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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传销村工作总结(精选12篇)

时间:2024-01-09 13:40:44 作者:琉璃

月工作总结是一种自我激励和自我管理的方式,帮助我们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动力。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份经典的月工作总结范文,看看别人是如何将自己的工作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的。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大局,充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教师和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净化育人环境,根据《宝鸡市x年“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渭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1、烽火中学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永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张永良。

成员:张强信张朝晖宋伟张晓斌各部室主任。

2、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

组长:各部室分管领导。

成员: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洽湾镇20xx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镇党委、政府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在20xx年5月30日,经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召开了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洽湾镇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文锋同志任组长、李进副镇长、派出所乐海华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及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镇政府分别与辖区xx个行政村及站(所)签订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镇建立起镇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镇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三是到学校进行宣传。学校师生涉及千家万户,加大对学生的宣传,可以让其回到家宣传给家人及亲戚朋友,做到家喻户晓。

今年我镇安排了一定的打击传销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我镇还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过努力,今年我镇未发现传销现象,但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的反弹势头,建立健全“打、防、管、控”长效机制,以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共建和谐社会。我镇按照上级的要求开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

(一)集中整治我镇范围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比较频繁区域,全面打击以“资本运作”、“自贸区零关税”、“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商会商务运作”、“行业加油站”、等为名“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一日游”传销以及涉台、涉藏、涉疆、涉外传销。依法惩戒传销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遣散深受蒙蔽参与人员,循线深挖传销组织上级网络,从源头将传销组织彻底捣毁。

(二)以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校园”为契机,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加大舆论宣传。利用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与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起到更好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一)突出重点,侦破大要案件。坚持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打大、打深、打精,严厉查处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要案。要强化线索摸排、深度经营,准确锁定窝点和网络,准确锁定首要分子、骨干人员和涉案资金账户,重点侦破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危害面广的案件。

(二)打防结合,强化整治。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切实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以出租房屋等传销人员聚集区域、“一日游”和茶馆、体验馆、产品推介会等传销场所为重点开展清查整治。加大对外来人口聚集区、城乡结合部的清查力度,及时发现聚集型传销活动,认真梳理查处的传销人员,协同行动,一举捣毁违法传销组织。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宣传与打击整治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资源,以案释法,提醒警示,让群众认清传销本质,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整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做好刑事打击,组织力量查处传销犯罪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工商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社会面清理、行政执法、教育遣散等工作;综治办要强化综合考核评价,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督查。在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对构成犯罪的传销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传销人员,工商部门要用足行政处罚手段。

(三)加大力度,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在整治传销行动中要克服厌倦情绪,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要把打击传销和社会综合治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联防联打的工作态势。

在这半年打击传销工作中,在辖区内的圩镇和7个行政村张贴了22张宣传标语,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排查摸底中工作,密切做好辖区内处来人员和市场经营信息动态监测。在排查监测工作中,共出动了30人次,通过对辖区出租屋等商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组织、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了48户(家)单位、经营户等,没有发现传销人员和从事传销、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

通过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的宣传了传销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有力的杜绝了传销现象的蔓延,进一步树立了政府共信力,为有效地建设和谐社会打下浓浓的一笔。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x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xx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xx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成立景谷工商局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部署和落实工作。明确职责,认真抓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避免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意识不强,造成大量人员上当受骗或流至外地从事传销活动。

2.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要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并对出租房屋严格管理,防止传销人员聚集或储存、销售传销物品等活动。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检查监督。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单位、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家喻户晓。

(三)发挥专业部门作用,有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配合派出所等部门,形成合力,对境内传销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传销活动。

(一)提高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情况,把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周密部署,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避免出现群众上当受骗和因预防工作不力而导致传销活动发展蔓延。

(三)加强沟通联络,畅通社会面控制工作信息渠道。

建立和完善信息情报制度,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和反馈各种有关传销人员活动的信息,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为有效落实打击传销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传销行为的反弹势头,根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天府打传办〔20xx〕3号)文件要求,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现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新区工作要求,建立“管、控、防、打”传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街道经济秩序,促进街道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成都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以“抓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坚持“打深、打精”原则。重点打击整治近年来街道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频发、传销窝点集中、传销人员聚集、群众投诉量较大的地段以及居民院落、小区为重点点位,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国家项目”、“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犯罪;以“电子商务”、“微商”、“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及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重点打击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和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我街办通过组织排查,网上监控,未发现传销活动。

我街办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尤其要突出抓好出租屋主、农民工、大中专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和校园、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张贴打击传销宣传海报50余张,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0余份。

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使街道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弹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区域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日趋完善。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为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趋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六部联发工商直字[20xx]138号文件和省局发赣工商公字[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自20xx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以“净化网络、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为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到了网络传销发展态势和危害性。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现象日益突出,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快速扩张性,其危害性比传统传销更大。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幌子,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作为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和网络、计提报酬的平台,从事传销活动。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利用网络,跨区域发展会员,传销成员分散在各地,且通过电子银行等方式进行资金结算,难于监管。有的传销组织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对各级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网络远程管理,逃避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我局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由于网络传销案件本身的特点,工商机关缺乏必要手段,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中一定要紧紧依靠公安、通信等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文件中规定的各部门打击网络传销职责分工,就是工商机关寻求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依据。我局与县政府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xx县政府在20xx年9月5日召开了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xx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副局长付水珍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局长胡华德任办公室主任,与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为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我局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进一步揭露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群防群治,共同做好打击网络传销宣传与防范工作。我局在辖区内悬挂了五幅大型打击传销宣标语,印发了300份有关网络传销危害性材料,出动执法宣传车一台,宣传人员百人次,走乡串村进社区散发宣传材料,并于10月10日在民和镇大街设立打击传销大型咨询活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详细介绍了通过网络这一新兴媒介进行传销活动的发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网络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送进社区、送进乡村、送进企业、送进学校、送进市场、送进车站。

通过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在国家部委,省局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局打击网络传销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经过严密布控巡查,我局辖区内做到无网络传销信号传输终端,无网络传销团伙出现,无网络传销案件产生。在今后的打击网络传销行动中,我局仍会在省市工商部门的领导下,xx县政府及各单位的协助下严密监控、依法查处,杜绝网络传销案件在xx发生。

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传销活动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先后就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根据《大武口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分局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现将具体的工作做法汇报如下: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注意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结合,强化动态监管,有效压缩传销活动空间;二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五五普法”相结合,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减少传销参与人员;三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强化社会监督力量相结合,从居委会、村委会等社区和乡村基层单位聘请一些具备高素质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员作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义务监督员,使其成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参与者、发动者和监督者;四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一会两站”维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一会两站”的作用,不断延伸“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的触角,扩大“无传销社区(村)”的覆盖面。

分局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建宁任组长,副局长任国江、胡慧峰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检队,负责日常工作。

加强了与区综治委、区公安等部门联系,通过建立打击传销部门联席制度等措施,尽快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重点打击了下列传销行为:

对涉嫌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我局在“打传”方面移送公安机关的有4人,其中:1人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

依托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形成覆盖全区的快速反映网络。工商所所在属地发现传销行为在2小时内上报分局,分局在4小时内上报市局并及时组织查处。

分局局长与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区域监管人员分别签定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形成三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工商所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定期巡查,坚持不懈地把打击传销工作抓实抓好,把社区创建成安全放心的良好环境。

社区负责人是防控本社区传销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工商、公安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执法力量。在明确分工和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把防控传销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基本目标考核中,强化社区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根据大量外来人员流入大武口在各小区、街道租用场地,出租房进行居住和做传销培训活动现象愈来愈严重,为了使广大市民能够快速增强识别传销组织的形式、特点,在平时了解掌握的传销组织者、参与者聚集频繁的社区,先后利用节假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两个条例和《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共计2.5万份。提高了企业、公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保护自身正当的权益。利用社区宣传栏,通过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有声有色地搞好宣传活动。

在各社区内共聘请了60名有一定知识水平、敏感性较强的人员作为打击传销义务信息员,扩大传销案件的信息渠道。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改变以往打击传销工作中驱散传销人员的简单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处大案,维护社会稳定上来。二是加强直销企业管理。对已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要实行近距离监管,对其经营方式重点监管,防止经营中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近两年来,大武口地区的传销活动比较猖獗,全部都租用居民住宅房隐藏在各个社区内,大武口区共有办事处5个,下设社区居委会27个,其中:2007年元月份前,据执法人员摸底调查,传销人员居住的社区有8个,自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以来,我局在公安、街道社区的配合下,一年来,共开展打击传销活动28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捣毁取缔传销居住窝点和经营、培训场所26个,清理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300余人。目前,社区内无传销人员居住的有5个,同时并将大武口区朝阳办事处、人民路办事处所属的两个社区确定为“无传销社区”。一是依托消保维权进社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络站的作用,落实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的机构、人员、场所、设施。二是认真选聘创建了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站长、义务信息员,发给聘书,持证上岗,明确权利义务。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中,我局通过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完善机制和狠抓落实,逐步建立起四级监管网络,力争2008年无传销社区(村)达标率达到90%,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传销易发、重点区域有效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附城乡x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x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6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非法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11月底,我局共受理涉嫌传销举报8起,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执法人员195人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5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32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活动5次,向市民发放印有打击传销内容宣传资料350余份,张贴宣传画30份,录入涉嫌传销人员身份证123人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责任机制。20xx年,我市和我局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传销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措施,同时作为辖区“打传”联席会议办公室,我局主动加强与综治委、公安、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仅互通各打传人员联系方式,而且相互提供“传销人员信息库”和“传销黑名单数据库”等有关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了更快速、更透明打击传销工作的互通互联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部门联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深入推进打击传销活动,我局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长期抓的工作思路,划定责任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网络,一是打击传销内部信息网络。根据市局、分局二级执法信息网络和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内部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快速通道,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便于及时组织查处。二是全方位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发挥其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各分局和部分社区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点”,将市监部门打击传销的举报电话和联络方式,张贴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市监、社区、群众纵向联动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积极发挥工商所片区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有分局、派出所专管员、社区联络员联合巡查相结合,对各地段的宾馆、会议中心、出租房屋等传销易聚集的场所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巡查,使传销分子无处藏身。同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在各小区显要位置都张贴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发现问题,积极举报。

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现场设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今年分两次在华地百货、大润发等户外广场设立宣传点(台),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视校园无传销创建,年年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教育和引导在校学生及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今年寒暑假期间,利用学生返家之机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自20xx年开始,我市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溧城镇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知》,通过在城区社区(村)推行“五个一”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对“打传”工作起到了较好效果。真正形成一套“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人人参与”打传工作体制,切实把打传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发动基层社区村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已创建1个,有3个社区村正在创建中。

一年来,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我市传销活动体现出“三性”,一是流动性更大,住所、培训点经常转移,甚至由室内转移到室外,使其很难跟踪;二是隐蔽性更强,由原来上百人集中变为十人左右集中,使其更难发现;三是欺骗性更强,文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其在组织、培训中更具有煽动性、迷惑性,使其很难识破。因此,下一步打击传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我市及周边地区仍有传销活动存在,一些不法组织打着直销经营旗号,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现在还出现向青少年人群特别是在校学生蔓延,打击传销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我们要加倍提高警惕,克服厌战情绪、松懈情绪,严防死守,决不能让传销活动回流反弹。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在巩固和深化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2、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克服短期行为,切实建立完善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保证领导力量不减,专业队伍力量不减,整治力度不减,宣传声势不减,工作格局不变,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3、进一步完善长效联防机制。实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落实打传的责任制,实行辖区管理和业主管理相结合,实行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社区打击传销长期的宣传教育阵地,对传销活动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控。

4、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继续进行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和欺骗性,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稳妥的方法,有效的措施,把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

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民权县创建无传销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民权县程庄镇申集小学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

学校与每位教职员工要签订“拒绝传销,净化校园”承诺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不参加传销组织,不从事传销活动。

学校将反传销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对反传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有序开展。

学校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的资料登记,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和提出工作建议。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并召开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动员大会。

要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采取一些行之有效地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学校领导组将组织人员对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创建工作将列入学校教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决定成立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全校教职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

每位教职工要按照边开展、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切实把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落到实处。

建活动开展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长:马昊伟。

成员:张贵明。

江洪彤。

戴树立。

杨庆堂。

程庄镇中心校年11月20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