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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范文(15篇)

时间:2023-12-24 17:22:24 作者:JQ文豪

通过撰写报告范文,我们可以对自己的研究或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问题和改进方式,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抗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区历来高度粮食安全工作,特别是20xx年,粮食收储政策重大调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昭通镉米公共应急事件、寒露风恶劣天气等多重不利因素,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市财政从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下达我区落实粮食质量安全预分配资金1448.51万元,作为我区20xx年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现将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0xx年度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xx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xx〕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xx年收购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临储粮3963.438吨、中晚稻临储粮1113.672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20xx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0.2,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xx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21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xx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0.4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3963.438吨、中晚稻1113.672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131568.77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3544.179吨、0p22仓419.259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2175698.31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1113.672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846390.72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3022089.03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483534.24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53599.81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

(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资金收入情况:20**年收省局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共计23。6万元整,其中:包括农普两员补助资金10万元,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次绩效评价过程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一)按省、州规定发放乡镇两员补助费共计10万元使用情况:

1、已经全部下发17个乡镇,其中:米龙乡5000元,波斯河乡7500元,德差乡5000元,八角楼乡7500元,恶古乡5000元,麻郎措乡5000元,木绒乡5000元,河口镇7500元,八衣绒乡5000元,牙衣河乡5000元,红龙镇5000元,呷拉镇7500元,西俄洛镇7500元,祝桑乡7500元,瓦多乡5000元,普巴绒乡5000元,柯拉乡5000元,经费支出总额10万元。

(二)20**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使用情况:

1、办公费1。6元。包括购置开展平安建设调查工作办公文具等办公用品。

(三)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

1、办公费10883元,包括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办公用品购买;

2、印刷费9117元,包括统计调查表打印等费用。经费支出总额2万元。

(四)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1办公费10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激光打印机、墨粉盒等,其中:购买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已经全部列入本单位固定资产。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研究决定,成立了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20**年安排的4个专项资金共计23。6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全部按期支出使用。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2、本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方面的支出,不存在招投标,主要是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3、

(1)委托业务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全部用于办公用品购买。

(2)农业普查两员经费10万元,全部发放至各乡镇。

(3)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用于调查工作中下乡补助和产生的差旅费。

(4)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全部用于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1、我局切实做到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我局认真对20**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评分,评分结果是96分。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1831.07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31.07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3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4.96万元;保财社预〔20xx〕2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18.44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28.98万元,保财社〔20xx〕6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绩效工资92.18万元,保财社〔20xx〕59号210020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39.47万元,保财社〔20xx〕176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7.3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0202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7.40万元,保财社〔20xx〕262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2.46万元;保财社〔20xx〕80号2080801死亡抚恤社保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0.11万元,保财社〔20xx〕127号2080801死亡抚恤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19.8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7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2追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6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31.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06.22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4.96万元、死亡抚恤39.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3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2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的实施依据:莆政综[2015]77号文件。生态补偿资金按照上一年度财政收入的3‰。

2.项目基本性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用途及主要内容:一是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生态;二是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及运行维护;三是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生态果园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及运行维护;四是长效管理工作经费;五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公益事业费用。

涉及范围:全市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生态补偿。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该项目补助后,全市各县区对各自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程及运行维护,可行。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完成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2019年度应筹集生态补偿资金6585万元,其中市本级出资2963.25万元,县区出资3621.75万元.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涉及水域水环境cod、总氮、总磷指标考核总体与上一年度的平均值相比相对提升。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2019年,一是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5]77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管理;二是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把钱用在刀刃上,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莆田市环保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纳入市环保局集中核算,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谨。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963.25万元,其中:市本级算安排2963.2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0.0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财政性资金到位212.0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资金到位212.0万元;市本级预算资金实际支出212.0万元,市本级预算实际执行率100.0%。

三、

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的自评根据设计的自评指标体系,采用现场核验、查看内业等方法开展绩效自评,经评价,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分析1、项目管理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0分。其中:

(1)预算编制准确性8分,得分8.0分。

(2)本级预算实际执行率10分,得分10.0分。

(3)年初预算下达及时率5分,得分5.0分。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得分0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7分,得分7.0分。

2、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0分。其中:

(1)数量指标35.0分,得分35.0分。

(2)质量指标分,得分分。

(3)时效指标分,得分分。

(4)成本指标分,得分分。

3、效益评价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0分。其中:

(1)经济效益指标分,得分分。

(2)社会效益指标分,得分分。

(3)生态效益指标20.0分,得分20.0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得分分。

4、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0分。其中:

(1)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分,得分10.0分。

四、存在问题一是土地基金收支存在不足,无法安排生态补偿资金,无法拨付。

二是县区筹集资金已经全部下拨,截止目前下拨金额3621.75万元,全部用于饮用水源建设,资金由于不足,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三是项目产出效益无法预估,主要考核是水质指标,各县区水质指标全部达标,具体产出效益主要维持水质稳定。

五、有关建议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我们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加强和财政局联系,提前申请指标,提早下达生态补偿资金。

(二)加快项目进度,加快资金下拨进度。

(三)针对水质提升情况做出效益预估,提升各县区水质质量,达到二类水质以上标准。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财政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包括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专项、全国农村(区)统一灭鼠示范项目、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以及小麦条锈病、蝗虫、稻飞虱等水稻重大病虫防控中央财政补助专项。

一是项目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五是承担相关研究课题的单位,请将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的作用和意义进行总结。

请有关单位将上述项目总结及相关表格于2008年1月5日前分别报送到相应处室。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专项总结报送到全国农技中心植检处,联系人:x。

全国农村(区)统一灭鼠示范项目总结报送到全国农技中心药械处,联系x。

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总结报送到农业部药检所生测室,联系x。

财政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镇项目预算有共计7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管等;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等。

3.(群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保障群团建设、开展群团活动。

4.(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保障党组织活动开展,组织党员进行培训。

5.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及垃圾转运等。

6、基层政权化建设,主要用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对办公室、会议室、便民服务中心的改造,保证正常办公。

7.产粮大县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渠道修建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安排情况。

7个项目安排资金129.8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资金7235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3.(群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资金2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4.(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资金26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5.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安排资金4176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6.基层政权化建设,安排资金16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7.产粮大县项目补助,安排资金60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31日,紫河镇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整体坚持严格按年初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运转正常。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镇7个项目安排资金129.8950万元,完成129.89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7.2350万元,执行数为7.2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有企业人员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0.3万元,执行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更好为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服务。

3.(群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群众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

4.(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得以顺利开展,提高了党员素质。

5.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项目全年预算数41.76万元,执行数为4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镇域内污水及垃圾等的清运,提升镇容镇貌,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

6.基层政权化建设项目全年预算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政府办公条件得以改善,方便群众办事。

7.产粮大县项目补助项目全年预算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村级渠道修建及基础设施建设得以改善。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是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人们自身的素质;二是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辖区内的安全,群众满意度很高;三是保障了镇各项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

20xx年绩效目标按要求全部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更加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做好项目资金管控,突出项目绩效效应,使项目资金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按照“花钱必问效”的原则,严格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于8月1日前在县门户网站专栏板块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无。

财政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针对自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20xx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xx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全面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利用智库优势,大力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创新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服务水平,紧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用管用好用的对策建议,争取将专项经费用出实效,使研究成果产生更强的社会效应。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供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全部运行管理职责)、公用事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供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全部运行管理职责)、公用事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一)总体结论。

1.强化市容管理,助力创城迎检。今年以来,围绕不同阶段市容的`重点工作,采取集中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措施,对重点区域存在的流动摊贩、烧烤摊点、骑路市场等市容“顽疾”,持续开展整治。共整治29条背街小巷,出动执法队员3万人次,执法车辆4500余台次,清理违章占道、乱堆乱放2.4万余处,清理无证无照流动摊点2.2万余个,规范非机动车占道停放1万余起,辖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2.做好行政服务审批工作。20xx年共计受理门头店招审批材料504份;对辖区内申请占用区管道路进行施工的个人、单位进行审核,发放道路占用施工许可证,共受理申请62次,发放城市道路占用施工许可证61张。

3.认真做好拆违工作。按照省市“两治三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有效的防控拆违机制,发现新生建筑,及时制止,要求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违法建筑逐一排查,掌握违法建筑业主信息和违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强拆预案,20xx年共拆除违建约1561.9平方米,其中乡镇1314平方米,市区247.9平方米。

4.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将朝阳街道设为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片区,目前观澜瑞公馆、新日化小区已实施定时定点投放,为819户居民提供生活垃圾分类四分类运行管理服务。督导员按时在岗在位,做好分类投放引导。

5.有条不紊,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0xx年,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共派遣35574条案件,其中视频采集案件378件,媒体曝光案件3件,事件类30560件,主要涉及绿地脏乱、道路不洁、非法小广告、乱堆物堆料等,部件类5014件,主要涉及雨水井盖、行道树、垃圾箱等。

(二)自评结果。

经自评,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

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各项指标评分情况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满分50分,实得50分)。

1.数量指标(满分13分,实得13分)。

2.质量指标(满分13分,实得13分)。

3.时效指标(满分12分,实得12分)。

4.成本指标(满分12分,实得12分),年度设定的成本指标为5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20xx年该项目成本为47.9万元。

(二)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经济效益(不涉及)。

2.社会效益(满分10分,实得10分)。

3.生态效益(满分10分,实得10分)。

4.可持续影响(满分10分,实得10分)。

(三)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实得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得分10分。

通过自评发现,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专项经费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绩效意识不足。自评单位的绩效意识不强,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认识,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不够。

三是项目资金的管理不够完善。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禹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禹会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禹财绩〔20xx〕3号)。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徐财绩[2022]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由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徐闻县财政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徐闻县财政局成立时间为xx58年1月,属行政单位;本单位共有2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法规税政股。

(3)预算股。

(4)国库股。

(5)综合规划股。

(6)行政政法股。

(7)教科文股。

(8)农业股。

(9)工贸发展股。

(10)经济建设股。

(11)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

(12)社会保障股。

(13)会计股。

(14)监督检查办公室。

(15)绩效评价股。

(16)政府采购监管股。

(17)人事股。

(18)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

(xx)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

(20)国库支付中心。

(xx)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22)资产管理中心。

(23)镇财县管中心。

(二)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单位人员编制231人,实有在职人员181人,离退休人117人,外聘临时工人数41人。

(三)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执行中央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全县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四)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对企业财务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县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及财务票据、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的管理,参与监督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对财政票据领用资格审核核准。财政票据的领用审核、核销等。

(六)监督、执行、统一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设计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参与制定对县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管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有关业务。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涉外、地方金融财政政策措施的拟订和执行工作。拟订ppp模式的相关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核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债兑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付息相关工作。

(十二)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设计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十三)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四)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评价小组情况。根据《徐闻县财政局关于徐闻县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徐财教[20xx]6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复核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自评工作情况。为切实做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本局遵循“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绩效自评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根据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负责落实工作。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本单位自评得分82.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本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本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是否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一)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当年绩效目标申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1个,金额xx96.0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xx96.09万元。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保障全局230人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各股室各项目的基本运转需求、确保全局各部门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预算编制合理性。本单位根据人员基数、部门业务量、往年预算数和预算编制要求和标准,合理测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形成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三)预算编制规范性。本单位预算编制符合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本单位上年结余结转数7.09,本年实际收入数15539.41万元(含全县性公积金收入),实际支出15318.05万元(含全县性公积金支出),整体支出完成率98.53%。本年度结余228.45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预算结余,年末国库收回。

2.财务合规性。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形成,本单位部门整体预算的执行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如实反映政府部门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单位已按绩效自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在门户网站。

2.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局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已公开20xx预算信息;公开的文件标题是:20xx年徐闻县财政局部门预算。20xx年决算信息未公开,未公开原因:待财政部门批复20xx年决算后再作公开。

3.绩效目标公开。本单位按照绩效目标批复的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一致。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2.项目实施程序。年度实施项目5个,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xx个、国库集中支付项目xx个,合同管理制项目xx个。项目实施程序规范,验收手续完整。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徐闻县财政局20xx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30.7万元的3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26.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2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5.5万元的75.82%。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xx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4.71万元,下降58.71%。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经费开支。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本单位人员编制共231名,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18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78.35%,在人员编制控制上未有超编现象。

1、产出指标-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100%足额发放人员经费。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预期目标设置与实际执行有偏差。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实际支付过程中,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断提高各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意识。

财政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己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进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南财发〔20xx〕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20号)执行。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xx-20xx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晚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晚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通过对20xx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已逐步整改。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霍山县抗疫特别国债2840.52万元,我县严格按特别国债的用途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账,及时进行了会计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霍山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抗疫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我县百分之百地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具体如下:用于发热门诊、感染病房改造扩建1345平方,增加床位40张,使用资金178.5万元,诊疗能力提升21651人次;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pcr实验室)2个,使用资金xx7.2万元,核酸检测37798人次;购买ct机、呼吸机、dr机、监护仪、便携式超声等大小仪器和设备136台,使用资金2464.82万元,这些项目资金的注入、极大的提升了霍山县疫情防控能力。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完成情况如下:

  1、项目投入;抗疫国债资金有分配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完成了绩效目标。

  2、项目过程;资金计划到位数为2840.52万元,实际到位2840.52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能及时到达实施单位霍山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等,资金的及时到达对我县(县医院为全县唯一一所新冠疫情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资金使用规范有序,不存在不合规,虚列支出,超范围支出,超标准支出,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抗疫国债资金管理健全,严格执行抗疫国债资金的使用范围,会计核算规范正确。同时我县成立了抗疫国债资金使用领导组,分工明确。建立了防疫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项目产出;

  1.基础建设达标:改、扩建发热门诊,能满足县域内发热患者就诊需求;改扩建传染病区,满足了新冠肺炎疫情医疗防治需求;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满足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需求。

  2.传染病防护用品齐全:满足了新冠疫情防治需求。

  3.新增医疗设备,满足了新冠疫情防治需求。

  4.防治物资药品配备充足、满足疫情防治需求。

  5.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疫情防治、复工复产需求。

  6.规范传染病疫情上报。

  7.规范传染病院感防控,避免院内感染。

  8.基础建设质量经过验收均达标:发热门诊、传染病区、核酸检测实验室规范设置、分区、布局、流程合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及时投入使用。

  9.无院感事件发生。

  10.基础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11.防护用品、医疗设备、药品配备充足,供应及时,满足了疫情防治需求。

  12.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了疫情防治、复工复产需求。

  13.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完成率达100%。

  4、项目效益;

  1.县域内新冠疫情控制很好,无院感事件发生。

  2.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得到及时规范救治。

  3.隔离留观、复工复产人员体检筛查均能够满足社会需求。

  4.社会参与防控2500人次。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相关培训,规范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相关培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建设,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到了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