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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调研报告(优秀18篇)

时间:2024-02-05 21:07:06 作者:紫衣梦

调研报告是对特定问题或现象进行详细研究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后的原因。以下是一些调研报告范文的摘要,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进行阅读。

依法治国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20xx年4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本文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依法治国调研报告

逾二十年的全民普法工作在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距离时代的要求、人民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方面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时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皇皇一个“法有关系亲疏之分”“法为有权者所用”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表现为:国民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首先是立法环节。在社会管理的多数方面现行立法层面仍处在构建枝干的阶段,实践中很难发挥有效应对社会实质需求的作用。例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需要的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政务信息公开法等,都还没有制定出来。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立法作用发挥不明显,欠缺主动立法的理念和信心。

地方权力机关本身就应该是一级重要的立法机构,是基本法律有效实行的推动者和监督者,地方性法规应该是最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宝典,成功的地方性立法又能为国家立法技术的不断完善提供最鲜活的素材,但可惜的是现实的地方权力机关的行政性质偏重,法律人才缺乏,日益成为一个彰显单一职能的议事机构,甚至惟命是从,此现状完全有悖于宪法规定。通过立法来呼应群体需求,既能深化有法可依,又能为群众的法治信仰提供对应的保障。

其次是执法环节。由于我国的体制原因,政府承担着大多数的社会执法功能,对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也往往与行政权力的实施不构成自然过渡,因此,依法行政必须成为政策执行者、执法者的首要工作原则。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的确认,行政权的实施必须以法律(这里指广义的法律、规章)为依据,当法无明确规定时,则应以法的原则、精神为依据,在涉及到公民群体或个人时,则必须切实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不能为行政权的便利实施去人为地宽泛地、想当然地解读甚至遏制。人民群众在亲历的涉法实践中也将以法的规范、法的理念来审视事情本身,来审视相对方的法治素养,在最终的公正结果面前受到法的教育。

自纠自查必须以系统内的独立部门来负责,这既是一种司法技术层面的帮助,又是一种行业自律的管控;社会监督是执法者的外围监督,是以相对方合法利益为依据的精准衡量,也是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培塑法治信仰的积极能动,能较好地实现法制的社会目的。执法者首先要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的界定、要求,同时要依法对待相对方,切实尊重相对方的一切合法权益,确实如此才能获得令畅政通的社会效应。

程序正义促进法治的完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良法人人遵守”,程序正义是“良法”的组成部分,又是“人人遵守”的重要原因。只有人们感到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平等对待才会自觉遵守法律,而程序正义恰恰要求法律实现过程中的平等公正。

在这里之所以将程序正义单列出来强调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国情,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的传统法律文化和观念之中“重结果轻形式”,是中国法律的一大特点,“中国人寻求的是实际的公道而不是形式上的法律”的鲜活事例比比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已经逐渐给予程序公正越来越多的重视。另一方面,有些法律知识有限的普通百姓,对裁判结果正义与否的判别标准,通常是从制度上看法定的程序是否得到保障和贯彻,因此程序公正才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根本保证。如果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公正,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做出的实体处理会是公正的;程序公正也有着独立的价值,它本身体现着民主、文明、法治和人权的精神,并不依附于实体公正的实现而存在。良好的程序公正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应该公开透明,具有鲜明、完备的形式逻辑。

第二,应当保证各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允许搞差别待遇,不允许剥夺任何一方的争辩诉讼权利。

第三,必须使裁决者处于独立和中立地位。

第四,应当为对立意见提供正面交锋和辩论的机会。只有坚持程序正义才能较好地引领法治公信力的构建,才能最终保障法制正义的实现。

人民群众在自身权益受到威胁、侵害时需要律师的介入,律师能为代理方的利益认真地为当事人辩护,能够起到牵制公检法部门行为不超出法律的作用。而这样的程序反而能够赋予相关结果以足够合法性,进而可能起到避免代理事宜的深度恶化,甚至起到防范再次发生群体性 事件的积极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律师也能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参与领导接访。为领导的回复和决断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在事件各方的后续处理中以法律来平衡;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这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权效能的有益尝试。

律师目前在我国是较为独立的具体法制事件参与方,其基本职业要求是司法制度和当事人利益之间的调节者,律师工作的成败得失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因此,我们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律师在各类纠纷、案件中的代理、辩护职能,将其作为实现法律公平公正意义的有益介入者,切实摒弃自身单纯的矛盾、对抗意识,为提升法治公信力创造良好条件。

律师最好的“名片”是担当社会责任,做法治社会的倡导者、建设者、维护者、推动者。尤其在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而据理力争时,折射出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正如战国列子所说“国者,必须以奉法为重。”只有建设成为法治社会,我们才能向法治的小康社会奋进。

依法治校总结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将越来越多,对教育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而教育本身也需要了解社会的需求,需要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学校要满足社会需要和适应时代发展,就必须尽快寻找一个能够融洽学校、学生、家长、社会于一体的新的办学模式作为补充,以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沟通。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教育法制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们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和教育法制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我们始终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全局和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

首先是从转变观念做起,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在学习和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的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用于普法,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加大普法的分量。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尤其抓好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对《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制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宣传有关法律常识,从小培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开展警校共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辅导员、民警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活动课、班队会、板报、知识竞赛,进行五爱,以及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教育,抓好日行为规范的养成,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校风校纪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行法制和国防教育。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并使之完善。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章管校的水平。重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通过制定《教师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办法》等,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学校章程的细化工作,使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齐抓共管,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首先,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面向各部门、各年级公开;其次,在程序上,实现由单纯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内容上由一般内容扩展到群众关心的所有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到本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第四,校务公开做到重大事项、职称评定、竞争上岗、支出公开,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学校班子的民主工作作风。我们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在校务公开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学校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坚持通过工会委员督促、通过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我们将校务公开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相结合,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领导自我约束,学校重大事情科学民主进行决策,工作过程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清清白白做人,亮亮堂堂办事,促进了廉政风气的形成,并有力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长管好了自己,也带动了全体职工,工作起来腰杆子硬了,劲头也就更足了。

3、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依靠教育局、政府、派出所、交警队等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内部安全管理中,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从而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总之,通过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之路,促进了学校教育改革的发展,推动了学校课程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真正使教育成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培养人材的一项规范化的、公共的事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凝聚目标,与时俱进,取得更好的办学业绩。

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从广义上讲,依法行政作为我们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完备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标志是实现行政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标是实现行政权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运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公开的治安管理活动为主,辅以秘密手段,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简而言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公安行政活动的法治状态。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已历时五年,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极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障碍的原因分析。

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因较为复杂,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家长制、等级制和法律虚无主义。在工作中表现为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办事,存在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内部传阅文件),白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口指示)的不正常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驱动的障碍。对于市场经济的误解,甚至曲解,导致有些人崇尚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受利益驱动去执法。对于要不要执法,怎样执法,首先考虑的是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地冲击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有的乱收费、乱罚款,以此搞“创收”,来解决办公费;有的将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拘;有的部门干业务“人手不够”,对有“收入”的事,调集人马加班干。

三是环境条件的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有些行政法律规范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当前户籍管理的实际脱节;有的本身有疏漏,规定不够明确,不够合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于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某些规定的贯彻实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如监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与普通人犯分开,但有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房屋就不得不“违法”。法律中关于时间期限的规定,由于交通不便或通讯闭塞等因素,往往难以办到,也不得不“违法”。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缺陷。所谓监督,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施加的一种外部力量。这种监督主体应是监督对象以外的组织,并且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在财务和人事上应当适度分离。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如果将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合为一体,监督主体将不得不依附、受制于监督对象,无论该种监督在具体内容上设计的多么全面、多么合理,都形同虚设。公安机关内部督察、监察体制恰恰存在这种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很难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首长进行监督,也很难违背本地区、本部门首长对于查处或者不准查处某一案件的命令。

一是公安机关要转变“行政中心”观念,纠正特权思想,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自觉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应该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及时转变“行政中心”观念,重视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尊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上,要从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命令办事,逐步转变到依靠宪法和法律办事上来,反对任何形式上的特权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广大民警心目中牢固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用法律作为评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标准。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运行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正义、自由、权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击违法犯罪,也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执法中变生硬的强制性管理为主动、热情的服务。

二是行政权力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保证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社会实施管理,其执行公务,依法收取的费用、处罚的款项应该真正、全部、彻底纳入财政管理,其实现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权力必须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以根除利益驱动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机关自觉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务于社会。

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使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坚持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是严肃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条件。不断学习、运用和总结,是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训、考核则是其推动力,要把法制观念的强弱、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职和晋升相结合。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这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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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统一安排,我班承担学校依法行政项目教学任务,这是党校第一次进行的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即现场调研和互动式教学。我们第三组12人承担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建设情况的调研任务。现将调研情况分四个部分报告如下:

一、调研前的准备。

为了搞好这次调研,我们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调研前的准备工作。

1、明确调研目的:使全体学员对我市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建设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学完以后,提高思想认识,今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自觉接受监督,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2、拟定调研方案:调研开始前,9月29日组织学员讨论如何调研,并将学员意见收集汇总,由指导老师拟定调研方案,对本次调研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效果、单位的选取和要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明确,使调研顺利进行。

3、研究调研方法:为了掌握第一手真实的资料。我们决定采取走出去请教学习诚肯态度、以座谈、走访、研讨的方式,先由有关领导介绍情况、有关单位提供现场,然后由学员看、问等互动方式,获取调研情况。最后学员讨论,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写出调研报告。

二、调研的组织情况。

xx年10月8日,由组长具体组织,在学校、x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到达、二县纪检监察部门和xx县xx镇进行了调研。三个单位的领导对这次党校项目教学改革的调研,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热情接待,主要领导进行情况介绍,二个一把手亲自到场,并与我们学员共同探讨。xx县纪委副书记和二个监察室主任介绍了监督情况,xx县xx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委员介绍了计划生育方面依法行政情况及对考核的意见。xx县纪委书记亲自看望慰问。xx县专门提供了书面情况,二个监察局副局长介绍情况,纪委书记对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存在行政监督的困难和解决方向,进行了高度的总结概括,这些都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自xx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国务院xx年又作出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增强,依法行政普遍得到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制度比较健全。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各级各部门对依法行政比较重视,依法行政意识也不断增强。二县各部门从优化机构设置、明确机构职责、制定。

规章制度。

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了20多项有关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措施。特别是今年以来,全面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以来,建立了调查、审查、决定三权分离制度,从源头上加强了监督。

二是政务不断公开。政府建立了网站,实施许可的机关都制定了工作规程,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等方面内容。各部门还将配套制度、工作规程印成办事指南,免费提供给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衡南县对教育、医疗、食品药品、拆迁补偿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全部实行媒体和网上公开。并对招投标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

三是培训了行政执法人员。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上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持有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行为基本符合程序规定及规范性要求。

四是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制度。要求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都要建立案卷,对行政执法文书的标准、格式、内容、编排顺序、案卷装订等进行了规范统一。开展了以案卷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和错案追究。

五是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改进行政审批模式,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将行政许可项目统一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办事全程“阳光操作”,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六是清理并取消了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xx县自xx年以来,取消行政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共1000多个。

七是进行了行政督办和过错追责。xx县通过电视台,公开违法行政举报电话,进行24小时接听处理,每年处理投诉60多起。通过督办,行政违法越来越少。一些群众难办的事,通过监察督办,有的15分钟就办完了。去年,通过行政问责,一案双开处分5人。

(二)目前行政监督的困难。

二县都认为,目前行政监督难,主要在三个方面:

第一、纪检监察监督难。这方面表现在三点:

一是纪检监察部门面对监察对象太多,一个部门要监督40多个部门,一是人手不够,二是法律法规太多,量大面广,要熟知所有法律法规是不可能的。

二是体制设置有问题。实践中,能看见的不监督,看不见的要监督。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多由同级党委提名任命,不能监督同级党委政府。这是看得见的不监督。只能监督下级党委政府和直属部门。目前,下级离得远,各部门虽然设有有纪检组长,但是领导班子成员,人财物都在本单位,都是一班了,往往不能、不敢监督一把手,只能顺从。有的还成了部门违法腐败的合法解释人员,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这是看不见的要监督。

三是社会因素。中国是个重人情的社会,社会关系错综复杂,说情成风,碍于面子,对周围的人不敢监督。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太软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执法监督环节监督难,主要问题在于:

一是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一些监督部门内设机构职能重复,交叉过多,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部门内设单位之间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未能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等。

二是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实质化,执法监督随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领导的注意力影响较大,催得紧时抓一抓,要来检查时突击一下,监督也往往流于表面,未认真实行监督责任制,面对执法违法行为时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追究的现象等。

第三、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无力。主要表现为:

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往往强调客观原因的多,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受干扰不少。司法不公,尤其是行政诉讼难,已经成为群众最大的意见之一。

我国宪法提出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崇高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法律的实施是所有国家机关的任务,但最重要的是行政机关的任务。大量的法律,据统计,80%的法律,包括涉及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以及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许多法律,都要靠行政机关去落实。没有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支柱。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我国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所谓法治政府,就是要按照“有限、服务、透明、诚信、责任”的理念建设人民政府,遵循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权力运行规则,转变行政理念,创新管理方式。

依法行政就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限制官员权力滥用,说白了就是官员要自己革自己的命,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人们常说,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关于如何对权力的监督,最近,网上盛传美国牛仔总统小布什,在一次演讲中这样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布什总统的这番话,形象地说明了美国人民对总统权力制约的重要,和来之不易。的确,历史事实反复证明,权力天然地具有强力、侵犯和野性。给权力一个笼子,就是给权力必要的限制,权力的野性会因为笼子的存在而驯服。这个笼子就是民主、法制、舆论的强势监督。有了这种监督,权力就不会因放纵而绝对。

这次调研中,二县纪检监察部门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现实素材,也谈了他们一些很好的未来监督设想。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梳理综合。针对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抓住关健环节,通过完善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和方式,扩大执法监督的覆盖面,构建起“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问责机制和“积极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合法化、规范化,还权于民,使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五点建议:

(一)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包括执法单位内部、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和政府行政监察监督。首先要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要实行最严格的备案审查。任何公民有权提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有关机关要及时审查回复处理。确保执法依据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违法。其次,要从严执法。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上级监督和行政复议要依法为公民维权,不能官官相护。现在行政复议几乎成了摆设,是因为复议基本上是维护下级行政机关,复议合法性大打折扣。

(二)加强行政相对人的监督。邓--同志曾指出:“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xx年3月26日,总书记在会见爱民模范时说:自觉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俗话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因此,加强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如果每一个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的执法行为都满意,人民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就会大大提高,各种社会问题就会自然消失。xx县纪委x副书记深有体会地说:“真监督是面对面的监督,当事人监督是最主要、最有效的监督,其他监督都是次要的。”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当事人的监督,使当事人的意见和投诉,尽快得到合法合理的公正处理,是行政监督的核心和关键。

(三)加强执法个案公开和媒体监督。人们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xx年08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直接开会县一级。温--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提出:“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近年媒体曝光一些案件,都得到了很快的处理。足以说明,加强执法个案公开和媒体监督的有效性。调研中,我们得到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就是我市决定在已经建立的行政执法依据、条件、程序和时效网上公开的前提下,将实行所有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网上办公,接受纪检监察网上办公监督。建议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在网上和媒体向社会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确保公民大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只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公平公正。

(四)加强司法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法院要解决行政诉讼的立案难和审判不公问题,加大力度,做到有案必立,客观公正判决。排除各种行政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五)强力推行行政问责。实践证明,行政问责,一抓就灵,错案追究,效率大增。目前,行政问责制度都已经建立,就是落实不好。行政权力不受制约的现象普遍,行政问责制度成为摆设。这是依法行政困难的主要原因和关键因素。只有行政问责制度落实,不作为、慢作为、错作为才能有效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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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也明确把“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列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xx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为此,我区采取民意调查、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当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真正掌握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当前的现状、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近几年来,尤其是区划调整后,龙子湖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区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实处、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区各级政府和各行政职能部门都比较重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部分单位建立了评议考核机制,完善了执法程序、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权力、义务,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与个人升迁、奖惩的“裙带”关系,通过对执法主体严格要求、执法依据客观公正、执法行为以人为本等方面进行整体“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职能“错位”的等问题。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良性发展环境,从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随意性,促进了廉政建设,加强了作风建设,提升了民意。

近几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在重大工作决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都首先考虑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为了增强所属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区每年都要举办各种有关行政法规知识培训、集训班,营造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上岗前有培训、上岗后有考核,并将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

年度工作计划。

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办事工作效率的根本点,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近几年来,龙子湖区一直把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构建和谐龙子湖区、率先崛起龙子湖区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决策性更加科学。各行政职能部门普遍建立了重要决策分析、论证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见(办法)前,通常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下级或其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办事效率明显增强。通过信息公开,实现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缩短审批手续、时间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农村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较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思想。三是协调和化解矛盾方式越来越灵活。区划调整后,我区增加了两个乡镇,由原来的单一非农城区转变为城乡结合的新型城区,工作性质由原来的单一城市结构向城乡多元化结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用地的征迁,农村各种矛盾随之增加,各种信访、上访问题也不断增加,为此,我区各职能部门也因应形势变化,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接待方式,而是换位思考,采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当前,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律对其刚性约束越来越严和群众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现等多重压力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办事困难重重,违法行政屡屡被告等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赋予的权力已滞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法不严,既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又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二)少数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不是很强。

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依法行政不单纯要求执行人员要具备法律素质,更主要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现阶段还存在群众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还不高,遇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时,既不按相关规定和法律要求来自觉接受处理,也不听执法人员的劝说,甚至有的还扇风点火,希望群众把事情闹大,有地当面就支持违法、违纪人员,反映了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高,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于执法环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还相对比较简单。

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区划调整后,我区由单一的城区结构转变为城乡共同发展的多种结构城区,区域内的利益结构和分配结构出现了新的调整和变化,社会矛盾突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地要求对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创新。但现阶段,我区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大部分通过信访或事后调处缓解,渠道单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还未能健全多种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预防机制。

针对目前我区有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

一方面要从社会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自觉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抗法、拒法的问题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环境。

凡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先应由法制机构或委托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的要办好,对群众反对要一律“下马”。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严格依法执法的行为,使执法人员敢于执法。为此,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对可能会引起社会矛盾的隐患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隐患。同时,还要将精通法律、政策,协调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畅通投诉、申诉渠道,防止矛盾激化,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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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干部依法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但据调查发现,受多年来传统工作方法的影响,一些干部有法不依,强制命令,单靠行政干预的工作方法还未彻底改变,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一)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一知半解。一些干部整天忙于具体事务,加之有关部门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干部法律素质较低,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干部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法律观念在头脑中甚至是一片空白,在工作中对各种法律法规程序一窍不通,不懂依法行政。

(三)顾及当事人情面,不想依法行政而得罪人。一方面个别干部不能摆脱“关系网”的困扰,顾及到当事人的情面,怕得罪人,不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干部在依法行政中,总有人来说情,使“情”与“法”产生碰撞,当事干部左右为难,也会使依法行政大打折扣。

(四)行政执法职责不清,执法程序不严。一些干部行政执法职责不清是很清楚,在工作中行政失职和行政越权现象比较严重。执法随意性比较大,处理案件的程序意识较差,缺乏透明度。以致影响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甚至产生矛盾。

有法不依,所产生的原因不是偶然的,有其复杂的的社会背景,由此而造成的危害也是有目共睹的。为了进一步实现行政机关的规范行为,使行政权的行使更加合理与科学,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要把教育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与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任务、要求和措施,既要有长期规划,又要有短期计划,在提高培训实效上狠下功夫。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以保障各项培训的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各级干部培训中心的建设,使之成为条件最好、师资最强、教育管理最严的干部“学习培训基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别不同专业干部情况,确定必读书目,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从根本上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依法行政取得实效。要因地制宜建立干部依法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既要防止行政权的缺失,保障政府有效施行政管理,又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干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进一步强力推进干部依法行政进程。

依法治校总结

20xx年度,我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全体教师能知法、守法依法施教,依法治校,学生能学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了法制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优化了学校管理。学校无一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成立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校外法律辅导员(镇派出所副所长)为副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团支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由一名主抓德育的副校长为普法宣传联络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以班主任为主要对象的普法骨干,形成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确保了普法教育的正常化。

1、利用每周一周前政治、业务理论学习的时间,继续组织全体教师按照国家、省、市“四五”普法规划、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并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了江苏省2005年度“四五”普法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进一步学习了《教育法》,依据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开齐开好每一门课程,落实好校本课程,并对全市开了一次综合实践课,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我们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强化依法施教的意识。

2、结合行风建设回头看,以自学的方式重温《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行风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建立教师学习制度:间周进行政治、业务理论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制度,要求每位教师学习业务、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每学期将学习笔记交教科室检查、考核,并以此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依据,既促进教师的素质提高,有强化了教师的现代教育观念。

2、落实好普法经费,确保了普法宣传栏的建设和更换,征订法制教育方面的杂志、报刊及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竞赛等活动费用。

3、结合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通过班队活动课、思想品德课、综合实践课、班级晨会课、集体晨会课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礼貌教育、体育卫生知识的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对三至六年级的学生结合《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的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和教育;我们还通过红领巾广播、黑板报、橱窗等宣传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并聘请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利用校园电视对全体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逐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结合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开展以“法在我心中”的手抄报比赛、作文比赛等活动,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和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家长及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学校还设立红领巾安全卫生值日监督岗,达到了遏制学生在学校内吃零食,监督并禁止学生在校园内玩一些带有危险性的游戏活动,监督师生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等目的,使学校的常规管理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

5、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设,严格执行了课程计划,在教师中树立“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做好“教学六认真”,学期中途教务处对各年级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结果表明,全体教师做的都很好;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爱生敬业”师德教育活动,开展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教师执行行风建设的情况;三是继续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财务、政务和评先评优、大型物品的购买、校园建设等均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实行公开,自觉接受教师的监督;四是完善教代会制度,将教职工津贴分配方案,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在全体会员大会上讨论通过,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力度;五是继续施行一日常规管理的检查和考核,每月一次总评,颁发“文明班级”流动红旗;六是进一步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学习《食品卫生法》,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卫生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和生命安全。

在新的学年里,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依法治校工作,为杜绝我校违法乱纪现象尽我们的全力。

政府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依法行政。

欢迎大家阅读。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调研组针对20xx年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走访了市行政审批中心等8个行政部门,赴xx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14个政府部门及人大代表、律师、政法部门负责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听取了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以来,市政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近年来,政府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在行政决策、行政听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首长问责制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约束了行政权的运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分别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定期清理、实施评估、异议处理等一系列办法,并全面清理了20xx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别实施了政府行为合法性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制度等。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二是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投入,改善民生;进一步转变经济管理方式,更加注重优化行政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总结推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配套政策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扩权强县”改革,确定5个经济强镇实施强镇扩权试点,减少管理层级,下放管理权限,提高了行政效率。进一步探索农业、文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增强社会组织自治功能,着力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政府更加注重发挥法制部门与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加大安全生产、消防隐患、酒后驾驶的纠查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关执法部门强化内部监督,环保等部门启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力求执法公正。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作用,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执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于20xx年组织编写了《xx市行政案例选编》,对50个典型行政违法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定期组织开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和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推动了办案质量的提升。监察部门加强行政违法专项治理,预防与惩治执法腐朽,促进了依法行政。

另外,政府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行“流动调解庭”、大接访制度等新举措,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等新机制,妥善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有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有的急功近利、搞政绩、树形象思想依然存在,随意突破法定程序搞资产出让、上建设项目。有的出于个人执政思路和发展理念,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修改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个别开发项目(包括公建项目)先上马后论证再办手续,边施工边改规划。有的盲目决策、违法决策,以个人意志取代集体决策,甚至以言代法、越权违法,对一些具体工作违法批示、肆意指示,造成办事程序违法、国有资产流失、群众利益受损、社会矛盾纠结而又长期得不到处理。据反映,我市有多个地块因未依法实施净地出让,土地征用出现矛盾纠纷,导致长期无法进场施工,土地出让款不能及时收缴。个别开发项目原集体土地未被征用有关部门却予以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的土地出让款收缴不到位,导致业主产权手续至今无法办理。有的县(市、区)政府对一些项目在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以政府专题会议形式作出集体决策,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审批。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有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对依法行政表面上重视,行动上忽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以行政应诉情况为例:《xx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本年度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据统计,20xx年上半年,年度首件行政诉讼案件应由行政机关首长出庭而未出庭的仍占1/4多,出庭应诉率为73.86%(其中50%为分管领导出庭),最低的县仅为33.3%。有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但其行政首长几年来从未出庭应诉,甚至对行政诉讼情况不了解、不过问。有的部门将应诉工作全权委托职业律师,行政机关难以通过个案发现执法中的不足,更不利于队伍的法制教育。20xx年,全市共有139件行政案件(占实体审理案件数的34.7%),行政机关未指派工作人员参加诉讼。部分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

建议书。

重视不够,不善于自我纠错。据反映,20xx年全市法院向行政机关送达司法建议书14件,仅1件得到反馈。

有些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效能不高。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服务意识淡薄,决策不科学,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还较普遍。据座谈反映,一重点项目办理厂房基建手续耗时3年,跑了几十趟部门,盖了100多个印章,而基建期却只用了8个月。有的部门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审批要求互为前置、擅自增设审批条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取消后变相审批等情况仍然存在。一些政府决策前瞻性不足、执行力不够,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政策滞后、方法不多。如温福铁路动车组通车,但我市站房及周边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暴露了政府在科学决策和依法执行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另据反映,有的政府对部门提请协调或请示的有些问题,组织协调不及时,问题答复不明确,而有的部门又一味的等政策明示、靠上级指示、要资金到位,导致对有关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矛盾累积。我市信访量居高不下,社会矛盾纠纷“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比较突出,新上访、群体性上访还较多,说明政府依法处置社会问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渠道还有待拓宽。

有些执法不规范问题反映突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不到位,执法尺度不统一,处罚畸轻畸重,甚至徇私枉法,对违法行为不处罚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行政人员执法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甚至粗暴,程序性不强,人性化不够。特别是当前各执法部门建立了协管队伍,不规范执法现象更为突出,如有些部门执法以拍照取证为主。有的往往注重事后处罚,而事先预防、事中监管不够,对违法行为制止不及时。行政不作为情况有所显现,有的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不愿担责、不敢碰硬,导致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得力,造成很多社会问题不断累积,积重难返。如农村建房难、乱建房问题突出,农房改建政策滞后,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据统计,仅20xx年以后建成的市区违法建筑就多达1114.8万平方米,总量庞大,拆除难度很大。违法占地案件得不到有力处理,土地出让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没有严格依法处置。非法占地地上违法建筑物被依法没收的,得不到有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监督的十大土地违法案件,办理工作力度不大,进展不明显,有关问题没有及时纠正解决。不少老人协会违法占地、占用河道乱搭建、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非常严重,而各级政府不敢依法管理。

由于执法程序不到位,行为不规范,导致行政败诉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xx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3件,审结581件,维持率为60.4%;全市两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60件,审结912件,案件数居全省首位,占全省行政诉讼案件总数近1/4,其中进入实体审理判决401件,行政机关败诉的175件,占实体审理判决数的43.64%,占结案总数的19.1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85个百分点。土地、房管等涉及民生类案件的败诉率居高不下,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领域相关政策时,没有妥善及时处理有关矛盾纠纷,有些行政机关在抓工作落实中没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所有涉及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案件均被判决败诉,说明基层依法行政状况令人堪忧。

市、区和部门执法体制问题反映较多。市、区两级政府在财税分配、城市管理等方面存在体制性障碍,产生“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的现象。部门执法体制不顺,职责交叉、执法推诿、“有利则争、无利则推”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未能全面推进,部分管理职能至今不能依法划转。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乱停车及强行违法收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乞丐强行乞讨、限养犬只等管理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但部门间缺乏合力,长期得不到有力、有效管理。部门利益导向,阻碍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一些中介组织并未完全与行政部门脱钩,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房管、规划部门都要分别指定不同机构测绘。据反映,为争取测量进度还必须找人说情,有一房开公司等了8个月才予以测量。有的公建项目建成多年,但因部门工作衔接不到位等原因,未能按期移交投入使用。

各类指挥部、领导小组设置众多,职能部门的职责被削弱,且综合协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了推进一些重点工程建设,成立指挥部是必要的,但有的临时性的工程指挥部成了政府常设机构,不仅影响了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的工作主动性,而且由于各指挥部政策的不统一,加剧了拆迁补偿等方面引发的矛盾。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管理矛盾突出。开发区未经充分授权,无法依法有效实施社会管理,xx区又难以有效履行开发区地域内的社会管理职责,导致开发区地域社会管理和服务滞后。开发区所成立的5个社区居委会不能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社区居民无法参与基层民主政治。有关计生、社保等信息数据因区域代码问题无法录入信息系统,导致出现管理盲点。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还不够健全。目前11个县(市、区)法制办均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其兼职负责人大多时间忙于政府办公室事务。法制办人员编制偏少,有的缺少专业人员,有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与其所承担的法制职责明显不匹配。市直部门还有一些重要执法单位如建设、教育等部门未设法制机构或没有专职人员。乡、镇、街道基层法制基础十分薄弱,缺少法律专业人才和专职法制人员,一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

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保障不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行政机关多数人普遍不愿意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一线执法人少、事多、福利差、责任大的矛盾突出。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执法单位执法经费上捉襟见肘,导致想方设法变相拉赞助、搞摊派、弄创收。执法部门特别是基层站所还存在以罚养人、办案罚款定指标的情况。执法安全保障不到位,暴力抗法事件增多,阻扰公务行为得不到有力查处。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工作中,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

合同。

等措施应用不多,“以罚代管”现象比较突出。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处罚办结案件1664391件,罚款类案件占95.6%,但管理重点、乱点、难点却又长期得不到突破。有的事项由于法律制度更新,严格依法管理可能产生新问题,不严格依法管理老问题又无法解决,对此,一些行政部门回避矛盾、工作懈怠。比如,城市燃气经营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未充分协调,回避矛盾,政策滞后,导致了经营户集体上访。

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监督缺位、缺威,监督滞后现象仍然突出,往往偏重于事后监督,使违法行政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往往就事论事,侧重于对事的处理,却没有追究人的责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国务院20xx年制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当前,五年时间已过,但我市依法行政状况离《纲要》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我市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过去五年依法行政工作成绩与主要问题,严格按照《纲要》要求制定今后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带头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同时,要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二)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力度。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决策权限、程序和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增强决策的前瞻性和对策性,扩大公众参与,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制定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既能确保行政执法到位,又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要注重副市长层面分管职能的协调,切实解决各自为政的状况。部门决策涉及面上工作和其他部门职能的,要主动沟通、强化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违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决策,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要重视民生,对我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民建房、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政策要及时依法进行调整。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越权、渎职。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既要深入开展各项综合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注重社会服务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要加强行政指导等综合措施的运用,提高行政效能,增加社会管理的实效性。

(三)完善行政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行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杜绝未经法定程序更改规划、随意改变政策、违法征收或减免规费等现象。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重视司法建议,改进执法工作。强化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违法决策、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和行政不作为者的责任。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各项规定,市政府制定的除市长令以外的其他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也应按规定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理顺体制机制,推进社会公共管理。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行政职责,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现象的发生。要重视解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体制问题。要正视当前各类指挥部所带来的问题,及时清理各类领导小组,强化部门作用的发挥和职责落实。要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解决职能到位问题,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提高管理成效。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行政审批中心的协调、督查职能,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并防止已清理的审批项目又重新反弹。要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和信访制度,拓宽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矛盾化解新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众的帮扶力度,解决实际困难,缓解社会矛盾。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治政府形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着力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基层站所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好“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法治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要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和爱护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行为者的法律责任。要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完善机构,配齐人员,强化职能。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配备法制人员,提高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案件审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等各项制度,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全面推进行政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对具体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看法。

鉴于这次问卷投放的对象范围有限、填写人的文化层次、经历参差不齐且此次调查时间较仓促,所以从总体统计信息反映出来的问题并不一定完全准确、面面俱到,也可能因某些具体原因带有特定人、利益群体的主观因素,不是绝对客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较突出集中的主要有:

4、个别部门存在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现象。有%的被调查人反映公安。

5、对群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力度不够。%的被调查人反映环保部门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整治不力,%认为建设局对违章搭盖问题整治不到位,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电信、有线电视乱收费及两桥收费问题。针对我区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加强:

一、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民意沟通。

什么作用的心态。通常来讲,“不了解导致不信任”,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做什么事的时候,会倾向于认为他们没有做事或者没做好事。部份群众一方面不仅对于基层政府官员的行政风格和行政态度缺乏良好印象,另一方面对其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同,认为执法行为中的存在暗箱操作,这导致了不少基层群众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负面评价。

调价未事先进行听证,相反的在这方面群众的反对意见就较多。显而易见在实施涉及这几个事项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者负面评价肯定会少于后者。

任,相反如果一时冲动,与当事人对骂对打,这就增加了追究当事人妨碍公务刑事责任的难度,更不能有力地保障自己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文明执法能够赢得群众的好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很多执法过程往往都是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如果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态度蛮横,即使作出的处罚决定有理有据,也会引起当事人和围观群众的不满。只有坚持文明执法,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讲清楚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才能使当事人理屈词穷,使围观的群众理解并支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言辞礼貌,也会让当事人减少敌对情绪。文明从尊重中开始,只要尊重他人,公正执法,大多数人是能够知礼明理、服从处罚决定的。

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心得体会

校园,是一个肩负着育人使命的特殊地方。在这里,教师们须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只有如此,学生们才能获得全面的教育,学校才能成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小区。下面,本文将就“依法履职依法治校”这一主题,聊一聊我的一些体会。

【段落一】。

法律是最基本的约束力量。在校园里,教师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此,我深有感触。在我们学校,有一次有学生在食堂摔伤,家长带学生进行索赔。但是由于食堂降噪设备正常运行,无法证明校方存在过错,索赔无法成立。此事激起家长的不满,甚至有些家长对学校进行攻击。但是,我认为,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为更多家长和学生维护合法权益。因此,校园里的每名教师,都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职责的具体边界,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职。

【段落二】。

除了依法履职外,依法治校也是校园管理的重要方面。校园管理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无论是师生之间的关系,还是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需要遵循相关管理法规。作为教师,我们需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在校园里,我们还有义务教育学生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社会规范,增强道德修养。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依法治理学校。

【段落三】。

在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中,教师们也可能遭遇各种挑战。尤其是在管理学生纪律处罚时,我们需具有极高的耐性和识别力。有时候,学生会因为习惯问题或个人原因做出不合适的行为,这时候,我们不能只是单纯地处罚,而要思考怎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地行事。而在一些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中,教师们需要坚定地依法处理,对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无论如何,法律都应该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标尺,我们必须保证公正地依法被执行。

【段落四】。

依法履职依法治校,是一项公共事业。整个教育系统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职能也各异。然而,作为一所学校的教师,我们都可以通过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在此,我也非常感慨,学校整体管理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所以,在我们的学校,我认为每个教师都应该拿出自己的一份力,依托法律的支持,共同呵护校园文明。

【段落五】。

在写文章的最后,我想说,在学校里,实践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不仅是每个教职工的职责,更是每个学生应该了解和学习的。我希望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够成为一名依法守纪的公民。同时,我也希望我们的教育者,能够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实履行各自的职责,让我们的校园更加美好。这样,我们的下一代也可以成为具有责任感的、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祖国的繁荣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当今世界正处在一个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时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竞争日趋激烈,各国政府纷纷实行行政改革,并已发展成为一股世界性的潮流。为适应这一新形势,在这场竞争中争得有利的地位,我国政府正着手深化行政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的创新,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公共行政体制。而在这一场深刻的行政体制变革之中,笔者认为推进依法行政是我们需要把握的首要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从农村到城市、从农业到工业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国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行政执法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目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攻坚阶段,行政体制能否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成果的保持和扩大。所以,只有正确地分析并把握我们所面临的形势,才能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

(一)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新情况。人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力量,是开展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保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和社会格局的巨大变化,必然对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道德产生巨大影响。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原有的主流意识形态受到严竣挑战,统一思想的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比如社会经济成份和物质利益的多样化,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观念呈现多重性;社会思潮的多样化,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观念呈现易变性。如何教育执法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以人民大众利益为至高目标,形成良好的从政道德,是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二)行政执法对象的复杂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乡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和社会的运转方式日趋多样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多,领域不断扩大。比如我国加入wto以后,要求我们的方方面面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严格按照规则,公平参与竞争。又比如随着区域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开展,农村大批失土农民需要安置和保障,经济要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保证。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在不断增强,过去群众对政府行政执法“不敢问、不能问、不知问”的现象正在逐步改变。再加上政府行政监督渠道的增多,透明化程度的提高,都给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制度创新与依法行政之间的矛盾。从改革创新的角度看,讲求实效,鼓励创新,什么方法有效就使用什么方法是理所当然的。但从法治的角度看,这种实用主义的做法就颇成问题了。比如为解决政府机关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出台了“末位淘汰制”、“投诉下岗制”、“违章记分制”等办法。比如为征用农村土地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出台了一些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这些制度是由各地行政机关自己“创造”出来的,并且行之有效,但不一定每项措施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甚至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因此就面临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管用的制度往往找不到法律法规依据,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制度又不一定管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切把握制度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便成了问题。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的施政方向。近几年来,国家对行政法制建设非常重视,相继颁布实施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不合理。执法机关委托社会组织代为执法,是一个非常具有普遍性的执法现象。就目前的执法环境来讲,执法工作量大与各级政府部门执法资源短缺的矛盾长期存在,委托执法不可能完全避免。因此,执法委托者对被委托者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的责任同样不可避免,否则就是失职。

(二)行政体制不能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一方面执法力量过于分散,正常执法难以到位;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责交叉,相互牵制过多,往往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降低了执法管理的效率,难以形成合力,从而影响了行政管理的整体效能,出现“几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现象。

(三)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有些执法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认识不充分,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行政就是行政部门用法律手段去管理老百姓。行政管理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执法人员随意处罚,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

如何看待依法行政,如何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是目前值得行政机关重视和研究的课题,这同时也是宣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指导思想的重要途径。依法行政的关键在哪里?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各级政府是行政政权的主体,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全面、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当前新形势下,我们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树立行政权力来自人民和行使权力必须合法的观念,正确解决治“官”与治民的问题。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同时又是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者。其手中的权力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同时这种权力又主要是通过政府工作人员来行使的。如何正确处理这种身份与权力的二重性,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政权的`性质,关系到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果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再加上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人民的公仆就有可能转变成人民的“老爷”,人民的权力就有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就会滋生消极腐败现象。因此,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明确,依法治国本身就包括了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制化。也就是说,依法治国,第一位的含义是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以此保证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才能把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办好。

(二)要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要改变过去单纯按行政领导意志行事的做法,牢固树立行政权力只能依法行使的观念,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管理好社会事务的观念,违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观念。同时要保证各种监督渠道的畅通,包括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各有关部门的专项监督。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才能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环境。

(三)必须在政府各项工作中贯彻依法行政原则,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必须始终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关系到人民利益的重大决策中,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让人民群众成为行政决策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被动接受者。在处理整体和局部、全局与部门的关系时,要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原则,而不能从局部利益出发。在履行管理职责、配置社会资源方面,都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办事效率低下是行政工作中的一个顽疾,虽然这方面的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很多,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加以明确。一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量化管理。每一名行政人员都必须完成相应的业务和任务,明确职责权限,有效地解决机关工作难以规范、难以评估的难题,从而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工作热情,确保一切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杜绝互相推诿,互相掣肘等不负责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明确工作权限。为全方位高效地把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领导要明确领导及一般工作人员的分工和权限,以便于及时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依法行政必须贯彻深化机构改革的精神,把依法办事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过程中,现有法律规定和执法职能配置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随着职能转变、职责调整和体制改革而变化。立法和行政执法要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使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合理调整政府职能,既要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又要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事情真正交给社会、交给企业、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要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工作环节来确定行政管理范围,使行政权力与相关利益脱钩。

当今社会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创造一个良好的政府形象,依法行政是当前我们必须走出的坚实一步。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从广义上讲,依法行政作为我们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完备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标志是实现行政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标是实现行政权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运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公开的治安管理活动为主,辅以秘密手段,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简而言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公安行政活动的法治状态。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已历时五年,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极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因较为复杂,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家长制、等级制和法律虚无主义。在工作中表现为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办事,存在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内部传阅文件),白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口指示)的不正常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驱动的障碍。对于市场经济的误解,甚至曲解,导致有些人崇尚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受利益驱动去执法。对于要不要执法,怎样执法,首先考虑的是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地冲击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有的乱收费、乱罚款,以此搞“创收”,来解决办公费;有的将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拘;有的部门干业务“人手不够”,对有“收入”的事,调集人马加班干。

三是环境条件的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有些行政法律规范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当前户籍管理的实际脱节;有的本身有疏漏,规定不够明确,不够合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于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某些规定的贯彻实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如监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与普通人犯分开,但有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房屋就不得不“违法”。法律中关于时间期限的规定,由于交通不便或通讯闭塞等因素,往往难以办到,也不得不“违法”。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缺陷。所谓监督,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施加的一种外部力量。这种监督主体应是监督对象以外的组织,并且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在财务和人事上应当适度分离。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如果将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合为一体,监督主体将不得不依附、受制于监督对象,无论该种监督在具体内容上设计的多么全面、多么合理,都形同虚设。公安机关内部督察、监察体制恰恰存在这种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很难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首长进行监督,也很难违背本地区、本部门首长对于查处或者不准查处某一案件的命令。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十一五”期间,我局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逐步建立起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联系的运行机制,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大大减少,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税,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先后被市局评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获得“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被县委政府评为“优化经济环境形象测评第一名”。

一、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十一五”期间,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确立了“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健全机制为途径,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保障”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实现了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内在要求,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统一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要求逐级抓好落实;其次是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我局在每年都利用“税法宣传月”和“12.4”普法日统一进行专项法制宣传;对纳税人进行到户辅导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第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治税。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在确保税收收入的同时,正确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税收观。在国税工作实践中,确实做到了“四个统筹”:统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依法治税服务共同发展;统筹税收事业与人员素质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好了“三个关系”:正确处理税收收入和财政增收的关系;正确处理招商引资与税收优惠的关系;正确处理与计划和税源的关系。在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税收收入的质量和数量得到了提高,近五年均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我局完善了税务机关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取得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税务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

第一,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县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考核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统一指挥、协调全局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时各分局相应成立执法责任制考评小组,负责本分局日常执法责任制考评,做到县局按季对分局及有关科、股室进行考核,分局按月对本分局全体人员执法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制定职责制度,落实执法责任。我局从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一般奖惩,过错责任追究五方面制定了《xx局税收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操作规程》,并层层签订了《税收执法责任书》。三是为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利用《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以信息化为主的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监控体系,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基本形成了以计算机考核为主,以手工考核为辅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模式。四是严格考评,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首先结合县局工作有效地进行外部评议考核。()对各分局、股采取上户发放评议卡征求意见,并邀请人大评议人员进行评议,累计发评议卡6000多份,在执行政策及执行态度方面纳税人的满意率在99.8%。其次做好内部考核,将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结合起来,做到日常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坚持过错责任追究制,在执法过错追究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追究并重,教育与问责结合。近年来累计对全局140人次进行评议考核,对在执法中存在问题104人次,给予经济惩戒,扣款金额3649元,同时对无差错人员给予表扬,达到了有错必究的目的`。

第二,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对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多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局围绕市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税收执法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一是为及时掌握税收执法情况,我局结合季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每季10日左右在开展目标考核的工作同时开展执法检查和自查。二是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与监察室一起做好重点项目执法检查监察工作。近年来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共对3个农村分局、稽查局、税源管理科进行了执法重点检查,执法重要检查面达100%以上,遵循了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了公正、公开、公平,及时的发现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监督进行了整改落实,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上了新台阶。全年没有擅自将行政执法权、授权委托给其它组织实施的情况,也没有具体行政行为引起国家赔偿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照《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加大了对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且建立了监督每个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全年没有引起行政复议的申请。

(四)落实责任。要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要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与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挂钩。

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在教育管理中的应用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刻认识到依法履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本文将结合自身经验谈谈对“依法履职依法治校”的心得体会,以期促进教育法治化进程。

一、依法履职指的是教师应该依法执教,保持课堂纪律,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对此,我认为除了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外,还要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严格要求自己,关爱每个学生,从而成就更多优秀人才。

二、依法治校是教育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在教育管理中,只有依法治校才能有效地维护教育的科学性,保证师生的权益。对此,校长、教师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及时更新教育思想,对学校的管理要抱有一定的责任感。我认为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十分重视:一是制定具体的校园治理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对教师、学生的管理力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治意识,促进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模式;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同步提高;四是加强与法院、公安、检察院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做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和处理矛盾纠纷。

三、依法治校不仅要求校长和教师遵守法律法规,更需要学生文明自律。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自身利益,更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的平安稳定,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学校要通过“法律教育”等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并严格制定学校的管理制度,从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推动学校法治建设。

四、作为教师,要筑牢法治意识,确保在教学中始终遵守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实现自己成长与学生成长的同步。同时,要掌握科学的教育思想方法,增强自身的学科知识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到以课程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思维为导向,以实践为基础,为学生提供一切可能的成长机会。

五、作为一名普通教师,虽然无法对教育制度起到直接作用,但是我会时刻提醒自己,在教学管理中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自己应有的职责,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激发学生的兴趣,促进学生的人格发展。希望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够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为创造更美好未来而不断努力。

总之,教育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意识到依法履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不断贯彻执行各项法规,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创造优秀的人才。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出台更多具体的、更加有效的措施,为校园的安全稳定及教育法治化构建更加良好的氛围。只有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之上,才能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更加优秀的教育人才和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2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2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2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2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2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2年,“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依法治校一目录

一、管理制度篇。

铜山区刘集镇李庄小学办学章。

程„„„„„„„„„„„„„„„„„„„„„„„„„„11。

二、管理体制篇。

三、办学活动篇。

四、民主管理篇。

五、教师权益篇。

单„„„„„„„„„„„248。

动„„„„„„„„„„„„„256。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干部依法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但据调查发现,受多年来传统工作方法的影响,一些干部有法不依,强制命令,单靠行政干预的工作方法还未彻底改变,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一)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一知半解。一些干部整天忙于具体事务,加之有关部门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干部法律素质较低,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干部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法律观念在头脑中甚至是一片空白,在工作中对各种法律法规程序一窍不通,不懂依法行政。

(二)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愿依法行政。一些干部认为行政强制手段省时、省力、见效快,因而,不愿依法行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以权代法、依言代法、依罚代罚现象时有发生,视国家法律于不顾。

(三)顾及当事人情面,不想依法行政而得罪人。一方面个别干部不能摆脱“关系网”的困扰,顾及到当事人的情面,怕得罪人,不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干部在依法行政中,总有人来说情,使“情”与“法”产生碰撞,当事干部左右为难,也会使依法行政大打折扣。

(四)行政执法职责不清,执法程序不严。一些干部行政执法职责不清是很清楚,在工作中行政失职和行政越权现象比较严重。执法随意性比较大,处理案件的程序意识较差,缺乏透明度。以致影响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甚至产生矛盾。

有法不依,所产生的原因不是偶然的,有其复杂的的社会背景,由此而造成的危害也是有目共睹的。为了进一步实现行政机关的规范行为,使行政权的行使更加合理与科学,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要把教育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与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任务、要求和措施,既要有长期规划,又要有短期计划,在提高培训实效上狠下功夫。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以保障各项培训的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各级干部培训中心的建设,使之成为条件最好、师资最强、教育管理最严的干部“学习培训基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别不同专业干部情况,确定必读书目,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从根本上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依法行政取得实效。要因地制宜建立干部依法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既要防止行政权的缺失,保障政府有效施行政管理,又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干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进一步强力推进干部依法行政进程。

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调研报告

按照《中共谢家集区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谢群组发〔〕1号)和《关于做好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谢群组发〔2014〕12号)文的要求,我镇主要领导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四走访”(基层走访、带案下访、进门探访、基层回访)活动对照调研提纲,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就我镇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情况和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走访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活动办的统一部署,这次调研的主要任务是镇主要领导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四走访”活动。调研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镇党委、政府、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全员参与,深入村、社区、村民组、走访“两代表一委员”、低保户、贫困户,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镇党委要求,调研工作既要突出主题,依据“四风”、“三症”及“三严三实”查找全镇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解决实际困难,又要把调研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在园区发展、创森工作及农业创新等方面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以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取得实效目的。

二、调研工作中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一)镇村党员干部引导服务群众方面。

通过调研,不少村民反映镇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期望镇干部能更加务实为民。有个别镇干部下乡指导流于形式,以便应付上面的检查;而有个别村组村务工作不透明、不公开。二是期望镇村干部提升致富带富能力。打铁还需本身硬,只有自己具备致富的能力,才能带领当地一同致富。但镇村两级干部,在群众眼中存在:不少新招聘的镇干部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基层经验少、阅历浅,指导工作的实践经验不足;个别村干部只满足于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未把引导群众致富当作首要任务,带领当地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弱,群众认可度较低。三是期望镇村干部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部分镇村干部存在当“太平官”、“做太平事”的思想,服务意识淡薄、不能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推行农业科技新政策、新技术、新产业,缺乏群众工作的责任心。

(二)农村经济发展较慢。

一是交通不便。李郢孜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因长期超载车借道经过,导致部分道路路面损毁严重,李园路更是坑洼不平,群众出行犹如做“碰碰车”,十分困难;多年来,镇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修建“村村通”道路,现镇6个行政村基本实现道路硬化,但配套设施如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及摄像头安装并未跟上,群众晚上出行困难;公交方面。镇群众出行主要依靠公交车为5路、515路及山余车。其中5路及515路只行驶到镇政府,且运行时间较短,山余车虽行驶到罗山路口,但发车时间不正常。群众迫切需求公交车能够按时发车并延长运行时间。

二是农村就业渠道较少。李郢孜镇原有煤矿多座,镇年轻劳动力基本选择矿上就业,现小煤矿关闭,镇年轻人多选择外出打工,村里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十分严重。同时因部分群众受教育程度较低,观念陈旧,技术落后,缺乏创新意识,在外务工多只能选择劳动强度大、报酬低的工作。在走访中,群众普遍反映说期望政府能加强技术培训和新兴产业的推广,举办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解决目前工作、家庭不能兼顾的困局。

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全镇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基发展缓慢。李郢孜镇由有数民族村赖山村,上级政府也有相应的民族扶持配套资金。但多年来,镇各个行政村集体收入未见起色,赖山村黄牛养殖场进度缓慢,群众希望可以由政府帮助引进一些适宜当地发展的一些项目,帮助农民致富,同时希望政府加大对个、私企业的扶持帮助。

四是农业设备需维修修建。部分群众反映,天气干旱时农田灌溉困难,希望可以维修或者修建灌溉设施。如范圩村三号桥村民组反映农业灌溉较为困难,北梨园村希望每个村民组都能够修建当家塘。

(三)公共服务不到位。

一是居民饮水问题。,在镇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孟岗村启动农村饮用水工程,共解决2700多人饮水困难问题。现镇6个行政村、5个社区基本解决饮用水问题。但还存在供水定点问题。群众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协调,实现长流水。

二是扶贫和低保等社会救助问题。这次调研走访,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及留守老人及儿童等是重点走访人员。通过走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残疾人和下岗人群就业问题。这部分人群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但是社会目前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少,没有办法实现自己的愿望;2、各类保险、低保标准问题。群众反映,目前物价高涨,原养老保险、低保金及退休金等已经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希望政府可以向上反应提高标准,保障日常生活。

三是公共设施缺少问题。一是期盼修建社区居民健身广场,完善设施,绿化、美化环境。从辖区面积及人口规模来看,李郢孜镇人口地域分布存在线面长,建设娱乐场所少的特点。社区居民早晚健身大多在道路沿线或街头巷尾,点多面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辟建专门的健身活动场所,呼声较高。二是改善镇容镇貌。改造赖山集大街乱推乱放、占道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垃圾堆放点,增设垃圾桶,严禁垃圾倒入河中污染水源和空气质量;农村部分居民房屋陈旧,各户基本没有下水及厕所,希望修建免费公厕。三是对镇区农贸市场环境和设施进行综合整治,给商户和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和交易环境。四是修建老年公寓。因青壮力多外出打工,镇留守儿童和老人较多。目前镇在留守儿童方面投入较大,设施较为齐全,而老年方面基本空白。群众希望能够修建老年公寓给老年人一个能够安度晚年的场所。

(四)思想氛围营造方面问题。

一是活动受群不够明确。一些文化活动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形势,形式和针对人群不够明确。如电影下乡多为老电影,组织活动多由镇、村干部自己参加,缺少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的活动题材,造成老年人无法参加、年轻人不感兴趣的局面。

二是宣传内容方式局限。镇常用的宣传手段为张贴宣传栏、悬挂横幅、广播等。对于新兴媒体如qq、微信等平台运用较少。同时在宣传内容的语言运用上多为“高大上”,不够日常化,生活化,导致部分群众看不懂,为主流文化的宣传带来困难。。

三、整改意见。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最根本的目标就是要落实务实、清廉、为民的服务宗旨,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困难,狠抓产业发展,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和谐民情。通过一周的集中走访,拉近了我们和群众的距离,体察了群众所思、所需、所盼、所忧,又使我们看到了自身工作的不足、缺点,收获颇多。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不断整改:

(一)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理顺干群关系。

一是加强干部群众教育引导。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群众工作,既要重视利益导向,又要注重发挥和利用好宣传教育这个优势。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引导和教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通过组织系列培训,明确各领导干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观念。二是群众工作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服理不服人、认理不认官,只要把道理讲清了、政策讲透了,绝大多数群众都是通情达理的。越是难度大的事情,越要把说服教育、沟通思想的工作做在前面、做到位。三是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

(二)重抓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围绕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源头化解矛盾,对症下药,逐一解决:一是对群众反映的无长流饮用水、李园路维修、养老金、低保等问题,凡是镇政府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凡是不能解决的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仍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政府汇报寻求帮助;二是群众反映的就业难问题,镇政府将积极联系相关企业,结合我镇园区建设,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离家近、待遇高的工作;三是交通、卫生等涉及政策面的问题,及时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政策,逐步解决。

(三)狠抓农民经济收入,进一步牢固干群关系。

“发展才是硬道理。”今后,我们要千方百计促进群众增收,一是做好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力争来的项目要快、稳。好的实施。二是拓宽群众的致富思路,加大对个、私企业在资金、土地和政策上的扶持力度,争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带领群众靠产业致富。三是要积极探索,发展科技农业。镇何首乌嫩叶发酵茶技术为全省第一个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技术,在国内也尚属首次,发展前景良好。目前已建成了一个功能齐全的种苗繁育基地,100亩核心种植示范基地。下一步将辐射带动130户农户进行何首乌种植,预计扩大种植面积1000亩,同时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争取产品早日上市销售。四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多组织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到经济产业发展好的地方学习好经验、新技术,带动全村村民发展产业,共同致富。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路桥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实现建设法治街道为目标,加快法治街道建设步伐,有力地维护了街道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根据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街道各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并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同时,街道办事处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有效地激发了街道干部对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法治观念。

一是分层次组织学法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首先,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街道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行政许可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以及《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全年共组织开展3次学法,领导干部培训参学率达100%。其次,组织社区干部学法。我们坚持不定期地组织社区干部学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组织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学法活动2次,参学率100%。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街道“六五”普法规划已全面制订,在广泛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利用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法制图片发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使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为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通过强有力的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增强普法活动的`大众性、艺术性、多样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综合能力。

机关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一是把好培训关。针对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培训。内容主要有:强化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学习国家公务员常识,提升公务员素质。二是把好制度管理关。街道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严格把关,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三是加强依法治理,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实现“依法治街”,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行政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街道坚持以“管好权、管好钱、管好事、管好人”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街道在原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投入资金加强对机关、村社区依法行政的基础设施建设,向群众公示有关人员岗位、工作职责、主要职能以及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和相应监管单位等内容,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增加了办事的透明度。近年来在旧村改造、办理社保、养老、低保发放、环保以及兵役登记等工作中,特别是对一些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街道都进行了及时公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并积极与群众进行协调和沟通。

回顾20,路桥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建设法治街道的目标,我们感到还存在不小差距,如政府职能“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方式、手段比较单一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端正观念,不懈努力,以全面推进我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一是公安机关要转变“行政中心”观念,纠正特权思想,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自觉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应该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及时转变“行政中心”观念,重视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尊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上,要从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命令办事,逐步转变到依靠宪法和法律办事上来,反对任何形式上的特权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广大民警心目中牢固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用法律作为评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标准。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运行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正义、自由、权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击违法犯罪,也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执法中变生硬的强制性管理为主动、热情的服务。

二是行政权力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保证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社会实施管理,其执行公务,依法收取的费用、处罚的款项应该真正、全部、彻底纳入财政管理,其实现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权力必须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以根除利益驱动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机关自觉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务于社会。

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使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坚持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是严肃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条件。不断学习、运用和总结,是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训、考核则是其推动力,要把法制观念的强弱、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职和晋升相结合。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这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

四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确保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与权力制约和监督联系在一起的。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拥有重要的职权,如果对这些权力不予以严格制约,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违法越权,滥用职权的现象,甚至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因此,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把行政权力科学分解,合理组织,将会极大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消除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依附关系,对现有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体制进行改革,这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保证。应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通过法律将行政机关自身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及其范围予以科学划分,使其各自发挥职能,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从根本上革除“人治”的弊端。再有,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监督的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由此决定必须赋予监督主体以足够的权力,使监督主体拥有的权力大于监督对象手中的权力,具体包括调查取证权、法律制裁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等。公安机关还要依法建立健全督察制度,并将警务督察的程序逐步完善。将内部执法监督与党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统一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严密、完善的公安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