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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管理制度(汇总12篇)

时间:2024-05-17 10:03:02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同样重要,以便组织成员充分了解和遵守。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实用范例,希望能够对大家在规定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有所启示。

印刷车间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先请假,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自觉遵守厂纪、厂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业务除外)。

二、工作时间不准聊天,打笑,吃瓜子,在车间里严禁吸烟,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办事。

三、车间主任必须按生产部下达的《生产通知单》安排生产,填写《机台生产进度表》交与当班机长,交接清楚,并提前落实好印版、纸张等材料准备工作。

四、机长按生产单要求领料。

五、机台不得随意改变生产进度计划,生产进度计划由生产部进行调度,部分印件因特殊情况需加急印刷,必须由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调节单》经生产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调整方案,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严禁不按生产单要求施工、未签字投入批量生产行为。校对人员保证10分钟从送样到签样结束(如校对人员不在岗造成误工,责任由校对人员承担)。

七、因设备、工艺原因无法跟上打样,车间主任及时通知生产科,如果产品进度要求紧的,可视情况印200——500张,然后落版等候处理,印版和纸张要妥善保管好。

八、对大批量生产的印刷半成品,每一台板整理后应用塑料皮包扎好,以免受潮。

九、印件印至交接班时间,如落版数量少于1000张,上一班次应推迟交班,完成后才能下班,避免两班责任不清。

十、两班次间必须建立良好的`交接班制度,当班发生的问题,(如:印件质量问题、设备问题等应注意的问题,应仔细填写在“交接本”上〈另在“生产记录”〉),并与下一班次交接好。

十一、每个班次必须认真如实填报“生产记录”,由主任审核并归档,每班装版不计算(无任务,机械大修时除外,依据任务管理制度统计生产任务达标情况)。

十二、机台人员应坚守岗位,相互配合,争做优良产品,切实做到“在我手中不出错”。增强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意识。

公司印刷口管理制度

1、印刷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抓印刷质量必须是全体职工的共同的重要任务,所有人员都应参加印刷质量管理,加强对印刷质量的保证,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工作都必须围绕保证印刷质量和提高服务质量而运行,因此,为了确保发票印刷质量,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印刷质量管理制度。

2、生产部负责印刷质量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印刷质量工作方针和目标管理,对出现的印刷质量事故有权处罚有关责任人,生产部经理必须不定期检查、总结发票印刷质量管理工作,表彰印刷质量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个人。

3、质检员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要把质检工作落实到处。质检员的具体工作为:

(1)检查各联颜色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检查监制章和号码的颜色是否符合规定的颜色;

(3)检查印制位置是否准确;

(4)检查各联页数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

(5)检查号码是否按顺序号装订,有无多号、缺号、重号、错号情况;

(6)检查各栏线条、字体、版面印刷是否一致;

(7)检查整本装订是否合格;

(8)经质量检验,对合格产品由质量检验员在产品合格笺。

上盖章,以示负责。

4、车间主任应严格按印刷要求和印刷规范准确通知到生产者,同时对生产工序进行认真检查,杜绝工艺损失,并校对稿件,原稿保存齐全。

5、车间主任、质检员督促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和巡回抽检。

6、生产人员在工作前看清《生产指令》、样品及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7、上一工序移到本岗的产品应检查其质量,有问题及时反映,本工序完成后移交下工序前应详细检查,杜绝废品流到下一工序。

8、对质量事故建立原始记录,召开专题分析会,分析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总结教训,以防再次发生。

9、未经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印件不准出厂。

10、质量管理实行与经济挂钩的奖惩办法,对生产废品的人员进行赔偿和惩罚,情节严重的要解聘、下岗。对长期废次率低的人员予以奖励。

印刷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 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五、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六、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七、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八、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九、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印刷厂消防安全制度 

2、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器材和供电线路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严禁在仓库、车间吸烟、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热取暖装置,需在车间进行电焊、氧气切割作业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后进行。

4、加强电源管理,定期检修,发现电源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进行维修,下班时切断电源。

6、减少车间材料纸张的存放量,印刷成品及时送货,减少车间危险品存量。

7、车间清洁用汽油等易燃化学品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使用时打开窗户,保持通风,使用后及时封好盖,用胶带粘好出孔。

8、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放置地点醒目易取,使每位员工掌握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9、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如发生火警应保持镇静,积极设法扑救,并迅速报警。

10、如违反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者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后果从严处理。

印刷管理制度【】

1、凡因印刷质量问题造成补印或返工有直接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机台班组按纸价和ps版总额的70%赔偿,生产监管人有责任时则承但30%。

2、凡印刷机台在有样稿,工程单清楚等条件下,对本应检查出来的拼版错误而未发现,或发现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拼版员承担30%,机台承担70%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3、对菲林存在问题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待工艺部会同生产部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纸张+ps版)的70%。

4、对工程单不详,或打印内容含糊不清,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暂停印刷,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70%。

5、凡有客户看色的印件,须经客户签名确认后方可印刷,没有客户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做主印刷,造成损失的,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6、非客户现场看色签样的印件,机台机长应先在批量印刷前按客户签样稿及色样稿试产自检校样并签字确认,报质量监管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批量印刷。如机台机长未按该程序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50%。如机台机长在自检校样签字确认中失误,而质量监管人审核又未发现时,则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70%,负责审核的质量监管人承担30%。

7、当印刷品与样稿不符,有修改未加文字注明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同时报生产部会同工艺部、业务部或客户落实清楚后方可决定是否印刷,对未发现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8、凡工程单未注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印件,一定要求工艺部提供签字样,对只作口头说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一律要签名确认。否则,机台有权拒绝印刷。未经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100%。

9、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补印的,生产机台按实际退货数量或补印的成本的70%承担,生产监管人员承担30%。

10、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客户扣款,扣款额的70%由机台承担,生产监管人承担30%。

11、因机台原因而造成补纸(不含补纸不够增加补纸,二次上机增加补纸,纸张原因增加补纸),由机台承担纸价的70%。

12、当印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生,要立刻停机检查,将疑问或故障彻底排除,方可开机生产。机台停机30分钟内须向生产经理报告原因,30分钟以上须向公司领导报告。

13、因机台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造成后工序难以加工的,由机台负责筛选并对机台罚款人民币200元;如由其它部门人员进行筛选,机台承担人工费并对机台进行处罚(以实际损失情况定处罚金额)。

14、其它印刷环节及后工序各环节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将按以上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公司印刷口管理制度

件、证书、证券等行业。我国是发明印刷术的国家,自从汉朝的毕升发明活字排版后,印。

刷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印刷业中也得以广泛应用,如照像排版、激光照排等。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电脑技术的普及应用,具有高科技水平的现代化印刷系统将普及印刷行业,发挥出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专营或兼营排版、制版、装订、印刷、复印、影印、油印、打印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印刷业,列入特种行业纳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的范围。对于拥有印刷设备,且不对外从事商业性印刷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属于特种行业管理范围。

二、印刷企业治安管理的重要性表现在那些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印刷业的发展很快,印刷、复印涉及的范围和内容也日益广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印刷业印刷、复制淫秽、反动、迷信宣传品,甚至有价证券、机密文件等;还有的印刷业大量印制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以及非法印制优质、名牌产品的包装装潢印刷品,造成非法出版物泛滥,妨碍精神文明建设,混乱了音像市场的管理,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满天飞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强对印刷业的治安管理,打击处理非法出版印刷活动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一)严厉查处,打击重大非法出版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不住印刷行业,就管不住非法出版活动。”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印刷行业的管理,及时查处打击无证印刷和盗印活动,对制作、贩卖、传播反动、淫秽出版物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从根本上切断非法出版活动的源头。

(二)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保障印刷业的健康发展。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重大非法出版活动,对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印刷企业予以取缔,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使印刷企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确保生产安全。通过印刷业的治安管理,指导督促印刷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保证生产的安全,避免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

三、经营印刷业必须遵守哪些事项?

(一)经营印刷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法经营,严禁非法经营,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

(二)严格按照核发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准超范围经营。

(三)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

四、《印刷业管理条例》适用哪些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

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令颁布并于2001年8月2日起施行的《印刷业管理条例》,适用于以下印刷经营活动:

(一)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二)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三)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本《条例》所称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五、公安机关对印刷业实施治安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保护合法的印刷经营活动,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加强印刷业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对印刷行业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安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印刷业职工学习有关印刷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教育和保守国家秘密教育,使得广大职工能自觉遵纪守法,抵制不法经营活动,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守国家秘密。

(二)指导和督促印刷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建立重要设备保管制度,有关印件的保管、交货制度等,并加大建设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

(三)加强对印刷企业经营业务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管理特种行业的民警要经常深入印刷行业、了解治安管理的现状,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印刷企业合法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工作秩序。

(四)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印刷企业的正当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

六、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能否在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上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模仿人民币式样印制内部票券,禁止采用同完整的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不论是原大或缩印样)印刷广告宣传品、出版物及其他商品。各地的印刷、出版、影视、广告制作及其他商品制作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广告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的制作审批管理。对市场上出售的印有完整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的广告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工商行政管理及新闻出版部门应坚决、及时予以查封,就地销毁。

七、承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一)不得印制假冒或者伪造他人的商标标识和商品包装装潢印刷品;

(二)不得印制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虚假广告、说明等宣传品;

(四)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的,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部门审核,对印制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八、印刷企业凭什么证件承接广告宣传品的印制?

承接以介绍产品为内容的广告宣传品印制的,印刷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证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九、对要求印制特种印刷品、专用印刷品、宗教用品的印刷企业应凭什么证件承印?

(一)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委托印刷单位必须出具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印刷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准印手续,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必须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并保存主管部门的证明副本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副本2年,以备查验;并且不得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二)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或者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委托印刷单位必须出具委托印刷证明。印刷企业必须验证委托印刷证明。

印刷企业对前两款印件不得保留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三)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用品的,必须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向公安机关备案,并由指定的印刷厂印刷。

品。

十、经营彩色复印业务的企业应具备哪些安全条件?

经营彩色复印业务的单位应具备单独的房间,由专人负责管理,要规定明细的承接复印业务范围,建立登记、废品销毁等规章制度,严禁违章经营。

印刷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教育、厂区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奖励与惩罚、工伤工资等。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厂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人。

2.1安全生产总则。

2.1.1安全工作实行厂长总负责制、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责任制相结合。

2.1.2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对主管厂长负责。

2.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2厂长职责。

2.2.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必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2.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2.2.3批准、发布工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2.2.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2.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2.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2.2.7组织全厂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2.2.8坚持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2.3厂长办公室职责。

2.3.1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

2.3.2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

2.3.3组织调入职工和新职工上岗前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2.3.4定期组织有害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保和保健品的发放工作。

2.3.5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2.3.6定期对职工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2.3.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2.3.8管理好厂区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2.4财务室职责。

2.4.1对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及时支付费用。

2.4.2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的合理采购及发放。

2.4.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项目不得支付费用。

2.4.4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2.5经营供应科职责。

2.5.1做好经营人员外出安全教育,提高业务人员安全意识。

2.5.2对采购的器材、防护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要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对产品质量负责。

2.5.3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的管理。

2.5.4对送货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送货途中的安全工作。

2.5.5对运输工具、卸纸人员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6生产技术科职责。

2.6.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2.6.2制订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督促车间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2.6.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改革和挖潜改造时,做好周密的论证及实施计划,要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6.4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6.5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组织安全考核。

2.6.6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事故隐患,落实好整改工作。

2.6.7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违章生产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2.6.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6.9负责对设备、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7车间主任职责。

2.7.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7.2严格执行车间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措施。

2.7.3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7.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5组织车间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厂长报告。

2.7.6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7.7建立、健全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台帐。

2.8机(组)长职责。

2.8.1组织机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工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8.2认真交接班,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8.3检查本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并做好记录。

2.8.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检查本机台职工的安全作业。

2.8.5负责机台、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2.8.6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本岗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车间,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9职工职责。

2.9.1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常识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9.2认真交接班,生产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9.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记录要真实、整洁。

2.9.4定期检查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9.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保持现场清洁。

2.9.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2.9.7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能操作其他工种的生产设备,同时也拒绝其他工种的人员操作自己的设备,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安排。

2.10卫门值班室职责。

2.10.1来厂参观人员,须经厂长办公室同意后,由专人带领方可参观。

2.10.2职工家属、亲友及小孩,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车间。

2.10.3出厂物品,一律凭出门证或送书单,值班人员有权检查和询问,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2.10.4值班员严守工作岗位,负责厂内安全,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远离岗位时,不能自找人顶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并负责收发书信、报纸、刊物、电话、电报、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人员。

2.10.5各车间的钥匙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后将钥匙交给门卫值班人员,非因公不能随意领取钥匙擅自开门,特殊情况经厂办公室批准,方可开门,并办理登记手续。

2.10.6值班人员负责全厂考勤工作,对于迟到、早退、带刷卡者,中间擅自离厂人员进行登记,当天报厂长办公室。

2.10.7班值班人员,要经常对厂区周围及车间进行巡逻,检查工厂防火重点部位的情况;发现一切可疑情况,及时报学校7971110和主管厂长。

2.10.8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厂区存放各类物资的防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厂长。

1.10.9下班后遇到工厂停电,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各车间断电情况,凡未断电的设备要即时断电。

2.10.10由于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按9.2条中(4、5、6、7)款,要追究其责任。

2.10.11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袁治彪。

副组长:王建人柳祥。

成员:龙琳侯强朱爱莲连继民樊亚斌王延军。

3安全教育。

3.1新职工进厂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3.1.1厂级教育,由厂办公室和生产设备科负责。教育内容:印刷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并进行考试。

3.1.2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本车间生产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1.3机台(组)教育,由机(组)长负责。教育内容:根据岗位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教训,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2安全教育时间。

3.2.1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天,机(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2.2工厂内部调动及脱产半年的职工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进行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2.3进入工厂参观、实习、学习的人员,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对参观者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到生产现场讲解。

4厂区消防。

4.1消防总则。

4.1.1消防工作是由厂长总负责,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车间组织实施,职工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工作,全体职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隐患。

4.1.2消防工作是工厂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公共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全厂每一个职工的责任。

4.2防火规定。

4.2.1严禁厂区吸烟。

4.2.2车间、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对纸花、废页随时清理,车间废油布、棉丝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4.2.3车间易燃品随用随领,不准储存过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4.2.4车间照明灯应做到人走灯灭,马达停转,电源拉闸。

4.2.5库房对各类油料、纸张、化工原料,分类存储,对易燃品严格管理,定量发放。

4.2.6非电工人员不准私自安装电源,乱拉线路,严禁电闸悬吊和接触易燃物品,严禁在配电室乱堆放杂物。

4.2.7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剂、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证消防道畅通。

4.2.8严禁小孩在厂区玩火,由此引起的火灾,追究当事者及家长的责任。

4.2.9严格禁止办公室使用电炉,生产需用电炉时需主管厂长批准,因生产使用电炉、电烘箱、电焊、电加热等设备,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各负其责。

4.2.10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间,严禁职工及其他外来人员带小孩进入厂区。

4.3消防职责。

4.3.1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厂长全面负责,有权处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4.3.2办公室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向全厂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拟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

4.3.3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器设备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教育电工,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全厂的电器设备线路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处理电器线路消防和生产中发生的火警事故。

4.3.4各车间、职能部门对管理范围的防火工作全权负责,其职责是:经常向职工进行火灾教育,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并提出部门具体管理措施。发现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一但发生火灾,组织职工扑灭,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并查清原因和肇事者并及时上报厂部进行处理。

4.3.5义务消防队职责是:模范执行防火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熟悉单位的防火措施,牢记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消防技术培训和消防技术演练。

4.4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队长:柳祥。

副队长:樊亚斌。

队员:侯强王延军刘伟蔡秉欣岳志明。

徐世红陈海善任天阳郗晓东刘祥。

5交通管理。

5.1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全面负责。

5.2严禁在消防通道停车,禁止在生产道路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

5.3汽车运输装卸物资工作完成后,随时清理现场。

5.4严禁在厂区内快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5.5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审验。

5.6严禁无证驾车,非驾驶员驾驶车辆,严禁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车辆。

5.7严禁货运机动车辆人货混装,超吨位装载或驾驶室超员乘座。

5.8严禁库房、车间、设备旁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必须存放自行车棚。

5.9机动车、违规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合同赔偿外,自理部分由当事人按9.2款中相应条款对应执行,违规行驶造成交通罚款由个人自理。

6安全管理。

6.1计划依据。

6.1.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印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1.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6.1.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6.1.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6.2计划编制。

6.2.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6.2.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6.2.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6.2.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6.3资金来源。

6.3.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6.3.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6.3.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6.4物资供应。

6.4.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6.4.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6.5检查和报告。

6.5.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6.5.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6设备安装验收。

6.6.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7.1任务与要求。

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

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

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生产科负责人;

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检查的内容。

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类。

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8.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8.1.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的经济损失。

8.1.4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救费用。

8.1.5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8.1.6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8.1.7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8.1.8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管理部门。

8.2.1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事故处理。

8.3.1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3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8.4事故抢救。

8.4.1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8.4.4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责任划分。

8.5.1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9奖励与惩罚。

9.1奖励。

9.1.1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各1000元,主管厂长奖励1500元。

9.1.2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200~500元。

9.2惩罚。

9.2.1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00元。

9.2.2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总额20%;。

9.2.4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因事故造成损失20xx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1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工伤工资。

10.1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10.2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临时工每月100元生活费。

11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西北师大印刷厂厂长办公会议提出。

本标准由袁治彪负责起草。

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本标准修改和解释权属厂长办公室。

本标准自20xx年3月修订,20xx年3月起执行。

印刷厂管理制度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印刷管理制度

1、凡因印刷质量问题造成补印或返工有直接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机台班组按纸价和ps版总额的70%赔偿,生产监管人有责任时则承但30%。

2、凡印刷机台在有样稿,工程单清楚等条件下,对本应检查出来的拼版错误而未发现,或发现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拼版员承担30%,机台承担70%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3、对菲林存在问题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待工艺部会同生产部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纸张+ps版)的70%。

4、对工程单不详,或打印内容含糊不清,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暂停印刷,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70%。

5、凡有客户看色的印件,须经客户签名确认后方可印刷,没有客户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做主印刷,造成损失的,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6、非客户现场看色签样的印件,机台机长应先在批量印刷前按客户签样稿及色样稿试产自检校样并签字确认,报质量监管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批量印刷。如机台机长未按该程序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50%。如机台机长在自检校样签字确认中失误,而质量监管人审核又未发现时,则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70%,负责审核的质量监管人承担30%。

7、当印刷品与样稿不符,有修改未加文字注明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同时报生产部会同工艺部、业务部或客户落实清楚后方可决定是否印刷,对未发现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8、凡工程单未注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印件,一定要求工艺部提供签字样,对只作口头说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一律要签名确认。否则,机台有权拒绝印刷。未经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100%。

9、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补印的,生产机台按实际退货数量或补印的成本的70%承担,生产监管人员承担30%。

10、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客户扣款,扣款额的70%由机台承担,生产监管人承担30%。

11、因机台原因而造成补纸(不含补纸不够增加补纸,二次上机增加补纸,纸张原因增加补纸),由机台承担纸价的70%。

12、当印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生,要立刻停机检查,将疑问或故障彻底排除,方可开机生产。机台停机30分钟内须向生产经理报告原因,30分钟以上须向公司领导报告。

13、因机台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造成后工序难以加工的,由机台负责筛选并对机台罚款人民币200元;如由其它部门人员进行筛选,机台承担人工费并对机台进行处罚(以实际损失情况定处罚金额)。

14、其它印刷环节及后工序各环节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将按以上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印刷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里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团结奋斗,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本着“积极肯干,团结奋进”的精神,做到“以厂为家,以家为荣,荣辱与共”要时刻谨记“质量是企业生命的脉搏”发挥“厂衰我耻,厂兴我荣”的崇高品质为安好的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态度制度:端正思想,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作风正派,积极上进(如一项不合格,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坚决辞退)。

二、严格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遵守纪律,不徇私舞弊,服从厂里领导指挥,不得耽误拖延厂长交办的一切任务和工作指标。保质、保量按时交货。(如有一项不合格扣罚100元至500元)。

三、印刷员制度:必须做的室内清洁;机器每天擦干净,无污迹、无空白、无缺页现象。使用工具要保管好。节约油墨。(如一项不合格扣50元-100元)。

四、装订员制度:必须做到折页前先检查页子,保证没有白页、污迹、破损、漏码现象。上皮刷胶前一定过好数量,不得多页,少页现象。工作时要细心、准确,杜决边干边闲谈、吃零食、工作马马虎虎麻痹大意。工具保护好,打捆机、绳子、胶盒、刷子,及时整理好,该刷的刷好,以备再用。如一项不合格扣(50元-200元)。

五、设计人员制度:设计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服务,耐心周到,对设计的版面要符合题材、具有创造力、想象力要超前,准确无误,及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六、学员制度:掌握必须做到服从厂长师傅的派遣,掌握技术,学好手艺钻研业务,勤奋上进,吃苦耐劳,具备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敬业品质。

七、管理小组成员:

领导首先先要做到以身作则、积极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待同志一视同仁,不徇私舞弊。要时刻不忘抓技术、抓质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用。促进生产、抓效益,带好头,干好活爱好家,当好企业的带头人。

爱岗就不下岗、敬业就不失业!

文档为doc格式。

印刷厂管理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思考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

1.上班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

2.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努力完成/超额完成上层下达的任务。

3.工作时间内不得办私事,不做私活。不能吃零食,不能饮酒,工作岗位禁止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区,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职工必须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分配,如果本人认为调动分配不当,可以向上层反映,但在未改变前,仍须执行原决定。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为2:00—6:00。

2.职工不得无故缺席和旷工。(旷工半日,不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日,不计当日工资,并罚款100元,以上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职工不得迟到、早退,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位做好班前的工作准备。

1)上下班时间均有5分钟弹性时间。超过5分钟罚款20元/次(在日工资扣除);迟到30分钟以上视作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一律作旷工半日处理;1小时以上一律作旷工一日处理。

2)早退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早退1小时内一律作旷工半日处理;早退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日处理。

4.禁止委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考勤,代他人刷卡罚款50元/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请假必须先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申请表格应提前2日递交。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在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视为有效假期)。

6.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7.病假:必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无效证明一律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一个工作日内不扣工资。

8.事假: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全年事假不得超过30天,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

9.婚嫁:个人婚假为3天带薪假期,如到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核给路程假,超出规定的假期按事假处理。

10.产假:女职工产假为45日带薪假期,男职工产假为3天带薪假期。员工到外地(户口所在地)休产假的,根据在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超出规定日期的假期按事假处理。

1.各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印刷操作机器维修等相关知识。

2.按要求出成品。成品、损耗数量、领料数量相符并登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发生。3.严守印刷机密,对保密性印刷品,印后立即入库并将有关物品销毁。

4.勤检查电源线路,发现问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公司经理。禁止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动用机器。助手和学徒必须在领机的指导下进行。

5.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及其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配件要放到规定的位置。生产前后的所有设备要放回原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6.机上所有安全防护设施,需要定期检查,未经许可不准为了操作方便,擅自拆除。如有发现机器设备有损害事故,立即汇报,经分清事故性质后,方可拆卸修理。

7.每天工作结束后,对使用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并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以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生产结束后必须关闭设备电源。

8.下班后要切断所有设备的电源和关好门窗。

9.注意易燃物品和防火器材的放置、禁止烟火。

四、安排生产管理。

1.晒版房、印刷、啤机、后加工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每个工艺的制作过程,各道工序要严格把关,保证成品的质量(一般情况按样品要求制作),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须向业务员或设计师问清楚才进行印刷,以防出错。

2.晒版前务必要检查晒版机上有无灰尘、花点,确保质量。也要检查菲林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如有套位不正,页码不对,含糊不清晰等情况,应向制作人提出。

3.印刷前要做好加油、上墨、上纸和机台清洁卫生等各项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4.晒完版后,菲林必须分类放好;晒版房必须每天打扫,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印刷好的印件要整齐放好;印完之后的版材(校版纸、废品)必须封好、整齐分类放好,方便日后使用。

6.不得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交人情。不得印刷生产之外的印刷品,不得翻印非法制品。

7.所有制作人员必须以人身安全、机械安全为第一。不得擅自操作机械,如有意外,后果自负。

印刷厂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教育、厂区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奖励与惩罚、工伤工资等。

本标准适用于xx印刷厂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人。

2.1安全生产总则。

2.1.1安全工作实行厂长总负责制、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责任制相结合。

2.1.2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对主管厂长负责。

2.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2厂长职责。

2.2.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必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2.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2.2.3批准、发布工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2.2.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2.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2.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2.2.7组织全厂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2.2.8坚持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2.3厂长办公室职责。

2.3.1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

2.3.2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

2.3.3组织调入职工和新职工上岗前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2.3.4定期组织有害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保和保健品的发放工作。

2.3.5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2.3.6定期对职工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2.3.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2.3.8管理好厂区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2.4财务室职责。

2.4.1对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及时支付费用。

2.4.2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的合理采购及发放。

2.4.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项目不得支付费用。

2.4.4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2.5经营供应科职责。

2.5.1做好经营人员外出安全教育,提高业务人员安全意识。

2.5.2对采购的器材、防护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要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对产品质量负责。

2.5.3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的管理。

2.5.4对送货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送货途中的安全工作。

2.5.5对运输工具、卸纸人员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6生产技术科职责。

2.6.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2.6.2制订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督促车间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2.6.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改革和挖潜改造时,做好周密的论证及实施计划,要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6.4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6.5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组织安全考核。

2.6.6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事故隐患,落实好整改工作。

2.6.7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违章生产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2.6.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6.9负责对设备、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7车间主任职责。

2.7.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7.2严格执行车间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措施。

2.7.3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7.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5组织车间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厂长报告。

2.7.6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7.7建立、健全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台帐。

2.8机(组)长职责。

2.8.1组织机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工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8.2认真交接班,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8.3检查本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并做好记录。

2.8.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检查本机台职工的安全作业。

2.8.5负责机台、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2.8.6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本岗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车间,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9职工职责。

2.9.1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常识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9.2认真交接班,生产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9.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记录要真实、整洁。

2.9.4定期检查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9.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保持现场清洁。

2.9.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2.9.7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能操作其他工种的生产设备,同时也拒绝其他工种的人员操作自己的设备,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安排。

2.10卫门值班室职责。

2.10.1来厂参观人员,须经厂长办公室同意后,由专人带领方可参观。

2.10.2职工家属、亲友及小孩,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车间。

2.10.3出厂物品,一律凭出门证或送书单,值班人员有权检查和询问,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2.10.4值班员严守工作岗位,负责厂内安全,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远离岗位时,不能自找人顶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并负责收发书信、报纸、刊物、电话、电报、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人员。

2.10.5各车间的钥匙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后将钥匙交给门卫值班人员,非因公不能随意领取钥匙擅自开门,特殊情况经厂办公室批准,方可开门,并办理登记手续。

2.10.6值班人员负责全厂考勤工作,对于迟到、早退、带刷卡者,中间擅自离厂人员进行登记,当天报厂长办公室。

2.10.7班值班人员,要经常对厂区周围及车间进行巡逻,检查工厂防火重点部位的情况;发现一切可疑情况,及时报学校7971110和主管厂长。

2.10.8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厂区存放各类物资的防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厂长。

1.10.9下班后遇到工厂停电,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各车间断电情况,凡未断电的设备要即时断电。

2.10.10由于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按9.2条中(4、5、6、7)款,要追究其责任。

2.10.11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袁治彪。

副组长:王建人柳祥。

成员:龙琳侯强朱爱莲连继民樊亚斌王延军。

3安全教育。

3.1新职工进厂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3.1.1厂级教育,由厂办公室和生产设备科负责。教育内容:印刷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并进行考试。

3.1.2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本车间生产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1.3机台(组)教育,由机(组)长负责。教育内容:根据岗位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教训,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2安全教育时间。

3.2.1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天,机(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2.2工厂内部调动及脱产半年的职工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进行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2.3进入工厂参观、实习、学习的人员,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对参观者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到生产现场讲解。

4厂区消防。

4.1消防总则。

4.1.1消防工作是由厂长总负责,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车间组织实施,职工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工作,全体职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隐患。

4.1.2消防工作是工厂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公共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全厂每一个职工的责任。

4.2防火规定。

4.2.1严禁厂区吸烟。

4.2.2车间、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对纸花、废页随时清理,车间废油布、棉丝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4.2.3车间易燃品随用随领,不准储存过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4.2.4车间照明灯应做到人走灯灭,马达停转,电源拉闸。

4.2.5库房对各类油料、纸张、化工原料,分类存储,对易燃品严格管理,定量发放。

4.2.6非电工人员不准私自安装电源,乱拉线路,严禁电闸悬吊和接触易燃物品,严禁在配电室乱堆放杂物。

4.2.7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剂、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证消防道畅通。

4.2.8严禁小孩在厂区玩火,由此引起的火灾,追究当事者及家长的责任。

4.2.9严格禁止办公室使用电炉,生产需用电炉时需主管厂长批准,因生产使用电炉、电烘箱、电焊、电加热等设备,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各负其责。

4.2.10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间,严禁职工及其他外来人员带小孩进入厂区。

4.3消防职责。

4.3.1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厂长全面负责,有权处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4.3.2办公室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向全厂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拟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

4.3.3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器设备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教育电工,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全厂的'电器设备线路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处理电器线路消防和生产中发生的火警事故。

4.3.4各车间、职能部门对管理范围的防火工作全权负责,其职责是:经常向职工进行火灾教育,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并提出部门具体管理措施。发现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一但发生火灾,组织职工扑灭,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并查清原因和肇事者并及时上报厂部进行处理。

4.3.5义务消防队职责是:模范执行防火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熟悉单位的防火措施,牢记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消防技术培训和消防技术演练。

4.4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队长:柳祥。

副队长:樊亚斌。

队员:侯强王延军刘伟蔡秉欣岳志明。

徐世红陈海善任天阳郗晓东刘祥。

5交通管理。

5.1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全面负责。

5.2严禁在消防通道停车,禁止在生产道路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

5.3汽车运输装卸物资工作完成后,随时清理现场。

5.4严禁在厂区内快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5.5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审验。

5.6严禁无证驾车,非驾驶员驾驶车辆,严禁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车辆。

5.7严禁货运机动车辆人货混装,超吨位装载或驾驶室超员乘座。

5.8严禁库房、车间、设备旁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必须存放自行车棚。

5.9机动车、违规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合同赔偿外,自理部分由当事人按9.2款中相应条款对应执行,违规行驶造成交通罚款由个人自理。

6.1计划依据。

6.1.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印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1.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6.1.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6.1.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6.2计划编制。

6.2.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6.2.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6.2.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6.2.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6.3资金来源。

6.3.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6.3.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6.3.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6.4物资供应。

6.4.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6.4.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6.5检查和报告。

6.5.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6.5.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6设备安装验收。

6.6.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7.1任务与要求。

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

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

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生产科负责人;。

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检查的内容。

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类。

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8.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8.1.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的经济损失。

8.1.4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救费用。

8.1.5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8.1.6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8.1.7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8.1.8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管理部门。

8.2.1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事故处理。

8.3.1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3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8.4事故抢救。

8.4.1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8.4.4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责任划分。

8.5.1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9奖励与惩罚。

9.1奖励。

9.1.1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各1000元,主管厂长奖励1500元。

9.1.2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200~500元。

9.2惩罚。

9.2.1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00元。

9.2.2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总额20%;。

9.2.4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因事故造成损失20xx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1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工伤工资。

10.1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10.2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临时工每月100元生活费。

11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西北师大印刷厂厂长办公会议提出。

本标准由袁治彪负责起草。

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本标准修改和解释权属厂长办公室。

本标准自20xx年3月修订,20xx年3月起执行。

印刷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全厂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的贯彻、执行,搞好企业管理,教育全体工员遵纪守法、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怠工,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干好干满八小时,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

二、在工作和生产时间内不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私拿和自留产品。严禁酒后上班,上班时间不吵闹不喧哗,不串留以免妨碍他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分配,如果本人认为调动分配不当,可以有组织的逐级反映,但在未改变前,仍需执行原决定。

四、每个职工必须根据本岗位职责范围和规定,认真负责地守时、按质、按量完成,任何人不准弄作假,多报产量,隐瞒缺勤。

五、严守厂内必要的'机密,不该说的话不乱说,不传播是非和谣言,不诬陷和中伤他人。

六、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盗,保证安全生产。

七、全厂员工应诺守职业道德,必须对厂产品负责,严格按照工艺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共同维护我厂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