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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政教处管理制度大全(16篇)

时间:2024-01-14 20:46:40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保证正常运行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学校园管理制度

一、不准在校园内骑车或乱停放车辆,各年级的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区域,违反者车辆扣留。

二、不准到学校门口流动摊点上购买食品,违反者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不准爬门窗、围墙、护栏或在非活动区、非活动时间打球,任何学生不得将篮球带入校园。

四、不准在公物上乱涂、乱刻、乱画。

五、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凶器入校,或未经允许约校外学生或社会闲散人员入校。

六、不准在课间及晚上寝室熄灯后私自进出校门。

七、不准在校园内边走边吃食品,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塑料纸等杂物。

八、课间不准追逐打闹或走路时勾肩搭背。

九、校园内不准高声喊叫、起哄、吹哨。

十、不准穿奇装异服、戴首饰或染发、留怪发型、吸烟等。

中学管理制度

一、明确体育课主要是为了学习体育技能和锻炼方法。增强体质。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

二、对教师要有礼貌。上课铃响后。体育委员迅速整队静候上课。上课时。成四列横队看齐、报数。向教师报告出勤情况。待教师走在队前站好。喊立正口令。向教师行注目视礼。相互问好。迟到学生喊报告口令。待教师允许。方可入列。下课时。按上课队形整队。听到教师口令后下课。

三、不迟到、不早退。伤病学生或例假女生。须有班主任或医生证明。提前向体育老师请假。并按要求参加适当活动。见习或全休。

四、身着便于上体育的`服装和鞋子。有条件的可穿运动服。不准穿大衣、裙子、皮鞋、凉鞋或高跟鞋。不准戴帽子、围巾、头巾、口罩和棉手套。不准携带防碍练习的硬制实物。

五、爱护体育器械。协助教师于课前、课后安置和收拣器械。

六、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课堂上要注意力集中、认真学习、刻苦锻炼。不说笑打闹;不经教师批准不得离开练习场地。要听从体育委员和小组长的指挥。

七、体育委员和小组长。充分发挥骨干和组织作用。帮助教师组织好课堂教学。

八、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教师规定的保护和帮助方法进行练习锻炼。上投掷课和体操课时。不经教师同意。不准动用器材。不得随意移动和升降器械的位置和高度。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中学卫生管理制度

全面打扫清洁区与教室的卫生。

(一)清洁区:

1.地面用大扫子全面扫。

2.有花坛的班级要把瓷砖擦干净,花坛里的冬青上蜘蛛网用扫子清理干净。

(二)教室:

1.窗台、门窗、墙壁用抹布擦。

2.清理走廊、楼梯的、转台顶部的`蜘蛛网。

3.地面无口香糖残渣、谈痰迹等污渍。

4.垃圾桶、扒土机等清洗干净,工具箱内无杂物。

(三)厕所:

1.上星期打扫厕所的班级继续打扫厕所:

2.要求地面无杂物,特别是小便池与蹲台上要清洗干净。

3.厕所公共区域要清理干净。

4.打扫完毕后拖把要摆放整齐。

1.一天早、中、晚三遍打扫。

2.早上6:00――6:30之间教室、清洁区有选择有重点的打扫:地面无纸、塑料瓶等杂物,尽量不用大扫子大面积的扫,时间不够。

3.打扫厕所的班级:早上不用拖把拖地,但要求厕所地面无杂物,特别是小便池与蹲台上要清洗干净。垃圾池周围和厕所公共区域要清理干净。

4.早自习结束(7:05)后或第1节下课(8:35)后,各班卫生监督员到责任区检查,特别是打扫厕所的班级。

5.中午、晚上可以用大扫子扫,各班只允许使用自己班级的打扫子,不得使用其它班级的大扫子,用完后自行摆放好,摆放杂乱的班级通报给班主任,扣除班级2―5分。厕所打扫:

(1)要求用拖把拖,特别是要把蹲台上拖干净。

(2)要求地面无杂物,特别是小便池与蹲台上要清洗干净。

(3)垃圾池周围和厕所公共区域要清理干净。

(4)打扫完毕后拖把要摆放整齐。

星期二课间必查,其它时间抽查:检查内容:1.地面有无纸、口香糖、痰迹等。2.门窗、玻璃、窗台等.3.墙壁有无污渍。4.课桌是否整齐。5.打扫工具的摆放。6.讲台、工具箱台上的卫生。7.其它。

1.每个课间,特别是早自习结束(7:05)后或第1节下课(8:35)后。

2.大课间(9:30―10:00)。

3.午休静校结束(2:10)后。务必要求卫生监督员全面检查责任区和厕所、垃圾池及公共区域的卫生。

希望各班学生积极举报校园内乱抛乱扔、买零食进校园以及在校园内吃零食等不良现象。特别是各班卫生监督员要带好红袖章做好监督。

同学们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注意安全,班主任做好指导。

中学生管理制度

午休,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休息的时间。学生在这个时间里可以看书;做作业;也可以睡一会,贮存精力,以便下午更有精力去学习。所以午休室里,需要确对的安静,不要影响其他同学。午休室就有了管理制度。

一、午休管理员12:30到岗,开好空调,等待学生进午休室休息。

二、中午12:45—13:40为午休时间,午休学生12:40必须准时到午休室,12:40开始老师点名考勤,12:45以后记迟到。午休管理员要在当天下午发电子考勤表给学生处相关老师,便于学生处及时掌握午休情况。

三、进入午休室要保持安静,脚步要轻,物品轻拿轻放,严禁将饮料、游戏机、棋牌、手机、mp3、mp4、零食、带入午休室,违者没收(可以带白开水、纯净水、矿泉水)。

四、午休学生需服从老师的管理,必须按照指定座位午休,在午休期间,不准从事交头接耳、研究问题、摆弄物品、摇摆座椅、在桌面上乱涂乱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五、若有事请假,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上面要写清楚请假事由)。午休期间除极特殊情况不准外出。

六、参加校内午休的同学,以自愿为原则,家长必须有书面的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要退出午休室,需家长书面说明。

七、以上要求若有违反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扣分:迟到0.5分/次,未到1分/次,带饮料、游戏机、棋牌、手机、mp3、mp4、零食等1分/次,大声喧哗、扰乱纪律、破坏公物等2分/次,累计扣三次者,将予以开除午休室。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中学校园管理制度

第一条网络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网络中心用户管理员进行帐户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露帐号信息。

第三条用户管理员对用户帐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整的帐户规划表,帐户文件必须加密,密钥由帐户管理员专管。

第四条用户在使用自己的帐号时要注意安全、保密,防止他人有意或无意窃用自己的帐号,更不允许将帐号告诉他人,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与帐户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及时进行处理,管理员要做好处理日志。

第六条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中心审批,并遵循先注销,再变更的规则。

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 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 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使学校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门卫人员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四、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班主任教师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五、学校门卫必须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电话联系教师,经确认后方可入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学校证明,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八、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

九、学校门卫及门卫人员要做好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十、学校门卫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后待带班人员到达岗位后方可离岗。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要确保校门左右5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十二、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十三、要保管好长短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十四、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统一服从实验老师的指导、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定期检查。

新进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必须了解灭火放置位置、使用方法以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

实验必须在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实验室指导教师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危险品的领用、使用、登记保管与管理。

实验室内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易燃、易爆的试剂不得放在靠近烘箱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属可燃性气体则该实验室门上应有禁火标志。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

实验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进食食物和从事一切与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室严禁任何人抽烟、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实验中需用明火的,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做好防火措施。

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废液应分类处理,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瓶、空瓶应集中处理,不得随便乱扔。实验室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处理的无机、有机废液分别保存在废液桶内并标明毒害物质名称及时送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实验结束后,实验管理人员要清理仪器设备、试剂,清扫场地,并关好门窗,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学校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校委会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会计根据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经费预算,预算起草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经计财科下达批复后,按规定执行。财务室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年终由校长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审查财务账目,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挪用,努力把好财务关。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对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公示,每一学期结束组织部分教师进行财务清理,将清理情况和学期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

3、规范收费管理,实行财务一本账。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各班各处室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学校资金。对各班欠条及时公示。学期内各班欠款累计不得超过20xx元,学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须结清所有费用(含欠款),未结清者从当期绩效工资或津补贴中扣除,并取消当期评先评优资格。

4、规范单据联签制和费用报销制。支出单据实行联签制,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至少有“四人”(经办人、分管领导、后勤副校长、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还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所有支出费用的报销实行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格杜绝在外赊购、由经营者自己到学校报销的现象。所有支出费用必须当月结清,超过期限必须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5、对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或举行大型活动需要的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实行先运行后结算的办法,在支出事项或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

6、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带回附件,签字(写明事由、两人以上签字,日期)后方可报销。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7、规范租用私车和差旅费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须用私车时,应将事由、地点、人员、大致时间报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不予报销。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市外出差实行限额报销。

8、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齐全,账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人员要正确行使职权,不徇私情,按制度规定把好收支关,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和白纸条。报账员要将学校所有经费存放在一张储蓄卡上,实行公私分明、钱账分开、卡与密码分人保管(即报账员持储蓄卡,后勤副校长掌握密码)。财会人员变动时,主动办好交接手续。

9、财务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的核算记账,把食堂的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拨给食堂一定的周转金,所有周转金必须由后勤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拨付。食堂采购物资的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三人”(经办人、食堂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在下周二前入库结账,食堂账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学期一结算。

10、扶困助学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和班级不得挤占、挪用,对学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一律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到财务室当面领取。

1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建立固定资产账薄,由总务主任负责登记保管,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学期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12、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定以下巡逻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政教处课间巡查人员共同参与校园巡逻。

2、巡逻人员要做好进出人员的询问及接待工作,言行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询问记录,必要时查验证件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准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时,请示领导批准后进入。

3、巡逻人员要写好巡逻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4、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不准谈笑、吵闹、离岗等。

5、严禁小商贩、推销产品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看好学校的备品、设施、自行车等。

6、巡逻人员在师生离校后要及时清校,检查校内用电设备是否关闭,锁好大门,经常巡逻,防止失火、盗窃。

7、巡逻人员发现校园内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险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8、巡逻人员必须积极协助做好校内的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中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寝室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熄灯后在寝室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寝室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寝室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寝室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乱挂物品、无蜘蛛网等。

其他:

1、在寝室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寝室公物者,扣寝室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寝室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3、寝室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寝室评为“文明寝室”。

中学的管理制度

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调动后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特制定车下中学食堂管理制度,望全体后勤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遵照执行。

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早5:50————6:00,下午1:50———2:00,晚签退6:00),凡迟到一次罚款1元,迟到超过10分钟另罚款4元。

2、值班未到,当旷工论处,每次扣50元。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5元。

3、工作之余按指定地点休息,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必须经事务室同意,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得提前签退,提前一次扣5———10元。凡因迟到或早退或病事假扣除当月满勤奖,不按月累计计算。

4、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工作服未穿的扣10元/次。工作帽未戴的扣5元/次,更衣室的衣鞋帽要摆放整齐,违者罚款5元/次。

5、未经校长室、事务室许可,不准在食堂内饮酒,违者扣100元/次。

6、工作期间不准抽烟,违者罚款5———10元/次。

7、上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因私事或公事发生争吵或动手打架,违者罚款10—20元,情节严重的报请校长室批准予以辞退。

8、严格会风会纪,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会场。会议期间不得提问,更不得辩解,保留个人意见,会后可到事务室交换看法,但必须遵照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违者罚款5———10元。

9、认真做好份内工作,积极参与总务处、事务室安排的.杂务劳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元,假日安排杂务,无特殊不参加者当旷工论处,罚款20———50元。

10、平时认真做好公共区域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下水道每周冲刷1一2次,平时注意卫生保洁工作,打扫不到位或无故不打扫的,每人次罚款10———15元。

11、土豆去皮机、馍头机、切菜机等由专人监管并指导使用,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启用,如有损坏,维修费用自负。炊事机械的清洁,谁使用谁负责其卫生保洁工作。

12、未经事务室同意,不得私自作主向食堂内销售蔬菜、粮食等。

13、为保障操作机械的安全,上班时不得接打电话,违者扣20元/次。

14、工作期间听从命令,服从调度,不服从调度者,轻者一次扣10元,重者一次扣50元。

15、工作上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处罚50—100元,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除责令其纠正外,每次扣20———50元。

16、教师餐厅、学生餐厅安排专人打扫卫生,确保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随时随地接受校领导检查,若有不合要求的,每次扣10元,并要求限时打扫好卫生。

xxxx学校。

xxxx年xx月xx日。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

第六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八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第九条、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等需要支付现金的开支)执行支出。

二、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

四、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核对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五、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间,不得长期挂帐。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按规定汇总上报给市教育局规划财务处。

七、财务部门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核算管理,设置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总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对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并作明细核算。各部门也应设立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物资管理。

八、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年终负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下一年度预算外收入总额的50%);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举债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实施。学校将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降低负债水平。

第十一条、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事业收入中,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条、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该补收的费用按规定报批后,由班主任负责按实收齐后缴给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票据手续。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浙江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七、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园商店等三产承包金收入统一纳入学校大帐,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学校独立设置的工会帐目,一律设在本校财务机构。

第十三条、励行节约,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科学安排好教育经费支出。

一、要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二、学校业务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节约”的原则,招待原则上应为工作餐,并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学校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活动,一律不安排用餐。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包括组织参加的各类活动以及召开会议等用餐费用均须在招待费项目中列支。

三、学校业务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需学校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批报。

四、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凡学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学校不得安排支出。部门预算中凡设备采购在5千元以上,基建维修工程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在实施前将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实行定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定额执行,专项业务费根据教学需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规范奖金、福利的发放,发放总额严格控制年初预算和学校的财力范围内,不巧立名目突破预算,滥发奖金补贴。

六、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审签和机构负责人、经办人会签制度。学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把住审批关,会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把住报销关,做到“三不”,即:不办理无预算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第十四条学校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严格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对单位收支进行一次财务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1、凡学校收入未按规定入学校大帐而转移至其他部门(包括公款私存)及隐瞒或截留单位收入的,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而“坐支”的,其相关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其他有关财务规定的,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 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    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    辅导 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    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建立新安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教育 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 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 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 、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 ,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 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 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 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6.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 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八)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 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 ,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 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 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 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德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中。为了培养“人格健全素质全面 终身发展”的新时代合格中学生,学校必须坚持“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必须坚持推行全员德育、全过程德育的工作思路。必须严格遵循教育规律,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德育大纲》的相关精神,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严格以《利川民族实验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突出育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突出抓好养成教育、品德教育、诚信教育、国情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讲文明、守法纪、求上进等优良品质,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良好校园氛围。

第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长负责指导德育处开展工作,德育处主任具体负责德育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第三条 加强家长学校、关心下一代协会、学生会、心灵驿站等机构的建设,构建全方位德育工作网络,拓宽德育工作途径。

第四条 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抓、时时抓、处处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校园和谐、平安。

第五条 进一步落实清洁卫生打扫与保洁制度,全面美化、净化校园环境。

第六条 班主任是学校工作的中坚力量,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力军,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必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利川民族实验中学班主任工作十条规定》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对学生正面教育与引导的原则,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第七条 严格按照《利川民族实验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系统性的育人工作,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这一德育主阵地,努力拓宽德育工作渠道,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各班每月必须向校园网站上传至少一次“主题班会”活动材料。

第八条 努力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在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指引下,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强学生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快乐成长。

第九条 严格遵守班主任管理制度,坚持做到班主任工作“六到”(早自习前、卫生打扫、课间操、午休、眼保健操和班谈),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或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原因并作好记录。认真做好大课间和其它学校集会活动的管理,确保做操质量和活动效果。

第十条 加大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力度,增强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和制度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室文化氛围,打造积极、和谐、团结、进取的班集体。

第十一条 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全面、公正、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品德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智力素质和技能素质,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评价机制。

第十二条 主动联系班级科任教师,充分尊重科任教师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第十三条 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努力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每学期认真开好一至二次家长会,有针对性做好家访工作。

第十四条 班级重大问题必须及时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和相关教育法规及时、妥善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 住读班班主任应充分发扬协作精神,全面支持生活老师开展住校生管理。努力做好晚三和星期天晚自习的协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好自习纪律。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法律法规,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有乱收费和收费补课等行为。

第十七条 班主任应围绕《班主任工作手册》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种记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倡班主任坚持写好工作手记,积极撰写德育工作论文,不断促使自己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十八条 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班主任绩效考评均按照《利川民族实验中学优秀班主任考评细则》执行。

第十九条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其余校级领导、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后勤主任、年级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调动全体教职工全员参与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

第二十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积极加强与市特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及时果断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学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行病传染病应急预案》和《防火救灾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一条 认真开展“法制与安全”、“卫生与健康”等知识讲座,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第二十二条 全面落实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分块管理,共同协作。

第二十三条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学生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溺水和饮食安全等教育,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自然灾害情况下如何逃生、自救等常识,多角度培养学生的安全防患意识,积极提高学生的自救与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生命安全教育课、班谈、主题班会课、校讯通、黑板报、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允许班级不得组织学生春游、野炊、游泳等校外活动。确有需要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持《活动预案》报学校批准,并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人员对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安全保证。

第二十四条 认真落实值周教师和年级办公室值周教师安全巡查制度,强化走道责任人责任意识,避免踩踏等事故的发生。负责安全巡查的老师值周期间负责维护课间纪律、秩序,尤其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巡查。负责“朝迎晚送”的教师上、下学时间要负责对校门内外的监控,特别是注意观察学生有无异常情况,严防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当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清点学生人数,如有学生缺勤且情况不明时,要第一时间报告给班主任。任课教师在课间时段要负责走道安全巡查。

第二十五条 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扬团结协作的工作精神,以主人翁态度对待本职工作,遇事不推诿、不相互埋怨。

第二十六条 学校保卫科每天必须保证两人值班,如遇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时,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其中主班负责门卫室定点值守,二十四小时无间隔值班,副班负责校园安全巡查。不得出现缺岗或在岗而 不作为等现象。

第二十七条 严格把好学生请假关,请假学生必须向门卫出示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经登记后方可放行。返校时必须在门卫室销假后方可入校。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校园出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后门卫室方可放行。学生上课期间,除特殊情况经门卫室值班人员允许以外,家长不得随意进入教学楼。

第二十九条 非本校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前来学校办事的,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要求车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

第三十条 门卫室人员要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不定时搞好门前安全巡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与110、特警大队和派出所取得联系,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 门卫室工作人员要熟悉反恐防暴器材、灭火器、监控系统等的操作,提高安全防患能力。遇到突发事件要冷静、妥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或避免事故给师生带来的伤害。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宿舍实行生活老师负责制度。

第三十三条 生活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工作要求,全方位关心爱护学生,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消除安全隐患引导并督促学生搞好清洁卫生和内务整理。遇到学生生病,未按时到寝室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行为时要积极与班主任和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共同妥善处置。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住校生到校、离校管理规定。住校生请假必须持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共同签字的请假条门卫方可放行,住校女生请假班主任要告知其监护人。

第三十五条 住校生常规管理遵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树立“校园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环保理念,严格执行卫生打扫与保洁制度,充分发挥各班“环保卫士”的作用,打造靓丽整洁的校园环境。

第三十八条 德育处应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成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全方位接受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共建的新格局。

第三十九条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调动社区老干部和学校离退休教师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老同志各方面的优势,全面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

第四十条 为了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德育处应在现有条件下充分发挥“心灵驿站”的作用。学校将积极争取早日建立标准化的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建设。

第十章 学生会管理

第四十一条 成立学校、年级两级学生会,德育处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领导,注重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