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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工作制度汇编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6 16:07:47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可以帮助组织与时俱进,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权益的基石,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做好落实工作。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巡查工作是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的第一道防线,早发现、早制止,杜绝新的违法建设是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健全巡查防控机制,根据《_土地管理法》、《_城乡规划法》、《_森林法》、《_公路法》、《_水法》等法律法规及《_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办〔2015〕7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拆办〔2013〕11号)、《_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发〔2015〕5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整治违法用地和拆违控违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拆违发〔2015〕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拆违控违巡查工作方案:

一、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是全镇巡查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拆违办),负责巡查力量的统筹安排和调度,接受各巡查组的巡查报告并对发现的新建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防控工作安排。

三、巡查防控工作分工及相关职责。

人员职责如下:

(二)联厂安监员对所联系涉危涉爆企业动土建设的行为(含现有厂区内改、扩建)进行监管和把关,其职责如下:1、宣传拆违控违政策,积极发现违法建设苗头,并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动土施工情况报告镇拆违控违办公室。2、协助涉危涉爆企业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代表安监部门签署明确呈报意见,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做好先期解释工作,无联厂安监员意见的涉危涉爆企业用地申请,林业、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不得受理。

各巡查监控员发现违法用地苗头和违法建设情况后应立即电话(短信)报告镇拆违办值班室,镇拆违办值班室应在工作日志(巡查台账)上书面记载并给报告人员作出书面回执,巡查监控员应主动索要回执,无回执又无书面记载需要问责的,由巡查监控员承担责任。

镇拆违办值班电话:(工作日)(节假日)。

镇拆违办值班室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主管领导,并按主管领导指示安排机动巡控组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如实记录在工作日志(巡查台账)上。

五、责任追究制度。

各巡查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报告不及时、未发现或瞒报情形的,应扣除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分值,造成不良后果或明显失职渎职的,应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组织或党纪、政纪处理。

报告不及时的判定标准为:报告时建筑物超过基础面高度2米以上,1层未放板(未封顶)的,或者无地面建筑物、但动土地面积超过1亩不足3亩的。

瞒报的判定标准为:建筑物基本建成、已建成的,或者地面无建筑物但动土面积达到5亩的,达到前述标准的无论是否报告,均按瞒报处理。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2、遵守工作要求,按时进行各项巡视检查工作;。

3、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巡查路线、规定的巡查项目认真细致的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5、工整仔细的填写巡查记录表;。

6、对每一个发现的问题都要做到:认真记录、及时处理、解决不了、及时上报;。

8、巡视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9、如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严格按应急方案处理。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_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安委〔2016〕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149号)等有关要求,建立青海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第二条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及巡查主题,省安办制定计划,细化方案,明确重点,提出要求。

第三条省安全生产巡查组(以下简称巡查组)在省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包括市州、县(市、区、行委)、工业园区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同志为_的_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熟悉安全生产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五条巡查组人员组成。

巡查组由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省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成立4个巡查组,每组4-5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

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现职或退出领导岗位、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厅局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巡查组组长根据每次巡查任务确定,成员由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专家从省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中选聘,工作人员从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能处室中抽借。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共同承担其日常工作。

第六条巡查组人员选配。

选配巡查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由省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办)提出各巡查组人员组成方案,呈报省安委会审批。各巡查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和巡查任务进行抽调配备,在一个巡查工作周期内应相对固定。对不适合从事巡查工作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整。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情况。

(三)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四)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情况。

(五)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以及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

(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情况。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

(八)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及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九)受理涉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时进行查询、交办或转办。

(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

(十一)办理省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接听接访、个别谈话、列席会议、问卷调查、查阅档案、明查暗访、约谈反馈、实地反馈等方式开展工作。巡查组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进行行政执法。其工作方式为:

(一)听取被巡查地区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列席被巡查地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

(三)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受理反映被巡查地区问题的来信、来电等。

(四)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个别谈话询问情况。

(五)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六)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方式。

(一)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提前告知被巡查地区,在每一轮巡查工作开始前,组织巡查组成员集中培训。

(二)巡查组开展巡查前,应当初步了解被巡查地区和单位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年度巡查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开展工作。

(三)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地区后,应当向被巡查地区通报巡查工作任务。

(四)经省安办同意后,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地区反馈相关巡查情况,指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五)各巡查组应当在对一个地区巡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省安委会报送巡查工作报告。

(六)巡查工作报告经省安委会审定后,向被巡查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反馈。巡查中发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进行挂牌督办。

(七)被巡查地区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意见,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和查处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

(八)省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报送省委组织部。同时,以适当形式将巡查组反馈意见、被巡查地区整改情况和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告。

各巡查组在省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当为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在参加巡查工作期间,在职人员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巡查工作经费从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省安委会办公室应根据巡查工作任务、性质和类别,建立健全以下制度机制:

(一)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原则上每两年实现各市州“全覆盖”,对省级相关部门实行不定期巡查。

(二)开展重点约谈工作,在巡查过程中,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形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三)实行闭环管理,各巡查组对所有巡查工作过程都要做好记录,对重要证据、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检查过程要进行音像视频摄录,存档备用。所有问题的处理都要实行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三条巡查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省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依法高效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巡查工作人员要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巡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安办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巡视维护项目、周期、要点及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

1轿厢及。

前室每周1.检查轿厢选层按钮,电梯前室召唤按钮外观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传送信号。

2.检查轿厢和电梯前室楼层显示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确。

3.检查外门及门套有无变形,门缝上、下间隙是否一致。

4.检查门框地槽有无异物,门扇启闭是否灵活。

5.检查轿厢内照明、风扇、对讲系统等辅助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6.清洁轿厢内部及层门,更换地毯。1.配套设施正常、齐备。

2.外观整洁。

3.轿厢各活动部分动作灵活,运行安全、可靠。

每月协助、跟踪分包单位人员维修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内容如下:。

1.定期调整门扇,使门缝上下间隙一致,牢固自锁。

2.及时更换照明灯具,清洁灯具防护玻璃。

3.检测对讲系统,使其与监控中心保持通讯畅通。

2机房及设备每月1.检查警示牌及各种规章制度是否清晰、整洁和齐备。

2.检查机房各种配套设施及专用工具是否齐备、完好。

3.检查机房有无漏水,曳引机有无漏油、漏电现象。

4.牵引钢丝绳上平层线是否清晰。

5.检查配电柜及控制柜是否清洁,指示灯是否正常,柜内电器设备有无过热现象,工作时有无异响。

6.检查分体空调运行是否正常。1.机房清洁,通道畅通。

2.机房干燥,温度适中。

3.曳引机工作正常。

每月1.协助、督促分包单位人员清洁、整理配电柜、控制柜内线路,清洁曳引机及安全钳,紧固接线端头,改善插接件连接效果。

每年1.对曳引机安装支架、支承座及接地线进行清洁、除锈、油漆。

2.协助年检专业人员对电梯各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3厢顶设施每周1.检查轿厢顶照明设施是否正常、有无杂物。

2.检查各配套设备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松脱现象。

3.检查滑轮(槽)与滑轨接触是否良好,接触面是否光滑。

4.检查各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1.安全开关灵活有效。

2.挡遮板准确控制轿厢平层。

每月1.由分包单位人员对轿厢顶清洁除尘,紧固各安装镙栓及接线端子。

每年1.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查开门机构,调整间隙,加注润滑油。

2.协助、督促分包单位对轿厢设备支架除锈、油漆。

3.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查清洁轿厢挡遮板及发射信号灯。

4井底设施每周1.检查井底照明、安全开关是否正常。

2.检查井底有无杂物、油渍及积水。

3.检查井底各辅助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同下。

巡视维护项目、周期、要点及质量标准(续表一)。

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

4井底设施每月1.定期清除井底杂物污渍及积水,维护照明设施及安全开关,紧固接线端头。

2.对井底设施进行清洁、除锈、油漆。

3.坑底有排污泵的,测试其工作性能。1.井坑内无积水、无杂物、无异味。

2.限位开关灵敏可靠。

3.缓冲器工作状况良好。

半年1.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查缓冲器受力情况,判断钢丝绳延展率。

2.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根据电梯运行情况调整限速器张紧轮间隙。

3.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测限位开关,保证灵敏可靠。

4.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测对重设施,保证其运行稳定性。

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采购分包控制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

《扶梯周检查表》。

《电梯周检查表》。

《电梯运行记录》。

卫生协管巡查工作制度

(一) 食品安全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 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办公 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 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 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 者、 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 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乡镇水厂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 员健康证, 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 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 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 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 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 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范文二、

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辖区社区、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干部、乡村医生、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或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卫生监督机构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巡视检查是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消灭隐患事故,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1、设备巡视检查分为正常巡视检查和特殊巡视检查两种。

2、正常巡视检查:。

(l)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中进行巡视检查,并应经常性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详细巡检内容见《10kv变(配)电室巡视检查记录表》附表3。

(2)电气负责人和正式值班人员,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单独巡视时不得移开遮挡或进入设有围栏的设备内,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3)巡视各项设备应有重点检查内容,不得遗漏。正常巡视除一般巡视外,应适当进行夜间无照明巡视。

(4)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3、特殊巡视检查:。

(l)恶劣天气,遇有大风、雷雨、冰雹、大雾、大雪、雨雪等天气(针对有室外设备的)。

(2)新设备投入运行后。

(3)设备试验、检测和改变运行方式后。

(4)设备异常运行,设备过负荷运行。

(5)特殊巡视的次数应根据气候情况、设备情况、负荷情况等因素适当安排。

4、巡视检查时,必须认真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情况应进行紧急处理,并立即报告和做好记录。

5、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薄和设备缺陷记录薄,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一、有人值班变电所每周对所内变压器巡视一次,无人值班变电所及室外变台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巡视记录。

二、电力变压器巡视内容如下:。

1、变压器的油面和标管内的油色是否正常,油面位置是否合格,有无渗漏油现象。

2、变压器的油温是否超过允许温度值,温度计是否良好。

3、高低压接线端子有无过热现象。

4、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碰伤和放电痕迹。

5、运行中的音响是否正常。

6、变压器室内的门、窗是否完整无缺、通风良好。

7、变压器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8、变压器吸潮硅胶颜色是否变红。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消除燃气管线运行中的隐患,防止天然气管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天然气中、低压管线(带气运行、未带气建设)以及附属设施(调压站、调压箱、阀门井、凝水缸等)的巡视检查。

管线的管理监护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所管理的管线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并定期组织人员对管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管线设施安全运行。

1.管道巡线队负责已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安全部负责已建成未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

2.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巡检队所需的工具及仪器;。

13.天然气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按应急抢险预案的组织体系进行。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水泵房是提供我们正常用水的重要保证,太阳能为我们的正常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为了保证我们的正常用水和太阳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下面条例:。

1.水泵房和太阳能采取定点定时的管理制度,每个人都应按时对水泵房及太阳能进行监控和对相关数据的记录。并做好他日常巡视、抄表及状态监控,并记录好相关数据。每个人都应熟悉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

2.制水设备和太阳能的相关操作开关现已处于自动状态,每个设备的开关都已进行明确标注。如有不明可以询问对本设备较为熟悉的人,不得随意改变开关的位置和对设备相关数据进行修改。

3.制水设备每3天进行一次清洗(根据水窖水位的多少进行)。

4.制水设备和太阳能要每隔八小时进行一次巡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在制水设备和太阳能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进行汇报,或是找相关的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数据以便进行问题处理。待问题处理完毕后要对出问题的设备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设备可能损坏的危险。

6.水泵房每天要对水窖水位进行记录.太阳能要对楼顶的管线进行检查确保管道因还冷造成的漏水或因水箱缺水造成的加热器烧毁。

7.光伏电站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我们需要用水车拉水,每天有时间都会安排专人拉水,每个拉水的人要积极配合司机进行拉水。

注:水泵房总负责人:杨成孝。

每个人都应按时间对水泵房进行巡视。每天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记录。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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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充分发挥税收管理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以案释法,是指全区税务系统相关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活动过程。

第三条 以案释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案例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的,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损害。

第四条 各执法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汇编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形成以案释法案例库。以案释法案例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更新内容。

第五条 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各个环节都应当结合正在办理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引用其他案件以案释法。

第六条 对可能造成案件参与人特别是当事人对执法行为和处理决定产生质疑,或者经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负面社会舆情等严重后果,影响我局公信力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等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

第七条 以案释法应当结合相应的法律文书、有关处理决定的重点内容等方面充分阐明法律和政策依据,同时对案件参与人在办案过程中提出的陈述、申辩、要求、申请、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等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

第八条 针对社会公众需求,筛选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案例”作为释法的重点:

(五)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类型案件。

第九条 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可以结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开展,也可以配合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或者根据案件情况、公众关注等方面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要注意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第十条 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以案释法;

(四)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业务培训中的以案释法一般选用具有典型意义、针对性强的案例,既要有实体法案件,也要有程序法案件,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积累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经验。

第十二条 业务培训以案释法可以采用讲座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着重传授执法人员尚不熟悉的执法程序、常见但容易出错的法律知识点、成功处理重大案件采用的执法手段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 以案释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采取口头方式的,可以以拍照或摄像的方式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以案释法工作由税政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税政法规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惠农小学安全巡查员工作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聊城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建立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通过安全生产巡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1.以巡查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为主。市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每两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部巡查一遍。巡查工作覆盖被巡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所有乡镇(街道)、园区,并抽查有关重点企业。巡查应不影响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对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集中巡查时间原则不少于20个工作日,对每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集中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或重点时段确定的专题,深入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看落实、查问题、促整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重在巡查结果应用。巡查工作结束后,将巡查结果向市安委会汇报,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巡查人员组成。

(一)市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组织3-5个巡查组,每组6-8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从事安全监管的科级干部担任。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根据每次巡查任务确定。

市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日常工作。负责衔接、联络、配合省政府安委会对我市的巡查工作;负责制定我市巡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巡查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向市安委会及时报告巡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查组传达市委、市政府与市安委会做出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巡查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同巡查组做好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等的督办工作。

(二)巡查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坚持原则,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熟悉安全生产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选配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各巡查组人员组成方案,呈报市安委会审批。巡查人员在一个巡查工作周期内应相对固定。对不适合从事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三、巡查主要内容、方式和程序。

(一)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情况;

5.安全生产重点关注、“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单位整改情况;

7.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等情况;

9.市安委会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巡查组可结合巡查的主要内容和被巡查单位实际,有选择地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听取被巡查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3.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个别谈话询问情况;

6.市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方式。

6.市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同时,以适当形式将巡查组反馈意见、被巡查单位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四、组织领导。

(一)巡查组工作保障。

各巡查组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当为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在参加巡查工作期间,在职人员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巡查工作经费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单独预算,从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是开展重点约谈工作。在巡查过程中,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形对被巡查单位及其所属部门、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被巡查单位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二是实行闭环管理。各巡查组对所有巡查工作过程均要做好记录,对重要证据、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检查过程进行音像视频摄录,存档备用。所有问题的处理均要实行闭环管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巡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市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开展工作。巡查工作人员要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被巡查单位要自觉接受巡查,不得瞒报或者故意向巡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信访工作制度汇编心得体会

信访工作是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而信访工作制度则是保障信访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近期,本人有幸接受了一份有关“信访工作制度汇编”的阅读任务,深刻体会到了信访工作制度汇编的重要性和实用价值,本文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命运的重要工作。制度汇编的推出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在汇编中,各种涉及信访工作的制度、规章、条例、文件等被汇编于一处,减少了检索不便或漏掉文件的可能性,使信访工作更加便捷。

同时,汇编还为信访工作流程提供了指导。信访工作常常涉及一系列流程和标准操作,特别是在复杂问题的处理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制度汇编准确阐述了信访工作的操作步骤,为开展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制度汇编强化了信访工作的规范。

无规矩不成方圆,信访工作规范的程度决定了信访工作能否扎实。制度汇编的推出强化了信访工作的规范。通过制度汇编,信访工作中各种涉及规范操作的文书、操作指导一目了然。

遵循规范的操作能节省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降低出现操作失误的可能性。制度汇编在信访工作规范化的进程上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制度汇编帮助保障信访工作的公正性。

信访工作往往涉及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保证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制度汇编在帮助保障信访工作公正性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制度汇编,信访工作中操作规范,为各方持论证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避免了单纯主观意识或意愿因素对决策带来的信访风险。

信访工作量大、复杂度高、时间紧以及不可预测性都是信访工作效率低下的主要因素。制度汇编提供的操作流程和规范步骤有助于降低工作的复杂度和提高工作处理效率。

制度汇编可以指导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部门以及不同行政层级的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减少流程中出现的不必要浪费,为在信息获取、咨询、审批流程等领域,提供了极大的协调优化可能。

五、制度汇编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方向。

国家依法治国应是所有工作的根本要求。处理信访工作的公务人员无论在适用法律法规上还是在工作中的操作规范上,都应是遵守法律、完善工作的表率。

而信访工作制度汇编,代表了国家对于信访工作依法治理的认知和实践方向,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各相关主管单位加强信访工作法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依据“依法治国”的原则,加强信访工作质量。

总结。

综上所述,制度汇编在信访工作许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信访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工作,需要遵循规范操作,制度汇编为信访工作提供了精确定位;同时,信访工作涉及社会公正,制度汇编在促进信访工作公正性方面也为我们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同时,制度汇编也降低了信访工作的复杂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体现了实践依法治国的理念。

信访工作制度汇编心得体会

信访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政府形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其工作内容和范畴的特殊性,信访工作常常涉及复杂的委屈诉求、情感争执等问题,给公务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在信访工作中,必须逐步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和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这篇文章将根据《信访工作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总结信访工作的心得体会。

二、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信访工作的流程应该是符合规范的、问题导向的、证据确凿的。这需要公务员从前期接待到处理核实,以及权利保障,这些环节都要紧密衔接,从而才能让信访者拥有信心和安全感。为此,信访工作需要制定出相应的规范和制度体系。

三、倡导依法治理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的根本目标:依规依法解决问题。公务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作,必须保持法律意识,排查事实证据,不能开展盲目、肆意处理,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建立公开、透明的信访工作制度非常重要,相关规定必须公之于众。

四、发扬民主着力化解纠纷。

信访工作要发扬民主精神,重视公民的合理诉求,促进全社会的参与,着力化解纠纷。在处理信访问题的同时,公务员必须保持客观、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偏袒,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多方面、全方位地协调解决问题。

五、总结:信访工作的未来。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信访工作制度逐步完善。面对聚集式维权、纠纷复杂多样的新特点,信访工作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发挥新规定的作用,切实为政府和社会服务,为公民提供快速、有效的信访渠道,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信访工作真正成为服务社会的有益之举。

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一、配电室中电缆沟及沟中电缆每周巡视一次,室外电缆每季度巡视一次。

二、电力电缆巡视内容:。

1、沟道的盖板是否完整无缺。

2、沟道及隧道内的电缆支架是否牢固,有无锈蚀现象。

3、沟道及隧道中是否有积水和杂物。

4、电缆沟内有无渗漏水现象。

5、电缆终头的绝缘套管是否完整、清洁、有无闪络放电现象,有无鸟巢。

6、引线与接线端子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发热现象。

7、终端头是否漏油、铅色及铅封处有无龟裂现象。

8、芯线或引线的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规格。

9、接地线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及断股现象。

惠农小学安全巡查员工作制度

一、督查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溜岗、串岗、旷工,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镇领导请假。

二、督查员督查时要配戴袖章,周一至周五每天9:30—16:40,在所包片内开展全覆盖、全天候督查监管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墙体广告、沿街、河洪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垃圾清运、大气污染防治、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等,发现问题立即与社区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及时解决,整改到位。

三、督查期间,不得聚集闲聊,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参与与督查无关的事情,不得假借督查擅自脱岗。

四、督察员按工作需要组成两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分组开展工作。

五、当日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员要向督查组组长汇报督查情况,并由督查组组长填写督查记录。

六、督察组每天开展督查工作前由督查组组长在听取前一天督查汇报的基础上,安排当天督查任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重大疑难问题时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

七、督查组组长每周一早上9时汇报上周督查情况,计划安排本周督查任务。

惠农小学安全巡查员工作制度

1、设置安全巡查员岗位的目的在于校领导能够及时掌握校园内敏感、要害部位的运行状况,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到实处。

2、巡查员直接对校园主管安全副校长负责。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专职巡查员,反之,要设置兼职巡查员,并给予一定的待遇。

4、巡查员工作密度视校园规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两天巡查一次。

5、学校要尽心绘制校园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图,巡查员要依图巡查,不能漏点,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6、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如实汇报;主管领导要现场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员要对整改结果跟踪巡查,直接对主管领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