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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1 08:41:10 作者:雨中梧

通过工作方案的制定,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下面是一些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样本,它们展示了不同工作领域的成功经验。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大检查定于20xx年1月30日始至20xx年3月30日止。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学小学校、广电站、电力公司、卫生院等)、镇政府各站办所(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农路办、农机站、水利站、规划建设办、农技站、兽医站、食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镇区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节日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强化路面车辆管控及公交车站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农村小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卖私炮,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检查的相关资料或图片收集并备份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

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由镇邀请专家,在镇3楼会议室,对规上企业和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前结束)。第二批培训由包村领导统一到各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旋切厂、浴室、饭店、配气点、养殖户、家庭作坊等负责人(培训时间为20xx年2月10前结束)。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平稳。镇安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镇、村干部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企业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涉爆、燃气、消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所造成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点、网店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工区)、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送镇安办。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天乐谷景区安全稳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安保工作通知如下。

为确保春节假期景区安全稳定,特成立春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宗坤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德强区凤垭山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区文广旅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三大队、南湖街道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由青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相关工作。

各部门(单位)在春节假期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确保天乐谷景区平安稳定。

(一)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景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安保、公安、交警、城管的协调工作;负责景区环境卫生;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南湖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加强景区森林防灭火等安全工作,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三)区文广旅局:负责加强景区旅游管理,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景区巡逻,接受游客求助受理,做好防扒防爆等处突工作,确保景区治安和谐。

(五)交警三大队:负责景区交通组织,车辆疏导,做好景区行车保畅工作。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做好景区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景区餐饮及临时餐点的卫生监督工作。

(八)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景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九)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医疗车辆、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检查景区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抽派人员要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的统筹安排下,对孝心桥、孝心阁、七星广场、六星栈桥以及孝心台等重要景点进行定点值守,于1月30日12:00前将值守人员名单报送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各点位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岗到位,严格值班纪律,确保景区和谐稳定。

值守时期: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共16天。

值班时间:每天早上8:30至20:30。

值班人员:相关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人员。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稳定,关心爱护一线值班人员,增强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负责解决值班人员的加班用餐、饮水等实际问题。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工作。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春节文化和旅游市场假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枞阳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秩序、疫情防控工作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假日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行业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生产持续平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县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有序经营、安全平稳。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7日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局相关要求和全县实际,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部署假日市场工作。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文旅局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排查全县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网咖、旅行社、旅游a级景区,适时现场抽查营业性演出。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方式为查看台账、现场核查等。

责任部门:局机关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开展节日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各类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应急预案情况;旅游包车安全情况;a级景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安全预警和提示信息等情况;旅行社虚假广告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等行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a级景区服务水平和规范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推进文旅活动全面规范开展(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要对全县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节日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等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和节日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举办主体合法性、审批手续履行、场地安全和意识形态、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假日生活需要。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做好应急值守值班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做好节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假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六)做好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及时掌握本地市场假日运行情况,总结假日市场新特点,梳理假日期间旅游人数、旅游投诉、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县政府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局办公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任务,确保实效。要把检查整治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依法查处。假日期间,局带班领导将适时对监管行业经营场所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存在违规经营和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依程序查处。

(四)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重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预防常识和预防措施,筑牢思想防线,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时刻保持警惕,绷紧“安全弦”,确保春节假期经营场所安全。

春节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全力打造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畅通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优化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规范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立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三角塔为入口至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

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不受禁限约束。

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

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山、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局20xx年“元旦”、“春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1月28日。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蓬溪县文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系统的安全生产,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一)办公区域安全组。

牵头领导:胡云利。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广电大楼物管中心。

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物管中心负责人。

职责任务: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2.组织开展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加强办公区域的安全自查工作,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重点对办公室内的门窗、防护栏、电源线路、电气设备、用火、用水、用气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整改落实。同时要求每一个干部职工下班前,关好办公区域的门窗,关闭电灯及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带病”工作,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5.加强保密制度管理。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严防失密。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办公室内。

6.广电大楼物管中心:一是加强外来人员及物品的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及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大楼;二是加强车辆管理,摆放有序,避免发生车辆擦挂、碰撞人员的现象;三是加强对大楼的电梯、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执勤制度,加强对大楼安全日常巡逻工作,做好巡察记录;五是负责执勤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安全,维护岗位环境卫生。

(二)文物安全检查组。

牵头领导:王勇。

责任单位:文物保护中心。

职责任务:

1.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安全巡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挂牌跟踪督办。

2.开展文物安全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对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3.负责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并督促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4.做好文物维修工程配套建筑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牵头领导:罗华生。

责任单位:景区管理中心。

职责任务:

1.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预案,保障应急救援保障措施落实。

2.组织开展涉旅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到位。负责全县旅游市场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并督促指导涉旅企业(单位)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旅企业(单位)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工作。

(四)文化市场安全检查组。

牵头领导:罗华生。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任务: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环保督察等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各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标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预防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全县文化市场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文化市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3.检查内容:一是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三是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四是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四是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

5.政策法规股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加强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组。

牵头领导:张勇。

责任股室及单位:事业股、融媒体中心、网络公司蓬溪分公司。

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安全播出的调度、指挥、管理和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工作;负责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四防一体”建设。

2.工作重点:一是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案,建立快捷、有效、准确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和应急队伍体系;二是加强对安播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广播电视安全保护意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有线、无线传输机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平台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及高山台周边环境地质灾害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整改,加强重要部位值班、值守工作,做好防破坏、防火、防盗、防汛工作;四是加强对户外传输设备和线路的巡查、维护工作,避免因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发生大面积中断广播电视信号的情况发生;五是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复核复审、重播重审工作,未经审查的节目,一律不得播出;六是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公安局的联系,加大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

3.加强对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六)公共文化单位、文联各协会安全组。

牵头领导:胡云利、蒲国蓉、王勇。

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艺创作办公室、书法博物馆。

职责任务:

1.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保障。

2.检查重点:一是做好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文化馆、书法艺术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定期、不定期检查馆内消防、安保设备等设施是否完好,做好馆藏书籍、书法作品、演出道具、服装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三是每天闭馆时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微机、空调等电器的关闭情况。四是加强开馆时外来人员管理,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馆内。五是保持应急通道的畅通,避免发生人员踩踏。六是对使用免费开放场所或者举办书法作品展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馆内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3.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时,要确保工作人员、演员、观看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提前与车辆租赁单位、演出公司、演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详细制定文艺演出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按照中央、省、市、县、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所涉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拉网式专项检查,局组织综合督查三种方式开展。

(一)属地及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成立专业安全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督查。对所管辖行业的企业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局组织综合督查。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和暗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综合督查检查。

督查的重点内容: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辖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6.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亲力亲为,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措施有力。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管重罚,真查真管。

针对薄弱环节,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做到该罚的罚、该整的整、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及时开展好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检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各环节的工作闭合,确保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四)注重实效,梳理总结。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任务到人头,建立检查台账,及时反馈工作动态。请各单位、部门于1月3日,2月6日向局办公室尹建明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疫情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加大,各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要求并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严格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能放松警惕。各景区要加强关键环节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查缺补漏,杜绝任何侥幸麻痹松懈厌战心理。

各景区景点节前必须认真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类防范措施。检查景区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检查景区是否落实游乐设备、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要求,重点自查景区游乐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检查景区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做好景区安全提醒工作,在景区设置好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好节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景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好景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公共设施消毒。

各景区景点要做好今年春节游客高峰期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灵活应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预约管理。把景区预约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推动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前置,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尽量减少现场领票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科学合理制定高峰期的游览线路和顺序,防止游客过度聚集,适当增加充足运力和工作人员,适当延长接驳车运营时间,及时疏导游客,避免游客滞留过长时间,维护景区良好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入园人员必须扫码、登记、戴口罩、遵守“一米线”,一旦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游客,立即上报属地乡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文广新旅局。严格落实举办活动报备程序。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景区举行大型文娱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各景区景点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指南、防汛防火知识和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各景区景点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安全工作措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和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xx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xxxx]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xx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20xx年春节寒假在即,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和1月21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寒假及春节期间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教师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抓好落实。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我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校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张掖铁路学校20xx年寒假及春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肃。

副组长:

成员:

春节及寒假期间,师生离校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活动频繁,认真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在寒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从事危险的活动,明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包括农用车在内的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要教育学生不擅自到结冰的河面、湖面上行走或滑冰。

4.要开展家校配合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学校对前一段时间开展的学校冬季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再次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仓库、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

3.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学校食堂要严格按使用计划进货,放假前要清空食堂及仓库内的食品及原料,切断电源,门窗落锁,监控覆盖,假期专人值班。各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校饮水安全,严防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

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发布预警,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超员超载、违规车辆、“黑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被拐骗等造成意外伤害。

6.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巡逻,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7.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对周边的危房危墙、大型标牌、临时框架、堆积物滑坡等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要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区教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xx委〔xxxx〕xxxx号)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xx”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为服务好我市“两xx”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xx年1月1日——xx年3月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和“两xx”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两xx”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统计局、安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物价局、公路段、供电公司、交警大队、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等镇镇长为成员的柞水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接待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工商局、旅游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假日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工商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住建局、文广局、卫生局、药监局、旅游局、物价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假日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水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旅游局、公安局、文广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药监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景区景点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放假前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假日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围绕游客,保护权益。县住建局、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工商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假日期间,各涉游镇、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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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为丰富春节群众文旅生活,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好20xx年全市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组织广大文旅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文化和旅游服务,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旅资源和产品,丰富群众文旅生活,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硕成果。

“奋进新时代·欢乐过大年”——我们的小康生活。

采取线上方式,依托文旅局公众号、各所属单位公众号、各镇街区、村(社区)四级联动、同步开展,实现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可观、可感,城乡群众广泛参与、触手可及、交流互动的生动局面。

(一)云上大联欢。

1.中国梦·百姓梦——“我的新年春联”征集评选活动。20xx年2月5日18时截止,采取全市各级公共文旅服务机构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征集以讴歌新时代、喜迎新春、展现潍坊深厚文化底蕴等为主题的新春联,评选优秀作品向社会发布。

2.全家福·福全家——“我的幸福同框”图片展示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全家福”图片,单幅和组照均可,格式为jpg,单幅大小不低于2m,届时择优进行展示和评先。

3.品年味·赏年俗——“我的小康生活”随手拍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短视频、摄像作品,通过手机、相机拍照捕捉潍坊城乡传统春节习俗以及其他与过年有关的内容,作品要能反映节日特色、真实情感,展现年味、城乡风貌、幸福和谐过春节的场景。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规格为1980*1080,屏幕纵横比为16:9。单幅和组照均可,格式为jpg,单幅大小不低于2m,届时择优进行展示评选。

4.满堂彩·彩满堂——“我的风采我做主”展示大赛(视频)。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面向社会征集各类短视频。可以反映春节期间坚守岗位、保护环境、敬老爱老、关爱弱势群众、节日文明礼仪、低碳生活知识、经典诗歌朗诵等有意义、正能量的题材;也可以自选剧情,讲述一个感人、搞笑、民俗等有意思的故事或新年期间团圆、喜庆、广场舞、个人秀的瞬间。拍摄形式不限,既可以用专业的拍摄器材,也可以用手机随手拍,并上传云平台。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规格为1980*1080,屏幕纵横比为16:9。

5.说经典·送祝福——“我的爱要对你说”祝福音频展示大赛。20xx年2月5日至3月1日,将自己想对祖国、党、家乡、家人、爱人、亲人、同学、战友以及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工作者们想说的祝福,用“云”上留言的方式表达出来。音频需为mp3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云上品美食。

6.云上品鉴——“送你一道年夜菜”美食推介活动。20xx年2月5日至2月8日,发动我市星级酒店向社会推送特色年夜菜,通过短视频拍摄的方式向市民推荐并宣传推广。

(三)云上赶大集。

7.云上过大年——“年俗、年味、年礼”展示活动。2月8日至3月12日,开展“非遗迎新春·致敬手艺人”非遗短视频展示活动。云上展示木版年画、剪纸、刺绣、木雕等最具年味的非遗项目。

8.云上大课堂——“开年学习正当时”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非遗中心利用各自的新媒体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图书数字资源、艺术慕课、网上培训、非遗和文物展览展示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文化惠民便利。

(四)云上赏美景。

9.诗在身边——“乡村游、看发展,乐过田园年”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组织我市特色乡村旅游点、有机农产采摘园和重点景区作为展示点,录制精彩环节和精彩场面在公众号和其他宣传平台集中展示,吸引广大游客有序开展旅游体验活动。

10.云游潍坊——优秀导游带您云游潍坊赏美景系列活动。20xx年2月5日至3月12日,组织我市a级景区的优秀导游员,通过短视频拍摄的方式,在安丘文旅发布、一部手机游安丘等宣传平台向网友推介展示安丘景区景点的秀美景色。

(五)云上文化秀。

11.云上看画展——文化馆迎新春师生书画展。20xx年2月8日至3月8日,通过微信发布形式,展出文化馆师生书画作品120余幅,参展对象为书法班、国画花鸟班、国画人物班、油画班、素描班学员及任课教师。参展种类主要为国画、油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素描。

12.云上讲故事——安丘市青少年读书故事会。20xx年1月5日至3月中旬,让广大青少年通过讲述发生在我市或山东、山东人的红色故事,传承英雄精神,抒发对英雄和祖国的热爱。活动分为县市区初赛的普及推广、市地复赛的竞技择优和省总决赛的优胜对决三个阶段。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格式为mp4。

13.云上猜灯谜——“赏春意品书香暖万家”元宵猜灯谜活动。20xx年2月26日(正月十五),选取有文化特色的谜语约1000条,采用线上的形式供读者竞猜。猜中者可按游戏规则领取相应纪念品。关注“安丘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根据通知信息提示参与。

14.云上学知识——“安丘历史文化知多少”线上知识有奖竞答。20xx年2月10日至2月28日,选取有关安丘市博物馆基本情况、安丘市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政策等内容的50道选择题,采用线上的形式答题。关注“安丘文物”微信公众号,根据通知信息提示参与。

15.云上赏国粹——现代京剧《头雁》展演活动。20xx年2月15日至3月12日,春节期间将通过安丘电视台、安丘融媒、安丘市京剧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办线上现代京剧《头雁》展演,并同时举办《头雁》作品线上摄影展。微信关注“安丘市京剧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线上观看《头雁》摄影展。

16.云上看电影——红色经典电影迎新春活动。20xx年2月5日至2月28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选取《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小兵张嘎》、《奇袭》、《平原游击队》、《打击侵略者》、《董存瑞》、《建国大业》、《建党伟业》、《建军大业》、《战狼》、《红海行动》等20余部红色经典影片进行播放,观众可关注“安丘电影人”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进行免费观看。

局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节群众文旅活动的统筹协调,做好全市各级网络平台内容数据收集整合、云上发布和云联播以及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局文艺科负责“云上大联欢”和“云上文化秀”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电影公司组织相关云上群众文旅活动。

旅发中心负责“云上品美食”、“云上赏美景”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及相关酒店做好征集、评选、展示及春节期间乡村旅游、田园采摘和重点景区宣传推介活动等工作。

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云上赶大集”中的“云上过大年”板块,指导各镇街区及非遗传承人做好年俗特色、优秀民间文化、手工艺品的征集、评选、展示工作。

局文艺科负责“云上赶大集”中的“云上大课堂”板块,指导非遗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做好全市各级各类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和运行服务工作。

各镇街区文化站负责做好本地展示活动意识形态审核、示范展示活动点推荐和情况报送工作,配合做好专题推广各项工作,及时汇总、整理、报送本级活动相关数据。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特色文旅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一)加强安全保障,严格把控意识形态关。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活动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工作,规范线下相关作品征集工作,确保线上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

(二)坚持基层群众主体,充分激发基层群众文化活力。各镇街区、单位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公益普惠性。坚决为基层减负,以群众自发开展活动为主,政府适度扶持引导,提高城乡群众的参与度和基层覆盖率。坚持自发自愿原则,精准对接群众实际需求,做好示范引领,鼓励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展示。

(三)厉行勤俭节约,培育乡风文明新风尚。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活动组织中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引导群众创编弘扬文明乡风、讲述身边抗疫故事等题材的优质文艺作品,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力量”。

请各镇街区,局所属单位及相关科室于20xx年3月8日前将春节期间群众文旅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艺科。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春节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并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单身教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危险化学用品室、校园内的大树、车棚、仓库、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开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强化门卫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进行安全稳定巡查巡护,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效疏导周边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政教处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化解,并进行刀具收缴,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3、后勤人员延伸检查的区域,假前对所分管的三个宿舍楼和所出租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提醒春假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注意防火、防盗的安全。

1、政教处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学生专题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踩踏、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远离黄赌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认真落实领导假期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待机,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

东西湖区慈惠街。

承办单位。

东西湖区慈惠街石榴红社区。

活动地点:石榴红吉庆广场。

(一)、领导讲话。

(二)、文艺演出。

(三)、休闲活动。

1、吃农家饭、住农家屋、享农家乐。

2、水上游艇。

3、走情人桥、鸳鸯桥等拓展训练项目。

4、滑梯、蹦床、气垫床等儿童游乐项目。

5、划龙舟。

(四)、新鲜蔬菜、草莓采摘。

(五)、年货售卖(年货大礼包)。

(六)、团年饭推介。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3月。

活动地点:西岭雪山滑雪场。

活动内容:开幕式、cctv-5《城市之间》影响力年会;首届国际雪人五项挑战赛;万人堆雪球;少儿才艺赛;欢乐成都年。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明年1月16日。

活动地点:金堂县赵镇。

活动内容:

1、与羊共舞,财富金堂启动仪式;。

2、与羊共舞,财富金堂开幕式;。

3、与羊共舞,激情之夜烤全羊篝火晚会暨黑山羊美食购物月活动;。

4、吃遍金堂黑山羊美食活动;。

5、玩转金堂活动。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月。

活动地点:蒲江县鹤山镇、朝阳湖镇等。

活动内容:

1、中国柑橘商年会、柑橘展销会;。

2、开心橘园观光、采摘体验;。

3、优质柑橘品鉴。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2月17日(元宵节)。

活动地点:平乐古镇景区。

活动内容:冬至、宰年猪、狮灯、元宵等一系列原汁原味的传统新年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28日。

活动地点:青白。

江区姚渡镇。

活动内容:采果、品果、美食、观光、休闲等。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月。

活动地点:三圣花乡幸福梅林。

活动内容:赏梅花及民俗文化展示。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

活动地点:双流县合江镇。

活动内容:“草莓宝贝”选拔赛、野战定向邀请赛、3d电影、草莓采摘等活动。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明年2月17日。

活动地点:天台山景区。

活动内容:举行冬至、宰年猪、狮灯、元宵等一系列原汁原味的传统新年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1月3日。

活动地点:天台山景区。

活动内容:体验天台山冬季养生大餐——喝羊肉汤、尝野竹笋、品嫩豆花。

活动时间:20xx年1月1日至3日。

活动地点:平乐古镇平沙落雁音乐广场。

活动内容:20xx年元旦节,在平乐古镇开展“团圆、互动”主题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31日20时至次日凌晨。

活动地点:国色天乡。

活动内容:包括主题活动(跨年狂欢晚会舞台节目);配套活动(万像巡游财神到、万人零点倒数、寻宝奇迹);圣诞延续(万人祈福、甜蜜王国、梦幻泡泡乐园、开心舞台);游乐活动(3-5项场内游乐项目免费开放)等。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市文旅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春节旅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旅游接待的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秩序、畅通的交通和优质的服务,实现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确保游客在泰宁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兔年新春,制定本方案。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指挥部负责根据景区接待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县的要求,决定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的启动时间,做好总协调调度;指挥部下设两个团组5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本方案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小组、团组、指挥部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金湖、猫儿山、泰宁展示中心景区值班

组长:叶德松

副组长:杨雄

成员:卢阳钦廖世静丁吉辉陈慧华

杨小斌罗丽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协助做好临时停车场、金湖游客中心候船室、售票窗口、游船码头和甘露寺、陆地一线天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维持和游客疏导工作。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二)上清溪、状元岩、九龙潭、明清园景区值班

组长:陈宁璋

副组长:廖胜顺

成员:黄兴学范晓龙林银山邹健斌肖盈华

梁瑞兰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督促畅通工程、长兴服务区管理措施落实,协助协调秩序维持。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尤其要督促落实上清溪旅游公路行车和竹筏营运安全措施落实。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寨下大峡谷、李家岩景区值班

组长:曾凡人

副组长:林志军

成员:江立新江传贵李星文余菲

余丽琴潘巧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景区做好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

3.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4.协助景区维持好停车及游览秩序。

5.督促做好景区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一)宣传营销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肖求文

成员:严晨星于淼张绍炜陈继早江茂洪

廖吉凤肖群冯丽娟邓爱云

工作职责:

1.负责假日以泰宁古城灯街、泰宁旅游为题材的新媒体、自媒体旅游攻略等资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

2.古城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印制和发放旅游服务指南宣传单,发布旅游资讯和引导资讯,火车站由古城公司、旅游集散中心做好咨询服务。

3.做好假日旅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做好网络游客数据分析。

4.做好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分析,于正月初六下午交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小组。

(二)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黄兴学戴先安邹美容

成员:詹碧霞付刘娘罗滨杰梁仙娥

冯清根李树仁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县领导督查调研工作。

2.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见附件:2020年“春节”假日旅委会机关值班安排表)

3.协调做好景区值班人员工作车辆平台租车手续办理。

4.做好公务接待与协调对接工作。

5.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流量、火车站客流量,宾馆住宿情况、汇总假日旅游相关分析报告、数据。春节假日旅游接待总结应于正月初七报县委、县政府。

6.按照国家、省、市文旅部门的要求,做好假日旅游数据、信息的直报和预报工作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监管及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一)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要核定最大承载游客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可能形成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早预判、早防范,提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对设置的游乐设施设备要坚持常态化检查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转。(责任单位:竹管委会、中岩景区管委会等)。

(二)旅游交通安全。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重大旅游节会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旅行社包车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交通、交管、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景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检查与管理。(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县海事处)。

(三)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做好涉旅住宿餐饮等行业领域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

(四)安全重点和服务保障。结合辖区内冬季旅游和春节大假旅游高峰特点,及时发布景区交通、气象等相关信息和预测预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景区道路、客运车辆、旅游路线等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火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的提前预判、审批报备、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涉旅企业、各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

(五)旅行社安全监管。加大对我县旅行社分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重隐患排查、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起至1月10日)。县旅游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发挥好牵头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于1月18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县旅游局。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11日至3月20日)。各单位、涉旅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全面抓好安全检查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迎接各级检查、各类暗访工作准备。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各单位、涉旅企业对春节前后安全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涉旅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好的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于3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旅游局。

(一)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一是进一步摸清全县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乡镇严厉查处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逗硬处罚。三是督促涉旅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安全行业监管职责。围绕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涉及的相应行业,行业具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旅游安全属地监管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确定旅游安全专门工作力量,加强辖区内景区景点、涉旅企业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四)涉旅企业和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负责旅游安全主体职责。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设备。二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三是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员工节假日期间行为状态的调整疏导,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四是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涉旅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确保全县旅游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到岗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首都文化旅游市场将迎来人员流动、游客和观众聚集高峰,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也进入流行季节,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考验。为统筹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原则,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安全、平稳、限量、预约、错峰”的方针,确保“两节”期间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繁荣、文明,制止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餐饮浪费,使“两节”假期成为健康的假期、欢乐的假期、祥和的假期、安全的假期,特制定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方案。

(一)适度从严从紧。立足首都安全特殊需要,针对“两节”特点,以减少流动、减少聚集为根本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有效防控,落实“四方责任”,提倡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

(二)分级分类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最新的全市旅行社、酒店、景区、乡村民宿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开放的疫情防控指引,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坚决堵住与文化和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种可能的防疫漏洞和风险。

(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坚持限量开放,有序开放,防止无序开放。督促各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严格限量管理、强化分时预约、实现错峰服务。

(四)科学动态调控。坚持实时监测、动态研判、跟踪评估,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场所大人流预警响应,动态调整防控政策措施,严防人员大规模集聚风险。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两节”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大型演出、游园会、联欢会等节日文化活动,确须举办的应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制定完善宗教场所“两节”应急防控预案,采取实名预约、总量控制、入场检查、分时限流等措施,严控觐香、祈福等活动规模,严防人员拥挤,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公园、景区流量管控。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公园、景区、名胜古迹等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限流75%开放,推进预约管理常态化,严格控制预约人数,引导市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三)严格进出京旅游管控。“两节”期间,倡导各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组织旅游团队进京。本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开展在京人员赴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接待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京团队旅游。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四)加强团队旅游管理。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旅行社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合理调控进出京旅游团队规模,严格落实北京和京外旅游目的地(含途经的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旅游线路设计、对接和预订,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做好旅游线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填报电子行程单、旅游包车防控与安全、出游安全风险提示以及安全应急预案等安全工作,全程逐人落实防控要求,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平稳、有序。

(五)减少文娱场所人员聚集。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限流75%开放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按照防控指引要求开放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室内公共场所。做好文娱场所接待服务,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外围疏导、热力提示等措施,因地制宜控制瞬间流量,并对人员数量实行动态管控,防止人员拥挤聚集。

(六)严格经营主体防控责任。“两节”期间,营业或开放的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接待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车内、室内和室外人员密集处要规范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管理、备足防疫物资、公筷公勺、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一次性餐具等系列措施,同时要做好老年游客“健康宝”扫码服务保障工作。不接受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或进入景区游览。低风险地区进京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需“健康宝”未见异常状态。文化旅游场所提供餐饮服务要严格落实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引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七)加强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控。“两节”期间,各区、各部门、各景区要强化流量管理,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冰雪景区、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以及各类节庆活动等容易形成游客聚集拥堵的区域,应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游客的引导疏导,严防人员聚集和拥挤踩踏。加大对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冰雪项目、森林防火以及文娱场所消防安全等的日常巡查检查,做好动物类、湿地类公园景区的安全提示。依托严格安全管控,确保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在交通、防火、食品、餐饮卫生、住宿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属地有关部门对公园、景区附近区域以及网红打卡地、风景秀丽的河道、沟域、道边等游人可能聚集的非旅游景区,也要加强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防止出现乱停车、燃放烟花爆竹、乱扔垃圾和扎堆聚集等。

(八)加强营业性演出审批监管。暂停受理审批“两节”期间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已经审批的,各类演艺机构要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控制“两节”期间商业演出活动规模,严格落实演出现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九)严格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检查。“两节”期间,市区两级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部门要对重要景区、宾馆酒店、文娱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宗教场所等文化旅游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检查,并以治理“黑旅游”为目标,以整治“黑车”“黑导”“黑店”“黑网”以及乱涨价为重点,在全市重点旅游区域、重点公园和景区、热点非景区、重点线路、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等,开展督导和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对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加强假日旅游投诉处理,快速有力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十)严格旅游服务质量。“两节”期间,各旅游接待和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坚决杜绝乱涨价,切实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和旅游满意度。要加强对市民和游客出游的宣传引导,向市民和游客发布旅游提示信息,主要提示市民和游客未预约不旅游;提示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本市开放景区和乡村民宿名单、景区安全风险、旅游天气、交通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有序疏导市民和游客选择出行路线、时段和公园、景区,错时出行、间隔入园、错峰游览,增强市民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

(十一)严格应急处置。“两节”期间,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制度,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之间的协同联动,按照常态化精准防控方案和局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提升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规定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十二)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两节”期间,各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机构要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提供丰富的线上群众文化活动和数字文化旅游服务资源,鼓励“云演出”、线上演出和演出直播等新业态提供优质在线文娱产品,最大限度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节目供给,活跃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等防疫规定基础上,保障开放时间,提升服务品质,创新线上参观、游览阅读等方式,有效减少大人流聚集。

(十三)倡导文明健康旅游。教育引导市民和游客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旅游,增强生态文明和法律规则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制止餐饮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垃圾不落地”文明健康旅游,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的标准,统筹抓好“两节”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四方责任”。要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干部在岗、群众过节”,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控万万无一失。

(三)扎实推进工作。市假日办(市文旅局)要统筹协调好全市“两节”期间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要履行好辖区内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的疫情防控、有序开放、信息发布、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市公安局要指导做好假日期间重点旅游地区的安保维稳和人员分流管控工作;市公安局交管局要维护好假日期间交通秩序,加强对旅游热点地区的交通疏导工作,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信息;市交通委要加强假日期间地面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行保障工作,视情增加车次,科学控制满载率,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正常出行;市卫健委要做好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行业指导,及时处置疫情突发事件;市园林绿化局要做好公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假日旅游相关工作,全力做到“两节”期间无涉旅安全生产事故、无涉旅突发疫情、无文化旅游场所大人流集聚、无涉文旅重大负面舆情。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精准防控与安全管控的全面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责任以及文旅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防控与安全的督导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导主责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五)强化应急值守。各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假日期间,各区、各成员单位每日15时前,将当日综合信息(假日市场组织接待、市场秩序、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情况等)传真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值班室,或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今年春节假日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黄金周,是20xx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效果的综合检验,对于维护琼海旅游良好形象,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在琼海度过一个规范有序、祥和安全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旅游法》为牵引,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假日期间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游客平安,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时间为1月20日-2月8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1月20日-1月30日。

(二)重点监管阶段:1月31日-2月6日。

(三)节后总结阶段:2月7日-2月8日。

(一)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旅游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针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敏感场所的安全工作,对旅游道路交通、旅游客车、游船、缆车、索道等运载工具和游艺设备,易发群体踩踏、水上灾难、火灾、食物中毒等场所,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监督,确保车辆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督促指导各景区、公园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二)强化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根据《旅游法》的要求,引导旅游企业信守合同,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着力提高游客满意度。各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检查。要把加强投诉处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第一时间受理解决旅游投诉案件。

(三)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节假日旅游气氛,积极组织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健康文明的旅游活动。旅游热点地区要尝试做好景区最大和最佳承载量核定和公示工作。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众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游艇旅游、自驾游、露营房车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服务引导工作。要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发布风暴、强降水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科学出行,理性出游。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报道各种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开展一系列的《旅游法》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广泛参与“文明旅游”活动,主动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

(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为维护琼海旅游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要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对违法违规者予以惩处;要加大对“黑社”、“黑导”、“黑车”、“黑旅店”的检查打击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游客、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并履行相应管理责任,各镇具体负责相关措施在本区域内的落实。对本市旅游景区公共设施、旅游交通及其它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游客到访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景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创新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充分满足游客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产品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服务,扩大游客知情权,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需求。加大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零负团费”、欺客宰客、胁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负责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旅游投诉处理、媒体互动、旅游信息发布等工作。根据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加强和改进涉及旅游安全的.消防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等特种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打击街边散发虚假旅游广告、乱摆乱放等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预警及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卫生、节约、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

部门管理具体责任:

(一)旅游管理部门。结合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行社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行增加付费项目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冒充导游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提供不合格供应商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

(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部门。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潜水市场的监管,对旅游潜水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编制潜水合格企业目录,查处“黑潜点”;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旅游大型演艺、空中、水上体育旅游项目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市场其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体旅游项目。

(三)公安部门。打击“四黑”非法经营、非法从业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导游证的窝点和人员,对利用“黑车”、“黑社”、“黑导”“黑旅店”等从事旅游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各旅游经营场所秩序、治安、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巡逻防范,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打击“黑车”,严厉惩处无资质运营车辆、套牌旅游车、从事旅游运营的行政用车、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出租车等经营者;要强化各旅游汽车公司和司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公共交通场所秩序,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查处海上非法营运的行为;查处不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行为;查处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

(五)税务部门。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检查景区开放是否符合税务监管要求,加大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娱乐等旅游企业足额按时纳税监管力度。通过税收杠杆有效遏制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查处旅游企业不履行合同,合同外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假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查处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短斤少两、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宰客等行为。

(七)物价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旅行社组、接团价格专项检查,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付费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旅游企业在假日期间不执行政府定价,虚高标价,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干预措施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点)、潜水点、旅游餐饮点、旅游车辆以及宾馆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加强各类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查处旅游市场其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各旅游餐饮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落实旅游团队餐饮标准,配合监督各旅行社企业按照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安排旅游团队;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餐饮企业等。

(九)海洋渔业部门。组织旅游、文体等部门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严肃查处黑潜水点、渔船船主私自招徕组织游客出海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综合执法检查组职责: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节前检查、节中驻点、节后总结的工作方式,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督查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二)协助或参与做好旅游市场监管。

(三)协调重大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件的处理及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四)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

市旅游、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大旅游虚假传单的执法检查力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作为提升琼海旅游形象的重要节点,作为巩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要全面启动假日旅游管理机制,各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综合执法检查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照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各方面的协作联动和配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强化信息报送。1月31日至2月6日,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旅游统计报表和当天接待情况综合信息,于每天17:00时前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报送省假日办;节日期间,于2月3日12:00前上报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小结要点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游客投诉等旅游整体统计数据以及旅游市场运行情况;于2月6日17:00时前上报春节假日总结,总结要点和小结相同,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

(四)严格值班制度。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有关部门要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1月25日前报市假日办。市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于1月26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假日值班电话,方便游客咨询和投诉。

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大楼215室),值班电话:xxx,传真:xxx,邮箱:xxx@。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科教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牛背梁管委会、溶洞景区管理处、县物价局、县公路段、县供电公司、县交警大队、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等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处理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科教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春节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物价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经贸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县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经贸局、县旅游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景区景点配合,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前3日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14-432302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办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安监局、旅游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全县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县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定期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县科教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办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四)严肃纪律,畅通信息。春节期间,各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办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