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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店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时间:2023-12-05 16:59:45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是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和规范,用于约束和指导组织成员的行为。请大家详细阅读公司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

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保洁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使公司整体卫生环境清新、整洁,特作以下规定:

1、保洁主管应尽职尽责、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队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展开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

3、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4、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

1、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3、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责任区。

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销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员的业务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3、权责单位: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总经理负。

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二、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职守下列工作职责:

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办的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产品销售的应收账款。

(5)、控制销售部门的经费和预算。

(6)、随时审核销售人员各项报表、单据。

(7)、按时向上级呈报:产品销售报告、收款报告、销售日报告、考勤报表。

(8)、定期拜访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销售效果及信用状况。

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理解客户的招待,不得于工作时间内酗酒。

d、不得有挪用公-款的行为。

e、遵守公司规定,有经验销售人员帮忙和指导新销售人员完成日常工作。

(2)销售事项。

a、向客户描述公司产品功能、优势特点、价格的说明。

b、客户抱怨的处理,催收货款。

c、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并记录下列信息:对产品的反应,对价格的反应,客户需求,客户对竞争产品的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d、整理各项销售资料,即时填写《客户拜访记录表》和《客户资料登记卡》。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一样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产品不贴合客户需求能够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三、工作规定。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的《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主管核准后实施。

3、客户管理。

销售人员即时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卡》,将客户资料详细录入客户管理系统。

4、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资料,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和《客户拜访资料登记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交于主管查看。

5、月收款实绩表。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报主管核实,作为绩效评核,账款收取审核与对策的依据。

(1)、产品销售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

(1)、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网络销售、催收货款等工作。

(2)、销售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考核的职责。

(3)、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产品本身存在技术问题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7、收款管理。

(1)、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的职责。

8、货款回收:销售人员应货款回收事宜负责,回收货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受理合同签订或提出方案和报价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产品售出或实施完成后立即提出清款单,付款日向客户提出催款通知。

(3).经常与客户坚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9、无法收款时的赔偿: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30%额度,作为赔偿。

10、不良债权的处理:交货后六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15%金额,赔偿给公司。可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赔偿金的23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11、事前调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本事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我公司的研发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该业务。

12、严格遵守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在销售产品时,除了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付实施外,也应确实遵守: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13、合同签订: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客户需求书、报价单、实施方案、及。

合同等资料,一齐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14、免费追加产品:产品销售和实施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景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产品或功能的情景,必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15、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16、宣传资料:产品配套的宣传册和彩页等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17、回扣的范围:客户回扣必须以签约或交货方为主,发票金额内的回扣须扣。

除增值税,客户尾款结清后结算回扣,转账到客户方经过手机信息或qq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国营机构和政府公务人员回扣不予认可。

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19、产品售后的折扣:如产品卖出或实施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合同,订单等提交给所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20、实施技术人员的派遣: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向所属主管请示,取得许可,并填写派遣委托书方可派遣。

四、工作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1、销售单位主管。

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安全供气”的生产、供应方针,使煤气管道在各区域内时时处在安全状态,进一步规范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的检查、操作环节,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从而使外送煤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为公司正常连续生产和安全供气提供保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部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煤气管道的结构与施工。

2.1煤气管道和附件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螺纹,其它部位应尽量采用焊接。

2.2煤气管道的垂直焊缝距去座边端不小于300mm,水平焊缝应位于支座的上方。

2.3煤气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

3、煤气管道的敷设。

3.1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若架空有困难,可埋地敷设。

3.2煤气管道敷设应遵守下列规定: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柱或桥架上;不应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域敷设;煤气输送主管管底离地面距离不宜低于6米,煤气分配主管不宜低于4.5米。

3.3地下煤气管道的敷设:煤气管道应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设置排液装置,应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

3.4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4、煤气管道的日常管理。

4.1架空的桥架煤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外表涂刷防锈涂料,定期做防腐处理。

4.2煤气设备、管道、阀门应有定期检修,按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4.4冬季对煤气设备、煤气排液管道进行保温。

5、煤气管道的检修。

5.1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止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5.2凡处理煤气设备内部时,要取样进行氧含量分析。

5.3在有煤气的管道上,抽、堵盲板时,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并且要有监护人员。

5.4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5.5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5.6煤气管道、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着火或爆炸。

5.7煤气检修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

5.8煤气管道动火检修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监护人员要在现场监督指导。

6、煤气管道应急处置。

6.1抢救煤气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

6.2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6.3煤气管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7、煤气巡线工职责。

7.1在工段长的领导下,承担外线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工作。

7.2熟悉管道系统位置和结构,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7.3执行岗位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外线煤气管道巡查工作。

7.4按时巡检,及时抽水、放液,防止凝水缸积水堵塞、管道泄露,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7.5加强沿线煤气控制阀及凝水缸的维护,保证阀门灵活好用,并监护野外煤气管线周围严禁取土、挖坑等。

7.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吸污车的使用和保养。

7.7按时认真填写巡检工作日志。

7.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巡线工排放煤气冷凝液注意事项:

8.1排液时不要将煤气放出,以防煤气中毒;。

8.2经常定期排放,以保证煤气质量及安全,排放完后应及时将阀门关闭。

8.3非工作人员严禁开动煤气管道阀门。

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检修的职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检修作业单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入罐作业安全要求、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起重作业安全要求、电器检修安全要求、抽堵盲板安全要求,动土安全要求、清理工作安全要求,检修设备交接安全要求等内容。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g23011《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3《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5《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7《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8《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hg/t23008《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1各车间、检修单位在检修前均应认真做好“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五落实”(思想工作落实,组织落实,物质落实,施工方案落实,开、停车方案落实)工作。

3.2检修前必须认真制订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并贯彻、落实到每个参加检修的人。明确检修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明确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3检修单位必须在检修前办好手续(如:安全检修作业单、动火作业申请单、入罐作业许可证、电气操作票等),各车间、科室应派专人协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

3.4对重要的检修项目,检修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科审阅,由主管副总批准。

3.5检修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检修安全全面负责。

4.1检修现场安全管理。

4.1.1各车间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4.1.2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检修方案、检修规程进行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1.3各工种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4电气设备的操作应由持有作业证的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4.1.5传动设备与装置检修时,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

4.1.6检修现场应设标记或安全防护栏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

4.1.7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容器上紧卸螺栓。

4.2安全检修作业单规定。

4.2.1作业单由申请检修部门填写并实施管理,全面负责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安全无事故。

4.2.2凡属检修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检修作业单,特殊作业在填写本作业单外,还需按规定办理其他有关作业证(如动火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入罐安全作业票等)。

4.2.3检修分类:。

检修项目实行a、b、c三级分类。

--a类:属于公司抓重点项目;。

主要指特殊动火、高压电器检修、特殊登高作业等特殊作业项目。

--b类:属于车间抓主要检修项目。

主要指入罐作业、抽堵盲板等项目。

--c类:属于工段、班组负责检修项目。

4.2.4安全检修作业单填写事项:。

4.2.4.1a类一式三份:由工段、车间、科室三级签发。

4.2.4.2b类、c类一式二份:由工段、车间两级签发。

4.2.4.3安全检修作业单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必须做到认真、齐全、准确。特别是安全措施栏目应填写详细,考虑周全,作业单必须在检修前填写完成。

4.3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4.3.1一切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0261-20xx《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3.2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内部的残留物进行清洗,置换,并对易燃性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合格,取得动火作业许可后,方可动火作业。

4.3.3严禁在带压和不清洗置换情况下动火。

4.3.4在气焊和气割的工作场所,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在可燃物品附近进行气割和气焊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应在10m以外);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间隔在7~10m。

4.3.5手工电弧焊必须按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经过操作技能和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才能担任钢制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

4.3.6焊接时,必须穿戴齐劳动防护用品。

4.3.7所有电焊工具必须安全绝缘,所有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地线应直接接在被焊设备物件上.禁止在工艺管道上搭接接地线。

4.3.8确保动火施工安全,动火申请单位和检修单位应设专人现场进行监护和监督。

4.4入罐作业安全规定。

4.4.1一切入罐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0269-20xx《入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入罐作业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4.2对塔、槽、罐等设备内的残留物,必须采取清洗、置换等安全措施,并分析可燃物质及氧含量和有毒物浓度分析达到下述标准,并办理入罐手续方可进入检修。含氧:18~21%;可燃物:达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毒物:达到gbz2-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标准要求,并取得《入罐作业安全许可证》,方可入罐作业。

4.4.3进入带搅拌装置的容器内部工作时,必须由电工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并指派专人监护。

4.4.4进入容器检修,必须配戴齐全的防护器具。

4.4.5进入容器只准使用不超过12v的行灯照明。检修用工具电压超过安全电压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中间不准有接头,要有可靠的接地线。

4.4.6在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作业,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以确保安全。

4.4.7容器外有专人监护,要在能够清楚地观察整个作业位置上进行监视。

4.4.17紧急情况下,监护人员不得进入塔槽内进行应急作业,但应迅速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4.4.16作业结束经检查后,应关闭检修孔,并卸下检修标志。

4.5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5.1一切登高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0270-20xx《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前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5.2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审批单》。特殊高处作业须经安全环保科批准后才能进行。

4.5.3凡有头晕、心脏病、高血压等病患者,禁止登高作业。

4.5.4高处作业者,必须牢固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之前必须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5.5高处作业时,必须有人在地面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禁止一个人单独高处作业。

4.5.6高处作业使用工具,在登高前应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有缺损的工具。高处作业应携带工具袋,防止工具和其它物品掉下伤人。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

4.5.7高处焊接火花溅到的地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8高处作业区域,应做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行走或者停留。

4.5.9如遇大风雨等恶劣气候,禁止高处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安全环保科审查,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作业。

4.5.10杆、塔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a)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板线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

b)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c)脚钉攀登杆塔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靠。

d)在杆、塔上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大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滑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牢固。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e)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踩脚应有橡皮等软物。

f)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4.6抽堵盲板安全规定。

4.6.1一切盲板抽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0271-20xx《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抽堵盲板前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6.2盲板抽堵作业前必须取得《盲板设置审批单》,方可实施作业。

4.6.3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前,在系统卸压后,应对要求作业的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泄漏。

4.6.4在易燃易爆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4.6.5加上盲板、超过半年未拆除的,必须进行盲板标记的检查。若盲板标记损坏或遗失时,必须由加盲板者重挂盲板标记。

4.7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4.7.1工作前应了解工作环境和起重物的重量、形状和特点,准备好必要的起重器具。所有起重器具使用前必须由专人仔细检查是否完好,必要时进行验算,有缺损的器具禁止使用。严禁超载使用起重器具。

4.7.2起重物的索具(绳子、钢绳等)必须联接牢靠,不准有结扣、扭转现象。起重物的棱角和突出部分与索具之间须垫入垫板或软垫,以免割断索具造成事故。

4.7.3从事起重工作时,必须有组长和有经验的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工作,起吊重物应听从一个人的口令和指挥。当重物离场时,应停留一会,检查各部件受力情况,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4.7.4在房顶上作业时,应事先检查房顶面是否牢固。

4.7.5吊装作业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和围栏等,禁止吊物下站人、行走。

4.7.6利用建筑物作吊装固定,穿洞等事先要经生产科批准同意,否则追查责任。

4.17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4.17.1电气检修的准备工作。

4.17.1.1计划检修应有电气管理部门下达检修任务书,写明安全要求,检修部门接到检修任务书应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下称《安规》)要求填写工作票。

4.17.1.2突击性检查,可用电话下达任务,但检修部门仍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4.17.1.3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事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7.1.4检修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布置任务的同时交代清楚安全措施。

4.17.1.5检修负责人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备品备件、测试仪表等并运到现场。

4.17.1.6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4.17.1.7开始检修前负责安全的人员还需到现场进一步核实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带电范围。

4.17.2电气检修。

4.17.2.1电器检修除按《安规》执行外,还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4.17.2.2动力车间变配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其它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生产科负责签发。

4.17.2.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准牌,除专职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4.17.2.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装接。

4.17.2.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地线,凡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

4.17.2.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专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7.2.7一般应停电检修作业,确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动力车间领导或电气主任工程师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17.2.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4.17.2.9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4.17.2.10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17.2.11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17.2.12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4.17.2.13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用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4.16.1为了确保检修时的安全,保证设备检修的质量,必须进行设备交接。设备检修前使用部门与检修部门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设备交接工作,将设备运行及缺陷等情况详细交待清楚。

4.16.2设备内部的检修质量和需要检修的另部件,采取边检修、边检查、边记录、边验收的方法,避免设备检修后由于质量上问题而返工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危及安全生产。

4.16.3检修后,由检修部门把检修完的设备交使用单位验收,一般设备由生产工段自行验收,主要设备由车间负责组织和监督,按设备的验收质量标准进行检查、试车、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检修部门应无条件的重新返修,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在安全检修任务书和交接技术资料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4.17清理工作安全规定。

4.17.1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及各种施工工具、残剩材料等进行规整和处理。

4.17.2对于动火施工等危险作业,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借用的防火器具、工具等归还。将施工用具等归拢保管,将施工残材、废材搬到指定地点对施工现场进行收拾、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7.3塔、槽内部作业结束时,必须对设备内是否有人和遗留物进行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关闭检修孔。

4.17.4动火作业结束后,仍必须巡回检查有否会复燃等因素。

4.17.5检修完的设备,管道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4.17.6设备试运转前,对检修设备,配管内混入和积存的残料、铁片、废弃物、泥土等异物,要使用压缩空气、水、蒸气等将这些异物清除出去。

4.16检修设备的安全交接规定。

4.16.1检修前、后,车间与检修单位必须按本制度进行检修设备的交接。

4.16.2检修前,车间应按如下规定处理好设备,交付检修单位:。

a)检修前,车间必须严格按检修方案停车。设备和容器的降温、降压,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b)传动设备与装置,应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

c)关闭或切断联接设备的配管,并作出明确标记。盲板的使用应符合抽堵盲板安全规定。

d)塔、槽、罐等设备内的残留物,必须采取清洗、置换等有效安全措施,经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办理签证手续。

e)把动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搬到安全地带。

f)向检修单位讲明有关安全事宜。对重要检修项目,车间应派人协助,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5.1安全检修作业单a类一式三份:一份送生产科,一份交车间,一份交工段留存。b类、c类一式二份:一份送车间,一份工段留存。作业单的保存期为两年。

5.2在禁火区动火,应由申请动火单位相关人员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一类动火作业申请单一式三份,安全环保科、动火部门、动火施工人员各一份。二类动火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动火部门、动火施工人员各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分别由安全环保科和车间(科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3盲板拆除后,应在原填写的《盲板设置审批单》上做好登记记录,并将《盲板设置审批单》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4其他检修,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填写相关检修项目的审批单进行审批,其保存期为两年。

5.5本规定如与国家上级标准、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标准、规范为准。

管理制度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状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状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带给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立刻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管理制度

为建立一套公开、公平的竞聘运作机制,更好地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管理职位的竞聘工作。

第3条企业成立竞聘工作小组,负责全面开展竞聘工作。

第4条竞聘工作小组将企业拟进行竞聘的具体岗位和职位数量进行整理和汇总,报经企业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企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5条参与竞聘的人员,要填写《竞聘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竞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6条参加竞聘的员工在提交竞聘申请的同时,还要提交一份入职以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2)平时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表现出的不足,以及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等;

(3)个人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尤其是该项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本人的`改进建议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7条专业能力评估。

竞聘工作小组成员考察竞聘人的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历后,填写《专业能力评估表》。专业能力评估得分占竞聘评估总分的30%。

第8条综合素质评估。

竞聘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的方法,对竞聘者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面试安排如下。

(1)竞聘者陈述。

时间:3~5分钟。

内容: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等。

(2)答辩。

时间:10分钟。

面试考官提问:人力资源部针对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考查竞聘者不同方面的能力。

(3)面试评分。

面试完毕后,面试小组成员对竞聘者进行评分,填写《竞聘人员面试评估表》。综合素质得分占竞聘者评估总分的50%。

第9条综合评价。

竞聘工作小组参考竞聘者往年的考评记录,考核竞聘者的工作成绩、能力、态度等,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价得分占竞聘者评估总分的20%。

第10条竞聘考评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汇总竞聘者的最后得分,然后根据竞聘者的实际得分择优选定上岗人员名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张榜公示名单。

第11条竞聘录用人选经竞聘工作小组报总经理审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12条所有通过竞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岗期考察,试岗期为1~3个月不等。

第13条试岗期满后,用人部门或上级领导应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14条人力资源部将试岗人员的《员工转正通知单》上报给企业总经理审批。

第15条竞聘工作必须保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有违反竞聘工作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企业规定给予处分。

第16条本规程解释权属企业人力资源部。

第17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制度

1、器材要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必须按规定要求登记造册,一式二份通用中心、总务处各一份,并统一存放到通用中心。

2、器材应科学分类,合理存放,方便使用,取用应有详细记录。(按《固定资产登记册》上签名)重要器材由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同意。

3、因教学需要器材,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用毕及时归还,归还时必须结过检查,如有损坏,要明确责任,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维修。

4、通用器材专供电化教学、通用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使用,不准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外校借用,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借条,经通用中心主任同意、分管副校长批准,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并应督促按期归还。

5、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通用媒体,就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

6、通用器材室应保持干燥通风,室内应有消防器材。通用器材室做到防潮、防霉、防尘、防火、防锈、防盗、防酸碱。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清理、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7、全体老师要主动大胆使用通用器材,虚心学习有关知识,使之正确、熟练操作。

8、及时填写通用媒体使用记录表,并检查整理器材,确保器材完好无损,及时归还软件。

9、通用人员、教师工作调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通用中心、总务处派人审核,按帐点物,逐件移交,最后由三方签字认可。

10、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各类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制度。

11、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管理制度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的投诉及意见反馈,切实保障客户的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制度,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话或上门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总台接待并转专门负责人受理。

(二)书面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行政总台负责受理。

(三)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转来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专门负责人受理。

(四)接待受理人员的工作:。

1、填写投诉或意见反馈处理登记表及台帐;

2、留存相关材料的原件;

3、将相关材料及处理登记表按规定转给相关处理人员。

(一)被投诉人应当回避。

(二)先由专门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再由业务分管合伙人处理,如分管合伙人不在,则由主任或其他合伙人处理。重大事项应由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

(三)处理人员应当对相关事情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四)涉及原则性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投诉,应召开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处理方案,并确定是否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

(五)应及时与投诉人或意见反馈人联系,明确告知处理的工作安排状况。

(六)处理人员应当签署明确处理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移交专门负责人,由专门负责人组织。

由部门经理进行当事人的处罚,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销售类:属于信息不对称的、工作失误的、误导客户的等,造成客户投诉,一经查证,按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使其立即纠正,同时根据实际状况及时整改。如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标准),由当事人进行赔偿,立即开除处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会员类:属于客户自身问题或误解引起投诉的,应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消除误会。

备注:每周一对客户投诉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在周会上汇报。

5、投诉分析和改善。

改善工作和服务策略,提高服务水平。

6、投诉处理期限要求。

章:客户投诉处理期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状况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

章:硬件方面投诉的,如短期内不能及时完善或整改的,向公司总经办请示批示。

7、处理结果的反馈和归档。

章:接诉部门在投诉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推荐。章:行政部门做好处理归档工作,资料保存一年,重要资料延期保存。

8、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要求。

章:各部门务必做到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认真填写,妥善保存[客户意见/投诉登记表]章:各部门要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对策,防止同类事件的再度出现。

管理制度

员工因病因事需休工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误工者,按旷工处理。

(一)事假。在通常情况下,员工必须持请假条事先向。

领导。

请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

领导。

请假。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工人请假一天由段长批准,二天由部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经理批准。

(二)病假。病休两天以上者,要持市级医院诊断书请假。

(三)根据国发(82)59号文件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

(一)事假待遇。

管理人员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只限当年),超过十四天的事假,扣发工资。因工作需要占用节假日的,经领导批准,原则上可在淡季串休。

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只限生产工人),不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

(二)节日加班待遇。

1、由于我公司生产季节集中的`特殊性,生产工人享受节日加班待遇,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属于节日加班范畴内的有,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国庆节放假二天(10月1日至10月2日),节日串休不计入加班范畴之内。

2、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加班日工资以月基本工资和月平均25.5天为基本工作日为依据,计算出日工资额。

3、节日加班的工资报酬,即另支付给工人工资的200%的报酬。

4、临时雇工、季节工及农民工不享受节日加班待遇。

(三)病假待遇。

1、按黑劳险字(1987)207号文件,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下同)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为:

(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2、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其生活救济费标准为:

(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

3、病假时间计算,应在当年内累计计算,对跨年连续病休的,应连续计算病休时间。

4、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出,应按旷工处理,同时扣回已发的病假工资。

(四)婚丧假。

1、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病故,给予三天假的待遇。

2、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五)产假。

根据国务院(88)9号文件之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九十天,难产或双生另加十五天。

以上假期,如超过规定天数者,一般按事假处理,如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管理制度

1、加强电源管理,经常检查电视机、vcd、音箱等接电部位是否良好,所属部位严加管理,用后一定切断电源;对插座部位要十分重视,教育幼儿不乱摸乱捅,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2、热水、热粥、热汤等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地方,分发饭、汤时不要越过幼儿头顶,要从体侧送到幼儿面前;严禁幼儿进入厨房,靠经火炉。

3、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树枝、砖石块等投掷、抢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他人。

4、教育幼儿不拿小刀、扣子、玻璃球、片等危险物品;每日晨、午检查时,注意幼儿衣袋内有无不安全物品,避免外伤。加强安全意识,严防幼儿往嘴鼻塞异物。

5、要注意房屋、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6、冬春两季天气变化异常,应适时提醒幼儿增、减衣物,以防受凉感冒。

7、冬季要经常检查幼儿的面部,耳、手、脚等易冻部位,并与家长密切配合,严防冻伤。

8、药物必须妥善保存,给幼儿服药要看清姓名、药量。

9、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在来园、离园时走失。

10、幼儿外出活动时老师要随时清点人数,教师在交接班时要清点幼儿人数。

11、教师下班必须在幼儿全部离园后。

12、交接家长时,要求家长必须签字。

管理制度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计划移民德国,那么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怎样的呢?跟着本站,一起看看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全解,欢迎阅读。

一、享受优越的社会保障。

在失业保险方面,凡在失业以前三年之内交过至少360天义务保险的工作者即可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你需要抚养子女,你可以领取后工资的68%。如果你不养孩子,也能领取后工资的63%。在养老保险方面,凡年满6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60周岁的妇女,只需有15年缴纳过一半的保险费(相当于七年的保险费),就有权利享受正常养老金,等于后净工资的2/3,任何人都一样,总统、总理和小学校园幼儿园阿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是后工资的2/3。

二、社会救济金。

在德国,所有无力自助与无法从其他方面获助者都能得到社会经济金。根据社会救济法,联邦德国每一个处于此类困境中的居民,无论是德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要求提供社会救济,包括生活费用补助或在如伤残、疾病或照料等特殊生活状况中的补助或照应。社会救济金主要由地方提供。

三、免费教育。

移民德国者的子女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德国的免费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甚至到大学(免费政策限于公立学校,上私立大学还是需要交费的)。德国的大学有大量助学金,家庭贫困的学生还可申请助学金。此外,德国没有高考,孩子获得德国高中毕业证后,可以选择攻读综合性大学或者就读于职业学院。德国大学不发教科书,看书的话可以去图书馆,课堂上记笔记,也可以去教授的个人主页下载讲义。德国大学的食堂菜品丰富,分量充足,安全卫生并且便宜。

四、住房津贴。

按照联邦住房津贴法的规定,住房津贴是对有合法要求者的租金或者由于个人购房而造成的经济负担的一种补贴。通过提供住房津贴,使租金和购房负担不要超过家庭或者单身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住房津贴只向收入比较少的家庭提供。

五、医疗保险。

在德国,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基本上是100%,几乎每个居民都是法定或者私人医疗保险机构的成员。根据德国法律规定,凡不符合参加私人保险者必须强制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保险基金组织不得对投保人进行风险选择,而保险费则由雇主和雇员方各承担50%。对符合条件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雇员,其家庭成员可一起享受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

管理制度

1、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计划,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专业人员使用相关设备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3、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

4、每次使用完毕,管理人员要关闭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防盗门。

5、要保持室内清洁,管理人员要每周打扫一次。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6、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

7、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投影机、电脑是否接至规定点。

8、对未经杀毒的软盘,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9、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10、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编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手册,培训和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

2.全面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于课前课后与任课老师做好设备的清点工作;

5.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认真处理使用日志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

1.通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各种设备;

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4.教书育人,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5.保持多媒体教室墙壁整洁,不能随便在墙壁上乱贴乱画。

1.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2.多媒体教室不提供学生自习;

3.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多媒体教室抽烟、吃东西;

5.严禁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7.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也是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书写白板、录音座、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和录像机等设备。

2、多媒体教室是为教学服务的,因此只能开展多媒体教学的研究和应用。

3、严格履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手续,除正常时间上课需要外,校内部门、校外单位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使用。

4、多媒体教室应指派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培训。

5、任何进入多媒体教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教师在使用多媒体前,应经过相关培训和学习,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每次上课前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2、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室内吸烟,不得乱扔废纸,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3、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审核擅自拷入的文件或未存放在指定位置,计算机将不予保留。

4、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的文件,教室管理人员只根据教务处授课安排的学时保留,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将予以删除,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5、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为教师上课使用,如为它用(如开会、课外放影等)和非正常上班时间使用,须经学院教务处批准。

6、播放vcd、cd碟等时,必须使用vcd、cd机播放,严禁使用电脑光驱播放,严重划伤及透光的数据光盘不能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应须管理人员许可。

7、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拔插usb盘时必须按要求进行。否则,因此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责任。

8、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9、如在上课中途或下课十五分钟以上时间无必要使用投影仪,应让投影仪暂停工作(请务必按管理员说明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投影仪过快老化。

10、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11、操作员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2、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13、教师每次上课结束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填写好《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指挥学生关好门窗,并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多媒体教室。

14、操作员上课结束后,未履行相关职责,不填写《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地正常运行。

3、不断学习和更新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多媒体硬件和多媒体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院领导提出更新、增添多媒体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设。

4、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5、妥善保存好所有设备的说明书和图纸,并按规定分类装订存档,严禁丢失。

6、管理员随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多媒体教室卫生登记表》,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提醒任课教师注意有关的事宜。做到整齐划一,条理清楚。

7、管理员应指导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和软件,及时处理教师在上课出现的问题。管理员须对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设备损坏负责。

8、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管理员要自觉爱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要汇报领导。

9、做好多媒体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10、上午、下午和晚上的最后一节课下课后,及时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和门窗的关闭情况,没关好的要关好,并将未正确关闭设备或门窗的教师、班级、课程等情况记录下来,反映到主管领导处。

1、进出多媒体教室要佩带胸牌;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出多媒体教室;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和食物进入教室。

2、严禁刻画教室内的桌椅等公物,严禁在桌子上或椅子上写字、绘画,如有发现,将照价赔偿。

3、严禁在教室里乱扔垃圾、吃东西、随地吐痰;严禁将墨水等甩到地板上、墙壁上,要保持多媒体教室的干净清洁。

4、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影响其他同学上课;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否则引起设备损坏后果者,将照价赔偿。

5、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不能使用任何设备。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承担相关责任。

6、班长在下课后应就同学反映的情况(譬如课桌椅上有无刻画现象、是否有未处理的垃圾等)认真登记,以便学院处理。如因本班不认真登记而引发的一切问题,将自行承担。

7、使用多媒体教室学生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

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物业保洁员的各项工作行为管理,提高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大家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3、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1、物业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3、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物业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九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同时废止。

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部各部门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

三、计划原则:量入为出、整体平衡,按时编制、严格执行,实事求是、不虚报。

四、计划执行:

1、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每月末25日前各部门将下月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有权依据公司整体预算及资金情况对各部门资金计划进行增减调整,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商讨签批后执行。

2、执行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在月末25日前上报,周计划在每周四前上报。

3、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计的`基础上进行编报,资金计划需按付(收)款先后顺序、付(收)款项目依次填报。

4、资金计划的调整: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各部门资金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调整。

5、资金付款的执行:资金付款计划按周执行,月度资金计划需填写本月第几周支付,月度内当周未执行的付款可以递延到下周支付,但具体付款安排财务依据情况而定,当月未执行的付款不再递延下月执行,各部门需在填报下月资金计划时重新提交签批,财务部根据付款计划及时调度资金,资金付款申请单需注明资金计划编号和项目名称,财务部依据签发执行的资金计划执行付款,无计划的资金付款财务不予支付。紧急情况下需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计划表填列格式详见附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

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管理制度

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应用现代科学知识与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在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个环节固有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控制,以消除隐患,有效地对系统进行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现代安全管理示意图,如图1所示。

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种因素相互交错,管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管理必不可少,其目的是减少事故,促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上的,有管理上的;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状态,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而且,这些原因又在不断变化。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个整体的动态的概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2.1安全管理系统要素。

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因此将安全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这三者之间既有相关性,又各自独立,只有这三个子系统互相协调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优。

2.2安全管理系统模式。

安全施工系统模式如图2所示。工作指令、操作规程是法令、规章制度对人的约束;安全技术水平是社会实践的体现;环境干扰是周围因素对人的作用,而心理行为是来自人自身的影响。

2.3安全管理系统的内容。

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分析、评价及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2.3.1安全分析。

这是预测和防止事故的前提,是对安全系统的基本要素及其功能、操作、环境、可靠性等指标,以及系统的潜在危险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是评价的基础,只有分析正确,才能得到准确的评价。分析要从人员、环境、技术和设备几方面着手:。

的管理是实现安全管理的中心环节。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根据人员的个体心理、年龄、教育程度、社会经济背景、安全意识、疲劳程度等因素进行。

(2)环境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工作环境。工作环境不良,容易造成分心、烦恼、紧张、反应力差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因素主要有通风不良、噪音过大、物料储放不当等几方面。

(3)至于机械与设备,其设计与安全装置对于施工安全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3.2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评价。

可以从数量上说明分析对象的安全程度,使人们得出可供比较的概念。它能够准确地提示系统存在的危险性,对危险进行大致的分类,并针对系统的缺陷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评价的主要指标有:人的生物节律、人的精力、人的条件失误率、人的意识状态可靠系统、设备故障率,以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

2.3.3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这是通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来实现的,当找出或预测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后,要根据对象和条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局部控制方法。事故控制方法大致有:消除法、保护法、控制法、隔离法、保留法和转移法等6类。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操作中,可通过采取预测各个施工阶段、施工环节存在的危险源;制定危险源控制方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工作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总之,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每一项工序,都需要进行危险性研究。首先,对整项工序的过程作充分了解。其次,利用鱼刺图、事故树等科学分析方法,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让施工人员明白其所从事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使其在工作中提高警惕,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再次,对危险因素的发生概率进行估计。最后,根据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操作程序,使安全事故频率和强度降至最低。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三级层次管理体系,也是企业管理体系中最细化的部分,它与一二级层次管理体系一样,由几个子体系组成,具体如下:。

(1)生产经营管理子体系。由项目经理组织,主要负责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济合同中安全指标的确立;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的进场与检测,涉及到工程部、材料部和安全部。

(2)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子体系。由书记组织,主要负责后勤工作和思想工作,消除职工的心理负担等。

(3)安全技术管理子体系。由工程师组织,主要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施工;分部分项工程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4)专业检查管理子体系。由安全部组织,主要负责对工地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并依据有关法规处理安全事故;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