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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2-07 04:12:14 作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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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于未然,杜绝井下顶板事故的发生,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矿将规范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顶板隐患排查实行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分为采掘工作面顶板检查和采区巷道、边远巷道顶板检查。

(一)定期排查。

1.每月由生产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井下巷道进行动态顶板检查,根据巷道性质及用途有侧重地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2.参加巷道顶板检查的人员,由各业务科室安排,每组人员必须有生产、安全参加;涉及到通风、地测、机电、运输等业务科室时,在检查时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严禁单独人员进行偏远地带隐患排查。

3.对查出的隐患由每组组长汇总报至生产科,由生产科进行分类汇总,根据责任划分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的期限把整改结果反馈给生产科,形成隐患整改闭合。

4.每月巷道顶板检查至少一次,必须做到点、线、面全覆盖,对检查出各类隐患问题汇总为a类隐患、b类隐患、c类隐患问题。

(1)对巷道检查存在的a类隐患问题提出申请,经矿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作为重点资金、项目解决问题。

(2)对巷道顶板检查存在的b类隐患问题,作为重点项目,经矿领导同意,根据紧急情况分成按计划实施和立即安排队伍进行整改。

(3)c类隐患问题列入作业计划和临时性安排,由划分责任区域的单位进行整改。

5.巷道突发性的b类、c类隐患的处理办法:

(1)b类隐患问题由生产科提出申请经矿领导批示后及时安排队伍解决。

(2)c类隐患问题责令划分责任区域单位及时解决。

(二)日常排查。

1.各队组每天要安排专人对本队所管辖区域巷道顶板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对本队不能处理的隐患,由队组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到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队组进行处理。

2.各队组日常排查的顶板隐患及整改隐患情况在每周一上午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实行零汇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隐患自查、自改。

总结。

3.属一级顶板管理区域的队组每天必须指定专人巡查顶板隐患并及时汇报给生产科,实行零汇报制度。

二、顶板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查内容:

1.排查乳化液泵站压力值、乳化液浓度;

2.排查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情况,记录初撑力不足24mpa的液压支架编号;

3.排查切眼顶板破碎和煤墙片帮情况;

4.排查运回巷单体柱支护、柱靴和防护链安装以及切顶住打设情况;

5.排查端头、尾顶帮退丝(锚)以及老塘垮落情况;

6.排查运回两巷超前维护段锚杆、托梁刷漆情况;

7.排查支架放煤情况;

8.排查退锚机具和风动扳手完好情况,做到一用一备;

9.排查运回两巷的安全出口;

10.排查回采面支护材料数量、质量存在的隐患情况。

(二)掘进工作面主要排查内容:

1.排查掘进工作面施工工器具、检测工器具的在、备用完好情况;

2.排查掘进工作面现场临时支护在、备用完好情况;

4.排查掘进工作面现场中腰线、顶底板岩性变化、现场台账填写等情况;

5.排查掘进工作面现场变化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

6.针对地质异常区域,地测科需提供异常区的具体要素情况。

(三)准备巷道及边远巷道主要排查内容:

1.排查井下巷道有无较大范围锚杆、锚索失效,巷道变形严重失修等情况;

(四)巷道顶板隐患排查必须做到区域覆盖到位、问题排查到位、整改时间到位,提升矿井抗灾减灾能力,确保矿井安全高效发展。

(五)参加巷道顶板隐患排查严禁出现空岗现象,确保巷道顶板隐患排查的时效性、严肃性。

某某煤矿。

2022年3月1日。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 “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xx、xx、xx。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20万元。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树立“煤尘堆积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风巷道都必须定期冲刷,产尘点、转载点等容易积尘地点必须做到随积随冲。

6、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各类传感器和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准确。

7、要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发现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的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各小班必须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和整改作业安全。

9、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0、对有水害威胁的地点,坚持“三不”生产,即:“不查明情况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1、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作业不执行相关规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须追究处理。要充分发挥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作用,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四)严格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新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停产整顿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落实资金、材料,并限期进行整改。

3、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井下整改和采掘活动,但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供电、通风和排水,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准确、有效监控。

4、每天三班,轮流下井巡查且必须有矿级带班领导。加强对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

1、每天组织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岗位(矿调度、监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岗。

3、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须按照请假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认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巡查,不得脱岗,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加强夜班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严防发生偷盗或其它破坏现象,保护矿上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矿井安全。

1、停止所有采掘作业,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落实好矿领导带班制度,特殊工程现场跟班交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严禁走形式、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措施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贯彻到相关人员。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每个小班下井人员,每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包括管理人员)。

4、做好交接班工作,开好每班班前会,交待工作任务要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清楚,让职工明白,保证整改施工安全,符合质量要求。

5、采掘工作面每次整改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

6、卧底、清理文明卫生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顾前观后,防止工具伤人;

(2)严格按腰线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断面必须设计断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时装入矿车运走;

(4)水沟按尺寸清挖、畅通无阻。

7、推矿车注意事项:

(1)平巷推车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后方,推车间隔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过车场、转弯、道岔等处必须向前方发出行车信号,并减速慢行;

(3)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等。

8、每个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空班漏检、虚报乱填数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上警示牌,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严禁作业。

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源,挂上“禁止送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斜井严禁行车行人,副斜井有人作业时,严禁绞车运行,绞车运行时,斜井所有人员必须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内等安全地点并按规定使用阻车器,挡车栏。

11、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准确、有效正常监控。

12、保证井下通信畅通,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检查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返工。

14、跟班矿长每班将整改情况必须向矿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度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确保矿长掌握每天的整改质量、施工进度等。

15、整改期间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措施规定,除机电设备维修工、通风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少数整改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下井;特殊工种必须配齐配全,并持证上岗。

16、物资供应部门要确保供给材料满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风机必须正常运转,做到停产不停风,地面主扇因故障停电必须保证在10分中内正常启动,否则值班矿长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8、井下独头巷道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每班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风筒是否正常供风及检查瓦斯,加强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一)矿领导入井带班负责人:xx。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1、零点班。

(1)带班领导: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2、八点班。

(1)带班矿长: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3、四点班。

(1)带班矿长: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三)机电负责人:xx。

(四)通风与防突负责人:xx。

(五)防尘负责人:xx。

(六)施钻及探放水负责人:xx。

各项整改工作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由验收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查处理。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0xx年1月5日县安监局领导到我矿进行安全检查,共查出20xx年12月23日未整改隐患六项11条、20xx年1月5日下井检查隐患5条安全隐患、2015年2月11日矿领导自查自纠隐患12条。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我矿于20xx年2月11日下午召开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并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成立安全隐患整改小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隐患整改小组

1、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职责

(1)组长:为本次整改落实人力、物力,保证本次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组织相关矿领导进行验收。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和煤炭行业标准编制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对整改进行督促检查。

(3)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整改安全措施:

1、在整改期间,安排好矿级领导值班,严格执行上级监管部门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做到每班有一名矿级领导、每个作业点有一名队长带班,与工人同下、同上,在现场检查、指挥矿井安全整改施工,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在安全整改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在施工前,把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要求有序地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检查瓦斯,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当班安全员、瓦检员要加强对生产作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督促整改;当发现有危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7、带班矿长、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和其它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提前离岗。

20xx年10月28日,六枝特区中寨安监站、中寨煤管站到本矿检查验收,共查出安全隐患9条,责令本矿编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根据安监管、煤管站领导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10月29日下午曾泳盛召集全矿管理人员会议,布置落实整改任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贯彻学习后遵照执行。

成立安全隐患整改小组

组长:程发斌

副组长:陈-军、杨朝友、朱辉文

成员:杨学正、罗选德、罗选川

组长负责全面整改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工作

成员配合副组长现场整改管理工作

本次整改的指导思想

本次整改的指导思想是: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内部管理;责任到人、严格制度;在整改时间内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内容:

1、2181下山有水泵抽水,未安装瓦斯传感器;

2、118′3运输巷维修未执行先支后拆;

3、118′3采面上半段过构造处高度不足0.8米且支护凌乱;

5、无防尘水;

6、118′3采面未正确安装瓦斯传感器;

7、中巷机头在回风流中;

8、118′3回风上山严重失修,多处冒顶,且堆放矸石堵塞断面;

9、风速传感器失修防爆通道内堆积杂物。

四、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间

1、2181下山瓦斯传感器由电工安装到位,陈-军负责落实,在11月1日完成;

4、1183′采面上安全出口(有20米长)极不通畅,连续拆梁,高度不足0.8米,断面不足0.5米,由陈-军负责:

(1)先从采面往回风方向卧底清理浮煤浮矸;

(2)每清理一米支护一米;

(3)支护必须按采煤作业规程规定双排十米,单排二十米执行;

(4)清理的浮煤浮矸沿工作面往下放后运出地面;

(5)清理前先打上临时支护预防冒顶堵塞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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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条例

一般安全隐患就是指在实际生活中一件事情不可避免的会有一定几率发生。下文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条例,欢迎阅读!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

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

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一、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

二、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三、经营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

五、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电源插座是否靠近易燃物品;。

七、在营业结束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等安全情况,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上述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

煤矿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省市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煤矿“8.20”爆燃等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会有关要求,在全县公路、水路、铁路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水上交通、地方铁路设施建设与维护、旅客组织、铁路运输、运营调度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二、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各成员单位要分行业制定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县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8.29”坍塌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明确专项行动整治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并抓好督导调度。

各成员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到有关部门和行业,发动各个行业领域深度参与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宣传,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浓厚安全氛围。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中旬)。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针对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操作、重点岗位作业等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清单管理工作的意见》(滨安发〔2020〕14号)要求,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三)总结工作,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下旬)。

专业委员会会按照《市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紧密结合,查缺补漏、以查促改,对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一律依法依规处理。

专业委员会及时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会商研判,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深入研判分析形势,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抓好本行业拉网式大排查的组织推进。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实行“四张清单”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督查落实。10月下旬(巩固提升阶段)。专业委员会按照《市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负责市督导组的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以《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参考目录》(见附件2)为重点,持续推进公路、水路、铁路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

(含。

工作。

开展。

情况。

存在问题隐患排查数据等)于10月29日前报至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上信息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阜城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阜安[2015]1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经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构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保障、维护学校和谐。

检查从2015年1月5日至2月17日结束。检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学校自查、中心校排查、县教体局督查以及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

1、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教学楼(房屋)、实验楼、学生宿舍、学校围墙、厕所、大门、教学设施器材七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不贴合办学条件的学校坚决予以查封。

5、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自有车辆和合租车辆资质、年检、司机资质、承租手续、接送记录、运行管理六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提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严防因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影响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

7、教师队伍管理隐患。主要排查教职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维护学生权益中的问题。

8、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景。

(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

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取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2月11日)。

各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及中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逐项进行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生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景、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公布,理解广大师生监督,并报县局安全科。

(三)督导检查阶段(2月11日至2月17日)县教育体育局由局级领导带队赴分包乡镇和县直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经过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自查整改的不足,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地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专门成立各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档案材料管理组,落实职责到人。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职责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地各学校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我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畅通安全隐患报告渠道,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构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氛围。县教体局举报电话是:0318——4622130。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4、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做好“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安全工作行政问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检查管理台账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据可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要把安全检查与依法治教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强化整改与加强基础相结合,以检查为契机,彻底消除隐患问题,大幅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论文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管[]63号)及《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安监字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和政府监管两个主题责任,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点,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逐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各分管副职按照分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分管责任;业务部门、生产区队(班组)及从业人员,按照具体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相应责任。

(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到位,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挡、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是否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是否按照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是否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

2、顶板管理情况。老采空区大面积空顶是否进行完全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煤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是否按有关要求加快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步伐。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规定的人数。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是否取得ma认证情况;井下机电设备是否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是否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水害防治情况。是否落实《防治水规定》;是否建立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自然灾害防治情况。废弃井口是否填堵封实;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井下带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8、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瓦斯抽采利用等经济政策;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否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期上报了隐患排查和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四、工作进度。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9月1日?月10日):各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与9月9日前报龙洞沟煤局。

(二)自查自纠、全面治理(9月10日?10月月底):各煤矿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治理完成后进行安全评估。

(三)督导检查、深化治理(9月10日?0月底):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企业对本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迎接市督导组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龙洞沟煤矿矿长杨子兴担任,副组长由龙洞沟煤总工程师刘福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矿。煤矿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企业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查清楚、整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煤矿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并及时“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防止排查走形式,治理走过场的现象发生,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收到实效。

(三)互通信息,加大宣传。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及时上报龙洞沟煤局。同时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能够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煤矿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积极创新,总结推广。煤矿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方法和隐患排查重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县年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努力提高全县非煤矿山“五化”水平,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张安监【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中介机构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全监管部门督落实”的总体思路,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全面提升全县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组织河北汇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家中介服务机构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汇总隐患,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通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使生产矿山全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三项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基建矿山实现施工单位依法承包建设工程,按照批复的设计进行建设,坚决杜绝以采代建;停产、停工矿山严格落实停产、停工安全措施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要求,停止运行尾矿库确保防洪设施有效可靠,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促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县局成立武玉军副主任科员任组长,刘建国、邵怀海任副组长,非煤矿管一股、非煤矿管二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支持、配合、监督中介机构搞好隐患排查、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小组办公室分设在矿管股一、二股,任晓明、刘志阳任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督导、协调、调度、统计等工作。

根据省、市局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我局行动方案;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部署会,对全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排查矿山名单,与河北汇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协议,结合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制定排查工作计划,明确监督企业隐患整改责任人。

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按照排查计划有序的对我县非煤矿山逐矿进行检查及复工、复产矿山验收,并认真填写《赤城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附件3、4、5、6、7),逐一填写存在的问题,总结编写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提出具体整顿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填写《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单》(附件1),并及时报告市、县两级安监局,矿山企业和县安监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隐患整治与隐患排查同步进行,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与矿山企业交换意见,县安监局根据中介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治措施建议,下达相关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县局将根据企业复查申请组织专家进行复查。

各中介服务机构要对排查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对所查矿山隐患进行分类汇总,找出规律特点,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安监局;县局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针对全县非煤矿山现状对本次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指出隐患多发类型,明确监管监察重点,科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县安监局组织中介机构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隐患排查、复查及复工复产前的验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复查意见书,需要行政处罚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

全县在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运行尾矿库;基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停工停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进行硐探的地质勘查工程。采选一体的矿山企业矿山与尾矿库一同排查。

记录所查非煤矿山基本情况,检查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种类、数量及持证情况,相关证照情况,日常隐患排查开展情况,承诺制签订与践行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情况,领导带班下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1.金属非金属矿山方面。

(1)对于在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排查提升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及信号系统、采掘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防治水、防火灾、露天边坡整治、采空区处理及排土场边坡治理等各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对于基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排查依法办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矿山企业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规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以采代建现象,水文基础资料是否齐全,防治水措施是否到位,老采空区治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3)对于停产停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排查停产停建状态是否真实;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停产停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是否在安监局进行登记。

2.尾矿库方面。

(1)对于运行的尾矿库。重点排查排洪系统、排渗系统、在线监测和各类观测设施、坝体、库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相关要求;包库领导落实情况;汛期物资准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

(2)对于基建的尾矿库。重点排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是否有技术人员在现场认真监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规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超期建设问题等。

(3)对于停产停建尾矿库。重点排查停产停建状态是否真实;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停产停建的尾矿库是否在县安监局进行登记;值守、看护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重点排查地质勘查单位编写的设计(安全专篇)是否经安监部门审批通过;硐探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与探矿权人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规范;是否按设计进行施工;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行为等。

包括在企业从事外包作业的队伍资质,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情况,井下作业统一协调情况,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协议情况,外包队伍设备及检测检验情况,外包施工方特种作业岗位、数量及持证情况。

重点排查总局“双十条”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总局70号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隐患排查以生产系统为单位,具体工作程序为:

1.向企业介绍工作目的和工作内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台帐;

2.查阅企业相关技术资料;

4.对照检查表逐项填写检查情况,汇总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与企业管理人员交换意见;

6.县安监局下达有关法律文书。

当前,矿山经济形势持续低迷,我县停产停建企业数量众多,管理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现象,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力度呈现降低趋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新的问题。这次集中隐患排查是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的再深入,是针对矿山隐患易出现反复这一特点的再次检查,也是对去年隐患治理成果的一次检验,更是2015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重点,安监局监管股室要集中精力,迅速行动,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企业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充分依靠中介机构力量,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找问题查隐患,彻底消除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要配备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生产现场,详细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排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表逐项排查,并及时出具安全隐患排查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安全防范措施。县安监局职能股室全程参与排查工作,下达有关法律文书,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级隐患),排查人员要立即告知被排查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时向市、县两级安监局报告,由县安监局根据隐患情况下达整改指令书。需要停产、停建的,县安监局将书面告知电力、公安等有关部门,并在5日内将重大安全隐患及处置情况报送省、市安监局(见附件1)。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县安监局要强力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应整改一定要督促整改、应关闭的一定提请政府实施关闭。企业完成整改后,要及时向县安监局提出复查申请,县安监局要按照“谁排查、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查中介机构进行复查验收,并由中介机构出具验收复查报告,县安监局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未按时组织整改、整改不全面的一律提请市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从重给予其经济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提请县政府依法关闭。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在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前,一律不予受理延续审批。本次隐患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涉及限期整改的原则上应在汛期前完成整改,严禁在汛期“带病”生产、建设。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活动有关要求,不收费、不摊派,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各中介机构不得在排查工作中拉业务、揽生意,坚决杜绝发现隐患不如实上报,与企业串通隐瞒真相。对走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极端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将上报省、市局严肃处理。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安监总煤矿字[2019]133号、(2019)134号法律、法规。防止矿井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特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9.对不能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备案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为扎实做好老楼危楼的安全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范围内老楼危楼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对我区辖区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一)排查老楼危楼的安全状况。

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

排查老旧房屋安全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臵房的排查内容。

入住时间较早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直管公房及棚户区改造安臵房的质量安全状况,是否落实管理责任制。

(四)建筑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排查。

包括老旧居住小区建筑的抗震、耐久、防火、安全、建筑节能、无障碍(包括电梯)、信息化、厨房卫生间等使用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基础设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主要问题排查。

包括供水(小区供水管网、一户一表改造)、排水(包括小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燃气、供电、照明、通讯;小区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智能化安保措施、指示标示牌;小区绿化、风貌、垃圾收运设施、物业和生活配套用房等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xxx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xxx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苏兴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坚持“党政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各镇(街道办)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此次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老楼危楼(含征地搬迁安臵房)安全大排查的具体实施;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紧急避险预案;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对已排查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要立即确定专人实行24小时监测,并启动紧急避险预案,迅速转移安臵。

(二)区住建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安全的排查处臵工作;负责汇总上报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班组长要组织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二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三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班长和安全质量验收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按《规程》,措施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第五条:严格按下列程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

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3、检查发现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4、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5、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6、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7、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六条:当班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及时上报安监科汇总。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矿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4)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

3.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

4.存在隐患的队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

5.队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停生产。

四、事故报告制度。

队组无法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打电话汇报值班队干及区调度。

(2)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工长(班组长)、安全员、值班队干及区调度。

主管部门;发生伤亡事故,值班队干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组织报告。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矿总调度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矿总调度报告,并尽快通知马兰矿总调度室和其他相关部门。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近期,省内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经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成立以主任任组长,总工程师项中新任副组长,各科室、国资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20xx年5月25日至9月25日

1、企业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企业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生产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厂房建设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房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0、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赛,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一)要迅速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委的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盲点和盲区。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具体的排查方案,确定具体排查对象,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合格、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门窗设备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坚决重处重罚,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火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

(四)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工作痕迹、检查记录的收集整理,要及时将排查方案、排查专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4月25日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论文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公司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每周进行两次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井下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进行全面排查,详细登记,检查后要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排查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回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对于查出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五、地测科必须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观测矿井涌水量,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六、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七、加强职工对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地测科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本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九、矿井水害预防、治理的执行措施。

1、机电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2、地测科、机电科每年在雨季节来临前,对井下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水泵联合排水的稳定。

3、每年雨季前对井下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4、地测科加强对周边相邻矿井的防治水监测,每月定期对各相邻矿井井下的采掘情况进行交换,时刻掌握第一手资料。

5、加强对本井田包内整合关闭矿井及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超前钻探,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6、地测科、培训中心负责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7、雨季来临期间地面只要下暴雨,调度室必须通知井下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人员撤出地面。

十、因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隐患排查方案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六)财务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安全科:

4、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安全科信息员至少15天要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一次隐患的检查、登记、整改、销案工作。重大隐患安全科信息员要立即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科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第十三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3、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

第十五条各级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附件: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附件:4《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报。

第十六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员立即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真正做好运河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运河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第二条 运河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为总工程师、副矿长(安全、生产、机电、经营),成员为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及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工会、企管等科室正、副职。

第三条 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 各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总工程师负责隐患等级确认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安全科长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行政主管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八条 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广大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各类隐患标准,发现隐患及时向矿汇报,矿值班领导、工区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第九条 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隐患排查会上通报。

第三节 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标准

第十条 煤矿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邻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

第十一条 按危险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等。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确认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岩柱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集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16.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17.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18.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二)现场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粉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三)地面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 按处理职责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d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集团公司归口业务处室牵头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负责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负责治理的隐患。

第四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十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负责制,自下而上层层排查治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十五条 在每月的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区队干部,根据本月生产计划和现场条件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c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立即解决,b级及以上隐患要上报矿,隐患排查治理必须于每月5日前书面报安全监察科。

第十六条 安全监察科、企管办每月10号、20号、30号组织安全质量验收小组成员开展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并做好记录。每月5号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会,矿领导班子、生产科室、生产辅助区队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参加,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确认、汇总(机电科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口副矿长、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a、b级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审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并对排查出的a、b级隐患按时上报集团公司(生产科形成纪要)。

第十八条 各单位每班现场发现隐患问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制订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节 安全隐患的治理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井下安全隐患由归口领导负责组织整改落实。地面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组织整改落实。

第二十条 隐患整改资金从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每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分管范围,由分管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经过矿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小组确认,拿出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报安全监察科备案,由安全监察科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和措施的现场落实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对于隐患治理的检查验收,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要有专门记录,记录存放在安全监察科备查。

第二十三条 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跟踪闭合管理,即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和复查情况均实行签字闭合制度,谁排查、谁安排,谁签字、谁负责。

第二十四条 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10日前,a、b级隐患及治理情况由安全监察科报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

第六节 考核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为了便于对现场事故隐患的掌握、检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每查出一条a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5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100元。

(二)每查出一条b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50元。

(三)每查出一条c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层层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第七节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各单位及工程处。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 我矿安全管理 部门是安全 检查管理 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 检查管理 工作。

二 由我矿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安全管理 人员进行事故 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 隐患检查记录》。

三 日常安全 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 为主要内容。

四 季节性安全 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 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 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 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 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 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 员进行检查。

五 专业性安全 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 设施、人身安全 、劳动保护器具、通风 、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 联锁、报警仪器、安全 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 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 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 节假日安全 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 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 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 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 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 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企业隐患排查方案企业隐患排查方案表

为切实加强玻利维亚钾盐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动本质安全创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做好超前防范,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总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通报》要求,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完善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果,充分调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项目在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使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玻利维亚项目部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工作领导组,对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工作统一组织协调。

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hsse部,办公室主任由纪旻兼任,负责全员隐患排查奖励工作的安排、协调指导及资料收集、汇总。

四、具体办法:

(一)排查主体、内容和范围。

1、排查主体:项目施工现场、生活营地建设。

2、排查内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类。

3、排查范围:以人的工作场所为主,兼顾其他区域。

(二)排查处理程序。

1、员工每日上岗先查做自己工作点的安全隐患,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再汇报施工队长(紧急情况直接上报hsse部),在上、下班途中或作业当中以及在其他区域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应及时按程序汇报,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2、hsse部要根据汇报及时将安全隐患内容、类别记录在案。

(三)奖励办法。

3、评审人员组成:玻利维亚钾盐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

4、认真考核评比:对全体职工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不同类别分类,以个人、所在班组、区队登记在案。年终作为先进个人、集体评优的前置条件。

五、实施步骤。

从年月日启动,到月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科室、各施工队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疲劳厌战情绪,加强组织领导。

(二)及时反馈,认真总结。

要扎实开展好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强化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好的意见建议及时、定期反馈到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