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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精选14篇)

时间:2024-03-06 10:33:04 作者:雅蕊

月工作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反思和学习方式,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这些范文中展示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工作总结,可以帮助你了解和学习各个领域的工作经验。

刑事侦查工作感悟心得体会

在高中的三年里,我接触了很多不同的知识和事物,其中涉及到的刑事侦查工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一个普通的学生,我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侦查工作,但是从媒体报道、影视作品、网络信息等方面了解到的必定是有限而片面的。但凭借蒙古包之家、央视新闻等多媒体渠道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我依然可以从中看到刑事侦查工作的种种困难和挑战。

刑事侦查工作不仅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还要有超常的思维逻辑和勇气气质。特别是在查案过程中,侦查员需要做到明辨是非、冷静分析,带着正义之心去追踪罪犯的证据链条,确定其罪行的确凿性和重要性。不论面对任何困难和危险,侦查员都应该有坚定的决心和顽强的毅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处。

此外,我也从中学到了一些有关法律知识和公正价值观。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不仅是对社会行为的规制和制约,更是保护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无论是谁都不能违背法律的根本原则,即依法行政、维护公正与平等、遵循人权自由。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法律知识和公正价值观的贯穿贯穿于侦查员的思想和行动中,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最后,我认为刑事侦查工作的核心在于价值理念。虽然这很抽象和宏大,但是可以通过理解侦查员的心理状态和体验来表达。刑事侦查员日常工作繁琐却危险,做一次调查至少需要数日至数月,从头到脚都需要保持注意力,不放过任何一丝细节。同时,侦查员也需要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心态,避免被外界诱惑和干扰。总之,刑事侦查工作需要价值观和心态的稳健,才能更好地处理复杂的案件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我看来,刑事侦查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职业,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侦查员的勇敢和果敢,道德和忠诚,责任和担当,给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青少年带来了很多启示和感触。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秉承着侦查员的理念和态度,注重自身的精神修养,努力完善自己的道德观念和人生经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公正,信仰法治,守护社会和谐与发展。

刑事侦查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及背景介绍(200字)。

刑事侦查作为法律途径的重要一环,是现代社会中维护公正、减少犯罪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社会各种犯罪事件频繁发生,为了保护社会的安全,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刑事侦查。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刑事侦查心得体会,希望能够更好地帮助大家了解这一重要领域。

第二段:重视证据(200字)。

作为刑事侦查人员,第一要务就是搜集证据。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和熟练运用刑事侦查技能,包括搜查、封存现场等一系列基本操作。在确认目标之后,我们也必须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证据,过程中要注重细节和积极思考。同时,我们还要具备分析证据的能力,能够在广泛搜集证据的基础上,对证据材料进行不断筛选并结合案情进行合理推理。

第三段:重视人的心理(200字)。

在进行刑事侦查的过程中,人的心理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刑事侦查人员必须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通过针对性问询、观察等方式了解其心态和内心情况。我们还需要注重掌握沟通技巧,以便更好地与犯罪嫌疑人交流,了解其真实情况。同时,我们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准的心理剖析,对其心理特点进行判断和分析。

第四段:注重技术手段(200字)。

刑事侦查离不开现代技术手段。对于现代社会中各种电子技术的发展,刑事侦查人员需要运用相关技术进行侦查。例如,应用人脸识别、破解密码等方式来获取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同时,我们还需要掌握电子取证技术,在获取电子证据的过程中保持规范操作,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第五段:总结体会(200字)。

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和方法,我的刑事侦查能力得到了提升。刑事侦查是一种系统性工作,需要刑事侦查人员具备全面的知识储备,独立分析思维和良好的沟通技巧。同时,我们需要注重法律意识和人文素质的提升,不断提升自我修养。通过刑事侦查工作,我们不仅能够为社会带来安全,还能够提升自己能力和水平。

刑事侦查学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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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传

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

首段:

刑事侦查是参与犯罪案件调查的关键环节,对于培养警察的综合素质和提高侦查能力有着重要意义。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感受到了刑事侦查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将就个人对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

在刑事侦查中,首先要具备的是广博的知识储备和综合分析能力。在接受案件后,我会通过大量的资料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来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掌握相关领域的知识,能够更好地指导侦查实践,并能够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的动机和作案手法。在现场勘查中,我还学会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如指纹检验、DNA鉴定等,以提高证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三段:

此外,刑事侦查还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不论案件大小,我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和敬业精神,深入工作,认真勘查,细致询问嫌疑人和证人,力求获取更多有价值的线索。同时,我也要保持冷静,不受情绪干扰,通过聚焦案件事实,避免主观臆断,以确保侦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四段:

刑事侦查是一个复杂细致且充满挑战的过程,需要团队合作的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作为侦查人员,我和同事之间的沟通联系至关重要。信息的共享和交流能够提高侦查效率,减少重复工作和成本。此外,与被害人和证人之间的紧密配合也非常重要,他们提供的关键信息对案件的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段:

在过去的经验中,我深刻认识到刑事侦查需要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只有不断地更新知识,不断改进技巧,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案件变化。同时,刑事侦查也需要尊重法律和人权,并且要注意个人素质的修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责和作用。

结尾:

通过这段时间的刑事侦查工作,我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极具责任和光荣的职业。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和磨砺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侦查能力,为社会的安宁和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侦查的工作总结

xx年全年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要害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关心民警,密切联系群众。

二是党的xx大召开以来,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更进一步学习党的xx大报告精神,我与大队民警一同集中认真学习了报告。xx年年9月10日我参加了地区党校双语班培训,在培训期间,也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报告内容。我要将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将报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推进刑侦工作的动力和措施,推动自己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为公安执法部门的成员,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的权力,在权力的天平上,我时刻以廉洁奉公的原则勤政行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悍卫人民警察神圣的职责。

树立廉洁意识,不断加强学习。为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活动,用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用正面典型的事迹来激发热情,用反面典型的劣迹来进行良心的反思,不断的警示学习,使自己的廉政意识大有提高,自觉拒腐防变的能力更加强了。以严格自律为手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我时刻把自律、自醒作为一种动力,自觉接受同志们的监督,客观实际地自我剖析,虚心听取其他民警对我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合理进行调整,经常性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我的行政行为得到了更好的规范。

在工作中,我果断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大队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与大队其他领导密切合作,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认真按照大队分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之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领侦查中队认真落实工作中的各项措施。我带领民族中队民警,经过大家共同努力,破获了一大批性质恶劣且影响较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摧毁了以赛力克为首的盗窃团伙,破获抢劫案、抢夺案、盗窃案件等有影响的案件22起,抓获涉案人员6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xx年年,刑侦大队共破少数民族案件100起,其中现行案件73起,隐积案件27起。

一年的时间内,我在充分发挥一名中层干部作用的前提下,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不足,比如:在政治学习上,还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业务学习还要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发扬成绩的同时,尽量克服这些不足,取得更大成绩。

在工作上扎扎实实、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20xx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主要收获。

20xx年是大兴学习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个党员所应肩负的责任,牢记忠旨、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严要求自己,把“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体现在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中。

工作岗位调整后,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刑侦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我能认真学习,不耻下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不管是在平时工作中,还是在业余时间总是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学习各种业务知识。每次遇到不懂的问题或把握不准适用的法律条文,就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并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知识准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同时,在省厅组织的初任民警培训中认真学习,积极储备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所需的基本知识,打造学习型刑警,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一年来,在支队党支部的领导下,在陈政委的带领下,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敢打敢拼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各项刑侦工作,因为我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

全年侦查案件天数一百七十余天,值班四十余天,累计加班加点五十余天,共参与七起刑事案件(xx“1.28抢劫杀人案”、“2.27故意杀人案”、“xx电厂盗窃案”、xx“1.29入室抢劫杀人案”、xxx“3.12杀人焚尸案”、x城涉外案件、xx县11.4故意杀人案)的侦查工作。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我能够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并利用对电脑基本操作的熟知,对案件调查中大量的通讯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从上千个手机号码中筛选出对下步侦查有价值的线索,从上万条信息中提炼出对案件有明确侦查方向的线索,为其他人员侦察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今年来,共配合各地、市公安局及其它协查案件八起(分别为9.23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团伙主犯,10.13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一名盗窃团伙主犯,10.18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团伙主犯,11.10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一名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1.14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银行钱款的犯罪嫌疑人,11.17日x城赌博案件举报情况查证,11.25日为市委宣传部追查被盗车辆,11.30日xx省警方发函查询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通讯记录),在协查中我严格按照工作规定执行,多请示多汇报,对待来x办案的同行,做到热情接待,全力配合;对来函来电协查的,我总要认真查清情况,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对方。树立了x城刑警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兄弟单位的表扬和赞誉。

3、大练兵考核。

在迎接省厅大练兵考核中,我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要求训练,充分发挥自己曾经当过兵的优势,真摔实练,发扬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作风,与全体参考人员共同为支队赢得了荣誉。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学习和工作,但由于调入的时间不长,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工作中还是存在有一定的问题:

1、政治学习重视的不够。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上,重业务轻学习。

2、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于提高。虽然狠抓了业务学习,掌握。

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但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需继续加强。

3、工作中存在停、靠、等现象,缺乏一定的主动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抓好政治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与技能,努力适应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为支队的各项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真正成为“政治合格,业务娴熟,作风过硬”的刑事民警。

一年来,在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刑警大队全体民警,以“破大案,追逃犯,挖团伙,打流窜”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强化刑侦基础业务建设为根基,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水平为重点,初步建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侦查破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了侦查模式的发展和创新;以坚持执法为民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实现了刑侦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刑侦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为轴线,以理顺经费保障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为两翼,探索和建立了新的警务保障机制,提高了侦查破案效能;以确保刑侦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主线,以“教育整顿”、“岗位大练兵”“学长霞、树形象、铸警魂”和效能革命等各种学教活动为助推器,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执法严、特别能战斗的刑侦队伍。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__,较去年同期的__,上升了__,完成了全年度破案任务的_%;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_个,内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__,其中,捕(教)__,抓获在逃人员__,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县局和大队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不断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注意学习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了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二十公”和省“二十一公”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落实在工作行动上,通过不断学习,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自己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政治上,我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注意加强政治学习,并全面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刑侦大队长,我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积极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自觉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政治鉴别力。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我还十分注意学习业务知识。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刑侦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技术侦查、典型案例分析、大要案的组织指挥等方面的书籍资料,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干中学、学中干,逐步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自觉以维护大局稳定为己任,树立敌情观念,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始终遵守集体议事制度,作风民主,胸怀坦荡,维护班子团结和向心力。

我和其他班子成员一道,研究打击对策,优化侦破机制,构建了以刑侦机动中队为主力,以责任区刑警中队为信托,以辖区派出所为侧翼,以刑侦综合信息为根基,以刑事技术为支撑的强有力的侦查破案工作体系,从而使得“主动进攻,积极进取,打主动仗”的指导思想得以充分发挥和体现。具体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命案第一”观念,对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爆炸、投毒、杀人、绑架、抢劫、强_重特大刑事案件,成功的侦破了“__rdquo;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与此同时,本着“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卓有成效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按照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本着“有黑打黑,无黑打恶,无恶打霸,无霸打痞”的斗争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秘密运作,严密高效,在全市范围内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以分管局领导、刑侦大队长为具体责任人,以大案中队为主力的“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研究打击策略,务求工作实效;二是以责任区刑警队和辖区派出所为单位,秘密开展摸底排查,收集固定证据,办全法律手续,明确抓捕对象,制定具体方案,并规范建立了各种黑恶线索台帐;三是坚持“重点对象重点经营,重要线索重点督办”、“成熟一个,抓捕一个”原则,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包抓获,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围剿和抓捕;四是综合运用异地羁押、异地用警、内紧外松、重点突破、巧用计谋等多种侦查手段和策略,滚动推进,扩大战果;五是严格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以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严明的组织纪律、完善的工作制度保障斗争的健康发展。通过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集中打击,一批作恶多端、危害一方的犯罪团伙被打掉,一批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地痞恶棍被抓获。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人,逮捕/人,从中破案/起。

以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为目标,以打击多发性犯罪为重点,强力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的案发特点,以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反盗打抢铲恶”、“命案侦破”、“打击盗抢机动车辆”、“打击破坏公共设施”、“打击手机短信诈骗”等一个个专项斗争。坚持日常管理与侦查办案相结合,宣传发动与秘密布控相结合,集中收戒与深挖线索相结合,打击处理与确保案件质量相结合,专项整治与专案侦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和谋略,展开凌厉得严打攻势,(举例,略)。

认真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年活动,筹备召开了全县禁毒工作会议,印发了实施方案。一年来,我带领全队民警,把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打零包、摧网络”这个主线,开展专项打击,进一步健全涉毒人员档案,适时开展收戒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利剑”行动。集中开展打击,一举摧毁制毒窝点/个,涉毒犯罪团伙/个,抓获涉毒人员/人。坚持打防堵并举,筑起堵源截流的“第三道防线”,衙门个盘查过往可疑车辆。积极开展全民禁毒铲毒行动,组织民警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毒品危害,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毒案件/起,共抓捕种、吸、制、贩毒品人员/人,逮捕/人,收戒,人,劳教,人,收缴毒品/克,缴获赃款赃物合计/万元。

“五种意识”的树立,最终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二是以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从严治警执法为民责任追究十条规定”为载体,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防队伍发生违法违纪案事件;三是以争创省市两级卫生、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转变观念,调整姿态,从实现“理性化思考、人性化办案、亲情化服务”出发,积极探索队伍管理和执法办案新路子;四是以效能革命、行风评议活动为载体,采取向社会各界致信求谏、上门纳谏、座谈聚谏等措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思考和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五是以争创“优秀刑警”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为载体,开展立功创模活动,通过典型引路,激励每位刑警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六是注重宣传工作,强调典型培养,以此凝聚警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同时,以正规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尤其要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监督措施上下功夫,完善队伍管理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执法严、特别能战斗的队伍。通过队伍建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按照“树形象,争一流,上台阶,促发展”的指导思想,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责任区刑警队规范化建设。/个中队顺利通过公安部对一级责任区刑警队的等级评定工作。

三是充实了刑侦队伍,调整了警力布局。刑侦民警总数由原来的/人增至为现在的/人,其中,大案中队的警力达到/人,一级责任区中队警力达到了/人的部颁标准。

四是从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着眼,狠抓警务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内务管理的“赃乱差”和纪律作风的“稀拉松”问题;从方便群众报案、求助和咨询入手,实施形象工程,规范设置接警室;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着力,加强接处警和值班备勤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制定业务工作规范,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

新形势需要新突破,新突破更需新举措。为提高刑侦队伍的综合战斗力,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实现刑侦工作跨越式发展,我以全面实施“三基”工程、强力推进“三化”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刑侦信息化建设,实现侦查模式的转变和创新。

抢手机信息/条,出租车信息/条,公用电话信息/条,废旧金属回收站点信息/条,旅馆业信息/条,二手手机市场信息/条,涉毒人员信息/条,并通过该系统破案/起。二是以公安信息网络为依托,以指纹终端为主要内容,在大队设立刑侦综合信息系统工作站,在责任区刑警队设立刑侦综合信息系统远程终端,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级刑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共录入各类案件信息/条,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条,现场勘验信息/条,法医信息/条,捺印十指指纹建档入库/份,现场提取指纹入库数/案/枚。三是逐步实现了各责任区刑警队及派出所的微机配备及联网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责任区刑警队刑事犯罪信息的采集、查询和应用工作。四是为一、三、机动中队配置了活体采器等先进设备,建成了以县局中心库、大队信息工作站和责任区刑警队为基本单位的指纹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网络化管理。五是以刑侦综合信息系统为主阵地,加大串并案件工作机制信息化建设,及时研究和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动态规律和系列性、跨区域案件特点,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全警化、全过程、专业化的犯罪信息应用机制。截至目前,共串并案件/串/。六是建立了失踪人口、无名尸体信息采集工作规范,对采集的失踪人口信息、无名尸体信息等,确保全部适时录入管理系统,为查找无名尸源、侦破无名尸命案奠定了基础。七是以刑侦基础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逐步分类建立起以涉毒、盗窃机动车、自行车、抢夺、破电等四类人员为主要内容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并实现了包括特情、刑嫌和阵地在内的网络管控工作。八是把信息建设的侧重点,由“建”向“用”方面转移,设立了两名专职信息管理分析员,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分析,通过对《周刑事警情分析》、《串并案分析》及《对阶段性多发案件特点分析》,提高系统的应用、分析、综合效能。通过实现信息的科学整合和网络管理,为在更大范围内的串并案件、准确刻画犯罪分子、打击流窜犯罪、带破隐案积案提供了科技支持,进而构建了“信息共享、快速运行、准确高效”的刑侦基础工作新格局,初步实现“信息强侦、信息促侦、信息导侦”的建设目标。。

打击处理、破案攻坚、执法质量是刑侦部门的三项主要工作任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衡量刑侦队伍战斗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为此,我紧扣完善工作机制做文章,转变侦查模式,强化克难攻坚,狠抓执法质量,着力提高民警素质,推动刑侦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基础业务为根基,以完善侦查破案工作机制为重点,优化了侦查破案基本模式,建立了以高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以刑警机动中队为主导、以辖区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为两翼的《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运行机制》,和以刑侦部门为主体,各警种配合联动,“从人到案”为主导的集约化、主动进攻型的《侦查工作互动运作机制》,预防控制和破案攻坚能力显著提高。以落实侦查办案责任为核心,以“实现观念革命、坚持执法为民”和“关爱生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大讨论活动为载体,以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为主线,完善了提高办案质量工作机制,进而使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以办案评析、警官夜校和庭审活动为主要内容,以“素质建设”为重点,完善了培训机制,提高了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以加强刑侦队伍的正规化为着眼点,以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为落脚点,以《沁阳刑侦》为主阵地,优化了竞争激励机制,全方位调动了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在新的一年里,刑侦工作任重道远。我决心在局党委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与时俱进,拼搏进取,紧紧创建“平安//”、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进一步加大队伍管理力度,着力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认真分析研究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对策,遏制刑事犯罪的上升势头;继续抓好命案的攻坚侦破工作,确保“现行命案全破”,“命案积案有大的突破”,可防性命案所占比例明显下降;进一步加大基础业务建设,服务于侦查办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真正把案件质量提上去。使刑侦队伍和刑侦业务跃上一个新台阶,圆满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刑事侦查工作感悟心得体会

我是一名高中生,虽然还没有接触过刑事侦查工作,但是我从新闻媒体和法律课程中了解到了相关知识。在中国这样一个追求稳定和公正的国家,刑事侦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我想谈谈我的感悟和心得体会。

首先,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应该关注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据是判定一个案件是否应该立案,是否有罪的依据。因此,证据应该具有充分性和可信度。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有些人会使用非法手段套取证据,这是不可取的。我们需要依法侦查,保护人权,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应该关注办案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职业道德。警方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进行刑事侦查工作。同时,警方还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持中立和公正,不被外界因素干扰,更好地保护人民的人权和社会的公正。

最后,在侦查过程中,我们也应该要注重人性化关怀。刑事侦查工作涉及到的是罪犯的自由和人权,所以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被侦查者的人权保护,同时,也要照顾到罪犯的生活和健康。侦查过程不应该让被侦查者感到被剥夺人格和尊严,我们需要在尽职尽责的同时,尽量在人性化的方面做到周到和善良。

总之,刑事侦查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必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警方专业化和职业道德,以及人性化关怀。我们应该始终保持中立和公正,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人民的权利和社会的正义。

刑事侦查方面工作总结

为保障二零零九年^v^六十周年国庆活动安全和顺利的召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零七届本科生成为了国庆安保的对外支援警力,作为侦查学专业刑侦方向的学生,我们统一被安排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体育馆路派出所见习。

见习任务大体上大体可以分为二个部分,即国庆前、国庆。

国庆前期,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社区民警,主要负责崇文体育馆路东厅社区这部分,带班的师傅为公安大学零一级学生某某某。社区工作劳累而且乏味,另外,对民警的素质要求也十分严格,因为社区民警最贴近老百姓的生活,尤其对于我们东厅社区。东厅社区里大部分住的都是外籍友人,因而日常管理必不可少的就是英语交流,另外,东厅还包括三条老北京的胡同,胡同里的人员复杂,流动人口大,这样,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而社区的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外来务工人员很杂,如果不经常对其登记,很有可能隐蔽了有犯罪行为的在逃人员,再加上老北京胡同错综复杂的建制,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很可能给国庆的安全隐患造成一定得安全威胁。上级领导也要求我们严格执行人口普查这一规定,实现每天核录完成20人以上,并及时对其进行登记和注册。而对于外籍人员,我们依旧严格执法,同时配合分局外事办人员定期对外籍人员的签证和护照进行核查,并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以免出现涉疆、涉藏问题。这一方面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并准确无误的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赞扬,同时也为国庆安保消除了一重大隐患。

由于胡同的建制问题,经常会有邻里间的纠纷问题,有的甚至导致犯罪。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及时出警,更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学会纠纷调节,对于轻度的纠纷,我们采取调解的方法,对于严重的纠纷,甚至涉及到暴力犯罪的行为时,我们一丝不苟的去了解和掌握事件,然后根据派出所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制裁,偶尔也会配合警区的人员进行犯罪抓捕。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要努力完成派出所提出的“国庆零纠纷”的处理原则。

二零九年九月十二日发生在宣武区的一起精神病杀人案引起了北京市公安局乃至^v^党委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市局立即出台国庆期间关于精神病人的控制草案,而这一相关政策落实到我们东厅社区也就具体化到以下几个工作:第一,一定要挨家挨户走访调查,对病态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要求其住院治疗,对也病态形式轻微的必须确保其有固定的监控人对其二十四小时进行监控,另外,我们用派综信息系统对其进行了细微的登记,对以监管的已死亡的向上级领导做了重要的汇报,并得到了相关的批示和处理文件。

二零零九年就越十七日发生一起酒店恶性杀人案,一名保安和二名经理被当场砍死,派出所党委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立即制定了相关政策,而我们的社区民警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安全意识传达到各个酒店并向其通报此类杀人案已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为其配发了红色袖标,此袖标的作用不仅营造了安全的气氛,另外让犯罪嫌疑人们也闻风丧胆。

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我们队本社区的无证犬和流浪犬进行了处理,并督促其及时办证,对于养鸽子的群众严格告诫他不允许其在国庆演习之日放鸽子,以影响国庆梯形飞机方队的飞行任务。另外,对喜欢放风筝的群众给予同样的告诫。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被安排到了磁器口方向到幸福大街方向的巡逻,期间我们成功的抓获了一精神病人,并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然后及时汇报给所里的领导。

国庆之后,所里恢复了四警区制度,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巡逻,而巡逻的位置就是赫赫有名的红桥市场,也就是外国人活动最多的地方之一,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现场秩序,遇到问题及时向所里汇报,偶尔处理下因语言不通而导致的纠纷,另外,还为很多外国人指引道路。此工作十分辛苦,工作时为每天九小时,后来当我们出色完成了任务时受到了分局局长的表扬和赞美。

最后一晚的设卡。^v^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晚上我们组织了最后的设卡活动,戴着钢盔和防弹衣我们在磁器口方向设卡,期间我们对个别人员进行了随机的核查,而我个人一个人完成了二十个人的核录任务,并将几名身份证已经注销的晚来人员带回了所里,并进行了处罚。就这样,我的实习任务全部结束了。

此次的实习任务是一项伟大的公安见习任务,从百年的奥运到今日无比高尚的六十年的国情,我们见证了伟大共和国俩次最为重要的活动,对于我们还没有走进公安工作的学员来讲,这既是一次伟大的挑战,又是一次有惊无险的任务,我们不仅学到了过硬的公安基础知识,也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了基层公安民警的辛酸工作,这对我们以后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人生教育有着很大的帮助和指导。另外,此次伟大的公安活动让我们更加深刻的理解了马克思主义,理解了^v^思想和^v^理论^v^同志的三个代表的伟大精神思想,更加让我们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路线,而对于我们即将走进公安行业的同学们来讲:也确实的理解了人民警察的真实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实本质属性和真实意义,立警为公,勤政爱民这一尤为重要的理论感言,为我们的公安工作打下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刑事侦查心得体会

刑事侦查是维护社会公正、打击犯罪的重要环节,是我们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多年的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一、注重细节,多方收集信息。

刑事侦查中,最重要的是细节,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都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因此我们在办案中要注重细节,从案发现场到嫌疑人身上的一切细节都要详细记录。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多种途径,如调查问讯、追踪监控等方式,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为案件的后续侦查工作提供充分的材料和依据。

二、适度压力,不慌不乱。

在刑事侦查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我们在紧张的环境中冷静处理。尤其是在审讯环节中,我们一定要适度运用压力的手段,让嫌疑人服从侦查的要求。但是也不能过度使用,以免导致案件的逆转或是其他意外的问题。在面对突发情况时,我们也一定要保持冷静,不慌不乱地做好处理工作。

三、规范程序,保证侦查质量。

刑事侦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案中严格按照程序来进行。否则将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产生严重影响。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严格规范程序,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和精确性,确保办案成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证侦查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四、注重技巧,增强办案能力。

在刑事侦查中,我觉得技巧和能力很重要。比如,在审讯和采访中,我们要善于掌握语言、表情等技巧,使得嫌疑人在不知不觉中透露出更多有用信息。在累犯和四处逃匿的嫌疑人抓捕中,我们还需要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超的技能,才能确保抓捕工作的成功。因此,我们平时需要勤学苦练,增强实际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五、强化团队,凝聚力量。

在刑事侦查中,一个高效、团结、合作的团队是必不可少的。在办案中,大家应该秉承严谨细心、严守纪律、公正执法等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优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我们还要实行精细化管理,设立正式的机制和岗位责任,保证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发挥出最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的刑事侦查心得体会,相信这些经验和思考对大家的工作会有所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实践经验总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打造更加严密、高效的刑事侦查体系而努力。

刑事案件侦查名词解释

1刑事案件:是司法机关和法律授予侦查权的机关或部门,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的材料,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审理的犯罪事件。

2刑事案件侦查:又称案件侦查、侦查破案,指公安机关和其他有侦查权的机关,对刑事案件依法履行立案手续,综合运用侦查措施和策略以及刑事技术手段,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活动。

3专案侦查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侦查部门应将专案侦查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和军队、监狱等单位。 6 案件的来源: a 、公民扭送、报案、控告和举报 b 、犯罪嫌疑人自首、检举和揭发 c 、公安机关发现 d 、其他国家机关移送 7《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包括报案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报案方式、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简要案情、领导批示、处理结果等项目。

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理的诉讼活动。

9立案的条件: a 、有犯罪事实 b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c 、属于自己管辖

12破案:是指侦查部门对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已经成熟的情况下将已查明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以便查清其全部罪行,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的行动过程。

14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而不再继续侦查,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15侦查终结的结果有两种情形:撤销案件、移送起诉

16撤销案件的种类: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9杀人案件: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事实。

20杀人案件的类型:(一)根据杀人动机来分 a 、财杀案件 ( 1 )抢劫杀人案件 ( 2 )盗窃杀人案件 ( 3 )谋财害命杀人案件 b 、仇杀案件 ( 1 )私仇报复杀人案件 ( 2 )报复社会杀人案件 c 、情杀案件 ( 1 )强奸杀人案件 ( 2 )奸情杀人案件 ( 3 )婚姻、恋爱纠纷杀人案件 ( 4 )性变-态杀人案件 d 、遗弃杀人案件 e 、迷信杀人案件 f 、寻衅殴斗杀人案件 (二)根据死者身份是否清楚来分 a 、知名尸体杀人案件 b 、未知名尸体杀人案件 c 、无尸体杀人案件 21确保人质安全是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22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

汽车抢劫、色情勾引抢劫等

24抢劫案件的特点: a 、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一般有正面接触过程 b 、有赃可查 c 、抢劫之前大多有预谋准备活动 d 、结伙作案居多,作案手法带有习惯性并且连续作案 e 、抢劫案件现场一般有痕迹和其他物证可寻。

25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密码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

27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是指以作案人谋取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按照一定组织形态而纠集起来的犯罪群体,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所形成的犯罪事件。

刑事侦查方案范文

司法会计是一门新兴的技术。它是指运用有关的司法会计原理和方法,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财物进行勘验、检查,收集会计证据,或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定,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技术手段。目前,司法会计技术被检察机关广泛应用于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之中。实际上,在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中,司法会计技术也有广泛的应用。

第一,司法会计技术可以用来查实、审核犯罪线索和举报材料,为确定立案侦查提供依据。公安机关担负着繁重的侦查任务,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大部分是由公安机关来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与普通的(或传统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明显的不同,它在受理立案时,往往无明显的犯罪现场可供勘查、检验。因此,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往往难以确定。而经济犯罪行为,大多会涉及到财务会计业务,财务会计业务和财务会计行为一般均会被记录在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中。因此,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于受理的线索和举报材料,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工作,运用司法会计技术对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或帐目进行检查,便可查实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如在偷税案件的立案审查中,可运用司法会计技术检验有关纳税申报资料和相关的帐目,核实经营情况、利润情况,便可查明是否存在偷税行为,是否需要立案侦查。

第二、司法会计技术可以为公安机关发现、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线索和证据。刑事侦查原理说明,任何犯罪都必留痕迹。由于会计技术的广泛应用,经济犯罪行为必然会在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中留下犯罪痕迹,犯罪痕迹中蕴含着大量的犯罪信息,因此,侦查人员通过查帐、查物,便可从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有关的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并可提取记录着犯罪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作为证据,以证实和揭露犯罪行为。如在职务侵占犯罪案件或挪用资金的犯罪案件中,侦查人员通过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查、验证,便可证明嫌疑资金的运动轨迹和真实运用情况,以便查明犯罪行为人侵占和挪用的犯罪事实。

第三、司法会计技术可以为公安机关鉴别、固定证据,为诉讼提供科学的结论。在刑事侦查实践中,对于案件中的有关事实,公安机关必须收集、审查与案件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在通过查帐所收集到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中,有些财务会计资料可以直观地反映有关的案件事实,如收付款的单据可以直观地反映货币的收付情况。而有一些财务会计资料却往往不能直观地反映出案件事实,如对财务会计行为和财务会计业务的会计处理,则往往涉及到技术性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来鉴别和确认,以揭示其具体的财务会计含义,以便证实有关案件事实。如对单位走私案件,往往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对走私物品的金额和走私牟利收入进行鉴别确认,从而为及时、正确地处理案件提供科学可靠的证据。

第四,对有关证据进行审查,为案件的正确处理提供帮助。司法会计技术因其科学性、专业性而常被作为审查其他证据的`技术手段。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会遇到有关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经济合同以及有关的票据、卡证等,对这些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或财务会计行为的证据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则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可以通过运用司法会计技术对其进行审查,以查明这些资料是否科学、客观、真实,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便给案件的及时正确处理提供帮助。

由于司法会计技术是随着我国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的开展而发展起来的,虽然已运用到案件的侦查、审判之中,但由于多种原因,到目前为止,还未引起公安机关和法院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其在诉讼中其他技术手段所无法替代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公安机关应充分重视司法会计技术在案件侦查中的作用,逐步地培养和配备司法会计技术人员,以适应侦查实践和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

刑事侦查方案范文

公安刑事侦查行为(以下简称侦查行为)的内涵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侦查行为的种类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等。同时,因扣押派生出来的查封、冻结、追缴行为,因拘传派生出来的传唤行为,因监视居住派生出来的暂扣证件行为等,也属法律规定的侦查行为。此外还应包括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经常采取的窃听、通讯监听、邮检等不由刑事诉讼法规范的秘密侦查措施。侦查机关不仅拥有如此多的侦查权,且在行使这些权力时拥有相当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而相对来说,我国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和控制就显得很薄弱。笔者认为只有对侦查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保护被侦查人的合法权益。下面笔者就侦查权的性质、将侦查行为列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范围的必要性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侦查行为具有行政属性不具有司法属性对于侦查权的性质,我国传统上是将其与检察权、审判权并称为“司法权力”,与此相对应,我国《刑法》第94条将负责侦查的人员确立为“司法工作人员”。近年来,由于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出现,促使学界对这一传统观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笔者也认为将侦查权归结为司法属性不恰当,将其归结为行政属性更适宜。所谓司法,是由特定主体通过适用和宣布法律对具体的争讼进行裁决的国家行为。一般来说司法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具有被动性。众所周知,司法活动实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它是由适格主体依法启动程序,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进行。而对犯罪的侦查,是公安机关对于怀疑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犯罪事实依职权积极主动地进行的调查或采取的强制措施。第二,具有中立性。司法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司法主体居中裁判,而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直接与犯罪嫌疑人周旋、较量,不具有中立者的地位。第三,具有独立性。在司法过程中,司法权的主体居于独立的地位他们只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不受制于系统内外任何来源的权力。侦查机关则不具有这种特性,他们在追究事实真相的过程中是组织严密的集体,必须遵从一体化的上命下从的模式。第四,具有终结性。是指相对于行政而言,法治国家中一切因适用法律而引起的纠纷以司法为最终解决途径。侦查机关显然不具有这种终结性的权力,侦查活动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属于前期准备阶段,对于公民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裁决。而侦查行为是以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为目的的行为,其从主体、目的、结构、手段上都具有行政特征。(1)从主体上说,我国实施侦查行为的公安机关(拥有刑事侦查权的不止是公安机关,本文仅就公安机关而言)属于行政机关,这是毫无疑问的,并不因为其承担侦查任务而染上司法的色彩。(2)侦查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这一目的必然决定的在侦查中适宜作用行政权。侦查的本义就是警察利用国家权力诘问事实真相,查明犯罪嫌疑人,为刑罚权的正确运用打好基础,侦查过程实际上体现了行政权的运用。(3)从结构上说,侦查行为不存在司法所要求的双方主体,即不存民主相对抗,利益相矛盾的`双方以及从中立者的地位对纠纷事实作出处理的裁判者,却与其他种类的行政行为的结构没有区别:侦查的主体是警察,侦查的意图是查清犯罪事实,侦查的客观表现是实施了某些行为或采取了某些措施,侦查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使被侦查人的权利、义务受到影响。(4)从手段上说,侦查强调效率而体现行政的风格。效率原则是贯穿于行政过程始终的,可以说,行政不讲效率,也就失去了其作用。司法虽然也讲效率,但更多的却是遵循严格而健全的程序,包括提起诉讼、审理、判决和执行等,并对各个环节规定了具体的保障制度,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的投入。如果在侦查中赋予太多的司法因素,如将听证规定为必经程序、甚至规定可以裁判等,那必然会影响速度,还会导致国家机关职权的混乱。因此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清犯罪事实,为整个刑事程序打好基础,必须采取体现效率的行政模式,才能适应与纷繁复杂的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纵上所述,侦查行为具有行政性,不具有司法属性,也就是说其具备了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前提条件。对公安侦查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的监督、来自公安系统内部的监督以及律师参与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这三种方式。因基于“侦查要属于刑事司法权力”这样一种传统观点,国家立法把刑事侦查活动排除于行政诉讼范围之外。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一般采取事后审查的方式:审查公安机关该立案的有无立案、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起诉的证据是否充分、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无违法情况及审查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等等。对于侦查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除了逮捕以外的大量涉及到公民人身、财产或者隐私的专门调查工作或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实施,都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侦查机关具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立法对侦查行为规定的公安内部存在的制约机制,就是侦查人员在实施强制措施之前,必须取得侦查机构负责人的授权或者批准,并由后者签发有关的许可令状,同时,侦查机构采取的其他强制性措施,如搜查人身、住所,扣押文件、物品或邮件,进行电话或其他方式的监听,查询和冻结,以及对公民进行通缉等,也须由侦查机构负责人经审查后予以授权并发布令状。律师参与侦查活动,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从一定意义上说对侦查权的行使起到了监督作用。在这里笔者不想强调,检察院的监督范围太窄,且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因缺乏有效的制裁措施而监督不力,也不想强调公安机关的内部制约效果不甚令人满意,而是想说,这种所谓的“法律监督”和“内部制约”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因为作为侦查机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往往是作为一个整体开展侦查活动的。检察机关尽管名义上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却事实上担负着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职责,在诉讼目标和诉讼角色方面与侦查机构总体是一致的。侦查机构负责人无论是公安局长还是检察院检察长,都属于侦查活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与案件侦查活动及其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检察机关的监督不足以发挥根本上的作用。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非法羁押、超期羁押、非法搜查、任意扣押和窃听等现象,很多都是在侦查机构负责人授权同意下出现的,也很多都是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下发生的。这显然表明,只靠检察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或者侦查机构的内部制约,侦查活动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而对律师来说,他们对侦查活动的参与范围极为有限,只是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提供一定的法律帮助而已,其参与侦查活动的范围受到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各种不成文惯例的严格限制,故律师对侦查机构权力的制约更是极其微弱。因此笔者认为由不负有侦查职责的具有超然、中立地位的司法机构对侦查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才会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也就是说有必要将侦查行为列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规定对于侦查过程中国家行政权力对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害,公民均可以寻求司法救济,真正实现司法权的最后屏障功能。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实践来看,如不赋予侦查行为可诉性,很可能失掉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普遍约束,使整个社会面对失控的警察权力而束手无策。也许有人认为,即使侦查行为具有行政属性,也没必要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督。因为如果侦查行为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先行的原则,赔偿程序复杂、冗长,加之对赔偿义务机关的信任不够,很少有人选择这样的救济渠道。况且,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诉讼就没有“权利”,一切行政“权力”都应接受司法监督。因此,只有将侦查活动列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才能使受害人权益真正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如此,公安机关不会以其违法行为系“刑事侦查行为”为由而逃避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司法实践中也不会因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争论不休。当然也许又有人认为这样会存在法院干涉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之嫌,影响公安机关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这个担心也是多余的。法院受理侦查行为相对人的起诉后,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侦查行为可不要求停止。法院通过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的审理后,确认侦查行为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即判决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如确认侦查行为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等,法院要么依法判决撤销该行为、要么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行为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还可判决公安机关作出相应赔偿。这样既保护了被侦查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活动,维护了警察权威。纵观西方各国,均建立了“司法授权”机制。即负责侦查的警察尽管有权实施具体的侦查行为,但对那些涉及限制或者剥夺公民个人自由、财产、隐私等权益的强制性侦查措施,不具有最终的决定权,要向法官提出申请,须取得法官的审查和授权,由法官依法发布许可令状方采取。同时还规定被侦查人对羁押这种最严厉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可随时提请法院进行事后的司法救济。可见西方国家基本上都抛弃了那种将侦查行为视为国家对公民个人进行单方面追诉的观念,大体上都能够按照“诉讼”的形态构建侦查程序,将国家追究公民刑事责任的活动纳入“诉讼”的运行轨道。因此我国将侦查行为列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势在必行,此种监督方式,在我国对侦查行为监督初期采取,符合我国的国情。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法官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同时建立“司法授权”机制也未偿不可,这对侦查行为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更合理、更全面。

学习刑事侦查心得体会

学习刑事侦查是每个法律专业学生必须面对的课程之一。这门课程不仅仅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刑事侦查的基本知识,更是为了训练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调查技能。在学习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从中获得了很多经验和收获,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学习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方法及经验。

在刑事侦查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学习常用的调查方法和技巧。这些方法和技巧不仅适用于刑事侦查,还适用于其他任何类型的调查。学习这些方法和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向受害者和嫌疑人提问,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另外,我还发现,在进行调查过程中,不仅要准备好计划,还要灵活地应对突发事件。平时也要保持一定的沟通能力,以及对细节的关注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调查工作。

第三段:实践经验。

除了学习方法和技巧之外,我认为实践经验也是刑事侦查的关键之一。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各种理论知识和案例讨论,但是真正到了现实情况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远远不同于理论和案例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收集更多的证据,然后结合课堂学习,找出正确的指导方向,成为真正能破案的学生。

第四段:团队合作。

在刑事侦查中,团队合作也是非常关键的。我们需要与受害者、嫌疑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收集更多的信息和证据。通过团队合作,我们可以更加高效地分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最终破案。

第五段:总结。

总之,学习刑事侦查是一个很有趣的且富有挑战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和探索。课程教给我们不仅仅是破案技巧,更是对人类社会的深刻了解和人生价值的思考。在学习刑事侦查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团队合作的意识,加强专业技能的培养,不断奋斗提升自己,成为具有实力和才华的法律人才。

刑事侦查方案范文

“效益”!本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人们给它的基本含义是以最少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用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较大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效益”—词逐渐同法律相结合,特别是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使人们开始关注和研究如何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经济效益。法律经济学的效益分析法给我们提供了崭新的视角,正如张文显教授指出:“经济分析法学家的效益分析方法,确实提供了理解法律的新框架。”

侦查行为作为社会的特殊活动,有其明确的目的性和目觉性,与人类其它活动一样,也必须有“投入”或“消耗”,并按照特定的价值取向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正因如此,侦查效益已逐渐引起侦查机关和人员及法学家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鉴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刑事案件大量增加而侦查资源有限的现状,侦查效益的研究无疑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刑事侦查效益是指侦查收益除去侦查成本所得的净收益,即侦查收益与侦查成本之差,也即刑事侦查在现实生活作用中合乎刑事侦查目的的有效部分,它突出地体现为侦查的应然价值与侦查的实然价值的重合和差异,用公式表示就是:侦查效益=侦查收益—侦查成本。将效益价值导入刑事侦查领域,从法律角度阐述刑事侦查效益.就是从刑事侦查收益与侦查成本厂的关系出发,以最佳的最小的刑事侦查成本投入,获得最佳的最大的刑事侦查收益。

为准确把握刑事侦查效益的概念,有必要对侦查效益相关的概念及其关系做出分析:

从成本收益角度讲,侦查效率可以表示为刑事侦查所获得的侦查收益与该侦查行为所花费的成本之间的比率。用公式表示就是:侦查效率=侦查收益/侦查成本,它反映的是侦查投入的成本量与其带来的收益量之间的对比关系(技术性的投入产出关系)。尽管我们说侦查效率和侦查效益在节约侦查成本,增加侦查收益方面是一致的,并且侦查效率的大小会影响侦查效益的高低,侦查效率的提高也会引起侦查效益的提高,但实践中,侦查效益更侧重刑事侦查对社会主体及行为带来的利弊得失,常用来评价具体侦查行为的社会效果的优劣;而侦查效率则侧重于对侦查本身的投入产出进行衡量,并突出地表现为单位侦查成本所产生的收益量,更关注刑事侦查的技术改进。

“效用”是经济学上的术语,是指商品或劳务满足人的欲望或需要的能力。“效用”一词被导人到刑事侦查领域,在理论研究过程中,突出地体现了功利主义法学思想,强调法律的效用至上。功利主义法学是把功利主义伦理原则运用到法学研究领域中而产生的法学理论,功利思想是他的核心,也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边沁是功利主义法学的创始人.他认为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为绝大多数人谋求最大量的幸福,并根据“避苦求乐”的功利原则主张更多’地注重法律的社会作用。侦查效用反映侦查行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欲望或需要的能力。它与刑事侦查运作的实际效果中的侦查效益有很大不同,侦查效益属于物质范畴,而侦查效用属主观评价范畴。但在目前理论研究中,侦查效益和侦查效用经常被混同有的学者认为侦查效益中的“投入”是指国家在追查犯罪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而“产出”是指人们在侦查领域感到的满意程度,这里明显混淆了侦查效益和侦查效用的内含。所以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正确的区分。

(三)侦查的效益与侦查的价值。

刑事侦查的价值是指刑事侦查程序及其实施对价值主体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意义以及人们对其所希望达到并积极追求的一种目标或者理想境界。它源自侦查程序的内在属性和国家、社会及其一般的成员对侦查‘程序的需要。刑事侦查的价值本身是一种多元化的体系,它是侦查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主要包括公平与效率、正义与效益、秩序和自由等内容,它的本质及其意义都内在地表征了效益的目标。正如英国学者斯坦和香德所言:“法律中听存在着的价值,并不仅限于秩序、公平和个人自由这三种,许多法律规范首先是以实用性,以获得最大效益为基础的。”

同时,侦查的价值作为统摄侦查的追求目标,是相对确定的,带有很大应然性;而侦查的.效益则主要是寻求侦查在其实施过程中取得社会效果,具有十分突出的实然性,并因侦查实施的客观条件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复杂多变,人的动机、行为及社会发展的某些不可控性,特别是受侦查的主体、侦查的蓉体及在侦查运作过程中诸多因素的影响等,使得侦查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作用较之其总体目的往往发生某种偏离甚至否定,表现为侦查的效益与侦查的价值的不相吻合。

(四)侦查效益与法律效益。

侦查效益和法律效益是针对法律活动过程中的对象而言的,侦查效益主要是针对刑事侦查本身,而法律效益是针对法律活动的诸环节,它不仅包括立法,还包括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内容。因此,侦查效益是法律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效益与法律效益都注重法律活动中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侦查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实取得是法律效益取得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法律效率的高低不一定与侦查效率成正比例关系,从法律资源的在法律活动不同环节中的合理配置以的取得也在某种程度上仰赖于法律活动中其他环节效率的实现。

(五)侦查效益与侦查效率价值观。

侦查效益与侦查效益价值观的,同点在于都承认侦查的社会有效性.并把优化侦查资源配置.以增加效益作为价值目标;但刑事侦查效益是物质范畴.而刑事侦查效益价值观是观念范畴.二者又有所不同。侦查效益价值观为创造和实现侦查效益最大化提供思想意识和理方法的指导.提供正确的价值取向;同时.侦查效益又为侦查效益价值观提供现实基础和实证材料。虽然潜在的侦查效益十分巨大.并且现实生活也十分需要,但由于系统的刑事侦查效益价值观尚未确立.从而使本可以在逻辑和实践中分离出来的侦查效益难以取得。

(六)侦查效益与公平。

应当指出的是.我们在追求侦查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观公平。效益与公平的矛盾长期困扰着人们,如何正确地对二者关系进行界定和协调,是价值问题的重大难题之一。在理论界,学者众说纷纭;侦查实践中,以往的侦查程序往往是注重打击犯罪的效率和效益,而很少注意侦查程序本身的公正公平问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二者的关系重新进行界定。

大大降低重复侦查率,使侦查资源得到最大节约。同时侦查效益高能及时准确地结束侦查程序,送交审查起诉、审判,使当事人得到公平公正对待,此结果也会得到社会的认同。总之,我们应该正视公平和效益在刑事侦查过程中的冲突,恰当地选择、协调刑事侦查价值冲突。

本文对刑事侦查效益相关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作了论述,进一步分析了刑事侦查在侦查效益、效用、价值等方面面临的弊端和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以期更好地指导刑事侦查实践。

刑事侦查方案范文

职业定义:

掌握刑事侦查基本理论与技术,从事狱内刑事侦查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狱内侦查。

职业概况:

报考刑事侦查工程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刑事侦查技术。其核心课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心理学、侦查学原理、侦查策略、监狱法、狱内侦查学、侦查心理学、物证技术、现场勘查、文件检验、痕迹检验、模拟犯罪现场勘查、模拟讯问、侦查方案设计与应用、侦查文书制作、警用武器使用等。就业领域,是监狱、劳教所及其管理部门的技术与服务岗位。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刑事侦查工程师、刑事侦查工程师、高级刑事侦查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1、已通过助理刑事侦查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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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刑事侦查工程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260元、考试费400元、论文指导与答辩费700元,培训费1980元。合计3350元。

前几项费用,各地不得擅自变更。培训费用,各地可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