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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春节安全工作方案(汇总14篇)

时间:2024-02-17 22:36:10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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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节日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朱村街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街人民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在全街范围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街道成立“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罗成彬同志担任组长,罗新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组织全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罗新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广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并及时向街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材料。

第一组:文化教育场所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朱旭明,组长:左新强,组员: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2人、计生办1人、教学指导中心1人、朱村中学1人、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文教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各大、中、小学、幼儿园、网吧、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及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内容;检查网吧、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有安全员及值班日志、救援预案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二组:出租屋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陈寿铭,组长:陈伟,组员:计生办1人、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排查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消防通道不通畅、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排查整治存在“住改仓(商)”问题的出租屋等。

第三组:政府公共设施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胡小松,组长:马云飞,组员:党政办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文教卫体办1人(党政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朱村街各办公大楼安全情况。

第四组:企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广志,组员:环保所1人、经济办1人、城管中队1人、交警四中队1人、劳动所1人、派出所2人、供电所1人、工商所1人(安监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街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以及事故报告情况;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无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及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第五组:建筑行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日坚,副组长:陈娅琼,组员: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劳动所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1人、环卫中心1人、供电所1人、环保所1人、食药监所1人(建设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大型建筑工地、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在建房屋。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深化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第六组:交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彭文晋,副组长:陈永文,组员:交警四中队1人、朱村交管所1人、安监办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城管中队2人、(交警四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路的安全标识标志、路面隐患情况进行排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全街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洗车档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与地铁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汛期路面畅通。

第七组:农产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邓兴达,组长:张子宽,组员:农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供电所1人、派出所1人(农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的民工宿舍、山塘、鱼塘。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山塘、鱼塘的是否在明显地方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八组:食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志洁,组长:莫汉文,组员:食安办1人、食药监所1人、工商所1人、卫生院1人、文教办1人、派出所1人(食安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以超市小食店和食品批发经营部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防止过期霉变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第九组: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邱远祥,组长:林影,组员: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劳动所1人(计生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社区卫生院、卫生站及医疗诊所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问题。

第十组:消防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王法宇,组长:黄立基,副组长:吴远扬,组员: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工商所1人、消防队2人,交管所2人(派出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商场、宾馆和“三小”场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以日成广场、“城中村”为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二合一”、“三合一”、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及易制毒物品的管控。

第十一组::城市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郭建平,组长:何立峰,副组长:钟志锋,组员:城管中队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城管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燃气管道、燃气代充点、广告招牌、灯箱。整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燃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检查广告招牌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检查附着式广告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之间是否有松动、锈蚀、脱落,广告招牌设施是否有损坏附着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的现象;检查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广告,是否倾斜、倒伏,有无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照明亮化设施是否齐备、完好,保持正常使用;整治无牌无证燃气代充点;对老旧居民楼、危房进行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防。

第十二组:村(居)安全检查组。

各挂村(居)领导带队,各驻村(居)工作组组长为组长,各村(居)委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管辖区域和各村(居)出租物业、闲置厂房、出租地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燃气充装点,山体滑坡隐患等。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12月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自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朱村街安委办。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9日—1月26日)。由各检查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街安委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7日—2月12日)。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总结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于12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书面情况报街安委办,并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二)各检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根据检查范围,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检查组留档,一份送安委办存档。同时,检查组要安排人员及时跟踪好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落实结果情况及时反馈给安委办。安全隐患严重、需要出具整改法律文书的,请与安委办联系,电话:xx。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小组牵头部门12月5日前将本小组的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街安委办;12月29日前报送一次开展大检查统计表,2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并附检查签到表和带队领导检查照片报送至街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

目前安监办现有工作用车1辆,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另临时租用车辆2台以解决用车不足问题,费用由街财政支出。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xx委〔xxxx〕xxxx号)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xx”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为服务好我市“两xx”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xx年1月1日——xx年3月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和“两xx”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两xx”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春节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全力打造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畅通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优化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规范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立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三角塔为入口至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

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不受禁限约束。

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

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山、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疫情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加大,各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要求并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严格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能放松警惕。各景区要加强关键环节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查缺补漏,杜绝任何侥幸麻痹松懈厌战心理。

各景区景点节前必须认真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类防范措施。检查景区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检查景区是否落实游乐设备、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要求,重点自查景区游乐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检查景区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做好景区安全提醒工作,在景区设置好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好节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景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好景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公共设施消毒。

各景区景点要做好今年春节游客高峰期景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灵活应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预约管理。把景区预约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推动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前置,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尽量减少现场领票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科学合理制定高峰期的游览线路和顺序,防止游客过度聚集,适当增加充足运力和工作人员,适当延长接驳车运营时间,及时疏导游客,避免游客滞留过长时间,维护景区良好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入园人员必须扫码、登记、戴口罩、遵守“一米线”,一旦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游客,立即上报属地乡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文广新旅局。严格落实举办活动报备程序。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景区举行大型文娱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各景区景点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指南、防汛防火知识和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各景区景点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安全工作措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和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大检查定于20xx年1月30日始至20xx年3月30日止。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学小学校、广电站、电力公司、卫生院等)、镇政府各站办所(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农路办、农机站、水利站、规划建设办、农技站、兽医站、食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镇区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节日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强化路面车辆管控及公交车站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农村小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卖私炮,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检查的相关资料或图片收集并备份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

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由镇邀请专家,在镇3楼会议室,对规上企业和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前结束)。第二批培训由包村领导统一到各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旋切厂、浴室、饭店、配气点、养殖户、家庭作坊等负责人(培训时间为20xx年2月10前结束)。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平稳。镇安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镇、村干部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企业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涉爆、燃气、消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所造成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点、网店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工区)、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送镇安办。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切实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解决当前文化旅游行业加快复工复产过程中,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下降,一些旅行社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等行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涉文旅场所疫情防控松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基层监管薄弱的问题。强化节庆期间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深化事故风险管控工作,针对性、科学性、计划性地预防文化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及时处置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隐患风险,堵塞疫情防控漏洞;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管理等制度,加强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隐患漏洞。最大限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渠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及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准确把握假日市场特点,统筹安排好假日市场安全、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治理、产品供给、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元旦春节期间提供安全稳定的文化和旅游环境。

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全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股,何大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

局各股室、各二层机构要深入研究分析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的规律特点,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突出检查以下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方面:

1.旅行社和导游。

检查督促各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是否给游客买好保险;是否按照“三证一单”要求租用旅游车辆;是否开好行前说明会,加强导游、领队人员、游客旅游安全教育,详细告知游客文明旅游的相关事项和应尽义务,带团导游领队要切实担负起文明督导责任。

2.旅游景区。

(1)指导a级旅游景区强化最大承载量管理,增设购票、检票、咨询等临时服务窗口,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一要加强水上安全整治和水上旅游综合监管。主动联系、积极协调涉水旅游项目的主管部门,联动抓好加强竹筏、漂流等活动的旅游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渡运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景区渡口安全管理情况、游船、渡船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会同主管部门联动禁止各类自用船、渔船非法运载游客。二要加强对景区(点)内玻璃栈桥、栈道等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调试等制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三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许可审查,督促其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2)指导a级旅游景区,提升服务质量。指导a级旅游景区对照景区标准,完善旅游引导标识、规范服务流程、配齐配足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针对景区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组织开展管理实务、日常业务、应急处置等培训,全面提高服务专业性。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严格落实景区禁塑工作,并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3.旅游住宿。

指导星级旅游饭店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消防应急、卫生质量、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质量检查。卫生质量问题严重、安全工作不落实、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按要求整改的旅游住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处罚。

4.娱乐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

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检查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警示牌是否满足疏散需要,各通道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方面,文物管理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和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监视监测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5.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

检查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严格审查演出场地使用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二)疫情防控方面:

要深刻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各环节的防控措施。

1.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化和旅游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2.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查“三码”,做好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等工作。对从风险地区来贺返贺人员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文化和旅游场所。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及时公布。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4.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全面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前台接待、窗口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旅游限流、风险提示等信息,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及时准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要加大市场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对一日游、短途游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文化和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杜绝淫秽色情、低俗、宣扬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同时,严查严管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市场,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开展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理性消费等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意识、个人防护、理性消费意识,引导公众自觉注意行为举止,遵守公共秩序,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旅游消费、出行交通、天气预报等提示信息,提醒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合理安排、文明旅游、安全出行,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做好文化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好12301、12318文化旅游投诉热线和12345服务热线衔接有关事宜,畅通假日值班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投诉,妥善处置各类文化和旅游纠纷。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避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隐患漏洞。为了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分别对各二层机构和各文旅企业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元旦、春节期间辖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情况开展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不及时整治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停的立即关停,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元旦春节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办法,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和联络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问题严重不能保证正常经营的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通报和曝光,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规定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灾害,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按照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前置救援力量,做好装备器材物资储备,发生险情和疫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加强假日信息报送工作,如有旅游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日常电话0774—6692490,假日电话0774—6691363),重特大涉旅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上报,力争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书面报告。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打响“登泰山、保平安”品牌,巩固泰山祈福圣地地位,丰富游客春节期间的文化生活,营造祥和浓厚的节日氛围,泰山景区将在20xx年元旦至春节期间举办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时间: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16日。

平安吉祥新春游泰山祈福过大年。

(一)“跨年迎新”系列活动。

1、“鸣钟祈福迎新年”活动:集中组织人员20xx年12月31日晚八点前到达普照寺,由僧侣、信众敲响祈福钟声,象征迎接20xx年的到来,并为新年祈福。岱庙、普照寺、弘德楼零点时分别安排人员敲响祈福钟声。

2、“岱顶迎接新年第一缕曙光”活动:日出时刻,在拱北石活动现场悬挂“20xx泰山之巅迎接新年第一缕曙光”条幅,烘托良好的节日氛围。组织参加活动人员在岱顶迎接新年的第一缕曙光,同时展开国旗,以表达对祖国新年的祝愿、对人民新年的祝福。

3、天地广场庆新春美陈展示。

20xx年春节期间,在泰山天地广场,设置大型美陈展示。

(二)“万名香客春节祈福”系列活动。

1、岱庙祈福迎春过大年系列活动。

(1)地方传统戏曲专场演出。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唐槐院。

活动:特邀请泰安梆子剧团的专业演员,举办山东梆子戏曲专场,每天定时演出传统经典曲目,让游人充分领略地方传统戏曲的独有魅力。

(2)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曲艺杂技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汉柏院。

活动:以高跷、中幡、中华武术等民间技艺为主要展演内容。为增加本次年庆活动的趣味性,将邀济南小超高跷队赴泰进行现场表演,演出内容丰富多彩,有文有武,有单人有集体,节目短小精湛,惊险刺激,并可与游客进行现场互动,让游客参与其中,陶醉其间。

(3)舞龙舞狮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初二。

地点:岱庙天贶殿大露台。

活动:龙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形象化的动物,是华夏民族世世代代所崇拜的精神图腾。狮是中国人心目中象征吉祥的瑞兽,狮吼群兽慑伏。春节期间,将邀请专业舞龙舞狮团队为游客呈现一场精彩的具有独特民族韵味的舞龙舞狮表演,展示伟大祖国的龙腾盛世和繁荣富强。

(4)地方特色传统小吃。

时间:正月初一至初六。

地点:遥参亭东侧。

活动:设置泰山驴油火烧、泰山煎饼、冰糖葫芦等多个具有地方特色的美味小吃摊点,使游客在感受传统民间文化精髓的同时,品味地方独有的`传统饮食文化,丰富喜迎新春的旅游体验。

(5)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展销。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六。

地点:岱庙仁安门。

活动:邀请泰山及泰山周边地区的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现场进行展示、展销,借助景区平台弘扬民俗文化,用地方文化丰富景区内涵。展示展销项目主要有:泰山剪纸、泰山泥塑、泰山墨玉艺术、济南社火脸谱、蛋壳雕刻、泰山布衣、泰山竹龙等。

(6)行为艺术——活雕泥塑艺术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后寝宫。

活动:邀请行为艺术家以铜人的形式装扮成书生、冰糖葫芦小贩等栩栩如生的传统人物,为游人展示古代36行经典形象。

(7)迎新春名人字画拍卖会。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雨花道院鲁班殿前。

活动:为了弘扬书画艺术,传承中华文明,推动书画艺术紧跟时代发展,活动期间将邀请我市书画界名家提供书画精品,进行拍卖活动。在吉庆祥和的环境中,为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近距离交流、欣赏、收藏的平台。

(8)动漫真人秀表演。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雨花道院。

活动:邀请泰城各大院校的动漫社团为游客表演动漫人物真人秀,设置动漫展板供孩子拍照,以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

(9)儿童娱乐活动。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唐槐院。

活动:春节期间,我们将在唐槐院设置一片专门以儿童为参与对象的娱乐活动区域,项目包括淘气堡、滚铁环、跳房子等,以增加孩子们的游乐兴趣。

(10)猜灯谜活动。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二。

地点:仁安门前。

活动:在仁安门前甬道上方悬挂灯谜,游客猜中灯谜可获得景区赠送的精美礼品一份。

(11)“走福路绕福石摸福树”活动。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六。

地点:岱庙天贶殿前扶桑石。

活动:岱庙扶桑石摸树游戏,距今已有400余年的历史,摸树象征摸福,“摸福”这个游戏本身蕴含着祈祷幸福的意义。为进一步弘扬这一传统文化,本届庙会将采取有奖竞猜的方式,吸引游客积极参与。

(12)“新年祝福”语林。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

地点:岱庙天贶殿大露台。

活动:春节期间,在岱庙天贶殿大露台设置留言区,游人可留下对亲人、朋友在新的一年中的美好祝福。

(13)泰山摄影大赛作品展。

时间:正月初一至正月十六。

地点:岱庙配天门。

活动:为使广大游客充分感受泰山的文化魅力,拟在配天门推出以泰山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展。使游客徜徉于艺术的长廊,感受精神的自由与愉悦。

2、后石坞元君庙祈福。

农历腊月十五,在后石坞元君庙,组织淄博大桥村香客泰山祈福。

3、关帝庙古戏楼“祈福·迎祥”唱大戏。

为营造年节浓郁的节庆氛围,满足游客及泰安民众年节文化的体验感受。按照泰山传统民俗习惯,在泰山盘道第一庙的关帝庙举办“新春唱大戏”活动。20xx年大年初一至初三,邀请知名戏班演出经典戏曲,每天上、下午各演出一场,每场演出2个小时。免费向游客及周边民众开放。

4、“福、禄、寿、喜、平安、财”泰山新春抢六福活动。

大年初一至初三,自遥参亭起,沿红门—中天门—南天门—玉皇顶传统祈福线路登山的游客,可参与抢福赢大奖活动。在遥参亭、关帝庙、壶天阁、未了轩、青帝宫、玉皇顶设抢福处。(方案另附)。

5、“平安祈福、众神送福、万人抢福”万名香客泰山大型祈福活动。

20xx年正月初三,由中华泰山封禅大典秦、汉、唐、宋、清五朝帝王的扮演者,身着古装,在天地广场诵新春祈愿文,祝福祖国20xx年国泰民安、繁荣昌盛。仪式结束后由扮演众神的演员向参加活动的群众派发纪念品,烘托节日氛围。

6、“不一样的年节—泰山祈福过大年”港澳同胞新春大型祈福活动。

7、100名泰山平安文化使者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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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科教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牛背梁管委会、溶洞景区管理处、县物价局、县公路段、县供电公司、县交警大队、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等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处理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科教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春节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物价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经贸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县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经贸局、县旅游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景区景点配合,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前3日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14-432302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办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安监局、旅游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全县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县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定期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县科教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办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四)严肃纪律,畅通信息。春节期间,各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办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统计局、安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物价局、公路段、供电公司、交警大队、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等镇镇长为成员的柞水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接待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工商局、旅游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假日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工商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住建局、文广局、卫生局、药监局、旅游局、物价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假日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水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旅游局、公安局、文广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药监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景区景点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放假前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假日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围绕游客,保护权益。县住建局、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工商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假日期间,各涉游镇、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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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为维护景区的正常旅游秩序,树立景区新形象,推进5a级旅游景区创建,确保游客和管理区干部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三娘湾管委具体部署,为了做好“春节”黄金周景区旅游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20xx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丹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

1.成立指挥中心,按方案要求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3.对接上级部门及管理区各职能部门在春节前对景区各旅游行业、游乐项目、公共设施等进行安全大排查,督促存在隐患的责任单位于春节前进行整改,确保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景区在春节期间的正常运转,总体要求如下:

1.加强景区环境及旅游设施整治工作。对景区内各公共场所进行大清理,保持景区整洁、卫生;对景区现有摊点进行有效管理,统一规划,不准乱摆乱放和堆放杂物等;对临时摆放摊点进行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各企业或业主需在春节期间在景区设点开展宣传和促销活动的,需与旅游公司签订诚信协议,由公司统一安排,凭证设点。

2.做好春节期间景区活动策划、氛围营造、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营销工作。

3.加强景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交通设施标识设置等,确保春节期间景区交通畅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4.强化景区食品、住宿和游乐项目(特别是水上游乐项目、群体娱乐项目)的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旅游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开展整改、整治。保证春节期间景区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完善景区导览系统、路灯、游客中心、公厕及各种旅游设施。

为做好“春节”期间景区各项工作,确保景区安全、有序,各组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活动组织及宣传营销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春节前,准备策划和洽谈各项活动;

2.制作黄金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各旅游活动宣传工作;

3.加强景区帐篷露营区、电瓶车、门票、游船和海水浴场经营管理;

5.做好新闻媒体对接及人数统计上报等工作;

6.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二)旅游秩序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2.协调海上执法有关部门开展海上综合执法,打击非法出海行为;

3.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和电话投诉。

(三)交通管制疏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提前合理设置停车场及安装停车及交通指示牌;

2.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专人负责指挥车辆;

3.负责春节期间交通指挥和车辆停放,确保交通有序。

(四)安全生产监管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游船出海检查;

2.设置海域非法游泳警戒线及安全提醒;

3.加强海域及陆地安全工作巡查,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加强游船和海水浴场的安全监管;

5.邀请食药、物价、工商、消防等部门加大景区大排档和住宿的检查工作,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五)环境卫生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对景区内摊点、灯箱、路牌进行规范整治;

4.对景区内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6.对停车场进行清理修整工作;

8.加强景区环境卫生清理,要及时清理垃圾(重点针对担水坑路口至中心停车场、中心停车场至三娘湾村内等路段,沙滩广场、中心停车场、海水浴场、科普馆等地点)。

(六)后勤保障和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后勤用餐物品采购及后勤用餐;

2.负责春节期间管委各办局、还是、渔政、交警值班人员用餐、用水保障;

3.负责办公室值班及公务接待安排;

4.负责黄金周期间医疗救助保障;

5.在2月6日、7日期间开展各项工作督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管委印发。

(一)根据各小组的工作时间要求不同,各小组组长要制定好各小组的工作安排表,确保春节期间人员、措施到位,各小组的工作安排表要在2月10日前报送管委办公室。

(二)办公室可根据工作的具体需要和突发事件应急需要,临时调整和调动所有人员。各组需临时聘请人员的要报请管委办公室批准,原则上由旅游公司并将人员名单及分工报管委办公室存档。

(三)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考勤和报餐工作。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向管委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五)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应付突发性事件。

(六)各工作组如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的,统一报旅游公司聘请,旅游公司要按照工作要求安排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人员分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背景,坚持“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遵循“依法行政、社会治理、从严管控、民意主导”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确保《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到位,全力实现“禁放区禁住、限放区安全、社会面平稳”的工作目标。现制定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九渡河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肖东亮镇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镇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镇派出所人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派出所所长张磊兼任、副主任由镇武装部长宿东兴兼任,成员单位为镇派出所、镇相关责任科室、各行政村及镇域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月起至春节结束,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共划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下旬)。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组织召开本单位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阶段(从20xx年1月下旬至春节结束)。围绕新规定,各驻村工作站、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结合职责,全面开展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并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阶段(20xx年12月至春节结束)。镇政府烟花办围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落实举报奖励机制,严查严打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春节结束)。围绕重点时段,建立禁放区、限放区“属地组织、行业协同、全民参与”的看护机制,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发动专业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禁放区、限放区、禁放点和燃放区域重要时段重点看护措施。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春节结束后)。围绕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烟花办及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表彰成效显著的单位。

除去以上五个阶段工作外,另强调三个防控重点时段,除夕(20xx年2月11日)、初五(20xx年2月16日)、十五(20xx年2月26日)。

各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的“四查”措施。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携带及违反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侦办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镇安全科负责依法组织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未经许可生产的行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城管执法分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两级烟花办公布举报电话,九渡河镇举报电话为:。区烟花办举报电话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限期核查。

重点强化宣传发动,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工作舆论导向。各行政村要广泛组织基层力量,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条幅”等资源,广泛采取“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发放材料、会议部署和短信微信”等方式,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推进落实法规宣传和社会宣传引导。“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涉外机构、进影剧院站、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十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单位有活动、面上有标识、群众有共识”。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管好自己的人并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新规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措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亲属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对禁放区、十六类禁放点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研究制定分层次、划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坚持专业排查、单位自查、系统复查和滚动清查相结合,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做到“五要”,即发现隐患要彻底,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严格,逐级反映要及时,盯住进展要到底。同时,春节前,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降低节日期间火情灾害风险。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政府主责,行业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强化“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单位自治主体”的管理作用,优化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单位要研究制定禁放看护或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落实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监督禁放区域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建立同禁放区域单位联动机制,按照“设立禁放标识、严格值守值班制度、配齐消防设施、浇湿阻燃处理、区域协作配合、周边可燃杂物清理、重点地区看护”等七个已建立的成熟机制,落实禁放看护工作。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的“五个明确”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镇烟花办将整合属地派出所、应急、市场监督、城管执法等部门、村级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充分依托人防、技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体系,建立网格化实名制管控机制,推动镇域内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安全燃放工作目标。

同时,镇派出所及交通管理部门等,要围绕划定的禁放区及可燃放区域,加大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燃放秩序的管控力度;要充分考虑各重点燃放时段的人流数量、燃放规模,对可能出现聚集燃放等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人流和车辆疏导,合理布局定点值守力量,严防发生道路拥堵、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在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集中组织开展禁放看护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可能出现的大人流聚集、火情灾害、极端天气和社会舆情等突发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强应急处置力量,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在春节期间建立火灾、伤亡事故联动处置力量,配合开展火情的前期扑救。

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镇城管分队、镇村建办、镇派出所、镇安全科等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干旱、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相关应对措施;镇政府相关科室要针对大人流聚集、社会舆情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建立通报预警和处置应对工作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充分认清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全市大气治理的攻坚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认真开展管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文明宣传、文明引导的工作意识,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保持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烟花爆竹的舆论导向,要围绕行业、系统和地区实际,开展内部宣传,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等相关规定;并围绕列管行业单位、目标人群和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子屏、条幅、短信和微信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严格遵守,并广泛争取社会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要公布群众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重奖举报,对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

(3)形成工作合力,整体全面推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牵动、基层组织落实、广大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宣传发动、依法严管等关键环节,确保实现法规修订的预期目标。各行业部门要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管理局面,确保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行业部门和各行政村,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具体推进,并积极履行职责,强化联动执法,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行业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围绕行业系统及列管单位,组织督促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商市场、建筑工地、教育机构以及婚庆、殡葬等行业单位,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禁放、必须管安全”。各行政村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范畴,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单位、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全力做好宣传等工作,逐一明确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好属地责任。对因烟花爆竹排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事故、案件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20xx年新春,为进一步扩大洽川旅游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优化提升洽川风景名胜区的综合形象,宣传推广景区,20xx年春节期间特举办“金鼠迎新春舞动庆洽川”活动,营造节日喜庆氛围,展示洽川发展新成就、新面貌,唱响洽川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品牌。

xx迎新春,舞动庆洽川。

时间:20xx年1月24日—31日。

地点:处女泉景区、福山景区、莘国水城。

主办单位: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为迎接20xx年春节到来,弘扬传统节日魅力,展现洽川风景名胜区秀美风景,打造最有年味的休闲、民俗迎春旅游活动,特举办“金鼠迎新春舞动庆洽川”系列活动。主要包括:

活动一:大型莘国光影水舞秀。

1.活动时间:20xx年1月24日—31日(除夕至正月初七)。

2.活动地点:莘国水城。

3.活动内容:本次光影水舞秀,通过多媒体高科技手段、大型喷泉与各种灯光相结合,赋予水景以生命,让静止的水面白天和夜晚都呈现出不同盛况的精彩演绎。让游客在大型灯光水舞秀演出中感受全新的视觉盛宴。

活动二:敬头炉香祈福福山。

1.活动时间:20xx年1月24日—25日。

2.活动地点:福山景区。

3.活动内容:1月24日(除夕)23:30开始,游客参加祈福活动,1月25日(正月初一)00:00举行撞新年吉祥钟,敬头炉香,祈平安福。

4.优惠政策:除夕当天晚23:30——1:00免门票。

活动三:传统民俗迎新春。

1.活动时间:20xx年1月27日—30日(正月初三至初六)。

2.活动地点:诗经广场。

3.活动内容:结合合阳民俗文化底蕴,引入当地特色锣鼓等节目,弘扬传统节日魅力,展现洽川景区秀美风景,打造最有年味的休闲、民俗迎春旅游活动。(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景区春节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首都文化旅游市场将迎来人员流动、游客和观众聚集高峰,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也进入流行季节,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考验。为统筹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原则,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安全、平稳、限量、预约、错峰”的方针,确保“两节”期间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繁荣、文明,制止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餐饮浪费,使“两节”假期成为健康的假期、欢乐的假期、祥和的假期、安全的假期,特制定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方案。

(一)适度从严从紧。立足首都安全特殊需要,针对“两节”特点,以减少流动、减少聚集为根本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有效防控,落实“四方责任”,提倡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

(二)分级分类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最新的全市旅行社、酒店、景区、乡村民宿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开放的疫情防控指引,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坚决堵住与文化和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种可能的防疫漏洞和风险。

(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坚持限量开放,有序开放,防止无序开放。督促各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严格限量管理、强化分时预约、实现错峰服务。

(四)科学动态调控。坚持实时监测、动态研判、跟踪评估,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场所大人流预警响应,动态调整防控政策措施,严防人员大规模集聚风险。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两节”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大型演出、游园会、联欢会等节日文化活动,确须举办的应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制定完善宗教场所“两节”应急防控预案,采取实名预约、总量控制、入场检查、分时限流等措施,严控觐香、祈福等活动规模,严防人员拥挤,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公园、景区流量管控。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公园、景区、名胜古迹等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限流75%开放,推进预约管理常态化,严格控制预约人数,引导市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

(三)严格进出京旅游管控。“两节”期间,倡导各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组织旅游团队进京。本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开展在京人员赴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接待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京团队旅游。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四)加强团队旅游管理。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旅行社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合理调控进出京旅游团队规模,严格落实北京和京外旅游目的地(含途经的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旅游线路设计、对接和预订,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做好旅游线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填报电子行程单、旅游包车防控与安全、出游安全风险提示以及安全应急预案等安全工作,全程逐人落实防控要求,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平稳、有序。

(五)减少文娱场所人员聚集。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限流75%开放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按照防控指引要求开放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室内公共场所。做好文娱场所接待服务,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外围疏导、热力提示等措施,因地制宜控制瞬间流量,并对人员数量实行动态管控,防止人员拥挤聚集。

(六)严格经营主体防控责任。“两节”期间,营业或开放的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接待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车内、室内和室外人员密集处要规范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管理、备足防疫物资、公筷公勺、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一次性餐具等系列措施,同时要做好老年游客“健康宝”扫码服务保障工作。不接受14天内入境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或进入景区游览。低风险地区进京人员入住酒店和乡村民宿需“健康宝”未见异常状态。文化旅游场所提供餐饮服务要严格落实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引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七)加强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控。“两节”期间,各区、各部门、各景区要强化流量管理,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冰雪景区、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以及各类节庆活动等容易形成游客聚集拥堵的区域,应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游客的引导疏导,严防人员聚集和拥挤踩踏。加大对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冰雪项目、森林防火以及文娱场所消防安全等的日常巡查检查,做好动物类、湿地类公园景区的安全提示。依托严格安全管控,确保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在交通、防火、食品、餐饮卫生、住宿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属地有关部门对公园、景区附近区域以及网红打卡地、风景秀丽的河道、沟域、道边等游人可能聚集的非旅游景区,也要加强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防止出现乱停车、燃放烟花爆竹、乱扔垃圾和扎堆聚集等。

(八)加强营业性演出审批监管。暂停受理审批“两节”期间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已经审批的,各类演艺机构要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控制“两节”期间商业演出活动规模,严格落实演出现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九)严格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检查。“两节”期间,市区两级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部门要对重要景区、宾馆酒店、文娱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宗教场所等文化旅游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检查,并以治理“黑旅游”为目标,以整治“黑车”“黑导”“黑店”“黑网”以及乱涨价为重点,在全市重点旅游区域、重点公园和景区、热点非景区、重点线路、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等,开展督导和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对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加强假日旅游投诉处理,快速有力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十)严格旅游服务质量。“两节”期间,各旅游接待和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坚决杜绝乱涨价,切实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和旅游满意度。要加强对市民和游客出游的宣传引导,向市民和游客发布旅游提示信息,主要提示市民和游客未预约不旅游;提示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本市开放景区和乡村民宿名单、景区安全风险、旅游天气、交通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有序疏导市民和游客选择出行路线、时段和公园、景区,错时出行、间隔入园、错峰游览,增强市民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

(十一)严格应急处置。“两节”期间,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制度,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之间的协同联动,按照常态化精准防控方案和局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提升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规定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十二)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两节”期间,各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机构要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提供丰富的线上群众文化活动和数字文化旅游服务资源,鼓励“云演出”、线上演出和演出直播等新业态提供优质在线文娱产品,最大限度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节目供给,活跃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等防疫规定基础上,保障开放时间,提升服务品质,创新线上参观、游览阅读等方式,有效减少大人流聚集。

(十三)倡导文明健康旅游。教育引导市民和游客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旅游,增强生态文明和法律规则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制止餐饮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垃圾不落地”文明健康旅游,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的标准,统筹抓好“两节”全市假日旅游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四方责任”。要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干部在岗、群众过节”,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控万万无一失。

(三)扎实推进工作。市假日办(市文旅局)要统筹协调好全市“两节”期间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要履行好辖区内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的疫情防控、有序开放、信息发布、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市公安局要指导做好假日期间重点旅游地区的安保维稳和人员分流管控工作;市公安局交管局要维护好假日期间交通秩序,加强对旅游热点地区的交通疏导工作,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信息;市交通委要加强假日期间地面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行保障工作,视情增加车次,科学控制满载率,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正常出行;市卫健委要做好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行业指导,及时处置疫情突发事件;市园林绿化局要做好公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假日旅游相关工作,全力做到“两节”期间无涉旅安全生产事故、无涉旅突发疫情、无文化旅游场所大人流集聚、无涉文旅重大负面舆情。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精准防控与安全管控的全面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责任以及文旅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旅行社、酒店、公园、景区、热点非景区、网红打卡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农家乐)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防控与安全的督导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导主责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五)强化应急值守。各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假日期间,各区、各成员单位每日15时前,将当日综合信息(假日市场组织接待、市场秩序、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情况等)传真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值班室,或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