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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书迷字初范文(22篇)

时间:2024-05-03 14:14:05 作者:ZS文王

优秀作文具有独特的文风和个人特色,让人一读即可辨识出作者的独到之处。下文是一些备受称赞的优秀作文片段,它们以其独特的视角和生动的语言赢得了读者的赞美。

我这个人呀

总是忽闪着那双小眼睛,头上总是带着蝴蝶结头箍,小小的脸上总挂着美丽迷人的笑容的小女生是谁呀?哈哈哈,这就是我。

在学校里男生们都叫我“暴烈女”有一次一群男生一下课就朝我做鬼脸说老师找我你被老师罚抄课文之类的谎话好烦呀!我一下课便去追那些男生讨个说法不然别想逃出我的魔爪。果然他们以后真没再来打扰我一见我就躲得远远的。可在家里我可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人让我往东我绝不会往西。

总是好心办坏事。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无意间看到一大顿脏衣服妈妈平时那么辛苦我便想帮妈妈洗衣服。哎我竟然把妈妈那条红裤子和爸爸的白衬衫放在一起洗了结果可想而知爸爸的衬衫上都是红色的小点点。

爱好不多唯独喜欢看书上哪儿都背着个包塞上一本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见缝插针”读上几页就连妈妈试衣服的时间都不放过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我可不能白白浪费这大好时光。

绝对不把硬币踩在脚下因为妈妈说过“硬币后面是国徽是祖国妈妈的尊严把硬币踩在脚下就是对祖国妈妈的不尊敬。”

……。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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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

我是一个爱看书、爱运动的小姑娘。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都要妈妈给我讲一段故事才睡觉。慢慢地,我长大了,我睡觉时就不要妈妈讲故事了。睡觉前,我随手就会从床上拿起一本书,从第一页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从此,我每天晚上都这样。

我还特别喜欢游泳。比如说今年暑假的游泳班吧。游泳老师特别凶,所以我一开始很讨厌游泳,可是,我发现,等我学会了游泳,我就开始喜欢上游泳了。连在家洗澡的时候还在练闷水呢!

书和运动对来说,是人生中比不可少的。

我这个人

这镜中的女孩:胖乎乎的脸蛋,黑乎乎的皮肤,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长着一点也不特别的鼻子与嘴巴。这看起来不怎么完美的女孩是谁呢?哈哈,猜不着吧,这就是我!

经常疯疯的。总是喜欢和男孩子玩在一起他们踢球我也跑去与他们一起踢可我踢不咋样可能是因为有点胖吧哈哈总是玩不太好。所以经常被他们排斥不让我加入他们。但我还是不死心直到他们不踢了我还没有死心呢!这时我会突发奇想想变成男生!

时而也挺文静的。妈妈见我小时候那么疯当然不高兴。整天说:“你是个女孩子要做淑女不要成天疯疯颠颠的学学人家小a不是看书就是写书法要么就是弹琴、下棋。人家是琴、棋、书、画样样通我们要不也去学一点好不好?”我半知半解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她真的给我报了古筝还有书法、画画。可是我竟学着学着学出了“味道”渐渐喜欢上了它们也渐渐不与男生一起疯了经常在家无聊时看看书、写写字、画点画儿…….

十分热爱小动物。悄悄告诉你们在我小的时候一条大黑狗竟然用两只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看我之后我就不记得了嘻嘻。这可是真的哦!我上小学三年级时还养了一只小仓鼠叫小苍。它黄嘟嘟的胖圆圆的很是可爱可它就是有一个缺点和它的主人一—我—样那就是懒在它的笼子中有一个小滑轮就相当于幼儿园小朋友的滑滑梯可以在上面不停的滑可它从来都不看它一眼真是宠如其主啊!

我这个人

就是非常爱笑,无论在哪里,或哪时候都会听到我的笑声,虽然爱笑是一件比较好的习惯但是这个爱笑的习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

有一次爸爸要去付电话费,正要拿50元钱去,可是爸爸却发现他的50元钱不见了,就到处找,可是找不到,爸爸已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想老爸自己的钱也找不到,还说我丢三落四真可笑,于是便笑起来,谁知爸爸见我笑便不分青红皂白,冲我大声说:“你把钱藏哪儿了快如实交代。我成为了你怀疑对象了,我连忙分辨:”我没拿,你再仔细找找。“这时妈妈回来了说:”老公我拿了你50元钱去买菜了。“啊!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了,黄河洗清了爸爸对我的怀疑,看到了爸爸高兴又惭愧的样子,我又不由自主的笑了。

我这个人

瞧,这个在书桌前,一边哼着音乐,一边写作的女孩是谁?再仔细一看,她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似乎不怕夏日的炎热,一双充满灵感与智慧的黑色眼瞳,优美的旋律从嘴中流露,她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潇洛淋。

"nothingcannotpass,butcouldnotgohome."(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这是我最喜欢的。

格言。

有的时候,在家里好多孤单,家附近根本没有朋友和我玩,我表面上很坚强,但内心好脆弱"stillfellalone."(感觉好孤单)在家里只有电脑和电视作伴,自从住宿后,我有了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温暖记得那是去年的元宵节,我和一些住宿男生并没有回家,和家人团聚在餐桌上,我们闷闷不乐的吃着晚饭,心中尽想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回想着往年和家人的共聚一堂这是沉默已久的范思哲开口了:“大家开心一点嘛!我们不就是家人吗?!”听得出,他也是很想念自己的家人的但他的话深深地震撼了我,我想到:是啊五年的相处下,来每次比赛赢了,大家都很开心;比赛输了,我们也互相打气从不气馁,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风雨同舟的一起走来的啊!

我的理想。

是成为一名音乐家,我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歌后会感觉幸福。我的同桌阿张他唱歌非常好听,平时听他唱歌都会有一种温暖的的感觉,我可不能输给他啦!

我这个女孩

我——一个小女孩,喜欢画画,爱在爸爸妈妈跟前撒娇,别人都说我很乖。可我自己清楚,我是那么的爱逞能。

爱逞能是我最大的特点,爱逞能也让我吃尽了苦头,出尽了洋相。

我爱吃辣的,所以妈妈炒菜时都要放辣椒。吃饭的时候,我看着盘子中央有几个红溜溜的辣椒,逞能的劲又来了:“我敢把这几个辣椒一下子吃到嘴里。”妈妈看了看我,摇了摇头:“你这个孩子!”我用筷子把这几个辣椒夹住,就要往嘴里送。可说实在的,望着盘子里红红的辣椒,我真的范怵了。可为了逞能,我心一横,牙一咬,一下子把辣椒送到嘴里,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那辣劲儿像电流一样流向鼻子,鼻子冒出来辣气,流向眼睛,眼泪像泉水一样涌出。妈妈看我那狼狈相,哭笑不得地说:“不逞能了吧?”但我还是假装若无其事地大口大口地嚼,一下把它们吞进肚子里。这一下可来劲了,食管像有一个火球穿过,胃里难受极了。可我不能装孬,因为这是我自己说过的大话。妈妈心疼地说:“这次逞够了吧?”

现在想来,也许我自幼就有逞能的天分。我也说不清这是自信还是顽皮。

记得5岁时,有一次看见一位小学生正在下楼梯,到了最后四级台阶,他直接跳到地上,并没有摔跤,我感到好奇,也学着往下跳,没想到一下子摔了个狗啃泥,额头上起了个大包,脚上的'皮也擦破了,痛得我不由地大哭起来,把妈妈吓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瞧,这就是我,一个爱逞能、爱画画,执著而又调皮的女孩。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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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

我是个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的人。

大方的原因是,别人无论向我借任何东西我都愿意,所以我是一个大方的人。懂礼貌是因为,我看见我认识的人就会说:“你好!”体贴的原因是妈妈上班或出差回来都很累。有一次,妈妈从杭州出差回来,妈妈想睡一会儿,我帮妈妈关上门,一点儿也不吵。还有一点我特爱美。有一次我把家里所有的头箍全部拿出来一个一个的试,看看哪一个最好看,最后我还是选了我最喜欢的公主皇冠头箍。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又爱美!

我这个人

总是忽闪着那双小眼睛,头上总是带着蝴蝶结头箍,小小的脸上总挂着美丽迷人的笑容的小女生是谁呀?哈哈哈,这就是我。

呀,在学校里,男生们都叫我“暴烈女”有一次,一群男生一下课就朝我做鬼脸,说老师找我,你被老师罚抄课文之类的谎话,好烦呀!我一下课便去追那些男生,讨个说法,不然别想逃出我的魔爪。果然,他们以后真没再来打扰我,一见我就躲得远远的。可在家里,我可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人让我往东,我绝不会往西。

呀,总是好心办坏事。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无意间看到一大顿脏衣作文服,妈妈平时那么辛苦,我便想帮妈妈洗衣服。哎,我竟然把妈妈那条红裤子和爸爸的白衬衫放在一起洗了,结果可想而知,爸爸的衬衫上都是红色的小点点。

呀,爱好不多,唯独喜欢看书,上哪儿都背着个包,塞上一本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见缝插针”,读上几页,就连妈妈试衣服的时间都不放过,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我可不能白白浪费这大好时光。

呀,绝对不把硬币踩在脚下,因为妈妈说过,“硬币后面是国徽,是祖国妈妈的尊严,把硬币踩在脚下,就是对祖国妈妈的不尊敬。”

呀……。

我这个人

我这个人,从外貌上看就是太普通了:中等身材,两眼一鼻,衣着朴素……给人感觉就是过目既忘,套用同学的一句话,如果有人要招聘特工,要求是:过目即忘,那我一定无法当选。因为在我面试完后,招聘人员已经忘了我是谁了。若偏要说些不普通的,那便是学习成绩略显摆的上台面被班上同学说授予“学霸”之名。不过对此称号,我一直不敢认同。

我这个人,平时的爱好便是看书了。闲暇之时,找一个靠窗的位子,手捧一本书,就静静的阅读。看斑点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于书页,或品味《三国》里关羽的义薄云天,或欣赏《水浒》里众好汉的壮志豪情,或品读《岳飞传》中岳飞的报国之志……清风拂过,便让书香盈袖,多么美好的境界。

我这个人,“静若处子,可动也是脱兔的”,这从我在篮球场上的挥洒的汗水便可见一般,每个晴朗的早晨,我总会约几个同学,一起迎着朝阳,向球场奔去。到了场上,我总是第一个拿起球,向篮筐疾驰而去,然后脚下一跃,手上一勾,球进了。再回首看看其他同学,还在抱着球不知在端详什么。在打球中,我更喜欢游走于场中,为队友穿针引线,一会从东跑到西,再从北到南,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也充实。相比于死守篮下抢篮板球的中锋我便不太愿担当。因为我的骨髓里奔腾的血液,那股热情,不愿意让我那么做。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这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我这个人

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可以塞进两个大馄饨的嘴巴,加上一对大耳朵,这就是我:张仪佳。

我这个人兴趣爱好广泛。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不仅能培养一个人的气质,还能锻炼身体,更能带来不少快乐。小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每当电视里音乐响起时,我就会“舞”起来。父母好像看到我是一个学艺的“苗子”,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我的进步很快,同时也在学习中领略到了艺术路上的苦与乐。

我喜欢看书。现在我家的两个书架都装满了书,有全套的童话书,《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有《十万个为什么》,有不同版本的四大名着,还有新课标必读书……为了满足我看书的要求,妈妈每个月都定期订一些杂志,可这些书还不够我看。所以每次到书店,我总是缠着妈妈再买几本书。有一次,我走路时还在看这本书,我深深的被它那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前面有一块大石头都没发现,一不小心被绊了个嘴啃泥。妈妈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迷。”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这个人,缺点也不少:做事拖拉,听不得批评。最大的缺点是太粗心。三年级时的一次,我正在做数学课堂作业,忽然发现有一个地方写错了,便去拿橡皮。可我翻开文具盒一看,咦?橡皮呢?我想:可能是滚到地上了吧。于是,我弯下身子在桌子四周的地上找了好一会儿——还没有。我再问我的同桌:“喂,佳佳,看到我的橡皮没,或者借我一块也可以的。”“哎呀,我是用水笔做的,没带铅笔,对不起啦!”他吐了吐舌头,继续埋头写起来了。不一会儿,我看到同学们陆陆续续地交本子了,我那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没办法,我只好看着那错的地方,先把它跳过,把其他题目先做了,但脑子一直在想橡皮在哪里?做题目草草了事。交完本子,我想试试再找找。“妮妮,不是在这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看到橡皮正乖乖地躺在我的桌子上呢!我握着那块橡皮,哭笑不得,这才猛然想起,橡皮被我压在本子底下了。乱扔橡皮的后果就是——订正了两道不该错的题,回家后还被爸爸妈妈批评了一顿。

我这个人

永远都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一年四季都是一样的花样:牛仔裤运动鞋。性格也和男孩子一样爱打篮球爱冒险。是个名副其实的“假小子”。

“yes,完美!”我和队友一一击掌。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又一次为队伍赢得了比赛。之间我的好哥们被对方队员虎视眈眈的包围住,却没有人发现篮筐下的我,我的好哥们和我配合十分默契。球,到了我手上。我一个转身,手举过头顶,瞄准篮筐,一投。yes!进了!同学们都说我的投篮技术不亚于男生!而且,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可是都有我的身影。

“哎?小弟弟,这是女厕所,你怎么进来了?”对方看着我一头干脆利落的短发,手又叉在牛仔裤口袋里,吃惊极了。“什么啊?”我开了口,传入对方耳朵里的声音是中性的,却尖尖的,仔细听才能知道我是女声,“我可是女生!只不过性格像男生而已。”我用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尖。“这样啊……真是对不起。但你实在太像男生了。”对方干笑了几声,挠挠头。我可不在乎那么多!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知多少人把我误认成男生了呢!我叹了口气,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12岁已经有1米70的个子、利落的短发、纯色的衬衫、流行的牛仔裤和简单的运动鞋。我努力在我身上寻找我女生的特征,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哎!我轻轻叹了口气,就这样做与众不同的我吧!

就是个有个性的人我就是要与众不同!嘻嘻我可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哦!”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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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我这个人

有一个女孩,长着一双可爱机灵的眼睛,一双小小的耳朵旁,留着乌黑光亮的一双小辫子。蹦蹦跳跳的时候,两只小辫子上下飞舞着,像两只小精灵在盘旋着。

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爱玩男孩子的玩具,拿到就舍不得放下,一玩就能玩上几个小时!

虽然活泼好动,但她还琴棋书画样样都会哦!下面我给大家说说她。

古筝是她密不可分的好伙伴,每次弹奏时,都像在和古筝谈心,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到九霄云外。瞧,她们又开始谈(弹)心了!看,她那满脸开心的笑容!

说完了琴,下面来说说棋。

每天,她几乎都要跟棋打交道。老爸,来,我们来杀一盘,妈妈,我们也来杀!听,她又在对爸爸妈妈使出缠功了。爸妈被她缠得没有办法了,只好无可奈何的和她玩一会儿。有时,输了,她晴转多云,马上跑去玩玩具;有时,平了,她心情好了许多,但要求再下,分出胜负;有时,赢了,她多云转晴,一蹦三尺高。棋是她的快乐小贝,他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

下面,该说什么了?哦,是书。

她爱书,胜过琴和棋。她认为书是无价之宝,和时间一样宝贵。一说起书,她立即跑去看,一分钟也等不得。她现在看过了《淘气包马小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绿野仙踪》、《木偶奇遇记》等,所以,书被她说成了真正的无价之宝!

下面说画。

她画画算是最拿手的,从四岁开始学,已经坚持了五年了。教画画的老师表扬她画得真不错!班上的小伙伴羡慕她画得如真的一样!

写完后,我给班上同学看,她们看我:那个人会是谁?有个同学抢着说:像李奕蓓。像我?这就是我呀!一个琴、棋、书、画样样都会的我。

我这个人

在生活中我就像个“活电池”,家里和家外做的事是完全不一样的。

家中,“电力”超高。

这个时候,就是我在家里调皮的时间。

家外,“电力”低下。

在外面时,就算只离开了家门,我就像一枚快没有电的锂电池,活力特别低,马上就垂着手,弯着身子,下楼,出小区门,前后需十分钟。接着我就会慢慢地走到广场椅上坐着,两眼望着前面一动不动,呆呆的坐在那里,可以坐上五个小时呢!

这就是我在外面发呆的时候。

嘿,,在家中活力四射,在外面却是“发呆哥”。唉,这个“双面派”的样子使我很苦恼。

瞧我这个人

我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女孩,但我自认为自己总会有一番出息,就因为李白的那句“天生我才必有用”激励了我,唱歌我虽然比不上周杰伦;论身高,我虽然比不上姚明,论美貌,我虽然比不上林志玲,但我有我有自己个性。

我喜欢当个“假小子”,像男孩一样,受了委屈不哭,不用当一个乖乖女,不用顾及自己的淑女形象,那种感觉一样爽极了;我不怎么喜欢穿长裙,连衣裙,喜欢穿着短衣短裤,满大街跑,我不喜欢穿花花绿绿的衣服,相比之下更喜爱黑色,那种感觉酷酷的。

我喜欢幻想,把自己变成一只小鸟,在天上自己的飞翔;把自己变成月亮,在夜晚照亮人们的的道路,把自己变成一个泡泡,展望这个美丽的世界……故事中,一切都是美好的,但只可惜那些都是骗人的。

就这样我有我的个性不会因为什么刻意改变我就这样!

瞧我这个人

那浓浓的眉毛像钢片一样平直,又像被黑色染料染过一样,看起来还算精神。可最扎眼的便是那堆茅草似的头发,只要我侧这脑袋睡觉,第二天那一根儿根儿的头发便像一个个久未相逢的兄弟一样,十分亲热,可能是这样不能表达他们那种激动地心情,于是乎就猛朝中间拥挤。接着,我的“鸡冠头”就形成了,正因如此,我也顺理成章的“荣获”了公鸡的称号,吾真乃有苦难言以也!

“哎,李琪,你也太矮了吧!瞧你小样儿,才一米五三,我可是一米五五呀,整整比你高二厘米,你可真丢人。”我和李seven(李琪)正在说着。“你瞧,我们的身高可是天壤之别呀”,说着我便把手从他的头顶平移到我的头顶,又补上一句:“这就是事实,懂不?”“哼!你才比我高两厘米。高怎么了,有什么用了?”“那好,今天我可要把高的好处给你说清道明了,可要听好。就我现在这么高,等到长大了,估计会和姚明的海拔不相上下,那时候我就可以进nba了,难道说这还不算好吗?就我这么高,还可以……”真是痛快,一下说了个滔滔不绝,本来还想说,但喉咙都快干了。于是就说了最后一句:“我就是比你高。”

你可能不知道,这就是我的特点之一:特别爱说话。

你别看我喜欢说话,其实我对看书还是情有独钟的。我非常庆幸我与书的关系一直十分融洽。通过读书,我才真正扣响了文学的殿堂之门,对它有了一点肤浅的认识;通过读书,我了解到了汉武帝辉煌的一生;通过读书,我领略到了“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自然风光;通过读书,我得以懂得“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革命精神;通过读书,我感受到了“独钓寒江雪”的洒脱;通过读书,我看到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勃勃雄心……“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对书籍的赞美;“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没有书籍,就好像生活中没有阳光,”这是对书籍的一种渴求。我爱书,所以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阳光。

爱说,爱读,这便是我。哦!差点忘了一件大事,我叫“公园”。

我这个人_

我们班上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她的外号有两个,一个是“复读机”,另一个是“告状大王”。

她的头大大的,眼睛也很大,像两颗大大亮亮的黑宝石。她很瘦,手指头都细细的,是我们班最爱干净的一个。

图片。

她很喜欢数学课和英语课,因为数学的作业很有趣,英语的作业有配音练习。记得有一次上课时,老师说一句,她在底下也说一句,所以大家叫她“复读机”。

还有一次,哥哥在家里吃零食。她说:“哥哥,妈妈不是说这个星期你不能吃零食了吗?给我吃吧。你再吃,我就跟妈妈说了!”

这时候妈妈来了,她立刻告状:“哥哥在吃我的零食。”哥哥说:“我没有吃你的。”妈妈说:”唉,我说不让你吃零食,你为啥还吃呀?再吃下个星期也别吃了。你还有多少作业?马上去写!”

这下哥哥没话可说了,“妈妈,哥哥的作业一直都没有写。他回来到现在一个都没有写。”果然,妈妈生气了:”快写去,妹妹的作业都写完了,你还没写完,怎么当哥哥的?”

你知道那个那个人活泼、开朗、自信,又常常把哥哥气得不行的人是谁了吗?对,她就是我。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大家一定要记得我呀!

文档为doc格式。

瞧我这个人

相貌平平但是精灵古怪喜欢做一些惊险刺激的事情那么我来介绍给你听听吧!

这我个人,今年13岁,我叫许潇,在七年级十班中我有个最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个子高,虽说我只有13岁,但是个头高,好多人都以为我说慌了。

那一天,我在给小树浇水,邻居出来了,说我:“你今天挺勤快的,”我说:“是吗”?谢谢夸奖,后来人家又问,你今年上高几啊?我差点晕过去,我说,我才刚上初中,现在才初一,如果我现在就上高中了,我就成天才了,邻居又说:“你才上初一?”是啊,我回答,我以为你十六、七了呢,只是你个头太高了了,我无奈地笑了笑。

还有一次,我和我姐家的孩子一块上街去买菜,我姐家的孩子比我大一岁,但个子比我低一些,我们一起走到菜摊处,我说,买一把韭菜,买菜的人把菜装了起来,递给我,后来我哥准备掏钱时,我说:“别,别,别,我掏”哥说:“没事,没事,我有钱我掏,结果让来让去的”都要自己掏钱,后来,卖菜的人说:“小伙,你不用再让来让去了,让你姐掏”他愣了半天直到我把钱给了菜主之后,他说:“姨姨,我比她大,她还得给我叫哥”怎么我还要给她叫姐呢?这时,卖菜的阿姨说:“原来你比她大啊,我还以为她大呢,人家个子高一些,弄错了,不好意思啊!”

当然,我说我爱惊险刺激的事一点都不假,暑假里,我与家人一同回老家避暑,那时,桃子也熟了,由于低处的都被摘光了,高处的没人够得着,这就到我大显身手了。我鞋一脱抱着树的两旁,哪里好上我从哪上,我像一只猴子似的上到了树上,我这时,看见了几个大桃子,我有些够不到,但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我只有踩在一些细的树枝上开始摘那些桃子,后来我下来时,不是慢慢的,而是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跳下来,随后,开始吃桃子,只是我不是属猴的,有些可惜啊。

爱爬高树一点稳重的样都没有但我仍爱我自己的性格精灵古怪。

瞧我这个人

我叫谢梁瑞,今年九岁,我是一个女孩。个子不高也不矮,眼睛圆圆的,还有一双浓浓的眉毛。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嘴巴,另外还有一双小耳朵。

我是一个吃货。上学在路上要拿一个东西吃,肚子饿了要吃一点零食,只要是吃的、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

我很喜欢跳舞,走路时要边走边跳,妈妈只让妹妹学,不让我学。送妹妹去跳舞时,我只能看她跳,真希望妈妈也能送我去“美人鱼”跳舞。

我很喜欢小白兔,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看上去那么可爱柔软。家里有一只假的小白兔,如果它是真的,那该多好!

怎么样?你想和我交好朋友吗?

瞧我这个人

瞧!

那个戴着黑色镜框,鼻子大大的男孩是谁呀?那就是我!

送作业时奔跑着的男孩是谁呀?那也是我!

考试时奋笔疾书的男孩是谁呀?那还是我!

我是一个十四岁的男生,名叫孙宇航,大概爸爸妈妈希望让我当宇航员吧,所以为我起了一个帅气而响亮的名字!可是事与愿违,在我五年级时,鼻子上就架起了“心灵的玻璃”——眼镜;可别看我胖胖的,但我的“海拔”还不算低——一米七,这在我们班也算是“鹤立鸡群”了。

我十分喜爱读书。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捧上一本书,细细研读一会儿,有时还进行一些思考,得到一些感悟。但是,我的语文成绩却不怎么好,总是在80—85分徘徊,从未超过90分,所以,爸妈经常批评我:“瞧你这个人,光学不用!”

不要盲目认为胖子就没有运动天赋,我就是一个十分热爱运动的人。每次学校开运动会时,我飞快奔跑的身影总是出现在田径场上。我矫健的身姿和轻快的步伐常常会令那些瘦子们自愧不如。记得那次秋季运动会,我参加了男子二百米项目,随着一声清脆的“啪”,我如同离弦之箭,飞快地冲了出去,我的双手有节奏地在我身旁摆动着。脚步矫健而轻快。其他选手也不甘示弱,铆足了劲,拼命地追赶。快到终点时,我突然加速,向着鲜艳的红线冲刺,但是终因体力不支而只取得第二名。

严格,容不得我犯半点错误,我也只能在战战兢兢中度日,小心谨慎,最终长时间“占据”课代表的位子。

我还,够了,够了!我的嘴巴也在叫嚷了:咋怎么啰嗦,再讲下去变成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好吧,我就收口停笔吧!再用一句话来评价我自己:“。”

瞧我这个人

我,一个活泼的女孩,我有些“功夫”和别人不一样。如果我犯了错我不会急,也不会哭。可不像朱颜笑一样一犯错,啊呀!“大”事不好啦!朱颜笑哭啦!

我小小的眼,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小小的耳朵……反正我什么都小,所以大家都叫我小诺!

我偏不相信我什么都比你们小,今天我就给你们露一手。

我声音响亮,跟陶莹莹一样响;我爱好广,学习好。

在我那广阔无垠的脑海里,有一朵最晶莹的“爱好浪花”——街舞,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因为我喜欢它那有节奏的音乐,那要问我为什么喜欢有节奏的音乐,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天生的吧!在这几个学街舞的人中,我也算是那种出乎其类拨乎其萃的人了,老师经常表扬我,说我很有天赋。有一次,我在学新动作的时候,做得好,老师还让我出来给大家示范。为此我还遭到了我们班“街舞皇后”——王竞那的嫉妒,几天不跟我说话呢!

作诗是我“爱好海域”里不可缺少的浪花,那么,今天我就给你们当场作一首诗:

《咏梅》。

腊月白雪飞,白中出花红。

不知花为谁,开出百中艳。

大概意思是:冬天白雪满天飞舞,白白的雪中有一片红花林,不知道这红花是开给谁看的,像是百花女王,开得那么艳。

你看,我多棒!

画画更是我的强项,一开始我总是让老师教画画,现在不一样了,自已想一想,就能画了。

这就是我,虽然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但却充满了智慧与能力,我知道,我会成为一个阳光女孩!

瞧我这个人

大家好,我叫范宥希,今年九岁,爱穿裙子。

我有一张圆圆的脸,脸上有一双大大的、圆圆的眼睛,眼睛下面的鼻子不大也不小,还有一张小巧的嘴。

四岁那年,有一次我摸了一条狗,那条狗“汪汪”大叫,吓得我赶紧跑了。可是狗却一直追着我,直到我跑进进了家,关上了门,狗才停了。从此以后,只要在哪见到狗,我都会掉头逃跑。

我天生爱看探险书,特别是那些魔法探险书。现在我办了一张借书卡,每个星期都要借一次书,我这个星期正在看《亚克王国迷雾中的亡灵城堡》。

我特喜欢小动物,并且还上网查了许多关于动物的资料。我最喜欢小白兔,因为它很可爱,我还喜欢孔雀,因为它很美丽。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我。

瞧我这个人

我这个人呐,相貌并不出众,绝对是那种放在人群里都找不出来的。唯一有些特点的,属我这对眼睛,很小,当我笑起来你绝对找不到它们,所以同学们就说我一笑起来,眼睛就成了一线天。

好奇心强的我。

我对任何不知道的事物都有很大的好奇心,不管是什么我都会去问上两句。有时大人们在谈一些事情,而我在写作业,可是我的耳朵却很灵敏,每次都会捕捉到一些新鲜的、让我感兴趣的东西。这时我就会停下手中的作业,凑上去问道:“你们说什么?”可每次收到的都是“快去写你的作业!”这句话,我又只好悻悻的回到房间去写作业了。

爱吃的我。

说到吃,我一向在家里是最有发言权的,明天要吃些什么,买菜要买什么,就连去超市买零食都是我来挑。作为一名资深吃货,不光要会吃,还要会做,有时家里买来菜,我亲自下厨来做。洗菜,切菜,炒菜都做的有条不紊,最后炒出来的菜让我自己都食欲大增,家里人吃了以后也都一致好评。因此,我在吃货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抠门”的我。

我小学的同学都知道,六年级时,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掉进钱眼里,几乎每天都带漫画去学校让同学们借,每本一块钱,不讲价,同学们都认为我十分抠门。其实我并不抠门,至少在买书时,我从不觉得自己抠门过,只要自己喜欢就去买,买不起就攒钱,攒够了再去买,实在没钱,就想尽一切办法绞尽脑汁去赚,直到攒够了买书的钱为止。

喜欢旅游的我。

我喜欢自由,更喜欢旅游。我去过很多地方,广西、杭州、上海,都有我的足迹。我见过大自然的广袤,城市建筑的雄伟,以及各处的人文之美。每一次旅游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让我感触很多。小学毕业的暑假,我一个月的旅程,走过了四个大城市。不同的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名胜古迹,让我眼花缭乱,回来以后很长时间才消化完这次旅程的收获。

你是个怎样的人呢?有什么经历?一起交流一下,交个朋友吧,我对朋友可是很友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