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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大全(18篇)

时间:2023-12-06 01:39:24 作者:梦幻泡

写工作报告需要我们客观、准确地描述工作内容和成果,不能夸大和虚报。小编整理了部分工作报告的写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绩〔〕180号)关于年度考核的规定,昆明市农业局于月20日将20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相关台帐,包括《昆明市农业局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昆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昆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按时报送至市财政局农业处和绩效管理处。

2016年,市农业局和局属各预算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16〕61号)要求,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通过年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对于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过程动态跟踪监督机制,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切实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财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的工作中,昆明市农业局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始终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全力提升昆明市农业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蚌财绩〔20xx〕377号文件要求,对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1-9月部门整体绩效进行梳理汇总,现将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整理档案材料,积极做好自评工作,确保绩效监控真实客观。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趋势分析。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本部门20xx年初预算总收入19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4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2.2%;项目支出913.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7.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9月30日,本部门支出预算已支付1285.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7.6%。其中:基本支出708.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收入的71.1%;项目支出576.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收入的63.2%。

从1-9月份执行预算支出占全年67.3%的情况分析,临近年底预算费用支出预计有一定幅度增加,预计年末执行率可达到100%。

(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趋势分析。

总体来看,市公积金中心1-9月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未来将稳步推进绩效目标任务;数量指标“报纸媒体宣传次数”“电视媒体宣传次数”存在一定偏差,原因是:项目自身特性影响支出和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报纸、电视媒体宣传,纠偏措施是:按照年度安排序时举行。

一是部分项目支付进度受限,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资金拨付计划。

二是项目自身特性影响支出和进度,如物业管理费需等待合同到履约期再续签合同支付款项;信息化建设项目需待招标流程结束,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资金等,造成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过低。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确保项目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发挥最大效益。强化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环节指标使用实现前后对应,为单位进行绩效目标控制管理提供基础保障,提高单位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细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实施。项目批复后要认真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确定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及时按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变更,同时,做好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建好控制台账,确保资金对应绩效目标执行,强化项目推进过程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是严格人员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预算指标执行过程不交叉,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无。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在20xx年宁德水利工作绩效创历史进入全省第二名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里年初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开展“落实项目年、服务发展年、融合创新年”的部署要求,以“五强四提三推进”(五强:强化水项目落实、强化水安全保障、强化水环境优化、强化水融合创新、强化水管理提升;四提:提前、提升、提质、提效;三推进:推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为抓手,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强化部署,强化措施,强化督查,强化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多项指标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专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工作方案。对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高低适度、实事求是、讲求质量的原则,认真制定了《宁德市水利局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在绩效指标的设定上,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体系,既便于考核评估,又具有可操作性。

(三)实行精准管理。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上,推行了“三本台账”精准管理,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的绩效格局。一是建立责任台账。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各类项目,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台账。强化项目管理,汇总各类项目及投资总额、年度投资任务,将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到各类具体项目,定期分析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及时落实措施加以推进,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的指标加强督办,逐项抓好落实。三是建立工作台账。把项目管理与人员管理有机结合,在建立局领导班子每周工作动态管理的基础上,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建立每周工作笔记,做到全局干部工作任务清、上班去向明、工作责任强。

(四)强化督促检查。为加快推进年度水利项目建设,我局采取开竣工调度、专项调度、现场调度、滞后项目调度等形式,督促工程建设进度,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针对重大水利项目推进问题,成立了项目办,配合省厅推进组,对每个重大水利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建立了重大项目双岗双责机制和奖励机制,开展了重大水利项目百日会战活动,有力地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局常态化服务工作小组经常深入工程一线,加强设计、进度、质量、资金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年局领导班子累计下基层396次,帮助基层解决困难问题297项,累计支持资金3455万元,全年各类媒体宣传水利工作84篇次。

(五)推行双向责任。实行“双向责任、双岗同责、双轮驱动”。一是项目管理双向责任机制。即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利局履行主体责任,市水利局履行监督责任;项目业主履行主体责任,水利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局业务科室具体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项目推进组人员履行监督责任;市局业务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挂县领导履行监督责任;相关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履行职责,推进项目建设。二是资金管理双向责任机制。即市财政局履行资金筹集、监管主体责任,市水利局履行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履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市财政局、水利局履行资金管理监督责任;项目业主对资金使用履行主体责任,所在地乡镇政府对资金使用履行监督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管理履行主体责任,项目推荐人对资金管理履行监督责任。

(六)完善奖惩措施。在抓好省、市年度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了水利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组织三个考评组,采取分组、分县、分乡镇、分项目的模式,对全市20xx年度水利投融资、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基层水利服务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先进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水利工作的开展。

(七)落实整改提升。针对20xx年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指标设定不够科学、机关作风等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一是注重指标设定。在今年1月底就提早布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各科室结合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指标量化、细化,依据充分,切实可行。同时要求各项指标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绩效办,由绩效办汇总上局务会议逐条进行讨论。经多轮修改及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将形成的指标体系报市效能办。二是强化督查落实。建立督查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办理工作,对领导批示件、信访件等进行动态跟踪督办,特别是对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计划、市委、市政府“四下基层”、“三比一看”、“三转一加强”、“行动计划”等涉水任务,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三是强化绩效档案。年初各科室就着手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特别是体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业绩的过程性档案,每项工作分门别类,单独建档。局效能办还建立了档案抽查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分别于7月、9月、11月对绩效档案进行抽查。四是强化机关作风。由局效能办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人员采取领导诫勉谈话、违规情况公示等方式进行教育。同时规定对被效能通报的人员在1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职称职务晋升1年内不予考虑。

(一)水利投入增幅大。年初省里下达我市水利目标任务是13.8亿元。下半年,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确定全省水利投资调增30%,我市积极响应,调整增幅达69%,比全省平均水平翻了一番多。截止12月25日,全市共完成水利投入26.87亿元(全省平衡后列入省里计划的投资完成23.4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95%(170%),比上年省下达的12.5亿元目标任务增加14.37亿元,增幅为115%,投资完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一。

(二)重大项目进度快。截止12月25日,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6.68亿元,占年初计划9亿元的185%,比上年省下达的10亿元目标任务增加6.68亿元,增幅为66.8%,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其中:在建项目完成8.4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3%;计划开工项目完成投资5.1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前期推进项目完成投资3.1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95%。霞浦吴坑水库工程等9个重点突破前期的项目也扎实推进。

(三)民生水利投入大。截止12月25日,全市面上民生水利共完成投资10.1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5%,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其中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海堤强化加固、山洪灾害治理、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建设进度在全省前列。

(四)项目前期工作实。认真把握中央、省里加大水利投入的大好机遇,转变思路,打好闽东苏区和军民融合示范区这两个独特牌子,结合“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积极做好前期规划、项目、策划、生成等工作,策划生成闽东苏区防洪防潮工程项目(总投资143亿元)和闽东苏区东北沿海突出部军民融合水资源配置工程(总投资38亿元)两个项目。全年共投入资金2600万元,完成《主城区防洪排涝规划》、《治涝规划》、《独流入海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水资源配置规划》、《库湖联通、生态补水方案》正在加快推进。

(五)防汛工作成效显。汛前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加强隐患排查,落实安全措施,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2436个预案修订工作以及461座各类水库防汛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工作。汛中加强监测、加强会商,加强调度。今年我市先后经历3次强降雨过程,8月、9月有效防御了台风“苏迪罗”和“杜鹃”,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指挥和全市上下积极应对下,切实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年度防汛抗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委书记廖小军批示:“不平凡的20xx年,我市经历两次台风侵袭,还遇到今年汛期比往年延长半个月等特殊气象影响,防汛防台形势严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防汛办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抗大旱和减少损失总目标,扎实认真做好各项防汛抗台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市防汛办所做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和表扬。希望再接再厉,继续努力,总结提高,认真做好新一年防汛抗台工作,为全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发挥新的更大作用”。市长隋军批示:“20xx年全市防风防台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一套有效的预警预防、抗击自救的机制和体系,值得肯定,望继续努力,巩固成果,不断提升防抗水平和能力。

(六)水生态环境质量优。一是水资源监管力度加强。实行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达了各县(市、区)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全面推行“河长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落实了市、县、乡三级重要河道河长、河段长职责;启动了霍童溪流域九都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试点建设;完成了古田县桃溪水库和蕉城区金涵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并通过验收,启动霞浦县溪西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建成市级水资源监管平台,水资源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水土流失力度加大。全市水利部门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45万亩,占年初任务4.8万亩的197%。完成了寿宁、福安2个省级重点县、蕉城洋中镇等12个重点乡镇及3个20xx年度(跨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入治理资金4200万元。三是水能资源规范利用。完成了7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总投资5050万元,新增装机容量5115千瓦,新增年电能3440万千瓦时。四是水利风景区建设上层次。继东湖水利风景区列为水利风景区后,今年又有柘荣青岚湖水利风景区上升为水利风景区层面,福安潭头武陵溪水利风景区、寿宁小托水库水利风景区等5个通过省级水利风景区验收,比上一年度翻了一番。

(七)中心任务完成好。一是深化精准扶贫。在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下,启动了福鼎磻溪镇赤溪村防洪工程建设,总投资2600万元,7月份已完成,为推进全国扶贫第一村赤溪村建设提供防洪安全保障。二是推进军民融合。在去年军民共建、共管、共防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了三都镇区军民饮水工程,总投资1450万元,受益人口1万多人;加快了闽东苏区东北沿海突出部军民融合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为宁德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打好基础,水利部门的对接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八)党建、队伍建设强。一是认真开展“三转一加强”、“三比一看”、“三严三实”等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深化水利“四风”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定期约谈、逐级报告、沟通会商、领导干部述廉、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强化水利绩效管理。结合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宁德市水利局绩效工作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及时提交年终绩效报告。与此同时,机关效能、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单位建设、水利宣传工作等方面也取得了新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省水利厅下达的任务要求,紧紧把握中央、省里加大水利投入的大好机遇,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水利工作呈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有序推进的态势。从总体上看,年度绩效各项指标情况完成情况良好,有的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有些措施和经验得到推广,成效主要体现在20个方面:

1、创新防台风工作机制,海上防台风工作经验得到国家防总的推广,中组部委托国家防总、水利部组织全国防汛指挥长专门在我市溪南镇进行了防台风现场观摩。

2、在20xx年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列入全国172项重大水利项目(福建省仅5个项目)的基础上,今年5月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ppp试点项目。全国共12个试点项目,是福建省的1个试点。

3、在20xx年2月开展的20xx年度全省水利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绩效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二,比上年晋级一位。

4、水利、防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5、全年共完成水利投资26.87亿元(全省平衡后列入省里计划的投资完成23.4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95%(170%),比上年省下达的12.5亿元目标任务增加14.37亿元,增幅为115%,投资完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一。

6、积极争取蕉城霍童溪流域九都段列入全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试点建设,试点工作得到省水利厅尤猛军厅长的肯定。

7、积极推进军民融合,争取了闽东苏区防洪防潮工程和闽东苏区军民融合保安全供水工程2个重大水利项目列入国家层面,总投资分别达143亿元、38亿元,前期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8、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启动了福鼎磻溪镇赤溪村防洪工程建设,为推进全国扶贫第一村赤溪村建设提供防洪安全保障,12月6日《闽东日报》对水利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专版宣传。

9、与水利部太湖局开展战略合作,提早完成了《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10、建立重大水利项目双岗双责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开展重大项目“百日会战”活动,重大水利项目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1、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提前超额完成,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2、海堤加固建设完成情况在全省排名第一。

1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4、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5、冬春水利建设进度在全省第一。

16、蕉城竹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被省水利厅评为“福建省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17、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行了责任台账、项目台账、工作台账三本台账精准管理,对每项工作做到心里有数,了如指掌,得到省水利厅主要领导的肯定。

1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典型经验在全省水利系统做交流。

19、开展水利资金内审,经验做法受到省水利厅张宝华纪检组长肯定。

20、创新开发“水利通”系统,解决防汛和水资源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今年我局绩效创新点:全国防汛防台风现场观摩会。

我市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长度居全省第一,全年降水量70%-80%集中在汛期4-9月,即梅雨季和台风季。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造成洪涝、台风灾害频繁发生,平均每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1-2个,如2006年“桑美”台风就给我市造成严重灾害损失。

正因为如此,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防汛防台风工作。从2011年开始,我市立足宁德实际,健全完善一套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海上防台风机制和陆上防台风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我市在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基础上,近五年来又大力推行“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抗灾新机制,强化基础乡村防灾应急能力建设,建成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村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和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全面完成全市2251个行政村防灾预案编制并实现电子化管理,基本实现了“组织保障到乡、预警信息到乡、视频会商到乡、指挥部署到乡和视频会议视听到村”的目标,全面提升了基层防灾抗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信息化建设,其中《赛江流域实时洪水作业预报与调度系统》获得“福建省2012年度科学进步奖二等奖”;《霍童溪流域水库群防洪信息系统》获得“福建省20xx年度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这些创新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已在防抗历次的台风暴雨灾害中发挥重要减灾效益,近五年来,我们已成功抗御了“莫拉克”、“苏拉”、“菲特”、“麦德姆”、“苏迪罗”、“杜鹃”等强台风,切实做到了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特别是海上防台风工作,自2006年“桑美”台风之后,未发生海上渔船及渔排人员伤亡,防灾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我局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主动作为、科学防控,努力构建现代防汛减灾体系”的防灾抗灾经验交流发言,并在当年度获得全省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先进表彰。20xx年度,“菲特”台风在福鼎登陆,这是建国以来正面登陆我市乃至我省、我国大陆的“秋台风”,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5亿,是我市继2006年“桑美”台风(损失33亿)之后,遭受损失最为严重的一次台风灾害,尽管如此但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对此,国家防总督察专员田以堂20xx年10月7日在我市检查指导防台风工作时,就深有感慨地指出:“从这次防抗“菲特”台风情况看,宁德各级都非常重视,防御工作做得很到位,没有人员伤亡发生。宁德市包括福鼎市防台风工作经验丰富,很多做法可以成为全国的范例”。

历经五年创新驱动、强基固本,宁德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在历次防台风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水利部陈雷部长、国家防总和省防指的充分肯定。20xx年4月,中组部、水利部在福州举办全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防汛抗旱专题研究班,推广和借鉴我市防台风工作的经验,决定将专题研究班重点教学任务的现场教学观摩放在宁德市。4月23日,全国防汛抗旱专题研究班现场教学观摩会在宁德召开,来自全国24个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部队等38名与会代表,在霞浦县溪南镇现场观摩我市海上防台风人员转移演练,创新举措在全国推广应用。

20xx年8月9日,陈雷部长在国家防总汛情会商会上,明确指出“苏迪罗”台风对福建宁德影响较大、灾情损失严重,尽管局部山区因山洪泥石流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海上防台风工作值得肯定,没有出现海上渔排及船上人员伤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现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44人,退休32人。总编制为38个,其中行政编16个,事业编22个。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是县级基层部门预算单位。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决算公开:20xx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xx年“三公”经费1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3.1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我局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人社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县人社系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迎难而上,主动担当,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在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一)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坚决扛起稳就业重大责任。一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举办“春风行动”“直播带岗”等专项服务活动12场次,每月“逢八”招聘会33场次,吸引求职者3万余人,达成就业意向3200余人;建立经开区规模企业用工调度和常态化服务机制,“点对点”专车集中输送10批次352名务工人员,45人达成就业意向;做好区域间劳务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签订劳务协作公司2家,输出脱贫劳动力251人;建设15个充分就业社区(村);开展“311”公共就业服务,覆盖人数2945人。二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1场次,开发100个保洁、保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退捕渔民;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协作帮扶”专场招聘会2场次,达成就业意向429人;通过岗位推荐、免费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等举措,帮助1077名退捕渔民实现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保持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动态清零;全年参加就业见习人数49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7.9万元;认定帮扶车间10家,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08名。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939人,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508人,创业培训940人,拨付就业培训补助590.5万元;5人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补贴金额8500元;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74万余元;成功申报市级优质初创企业2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99万元,惠及企业及个人253户,带动就业3008人。

(二)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一是社保水平稳步提高。顺利完成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长165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增长111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全面落实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目标,完成社保兜底任务;为16764名被征地农民发放社保补贴共计1626万元;完成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及护理费调标;继续保持失业保险优惠费率、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发放稳岗补贴资金49.11万元,惠及103家企业;继续实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优惠政策。二是深化改革持续发力。做好工伤保险全市统筹后与税务、参保单位的主动衔接,创新补充工伤保险征缴方式,服务工作典型经验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发推介;推行社保卡即时制卡机制,在全县设立9个即时制卡网点,实现当日申领当日领取;全面启动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实行手机缴费、手机认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群众办事更便捷;微信公众号网上运行管理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三是基金运行安全平稳。率先在全市完成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整改,追回社保资金159.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5.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4.1万元,整改完成率100%;着力开展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整改疑点数据9944条,整改资金205.88万元;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待遇暂停14899人,已清理6206人,确保12月底完成清零;积极推动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排查预警信息8条;严格规范退休手续办理,全年审核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333人,审核特殊工种提前退休35人,申报办理病退人员退休27人;受理工伤案件152件,工伤认定186件,其中重伤案件141件,死亡案件3件,轻微伤案件40件,不予认定案件2件(含死亡1件)。

(三)全力以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筑牢创新发展根基。

一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做好人事考聘考录工作,完成2020年、20xx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引进人才180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5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人;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卫生健康局面向南县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配合民政局从南县公办养老机构在岗临聘养老工作人员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配合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辅警28名;扎实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期满考核安置工作,20xx年共招募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全部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对20xx年招聘的3个“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进行政策安置,纳入事业编,生活工作补贴、一次性安家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工资收入制度逐步完善。完成全县75个机关事业单位11836名工作人员晋级晋档调资工作;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219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83人;为机关事业单位198名死亡人员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审批手续,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51人;审批提高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收入3498人;做好113名“资深教师”档案和687名工勤人员考工资格审核工作。三是人事管理活力不断激发。晋升职级审批不断完善,全年评审和认定2020年度高级职称81人,中级职称122人,按时规范申报20xx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高级职数申报91人,中级职数申报119人;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5人成功申报中级职称;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首次铺开,审核符合资深乡村教师条件材料352份;开展受聘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和跨校评聘教师履约情况核查;扎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和异动工作;履职能力培养落到实处,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20期,参训人员4251人;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做好审核备案,考核结果与教育、奖惩挂钩;巩固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清理成果,自查自纠清理331人;临聘人员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清退临聘人员672人;启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清理,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建设;做好事业人员管理岗位等级晋升改革准备;完成35个单位581名在职在编工勤技能人员、132名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等级考核;做好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体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及时录入新增档案信息,所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

(四)全力以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考试合格率100%;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现有政务服务事项542项,其中公共服务361项、依申请六类24项、依职权四类157项,现有权责清单171项,均做好数据实时更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证明事项17项;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编印《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建设领域单位倡议书》《实名制通道温馨提示》等资料3万余本,促进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有效普及。二是监察力度不断加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举办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会6场次,开展个别单位上门指导服务15场次,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冬季专项行动,排查在建项目27个,全年新开工项目50个,缴存农民工保障金1655.73万元,工程领域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强化风险预警防范,开展清理整顿人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75家;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88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20xx年共援助解决农民工案件15件,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2人次;加强根治欠薪研判,铜锣湾项目预售资金体外循环得到有效管控;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力度,重拳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年接待来访群众352人次,处理上级交办件及网络舆情36件,发放询问通知书7份,限期改正指令书11份,移送公安案件2件,追讨工资284.16万元。三是仲裁效能稳步提升。优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全年处理案件551件,其中立案418件,案外调解处理44件,其中立案裁决108件,达成和解自愿撤诉及调解结案269件,结案率90.2%;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追索伤亡补偿金、养老保险金、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共计922.46万元。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南县人社局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人社事业稳步向前发展。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经济稳定恢复,劳动力市场回暖,就业局势整体稳定。但是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突出表现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高技能型人才短缺依旧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此外,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形势严峻。由于征缴职能划归税务部门,社保政策宣传与基金征缴力度大不如往年,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加之部分企业欠缴社保费严重,民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社保意识不强,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参保人员增加等因素,我县社会保险扩面面临严峻挑战。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多样的用工形式,带来新的劳资矛盾。劳动争议案件和信访案件数量增多,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多发期和凸显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影响,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形势依然严峻。

请财政根据人社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常规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无。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有关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

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先后整理学习了由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授课的《预算绩效管理》ppt课件、研究了亚投行项目绩效指标相关设计和选用的思路、财政部或其他省份财政部门制订的有关绩效评价指标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等课件或规定。通过对相关课件和规定的学习,了解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要求。开阔了视野,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化学习,结合事务所底稿工作的要求,制订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流程图,针对流程图中每一步骤,制订相应的工作底稿,做到流程直观,底稿清晰。为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

(三)逐步摸索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

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难点在于合理制订适合项目特点的评价指标库,通过研究亚投行项目绩效指标相关设计和选用思路,对由我单位实施的绩效评价项目,合理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为真实评价相关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了保证。

(四)对指标库实行动态管理。

指标库的横向对比指标,会根据时间的推移及国家相关新数据的发布而发生变化,这样动态监管相关指标就必须成为常态,特别是对于共性指标的选取和比对,一定要引用新数据,以免产生错误的评价结果。

总的来看,我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其中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数量有待进一步扩大。虽然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开展,但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占全省项目总量还不高,这必然造成我单位的项目评价工作的片面性,无法对自己所处的全局情况进行了解。

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部份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或竣工验收的影响。

四是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无网上交流平台,同行之间无法有效对业务进行探讨,部份指标体系也无法实现共享。

(一)努力提高专业素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事务所的新业务,虽然部份工作方法与现有的审计业务类似,但工作目标、评价内容都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确保绩效评价质量。

(二)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

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三是建立指标数据库,将各年度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三)加强同行业交流。采取网上案例展示,行业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与财政部门和行业内专家的互动,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借此机会,向省厅领导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是多组织交流学习。建议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难点、重点多组织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是打造网上交流平台。开展论坛、跟帖等方式,组织大家进行问题讨论,对工作的方法、工作的程序及底稿的收集等专业问题进行交流,促进行业的规范化操作。

三是共享指标库建设成果。针对已实施的项目设立共性、个性指标库,相关会员可以共享指标库,方便大家比对,并逐步讨论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面,结合要求,汇报有关工作。

一、前期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实施方案》,印发《潍坊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转发了省财政厅《山东省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由预算单位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扩大“因素法”编审范围,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每年底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部分项目资金,或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三)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一方面,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由财政监督局牵头,各支出管理科室参加,结合部门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普遍开展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再评价,并逐步扩大再评价范围和数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再评价结果反馈预算科和相关支出管理科室,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等特点,去年,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选取20项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民生和产业发展的项目或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价,并对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复评;选取20xx年新农合、400所学校标准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儿童福利院建设、市政道路养护等项目资金,采取先自评后绩效再评价的办法进行绩效考核,资金额度达20.48亿元。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联合市民政局,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今年,我们选取29个项目进行评价,其中22项由单位进行自评,7项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价。从近几年情况看,通过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价的方式效果还是比较好的,由财政委托、授权具备一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由其牵头组织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考核,打出评价分数,形成评价报告,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行业系统内部进行公告,有力的促进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其中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一方面,虽然我市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开展,但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占市级项目总量和财政支出比重还不高;另一方面,市政府文件虽然对县市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但县市区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无论是财政部门内部人员还是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或竣工验收的影响。

三、计划和建议。

(一)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对于运转保障类项目较多的单位,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二)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三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三)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部门和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属行政单位,县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4个股室,管理下属单位4个,分别是:县粮食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项目中心、县认证中心、县节能监察中心。管理下属单位均未单独预算、未独立财务核算,与县发改局机关合并预算和财务核算。单位财务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负责,设会计、出纳各一名,我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机构职能。根据南编发〔20xx〕4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贯彻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提出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3)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调控措施建议。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县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综合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5)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6)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长远及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抽出全县规划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审批全县国家出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核准和备案全县企业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全县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国家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实施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7)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定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思路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思路和规划,指导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8)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编制和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城镇化发展思路及对策措施。

(9)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理平衡和宏观调控,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思路和规划;提出县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措施。

(10)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规划。

(11)研究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能源综合管理和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12)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问题。

(13)研究提出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措施建议,编制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规划、计划,协调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15)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调整计划,制定权限内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工作。

(16)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拟订招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7)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以工代赈资金项目,会同财政安排、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监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

(18)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具体工作。

(19)负责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和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等。

(20)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我单位核定编制4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25名,工勤编制3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16名。20xx年末,在职人员42人,其中:公务员23名,工勤3名,参公管理事业2名,其他事业14名,比20xx年增加3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84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17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100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18万元,占78.59%;项目支出216.04万元,占21.4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制度建设情况。我为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资金拨付、审批、支付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2、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涵盖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五个方面业务范畴。并及时查找了风险点,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健康。

3、工作、纪律制度建立管理情况。建立和健全了《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追责。

1、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按照人员经费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经费,严格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2、绩效目标填报、监控管理、评价情况。

绩效目标填报执行了《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单位建立和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公平、合理。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资金的支付均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切实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绩效目标评价方面,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我局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20xx年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我单位20xx年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3、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建立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报账审核,严把审批支付关口。机关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的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完整。

6、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巡查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派驻纪检监督,按时上报各类资料。

(四)综合绩效情况。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评价结论。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无论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进行整体支出,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一是绩效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三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三)改进建议。一是建议县财政局举办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申报”编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单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厅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厅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半年报方式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省级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及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根据贵厅有关规定,我厅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考核,自评分数为92分。

(一)基础工作管理得分20分,其中:

1、领导重视(4分)。翁玉耀厅长和王知瑞副厅长分别作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批示(得3分,附件2),召开全系统计财工作会议上对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1分,附件3)。

2、职责明确(5分)。下发文件(闽建计[20xx]19号,附件4),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及职责分工(得4分),由计财处指定专人办理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得1分)。

3、制度建设(5分)。一是制定绩效管理宏观指导意见(得2分,闽建计[20xx]14号,附件5);二是制定一系列涉及预算绩效管理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得3分,闽建计[20xx]19号,附件6;闽财建[20xx]10号,附件7;闽建计[20xx]7号,附件8)。

4、指标体系(6分)。一是已建立建设行业的综合指标体系(3分,闽建计[20xx]3号,附件9);二是绩效指标体系量化、细化、指向明确(3分)。

(二)绩效目标管理得分13分,其中:

1、申报时间(3分)。我厅按规定及时向贵厅报送新增项目绩效目标(闽建计函[20xx]43号,附件10)和城乡规划建设资金绩效目标(附件11)。

2、申报格式(3分)。绩效目标格式、内容符合要求。

3、申报数量(4分)。我厅20xx年报送绩效目标包括风景名胜规划资金、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村庄整治专项资金。

4、申报质量(3分)。绩效目标描述清晰、依据充分,但由于规划本身以社会效益为主,投入产出较难设定。

(三)绩效监控管理得分10分,其中:

1、监控制度(3分)。我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建计[20xx]19号,附件5)和健全机制制度(闽建计[20xx]19号,附件3),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监控。

2、监控实施(3分)。我厅通过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闽建计[20xx]11号,附件12)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现场核查(闽建计[20xx]5号,附件13),实施绩效监控和过程监管。

3、监控治理(4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项目现场核查过程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检查后以书面通报形式提出整改意见(闽建计[20xx]12号,附件14)。

(四)绩效评价管理得分25分,其中:

1、项目管理(14分)。(1)20xx年对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均与我厅职能密切相关(2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资金民生性强(1分),社会影响力较大(1分)。(2)上述评价项目较财政规定增加了1项(4分)。(3)20xx年评价城乡规划建设资金规模为280万元,占资金总额12.17%,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规模为3576万元,占资金总额11.35%(2分)。(4)上述评价工作系由我厅自主组织全省系统内评价(2分),20xx年4月贵厅来我厅开展绩效调研,我厅密切配合并作工作汇报(2分,附件15)。

2、报告质量11(分)。闽财绩[20xx]6号文(附件16),我厅自评成绩90分,该项得分为9分,省财政未对我厅进行抽查或再评价,该项得2分。

(五)结果应用管理得分13分,其中:

1、预算管理(6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4分,闽建计[20xx]19号,附件3),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应用评价结果(2分,附件17)。

2、落实整改(4分)。及时报送整改情况(闽建计函[20xxx]83号,附件17)。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20xx来,按照省财政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财政日常管理,围绕“三个突出”,积极探索推进。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州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支出规模同步扩大,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节约有效,越来越成为政府及公众关注的焦点,成为财政改革的热点。近年来,我州按照省厅要求,认真总结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各项工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成效逐年显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州、县均已成立财政综合预算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机构,指定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今年3月份,州本级批准设立预算管理绩效考评科(北机编〔20xx〕7号),负责全州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具体工作,州直部门预算综合绩效考评,指导四县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四县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并抽调工作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制度建设。我州在执行以前年度出台的《海北州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州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北政办〔〕135号)、《海北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北财〔2011〕599号)、《海北州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北财〔〕545号)和《关于做好20乡镇财政预算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北财〔2012〕547号)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今年,结合我州实际,继续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北财〔20xx〕93号)、《关于20xx年度州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北财〔20xx〕358号)和《关于公布可委托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第三方机构库名单的通知》(北财[20xx]566号)等文件,具体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操作流程、实施项目及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实施具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又相继制定了《关于上报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北财〔20xx〕94号)、《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北财〔20xx〕567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等,增强了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使财政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更加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大力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主动走访相关评价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为做好宣传、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组织体创造条件,逐步提高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增强成本效益观念,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财政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外地先进经验以及参加上级财政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实效。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实施”的原则和建立“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层次评价体系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部门预算综合绩效考评方面,将全州437个行政事业预算单位及各县乡镇纳入财政综合绩效考评范围,要求各预算单位上报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财政各业务科室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实地考评;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面,明确要求部门(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申报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并尽量予以细化财政部门最终确定评价对象,在评价对象选择上,我们紧紧围绕财政管理的重点领域、项目支出的重点部门,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特别是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评价实施范围逐步扩大,评价项目数量不断增加,项目涉及教育、科技、农业、社保、环保、旅游、城建等领域。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贴、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列入绩效考评范围。20xx年州县财政部门将本级30万元以上和上级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列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范,全州确定152个项目资金绩效考评项目(含重点绩效评价项目46项),绩效目标管理金额8.2亿元。确定的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其中由州级各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组织的10多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全面完成,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陆续完成自评工作,其它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预计均可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部分重点项目将在11月至12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集中进行考评。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六安市财政局采取多项举措,建立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评价,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近日,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财预〔20xx〕582号),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全面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同步编制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予进入预算编审流程;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不予列入预算或调减预算。

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预算部门要按照要求报送相关项目绩效运行分析报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跟踪监控,对明确无法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或项目停止执行的,收回预算资金;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同预算一并调整。

三是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预算部门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财政部门要将预算评审论证拟安排的项目,全部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组织开展重点评价,并进一步拓展重点绩效评价领域。

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财政部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项目。

五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定期报告和公开机制。预算部门每年4月底前向财政部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财政部门每年6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从起,每年7月份预算部门要将部门预算绩效报告及绩效评价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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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在xx年宁德水利工作绩效创历史进入全省第二名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里年初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开展“落实项目年、服务发展年、融合创新年”的部署要求,以“五强四提三推进”(五强:强化水项目落实、强化水安全保障、强化水环境优化、强化水融合创新、强化水管理提升;四提:提前、提升、提质、提效;三推进:推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为抓手,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强化部署,强化措施,强化督查,强化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多项指标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专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工作方案。对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高低适度、实事求是、讲求质量的原则,认真制定了《宁德市水利局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在绩效指标的设定上,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体系,既便于考核评估,又具有可操作性。

(三)实行精准管理。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上,推行了“三本台账”精准管理,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的绩效格局。一是建立责任台账。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各类项目,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台账。强化项目管理,汇总各类项目及投资总额、年度投资任务,将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到各类具体项目,定期分析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及时落实措施加以推进,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的指标加强督办,逐项抓好落实。三是建立工作台账。把项目管理与人员管理有机结合,在建立局领导班子每周工作动态管理的基础上,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建立每周工作笔记,做到全局干部工作任务清、上班去向明、工作责任强。

(四)强化督促检查。为加快推进年度水利项目建设,我局采取开竣工调度、专项调度、现场调度、滞后项目调度等形式,督促工程建设进度,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针对重大水利项目推进问题,成立了项目办,配合省厅推进组,对每个重大水利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建立了重大项目双岗双责机制和奖励机制,开展了重大水利项目百日会战活动,有力地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局常态化服务工作小组经常深入工程一线,加强设计、进度、质量、资金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年局领导班子累计下基层396次,帮助基层解决困难问题297项,累计支持资金3455万元,全年各类媒体宣传水利工作8次。

(五)推行双向责任。实行“双向责任、双岗同责、双轮驱动”。一是项目管理双向责任机制。即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利局履行主体责任,市水利局履行监督责任;项目业主履行主体责任,水利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局业务科室具体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项目推进组人员履行监督责任;市局业务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挂县领导履行监督责任;相关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履行职责,推进项目建设。二是资金管理双向责任机制。即市财政局履行资金筹集、监管主体责任,市水利局履行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履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市财政局、水利局履行资金管理监督责任;项目业主对资金使用履行主体责任,所在地乡镇政府对资金使用履行监督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管理履行主体责任,项目推荐人对资金管理履行监督责任。

(六)完善奖惩措施。在抓好省、市年度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了水利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组织三个考评组,采取分组、分县、分乡镇、分项目的模式,对全市xx年度水利投融资、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基层水利服务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先进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水利工作的开展。

(七)落实整改提升。针对xx年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指标设定不够科学、机关作风等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一是注重指标设定。在今年xx月底就提早布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各科室结合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指标量化、细化,依据充分,切实可行。同时要求各项指标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绩效办,由绩效办汇总上局务会议逐条进行讨论。经多轮修改及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将形成的指标体系报市效能办。二是强化督查落实。建立督查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办理工作,对领导批示件、信访件等进行动态跟踪督办,特别是对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计划、市委、市政府“四下基层”、“三比一看”、“三转一加强”、“行动计划”等涉水任务,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三是强化绩效档案。年初各科室就着手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特别是体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业绩的过程性档案,每项工作分门别类,单独建档。局效能办还建立了档案抽查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分别于xx月、xx月、xx月对绩效档案进行抽查。四是强化机关作风。由局效能办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人员采取领导诫勉谈话、违规情况公示等方式进行教育。同时规定对被效能通报的人员在xx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职称职务晋升xx年内不予考虑。

(一)水利投入增幅大。年初省里下达我市水利目标任务是13.8亿元。下半年,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确定全省水利投资调增30%,我市积极响应,调整增幅达69%,比全省平均水平翻了一番多。截止xx月xx日,全市共完成水利投入26.87亿元(全省平衡后列入省里计划的投资完成23.4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95%(170%),比上年省下达的12.5亿元目标任务增加14.37亿元,增幅为115%,投资完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一。

(二)重大项目进度快。截止xx月xx日,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6.68亿元,占年初计划9亿元的185%,比上年省下达的10亿元目标任务增加6.68亿元,增幅为66.8%,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其中:在建项目完成8.4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3%;计划开工项目完成投资5.1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前期推进项目完成投资3.1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95%。霞浦吴坑水库工程等9个重点突破前期的项目也扎实推进。

(三)民生水利投入大。截止xx月xx日,全市面上民生水利共完成投资10.1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5%,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其中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海堤强化加固、山洪灾害治理、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建设进度在全省前列。

(四)项目前期工作实。认真把握中央、省里加大水利投入的大好机遇,转变思路,打好闽东苏区和军民融合示范区这两个独特牌子,结合“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积极做好前期规划、项目、策划、生成等工作,策划生成闽东苏区防洪防潮工程项目(总投资143亿元)和闽东苏区东北沿海突出部军民融合水资源配置工程(总投资38亿元)两个项目。全年共投入资金2600万元,完成《主城区防洪排涝规划》、《治涝规划》、《独流入海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水资源配置规划》、《库湖联通、生态补水方案》正在加快推进。

(五)防汛工作成效显。汛前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加强隐患排查,落实安全措施,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2436个预案修订工作以及461座各类水库防汛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工作。汛中加强监测、加强会商,加强调度。今年我市先后经历3次强降雨过程,xx月、xx月有效防御了台风“苏迪罗”和“杜鹃”,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指挥和全市上下积极应对下,切实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年度防汛抗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委书记廖小军批示:“不平凡的xx年,我市经历两次台风侵袭,还遇到今年汛期比往年延长半个月等特殊气象影响,防汛防台形势严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防汛办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抗大旱和减少损失总目标,扎实认真做好各项防汛抗台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市防汛办所做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和表扬。希望再接再厉,继续努力,总结提高,认真做好新一年防汛抗台工作,为全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发挥新的更大作用”。市长隋军批示:“xx年全市防风防台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一套有效的预警预防、抗击自救的机制和体系,值得肯定,望继续努力,巩固成果,不断提升防抗水平和能力。

(六)水生态环境质量优。一是水资源监管力度加强。实行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达了各县(市、区)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全面推行“河长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落实了市、县、乡三级重要河道河长、河段长职责;启动了霍童溪流域九都段“万里安全生态水系”试点建设;完成了古田县桃溪水库和蕉城区金涵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并通过验收,启动霞浦县溪西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建成市级水资源监管平台,水资源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水土流失力度加大。全市水利部门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45万亩,占年初任务4.8万亩的197%。完成了寿宁、福安2个省级重点县、蕉城洋中镇等12个重点乡镇及3个xx年度(跨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入治理资金4200万元。三是水能资源规范利用。完成了7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总投资5050万元,新增装机容量5115千瓦,新增年电能3440万千瓦时。四是水利风景区建设上层次。继东湖水利风景区列为水利风景区后,今年又有柘荣青岚湖水利风景区上升为水利风景区层面,福安潭头武陵溪水利风景区、寿宁小托水库水利风景区等5个通过省级水利风景区验收,比上一年度翻了一番。

(七)中心任务完成好。一是深化精准扶贫。在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下,启动了福鼎磻溪镇赤溪村防洪工程建设,总投资2600万元,xx月份已完成,为推进全国扶贫第一村赤溪村建设提供防洪安全保障。二是推进军民融合。在去年军民共建、共管、共防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了三都镇区军民饮水工程,总投资1450万元,受益人口1万多人;加快了闽东苏区东北沿海突出部军民融合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为宁德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打好基础,水利部门的对接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八)党建、队伍建设强。一是认真开展“三转一加强”、“三比一看”、“三严三实”等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深化水利“四风”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定期约谈、逐级报告、沟通会商、领导干部述廉、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强化水利绩效管理。结合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宁德市水利局绩效工作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及时提交年终绩效报告。与此同时,机关效能、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单位建设、水利宣传工作等方面也取得了新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省水利厅下达的任务要求,紧紧把握中央、省里加大水利投入的大好机遇,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水利工作呈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有序推进的态势。从总体上看,年度绩效各项指标情况完成情况良好,有的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有些措施和经验得到推广,成效主要体现在20个方面:

1、创新防台风工作机制,海上防台风工作经验得到国家防总的推广,中组部委托国家防总、水利部组织全国防汛指挥长专门在我市溪南镇进行了防台风现场观摩。

2、在xx年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列入全国172项重大水利项目(福建省仅5个项目)的基础上,今年xx月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ppp试点项目。全国共12个试点项目,是福建省的1个试点。

3、在xx年xx月开展的xx年度全省水利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绩效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二,比上年晋级一位。

4、水利、防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5、全年共完成水利投资26.87亿元(全省平衡后列入省里计划的投资完成23.4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95%(170%),比上年省下达的12.5亿元目标任务增加14.37亿元,增幅为115%,投资完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一。

6、积极争取蕉城霍童溪流域九都段列入全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试点建设,试点工作得到省水利厅尤猛军厅长的肯定。

7、积极推进军民融合,争取了闽东苏区防洪防潮工程和闽东苏区军民融合保安全供水工程2个重大水利项目列入国家层面,总投资分别达143亿元、38亿元,前期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8、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启动了福鼎磻溪镇赤溪村防洪工程建设,为推进全国扶贫第一村赤溪村建设提供防洪安全保障,xx月xx日《闽东日报》对水利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专版宣传。

9、与水利部太湖局开展战略合作,提早完成了《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10、建立重大水利项目双岗双责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开展重大项目“百日会战”活动,重大水利项目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1、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提前超额完成,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2、海堤加固建设完成情况在全省排名第一。

1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4、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15、冬春水利建设进度在全省第一。

16、蕉城竹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被省水利厅评为“福建省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17、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行了责任台账、项目台账、工作台账三本台账精准管理,对每项工作做到心里有数,了如指掌,得到省水利厅主要领导的肯定。

1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典型经验在全省水利系统做交流。

19、开展水利资金内审,经验做法受到省水利厅张宝华纪检组长肯定。

20、创新开发“水利通”系统,解决防汛和水资源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今年我局绩效创新点:全国防汛防台风现场观摩会。

我市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长度居全省第一,全年降水量70%-80%集中在汛期4-xx月,即梅雨季和台风季。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造成洪涝、台风灾害频繁发生,平均每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1-2个,如xx年“桑美”台风就给我市造成严重灾害损失。

正因为如此,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防汛防台风工作。从xx年开始,我市立足宁德实际,健全完善一套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海上防台风机制和陆上防台风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我市在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基础上,近五年来又大力推行“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抗灾新机制,强化基础乡村防灾应急能力建设,建成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村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和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全面完成全市2251个行政村防灾预案编制并实现电子化管理,基本实现了“组织保障到乡、预警信息到乡、视频会商到乡、指挥部署到乡和视频会议视听到村”的目标,全面提升了基层防灾抗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信息化建设,其中《赛江流域实时洪水作业预报与调度系统》获得“福建省xx年度科学进步奖二等奖”;《霍童溪流域水库群防洪信息系统》获得“福建省xx年度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这些创新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已在防抗历次的台风暴雨灾害中发挥重要减灾效益,近五年来,我们已成功抗御了“莫拉克”、“苏拉”、“菲特”、“麦德姆”、“苏迪罗”、“杜鹃”等强台风,切实做到了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特别是海上防台风工作,自xx年“桑美”台风之后,未发生海上渔船及渔排人员伤亡,防灾工作成效显著。

xx年,我局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主动作为、科学防控,努力构建现代防汛减灾体系”的防灾抗灾经验交流发言,并在当年度获得全省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先进表彰。xx年度,“菲特”台风在福鼎登陆,这是建国以来正面登陆我市乃至我省、我国大陆的“秋台风”,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5亿,是我市继xx年“桑美”台风(损失33亿)之后,遭受损失最为严重的一次台风灾害,尽管如此但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对此,国家防总督察专员田以堂xx年xx月xx日在我市检查指导防台风工作时,就深有感慨地指出:“从这次防抗“菲特”台风情况看,宁德各级都非常重视,防御工作做得很到位,没有人员伤亡发生。宁德市包括福鼎市防台风工作经验丰富,很多做法可以成为全国的范例”。

历经五年创新驱动、强基固本,宁德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在历次防台风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水利部陈雷部长、国家防总和省防指的充分肯定。xx年xx月,中组部、水利部在福州举办全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防汛抗旱专题研究班,推广和借鉴我市防台风工作的经验,决定将专题研究班重点教学任务的现场教学观摩放在宁德市。xx月xx日,全国防汛抗旱专题研究班现场教学观摩会在宁德召开,来自全国24个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部队等38名与会代表,在霞浦县溪南镇现场观摩我市海上防台风人员转移演练,创新举措在全国推广应用。

xx年xx月xx日,陈雷部长在国家防总汛情会商会上,明确指出“苏迪罗”台风对福建宁德影响较大、灾情损失严重,尽管局部山区因山洪泥石流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海上防台风工作值得肯定,没有出现海上渔排及船上人员伤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为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和《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到20xx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5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实施“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成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加强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科学规范,全面融合。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编制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并有机融合,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绩效指标科学评价标准客观,评价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公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重点项目开展试点,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逐步推开的原则,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强化应用,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将乡镇政府的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资金调度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突破口,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要坚持“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填报,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标准及可行性报告等,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计划,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绩效目标,测算资金需求,制定实施方案。编制绩效目标要与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紧密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编制的实施方案要详细说明实现绩效目标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保障措施、资金需求、信息资料等。

2.审核绩效目标。预算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绩效目标的审核。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产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部门(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对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要求报送单位调整、修改;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列入预算。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组织专家对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意见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绩效目标控制。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到项目完成,涵盖项目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审的各项制度。要强化绩效目标与项目管理的有效结合,从项目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等环节着手,对项目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二)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运行监控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各预算部门(单位)是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的主体,要适时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执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1.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绩效运行信息的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

2.强化过程管理。要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的管理要求,及时纠正绩效运行与预算绩效目标的偏差,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对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停止、调整执行。

3.加强执行管理。要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为实现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三)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是指预算部门(单位)及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实施绩效评价要编制绩效评价方案,拟定切实可行的评价计划,确定正确的评价方法,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可委托第三方实施,需要通过政府采购选择第三方的,由各预算部门(单位)编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开展绩效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同时,应对自评工作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将绩效自评报告及时报财政部门。

2.实施自评抽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采取组建专家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方式,有针对性选择一定比例的绩效自评项目实施抽查,重点抽查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

3.组织重点评价。一要选择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组织实施重点评价。二要推进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和整体支出评价。逐步开展部门(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对其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创新、监督发现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稳步推进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对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单位)更好履行职责。

(四)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推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

1.建立反馈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主管部门或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强化支出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绩效。

2.建立预算结合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把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绩效报告制度。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部门支出管理绩效工作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要向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建立绩效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逐步提高预算债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预算绩效监督。预算绩效监督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要充分发挥绩效监督的作用,建立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健全制衡机制,强化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运行全过程的绩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健全组织机构,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统筹工作规划,制定推进措施,充实管理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内部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认真实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各预算部门(单位)要研究并逐步形成涵盖本部门(单位)各类项目支出,符合项目目标要求,突出项目绩效重点,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绩效指标体系。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善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框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绩效指标库、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三)深化配套改革。以预算绩效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编制滚动预算。完善预算编制,提高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结合度,提高公共资源配置与绩效目标的结合度,提高项目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结合度;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良好平台。统筹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投资评审、预决算公开等改革,使各项改革措施有机结合、配套联动,不断提高政府支出管理水平。

(四)注重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增强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人员业务素质,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背景和意义 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方法,按照政府行为的效益、效率和效果原则,以政府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为核心的综合指标体系与标准行为考评依据,对财政支出的成本和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绩效考评讲求的是政府如何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而建立公共支出的绩效考评体系的根基在于建立绩效预算。

绩效预算亦称为效益预算,它是上世纪50年代初由美国联邦政府首先提出并应用于政府支出管理的预算模式。美国认为:绩效预算是这样一种预算,它阐述请求拨款是为了达到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而拟定的计划需要花费多少钱,以及用哪些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每项计划的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从实践效果来看,绩效预算在加强资源分配与政府施政结果的联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必然趋势。在我国,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成为日益紧迫的任务。政府绩效考评在国外的成功实践,使我们对其意义和必要性有了日益清晰的认识。对于其在推进建设高效、透明、责任政府,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也有了深刻的认识。推进以绩效考评为核心的预算改革已成为决策层的共识,并已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明确提出。在预算改革实践上,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全面展开并逐步深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也开始分步实施,预算监督力度不断加强,预算透明度日益提高,预算管理由重收入逐步转向重支出管理、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这些实践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削除了绩效预算的制度约束,为推进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奠定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二、推进建立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模式 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正在被各级财政部门普遍推广实施,但总体而言,绩效考评更多的是事后考评,而且考评结果大多停留在预算执行结果总结、存在问题分析、完善制度建议等方面,有些只是作为有关部门项目建设档案保存,或作为加强新项目管理的借鉴或参考。笔者认为,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在加强事后全面综合考评的同时,更要突出事中考评,推进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模式,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考评监督”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一)在预算编制环节,要科学准确地确定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传统预算管理制度下,在预算编制时部门和单位存在重分配、争资金、争项目的冲动,在预算执行和控制中用的是以规则为基础的责任制,部门和单位无调整的灵活性,在预算报告中主要是报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而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相结合则是将预算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它运用了绩效预算的理念,是一种以结果为目标的责任制代替以规则为基础的责任制的新预算管理模式。这种新的预算管理模式下,部门和单位不存在争资金的冲动,而存在以目标为导向的管理激励。这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提出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时候,既要结合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又要认真做好财政支出评审论证工作,通过规范的评审论证,科学合理准确地提出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结果得到科学运用的首要条件。为了这种以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在制度设计上就必须放松严格的僵化的规则,而赋予管理者灵活的决策权,否则是没有办法让管理者为结果负责的。

(二)在预算执行环节,要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力度,完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事中跟踪考评,不仅可以跟踪考评财政资金运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起到适时监督检查的作用,而且可以通过与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相对照,及时发现问题,回馈并督促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考评过程中取得较好的评价结果的`,除了按照正常的资金拨付进度供给资金,还可以通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促进项目尽早地发挥效益。对于考评过程中明显背离绩效目标的,果断停止后续资金的拨付或提出调整预算的意见,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考评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乱纪的单位,除了停止资金拨付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一些跨年度长期项目支出,原先制定的绩效目标可能随着时间推进需要进行调整,这样,通过事中考评来适当调整绩效目标,提高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然而,事中考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上,这是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结合的又一个制度前提。这二者的结合也隐含了以目标为导向、以产出和结果控制为核心的预算管理理念。产出和结果控制以放松严格的规制、增加自主决策的权力为前提,同时自主决策的权力需要责任加以约束。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考评控制三个控制子系统组成。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考评 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除了要有完善的机构内部绩效考评制度以实施内部考评控制外,还必须有完善的政府会计制度来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完善的公共资产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国库管理制度来实现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内部管理控制。

(三)在预算报告环节,要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机制。 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机制应从预算报告制度和公共部门问责制度这两方面做好,才能更好将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从预算报告制度看二者的关系。

另一方面,预算报告制度为绩效评价提供了信息基础,保证了绩效考评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缺少预算报告的信息,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是实现两者结合的重要制度基础。 公共部门问责制度也是实现两者结合的重要制度基础。所谓公共部门问责制度,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监督政府的目的。包含绩效考评信息的预算报告制度只能使权力机构和公众充分了解公共部门责任和结果的对应性,但其效果最终必须通过对应性,但其效果最终必须通过公共部门问责制度,促使公共部门对结果负责才能实现。 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基本思路是:按“统一规划,稳定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推进相关制度改革,为将来引入绩效预算探索道路。

第一,逐步提高部门人事管理和资金管理自主权。

第二,完善公共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完善政府会计制度。

第四,建立绩效考评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推进绩效考评及其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第六,稳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结 语 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使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建立在绩效目标控制的基础上,是对以投入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在积极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推进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模式,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考评监督”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才能实现绩效预算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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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主体)。

本市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

财政部门是指市级财政、各区县财政、各镇(乡)财政。

预算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适用范围)。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活动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编制时要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要实施绩效跟踪监控,预算完成后要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围绕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有序推进原则。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借助各级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社会中介等各方力量,合力推动,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

(四)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采用科学的体系、规范的程序、适当的方法、明确的措施,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五)绩效问责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六)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的逐步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六条(组织保障)。

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部门各相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预算部门(单位)要确定本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明确内部各相关职能机构的工作职责,加强本部门(单位)内部各职能机构之间的配合和协调。

第七条(财政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

(二)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有关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以及评价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行业指标体系建设。

第八条(预算主管部门职责)。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研究并建立本行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目标评审,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五)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财政部门。

(六)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

(七)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公开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八)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第九条(预算单位职责)。

(二)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配合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三)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四)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

(五)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公开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六)按规定向预算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第十条(绩效工作报告)。

预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要求,及时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撰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预算主管部门基本情况应包括部门职能履行情况、事业发展情况、预算完成情况等。财政部门基本情况应包括年度财政收支基本情况,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情况。

(二)自评情况。对照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就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说明。

(三)问题建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下年度工作安排和建议等。

第十一条(实施工作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部门(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内容,结合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本级预算主管部门和下一级财政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创新以及监督发现问题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为有关部门实施行政问责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聘用、委托第三方)。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组织开展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可以根据需要聘用和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的,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要求执行。

财政部门应加强第三方管理,对第三方参与绩效目标评审、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以及绩效管理咨询等工作进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监督履约质量,推进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建设。对第三方的具体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信息化管理)。

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以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支撑。各级财政、预算部门(单位)要积极运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总要求)。

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部门(单位)职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根据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编制年度预算,并按要求编报科学、合理、清晰、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基本支出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是现阶段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按规定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和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工作。财政部门根据预算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年度政府工作重点,结合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结果,确定项目、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

第十五条(项目绩效目标概念)。

项目绩效目标是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部门(单位)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应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在申请项目预算时应按规定同时申报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项目绩效目标内容)。

设置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预期产出目标,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目标,以及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和资源等。

(二)预期效果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相关方满意程度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等。

(四)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所需要的保障制度、措施和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应目标要求等。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要求)。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要以结果为导向,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绩效目标要与编制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要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第十八条(项目绩效目标编报)。

预算部门(单位)在设立项目和编制项目预算时,应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中纳入中期预算试点的项目,预算部门(单位)应编制该项目的预算总额和总体绩效目标,根据每年预算安排,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应填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附件1-1)、《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附件1-2)、《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工作程序和制度保障)》(附件1-3)。

部分专项资金需要通过相关程序再确定具体项目的,预算部门(单位)应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编制相应的总体绩效目标,填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附件1-1)。

第十九条(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部门预算“一上”前,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对预算单位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按要求对拟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安排该项目预算。

财政部门应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对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结合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选择当年新增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评审。原则上,财政部门应当在部门预算“一下”前完成当年新增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在部门预算“二下”前完成经常性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主要内容)。

(一)目标依据的充分性。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政策法规,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资金保障的范围和支持的方向。依据包括:项目申请、批准文件,以及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特定许可等。

2.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依据包括:项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受益主体确认信息,项目确立应经过的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范围所形成的规范性材料,以及相关实施标准和依据。

3.项目实施对预算部门(单位)战略目标的相关性,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二)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1.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项目产出目标(含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与项目效益目标的关联性、匹配性和逻辑性。

3.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和目标值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4.是否依据预期的产出和效益,结合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项目总预算和明细预算,项目预算的内容、额度、标准、计划是否经济合理。

(三)目标实现的保障度。

1.是否建立健全保障绩效目标实现的项目实施办法和措施。

2.是否有科学有效的管理能力和充分合理的实施条件,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严谨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

3.是否有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关的目标要求。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目标公开)。

预算批复后,预算部门(单位)应按照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发布制度管理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在本部门(单位)公开,接受内部监督。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算安排、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以及绩效目标的目标值等。

部分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应按规定对外公开,使参与单位能根据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制定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二十三条(项目绩效目标调整)。

预算执行中,因预算调整引起绩效目标调整的,或因相关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由预算部门(单位)提出绩效目标调整申请,随同预算一并报批调整。财政部门应根据需要对申请调整预算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再评审。

第二十四条(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

预算部门(单位)要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项目绩效目标评审通过后,负责项目实施的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任务和细化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各要素(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采购等)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要素与项目绩效目标的关联度和融合度;要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保障措施、实现途径和工作程序,对项目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与项目绩效管理有机结合,以项目绩效管理为纽带,对财政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二十六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预算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与实现本部门事业规划的关联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基本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应重点加强对支出范围、资金渠道、定额标准,以及对重点支出内容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充分发挥基本支出对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绩效跟踪概念)。

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九条(绩效跟踪内容)。

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重点选择当年项目预算中通过绩效目标评审的项目和上年结转的跨年度项目,对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一)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二)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三)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四)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实施跟踪时间)。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1-2次。

第三十一条(绩效跟踪流程)。

(一)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二)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附件2-1)。

(三)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附件2-2)。

(四)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附件2-2)。

(五)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六)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附件3),形成跟踪结论。

第三十二条(报送绩效跟踪报告)。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价概念)。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分类)。

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的形式可分为财政评价、部门自行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按照评价的内容可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绩效评价依据)。

(一)国家、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家、本市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预算批复、绩效目标、专项转移支付、年度决算报表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十六条(绩效评价内容)。

(一)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

(四)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五)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第三十七条(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附件4),规范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分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以适用于本部门、本行业的项目绩效评价需要。预算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已实施的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研究并逐步建立符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分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第三十八条(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三十九条(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标准。

第四十条(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第四十一条(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二)确定绩效评价机构和工作人员;

(三)制发《绩效评价通知》(附件5);

(四)确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五)收集、审查、核实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六)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七)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八)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第四十二条(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选择反映部门特点、行业特色和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结合财政预算管理的重点要求,以及具体实施项目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要素,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原则上,经常性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五年实现一次全覆盖,一次性重点项目在其完成后的次年实施绩效评价。

第四十三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是评价方(包括财政评价、部门自行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为开展绩效评价而撰写的工作方案,评价方应参照财政部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编写要求》(附件6)具体制定。

原则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应由评价组织方(预算绩效管理主体,下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包括:评价指标体系结构、评价指标标准和评价指标权重是否合理;相关依据是否充分;数据采集的方法是否适当、可行,采集的数据是否满足绩效评价客观性、合理性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是否满足评价工作要求等。

第四十四条(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完成绩效评价任务后要撰写《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7)。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原则上,绩效评价报告应由评价组织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内容和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引用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揭示的问题是否客观公正、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第四十五条(绩效评价报告报送)。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对预算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进行抽查。

第四十六条(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含75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含60分)—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绩效评价结果反馈)。

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组织方应就绩效评价报告的有关内容,听取各相关方面意见,及时整理、分析、归纳,并在30个工作日内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附件8)的形式反馈给被评价方,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落实问题整改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落实问题整改)。

被评价方应根据评价组织方反馈的评价结果和整改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结果应用的各项要求,切实改进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

第四十九条(整改情况报送)。

被评价方应在评价组织方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评价组织方行文报告,并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附件9)。

第五十条(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应将各自组织的绩效评价的结果信息进行公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附件10)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主管部门、评价分值、评价等级、主要绩效、主要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情况、评价机构等方面。

第五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财政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绩效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二条(对区县财政部门的适用效力)。

各区县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县财政管理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十三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xx〕55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概念)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资金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政府性投资计划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理念、方法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绩效。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和“花同样的钱,办更好的事”。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本区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拓展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五条(实施主体)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主体包括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以及下属各级预算单位。

第六条(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推进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三)研究和发布预算绩效管理共性化指标,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个性化指标。

(六)审核各部门、单位提交的部门预算及项目绩效指标;

第七条(主管部门职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四)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第八条(基层单位职责)基层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编报本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指标;

第九条(内部工作机制)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业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部门,承担编报绩效指标、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十条(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单位在项目计划期内,通过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所要达到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预算绩效目标应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提交、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执行、同步调整、同步监督,与预算管理流程紧密契合,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由绩效指标构成,一般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从指标构成上可以分为:

(一)投入类指标:主要衡量各级财政资金、企业资金和其它社会资本等方面的投入情况。

(二)管理类指标:分为财务管理指标和项目管理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效能。

(三)产出类指标:主要衡量通过既定投入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等情况。

(四)效益类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综合效益和持续的影响力等情况。

(五)满意度指标。主要衡量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

第十二条(共性和特殊指标)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预算项目的通用指标。特殊指标是针对预算单位特定预算项目设定的指标。共性指标及其所占权重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和发布,特殊指标及内部权重分布由预算单位研究制定。在设立绩效指标时,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可以提请相关部门或专家对绩效指标进行论证和评审。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绩效目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区域、行业或部门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部门和机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上级或相关部门考核标准及要求、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或专业技术规范等。绩效目标编制应主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相互关联。目标编制要与部门职责、发展规划、紧密相关,与年度计划任务和资金投入关联匹配。

(二)定量为主。目标编制坚持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优先采用定量指标表述,定性指标应客观可考。

(三)突出重点。指标设定“宜精不宜繁,宜少不宜多”,重点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关键要素和核心指标,力求精准简洁、易行易懂的衡量投入、产出与效果三者关系。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项目库管理)预算单位在编制和提交预算项目时,应一并编制和提交项目绩效目标,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进入项目库,通过审核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项目或预算资金的,也应编报或补报预算绩效目标,并纳入项目库,按预算调整程序审核和批准。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在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时,应结合预算编制“二上而下”流程同时审核绩效目标,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时,财政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和论证。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如下:

(一)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的充分性,包括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范围;是否符合政府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

(二)绩效指标及相应权重设置的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等。

(三)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完成的保障性、匹配性等。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一经确定,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和批准,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当预算相关因素发生变动时,应同步调整或修正预算绩效目标,并按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及流程重新提交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编制结果应用)在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中,对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充分、绩效指标清晰、预期绩效较高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优先安排预算资金;对应编未编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不予审核并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对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不符合编制要求的,或预期绩效偏低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要求预算单位重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或调整项目预算申请。

第十八条(预算绩效跟踪)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应依据经批复的预算及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项目实施进程等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效益。

第十九条(目标偏离矫正)预算单位在实施绩效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发生偏离时,应认真分析偏离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矫正绩效目标偏差,提高项目执行效力,保障预定的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十条(财政绩效跟踪)财政部门可以自行、联合或要求预算单位实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提供绩效跟踪所需数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根据绩效实现程度,严格预算资金执行审核,控制预算资金拨付进度。

第二十一条(绩效跟踪结果应用)在绩效跟踪过程中,对实际绩效严重低于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暂停或停止拨付预算资金,直至预算单位采取有效纠偏措施为止。对经采取矫正措施仍严重低于预期绩效的项目,或经评审论证预期绩效偏低甚至无效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提请区人民政府调减预算项目资金或取消该预算项目继续实施。

第二十二条(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经批准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相应权重,运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预算项目绩效相关数据资料等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以及满意度测评、专家评审论证等,获得预算绩效目标最终结果的过程。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主体)各级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承担本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对经确定的重大发展类、民生类或金额较大、群众关切的预算项目,财政部门可以在单位自评价的基础上,再行组织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对开展绩效重点评价的项目,预算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绩效材料,积极配合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实施)年度预算执行完毕,预算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要求,结合年度决算编制工作,及时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价,并在每年6月份之前将上一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对跨年项目,可以实施当年度阶段性评价,等项目完成后再实施项目总体评价。对部分效益显现周期跨年的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以在以后年度实施绩效总体评价。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内容)绩效评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并在绩效评价报告中明确列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重点是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指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偏离情况:主要是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五)绩效评价结论、绩效整改措施及绩效改进建议等。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预算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应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运用一种或多种绩效评价方法。

第二十八条(委托第三方评价)根据《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部分专业性较强、工作量较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程序可以引入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体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完成绩效评价时,均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建议可行。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质量控制)预算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价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等负责。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价结果可以组织再评价或提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应在绩效评价服务费用中预留不低于10%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支付金额。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包括:

(一)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整改。预算单位应在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结果的同时,加大整改力度,一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对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整改建议书面反馈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在收到书面结果后30日内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结合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督查力度。

(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或通报。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财政部门应建立向区人大、区政府及相关层面报告制度和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主体通报机制。其中,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应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交给区政府。

(三)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积极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部门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可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或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较差或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应会同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低效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第三十二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是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根据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内容同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评判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主体)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根据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同步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及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等予以公开。财政部门负责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计划的制定发布、公开表式的统一制定以及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公开信息,同时对财政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信息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第三十四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内容)除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之外,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还应包括:

(一)预算项目资金投入、立项依据及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相关信息;

(二)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相关部门在设立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等专项资金时,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根据《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财建〔20xx〕165号),基本建设各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置绩效目标,并结合财务监理机制协同强化绩效管理。

第三十七条(预算追加项目绩效管理)根据本区预算追加论证管理相关办法,为提高预算追加项目的预算绩效,对除政策性追加的预算项目追加,应在论证时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并重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跟踪评价。

第三十八条(参照执行)各街道、镇、园区参照本办法执行,各预算部门可参照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松江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的分析

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引入绩效理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1.预算绩效管理的含义。预算绩效是指以项目或部门的绩效为目的,以成本效益分析确定的支出费用为基础而编制和管理的预算,重视对预算支出绩效的考察。

2.绩效管理的内容与分类。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沟通、绩效审核论证、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与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按照评价对象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综合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类型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阶段评价和结束评价。对项目效果暂不能体现或不能充分体现的预算项目,要在项目执行完毕后进行适时跟踪评价。

3.绩效管理的特征与实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现代预算管理模式,坚持绩效原理,以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为基本特征。预算绩效管理其实质是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持续循环过程。

1.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部门项目和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

2.预算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财政部门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意见,督促部门落实。

3.绩效评价结果需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4.建立财政支出绩效奖惩机制,对绩效优的下级政府和本级预算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下级政府、本级预算部门及其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绩效问责。

1.要把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作为关键环节抓紧抓好。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除了要加强相关行政管理理论研究,还要借鉴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行政预算改革的实践经验,要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2.要依法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重视相关绩效管理的法规建设,真正的使政府的财政绩效管理有法可依,有序进行。对政府财政预算进行绩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若只依赖财政部门一些规范性文件很难保证这项工作可以顺利的开展,所以,需要更权威的法律予以保障。

3.要发挥群众的'公众监督作用。相对透明的预算体制可以强化责任的落实。若让预算绩效管理公开、公正的进行,需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群众参与等方式,赋予广大群众行使监督权利,使绩效的管理体现群众意愿。

4.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要让问题溯源成为可能,首先就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监督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在这种机制下,我国的政府才可能实现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因此,需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建立的预算责任制度,当执行的结果出现较大偏差时,就需要其责任人为此负担相应的责任,必要时要进行严肃的处理。

1.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引入绩效理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完善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对促进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加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政府预算管理只有充分注重绩效,预算支出只有产生实实在在的社会经济效果,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对政府行为实施绩效问责,促进政府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从而推进政府科学化管理。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高效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首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率。预算绩效管理强调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成本,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最终成效,其内容实际上已经超出公共支出管理本身。其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中,贯彻“谁支出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使预算部门申请财政资金时变得更加谨慎,从而增强了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可以强化政府为公众服务的观念,强化政府对公共资金使用结果的关注,使政府行政变得更加务实、高效。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首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有利于更科学更精细地分配公共资源。其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构建较为规范的公共支出管理体系。只有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建立指标体系,设立绩效目标,客观评估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反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5.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需要。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各界对预算信息公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要求了解财政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的同时,也期望能够知晓财政资金的实际产出和使用效益情况。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用科学方法合理评价和度量资金使用绩效,并逐步实现绩效公开。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xx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xx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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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20xx年是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虹委〔20xx〕172号)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绩〔20xx〕4号)明确的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关键一年,对照目标要求,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将重点推进四个方面工作:

加快完善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适应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各预算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推动主要领域和行业年内基本建成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二是强化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协同机制,推动实现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提升管理合力。三是进一步推进各预算部门(单位)建立完善财务和业务协同机制,推进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延伸到业务和资金使用终端的范围、促进绩效责任的细分和落实。

以重点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

(一)积极推进事前绩效评估。

预算部门(单位)、投资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立项、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工作,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基建投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管理要求。

一是推进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所有项目预算(含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应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未编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二是加强绩效目标质量审核,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及与预算资金的匹配性。三是推进绩效目标批复范围从项目预算逐步拓展到财政政策。

(三)做实预算绩效“双监控”

预算部门(单位)应在项目、财政政策的年度实施期内,依据相应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双监控”),切实加强绩效动态管理,做到绩效跟踪全覆盖。要根据项目和政策特点,确定绩效跟踪时间和次数,对已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和财政政策,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完成绩效跟踪。绩效跟踪的结果要与加强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安排下年度预算、优化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绩效跟踪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方式。

1.推进项目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一是推进各预算部门(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20xx年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并推进自评中发现绩效问题的整改。二是区财政根据需要选择一个项目自评结果实施再评价,促进绩效自评质量进一步提高。

2.拓展重点评价范围。一是区财政局优先选择社会受益面广、关注度高、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二是推进投资主管部门完善评价机制,并选择基本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三是推进财政部关于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要重视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科学测算资金,提高预算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合同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责任,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设计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

(五)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评价结果应用的落地落实,根据不同的`绩效问题分别与整改管理、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对于20xx年财政部门实施的重点评价中涉及的预算资金安排类问题,由各部门(单位)在规定之日前提出针对20xx年预算安排的整改意见,经与财政部门沟通一致后,按整改意见安排2021年预算;未按时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安排预算资金。二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原则上除涉密等有关项目外,预算部门(单位)均应按照本市绩效信息公开的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其中,在绩效目标公开方面,一级项目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要公开绩效目标,且公开项目的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的50%;在评价结果方面,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项目的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的50%。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主体责任,结合绩效评价工作,选择部分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围绕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开展、绩效信息公开等预算绩效管理核心环节,全面反映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现状。

(二)进一步监督评价整改落实情况。结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同步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关注预算部门对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引导预算部门不断增强绩效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中央、市、区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实现预算绩效闭环管理。

按照《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围绕20xx年财政管理改革的中心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考核,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以考核促管理提效果。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