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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模板14篇)

时间:2024-01-04 22:11:44 作者: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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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20__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乡民政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__年,全乡新增城市低保22户33人、停止33户62人、动态调整5户4人;截至12月底,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54户8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含补助金)共计10020人次3639104元。

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乡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8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加快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报批建设进度。特事特办,积极应对解决历史遗留徐世田问题。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0__年,全乡有26人次手工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1976.39元;开展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6万元;开展危房改造2户。红旗社区20__年3月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服务进一步展开。

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龙狮桥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建设,强化救助工作信息员制度,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督查。通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站、宣传车、宣传墙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积极开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送清凉”、“送食品”等救助活动,救助资金6815元。

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孤儿的摸底、救助,全乡4名孤儿生活稳定。

5、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殡葬改革平稳顺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处置棺木548口,死亡人员58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全面开展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加强新成立社居委的培训工作,雨润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社区工作。创新思路,积极配合区民政局筹建碧桂园大社区。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完善新建小区命名,落实命名协议相关事项。为加强新建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更好地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乡出台新的代管机制,即在新的社区未成立之前,新建小区过渡期按“属地管理,就近划片”的原则,将社区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开发小区及小规模居民区、居民楼,分别纳入红旗、前进、长青、机场、任店社区代为管理。

三、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乡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0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集中组织参试人员进行体检。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新年年画,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龙狮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创新余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机制,积极筹建雨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购买服务、银龄安康保险等为老帮扶、慰问工作。

3、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五、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积极参加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认真宣传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残联民生工程等各项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医保、残疾证办理等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20__年全乡符合条件残疾人共216人,发放救助资金159600元,资金于6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对象摸底,全乡共32人;经市立医院体检筛选、审核,5名对象户符合免费进行手术治疗条件,其中2名对象户实施免费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17人;补助资金17000元于7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各社区深入开展宣传,前进社区一残疾儿童到沐阳之家康复中心进行免费康复训练、余桥社区一名残疾对象安装了助听辅助器,为全乡7名低视力残疾人发放15件低视力辅助器。

六、其他工作。

1、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房补助、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申报,对象户资格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进保障住房工作。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做好婚姻档案查证;积极办理贫困大学生核实工作,为贫困大学生出具证明。

3、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20__年妥善处理来访12件次。

4、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南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河整治项目、顺安路还建点等征迁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七、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居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民政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各社区进一步充实了民政工作者队伍。

八、民政工作20__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加快项目移址重建进度。

4、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危房户的上报重建工作;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

6、加强新建小区的命名、办公用房移交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城市社区新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新模式,完善社区办公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完成社居委换届工作。

7、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加大优抚对象的帮扶,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8、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实施,创新为老服务新思路,努力做好老龄证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

9、深入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动态,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加强孤儿申报和管理。

10、加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申报、审核工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1、强化自身,加强作风和民政队伍建设。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一年来,我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__区20__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20__年度工作总结及20__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委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委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乡域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不仅如此,还规定了党员干部对《学习强国》的网络自学,坚持了党委委员会上领学等会前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党委共组织专题学法、会前学法37次,参学人员达450人次,利用乡干部会议、乡村两级干部会议组织法律学习29次,参学人员达1900人次。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学习与实践,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法治。我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依法治村”活动,全面落实“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居)综治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1-11月份,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54起,处理信访、上访案件61件次,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廉洁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机关管理、农村三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深入开展党委规范性文件整理报送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认真梳理报备。

三是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努力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全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20__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__年,我乡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

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在新的执法体制下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区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推动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事权与其他权力不相匹配。即一些岗位赋予单纯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却无有效推动工作的其他权力(手段),导致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如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在面对违法计划生育违规问题时,缺乏直接、有效的处理手段。

2.人员的流动、晋升渠道不畅通。表现为一个乡镇中很大一部分乡镇干部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任职于同一个工作岗位,流动性差。晋升上,多数乡镇干部为事业编制,受政策限制,晋升空间不大。

3.对乡镇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表现为没有考虑乡镇工作的实际,考评方式、方法、内容不够科学合理。同时对于考评结果没有“奖优罚劣”,考评的导向、推动作用差。

4.人浮于事,工作缺乏积极性。由于“1”、“2”、“3”,导致人浮于事,工作积极性差。表现为工作以应付为主,精神懈怠,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二、针对“对乡镇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的对策。

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

1.健全绩效工作主体和机制。成立以多部门为主体,引入第三方的绩效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绩效管理的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统计和调查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绩效指标考核和公众评议;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负责绩效指标数据的监控和采集,确保指标数据真实有效;被评估乡镇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全程管理,推动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2.规范绩效工作运行。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合法性、实践性的原则,以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改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一是健全绩效目标制度,包括绩效目标确定、审核、公示等制度,确保了年度政府绩效管理目标重点突出、切合实际、质和量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责任制度,包括绩效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建立健全运行监控制度,包括绩效运行定期分析、预警预测、点评通报等制度,确保绩效目标的落实。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包括绩效指标数据采集、联合评审、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专项评估等制度,规范绩效评估,确保客观公正。五是建立健全绩效改进制度,包括双向反馈、结果通报、绩效奖劢、绩效问责等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促进绩效持续改进和提升。

3.健全指标体系。一是导向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导向,既注重评估经济发展,又关注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如,根据不同乡镇特点和实际,调整经济类、民生、环保等方面指标的权重。二是可行性。始终坚持指标体系的具体可操作性,力戒形式主义。由绩效工作小组提出基本框架,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发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乡镇的意见,形成最终方案下发实施,确保每个指标可比较、可量化、可执行。三是动态性。始终坚持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建立指标增减审核机制,每年根据新任务、新要求,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4.落实结果运用。有利于奖优罚劣,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是通报反馈。绩效工作小组对被考评乡镇逐个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及时反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并作为下一年度检查的依据。同时,还要向社会公众反馈,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绩效的提升。二是实施奖惩。将绩效评估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精神和物质奖励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成果共享。绩效评估结果,抄送组织部,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问责。对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中发现的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20____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__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集合

摘要:新形势下经济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对我国基层审计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伴随新常态下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完善审计法治化建设,推进审计业务与法治建设的有机结合成为新时代审计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审计法治建设政府。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为审计法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赋予了全新使命。

依法审计是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我国进行的一些审计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审计法治建设包括审计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审计监督的执法建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了约束和规范,对于完善我国审计的监督职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依法审计与审计法治建设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依法审计是实现审计目标的工具,也是实现审计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要求。审计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推进了我国依法审计的进程,对于不断提高我国国家审计的地位和权威性具有重大作用。

1.基层审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近几年陆续出台了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和实施细则,但这些尚停留在行政法规的层面,未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予以支持,绩效审计的标准也处于模糊地带,未能有效进行指标量化。与绩效审计存在同样问题的是环境审计,环境审计作为一种新型的审计模式,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撑和指导性文件,处于一个不能发挥作用的尴尬地位。另一方面,基层审计的处罚依据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新形势下,区域经济的发展趋于多样性和复杂性,与之相适应的审计法规缺乏有效对应,存在部分项目和单位缺乏对接的审计主管部门。

2.基层审计执法效力不全面。《会计法》中明确的执法主体是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法》中的执法主体是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等。以上行政执法的相关法规中,都以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为行政主体,却尚未提及审计部门。这表明,审计部门对于这些行政主体无法实行执法主体的权力,只能借鉴相关的审计法律法规对违规单位继续拧处罚,不可越过直接的行政管理部门直接行使相关的执法权。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同一问题因部门不同而存在不同的处罚规定、审计结论不一致和存在重复处罚等问题。

3.新形势下我国基层审计执法不严谨。审计实施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审计适应的程序合法、审计的基础事实清楚、原始资料完整真实、对被审计单位的处罚决定适当合法等。《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几部法律都对审计执行标准、程序的规范等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因不同的执法主体和不同的审计环境,仍然存在执法不严谨、程序有漏洞以及审计证据的收集存在质疑等问题。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执法部门自身存在的执法不到位、不严谨等问题,也有因新形势下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而导致的审计困难加大。

新形势下我国基层审计法制建设的完善路径必须建立在不断总结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同时缜密分析现有的新经济大环境,依据现有的审计要求进行相应改进。

1.完善法规制度,提高审计权威性。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审计监督的理论保障,对于构建依法审计、公正透明的审计执法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建议立法机关积极制定规范审计执行的法律法规,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以此提高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执法性。其次,在进行审计法律法规建设时要积极进行前期沟通,通过了解基层审计执法部门的法律需求和执行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制定和完善,规避因法规可能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再次,对于基层审计部门的执法要引入审计问责制度和审计绩效考核制度,通过问责和绩效考核规范基层审计部门的执法规范性和合法性。其中问责制度的建立必须有规范的管理机制,对于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整合和调节作用。同时,要积极公开审计结果,通过拓宽公开范围和程度,提高公众对于国家审计的知晓以及加大对被审计对象的警醒作用,切实发挥审计的全民监督作用。

2.强化新形势下基层审计的依法执行。基层审计的依法执行必须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评价合法以及审计处罚合法。审计程序合法,即审计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等有序开展,包括在一定时间内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在进行设计取证时必须2人在场,审计结果必须在充分听取相关责任人的申辩等之后作出综合准确判定,审计全过程都需要进行仔细记录等。审计评价合法,即对于某些无法量化的审计数据,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性定性,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依据一定职业经验进行合理评价,做到公正客观切不可掺杂私人情感进行徇私舞弊等。审计处罚合法,即对于被审计案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据一定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处罚,对于超越职权的处罚需及时进行移送,切不可越权处理。

3.加强基层审计执法,严格审计内部监督。严格的审计执法监督可以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让基层审计按照法定程序和法规有序进行,并以此规范基层审計人员的审计行为和执法力度,是基层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新《国家审计准则》颁布后,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应从两方面积极推进解决:一是推行审计监督职权分离为审计计划、实施、报告和执行这四项职权,并通过不同部门独立承担,达到分工合作并相互监督促进的作用,从源头上降低审计人员滥用审计权力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概率。二是强化审计进行程序中的责任审计,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切实规范审计的执行过程。在审计方案的制定前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收集各类审计资料,并就调查的初步结果制定审计的执行方案和时间,以此提高审计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xx镇以多元化的矛盾调解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乡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20xx年,xx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xx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用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xx镇党政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主要内容。镇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在党政班子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法治思想,动员镇村干部积极主动学习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落实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制定镇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并予以实施,并把学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二)强化机构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根据本镇实际,及时调整本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各行政村、社区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政法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县有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化推进法治乡镇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7个行政村、1个居委都分别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镇法律服务“全覆盖”。完成全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形成了以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柱,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拓宽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

(三)深化机构改革,提高履职效能。

xx镇制定了党委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口编制方案,深化镇级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党对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基层治理、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依法履行的法治水平和效能得到有效提高。建立镇级党群服务中心,推动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承接县级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增强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推进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推进“微网格”建设,全镇建立52个微网格,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建立8个村(社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

(四)健全决策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xx镇人民政府与广东光源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提供合法性审查服务和审查与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等,有效避免政府法律风险,保障政府权益,推进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党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100%,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制度,并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监督。本镇落实重大事项必经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

xx镇建立镇综合执法部门,配齐配强执法工作队伍,印发了《xx镇委关于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通知》、《郁南县xx镇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运行机制》和《xx县xx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发动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六)多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xx镇以多元化的矛盾调解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开展重点时间节点“领导接访日”,完善改进接访劝返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答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着力提高信访生态指数。保持信访维稳平稳可控局面,加大对各类挑头人物稳控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实行定期排查,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并举,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每周不少于开展一次纠纷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和不间断连续排查。三是实施领导包案。对排查出来的社会重大不稳定因素或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四是加强完善镇村调解机制,对矛盾纠纷及早介入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xx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个别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二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强,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内容不够深入;三是各村社区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各村社区干部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一定差距。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努力在今后的工作推进中改进解决。

20xx年xx镇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紧扣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升镇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镇村干部学习用法培训,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求真务实,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更接地气、切合实际、贴合生活和贴近群众,努力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三)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和重点地区的巡控,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继续抓好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抓好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确保社会面平稳有序。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的问题集合

2020年10月26日,市委书记王清宪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存在不足,进一步提高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切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落实好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面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前期全市开展的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照重视程度不够高、工作力量不够强、工作进展不够快、有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和短板,创新思维,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查找问题根源。三是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逐一对帐销号,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职责有效落实。

一是抓好配套制度建设。按照《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围绕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特别是要加强镇街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真正实现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全覆盖、全贯通,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推动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二是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我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解决依法治区(市)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强指导和督促,真正发挥依法治区(市)委员会办公室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不断加强法治调研和法治督察工作,高标准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充分运用好督察手段,不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工作。要不断完善工作部署、制度举措,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要通过督察,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典型培树工作,及时总结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鲜活经验和高质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一是落实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执行好《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载体,丰富述法形式。按照《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采取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述法、在年度考核中开展述法、通过“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进行述法等方式开展述法工作,促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不断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向深入。

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农村的法治建设近几年在国家的重视下取得了显著进步,依法治国成果明显。但由于农村发展的新形式,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新问题,加之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捍卫法律尊严,形成以基层干部为中心的法治建设氛围,切实提高农村法治建设的成效。

近些年,我们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基本建立了以《宪法》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农村依旧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农村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加强农村相关立法,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加强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农村法律尊严,任重而道远。

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农村人口的稳定,农村的安定仍是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十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持续关注“三农”问题,也充分说明了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的发展和提高,尤其是农民达到小康才是建设的关键。在实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还属于薄弱环节,广大农村地区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实现国家的法治建设,必须加快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进程。农村法治建设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设施;有利于打击农村犯罪分子,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农民依法办事,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对国家的信心,提高参与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一)关于农村的相关立法尚不完善。

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关于农村的法律,基本涵盖了“三农”所有方面,尤其是关于农业生产及农业建设的法律相对比较完善。有了以《农业法》为中心的关于耕地、水利、种子、农药等配套法律法规。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人口流动的频繁,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新问题,都对法律提出了新的课题,这些问题显示出法律的滞后性。尤其是关于农民进城带来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户籍问题,医疗养老办法的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都缺乏相关法律的明确,或缺乏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法律。有些只是临时性的行政法规,有些是缺乏可行性.无论如何,只要不能切实遵守与执行,不能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法律就等于一纸空文,就失去了其立法的意义。

(二)农村的法治机构不健全。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农村也经历了大跨步式的发展,在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出现了新情况,这也导致了利益分配及相互需求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这些问题很难用传统的文化思想观念去调和,亟需司法的介入,需要司法机构的秉公执法。但在农村的司法机构中,由于相应机构少,加之宣传不到位,很少有农民主动寻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尤其是相对偏远的农村,寻求司法帮助的成本较高,很多人更是放弃了法律这一最佳途径。现在很多地区试点司法下乡,但由于农村问题的复杂性,解决起来费时费力,这也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对司法机构的实际需求。

(三)农民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受传统文化思想观念的影响,以及农民文化程度的制约,很多农民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浓厚。很多农民认为只要自己不犯法就和法律无关,只要管好自己,只要自己遵法守纪即可。二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数农民采取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私下解决等错误的解决方式,没有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尤其是近几年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过程中,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农民诉求得不到解决,故而采取集体上访,甚至自杀的解决办法。这都是害人害己的行为,更是对法律的无知或不信任。

(四)法律在农村的落实不到位。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法律体系健全才能遵章依法办事。现阶段关于农村的法律,只能解决农村基本涉法问题。之所以说农村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在农村的落实不到位,或者说法律在农村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很多农村人治思想还非常严重,权大于法的现象还很严重。即便是选择了法律,诉讼获得了胜利,但胜诉后的执行也是难题。很多农民因惧怕权势而放弃对权利的主张,法律在农村的威严和震慑力还不够。二是诉诸法律的成本很高。农村受困于经济实际,很多人非常担心一场官司会拖垮自己的生活,便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五)农村基层干部缺乏学法主动性。

农村基层干部在近几年国家的重视及管理引导下,一般都是由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青年人担任,相对于以前论资排辈,或者通过强迫威胁选举出来的基层干部,具有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哪种基层干部,一般多忙于发展生产,或者基层的繁杂事务,更有甚者整天想着自己发财致富的事,这种情况下大都缺乏学法的主动性。一般都是出现了问题才想到了法律,才想到了去学习法律,但等到事情处理好后,就又把法律束之高阁;有的基层干部甚至用盛气凌人的态势来挑战法律。导致法律在农村基层拥有较高的“随意性”,“人治”强于“法治”的局面时有发生。

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使农村的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确保法律在农村发挥最大作用,一定要健全农村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的建设可以从两方面落实:一是健全农村的法规体系。农村工作涉及面广,人口众多,要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新情况,使农村的各项事务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比如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可健全看护、关怀、教育、安全等法律体系。二是要依法行政。农村的法治建设之所以走得比较艰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法律在农村遇到了执行难,很多的法律政策都被人为的手段所代替。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农村地区要严格落实,确保农村地区法律的严格执行。农村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必须涵盖立法、执法、学法、用法、守法等有关法律的各方面,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进步。比如农村耕地乱占用现象还很严重,现有法律还很难发挥作用,可以围绕耕地占用问题制定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严格执行。

(三)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农村的法治建设要取得显著成效,必须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让农民时刻把法律装进心中,能够知法、守法、用法,能够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多管齐下:首先,要加强普法教育,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使宣传成为常态,给农民持续灌输法律思想。比如,“送法下乡”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持续不断。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可以利用手机短信等农民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提高效率。其次,要用事实说话,切实用法律帮助农民解决生活中的难题,让农民看到法律的实际作用,把法律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切切实实展现给更多的农民,这样会更有说服力。最后,法律意识的提高,归根结底还是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文化知识水平的提升自然能够带动法律意识的提高。农村地区可从小学开始开设法律知识课程,逐步提高法律意识。

(四)严格执法,捍卫法律尊严。

在相对偏远的农村,法律被践踏的行为还时常发生,人大于法,干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思想和行为还未完全消除,这也直接导致了农民对法律的偏见。农村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重典来捍卫法律的尊严,这样才能取得农民的充分信任。这要求农村的法律工作者和广大基层干部要知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办事,自觉遵守法律,成为守法的榜样。“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对于那些严重危害农村安全的黑恶势力,阻碍农村正常发展的不法行为,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进行斗争,坚决铲除对抗法律的顽固分子,坚守法律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这样才能给广大农民做出榜样,消除其对不法分子的畏惧心理。

(五)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水平,营造农村法治氛围。

农村的法治建设,问题的关键是法律的普及及执行难问题。这一工作的重心必须依靠广大农村的基层干部。基层干部是直接接触农民群众,熟悉他们的状况,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若能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这些优势,就能加快农村法治建设的步伐,提高建设的水平和效果。发挥农村基层干部的优势,首先,要提高基层干部的文化水平,尤其是法律知识水平。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可通过大学生村官制度、以及基层干部进修、对现有干部进行培训等途径提高。其次,要以基层干部为中心,在农村形成学法、用法、宣传法、实践法的法治氛围,潜移默化中扭转农民思想,提高其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农村法治建设的成效。

总之,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只有提高农村的法治水平,才能推动依法治国上一个新台阶。农村的法治建设需要我们创新思路,认真研究农村的新情况,建设有效的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的真正落实。尤其是要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在农村形成人人守法、学法、用法、尊重法的良好氛围。

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做好农村法制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基础性和战略性的意义。

1.1农民法律意识低大部分农民,甚至有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不强,以为只要自己没有杀人放火就不会触犯法律,根本不懂得法律不仅调整刑事犯罪关系,还涵盖了农民的生活、生产、政治等方方面面。如农民建房,以为自己建房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谁也管不着,其实里面就涉及到土地管理、村发展规划、邻里关系等多个法律法规,看似正常却与法不符,合理不合法。

1.2农民参政、议政意识不强,缺少权利意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但广大农民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农村选举在很多地方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拉票贿选,根本没有认识到参政、议政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在村务管理过程中,采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和大局意识;有的甚至怂恿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上独断专行,以村组织的名义谋取私利,损害集体和其他公民合法利益;有的农民群众认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绝对的权力,以“拉关系走后门”的思想亲近权力执行者。根本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权力对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律规范,滋生腐败。

1.3政府有关农村、农民的立法滞后从我国法律分布分析,大多数法律都表现为城市而立法,而有关农村、农民的法律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仅涉及农业生产大方面的问题,而对具体的农业生产规定却很少,基本上和农民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系。在法律的制定与修改过程中,也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更多的取决于部门的意见和态度。农民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的声音和利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制定的法律与农民实际生活在某种程度上相脱离,从而使国家法律、法规难在农村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1.4执法不严影响法律的权威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在逐步完善,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公的现象。如:有的公安派出所查处一个娱乐场所,要先派人查清有无特殊背景,怕引祸上身。同时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压法,有时法律规定的,还要发文件,形成法律不如文件,上级文件不如下级文件的现象。再加上诉讼过程的繁琐、复杂、花费高昂、司法腐败、人治干忧、某些执法人员办事不公等现象,致使农民耗费巨大的成本和代价打官司,但最后自己的权利仍未得到维护和落实。从而导致农民丧失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也贬低了国家法律在群众中的威性,造成法律在农村难以贯彻执行,严重影响了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2.1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社会保障落后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差,大大落后于城市,缺乏社会保障。全国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0%,而在校大学生中农民子女只占30%,并且农民子女上大学后,极少回农村工作,致使农村人才资源十分匮乏。再加上外出劳动人口增多,在农村大部分是老年人和小孩子,更谈不上法制教育。在医疗卫生方面,农村医院的数量、医疗设备,医生人数,技术水平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技术高明的医务技术人员都往城市里跑。据统计,目前农村每千人才有一个卫生点,城市每250人左右就有一名医务人员和一张床位。在社会保障方面,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因种田效益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在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各项社会保障齐全,就业者都可享有基本的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即使是一般居民,只要收入低于平均水平还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在农村,无依无靠的“五保户”的低保却是难以维持生计。

2.2执法部门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在农村,有的执法人员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为地方势力或家族利益所左右,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现象常有发生。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恶人坏事不闻不问,使广大农民产生权大于法的错觉,认为学法无用。有些人还故意歪曲事实,挑动不明真相的农民群众对抗政府,甚至暴力抗法,使法律在农村难以得到真正实施。

2.3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的贫乏苍白,很多乡村没有文化活动中心,没有相应文化设施,农民群众没有地方学文化、学法律。而相对盛行的赌博、打牌、迷信成风,不健康书刊、色情录像等,却成为农村中青年人的主要消遣方式。这种低品味的文化需求,严重地损害了社会风气,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有的青少年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至走上犯罪之途,造成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同时,恶者横行,弱者受欺的治安状况使善良的农民缺乏安全感。

2.4封建传统思想影响严重有的较偏远农村仍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发展阶段,没有形成严格的社会分工和社会保障机制。封建思想还严重影响着农民的意识,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淡薄,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鉴于地缘因素的影响,人情在农村发挥较大作用,每遇纠纷和冲突,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遵循“以和为贵”的古老风俗,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就算是农民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是忍受,或者采取以牙还牙的手段进行报复。部分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事务时,依然习惯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

农村的法治建设制约着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步伐,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真正形成一种法治理念与氛围,建立起稳定、公正、和谐的农村法制环境。

3.1加快农村立法建设我国有80%的人口在农村,没有中国农村的法制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进展迅速,但是关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立法却很少,有关农村的立法更多的侧重于管理法,即对农村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化。所以,从中央到地方要结合农村、农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涉及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征地和被征地、土地承包与流转、合伙经营、村发展规划、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搞建设、谋发展。同时,立法工作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要,使农民感觉到自己就是主人、占据法律主动地位,自觉的守法、学法、用法。3.2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转变观念通过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的体会到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转变人们对法律歪曲的认识和不健康的看法。广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为“三农”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子,不管多大都要加大追查力度,一查到底;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要免收诉讼费,免费提供司法援助;对来办理各种手续的农民要优先办理,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减少执法活动的主观随意性,增强透明度,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3.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推进依法治理的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理念。针对农村建房、征地、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山林权属、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抓住农民最感兴趣的问题,围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特别在“五五”普法期间,要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4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还权于民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基础,完善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是促进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面实施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政务、财务公开,使农民直接了解村务情况,参与村务管理。村干部要以村民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农民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工作的目标,发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村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防止因村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变“秋冬算帐”为“事前监督”,变“官管民”为“民管官”,真正的把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交给农民群众,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农民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更深刻的了解,让农民意识到法律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知道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以法律作为后盾,使民主和法治精神在农民的心中扎根。

3.5多措并举,加大对农村信息供应量发展农村经济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最根本的方法,但经济发展是长久之计,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办到,当前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较快的方法就是要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学习栏、村民自治机构、民间文艺团体和学校等方式加大对农民信息供应量,满足农民对市场、文化、法律知识及农业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需求,解决广大农村经济结构方面的信息闭塞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活跃农民的思维,开拓农民的眼界,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浓厚的社会法制氛围中。

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集合

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xx〕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xx〕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xx〕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xx〕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集合

(一)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少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做到专题学、系统学,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清晰。

:1.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校重点课程,推动广大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2.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3.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宣讲团作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4.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各项工作落实。

(三)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上,还存在进展不均衡的问题,一些涉及多部门,协调难度大的改革事项推进比较缓慢,少数政府部门公共政策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思想重视不够,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需要加强,投资者维权便利度有待提升。

1.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推动落实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打破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堵点;3.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等,坚决杜绝“奇葩证明”现象;4.加快推进公共政策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5.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完成市县政务服务热线归并工作,实现一个号码服务、一个平台办理。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一些部门尚未得到完全落实;不能做到执法记录仪人手一台。

:1.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3.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指导,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2021年法治建设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4.强化基层行政执法保障,按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必要执法装备。

(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1.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资格审核,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轮训;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严格执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快速反应和依法处置的机制和程序。

(六)个别部门依然存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群众意见不深入、风险评估不充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量不足、法定审查时限难以保证。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围绕是否及时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是否有效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环节以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审查严格把关;2.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3.通过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和实务培训,全面提升审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4.强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

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摘要自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实行以来,我国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健全,不断促进我国法制化社会的建设。以公民根本利益为目标,增强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与能力,实践表明,近年来法律法规得到了完善,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我国在法制化建设的过程当中,仍然存在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一些社会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对策。

作者简介:吕春燕,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公安局,研究方向:法律。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公民当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一问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在人民群众当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普遍缺失。在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知法犯法、腐败等问题。更有一些司法干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意识和效率要求。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社会法制建设。

1.权利意识的淡薄。

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核心意识从古至今都比较单薄,这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社会传统及风气所造成的。在我国古代,人们长期受到宗法制、集权制和自然经济这三个方面的影响,自由、平等观念的培养几乎没有。另外,人们主观上普遍对儒家思想中的重义轻利思想比较推崇,长期以来受到了深究长远的影响,很多公民仍然以打官司为羞,即使他们的利益受损,居然误以为打官司就是不光彩的事,就不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2.公民法律教育的滞后。

当代社会对公民的法律教育不是十分重视,另一方面,公民对法律的学习也不是很重视。尤其是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公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仍然没有得到发展,法律教育至今还是沿用较为传统的模式,这也是导致公民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的问题集合

2020年9月29日上午,许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晓克一行三人莅临禹州,对禹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察,并听取汇报。禹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磊主持会议,并就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汇报。

会上,李学磊分别从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五个方面介绍了禹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谈到今后工作时,李学磊指出: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禹州市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监督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孟晓克对禹州市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发挥领导职能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亲自谋划、亲自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常规巡察范围。三是对照标准找差距。今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是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各单位要以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为抓手,按照考核标准分解细化,争创示范单位,为许昌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随着人大制度的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人大代表工作逐年有所进步。但是,在县一级和基层镇(街),代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代表素质低下,未能发挥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舌喉和纽带的作用。有的代表是“听长”代表,一年只参加一次大会,平时几乎是无所作为。

(二)相当部分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意见的质量不高,文字表达能力不强。

(三)一些代表在履行职责中,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强,视野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够多的问题,因而,导致其发言有相当大的片面性。

(四)一些基层单位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组织代表活动少,且活动形式单调。

代表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有历史的、文化的、体制上诸方面的因素。

(一)从人大代表结构上分析,基层代表偏少。某市的人代会人大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超过70%。其中,局级以上干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这样的人大与地方政府几乎是同体结构。在代表人民利益监督政府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和不足。设置地方人大制度的意义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基层的声音和黎民百姓的呼声,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都难以听到。

(二)一些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差。他们不清楚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或因所在企业、单位事务忙,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负责人,往往不参加人大的会议,不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即使参加了,又往往半途请假,影响了民意的转达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大经费不足,(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人大代表活动范围较窄,有些仅囿于会议,未能做到拓宽视野,组织代表跨区、跨镇、跨市学习、考察等。同级人大代表工作的经验交流较少,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跟不上新形势。

(四)个别地方人大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不够融洽,未能妥善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代表工作因此也受到影响。

三、做好代表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人大代表工作的存在问题,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是突出“四个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着力加强县(县级市)一级常委会班子及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人大常委会班子是决策首脑,必须具备超前意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观察力,善于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人大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工作的成效乃至影响整个人大工作。鉴此,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除了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综合协调。第一,要搞好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加强团结,健全高效和谐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第二,要搞好人大机关之间的协调。对上一级人大要多沟通联系,争取其工作指导;对下一级即镇(街)人大机关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帮助或协助基层解决难题。第三,要切实搞好与“一府两院”和政府组成部门的关系,建立和健全工作联系制度,营造密切、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和环境。例如从化市人大常委会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组成人员开恳谈会的形式,打造沟通交流的平台,并形成制度,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有效地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融洽,代表工作也就有了扎实基础。

二是着力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