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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15篇)

时间:2024-02-04 19:25:03 作者:文轩

工作方案要求清晰明确、具体可行,能够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如果你对工作方案的制定还有困惑,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或许能解决你的问题。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xx。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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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本地尚未发新型冠状病毒炎疫情,但相邻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二)本地出现输入性或散发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防控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区、建筑工地和外来人员的管理,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全县房地产市场及开发项目销售部;

(二)全县物业管理区;

(三)施工现场及外来人员。

(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市房地产市场及销售部;

(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局物业股负责县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区;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施工现场和外来人员;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局内各单位、各股室立即组织人员到位,认真负责,关闭,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和办公室督促落实人员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工作,每天下午5点前收集总结检测情况,并报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发现疫情高发区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的,应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拨打120或上报xx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各单位、各股室要全力应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

严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各部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相关单位、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州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大理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进一步强化邮政快递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邮政寄递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建立健全寄递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寄递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货物流向。

三、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对所有收寄物流货品进行全面消毒。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递要集中管理、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

四、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监督管理,强化末端疫情防控工作。

五、各邮政快递企业收寄快件时,应核实收寄物品的种类和来源,收寄物品为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严格查验海关报关单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安全证明的一律不予收寄。

六、疾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寄递行业的主动监测预警,增加从业人员、环境场所、货品包装的核酸检测频次。

七、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健康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健康码核验、体温监测记录等措施。

八、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出现情况,及时有效做好处置,并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九、鼓励采取无接触投递模式,设有智能快件箱的小区,配送人员经登记并测量体温合格,佩戴口罩、手套后投放至智能快件箱;无智能快件箱的小区,由配送人员与收件人确定接收方式。如面对面交付,要保持安全距离。

十、公众寄递邮件、快件要实名寄递,在收取快件、包裹时,尤其是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件、包裹时,建议戴好口罩、手套,并对外包装进行消毒。谨慎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冷冻冷藏食品。

十一、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各邮政寄递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十二、强化部门联动,交通运输、邮政管理、海关、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联动、信息互通,协同做好邮政寄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公众适应常态化防控形势,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省、x州市及我市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20xx年8月中旬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

一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市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单位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向全市市民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发布动态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引导公众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单位)。

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全市各网格单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发放宣传单,引导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各网格单位、各乡镇)。

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公益宣传。在景区、商场、酒店、商铺、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广场、文化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窗口服务行业以及圩镇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交通站台、围挡、宣传栏、宣传橱窗、易拉宝、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1至2条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三大电信运营商)。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宣传。广泛开展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对境外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瑞的人员,要有针对性的科学宣传,让其了解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通过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构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切实提高来瑞返瑞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1、对xx大道、xx大道、xx路、xx路、xx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及绵江湿地公园、xx广场、博物馆广场、体育广场、各高速路口、xx桥、博物馆等沿街公益广告牌、公交车站台、公交车、旅游大巴及的士,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文旅公司,经费自行承担)。

2、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至少要有1块疫情防控或健康教育知识广告宣传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网格单位要上户向市民发放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单并上户宣传,宣传内容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网格单位,印制上户宣传单位由指挥部承担,其余经费自行承担)。

3、沿街机关单位、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景区、农贸市场、文化公共场所、窗口服务行业、沿街金融机构、沿街店面经营户等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网格单位)。

4、各建筑工地围档要对疫情防控知识广告、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制作。(责任单位:住建局,经费由各建筑工地自行承担)。

5、利用手机短信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每周推送2次。(责任单位:三大电信运营商,经费自行承担)。

6、利用微信朋友圈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精准推送宣传引导。(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7、影院、ktv、酒吧及网吧等公共场所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无led电子屏的要制作宣传栏或者利用宣传单、易拉宝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经费自行承担)。

注: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若宣传广告涉及创卫或创文,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一些疫情防控知识或健康教育知识,可不用删除。

(一)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抓实抓紧抓细,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余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舒寒冰发改委主任。

傅景祥经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牵头,粮储中心、交通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监牵头,农业农村、经信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牵头,交通、经信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经信、市监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牵头,宣传部、民政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市监、城管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牵头,交通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xx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监)。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底线,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院感控制督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检分诊设置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预检分诊,实行“四必须一登记”制度。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出入口管理,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必须设立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感染性疾病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立即引导其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去向可追溯。

(二)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全员培训和重点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能够快速有效的展开救治、转运等工作,能够严格按预案执行。

(三)强化医护人员防护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全体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医务人员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严格执行防护标准和要求,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室、感染科、呼吸内科等一线科室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以及保洁、废弃物处置等后勤保障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到人员全覆盖,必要时根据防控需要扩大检测范围。医疗机构非高风险岗位每周抽检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一)严格落实筛查登记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全部来医疗机构人员筛查登记制度,引导来院患者有秩序的就医,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逢疑必问、逢疑必报”。

(二)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实施健康检测

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应接尽接"的疫苗接种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等级,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日进行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的主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新冠确诊患者转运和救治的医务人员应采取严格闭环管理措施,居住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不得居家或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减少交叉感染。

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诊管理,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测体温、扫安康码,戴口罩。发热病人要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同时做好流行病史询问和登记。规范普通门诊和及急诊管理,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门诊“一诊室一病人”,急诊病人未出检测报告前隔离救治。规范病区管理,严禁加床,无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不得进入病区,严格患者及陪护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制度,病区陪护不得扎堆。规范院区管理,继续执行院感巡查队和院感监督员制度,及时纠正院内人员的不良行为,避免人群聚集。规范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医院职工要每天坚持体温测量报告,医疗机构继续督促组织医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严格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工作,规范核酸采样和检测,落实环境物表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规范环境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肺炎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肺炎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强烈指导下,经过全县的上下努力,我县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策进一步巩固了良好的形势。目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随着中国国际口岸复苏,人员流动和集中活动增加给疫情预防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其他秋冬呼吸道疫情进入高发期,我县疫情预防管理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不排除秋冬疫情爆发。为了实行贵州省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的指导意见铜仁市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和铜仁市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特别是秋冬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预防管理,有效预防管理2020年秋冬新冠肺炎疫情,结合9月25日思南县20年秋冬疫情预防管理物资保障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根据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抓住常态化疫情对策。一是严格贯彻各项预防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已经公布的国务院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1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交通应急明电〔2020〕173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员工及站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南》、《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区分等要求,继续实施。二是做好重点环节体温检测工作。继续进行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重要交通运输场所的体温检查,发现发热患者立即隔离临时隔离观察,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长途客运站必须在10月底前设置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器。三是做好客运站和客运企业的预防管理。会间有关部门要做好黔返黔人员健康代码、防疫旅行卡、三史(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中报等检查工作,积极执行人员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在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综合研究客流趋势和旅游特点,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形势和运输服务再生产等情况,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输能力分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切实加强运输供应和疏散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评价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对策形势,实行客座率要求和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四是做好车站港口设施消毒换气工作。应按频率要求进行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和客运车辆(船)消毒、通风,确保场所、运输工具环境符合防御要求。五是预防交通运输相关人员和用品。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和长途旅客应按要求戴口罩,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乘车。要继续做好员工和一线交通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减少近距离接触,降低感染风险。

(二)抓住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一是全力预防和控制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疫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冷冻食品全链条监督严防新冠状病毒输入风险的通知》(黔府发电〔2020〕242号)及相关要求,保护货物车辆、站点消毒和员工。要督促冷链食品运输公司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冷链货物检验和信息登记,严格省际道路运输司机闭环管理,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检验海关报关文件,如实登记货物信息、装卸信息和收货人信息,不得运输不能提供收货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彻底调查管辖区内从事冷链食品、生鲜、低温肉类运输的相关场所和车辆,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相关名单。二是严格执行汽车客运门票实名制售票工作。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和旅客运输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网络售票和定制旅客运输服务,严格执行减少旅客运输站人员聚集的旅客实名制乘车要求,妥善保存数据,根据当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协助进黔人员审查鉴定、正确管理。三是做好水路客运站和港口预防管理。要督促港口企业、引航机构执行最新版《港口及其第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指南》,根据港口船舶依赖港口状况、船员状况等确定港口作业风险等级,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船舶疫情预防管理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物资储备、船岸隔离、进出管理、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紧急处理等工作。车站内人数多的情况下,要加大运输配置,合理引导乘客上下船,降低车站内人员密度,采取目的措施避免人流拥挤。四是做好船员的预防管理。要督促航运企业执行最新版《船舶航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操作指南》《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预防管理指南》的要求,做好船舶座位、扶手等位置的清洁消毒和舱室通风,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必须根据区分级别的预防管理要求,继续实行客运船舶座位率、船上隔离区域设置等工作,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工作,保护乘客、船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五是做好道路水运建设项目预防管理,促进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和参建部门继续执行当地预防管理要求,履行交通预防管理主体责任,在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下,完善和执行疫情预防管理制度预案,人员检查登记和体温检查,实行名制管理,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六是保障疫情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通行。对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的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进行运输的,应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车辆快速通过。

(3)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结合实际,积极规划,建立科学高效的紧急保障机制,与有关部门制定可行的紧急预案,提高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和处理能力。要加强运力储备,加强运输组织,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确保运力充足、保障及时、指挥有力。要健全与当地紧急、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机制,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够按要求处理,及时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紧急运输保障和其他疫情预防管理相关工作。

(四)提高运输服务保障。必须继续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一断三连、水路运输四优先的要求,加强运行监测,科学分析研究判断。加强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中低风险地区货运应实现全面保障。要顺利通过道路运输通道,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及时增加交通堵塞缓慢的道路,确保道路网络有序进行,利用道路沿线信息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地图导航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道路状况和交通管制信息。要顺利通过水路运输通道,保证通道、通航枢纽的顺利工作。

(5)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秋冬降水还很多,道路很湿。

边坡和道路容易崩溃,冬天道路结冰,雾多,可见度低,秋冬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群体死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严格履行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秋冬运输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立场,加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政府,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应配合地方建立和完善智能警报多点触发机制,多渠道监测警报,切实实行四早措施。根据自己的工作责任,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对接外事、卫生健康、海关、公安等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预防管理下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加强部署的执行。要根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研究配置相关工作,细分实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工作进度等,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实行五有三严等预防措施。

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县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阶段性的抗疫胜利。当前,国外疫情持续爆发,国内多地陆续发生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在即,人流加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和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途径向我县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广大旅客在进出车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并主动说明14天内旅居史和有无疑似、确诊患者接触史。

二、交通运输从业者请及时调整近期运输作业范围,避免到外省和疫情高发区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及时上报车辆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车辆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交通运输企业应密切关注员工和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对车辆、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企业办公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从外省和疫情高发区返回的人员、车辆,须主动进行报备,人员隔离观察14天,车辆及时消毒处理。若与返回人员有接触要注意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接触他人,并按疫情处置规程做好报备和医学观察。

五、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近况,并做好感染防控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传递官方和权威信息,坚决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官方公开发布的信息。

让我们坚定信心、携手共进,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统筹做好春运暨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使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二、工作目标。

一是精心组织,科学调配运力,抓好应急运力保障,避免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二是从细从严,加强安全监管,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三是以人为本,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对春运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四是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做好春运执法工作,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五是多措并举,提高处置能力,以强有力的预案机制提高保畅通的能力;六是统筹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刻认识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邹满丽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远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裴宇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祥海副局长。

陆鹏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思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伍圣昌二级调研员。

梁振礼二级调研员。

陈志兰市铁建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叶坚局办公室主任。

黄栋局计财科科长。

潘健局法规安全科负责人。

高燕婷局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覃波局规划科科长。

李慧玫局建设科负责人。

梁波局运输科负责人。

王国俨局铁路协调科科长。

褚乃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何立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赖军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谭玉彬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

苏业瑞原市航务管理处副主任。

梁中峣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暨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陆鹏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潘健、谭玉彬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春运暨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督促工作。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伍圣昌。

副组长:褚乃会。

成员:潘健、杨业、王国俨、李晓云、朱磊。

主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督导行业春运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行业春运暨防疫工作统计和相关上报工作。

(二)防控检查组。

组长:裴宇昌。

副组长:陈志兰。

成员:彭定新、邓国辉、林海忠、胡冰、张志鹏等,并从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抽调。

主要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钦州火车东站、客运企业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和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工具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处理等工作。

(三)运输保障组。

组长:陆鹏州。

副组长:谭玉彬。

成员:张幸、张倚华、吴权津。

主要工作:督促、协调各客运企业做好春运期间旅客正常出行保障工作。督促、协调货物运输企业做好药品和医疗原材料及社会生产生活物品运输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四)应急处置组。

组长:周祥海。

副组长:赖军民。

成员:叶坚、梁波、苏业瑞、施剑东。

主要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春运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道路通畅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

(五)物资保障组。

组长:韦思宁。

副组长:黄栋。

成员:黄晓艳、梁中峣、玉艳丽、贾春阳、何莹莹。

主要工作:统筹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暨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做好本局防控物资采购、管理和发放等工作,完善物资采购、接收和发放等工作台账。

(六)宣传教育组。

组长:刘远平。

副组长:覃波。

成员:韦舟朝、王松伟、陈文慧、方宝钦、朱磊、李晓云。

主要工作:负责做好春运和疫情宣传和旅客运输情况收集统计工作。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开展春运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主要任务。

1.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各客运企业要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人员的运输服务,做好实名登记。配合组织学生有序离、返校,做到上门和点对点定制服务保障。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春运服务,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严格落实满足防疫工作要求的通风、消毒等措施和频次。指导落实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超员率。指导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必要时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对于发热旅客,及时报告、处置,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落实健康码互认机制和规则,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将一线客运服务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核酸检测的支持保障力度。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应接尽接”,根据实际情况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春运期间不得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各级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推动公铁水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领域设置隔离区(留验站)。(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等情形,提前制订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加强运力应急保障。

1.加强运力保障。要加强重要客运枢纽、渡口、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辆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加大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牵头单位:局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着力优化运输衔接。要强化铁路、公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公共汽车与铁路临时客运列车等衔接,积极开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科学调配出租车运力,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局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干部职工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牵头单位:局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有效应对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各级交通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订并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大风、寒潮、低温等恶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港口企业要严格作业规程,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车站等重点站场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从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落细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加强农村短途客运安全管理。各级加大力度严格查处、取缔非法客运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有关单位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道路、水路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等违法活动,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加强春运宣传引导。一是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出行时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二是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各级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人教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大局意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行动统一到全市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带班值守。春运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统筹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注意春运动态。要加强春运值班值守,建立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工作汇报和跟踪制度。各单位、各企业联络员春运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领导报告。

(三)加强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切实抓好春运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建立、健全春运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应急预案能及时、有效地实施。

(四)严谨科学统计。各单位要做好春运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为分析春运形势提供数据支持。为确保春运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统计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切忌盲目推测。同时,要按局春运办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

(五)做好经验总结。春运结束后,各单位、各企业要及时做好春运总结工作并报局春运办,总结材料应包括本单位、本企业在春运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等,为今后改进春运工作积累经验。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2月9日上午下班前,向我局报送春节假期及上半段春运情况总结;3月9日下班前报送2021年春运工作情况总结到我局春运办。

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方案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相关要求,指导农村地区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及时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

地方各级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级防控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提示做好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并告知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乡村医务人员对其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提示其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要为返乡人员及时获得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供便利。对症状明显的可指导其到发热诊室就诊,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指导和协助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强化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服务。

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建立乡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落实《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乡村医务人员结合实际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健康指导、监测和指导用药、抗原检测等服务。落实村民委员会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服务责任,尤其是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要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

(三)加快推进农村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落实《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动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提升农村地区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和其他年龄段人口接种率。承担接种任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或安排流动接种车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程度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可通过乡村广播、小喇叭等用村民听得懂、能理解的地方语言和方式,也可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的方式,深入宣传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可动员返乡的健康人员参加村组志愿服务。引导在走亲访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聚集、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多喝水、保持良好心态。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愿望,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调整频次。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

各地要按照《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落实农村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依托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完善基层首诊、接诊、转诊流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风险人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确保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明确和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落实有转诊需求村民的交通保障机制,原则上通过自驾车或120急救车等进行点对点转运,乡镇和村要统筹调度,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协助就医转诊。

(二)乡镇卫生院加快提升新冠肺炎患者接诊能力。

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置原则上应实现全覆盖,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暂未设置的可通过配置发热哨点、指定发热诊区等形式提供发热患者接诊和开药服务,发热诊区要清晰划定就诊流程,尽量避开与正常就诊患者交叉,医务人员做到规范防护。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高风险重点人群的识别、处置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居民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公布接诊电话,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卫生室告知辖区村民,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或轮班接听就诊咨询电话,对新冠肺炎相关常见问题应明确统一清晰的回答口径。

(三)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通过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支持,乡村医生对居家观察和治疗的.重点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中医辩证、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等服务。乡村医生要将电话告知村组群众,方便及时联系,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了解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的健康状况,根据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情况,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开药和随诊服务。

(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发挥农村地区家庭医生贴近村民的作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签约村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签约村民的健康咨询和问题。加快提升农村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重点人群实现签约全覆盖。

(一)持续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

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宣传引导等作用,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支持保障力度,疏通瓶颈,破除障碍,解决问题。

(二)积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用。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在当地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指导下,落实在疫情防控中的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责任,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力配备。

统筹县域内医务人员调配,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配备力度,可通过上级医院派驻医师、招募近5年内退休医务人员及增加临聘人员等方式,快速扩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逐级建立医疗卫生人员梯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发生短缺时,梯队人员立即通过驻点、巡回医疗等方式填补空缺,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常开诊,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档。原则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参加社会面核酸采样服务,由当地政府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志愿者服务。

(四)加强县域内必需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

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力度,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加强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服务人口的15-20%人份动态储备,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省(区、市)要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发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冠对症治疗药品配置清单,市级加强统筹,县域及时调度,药品供应企业保证物流配送,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清单药品不断供。加大中药应用,有条件地区可将相应药品、抗原试剂盒配置储备为治疗康复健康套餐包,向农村重症高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发放。

(五)加强设备配置和医疗健康信息技术应用。

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和村卫生室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红外线体温计或额温枪等设备的配置。要建立完善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的诊疗能力。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乡村、尤其偏远地区应用,提升早发现、快处置能力,确保农村重症高风险人群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村地区运用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或建立智慧健康驿站,提高服务效率。

(六)关心乡村一线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加强对乡村一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关注乡村一线防控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排班轮班和调休补休,尽量减少或避免连续长期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落实绩效工资或临时性补贴政策,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从三个方面为行业正常服务运行提供了便利。一是为从业人员出行提供便利。优先安排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点开通“绿色通道”。设置现场引导标识,安排专门人员提供检测,优先送检样本并优先出结果。二是保障运输车辆通行便捷。相关部门要根据邮政管理部门提供的邮政快递企业车辆信息,快速核发通行证,允许运输邮件快件车辆在高速口进出。三是为末端收投提供条件。允许邮政企业员工凭工作证、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检测正常情况下进入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到指定机要通信和党报党刊收发点进行无接触投递服务,在高风险区提供服务的,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处置。各地要本着保障人民群众寄递服务需求的原则,第一时间快速解决邮政快递业遇到的人员车辆通行、收投服务受阻等问题,全力为邮政快递企业收投服务、车辆通行等提供便利,严防发生邮件快件积压、投递服务和车辆通行不便等问题。

河北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文件的落实,全力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力配合筑牢首都“三道防线”,全力做好抗疫物资人员和生产生活必须品保运保供工作,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经石家庄局积极沟通协调,1月9日,石家庄市疫情办印发了《石家庄市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二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均设置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配备2-3支专业核酸采样队伍,配备8名工作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可以凭借快递证出入村镇和社区进行检测。

《方案》明确,疫情办要协调对接检测机构,加快统计整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信息于1月10日早6点前入网并告知受检人,以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加快上岗。从业人员出社区后统一由各快递公司进行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从1月10日早6点起,被检测合格凭借健康码和工作证可以到社区、村镇寄送快递。

为此,石家庄局迅速组织,联系明确各监测点具体位置和联系人,要求各企业组织员工就近检测,并负责对参检人员做好防护,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并有序撤离。

据了解,目前市疫情办已将批转的市邮管局《关于邮政快递企业车辆通行便利及正常经营的请示》转发到各县市区,明确快递小哥等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凭市邮政管理局出具的工作证明+快递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个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纸质核酸阴性证明,可出入小区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切实保障群众寄递需求。

同时,自疫情发生以来,因防控工作需要,全市邮政快递行业车辆通行受到了影响。石家庄局在市疫情防控协调机制领导下,积极开展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在省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多方协调沟通,1月9日,为企业争取到了第一批200个干线运输通行证。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在按照防疫办和行业要求进行消杀后,可以进入市区三环和石家庄地区。全市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通行难题逐步得到缓解。

下一步,石家庄局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有效解决车辆通行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寄递需求。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