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规章制度的范文汇总如下,供大家参考和制定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规范员工工作场所手机使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公司工作场所手机及具有网络、游戏、娱乐功能的类似电子设备使用管理。
3.1使用手机:指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编辑、阅读、发送信息、观看视频、电子书或者使用手机的各类软件,使用耳机听音乐、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等。
4.1安全环保处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工作及其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
4.2劳动人事处负责将员工工作场所手机使用管理纳入劳动纪律管理范畴进行管理,会同安环处对本规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3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负责日常检查、考核。
5.1手机使用的风险。
5.1.1引起爆炸的风险:手机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电火花,如果人员将手机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手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极有可能引爆混合性爆炸气体或粉尘。
5.1.2导致人员注意力分散,可能引发伤害事故的风险:譬如人员正在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很容易导致其注意力分散,忽视危险或引起误操作,最终导致交通事故。
5.1.3手机信号在现场很可能被屏蔽,对于一些需要稳定信号协助的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特定的沟通工具,可能导致双方沟通不畅,从而引发事故。
5.1.4人员处于雷电影响的空旷区域时,使用手机会增大被雷击的风险。
5.2禁止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场所或作业范围的规定:。
5.2.1对于易燃易爆场所或特别危险的作业,禁止任何人随身携带手机,这些场所或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5.2.1.2防静电区域,例如加油站、集中供气站及制氢站、富氧间等;。
5.2.1.3使用中的油气装卸作业区域、充装气体或加油等区域;。
5.2.1.4重要的仪表、电脑监控岗位,例如主控室、调度室等;。
5.2.1.5主操岗位、金属熔融物行车操作岗位;。
5.2.1.6有爆炸性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油漆作业、带煤气作业等;。
5.2.2对于一些一般的作业或特殊的情况,人员使用手机可能引发注意力分散。对于这类作业或特殊情况,人员可以携带手机,但是禁止人员使用手机。这些作业或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5.2.2.1机动车(包括火车)驾驶过程中;。
5.2.2.2高处作业、动火作业、配电室倒闸操作等作业过程中;。
5.2.2.4驾驶起重设备过程中;。
5.2.2.5指挥作业过程中;。
5.2.2.6操作高速旋转或直线运动机械时(钻、车、铣、刨、磨以及切割);。
5.2.2.7使用强酸、强碱类的危险化学品时;。
5.2.2.8从事冲压或剪切作业时;。
5.2.2.9上下、攀爬任何梯道时;。
5.2.2.10厂房内及施工现场行走(安全区域除外)或过马路过程中;。
5.2.2.11手机充电时;。
5.2.2.12无避雷保护的空旷区域且该区域受雷电影响时。
5.2.3手机在现场可能被屏蔽或信号不好,对于现场一些作业,需要可靠的信号来支持。为防止由于沟通不好导致事故,禁止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高频或其它可靠措施协助作业,这些作业或特殊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
5.2.3.1各类指挥作业;。
5.2.3.2有限空间内外的`应急沟通方式;。
5.2.3.3调试作业人员之间的沟通方式。
5.2.4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观看视频、看电子书、听音乐、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5.2.5管理人员需使用手机进行现场管理拍摄除外,但必须在安全区域。
5.2.6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用于班组安全活动时播放教育培训视频除外。
5.3为进一步规范手机使用管理,更好地做好宣传及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新钢公司手机使用九条禁令》(见附件)的张贴、通告及执行、落实工作。
5.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手机使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列出本单位禁止随身携带手机岗位或禁止使用手机作业明细表并公示张贴,做好相应的警示标志。
5.5各单位对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的岗位要设立手机存放箱,定点存放并妥善保管。同时,要明确相应的通讯联系方式,保障通讯畅通,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5.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规定告知相关方,并督促相关方人员严格执行。
6.1公司将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手机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考核。
6.2各单位要加强对手机规范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检查考核制度和管理台账,做到每月有检查和考核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检查开展情况。
6.3对违反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或不交手机及弄虚作假者,一律按公司“三违”处理。对重复违反者,按照“严重三违”处理。
6.4公司一次查处违反本规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处累计达到10人次(含)以上的班组,取消责任班组星级班组评比资格。
6.5公司一次查处违反本规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处累计达到10人次(含)以上单位,将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实行连带考核。
7.1《刑法》。
7.2《民法通则》。
7.3《安全生产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根据盘府办发[2013]94号文件,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及数字化矿山建设的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建设数字化矿山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在工作中贯彻标准化、规范化、协作化、高效化等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深化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应用,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确保信息系统应用效果,让信息化工具真正对企业日常的管理工作提供充分支持,特制定本章程。
系统使用人员工作章程。
1.
各科室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之后才能使用系统,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认真学习和熟悉各项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对于不会操作的模块及时询问系统管理员。
2.
及时录入每日、每周、每月的业务数据,不拖延堆积工作,按照业务发生的时序处理业务数据。由于录入数据人员的拖延导致当月统计报表缺少数据的现象,出现2次以上,处以相应的罚款。
3.
保质保量完成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做到准确、不遗漏、符合数据录入要求。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导致当月数据失准现象的,出现2次以上,处以相应罚款。
4.
使用唯一对应的系统用户,并注意保管登录系统的密码,及时更改密码,严禁泄漏密码或与其他操作人员交换用户使用系统。
5.
不使用系统时,注销用户并关闭系统。
6.
使用系统发生错误时,记录出错提示,及时向系统管理人员反馈,并详细描述导致错误的操作过程,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提交给系统提供商处理。由于操作人员的疏于反馈导致当月工作因为问题没有及时处理而拖延的,处以相应罚款。
7.
系统提供商进行现场或远程维护服务时,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向服务人员详细描述导致故障的过程,提供正确数据和预期结果。
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章程。
2.
对新用户进行培训和指导,根据煤矿的实际应用需求,配置用户权限;
3.
督促各部门技术人员录入数据,保证数据及时更新并上传;
4.
熟悉服务器的基本操作,对系统进行简单的维护;
5.
定期向操作人员询问系统运作状况,收集系统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向煤矿企业领导汇报使用情况;
6.
定期整理系统的问题列表,通过电话或网络等通讯方式向系统提供商反馈,严重的问题应当即刻反馈,并跟踪问题的处理结果,向煤矿企业领导汇报问题处理情况,向反馈问题的操作人员通报处理结果;
7.
确保系统网络从矿端到安监局中心端链路的畅通,及时解决企业内部的网络问题,保障录入数据及时上传到安监局中心端。
在系统使用期间敬请矿山企业领导的重视,建立系统运行保障制度,保障数字矿山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积极配合和督促系统的使用,让数字矿山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给企业带来真正的好处。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奖励。
1、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
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
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处罚。
(一)。
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处罚50~200元。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违章项目处罚标准(元)备注。
单位个人。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0。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擅自离岗100。
3驾驶室内存放易然、易爆物品500200。
4违章接拉电线0。
5
电工带电操作50。
6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200。
7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50第二次100。
8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50第二次100。
9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绳00。
10。
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处。
未配设消防器材200。
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室储存200。
12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100。
13开挖爆破无统一指挥,
警界和防护未完成起爆200。
14。
火工品在工地留存过夜00。
15雷管和炸药一起存放500200。
16瓦斯隧道内进行电焊、气焊500200。
17室内、隧道内熬制沥青。
硫磺砂浆10050。
18易火场所吸烟50。
19特种作业人员未无资格证书。
上岗作业0。
20。
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
投入使用200。
21随意抛撒施工垃圾10050。
22吊装作业无专业指挥人员200。
23。
酒后操作100。
2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100。
25起重设备的载荷、限位、制动装置有缺陷00。
26。
机动车专向、制动装置有缺陷00。
27。
违反放火安全规定00。
28。
通风设施不健全,不按规定通风200。
29隧道内施工不穿反光背心(每人次)00。
30装载机载人500100司机200元,乘坐人员100元。
(二)。
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
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
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
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
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
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
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中铁建总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
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
项目经理部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
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
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
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
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
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
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新员工教育。
1、
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
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
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
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
负责编制车队(室)安全技术、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和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
对本队(室)职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及设备技术练兵和考核。
4、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
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
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7、
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8、
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
定额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
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
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成本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5、
负责本队(室)防暑降温品的发放及人员设备保险费的管理工作。
6、
负责本队(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管理。
7、
负责本队(室)安全技措经费使用及保险费管理。
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
开学初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3、
每学期必须对各安全分管负责人,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4、
每一教师自觉积极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安排,[莲山课件]完成好本职工作。
5、
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
实行每一时段每一环节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任务。
7、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马上上报教育局、公安局、学生家长。
8、
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莲山课件;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9、
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让学生顶替劳动。
10、
加强与公安部门,邻近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1、
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使家长做好非正式上学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一般来说作业服是指以下的东西:。
作业帽。
作业中即便没有飞来的东西或落下来的危险物品,为了保持作业场所的纪律也要戴好作业帽。
作业服。
作业服要合身、轻快、清洁。
作业服不仅要适合寒暑的温度变化,还必须考虑符合安全的要求。
鞋
鞋要轻快,便于行动,不能容易绊倒或打滑。根据作业内容或作业场所,有的需要穿安全鞋或防电鞋。
手套。
为了防止手脏和保护手指而戴手戴,有被机器卷进危险的作业不要戴粗白手袋。
1.2保护用具。
保护用具的种类。
安全帽、保护眼镜、防噪音保护具、安全鞋、安全带、防尘和防毒面具、绝缘保护用具。
1.3机械、设备的安全性。
机械、设备的安全化。
机械设备必须是作业者能够安全容易地操作,必须定期拆卸维修,检查和注油,在结构上必须具备这些作业安全和方便的条件机械设备上的危险部位,要象'防止错误装置'或'安全装置'那样,即使操作错误或动作错误,也不至于发生大的事故或灾害,而能经常转危为安。
1.4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1.4.1创造舒适的作业环境。
进行换气。
确保通道安全。
整备修好地面。
彻底整理整顿。
适当改进照明条件。
改进温度条件。
1.4.2安全彩色和标志。
机械或作业班环境的彩色调谐效果。
使作业环境舒适。
减少眼睛疲劳。
增强注意力。
标示危险。
使整理整顿容易做。
注意以下各项确定明亮度。
根据作业要求确定适当的照度。
一般作业灯光晃眼。
光源不动摇。
对作业表面和作业面的明亮度不要有很大的差别。
光亮的颜色要适合作业的性质。
1.5安全卫生检查。
1.5.1对工作场所的'人和物的不安全地方和因素,需要随时和定期进行检查和提出来,并加以改进或纠正,这就是安全卫生检查。其重点是:。
设备、机械、装置、治工具等的各部分保护的是否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对于危险或有害物品地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安全装置和保护用具是否确实使用了。
通道、地面和楼梯是否安全。
照明、通风换气等作业环境条件是否适合。
作业者的行动符合安全标准吗。
1.5.2实施检查的注意事项。
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检查时必须填写检查表。
纠正后一定要确认,看看情况如何。
对运行中的和使用中的要确认有无异常情况。
对作业者不可随意表示同情。
指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后确认。
工作场所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条 在夜间工作时,有酸、碱设备和容器的地方,应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夜间无照明的情况下不得进行。
第四条 在检修时,要提防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配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具。
第五条 对设备、容器、管道检修时,要特别注意腐蚀情况,并严防掉进盛放酸、碱的容器中,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第六条 存放酸、碱附近的地沟,必须设有牢靠的盖板,并保持经常盖好。
第七条 禁止带压拆酸、碱管线法兰和阀门。
第八条 禁止随地排放酸、碱,如需排放应经过酸碱中和处理。
第十一条 hf酸区要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和划定防护区域,禁止闲人出入。
第十二条 发生意外情况和出现事故,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生产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到化工行政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对其进行标识。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安全标签),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十条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若涉及商业秘密,经化学品登记部门批准后,可不填写有关内容,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 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经营、运输和贮存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经营的化学品应有标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口危险化学品时,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中文安全标签。出口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外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对于我国禁用,而外方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将禁用的事项及原因向外方说明。
第二十二条运输单位必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权要求托运方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 职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权获得:
(一)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二)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三)安全技术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到指定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生产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没有安全标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经营单位经营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隐瞒危险化学品特性,而未执行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就地扣押封存产品,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没有急救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1.2本细则适用于华亭电厂所属各部门。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
3.3其他类:各类封闭地下设施、设备、排水沟道、管沟、地沟、水井清理、检查、检修等。
4.6控制容器内作业人数在2人及以下,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岗;。
4.7容器内作业监护人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内外呼应;。
4.10酸、碱、油罐体、系统上不准随意进行电火焊;。
4.19地下沟、管内作业,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始终与内部作业人员内外呼应;。
4.21冷却塔内工作时,应制定安全三项措施,监护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4.26禁止在容器内使用汽油、柴油、煤油清洗设备、设施的零部件;。
4.29禁止在不具备救援条件,且不能保证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盲目进行施救。
5.1各部门依据本规定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5.2本细则厂标准化委员会,委托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5.3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闻到异味,必须产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认真检查各区域,清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3、
如发现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领导。
4、
不与客人小孩玩耍,发现客人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免意外发生。
5、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6、
遇意外发生应视情况分别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加以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进入危险区。
7、
发生火警时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应寻求附近同事援助,及时通知总机、消防中心和有关人员,说清火警地点,火势情况,及本人的工号、姓名,并报总经理。
8、
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灭火器材控制火势,如火势不受控制,必须引导客人从防火通道、楼梯撤离火警现场,切勿搭电梯。
9、
服从总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客人和宾馆生命财产安全。
10、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宾馆的机密资料,宾馆的一切文件和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要查询,请查询者到总经理室或有关部门查询。
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夜间工作时,有酸、碱设备和容器的地方,应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夜间无照明的情况下不得进行。
第四条 在检修时,要提防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配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具。
第五条 对设备、容器、管道检修时,要特别注意腐蚀情况,并严防掉进盛放酸、碱的容器中,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第六条 存放酸、碱附近的地沟,必须设有牢靠的盖板,并保持经常盖好。
第七条 禁止带压拆酸、碱管线法兰和阀门。
第八条 禁止随地排放酸、碱,如需排放应经过酸碱中和处理。
第十一条 hf酸区要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和划定防护区域,禁止闲人出入。
第十二条 发生意外情况和出现事故,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生产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到化工行政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对其进行标识。
第八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以下简称安全标签),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十条 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若涉及商业秘密,经化学品登记部门批准后,可不填写有关内容,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 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 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经营、运输和贮存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经营的化学品应有标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口危险化学品时,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中文安全标签。出口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外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对于我国禁用,而外方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将禁用的事项及原因向外方说明。
第二十二条 运输单位必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权要求托运方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 职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 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 职工有权获得:
(一)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二)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到指定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生产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填写 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没有安全标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经营单位经营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隐瞒危险化学品特性,而未执行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就地扣押封存产品,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没有急救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疫情期间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一)加强酒店、民宿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和入住人员健康检测,落实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落实员工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二)落实客房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疫情期间建议停止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直接开窗通风,每天早、中、晚,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
(三)餐厅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提倡每桌不超过10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
(四)温泉设施实行预约服务、实名登记。温泉池营业期间保持有新鲜温泉水不断补充,开展定时消杀工作。
(五)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与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保障食品安全。
(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接待超过50人以上团队客人,要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备;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安排疑似患者在临时隔离间等候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服从车间统一安排和调配,在喷丸时不得私自离开岗位,不得开小差,思想必须要集中。上班之前必须认真检查压缩机、机械设备,经常要检查油位及电源线路、升降机斗连接带、卷扬机变速箱油位。
3、
使用行车必须要保持垂直起吊,杜绝斜吊。
4、
爱护机械,节约能源,保持机械整洁。
5、
正确使用好公司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以上几条必须严格执行,如违章,一切责任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章本人自负,损失公司的机械设备照价赔偿。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厂区夜间值班分3个区域,中控和车间作为一个重要地方,其次为门卫和办公楼区,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巡查。定责定岗,夜间值班,中控和焚烧车间有陈伟和陈军祥两人负责,门卫有龙龙负责,办公楼有崔合荣负责,各值班人员互相联系、照应、有事互相通报,共同解决。
3、
对夜间值班补贴标准实行统一,一律改为90/月
4、
如果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缺岗,将扣除当天的夜间补贴。
5、
夜间值班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6、
厂区卫生分为三个区域,办公楼以东生产区卫生管理有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负责人羊辛勤;办公楼及楼前有办公室负责,负责人田复华;厂门口及楼前卫生由门卫负责,负责人陈伟。
7、
公司各部门,认真做好各自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加强清洁卫生工作,搞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做到区卫生整洁。清新。
日照市万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
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
-->。
(2)。
-->。
(3)。
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
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
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
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
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
-->。
(1)。
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
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员:
(一)。
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
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场所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
负责协调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
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
安全组长是全办事处工作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
了解掌握本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办事处内的事故隐患。
5、
本办事处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
每年向政府报告本办事处的安全工作情况。
(三)。
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
对本社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的日常工作。
2、
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日程,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3、
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
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
对所负责居民小组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
做好本小组安全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
安全员职责:
1、
负责协调组织全社区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
在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场所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制定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居民自我保护盒自我救援能力。
4、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
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
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账记录,并按时上报工作场所安全材料。
7、
认真做好各类安全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场所安全奖罚制度。
(一)。
奖罚对象为本办事处所属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
安全生产奖罚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罚意见。
(三)。
奖励的条件:
1、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工作场所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2、
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
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
对安全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实行每年度评选一次。
(四)。
惩罚的条件:
1、
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
影响政府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
对因安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工作场所安全基本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
及时传达办事处季度会议及安全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
2、
安全会议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
(二)。
宣传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措施。为了宣传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无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
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户代表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3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月”等专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无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每年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重点为各危险场所。
2、
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工作。
3、
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区安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台账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范文
(一)。
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食品冷藏、冷冻贮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
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
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
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
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要经常清扫,保持库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要做好出入库房物品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二)。
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从业人员工作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
确定桌椅整洁后方能摆放餐饮具及食品。
餐饮具摆放至客人用餐前不得超过1小时,当餐未使用的应收回清洗消毒保洁。
直接入口食品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专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污染。
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盛装有食品的菜盘严禁重叠放置。
不得面对食品及餐饮用具咳嗽、喷嚏、擤鼻子、闲谈。
发现食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变质,发现餐饮具不洁时,应立即撤回。
餐前检查卫生。
就餐过程中及时清除地面、桌椅垃圾、脏物。
餐后集中清扫保洁。
随时保持桌、椅、台、地面、洗手池、墙壁、门窗、灯具等清洁。
垃圾桶加盖,垃圾及时清运。
不得堆放空酒瓶、未使用食品及原料和其他与食品经营无关的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