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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队管理制度大全(13篇)

时间:2024-02-10 21:28:05 作者:笔尘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长期利益,确保其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持续性。为了促进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我们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进行改进。

货车管理制度

每一个公司,为完善公司的货车管理,提升货车司机的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等,对于货车司机都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货车司机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本公司所有车辆。

1、车辆由市场部全面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2、司机上下班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所属科室待命但不影响他人工作,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位置。

4、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5、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6、严禁在厂区乱鸣喇叭,影响正常生产。

7、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8、司机保证手机常开,公司电话要马上接听(7:00~22:00),不能随意更改号码。

9、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确实需进厂维修,需提前一天写申请。

10、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假处理。),节假日司机轮流值班,需出车时应以加班论,给予加班工资及出差补助。

11、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及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12、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

1、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市场部批准方有效。

2、市场部派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得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3、车辆返回后或出车前半小时,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4、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6、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行政部保安组统一管制,派车时应分发到人。

7、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核签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科室文员,以于文员安排次日的工作。

8、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后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并在保安室登记。

9、司机人员每日行车须认真填写派车单回馈情况栏,于次日9:00前交各科科长审核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10、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值班保安报告市场部负责人,登记后可调度车辆,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并且需在第二天补签车辆放行单。

11、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规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1、本公司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司机全面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季审、年审工作。

3、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以书面形式知会车辆负责人进行处理。

4、随时防范车辆配件失窃或损坏。

5、车辆每周至少洗车二次,并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6、车辆每月按实际需求保养一次,司机需将车开至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护保养,若需更换汽车配件,需经车辆技术人员现场确认ok后方可更换,并将更换的旧零件带回公司。

7、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

8、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积累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1、凡需派车部门,须提前填写车辆放行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车辆负责人调派。

2、派车申请:

凡当天上午需用车部门,须于前一天下午17:00前将车辆放行单送交车辆负责人员。

3、派车原则(车辆调度应遵循的原则):

优先安排生产需用车部门。

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

4、派车人员安排派车后,应交部门经理核准。

5、经核准后,由派车人员通知司机出车。

1、肇事定义:

汽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导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汽车行驶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或损害者。

这里所称的伤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2、肇事的处理:

肇事发生后应迅速以电话形式通知直接负责之管理人员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司机直接领导人员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部门经理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按正常程序处理。

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

在一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写汽车肇事报告呈报直接负责人。

3、肇事过失的处分。

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的处分依本规定办理。

经本公司签订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依下列规定以过失处分。

一次理赔总数肇事处分备注。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500—1000元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1年内。

1000~xx元记过记大过除名1年内。

xx~3000元记大过除名1年内。

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4、肇事赔偿: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过成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由肇事司机负担。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照、办理。

车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医院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条:车辆主要用于全院医疗及行政活动。

第三条:车辆调度坚持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四条:院领导和科室公务用车,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第五条:所有用车实行外出派车单制度,一事一单,按单出车。因紧急情景未及时签发《派车单》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驾驶员应于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六条:申请用车、派车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x市、x市辖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方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车辆。

(二)车辆离开x市、x市辖区的(去往外省市),须报经院长批准。

(三)办公室对派出的车辆进行登记,在每月末将车辆派出情景统计表报院长。

第七条: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凡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有要求的,由办公室安排好值班车辆,其余车辆封存。双休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动用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院长批准。

第八条:驾驶员要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端正服务态度,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离岗,增强保密观念,不得传播散布工作秘密。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行驶,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十条:车辆加油实行登记月报制度。每次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日期、当前里程数、车号、加油数量、金额及驾驶员姓名,另外分别注明本车上月5日和当月4日的行驶里程数,并将登记情景于每月5日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上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职责。

第十一条:财务科每月根据燃油购置、使用情景核算单车百公里油耗,每季度报办公室主任一次。

第十二条:驾驶员一律使用etc卡交纳高速过路费,卡内余额不足时及时上报办公室主任。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坚持车辆清洁,做好车辆保养维修,坚持车况良好,确保按时出车。

换下来的旧件带回交办公室核实。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验车,并在车辆保险到期前提前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第十六条:车辆被人为破坏、毁损、丢失及车辆行驶中出现的刮碰、损伤和发生人身伤亡的,均认定为车辆事故。

第十七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除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外,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害情景等,由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报告。

第十八条:车辆事故发生后,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并将调查及处理意见报院长。

第十九条: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医院车辆的,一经发现对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停车检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岗处理,由其自行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款之外的全部职责。

第二十条:驾驶员违章驾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一经发现予以停车检查及相应处罚。被交管部门处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职责。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毁损、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当事人职责。

第二十二条:医院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错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停车检查、经济处罚或待岗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队管理制度

1、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仓储部车队调派(主管领导不能核准的部门,由主管领导签批授权委托书到车队备案)。

4、“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路径、起止目的地。

5、车辆行车途中应异常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善停置车辆。

7、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我所开的车辆,以坚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景。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我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必须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长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听从用车部门的工作安排。

9、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奖外,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按《xx年车队承包合同》的规定承担损失。

三、车队服务范围及费用分配。

1、车队服务范围:销售部要求送货上门的客户(产品售价中包含运费)不包括主机厂相关人员的其它业务要求,制造部外加工单位(产品装饰费中已含运费的除外),采购部(外协加工单位不含运费,外购件除外),财务部、质管部、仓储部的零星用车。

2、车队各类车型费用标准按xx年标准和统计口径执行。

3、内部费用以“用车单”为准,按各部实际用车里程数与标准单价计算。

4、对于不属车队服务范围的用车,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一式二联,经用车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到车队进行费用核算,按实际用车里程与实际市场价格收取出车运费并在“用车单”上注明价格,扣除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出车费及辅料费按实际收回运费(含抵款)利润的50%作为奖励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职责的急件产品发生的运费由职责部门承担,外单位用车的运费由用车人向外协厂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单位运费则由用车人工资承担。采购部调拔材料用车费用如含在调拔单价中则由采购部承担运费。

6、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实际发生费用(财务核算扣除折旧)与分摊到各部门的消耗之差为车队当月的利润情景。费用超标按5%扣罚车队工资,年末拉通计算。

7、不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费用,月末由车队将用车通知单汇总后到财务科结算费用。

8、修理费、燃油费超标按车队承包合同考核。

车队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公司车队管理,明确驾驶员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车队有效运行。

2、原则:一人一车,一车一卡,出车必登记,谁的车谁管理,谁违章谁负责,谁出事故谁承担,绩效考核,按制度奖惩。

二、出车与收车。

1、驾驶员出车前须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卫生清理和检查;

2、收车后车队队长须对各车辆及《行车记录表》、《加油登记表》整理核查。

三、行车登记。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2、车队队长每一天对《行车记录表》进行核查整理,每周末统计一次,每月进行存档。。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

1、公司车辆须定期定点进行维修及保养,驾驶员不得私自更换车辆保养地点;

2、车辆维修须由车队队长陪同或行政办另作安排。

五、备用金及报销。

2、车队队长应对备用金及费用报销做好登记工作。

六、长途外勤管理。

1、驾驶员长途外勤由车队队长统一安排,采用轮换制;

2、驾驶员长途外勤中,公司给予每餐五十元的外勤补助,此补助已包含早餐补助。

七、车辆违章。

1、驾驶员谁开车谁违章谁负责;

3、驾驶员每月违章超过五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八、安全事故。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须对车辆安全负全责;

2、驾驶员每月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三次(含)以上者,或全年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十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车队队长:

驾驶员: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车队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档案。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记载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3、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4、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5、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擅自交给外单位的其他人员驾驶;如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后果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并按车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本车队驾驶员互用车辆必须征得车队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6、车辆调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政府外事接待活动用车,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在外执行任务,要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相对固定的公务车,如领导不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车辆听从车队的统一安排调度。

7、本车驾驶员如有事或生病,必须在上班前请假,便于车队领导调整调度车辆。

8、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的发动机及车身内外清洁,并保持车辆各零部件完好和发动机运转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其情况按目标管理办法论处。

9、严禁车队的公用车辆参与私人婚丧嫁娶及公车上坟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

10、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和调派,私自动车,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车队有权收回该车钥匙。

1、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在本车队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车队车辆严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车上或库房内。

3、车辆跑长途和在外执行任务确需加油时,先由驾驶员支付现金购油,回本车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登记,报分管主任签字报销(但必须是油站的正式发票)。

4、车队自购的ic加油卡,限于专车专用,以便核算。严禁互相挪用ic加油卡及将转送、转借他人。如需内部调济使用、须经车队领导同意。

5、积极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定期进行核对和核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做到油料不浪费、不流失,力争做到每台车辆都能节油。

1、经常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擦试。

2、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经车队长检验、审核,并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3、车辆维修和送修前必须先有检验、审核,并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修,不得随意乱送修理。

4、维修经费必须控制在最低限度,维修经费在1000元至3000元以内,必须经车队队长检验、审核,报请分管主任同意;超出3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必须在车队队长检验、审核同意报请分管主任按程序报批后,方能修理。

5、驾驶员保管的车辆,如进厂修理,驾驶员必须在场配合修理工修理车辆。如遇有换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检验后,交旧领新,方能换件。

6、保养车辆所需材料,必须通过车队领导及主修技师鉴定后,如有确实不能使用的零件,方可交旧领新更换;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严禁在外擅自购买配件和更换配件。

7、如行车途中车辆零件损坏影响行车,确需更换的,可酌情购买,回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报告主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8、汽车轮胎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行驶达4—5万公里以上,方能更换。

9、汽车电瓶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3—4年以上年限方可更换。

10、因公务出车在外修车和购买材料,要厉行节约、物美价廉。严禁利用修车和购买材料拿回扣、虚开发票报销,如有违反将从严处罚。

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由车队拟定综合行车公里奖(其中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公里数奖)三项指标考核基数内容如下:

1、事故处罚。

(1)、5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500元)扣除本月安全奖;

(2)、1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1000元)扣除三个月安全奖;

(3)、2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2000元)扣除六个月安全奖;

(4)、3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事故(含5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

(5)、5000元至8000元的责任事故(含8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和全年优质服务奖。

(6)、8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除全年三项奖。

(7)、人为的机械责任事故,除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损失处罚外,应追究其原因;情节严重的,由车队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研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8)、私自动用车辆外出造成车辆及零部件被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优质服务奖10元,次数超当月者,往下类推处罚:

(1)、有事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

(2)、不服从调派,无故误时一次;

(3)、违反值班制度,无故不值班一次;

(4)、违反油料管理规定一次。

3、其它处罚。

(1)、超过加油实际数额提取现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所超出的加油数额折价,给予加油处罚。

(2)、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车辆,参照营运部门出租价格处以双倍罚款;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3)、违章扣证罚款一律由本人负责。

(4)、车辆私自送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6)、未经车队领导同意,私自购买配件(行车途中,无法请示,确需购置零件的除外)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负责。

1、车队每天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车队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工作用车,负责车队办公室的卫生与安全,负责开水供应、电话的接收及传递。

2、值班人员因公事不能值班的,按顺序往下类推或由车队另行安排;因私事不能值班的,由本人自行调剂。

3、未经领导同意私人私事不得随意调动值班车辆。夜间及星期天有公务出车,要作好行车记录。

4、值班期间,如有重要电话或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车队值班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汇报。

5、凡无故不值班,或违反值班制度的,扣除当月优质奖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政纪处分。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定此制度是为了规范车队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机的职责和义务。

第一条:司机的职责。

一、安全行车。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车队队长全权对其下属所有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条:司机的义务。

一、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二、服从领导和车队长的工作安排,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第三章:奖惩。

第一条:因驾驶员本人主观意识造成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由驾驶员自我承担罚款,需要扣分的也一并由驾驶员自我承担,坚决杜绝闯红灯,经常性超速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事件的出现。严重违反并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经常不清洗车辆的、不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的、不服从领导和车队长安排的,由车队长酌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公司每个月定时抽查各车辆的卫生状况和运行状态。

第三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过路费、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异常恶劣的,将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经济及法律职责。公司鼓励和弄虚作假、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作斗争,在外能劝止、举报这种行为的,公司将给以重奖,并为其保密。

第四条:司机一律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车辆拉私活。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重罚或辞退。司机在路上严禁随意带人,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每人每次50圆的罚款。

第四章:车辆的修理和维护保养。

第一条:车辆需要修理的,须经车队长认可并上报办公室备案,定点修理,换下来的旧零件一律带回公司。对因有特殊情景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办公室车队长批准。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确需在外地修车的,应按程序请示汇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车。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第二条:因司机操作不当、违规肇事、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行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

第五章:车辆的调度第一条:公司所属车辆全部收归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

由车队调度全权负责。第二条:驾驶员在接到调度的出车任务后应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运输任务。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车的,应及时向车队报告,说明缘由,待车队长批准。无故不出车,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的,公司将严厉处理,酌情做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出现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景酌情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执行。

车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爆炸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2、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搭载其它普通货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加装安全防盗装置。

4、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或者被盗、丢失事故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汽车队领导和当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称,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应急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得将车辆交给外单位的人员驾驶,也不能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危货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7、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受损、被盗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1、驾乘人员上岗前,应对口接受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驾驶员应在每次运输前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检查传动、转动、制动等部位,严禁病车运输。平时应注意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5、在运输中如遇火灾,应停车待明火扑灭后再行通行,如遇火源,应在火源上风200米外或下风300米外绕道而行。

6、运输中遇有雷电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带上,并距人口稠密区和高大树林不少于200米。停车后应关闭发动机,驾乘人员应撤至距运输车200米以外。

7、当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标示后避免无关人员围观情况下方可修理,修理中严禁运用明火。

8、在冬季,当发动机启动较为困难时,严禁使用明火启动。

9、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10、行车时应控制好车速,高速路面行车车速不应超过80km/h,一般路面行车不应超过50km/h,夜间行车不应超过40km/h。遇恶劣气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区等,车速应适当降低或停驶。

11、车辆运输途中,驾乘人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

12、车辆上路时,按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

2、车辆每行驶5000到8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保养、检修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按规定进行扭矩检查,紧固车辆外露各联接机件的螺栓、螺母,对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脂和润滑油,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4、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车辆gps管理制度。

车队管理制度

1、混凝土运输车必须配备持有b2以上货车驾驶证的司机,要求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并持有货运从业资格证(有开过翻斗车和罐车的司机优先录用)。

2、加强混凝土运输车管理和使用,建立运输车各种台帐,即《混凝土运输车运转交接班记录》、《内部维护保养记录》。车队按月把各种记录审核存档。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作为运输用汽车,在维护和修理方面必须执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维护和修理制度。在日常维护方面,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除应按常规对汽车发动机、底盘等部位进行维护外,还必须做好以下维护工作。

一、清洗混凝土贮罐。

(搅拌筒)及进出料口由于混凝土会在短时间内凝固成硬块,且对钢材和油漆有一定的腐蚀性,所以每次罐车使用完毕后使用混凝土贮罐后,必须清洗贮罐及进出料口上除粘结的混凝土,清洗工作每日必须认真进行具体如下:

1、每次装料前用水冲洗进料口,使进料口在装料时保持湿润;

2、在装料的同时向随车自带的清洗用水水箱中注满水;

3、装料后冲洗进料口,洗净进料口附近残留的混凝土;

4、卸料后,及时返回搅拌站,冲洗出料槽。如果中途暂停时间要超过半小时,可向混凝土贮罐内加清洗用水30—40进行清洗,下次装料前切记放掉混凝土贮罐内的污水。司机要改变无论工作途中暂停多长时间,到下班才进行清洗的不良习惯,避免贮罐内混凝土越积越多,最后不得不采用机械清理,造成停用,影响生产。

5、每天混凝土运输完毕,操作人员必须彻底清洗干净罐内和整车外部。保证不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

二、运输车专职司机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各润滑部位润滑油加注到位。

1、随时检查紧固水泥罐体支座与汽车底盘架连接。

2、随时检查液压传动系统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是最重要、最精密的工作部件,对它的使用和维护尤其重要,司驾人员必须了解液压传动系统工作原理,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操作,按要求及时对液压油和辅助装置(主要是滤清器)进行更换,使用性能参数符合要求的液压油,绝对不能使用已经使用过的液压油。加入的液压油要保证质量、不能参杂其他物质,使用中注意观察液压系统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达到液压系统高效的、无故障的工作。

3、随时检查机械传动部分,保证正常运转。一是注意向托轮的轴承内加注润滑脂,同时应注意锁紧螺母有无松动,要及时紧固并随时检查;二是注意及时向传动轴加注润滑脂。避免十字轴内滚针干摩擦,使滚针脱落造成十字轴报废,甚至造成整根传动轴的报废。

4、每周至少清理一次空气滤清器,随时检查电瓶电解液是否充足,接线端子是否紧固。

5、液压油必须用合格的液压油,严禁不同制造厂家或不同牌号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000小时或一年更换一次液压油(取其中时间短者)。减速机润滑油,同样必须用合格的规定的润滑油,严禁不同制造厂家或不同牌号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500小时或六个月(取其中时间短者)。上述两条换油时间不包括新车使用规定。

一、每天工作完毕后洗净粘附在运输车混凝土贮罐及进出料口上的混凝土,包括其它部位粘附的混凝土,一次不清理处罚该车司机50元;由于罐车每天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造成大面积累计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无论时间长短发现一次处罚该车司机100元,产生的清理人工费由该车司机承担;由于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车管理不善,造成罐内罐外包括整车其它部位大面积累计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甚至根本不做维护保养工作,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一次性处罚300元。

二、按规定要求各润滑部位润滑油加注到位,没有加油造成零部件磨损,空气滤清器不按规定清理,发现一次处罚该车司机100元。

三、由于司机本人平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只开车不维护保养,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奖惩条例执行。上述制定的管理制度只适合本公司使用。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十三条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第四条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六条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3.5.3)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

第七条“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应将“派车单”第一联交守卫签注时间,并得接受守卫查点车上装载物品,合于第十一条的非公用派车,并需加注里程数。守卫于翌日将所有派车单转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条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守卫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惩处。

第十条各单位派车交货、洽公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五)车辆抵达厂商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出货清单”交厂商点收,并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厂时交有关单位处理。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得签收。

第十一条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第十二条“行车纪录表”(附表3.5.4)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十三条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管理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第十四条经呈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缴交管理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第十五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车队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公司配送部派车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或停车办私事而影响货物运输,一经发现立即时开除,并扣发所有。

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但请假人须指定职务代理人并由代理人签名确认。

3、轮休时间需要出车无条件出车,按加班计,拒不出车者按旷工处罚。

4、司机须接受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如有意见应在执行任务后向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反映处理。

5、司机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财物或客户方财物,一经发现,扣出所有并处理。

6、轮值之日出车时必须无条出车,否则以起不来为借口者,产生请车费由当事司机承担。

7、在客户方收货要有礼有节,树荣邦物流形象为准则。

8、货物签收要看清楚托运单相关内容,货单要对应得上,少货少方或者有损坏的单上又没注明的产生客诉或索赔由司机承担。

9、拒不服从调度者,同客户争吵者,立即开除,产生客户扣款的由当事司机承担。

10、因违反公司一切相关规定被开除公司人员,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尝,产生责任赔偿的要在中扣出责任赔偿费用。

1、行车前要必须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自动转向、喇叭、灯光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才能出车。

2、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持车内整洁、美观,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3、行车前可先启动引擎试运行,详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报告。

4、司机不得借车给非驾驶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5、驾驶人员应严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者按交通规则办理,责任自负。

6、原则上司机为主送货人,随车人员协同工作,但遇到所送货品个人无法搬运的,可申请配备一名送货员。

7、车辆回车后,必须及时清理车内的杂物、货品,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车辆上不得留有货物过夜,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8、回车车辆停放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登记好相关数据并锁好方向盘、车门等,确保车辆安全。

9、认真执行车辆回车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厂,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否则后果处负。

10、司机工作中严禁饮酒,违者开除并扣罚所有并即时,由交处理,行驶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风生,故意玩技术,否则造成责任事故由当事司承担全部责任。

11、司机须接受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如有意见应在执行完工作后向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反映解决。

12、发生交通事故是本公司司机主要责任的,由司机承担30﹪保险赔付外产生的费用。

13、任何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违者即时开除,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尝责任,产生刑事责任的由法制部门法办。

车队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定期向企业领导回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主要分管负责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召开(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推广现金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5、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派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参与事故调查个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做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监控。

7、负责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及道路情况,提示作业中的驾驶员谨慎驾驶,避免发生危险。

车队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反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反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6、司机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头警告,两次及以上予以记过处分并通告批评。并将行车日志作为对“优秀驾驶员”评选的重要项目之一。

7、司机长途出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汇报,不报或者隐瞒者自行负责车辆问题;相关陪同者,也有连带责任。

8、如装车物品因超高、超长、超宽有可能造成违反交规的情况时司机应事先现向公司说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宽的违章情形,司机免责。此外,司机在出车时发生的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均由其司机承担。

9、报销时,必须有《行车记录表》和加油时开具发票或小票作为凭证,且发票上填写公里数、车牌号,才予以报销。

10、车辆维护及保养。

10.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车辆附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10.2车辆维修及保养的地点应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司机不得私。

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要换点维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每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轮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10.4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进厂检查,申报车辆维修。

10.5至少每周洗车一次,随时保持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10.6随时注意里程数,于规定里程更换机油、齿轮等例行车辆保养。

10.7车内应保持清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随车工具完好、齐全。

10.8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吸取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公司将不定期对司机进行抽查,实行打分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司机进行记过处理。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驾驶员”。被评为优秀驾驶员的司机,公司对其给予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含联合经营车辆)的安全、运营及维修管理。

第三条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公司业务部是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辆采购、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报废、运营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四)负责公司所有运行车辆的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

(五)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协助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一)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新车购置后,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办理车辆相关证件后投入运行。

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业务部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报废,经公司批准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注销相关的证件。

第五条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三角警示牌等。

第六条车辆日常管理。

(一)微信工作群仅限于新疆安卅驾驶员加入,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加入“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进群后群昵称改为:车号+姓名+电话。

(二)驾驶员变动时,应交接清楚及时加入(退出)相应微信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群,工作交接后应立即退群。

(三)群内严禁发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广告、微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四)驾驶员应接受新疆安卅车队长的日常管理,车队长在微信群发布的工作通知,原则上驾驶员应30分钟内回复,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任务调度)。

(五)驾驶员每日填写《车辆运行日志》,拍照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

(六)驾驶员每周须对车辆主车进行清洗(冬季除外),并将清洁后的照片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微信群。

第七条车辆安全管理。

(一)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每三天对车辆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车队长需每周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负责人联合业务部负责人对车辆每半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每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以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

(三)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四)车队长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驾驶员签字件(原件)存档。

(五)新入职驾驶员要学习相关制度,包括新疆宜化化工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宜化矿业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安卅安全类管理制度等。学习完成后先安排跟车一天,了解各个作业区需注意事项,跟车完成后能自行操作情况下,可分配车辆开始正常作业。

(六)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出现车辆违法违规作业或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进行现场罚款、驾驶员停运、开除等方式处罚。

(七)根据作业区安全生产规定及要求,落实各项作业规范,若因违反规定产生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发生安全及交通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处理,严禁私下协商非正常程序解决。

第八条车辆修理及维护管理。

(一)车辆若出现故障,驾驶员需向车辆技术专管员报备,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确认故障情况后统一申报维修。驾驶员擅自修理的,公司不予承认修理费。

(二)每辆车必须建立维修台账(含纸质版、电子版),做好维修记录。当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必须执行旧件换新件。

(三)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数及车辆实际情况安排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四)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专管员,车辆技术专管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并做好相关维修记录。

第九条车辆审验评定。

(一)需年审的车辆,应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专管员存档。

(二)车辆营运证年审合格后,到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专管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存档。

第十条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统一管理,除安全管理员及公司门负责人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二)车辆技术专管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三)所有车辆档案执行“一车一档”。

(四)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五)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车辆技术专管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第十一条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车辆技术员进行销毁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由车辆技术专管员执行销毁。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记录。

(一)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二)公司对运行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车辆责任人完成隐患整改。

第十三条运营管理。

(一)公司根据线路情况制定单趟油耗标准,每月根据运输趟次进行统计分析。超出油耗标准的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在当月工资扣除。

(二)严格执行每天的运输任务计划,保障拉运趟数。

(三)若出现装车、卸车不及时、车辆故障等需及时向车队长反馈。

(四)车辆运行期间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对于有争议的调度指令,及时反馈车队长,由车队长沟通后执行,严禁私自同调度人员争吵,拒绝服从指令。

(五)严格遵守公司业务路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运营线路。如需更换路线应向车反馈,得到车队长允许后方可调换运营线路。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