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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大全(14篇)

时间:2023-12-21 01:03:53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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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根据中共织金县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织纪通[20xx]25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至20xx年所有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20xx至20xx年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为98个,建设面积69859㎡,总投资4793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为3125万元,地、县为1668万元。

1、薄弱学校: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19个。建设面积14600㎡,总投资为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万元,省级资金313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4420㎡,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4380㎡,建寄宿制初中580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和教育局,其中,教育局组织实施14个,乡(镇)组织实施5个。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41个。建设面积14800㎡,总投资为7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0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改造,建设面积14800平方米;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33个。建设面积13690㎡,总投资为8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2万元,省级资金428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1369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高中工程为1所(织金六中)。建设规模14000㎡,投资1098万元,其中地级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898万元;立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决策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织金县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原为城关镇,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现已移交给教育局组织实施。目前,受清织铁路影响已通知停工。

3、寄宿制工程1所(少普中学),建设规模1750㎡,投资10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8万元。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

4、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为2所。普翁白泥坡小学建校舍1955㎡,投资196万元;普翁白岩脚小学建校舍1564㎡,投资156万元)。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

目前,我县“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高中工程项目、寄宿制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搬迁工程项目上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1、机构设置。

国家对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改善我县贫穷落后的办学条件的又一次大好机遇,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为将该项目实施好,我县已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计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其他党组成员为副主任,抽专人办公。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站在“科教兴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好“各类工程”是改善我县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的大好机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该工程开绿灯,简化手续,减免费用,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抓好工程的建设。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按照分区明确,长远发展,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选择校址,保证工程布点、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其次,根据项目学校所在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校点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县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是组织管理。我局的管理目标是:依法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节约资金、按期完成、保证质量、安全适用。首先,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其次,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分片督促,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校除委托县质监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外,寄宿制办公室人员分点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设计单位将“工程”项目分片分点到个人,便于急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谁管理的工程出问题谁负责。土建项目竣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由县直各有关单位抽人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教育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教育、计划、财政、国土、建设、审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财政部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工程付款的审批审签,并积极筹措工程配套资金。国土部门积极为工程征拨建设用地;建设部门优先为工程设计图纸,并严格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测,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计划部门及时下达工程实施计划等。审计部分主要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税务部门按有关税收法规对“工程”建设的税收给予减免优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县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从自身的工作角度积极予以支持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目前,98个项目竣工75个,二分之一以上主体施工11个,二分之一以下主体施工12个。

1、土地手续办理程序复杂,时间长,难度大,费用高。

2、小部分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3、个别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监管经验不足。

4、个别项目由于地理位置、地质条件等因素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5、部份老百性意识淡薄,征地较困难,影响工程进展。

6、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一是上级资金仅用于解决主体工程,且上级所给单方造价偏低,尚不足以解决主体工程的资金需求;二是设计、地勘、监理、图纸审查、消防设施、避雷设施、安全措施、劳保统筹、意外工伤保险等费用较高;三是上级要求项目校要投入一所,建成一所、完善一所,所以附属工程投入较多;四是征地费、“三通一平”等费用投入过多,导致县级配套资金较大,加之县财力紧张,工程暂付款金额巨大,所以工程欠账较多。

7、个别乡(镇)认为工程单价偏低,没有积极催促工程队抓紧施工,导致一些工程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

8、已竣工的大部分工程,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因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建设部门要求要有图纸审查意见、地勘、监理、消防、避雷等手续,且其费用较高,上级专款又不含所有规费,加之县财力紧张,导致许多竣工工程手续不完善质监站不给予验收和备案,许多未验收学校经协调就投入使用,属非法入住,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谁也负不了这个责任。

9、县级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相关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措施政策。

10、已竣工工程还有相当部分由于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以没有验收和决算。

1、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教育工程的实施管理办法及措施政策。

2、建议分期解决缺口资金,逐步消化解决已建工程所欠款项。

3、建议政府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对手续不齐备已竣工的遗留工程予以免办相关手续,给予验收备案和决算。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绩效项目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用于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时产生的费用,20xx年年初计划完成15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1万元。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市年初预算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21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实际完成比率80%。

(一)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目标自评小组,评价小组根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分析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

我局严格按照两项残疾人补贴方案实施,确保残疾人权益,加强与残联沟通,做好发放审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0xx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达成预期指标并反应良好,服务对象满意率100%,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财政局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总投入1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市财政下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万元,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总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率80%,总体完成较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本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xx年,我市重度残疾人一级人数9362人,二级人数9940人,全年为我市重度残疾对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19302人次,发放金额121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群众满意,项目完成质量优。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按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使用率80%,保障我市重度残疾人均能受益。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规范发放程序,有效提高补助资金发放时效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活需求,广大群众对残疾人生活补贴满意度评价较好。

通过绩效评价,我局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提供了管理经验。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依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经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建议:加强对预算资金的跟踪管理,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9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的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进行项目支出再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宾阳县2019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通报》的要求,现结合第三方评价公司给出的整改建议,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项目方案缺少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相关制度。

项目产出质量以及项目效果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佐证材料缺少归档,导致本项目产出质量及效果指标实现的有效性无法充分证明。

3、存在资金分配方案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缺少资金安排问题。

4、存在部分项目宣传不够充分,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疑惑问题。

二、整改措施。

二是查阅台账,找出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三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目细则,严控补贴条件,提高项目质量。

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收集及归档保存。

三是局牵头成立一个资金监督小组,不定期对我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检查,加强自我监督。

4、加强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一是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线下通过开展招聘会、政策汇编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线上通过开通“宾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与“宾阳融媒体”、“宾阳印象”“宾阳吧”等热门媒体的对接,多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多维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针对有特定性的政策,主动电话告知群众。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政策,我部门筛选出全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一一电话联系咨询其就业情况、推荐就业信息。通过主动出击,目前已有1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区、市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包快办”、“企业公益性岗位”等政策业务培训会,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县区的交流学习,吃透相关文件政策,积极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三、

完成情况。

查阅台账,找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54号)涉及的210万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县级配套的16.45万的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策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疑部分,特别是新政策执行落实时的不确定性,及时跟上级单位沟通反映,获取反馈,把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财政项目资金绩效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20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20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20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20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20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20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20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20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20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20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20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20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20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20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0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20〕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20〕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20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20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一)投入。

2020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无。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一)项目立项。

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时间为2015年,设立依据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17〕14号),并于20xx年6月予以修订《关于修订印发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xx〕13号)。

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项目预算。

20xx年县财政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其中:用于执法检查12万元,用于安全生产运行保障11万元,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32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宣传费用6.2万元,聘请专家费用9.6万元,六项机制建设25.3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出96.25万元,;预算执行率96.2%,整体完成绩效目标。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会议经费。

20xx年全县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推进会、协调会6次,全年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交办问题与隐患10余个,陪同上级检查调研考核若干次。通过县安委对传达落实了上级安全生产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巩固了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

全县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对查出来的非法违法问题,坚持提前处置、露头就打,共查出隐患1861处,已整改到位1719处,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组织执法活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排查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隐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应诉安全生产行政案件等。

(3)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1、全县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媒体报道、举办集中讲座、安全知识示范课等多种形式,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类应急演练10余次。

2、强化安全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对县、乡(镇)近200名安监干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的100多名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开展了复工复产培训。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宣传覆盖面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降低、死亡人数的减少以及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

(4)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任务。聘请安徽鸿延传感信息有限公司,为企业安装“微安全”智慧安监系统,并推广全员使用。

(5)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队伍建设。

安排专项资金,保证了人力物力,确保了事故发生及时救援,指导企业搞好了事故演练和培训宣传。

(6)加大执法装备的配备力度,提高了安全监管执法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11个乡镇都配置了基本的现场执法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有效保证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事实清楚,减少了案件的争议。执法股室配备了便携式打印机和执法记录仪,实现了电脑打印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录音,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项目组织管理。

县应急管理管理既是项目主管部门又是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2)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的补助申请;

(3)会同县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对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自评价,会同县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长期目标: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项目的投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水平,减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

2、通过对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入,建立高效、可靠的网络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水平和工作效率。

3、通过新闻宣传方面的投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营造“关心健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4、通过对应急演练方面的投入,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灾害的能力。

5、通过加大对执法检查方面的投入,督促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及各项重大部署的落实。

6、通过专家技术服务方面的投入,帮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20xx年度目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今年以来,我县以春节、疫情、五一、高温、汛期、国庆长假等重点时段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社会消防、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为主线,以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督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方式,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成立督查检查组177个,检查企业272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861处,目前已整改1719处,约谈警示34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家,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六项机制建设初见成效,引导企业正确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的“六项机制”建设,通过加强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任务,目前已完成524家企业上线服务,真正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

(一)评价目的。

了解泾县应急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为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评价对象为20xx年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100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为县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

(三)评价依据。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3.;《关于印发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绩〔20xx〕380号)。

4.;《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绩〔20xx〕150号)。

5.与评价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开展绩效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详述绩效评价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等。

(六)评价人员组成。

组长:江永胜局长。

副组长:陈彬副局长。

王金海副局长。

王造林副局长。

曹斌党委委员。

成员:方怡平、翟强、吴燕、孙梅根、曹军、张长江、王飞。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通知局相关股室,单位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2、组织实施。整理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泾县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方面进行了自评。自评情况:泾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xx〕13号)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开展了宣传、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工商贸行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综对照《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局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必要性: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立项项目是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安排。

项目立项文件合理性: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对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证,排查治理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文件、材料形式合规,内容合规。

项目立项程序的合规性:根据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泾县人民政府结合泾县实际情况,修订印发了《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xx〕13号)。项目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的政策相符性:项目长期目标是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政府工作要求,为促进安全生产发展所必须。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的规范性:泾县应急管理局日常管理、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性:项目及支出本年度未进行调整。

项目档案管理情况:项目档案由财务科室管理,包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购合同等。项目档案管理资料齐全。

项目实施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资金、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任务及分工已落实,落实情况好。

按规定进行绩效自评情况:泾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的控制情况:泾县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施项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例如对设备进行验收;专家进行隐患检查,安监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每日检查监控系统,对出现频繁报警、无故离线企业进行通报等。

项目支出与预算执行进度的相符性: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96.245万元,正常结余资金3.755万元,预算执行率96.25%,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

(三)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实际完成率。

宣传工作完成率:20xx年完成了与电视台、泾县融媒体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信息合作,制作拍摄了《应急网格化、综治保平安》汇报片,完成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已完成。

应急管理局系统人员培训人次完成率:20xx年计划培训应急管理局系统人员100人次,实际培训108人次。

隐患排查完成率:20xx年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与政府购买专家服务排查隐患,检查企业272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861处,目前已整改1719处,约谈警示34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家。

2、项目质量达标率。

隐患整改率:20xx年共发现隐患1861处,整改完成1719处,隐患整改率92.37%。

系统运行稳定性:“六项机制”管理系统、危化品监测总体稳定运行。

3、项目完成及时率。

隐患排查及时率:专项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及政府购买服务专家隐患排查及时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培训组织及时率:培训工作按照计划及时组织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4、项目成本节约率。

成本控制情况:项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成本控制情况好。

产出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项目成本进行控制。产出成本控制有效。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事故有效遏制:通过执法检查,减少了企业隐患,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水平,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了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六项机制”平台建设,提升了全县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覆盖率,起到了防控风险的作用。

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通过专家隐患排查、专家技术服务、组织培训等,减少了企业安全隐患,降低了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高了企业安全水平,保障了企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可持续影响安全信息化建设保障情况:建立了“六项机制”系统,对企业安全动态实时监控,保障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监管。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预算执行能力有待提升。

预算执行能力是项目实施完成的有效保障,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0万元,实际支出96.25万元,预算执行率96.25%。

(二)项目缺少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论证分析是项目决策实施的前提,“12350”呼叫中心自提供服务以来,未实质性提高效率。

(一)预算安排方面。

1、鉴于该项资金对减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企业经济财产损失,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完善社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建议保留该项目。

2、自机构改革后,县应急管理局整合县安监局、县地震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办等13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职责,增加了防汛抗旱、综合减灾、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治、应急物资规划与保障等多项应急管理职责职能,需对应急管理基础项目进行建设,如新建全县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全县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尾矿库监测系统,升级原有的“六项机制”监管信息平台、危化品监测系统等。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县应急管理局职责职能变化,科学合理安排增加相关预算资金金额。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对于待支付合同尾款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完成专项资金支付,并予以跟踪评价。

2、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核算工作,实现专项资金专账核算。

3、规范支出依据,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监控机制。

4、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安全考核工作。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根据《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资财绩〔20xx〕4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及立项依据。项目前期经费专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两部分。根据20xx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争资立项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包装、向上沟通衔接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具体可分为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前期经费主要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方案等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的业务工作,如研讨、编制、拟定、委托设计、论证、评估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费、规划费、资料费、委托编制费等费用,不包括报批国土等审批费用以及按照相关规定能够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工作经费主要指向上沟通、衔接、汇报等项目争取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项目前期经费安排范围为纳入当年度争资立项责任项目表的项目、依据国、省最新政策包装提出的争资项目以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根据《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用于奖励争资立项责任单位和对争资立项有特别贡献的人员。

(二)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依据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情况、项目前期推进情况,评价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项目前期经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目标20亿元。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共20xx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10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20xx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共兑现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567.19万元(《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全市争资立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资争资﹝20xx﹞1号))。20xx年,经发改口商财政共安排两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涉及30多家单位,100多个项目,共计865.03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82万元,前期经费483.03万元,建议走政府采购程序按合同据实拨付资金项目8个。经财政口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经费252.17万元,全年共安排项目前期专项经费约1684.39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和20xx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均已拨付到相关单位。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和使用严格依据《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资发改发〔20xx〕11号)、《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原则和标准》(资发改发〔20xx〕45号)文件执行,按照相关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程序得当。要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作单位争资立项工作经费和弥补单位的`公用经费。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对前期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

项目前期经费的安排先由部门申报,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各部门凭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红头文件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手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独立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严格按照《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执行,由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各责任单位争资立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方案,经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予以兑现。

20xx年度全市共争取国家、省、郴州市各类项目资金22.19亿元,比去年同期(16.08亿元)增长38%,超额完成全年20亿元争资立项工作目标,为资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一批补短板强基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相继开工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带动了我市经济增长。

根据综合评估,该项目得分100分(见附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评分表)。

(一)有关问题。通过此次评价,以及结合在实际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部门反馈情况看,项目前期经费安排满足不了各部门实际需求,解决的只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个别程序所需经费,后续前期工作推进经费得不到保障。个别部门政策研判不准确,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停滞不前,项目资金难以争取到位,安排的前期经费难以产生经济效益。

(二)有关建议。建议市财政预算确保继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1000万元的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结合部门项目需求以及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部分项目前期经费,最大程度激发各部门的争资积极性,确保全市争资立项工作和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资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xx〕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xx〕198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xx年度“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隶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6个(均为副科级):综合科、开发应用科、项目建设科、大数据运行科、网站科、网络科,设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主要职能: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城市、大数据与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竣工验收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根据授权,负责市政府投资智慧城市、大数据(含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与数据交换平台等)、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大数据、电子政务项目硬件对接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政务云平台、容灾系统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骨干网络的日常运维管理,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市级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运维管理;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益阳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公共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信息更新、运维与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协助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负责市直部门互联网统一出口的运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市级网络信息化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市直部门托管主机、虚拟主机的运行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xx年市人民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制定的《益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方案》部署安排,“雪亮工程”项目实行全市统一招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围绕平安益阳建设,落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的'有关要求,构筑平安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能力。该项目于20xx年启动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类视频监控点;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综治中心及配套设备;新建和改造边界安全接入设备;新建益阳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总平台、益阳市综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部署网格化管理系统等综治应用系统;新建益阳市公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在视频专网部署视频结构化系统、车辆数据分析系统、车辆图片结构化系统、人脸结构化分析系统、视图库系统、公安视频侦查实战平台、融合信息分析平台等;在互联网新建视频资源发布及社会视频资源汇聚平台,实现社会资源的接入和发布;在政务外网和公安视频专网同时部署运维管理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设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设施,并充分利用市级云计算服务器平台及配套网络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20xx年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按照市县分担、分期付款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13亿元,其中,市本级合同金额为5221.5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20xx年度支付建设费用20xx万元(利用中央下达资金支付)。剩余建设费用的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终验后分五年进行,每年支付金额644.31万元,其中,我中心每年支付261万元,其余资金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中予以解决。20xx-20xx年,市财政共安排项目资金26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和华为智慧城市峰会费用等,共计191.93万元,目前剩余68.34万元,从检查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基本合规,手续基本齐全。

项目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实施,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单位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二是开展调研论证。前期,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制定了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工程造价,实施财政评审。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工程造价,并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四是开展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含材料、设备及施工)建设、监理等实施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五是组织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司按约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同时,项目单位安排专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六是做好组织验收。项目完工后,正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七是加强后期维护。项目正式运营后,计划将后期维护(主要包括数据、设备、网络稳定性等)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制定了考评制度,实行服务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办法。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八是妥善保管资料。对项目设计、申报、验收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保管。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20xx年度项目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后期维护是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后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按照益财绩〔20xx〕19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做好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确定工作安排。

2、明确实施步骤。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查验项目实施合同等,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到该项目现场查看,相关单位调查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4)形成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20xx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了前端视频智能化感知。雪亮工程三期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全市新建1250路人脸、1490路车辆卡口等新一代华为智能摄像机,将一类点位摄像机智能化占比30%,形成有效的一体化“圈层防控”格局。

(二)整合了视频资源。完成雪亮工程二期700路摄像机、交警659路卡口摄像机、原天网赫山监控视频500路的视频整合接入工作。视频资源共享总平台及综治分平台已接入雪亮三期建设点位、社会资源点位共计3200余路。覆盖了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局、国土局、政务中心、检察院、城管局等部门及重要交通路口、重要区域、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打通了各单位之间的视频信息交换壁垒。

(三)构建了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雪亮工程三期引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加强了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和一线实战效能,完成了以图搜车、特征搜车、多维搜车,人脸比对、车辆轨迹等智能化应用功能。部署了安全准入平台,实现视频接入智能化。20xx年9月23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作为我市雪亮工程三期建设的核心项目部署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已利用视频侦查实战平台抓获21名逃犯。有力震慑了犯罪事件的发生,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四)建设了网格化管理平台。一是实现了信息采集多方共享。网格化管理平台全市共划分了网格3135个。目前已采集或导入楼栋信息1339134条,房屋1335630套,人口1881431人。通过多方渠道归整的这些数据,实现多方共享与授权使用。二是实现了社情民意多渠道有效整合。我市制定了网格巡查工作机制,网格员在排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能处理的事件,则立即处理并登记到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社区事务记录永久保存。同时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对接市长热线、在网格事件处置系统统一受理、派发和处置。网格事件处置系统将形成居民诉求的快速响应渠道。三是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实现精细化管理。我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了gis地理信息管理模式,开发仿三维地图,以图层模式展示,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与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在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实时调取查看网格内的摄像头,构建并完善“天上、地下、部门、中心”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四是为绩效考评提供依据。网格化管理平台提供了全套的监督考核机制,根据乡镇、社区(村)、网格员、职能部门工作特性定制考核报表,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实时掌握基层动态。

(一)项目统筹管理方面。该项目由市县共同建设,涉及市县乡村四级,工作面广,参与建设的单位较多,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后期运行维护需进一步加强。下阶段将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人才队伍支撑方面。该项目作为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之一,对建设、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我市信息化人才相对缺乏,支撑力量不足。下阶段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对现有信息化人才队伍实行集中培训或轮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按照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目前,项目资金仅纳入单位日常经费统一管理、核算,未单独列账,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下阶段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资金规范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