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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公安大全(15篇)

时间:2024-01-26 18:06:16 作者:灵魂曲

制定工作方案需要充分考虑资源和预算的配备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是一些专业人士分享的关于制定工作方案的经验和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上政办[]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x年我办将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通知,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使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坚持用指导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内容、方式和职责。

(一)排查治理范围。

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情况,学校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开展情况。

3、对学校的危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是否完备。

4、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线老化更新情况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7、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以及影响师生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职责分工。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第一安全责任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学校安全领导组要对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排查本校的安全隐患。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监控数据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隐患排查要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要彻底,不能造成新的隐患;确实难以及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落实相应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学校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切实落实措施,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防范事故发生。

(二)学校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三)实践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要结合本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相应,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定全面、科学、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学校抓“紧”,重点隐患抓“治”。要通过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管,密切配合。要针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重点,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切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透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xx】3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xx】15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xx)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全隐患工作排查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省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底前)。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县(市、区)、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各地要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xx简明图文版)》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县、乡、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组织推进。乡镇、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强化综合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各地要结合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全过程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20xx年11月起,市、州政府及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推进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生产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冀教安〔__〕67号)、《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__〕21号)、《深入推进全省学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冀教安〔20__〕2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利用将近—年的时间,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学校“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学校责任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燕山大学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赵险峰,第一副组长为校长赵丁选,副组长为副书记谢延安,成员为学校安全稳定(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学校“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落实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校属各单位要分级建立落实“双控”工作教育培训、风险辨识公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双控”工作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实现对“双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明确层级责任。按照《燕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层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根据安全责任内容逐级明确“双控”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单位(部门)责任人、监管单位(部门)责任人。

各层级主要责任人要熟知“双控”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3.建立工作档案。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双控”工作专门档案,对所负责业务领域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隐患整改方案等构建“双控”机制、开展“双控”工作的相关资料集中统一归档,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管控。

(二)开展“双控”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对基层教职员工组织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其能够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求,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有责的安全工作体系。

(三)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

1.开展全面辨识。安全工作处负责开展校园整体范围的风险辨识,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开展所辖业务领域的风险辨识,辨识确定风险点数量,确定责任人。风险辨识要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对安全管理中的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2.公示风险分布。安全工作处负责制定学校整体风险分布图,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分布图,并逐级张贴公示。

(四)制定并公示风险管控措施。

1.制定管控措施。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风险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从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应急防范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并督导基层单位落实。

2.提高管控效果。各安全监管部门在制定管控措施时,应遵循消除、替代、控制、应急防范的层级顺序,或根据实际组合使用,以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3.公示管控措施。安全工作处负责设置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设置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健全学校风险管控清单。

1.明确清单内容。由安全工作处牵头,协调各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清单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形成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

2.实时动态调整。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动态评估风险等级,及时向安全工作处反馈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台账(清单)变化,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__〕21号)的要求,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明确隐患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风险管控清单,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应包括: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由安全工作处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2.开展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治理台账。校属各单位网格安全员要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对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事故隐患的,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列入隐患治理台账。

3.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实施。校属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4.实现闭环管理。校属各单位要全过程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处置,实现对隐患自查、自改、自销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12月底前)。

1.安全工作处组织重点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掌握如何发动和开展落实“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安全工作处起草制定学校风险管控清单、绘制学校风险分布图等。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__年1月—6月)。

1.20__年1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完成制定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各安全监管部门细化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完成重点公共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设置。

2.20__年3月中旬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3.20__年3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组织楼宇管理、餐饮中心、基建修缮、动力保障、实验室、治安消防等岗位人员开展“双控”工作培训。

4.20__年4月底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内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双控”建设,制作并公示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

5.20__年6月底前学校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7月—10月)。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对“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体评价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是压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遏制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研究部署,精准把握和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两个环节”,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部署,宣传发动。校属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步骤严格落实各项部署,确保不漏一地、不落一环节。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现场指导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氛围,使各层级责任人和教职员工广泛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安全工作处负责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调度及指导,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业务领域基层单位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推进。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桥梁下部结构检查:对基础掏空、冲蚀、埋深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结合墩台检查结果对桥梁下部结构安全性作出评价。

2.桥梁上部结构检查:主要排查桥跨结构受力裂缝的分布及变化,支座的变形、脱落,伸缩缝的破损、生效,桥面铺装的损坏,人行道、栏杆破损,排水系统堵塞等情况。

3.桥梁安全保护区检查:检查桥梁护岸、导流等设施完好情况,桥梁安全保护区内采砂,过桥管线、桥下垃圾堆积情况。

二、落实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全县乡道桥梁排查治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

时间:__年9月25日—__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制定管辖范围内桥梁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排查工作细则和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实施主体。

按照排查计划,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细节,逐一登记排查情况,形成隐患清单,健全隐患数据库。

(二)第二阶段:重点治理阶段。

时间:__年11月1日—__年12月31日。

主要任务:根据隐患清单,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逐一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做到查出一处、治理一处;治理阶段要求遵循“一桥梁、一方案、一设计”的理念,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时间:__年1月31日前。

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研究建立起来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县局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轻重缓急、分门别内”的原则,实行边排查、边治理、边完善。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全力抓好专项行动实施。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县局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部署本单位的桥梁排查治理工作。

(三)巩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要以本次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边查边治边改,坚持短期整改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建立公路桥梁基础台账,推进公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逐步完善管理措施和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相关单位要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单位内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管辖范围内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附件1)和文字说明材料,并于每月30前分别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1、《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通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现场是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状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沉痛教训,彻底排查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平安稳定,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上级及校班子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学生心理问题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后勤管理及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体艺场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三防”设施排查等十一个类别开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z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试行)》。

总责任人。

1、学生心理问题排查责任人。

11、“三防”设施排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5日至6日)。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7日至25日)。组织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帐,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验收阶段(5月26日至30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使安全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效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安排专人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提高整治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三)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深入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全员全事全过程安全管理。要及时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以及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以隐患排查整治为突破,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防范制度、措施,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实现我校教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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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管严控爆炸危险物品,切实清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县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主要任务,通过此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杜绝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严防发生因非法生产、销售引发的爆炸事故。

(一)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商贩、清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物品。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对辖区内的小商品批发点、大型集贸市场、婚庆用品等场地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地查封、收缴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窝点及物品,全面消除涉危涉爆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我局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彻底整治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在本辖区内大力宣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并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和商贩。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组织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销售门店报告我局,我局负责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打击整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问题解决,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力以赴投入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各执法队、基层站要采取明察暗访、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跟踪督导,把隐患问题彻底排查出来、认真整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整治局面。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执法队、基层站请于9月7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如有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1、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1、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

3.1、公司生产质量总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

3.2、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3.4、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4.3、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5.1.1、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1.2、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5.2、专业检查:

5.2.1、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2.2、行政部负责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

5.2.3、行政部负责消防、防尘噪声、安全、保卫等专业检查;

5.3、季节性检查:

5.3.1、行政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

5.3.2、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5.4、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人员巡检。

5.4.1、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5.4.2、公司安全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6.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6.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6.3、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

7.1、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7.2、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7.3、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7.4、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7.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视频会特别是郑为文副省长讲话精神,根据厅交管局《关于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宜春市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席新民任组长,教导员汪洪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秩序股股长刘隆映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各科室及中队要充分利用交通事故数据信息平台,分析事故多发的地区、路段,参照公安部交管局《隐患路段判定标准》(附件1),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所有的公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一是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二是国省道、县乡道上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路段,以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并缺乏安全设施的路段。三是国省道主干线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未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乡道道口处未设置减速带,以及存在遮挡视线障碍物的平交路口。四是往年已排查整治的公路危险路段,结合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继续列入本次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范围,务求彻底,不留死角。

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国网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协调;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10日前)。

组织召开全县20xx年3月5日—8月31日)。

工作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对全县企业有序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形成隐患台账定期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联合向问题企业下发隐患告知单,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

(三)整改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各乡镇、园区要做好管辖区域内企业用电隐患治理整改监督工作,县供电公司做好隐患整治指导验收工作。对重大隐患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隐患,各乡镇、园区应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质量。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专项工作小组对隐患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整改是否具有长效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企业安全用电。

(一)企业用电情况。

1、企业用电性质。

2、变压器台数、容量。

3、现场运行状态。

(二)企业用电设备情况。

1、产权分界点线路杆号及真空开关、跌落保险熔丝配置情况。

2、高压设备区、变压器是否有明显标志和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安全警示标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绝缘化,变压器充油设备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3、配电房房屋有无渗、漏,门窗、玻璃、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完好,防小动物要求及配套附属设施是否齐全(空调、除湿机材等),jp柜封堵是否完好,开关保护是否正常。

4、电气设备五防闭锁装置、各进出线双向标识是否齐全,电缆沟内是否有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重要电缆沿线是否有醒目警示桩,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可靠接地保护,接地电阻是否试验合格。

5、是否按照要求配备自备电源、有自备电源用户是否按照要求维护,并加装合格的防倒供电装置。

6、计量装置、负荷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加封。

7、已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是否合理。

(三)企业用电运维情况。

1、是否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2、企业是否有专人负责运维及用电管理,是否制定事故停电应急预案;

4、安全工器具应试验是否合格,试验及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备齐、合格。

5、消防设施、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有超周期使用情况,是否有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是否有定置图。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的相关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研究部署,各司其职,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二)提高思想认识。电力是工业企业动力的基本来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切实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用电。

(三)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用电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谁用电,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和电力调度命令,落实企业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提高企业用电的本质安全度。

(四)开展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企业自觉做好隐患整治及电力设备运维工作。

施工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