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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房屋买卖合同(汇总22篇)

时间:2024-02-19 02:05:14 作者:念青松

买卖是人类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它是通过交换商品或服务来满足需求的方式。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买卖案例,了解他们的经验和故事。

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______币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多次付款方式付款,现已付清所有房款。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将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并把购房合同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交付乙方,如有其它需求,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元整 ,即小写 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 元罚金,逾期 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乡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时间:

签订地

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身份证

号:

乙方(签字捺印):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附: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声明如下:

1、见证人与甲乙双方同为集体组织成员;

2、见证人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4、本合同在20**年  月  日在  家中签订,现场参与人员有甲方、乙方和见证人总计四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见证人(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层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万元整,大写: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____,____日内交付____万元(大写____),余款____元(大写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x年x月x日。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号楼3单元301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 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即小写 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小写10,000。00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身份证:

电话:

乙方:身份证:

电话: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屋发票面积为准):

四、无论该房屋价值升或降,甲方无权参与。如甲方强行收回,按双倍赔偿乙方;

五、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

六、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债权、债务无任何纠纷,如有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结构楼层_______,房屋走向:_______房屋形状:_______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______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1.《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_____。

2.土地证编号:________。

东:________。

西:________。

南:________。

北: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____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壹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单位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四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五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房屋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xxx。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xx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xx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xx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___年__月__日。

补充条款。

附件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

房屋买卖合同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xx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房屋情况。

平方米(以产权证记载为准),房屋性质为,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

2、房屋面积。

房屋面积以甲方与房屋开发商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记载面积为准。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不一致,则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甲方与房屋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但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合同金额的95%元整,定金最终抵作房屋款。

2、二手房屋交易公证办完后,甲方将与房屋开发商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购房发票等等一切合同、票据、资料、钥匙等等的原件交付给乙方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即人民币元整。

3、待该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甲方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日内,乙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整。

如本合同项下房屋已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如在前述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甲方一个月内未予办理,则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无能为力付违约金。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于交付当日办理完毕配套交接手续。

2、如房屋开发商尚未交房,则待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后7日内,乙方需办理物业、入住或管理等手续的,甲方应于配合办理。

甲方应于本合同项下房屋取得房屋产权证后7日内,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该房屋有贷款,则应于取得房屋产权证后7日内,办理贷款清偿及房屋过户等手续。

合同履行中,乙方承担过户(或更名时产生的房屋交易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其它费用)。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谘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40%的违约金。

2、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前,房屋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房屋完成验收交接后,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房屋风险责任转移给乙方承担。

1、甲方保证:

1.1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兹和质押担保的情况,且房屋所有权真实、合法、有效;

1.2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如为代理人则代理人已经过权利人的授权;

1.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乙方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金额的4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合同金额的40%支付违约金。

1.4如发生本条1至3款的违约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最终解除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对房屋的实际装修损失。

2、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2逾期超过9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金额的4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除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房屋情况及付款方式

1、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2、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现有装饰,附属设施以及。

3、甲、乙双方商定上列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此定金抵作乙方的首期购房款。

二、履行义务

三、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房屋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定金、购房款如数返还乙方。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给甲方的购房款当日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变更手续,甲方如收到购房款不配合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付的定金不退还作为赔偿甲方的赔偿金。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等规定,出卖人移转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权为其主要义务。尽管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占有、使用,但这只是出卖人履行了移转所售房屋占有的义务,只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因出卖人的原因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场合,就属于主给付义务不履行,构成违约,甚至是根本违约。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据此观点,上述案件中,出卖人有权援引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有的专家不赞同上述观点,认为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就是出卖人履行了主给付义务,至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是出卖人未履行从给付义务。在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从给付义务不得单独适用诉讼时效,以真正发挥从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佳实现的功能。因而,在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的情况下,即使出让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自合同规定办理的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了2年期间,受让人也有权请求出卖人继续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其原因在于: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等条文的规定,出卖人所承担的主给付义务为移转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转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仅仅把房屋交给了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届满时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就是没有履行移转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了违约,诉讼时效的期间应该起算。

有专家说,在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情况下是出卖人(基本上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迟迟未办下来,同时因购房人(大多为小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往往未于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按照诉讼时效完成处理这些问题,显然使已经交足了房价款的小业主遭受了重大损失。实际上,小业主恰恰值得同情,进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若保护,就不应认为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

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以便尽快甩掉包袱,进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确定,也是双刃剑,即,使小业主获得较大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额,因为把发展商的违约时间定得越早,其所负违约金的累积或者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就越多。

3.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也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一直未交付,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房屋所有权已经移转给了受让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从给付义务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系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它只起证据的作用,已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不因该证件的有无而发生改变。既然如此,在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至今已经超过了2年,购房人一直未请求出卖人办理该手续的情况下,如果对该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使出卖人有权抗辩,仍然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反倒是人为地制造麻烦。如果联系到房屋所有权人遗失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还可以补办的现状,罹于时效的观点更显得失去权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说"尽管债权证书是动产,但是它的所有权却不能独立转让。该所有权与债权不可分离,归各自的债权人所有。"(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吴越、李大雪译,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页)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同样应与房屋所有权联系在一起,二权不得分离。若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恰恰会造成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分离的结果,所以,对于此类请求权不宜单独适用诉讼时效。

4.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除非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此处所谓约定的期间或者基于法律规定而确定的期间,简称为质量异议期间。一种观点认为,它属于短期时效。笔者对此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表现为约定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定期间。其二,质量异议期间适用对象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中所谓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修理、重作、更换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请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权利(有学说认为这是形成权),在解释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所谓"等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规定的"退货"的救济方式,一般情况下为解除合同,有时转为更换,有时转为重作,个别情况下可以转换为代物清偿。为了把退货同修理、更换、重作相区别,不宜将它解释为含有更换、重作的类型。从权利的角度着眼,解除合同的权利显然属于形成权。正是因为质量异议期间适用的对象包括请求权和形成权,就同仅仅适用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区别开来了。其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消灭权利本身,质量异议期间届满则消灭权利本身。其四,于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转换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若为诉讼时效期间则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其五,质量异议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与诉讼时效期间不同。其六,质量异议期间的起算点,在该期间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场合,自约定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在无约定场合,自能够检验货物时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条),或者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时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若有质量保证期,自规定的质量保证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后段)。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而质量异议期间制度的客体包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三,在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质量异议期间便完成使命,诉讼时效粉墨登场。其四,如果买卖合同规定有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约定期限的开始之日;如果买卖合同未规定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有时为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有时为买受人收到标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中段)。与此不同,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合同法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场合,追认权的除斥期间自相对人催告确定的开始追认的时间起算(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相对人的撤销权在除斥期间的长短方面不确定,只有最后限定,即追认权行使之前,起算点应为合同成立之时(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在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条)。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起算之日开始计算,无此规定或者约定的,自债务人催告确定的开始之日。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出售人: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共有人:姓 名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姓 名户口所在地:

经出售人与买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售人所卖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售人房屋位于双流县胜利镇 村 社,其房屋面积 。 配有房屋前的坝子、水井、自来水、电源及线路、光纤、围墙机围墙内的所有配套设施。

第二: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时一并出售起房屋的所以配套设施,以房屋滴水和围墙基础为界。

第三条:买卖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价格及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其总价为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第五条:在买房人一次性支付买房款后,房屋及配套设施归买房人所有,买房人享有改造、永久使用、出让的权力。

第六条:交接:出售人在收到买房人全部付款壹拾捌万元以后,当面办理交接手续,出售人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在本社法人代表(社长)的见证下交接证件。并将房屋交给买房人。今后出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等。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如果有条件变更房产证时,在确保合同内出售人利益的前提下,出售人负责协调办理村社手续并配合买房人变更房屋产权证书。

第八条: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买房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如不确保出售人合同内的利益,无条件退还房屋及证书;卖房人在今后如不按合同内容执行,按照改造后房屋及设施总价价值的三倍赔偿买房人的经济损失,及其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房人、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某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情况与房屋性质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____区(县)____路(街、巷)____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人: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楼层:总层数:土地证编号:土地证性质: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侯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该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转让评估按揭等相关费用由____方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格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大写)。

第四条:付款约定

1.交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定金及房款直接进入甲方帐户(或以丙方帐户为房屋交易的资金交割处,其款项系丙方代收,如甲方违约,违约赔付由甲方承担,丙方应保证资金安全,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所有费用结清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打入甲方帐户)。

(2)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大写)给甲方,收到乙方定金的同时,甲方不得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

(3)甲乙双方约定于开始办理该房屋的相关手续,过户所需资料交丙方保管。

第五条:相关事宜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丙方应如实传递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

3.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权属证明交与丙方,甲方承诺于____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结清此前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五通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便乙方贷款的顺利办理。

(2)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坏。

(3)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须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接触本合同,或发生本项上述1、2、3违约责任,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乙方不可以再次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或强迫甲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或发生1、2、3条违约责任,则已付出定金将由甲方没收,甲方有权再将该房屋转让给任何人,甲方不可以再次向乙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或强迫甲方履行本合同。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未能购入或出售该房屋,则违约一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第七条: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项

第九条:其它

1.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已取得其它共有人(含配偶)书面同意;甲方或乙方委托他人签订本合同的,受托人须保证已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如发生争议,受托人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号楼3单元301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即小写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小写10000.00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售房屋的产权证编号及其位置、结构、级别、面积和附属设施。

1、甲方出售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

2、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

3、甲方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4、房子是干净的水房。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相关物品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价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总金额为________万元整。

以上房价包括附属设施设备、装修、相关物品及与房屋相关的一切其他权利。

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所有交易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支付所有交易税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赔偿。

第三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总价款___________甲方收到货款后,必须配合乙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更名和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

3、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晰、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担保、无抵押、无房产名下户口、房产有瑕疵、未出租、未使用;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费如果电视费是欠甲方的,拖欠和滞纳金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在30天内搬出账户,为乙方结算做准备。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__________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乙方将承担本次交易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视为甲方未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过程中不发生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移交前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在移交后发生,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可知,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如果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往往也就影响到后一个担保贷款法律关系的履行问题,然而,其是否必然导致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呢?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具体的直接规定,只是在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两个合同关系都被解除的法律后果,即“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对于该款,我们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不必然逻辑地得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应该解除。后者是否解除仍然应该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具体认定。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都没有主张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作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保证人(卖方)提出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住址: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号身份证号:乙方:住址: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号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号,房屋面积()平方米,卖给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此价款含房地合一价。

三、付款办法: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价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今后若遇国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及回迁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该房屋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今后社区及小组对该房屋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办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双方遵守执行,不得反悔违约,否则惩违约方房屋买卖价款的双倍违约金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双方认可无争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20xx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