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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业13篇)

时间:2024-01-17 03:15:13 作者:琴心月

报告是一种系统地记录和陈述调查、研究或观察结果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传达信息并为决策提供依据。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抗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区历来高度粮食安全工作,特别是20xx年,粮食收储政策重大调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昭通镉米公共应急事件、寒露风恶劣天气等多重不利因素,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市财政从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下达我区落实粮食质量安全预分配资金1448.51万元,作为我区20xx年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现将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0xx年度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xx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xx〕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xx年收购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临储粮3963.438吨、中晚稻临储粮1113.672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20xx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0.2,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xx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21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xx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0.4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3963.438吨、中晚稻1113.672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131568.77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3544.179吨、0p22仓419.259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2175698.31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1113.672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846390.72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3022089.03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483534.24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53599.81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字精选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资金收入情况:20××年收省局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共计23.6万元整,其中:包括农普两员补助资金10万元,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次绩效评价过程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一)按省、州规定发放乡镇两员补助费共计10万元使用情况:1.已经全部下发17个乡镇,其中:米龙乡5000元,波斯河乡7500元,德差乡5000元,八角楼乡7500元,恶古乡5000元,麻郎措乡5000元,木绒乡5000元,河口镇7500元,八衣绒乡5000元,牙衣河乡5000元,红龙镇5000元,呷拉镇7500元,西俄洛镇7500元,祝桑乡7500元,瓦多乡5000元,普巴绒乡5000元,柯拉乡5000元,经费支出总额10万元。

(二)20××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使用情况:1.办公费1.6元。包括购置开展平安建设调查工作办公文具等办公用品。

(三)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1.办公费10883元,包括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办公用品购买;3.印刷费9117元,包括统计调查表打印等费用。经费支出总额2万元。

(四)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1办公费10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激光打印机、墨粉盒等,其中:购买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已经全部列入本单位固定资产。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置(20分)。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综合管理情况(26分)。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研究决定,成立了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分)。

1、20××年安排的4个专项资金共计23.6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全部按期支出使用。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2、本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方面的支出,不存在招投标,主要是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3、(1)委托业务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全部用于办公用品购买。

(2)农业普查两员经费10万元,全部发放至各乡镇。

(3)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用于调查工作中下乡补助和产生的差旅费。

(4)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全部用于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1、我局切实做到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我局认真对20××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评分,评分结果是96分。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字精选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213.7512万元,用于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20年7月初该项目已完工投产,,达到预期效果。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投入213.7512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专项总支出为213.7512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完工日期2020年7月。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目前已完成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达到100%。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实施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能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字精选

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要求,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第六期扩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湖乡长湖村,红线范围内土地总面积1388亩(其中20xx年已征收土地778.034亩,本次新征土地609.966亩),拆迁房屋11栋,面积4239.89㎡,棚屋面积886.79㎡。

(二)项目实施依据。

1、《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

2、《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xx]2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完成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土地平整、土地补偿、迁坟补偿、青苗补偿等工作。乡镇负责各乡房屋土地、青苗设施的征拆工作,并向征拆户支付征拆款,土地征收补偿款支付到村,再由村支付到组或个人。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有关文件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项目征拆实施单位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评价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一)项目预算资金、到位资金及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20xx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64.3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由项目实施部门按工程进度提交请款申请表,主管项目单位审核,向财政提交拨款申请付款。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齐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和拨款流程。项目按征地拆迁工作前的规格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征地过程中如征地公告、征地动员、政策宣传等工作情况拨付经费,后按项目征地数据采集、征地协议签订、补偿款发放等完成量结算拨付经费,资金拨付过程进行申请、审核,报批的流程。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组织前期工作,成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始,预计20xx年10月完成。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实行项目公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资金,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方面,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但未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制作详细的绩效目标表。该部分分值20分,项目实际得分为18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方面,经查看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该项目过程执行较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征地补偿款存在无委托收款证明由个人代收未核发到户的情况,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0.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方面,经查阅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探,该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征地拆迁工作及路桥修复及水利工程完成时效性较好.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评价小组认为,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预期目标。目前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青苗征收工作,推进项目进展,土地得到合理规划使用,人民群众安居环境大幅改善,切实贯彻各项惠民政策,使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综上该部分分值32分,得分为32分。

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以上情况,20xx年度岳阳县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2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根据对项目资料的查阅情况,部分项目资料不齐全,绩效评价人员收集资料困难。档案资料缺失,土地征收明细表和坟墓迁移明细表不齐全,未对房屋土地等征拆情况建立台账,也未对征拆户的勘察、调查资料进行归档。

(二)监管不到位,土地征收补偿事宜,长湖乡政府只负责将征地款拨付到村,未参与和监管土地补偿款下拨到组、分配到个人的过程,未监管补偿款的最终落实情况。

(一)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项目单位抓紧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二是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分部工程财政审价备案,以便财务部门实施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填制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的存放并对其完整度进行监督。指挥部作为补偿金计算依据的原始资料大部分没有归档到位,资料管理工作相对缺位。为避免纠纷、做好征拆工作,建议各指挥部牵头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

(四)加强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核算项目成本,切实做到只有具备金额准确、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付款、入账的依据,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乡政府对拨出征拆资金的使用情况要监管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到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征拆工作中,一定要跟踪到征拆资金的最终流向,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

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结算、审计,施工成本暂以合同金额为准。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20〕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19年底,西财农发(2019)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20年,西财农发(2020)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20)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20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20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20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20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20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20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20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要求,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第六期扩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湖乡长湖村,红线范围内土地总面积1388亩(其中20xx年已征收土地778.034亩,本次新征土地609.966亩),拆迁房屋11栋,面积4239.89㎡,棚屋面积886.79㎡。

(二)项目实施依据。

1、《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

2、《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xx]2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完成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土地平整、土地补偿、迁坟补偿、青苗补偿等工作。乡镇负责各乡房屋土地、青苗设施的征拆工作,并向征拆户支付征拆款,土地征收补偿款支付到村,再由村支付到组或个人。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有关文件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项目征拆实施单位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评价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一)项目预算资金、到位资金及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20xx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64.3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由项目实施部门按工程进度提交请款申请表,主管项目单位审核,向财政提交拨款申请付款。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齐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和拨款流程。项目按征地拆迁工作前的规格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征地过程中如征地公告、征地动员、政策宣传等工作情况拨付经费,后按项目征地数据采集、征地协议签订、补偿款发放等完成量结算拨付经费,资金拨付过程进行申请、审核,报批的流程。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组织前期工作,成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始,预计20xx年10月完成。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实行项目公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资金,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方面,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但未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制作详细的绩效目标表。该部分分值20分,项目实际得分为18分。

项目过程方面,经查看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该项目过程执行较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征地补偿款存在无委托收款证明由个人代收未核发到户的情况,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0.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方面,经查阅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探,该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征地拆迁工作及路桥修复及水利工程完成时效性较好.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评价小组认为,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预期目标。目前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青苗征收工作,推进项目进展,土地得到合理规划使用,人民群众安居环境大幅改善,切实贯彻各项惠民政策,使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综上该部分分值32分,得分为32分。

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以上情况,20xx年度岳阳县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2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根据对项目资料的查阅情况,部分项目资料不齐全,绩效评价人员收集资料困难。档案资料缺失,土地征收明细表和坟墓迁移明细表不齐全,未对房屋土地等征拆情况建立台账,也未对征拆户的勘察、调查资料进行归档。

(二)监管不到位,土地征收补偿事宜,长湖乡政府只负责将征地款拨付到村,未参与和监管土地补偿款下拨到组、分配到个人的`过程,未监管补偿款的最终落实情况。

(一)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项目单位抓紧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二是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分部工程财政审价备案,以便财务部门实施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填制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的存放并对其完整度进行监督。指挥部作为补偿金计算依据的原始资料大部分没有归档到位,资料管理工作相对缺位。为避免纠纷、做好征拆工作,建议各指挥部牵头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

(四)加强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核算项目成本,切实做到只有具备金额准确、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付款、入账的依据,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乡政府对拨出征拆资金的使用情况要监管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到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征拆工作中,一定要跟踪到征拆资金的最终流向,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

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结算、审计,施工成本暂以合同金额为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市财政相继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723亿元,其中:以渝财预〔20xx〕23号下达基础设施及抗疫相关支出资金3.4亿元、以渝财预〔20xx〕46号下达幼儿园综合治理及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资金0.3亿元、以渝财预〔20xx〕50号下达机场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相关支出和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资金0.023亿元、以渝财预〔20xx〕60号下达公共卫生应急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

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及时将资金分配到8个主管部门,分配进度达100%。其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3.367亿元,主要用于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装饰、科教大楼和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及应急医院建设、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0.9亿元,主要用于过境高速公路资本金;生态环境治理0.298亿元,主要用于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0.752亿元,主要用于幼儿园综合治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0.183亿元,主要用于暴雨灾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等;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0.2亿元,主要用于渝东南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期项目和渝东南应急维稳项目建设(武警支队营区迁建)项目;疫情相关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机场、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相关支出和补助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

总体看,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有力支持了我区公共卫生、教育、交通、市政、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力推动我区开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抗疫相关支出资金也极大缓解了因疫情防控带来的减收因素影响。20xx年底,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2.89亿元,结转2.83亿元,支出进度51%,若剔除11月底下达资金2亿元,则支出进度达77.68%。截至3月25日,结转资金已实现支出0.2亿元,余额2.63亿元,正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并按程序及时支付。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共3个项目,其中:黔江中心医院精神病医院工程项目,完成新建、改扩建12000平方米,床位增加313张,诊疗能力提升1200人次,实现全年绩效目标;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科教大楼和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计划新建、改扩建面积103407平方米,采购仪器设备1221台,实际完成新建、改扩建面积55946平方米,采购仪器设备1221台;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计划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实际完成区级立项和可研审批,报送市级可研审批,取得项目选址意见函,进行征地和林地报批工作。

(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过境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0.9亿元,并根据约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拨付资金,全年计划启动修建桥梁6座、完成隧道修建里程0.5公里,实际启动修建桥梁6座、完成隧道修建里程0.5公里,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三)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涉及黔江区民族职教中心迁建工程、课桌凳采购、班班通设备采购等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新华中学综合楼项目计划完成旧教学楼拆除和三通一平工程、以及抗滑桩70%的工程量,实际完成2900平方米的旧教学楼的拆除和三通一平工程、以及抗滑桩工程量的80%;计划33所学校采购课桌凳14000套,33所学校实际采购课桌凳14000套;计划采购104套班班通设备,实际采购104套;职教中心迁建工程计划推进主体一标房建及主体二标房建工程建设,完成综合楼教管楼教学楼的装修等工程,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资金全部实现支出。

(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涉及乡镇污水管网、城市污水管网建设2个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其中乡镇污水管网项目计划完成18个乡镇约39.4公里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实际完成18个乡镇约39.4公里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完成城北片区、雄鹰大道片区、册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24.12公里,实际完成城北片区、雄鹰大道片区、册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24.12公里。

(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黔江区凌云寨至西客站道路整治工程、暴雨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等5个项目,4个项目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泥路硬化工程项目计划硬化泥泞路约3.5公里,实际完成道路硬化3.5公里;三台山路、丹心路公厕项目计划完工投用,实际已完工投用;暴雨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项目,除黑山桥海漫维修项目未完工外,其他项目已完工;黔江区凌云寨至西客站道路整治工程计划完成道路整治2.35公里,实际完成道路整治2.35公里。

(六)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渝东南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期计划新建面积26920平方米,实际完成26920平方米,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渝东南应急维稳项目建设(武警支队营区迁建)计划改造面积22500平方米,实际完成15000平方米,主要为确保黔张常铁路安全改变了作业方式,导致施工进度较慢。

(七)抗疫相关支出。共安排机场火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支出补助和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等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机场火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支出补助项目计划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2个,采购体温枪等检测仪器200台、口罩10万个,体温检测率、健康码查验率100%,实际完成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2个,采购体温枪等检测仪器200台、口罩10万个,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累计44.92万人次,检测率、查验率100%,隔离人员123人次;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项目计划完成住院病人核酸检测40500人次,并对个人承担部分进行补助,实际完成住院病人核酸检测40561人次,对个人承担部分进行全额补助。

(一)项目前期工作相对滞后,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国市债务管控政策,严禁无资金来源上项目增加隐性债务,除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外,几乎没有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在资金来源落实前,不敢启动项目建设。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下达后,才安排用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受资金短缺、基本建设程序需要的时间较长,以及前期工作不深、不细因素影响,导致资金到位后项目迟迟无法推动建设,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二)部分客观因素,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一是暴雨天气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今年我区7-8月持续的暴雨天气,导致施工方进场施工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如:黔江区中心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因参与投标的企业只有2家,造成流标,影响建设工期约45天。

四、资金监管及评价结果公开、运用情况。

(一)严格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组织区级各单位认真测算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缺口,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分配资金、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纳入调整预算。

(二)加强资金监管。一是成立以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落实专人建立直达资金台帐,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及时关联支付信息、导入惠企利民数据、处理预警信息等。三是建立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由区政府办按月督查支出进度。四是建立直达资金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区政府主要领导按月研究、调度项目建设进度,集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按周调度项目推进情况,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加强绩效管理。一是及时公开项目分配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后,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绩效监控,及时调整项目。一方面针对部分项目第一次报送的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及时调整,并实行全过程监管。另一方面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将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予以调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直达资金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xx〕111号)调整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装饰工程、科教大楼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资金2700万元,用于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土建工程(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xx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三是将包含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在内的直达资金,作为重点报告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并按程序纳入调整预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完善资金使用台帐,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合法合规。并依靠资金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管,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二)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成立专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完善项目进度资料,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工作,并按要求拨付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三)强化绩效管理。一是根据单位自评和财政检查结果,结合当前项目建设情况,对支出进度仍然偏慢,且无有效改进措施的项目资金予以调项。二是选取资金额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三是将本次自评情况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安排和使用效益。

(四)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统筹做深、做细区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原则要达到可招投标条件,确保资金一旦到位就能实施招投标,推动项目建设。

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中央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要求:“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坏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监测与评价”。

为落实农业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胶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胶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胶州市计划开展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项目,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保护提高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文件要求,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均已验收。

根据《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文件,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资金共批复363.9万元,该资金从胶州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

20xx年项目预算支出为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坚持农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根据胶州市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安排情况,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支出有效性的手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公共支出的效果,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分析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363.9万元。

评价范围:此次绩效评价的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的范围包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等。评价组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对主管单位进行全面现场评价,涉及街道的采用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结合方式。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评〔20xx〕10号),此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要求,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项目组根据评价绩效指标确定的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设计了三级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体现从项目本身、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在结合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组织实施进行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则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所消耗的时间等情况进行考察;效益类指标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方法主要以比较法为主,标杆管理法、文献法、公众评判法为辅,在对比分析时通过文献资料搜索、数据分析来支撑评价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3)文献法。是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方案的评价方法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进行评分。

对于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30%及以上),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标杆值相比,再通过线性判断或比例判断,明确指标得分情况。

对于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具体得分按照有无判断规则、临界点规则、比例判断等计算。

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从总体上看,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在改善农业种植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评价组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评价组按照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前期调研、基础数据填报、访谈、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对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的绩效开展测量、分析后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最终评分结果如下:总体得分91.5分,绩效评级为“优”。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改善土壤肥力,提高土壤质量和农作物产量。

通过开展耕地保护提升项目,农药废弃物明显减少,病虫害绿色防控宣传较广,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改善土壤,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2.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高农作物质量。

积极开展马铃薯疮痂病和大白菜根肿病等作物土壤改良试验示范工作,运用科学的有机肥配比,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升农作物等级,同时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保持绿色良好的耕种环境。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单位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项目没有制定完善运营监管机制,无法对项目运作进行整体把关,项目单位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无组织审核程序相关管理规定,无管理与考核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无周或月度考核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2.项目单位无预算明细和预算测算明细预算,执行率偏低。

项目单位没有预算编制明细表和预算测算明细表,无法判断项目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的预算资金额度是否经合理。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金支出凭证等明细资料,预算金额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预算执行率低。

3.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

评价组通过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和现场核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没有设置总体目标,并且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年度目标只有大棚土壤改良100亩,没有其他项目;二是没有从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全面的.与预算资金任务相对应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任务在《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未体现;三是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数量、质量、时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类指标。

(一)完善并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相关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

建议单位依据上级要求结合胶州市实际,建立健全运营监管机制,提高管理作业的主动性。制定完善业务管理机制、管理考核程序和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为生态补偿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结合项目要求,编制预算明细表、预算测算明细表。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协议文件中的工作项目、工作量、单价,以及上述工作明细对应的资金额填报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汇总。切实将预算编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准,使预算金额更加科学、合理、精准。也便于更精准的分析项目总体及各小项的预算执行率的偏差原因,确保财政资金及项目高效运行。

(三)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年度工作计划设定项目总目标。以年度绩效目标为指导,确定项目在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的具体的、量化的、相关的、重要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指标,指导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