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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精选17篇)

时间:2023-12-22 21:20:43 作者:笔砚

调研报告是对特定问题或情况进行详尽调查、分析和整理的一种专业性文书,能够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接下来,我们将展示一篇精选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的调研工作有所启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是一个以粮、棉、油为主要作物的农业大县,是新农合试点县之一。全县总人口6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0.1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2.9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为408179人,参合率81.35%。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元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3月14日,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门诊患者40212人次,补偿门诊费用395143.7元;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参合住院患者3218人次,其中已出院2553人次,补偿出院病人医疗费用1170274.35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补偿费用为12066.8元。与合作医疗开展之前相比,县内门诊人次和出院人次分别增长28%和50%;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出院病人的平均医疗费用为1240.9元,较去年下降了553.2元,降幅达30.8%。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建立了管理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广电局、物价局、审计局、农业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全县13个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村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

2、建立了监督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主任,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成员的监督委员会。

3、落实了县、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卫生局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了合管办工作人员的招(选)聘工作。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考核、公示等程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选)聘了18名合管办工作人员,落实了人员编制,并将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县合管办核定工作人员5名,13个镇合管办各核定工作人员1名,由县合管办统一垂直管理。制定出台了合管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对工作业绩实行量化管理,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结合我县农民的收支情况、农民的疾病状况、健康的投入情况、医疗机构服务情况以及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和出资能力等,经过反复研究和多次修改,切合实际地制定出了与我县现阶段情况基本相适应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

2、先后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县“四大家”班子会议各1次,县合管会成员会议3次,研究部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期准备工作。

3、11月17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县“四大家”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班子成员、卫生院院长、财政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及全县所有的村支部书记共100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要求举全县之力切实把这项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

4、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和要求。

5、认真开展督办检查。为及时了解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县“四大家”领导先后多次到各地督办检查合作医疗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保证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1、县政府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20万元的工作启动经费。通过政府采购办联系有关厂家制作了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匾牌300个、印制宣传资料25万余份、协议书25万份、合作医疗证12万个。

2、落实了县、镇合管办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

3、制定下发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宣传发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达基金收缴任务的通知》、《对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实行救助的通知》、《关于规范工作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操作性文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制定下发了《县合管办工作职责》、《镇合管办工作职责》、《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管理细则》、《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诊疗服务项目》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

5、为切实解决好“有人无户”等历史遗留的户籍问题,县公安局与县合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户籍管理的通知》,为“无户”农民办理户籍,为农民参合提供了方便。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

1、县合管办在**电视台开办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每天进行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的宣传,并每周定时公布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制作了25条宣传标语在电视台进行飞播。各地都按照每镇拉横幅3条;每村刷固定标语2条、办宣传专栏3期的要求进行了落实。

2、印制了《县委、县政府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于月30日前将宣传资料送到每一户农民家中,入户率达到100%。

3、各村(社区)都分别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民进行宣传发动;同时,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让群众充分了解合作医疗政策的基础上,与参加和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全部签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议书》,共计12万余份,协议签定率为100%。

4、开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咨询热线,派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有关问题的咨询。

5、组建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反馈系统。及时了解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全面掌握全县的工作进度。每周四以简报形式公布各地工作情况,共编发简报16期,并在**电视台、《**周刊》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积极筹措合作医疗基金。

1、强化合作医疗资金收缴工作。我们按照“边宣传、边缴费、边开票、边签协议”的工作思路,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截止年12月31日,全县共收缴合作医疗基金6122685元,并全部存入了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县财政已将408179名参合农民的地方补助资金2040895元列入了财政预算,并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严格规范资金筹措。针对少数地方为追求参合率而不顾参合人员身份的现象,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参合对象及有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对镇、村干部垫付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将垫付的资金全部落实到人,对未落实的资金一一进行了清退;同时,对参合人员身份逐一进行核对,严格控制参合对象,对非农业人口和非**县常住户口缴纳的资金全部进行了清退。

3、认真做好参合农民信息录入和合作医疗证发放工作。各镇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在合作医疗启动之前,及时完成了40余万参合农民的信息录入和合作医疗证填写、发放工作。

4、积极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将《关于申请上级拨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报告》提交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请示尽快将中央财政的合作医疗补助资金8163580元,省级财政的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081790元拨付到位。

(一)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

1、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20,我县共收缴合作医疗基金6122685元,已全部存入了在县农村信用联社开设的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2、初步建立了资金封闭运行体系。严格实行县统筹,县、镇两级审核,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和用拔分离的办法,有效防止资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确保了合作医疗资金的安全运行。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经县合管办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复核无误再报县合管会,经认可后方通知定点银行通过银行帐户进行拨付。

3、加强审计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真正取信于民。

(二)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合作医疗监督机制。

1、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镇合管办定期到县合管办报账,县合管办对患者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明细表、报销审批单及合作医疗证、户口本等逐一进行审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划拨资金。

2、对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病人,要求其提供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明细表、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及户口本等一整套资料,对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及《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严格进行审核。

3、县合管办工作人员经常下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监督,严防超标准收费、冒名顶替、出具虚假外伤证明、伪造住院凭证、收据,造假报销,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4、加强社会监督。聘请了7名县人大代表和5名县政协委员为合作医疗社会监督员,向每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监督证。他们将对我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民意调查;对全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随时反映群众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对服务承诺的落实情况;监督本地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发现有冒名顶替,伪造病历、发票造假报销,出具虚假外伤证明等情况的及时向县合管办反映;定期参加合作医疗监管部门召开的座谈会,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三)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确保合作医疗工作公开透明。

1、对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报销费用流程、转诊流程、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在县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进行了公示,让广大参合患者明明白白就医,并公布了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投诉。

2、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及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公示栏,对所有出院参合患者的姓名、住址、病种、就诊医院、住院天数、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费用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县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2005年1―12月的单病种限价标准及药品占总费用的比例等综合信息在电视台、**周刊、**卫生信息上进行公示,引导参合患者自由选择质优价廉的医院合理就医。

(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严格实行准入制,全县共确定县内定点医疗机构287所,其中县级医院1所,镇级医疗机构17所,村级医疗机构269所;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4所,其中**市6所,**城区6所。

2、为方便农民就诊,打破乡镇界限,参合农民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证了广大农民能够就近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3、对县内、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进行协议管理,并多次召开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要求各镇卫生院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不得超过药品部费用的5%,县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5%,且使用前必须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否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药品费用。

4、召开了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征求意见,规范对县外住院病人的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拟于近期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谁治疗谁结帐”的管理办法试点,以此强化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其诊疗服务行为。

5、为保证参合农民得到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和及时公正的.补偿,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交后补”的原则,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只须凭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即可在结算时直接获得补偿。

6、为切实保证参合患者利益,同时进一步了解合作医疗政策,我们统一印制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入院告知书》,在入院时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讲解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五)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切实维护参合患者利益。

1、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的通知》,对发生药品使用不合理、不规范;不遵循诊疗规范和常规,不遵循技术操作规程的;不合理化验与仪器检查;病历书写、管理不规范;不按时书写病历或病历记载不清楚、不完整,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符的,或发生的医疗费与病情不符的;不坚持出入院标准,随意放宽入院指征或故意延长住院天数,挂床住院的;不履行合作医疗规定和要求,限期不整改的;虚挂住院病人,编造假处方、假病历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经入户抽查核实的;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及出院带药超时限的(超过三天);医务人员不验证、不登记诊治或顺从参合人员不合理需求的;不按转诊规定随意转诊的;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串换成其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食品和日用品的;将自费药品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允许或纵容采用冒名就诊、挂名住院的等14种不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之一者,县卫生局将责令限期整改,除追回违规所得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定点医疗机构或个人100至1000元处罚,同时将其违规行为作为单位年度考核、个人晋升晋级重要依据之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给予当事人吊销执业医师证、除名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直至撤销院领导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对发生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不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乱计费、升级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无医嘱计费;诊治、费用结算时不校验参合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明的,将非参合人员的医疗费、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支付的;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违反收费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或分解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用药范围的药品混淆计价的等8种违规收费行为之一者,县卫生局将责令限期整改,除追回医疗机构违规所得费用外,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吊销其医疗机构许可证,撤销单位负责人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经常开展督查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县合管办工作人员每周不定期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有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的病人,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滥检查等损害参合患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3、2月10日,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联合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我们根据《**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进行了适当修订,对各种诊疗服务(包括检查、治疗、手术等)的收费标准一一进行调整,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联合市、县物价部门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收费价格公示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进一步规范其医疗收费标准。

(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继续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在财政扶持、政策引导、支援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进一步改善院容院貌的同时,通过提供公共厨房、晾衣场所等人性化的服务,为广大参合患者营造了优美、整洁、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

3、加强了业务骨干队伍建设。各院根据自身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挑选了一批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4、加强综合实力建设。各定点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塑造“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信得过”的医院形象。

5、加大了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力度。通过加强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加大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改善农村医疗服务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七)广泛征求参合患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3月20日前对已出院患者,由县卫生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采取抽查的方式到患者家中走访。同时,各镇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也派专人对已出院的参合病人进行走访,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在所有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出院患者意见查询制度,要求对每一位参合患者,在出院时填写《参合住院患者意见卡》,县合管办作为合作医疗住院费用上报审批材料之一进行归档。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合作医疗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关键,抓重点,解决难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有本地特色的合作医疗工作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有效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三是提高了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四是确保了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但是,目前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矛盾:

矛盾之一,筹资标准低与报销比例高。我县农民的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真正用于大病统筹的只有3.5元,而我县的报销比例与邻近县市相比属较高标准。要在切实保证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的前提下,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绝对安全,任务十分艰巨。

矛盾之二,方便群众与加强监管。目前,有不少群众反映合作医疗报销程序繁琐,手续太多,特别是县外转诊治疗的病人,要往返几次才能拿到补偿费用。要确保合作医疗的正常稳定运行,就必须进行严格管理,而对转诊、特检进行审批,对报销的有关材料、证件进行核实是加强监管必不可少的手段。目前,合作医疗的有关程序已经非常简化,再简化将会导致出现许多漏洞。

矛盾之三,政策性强与经验不足。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随意和盲目。而同时又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性和试验性的工作,全国都还处于试点阶段,各地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只能在逐步的摸索和实践中前进。

矛盾之四,转诊率高与补偿比例低。受医疗技术水平的局限和县城地理位置过偏以及农民的医疗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县参合患者的县外转诊率一直居高不下,到目前,已近700余人次,转诊率高达23.5%。县外治疗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加之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超范围用药过多、超标准收费等等原因,县外转诊患者的实际报销比例只占总费用的14%。同时,也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矛盾之五,过度医疗与正当服务。受自身文化水平和思想认识的限制,部分参合患者认为住院期间医院的检查过多,甚至连一些必须的检查都认为是滥检查。现代医学已经逐步摆脱了靠“望闻问切”来诊断疾病的时代,大量的高科技仪器设备应用于临床,为真实了解患者疾病情况提供了方便,有效减少了误诊、误治的发生。不可否认,有少数医务人员为了一己之私而置患者利益于不顾,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医生为患者所做的检查完全是出于诊断病情的需要。同时,按照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必须完善有关检查,为医患矛盾的发生提供有效的证据。

矛盾之六,合作医疗扶持与看不起病。合作医疗开展以来,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了明显下降。但合作医疗的扶持毕竟有限,相对于部分农村贫困人口来说,自己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仍然十分高昂,不少贫困群众因无钱治疗而不得不放弃治疗,特别是患有重病、大病的农民。

矛盾之七,转诊率高与卫生资源闲置。居高不下的转诊率,导致了参合农民报销比例低,受益面小,直接影响到了合作医疗的正常开展。仅3个月的时间县外转诊病人就高达700余人(不包括未办手续直接赴县外治疗的患者),而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施和设备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卫生资源使用率并不高,部分单位病床大量闲置。县外转诊的病人中有大部分在本县范围内是能治愈的,而目前,我县没有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对参合病人转诊没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但是,若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强行将病人留在县内治疗,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将会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为确保我县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下阶段,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4、与电视台联系,对获得合作医疗大额资金补助的患者进行面对面的采访报导,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使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重点加大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报销比例,以及就诊、转诊程序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政策知晓率,提高农民的健康风险意识,使合作医疗赢得农民的理解、接受和支持。

(二)切实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监管。

1、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农民身上。使农民建立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自觉自愿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加强对资金运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并进行统计测算,要在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的前提下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绝对安全,严防透支。

3、加强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严格实行资金封闭式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工作,加大对不严格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滥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让广大参合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四)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建设。

借国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建设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各医疗单位的硬、软件设施,提高其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运行创造条件。

(五)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

认真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对农村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妥善解决部分农民“看不起病”的突出问题。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积极争取省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县软件管理系统早日安装投入使用。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使之能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七)加大经办机构培训力度。

经常性地开展县、镇合管办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对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严谨、服务周到的合作医疗工作队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项改革性和试验性的工作,目前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今年是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开局之年,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我们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坚信,有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一定能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好务,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好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武夷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我市从今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其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及比例为:

一.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_______元(含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_______元以上—_______元补助40%;_______元以上—_______元补助50%;_______元以上部分补助60%。

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年元补助30%;____________年元以上—_______元补助40%;_______元以上部分补助50%。

三.在县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年元补助20%;____________年元以上—_______元补助30%;_______元以上部分补助40%。

四.个人年内累计补助最高封顶线为_______元。

越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报销比例就越大,在乡镇医院以下门诊可报销20%,在一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为55%~70%;在二级医院住院实行三段式段补偿,起付线至_______元段,补偿比25%~35%;_______元至_______元段,补偿比35%~45%;_______元以上段补偿45%~70%。农民开始大量进入基层医院就诊,住院最高可获2万元补偿。

第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电力三职工医院。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潍坊市市立医院。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25%,在其它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住院费用报销。

通过转诊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报标准为_______元_______元(包括_______元)以下不予报销,______________元报销30%,_______元报销40%,_______元以上报销50%;年内患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7、每人每年累计最多报销_______元;。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_______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_______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_______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_______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_______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_______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_______元的按_______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_______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__________以上分段补偿,即_______元补偿65%_______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_______万元。

二、不属报销范围。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xx年参保的人员共有64784人(其中包含五保户、特困户等),参合率为95%以上。xx卫生院从业人员有57人,村级(含社区)从业人员有7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设在xx卫生院,有4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业务的开展。在制定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门诊减免35%,全年每人累计过150元。减免监督工作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把减免名单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取得的成绩。

1、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难题。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农民在家门口看病就能得到减免,到医院看病也能得到减免,病人从中得到了实惠。

2、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态度有了改善。看病的人多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好了一点。

3、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很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国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2、筹资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筹资主要以国家财政补助和私人交纳为主,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监督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有一定得困难。由于合管办没有编制,专职人员只有4人,而面对26个村(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不从心,电脑等配套设施没有随工作同步进行,现有卫生院勉强维持。

4、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的服务能力差。特别是村级卫生所的部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工作责任心弱。

5、班子搭配不合理,管理困难。现xx卫生院共有医疗地点2处(县城和大同),却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副院长,对于大同点的管理粗放,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

6、技术力量弱,业务能手少。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医疗设施不齐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加之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弱,对业务的钻研不够。

四、整改措施。

1、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全领导班子。

2、加强对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工作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的行为,把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

3、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自发地深造,参加医学类的函大或电大学习。

4、加强对微机的管理,认真地录入参保人员的资料,为参保人员的服务能更加完善。

5、争取职能部门的支持,使新型农作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人员能进一步加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状况的调研报告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也向着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切实保障农村人们医疗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安徽省自近年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阜阳市韦寨镇“新农合”的实施中仍存在高“参合率”下的低满意度、政策宣传不到位、报销范围窄的严重问题。本实践报告对这些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丰富筹资机制,扩大报销范围,让法律走进新农合等相应对策,以促进当地新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调查时间:

20xx年8月10号—20xx年8月23号。

调查地点:

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

调查对象:

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农民、韦寨镇卫生院。

调查方法:

运用走访,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宣传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风险意识,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探索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与农民之间构筑起沟通的桥梁,为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献计献策。在不断的努力实践调查下,深入探讨和总结,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成实践调查报告,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实的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塣大关注“三农”问题的队伍。

调查意义:

在“关注民生,共建和谐”这一大的社会主题的引导下,响应时代号召,关注社会民生,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并有待完善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努力在三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90%以上。安徽省作为一个全国中等发展水平的人口大省,其农村人口比例约为729%,对其新型农合医疗实施现状,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的医保现状。临泉县韦寨镇,又是安徽省中农村医保参合率较高的县区,作为阜阳市新农合的试点,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选择其为调查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可实施性。

实践内容:

在临泉县韦寨镇卫生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医院门口停满了各种电瓶三轮车、自行车等,从一个侧面来说,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们看病带来了很大方便,由于报销过后,所花费的费用并不会太多,人们不管大病小病,都会往大点的医院跑,因为在他们眼中,大医院的医疗水平有保证,所以新农村医疗合作的实施,真正做到了惠及农民,提高了农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通过对来看病的农民进行采访,他们表示新农合确实给百姓们带来了诸多好处,让人们拥有一个更健康的身体。但同时也表示,新农合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报销落实的慢,惠及面窄等,而对医院医生的采访,他们深切感受到比以前累很多,有时候身体吃不消,确实,医生也是人,需要休息,这就需要医院扩招一些年轻有干劲的医生。对护士的采访,都表示会很累,因为病人太多,大病小病都来医院,但是这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这就需要医院制定出一个合理完善的轮岗制度。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固然好,都是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上述的一些问题,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让这项制度真正为农民造福,让农民的生活和生命得到保障。

那么,结合以上调研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能够给出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呢?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政府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政府、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医疗制度试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好的制度措施真正造福于农民,提高农民的幸福满意指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20xx年参保的人员共有64784人(其中包含五保户、特困户等),参合率为95%以上。xx卫生院从业人员有57人,村级(含社区)从业人员有7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设在xx卫生院,有4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业务的开展。在制定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门诊减免35%,全年每人累计过150元。减免监督工作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把减免名单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难题。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农民在家门口看病就能得到减免,到医院看病也能得到减免,病人从中得到了实惠。

2、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态度有了改善。看病的人多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好了一点。

3、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很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国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支持。

2、筹资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筹资主要以国家财政补助和私人交纳为主,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监督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有一定得困难。由于合管办没有编制,专职人员只有4人,而面对26个村(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不从心,电脑等配套设施没有随工作同步进行,现有卫生院勉强维持。

4、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的服务能力差。特别是村级卫生所的部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工作责任心弱。

5、班子搭配不合理,管理困难。现xx卫生院共有医疗地点2处(县城和大同),却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副院长,对于大同点的管理粗放,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

6、技术力量弱,业务能手少。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医疗设施不齐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加之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弱,对业务的钻研不够。

1、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全领导班子。

2、加强对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工作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的行为,把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

3、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自发地深造,参加医学类的函大或电大学习。

4、加强对微机的管理,认真地录入参保人员的资料,为参保人员的服务能更加完善。

5、争取职能部门的支持,使新型农作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人员能进一步加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状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回应国家政府“走基层”的号召,深刻了解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改变,了解农民的生活有没有日新月异,了解新农村建设有没有落到实处,了解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不是落实到每家每户,是不是让农民受益匪浅。同时,也为了增长见识和才干,增加社会实践的阅历,丰富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经验。我于20xx年1月8日至2月13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南方医院中西医专科门诊部就前来就诊的农民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的调查。

首先介绍一下这次调研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前来医院看病的120户农户户主以回答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并与许多患者进行了交流,记录并分析调查结果,得出结论,提出相应意见。

我的调查安排在1月8日至2月13日,这段时间正值感冒等流行性疾病的高发期,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医院看病,但是毕竟在贵阳,前来看病的农民不算太多。为了方便调查,我的调研安排在了下午,地点就是医院的们诊部。调查按时间分为两个阶段,1月8日至31日,到医院门诊部查找看病记录,因为每一位患者都会有相应的住址,根据住址得知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如果是农村人,我就去向他们收集相应的信息,询问相关政策,由于农民大多是文盲,故调查的步骤大致为:先制作调查问卷,念给农民听,将答案记录下来。

调查问卷的内容包含填写者的基本信息,如性别、年龄、族别、家庭年收入和支出等;剩下的就是正式的问题了,其中主要有:,是否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程度,生病了是否及时得到治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前后一家人全年的医疗费大度值是多少,觉得医院在实行农合前后药价和其他医疗费用有没有上涨之类的,对各医疗点的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是否满意,最后是自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农户对这一政策的一些看法以及对该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下面的表格是调查日志时间,地点,接受调查的农户数,参合农户数,非参合农户数,户口类型。

在20户农户中,参合的有20户,参合率为100%,参合的农户中有12户对农合感到满意,其余8户也对满意该政策,但认为使用程序太复杂了,不方便。完全满意率达60%,20户农户中,只有5户是对农合了解的,有8户是听别人说好才参合的,剩余的7户则认为是政府规定必须参合的。自从参合后,在所调查的农户中,生病都有及时去治疗。在参合农户中,20户农户都认为农合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而有16户农户,即80%的农户认为农合使用程序应该简化。8月19日我到牧场村的村政府了解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些具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牧场村所居住的总人口,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等,村委会到村里的各个组贴宣传单,并在每个组找一个负责人帮助宣传农村合作医疗,召开农村合作医疗呢动员大会,并且本村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评中。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力度不够,村政府对村卫生室的资金投入不足,而且对落实村卫生室工作政策不太完善,农村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环境卫生条件差,且管理不完善,一般村卫生室就一个医生,并且卫生室里的现代化医疗设备缺失,硬件建设不足,村卫生室得位置也设立得不科学不合理,许多村卫生室为了追求高利润、生意兴旺而把卫生室位移到离集市很近的地方,并挂着“某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牌子,以至于大多数偏远地区的农户看病远,病人还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看医生,有时还会引起病情恶化,使农民即使参加合作医疗,也很难从合作医疗政策中享受实惠,于是在偏远地区便形成了新的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重新回到大病医不起,小病干忍着的状况。

新型合作医疗的费用报销程序复杂,要花费大量时间,需办理的大量繁琐手续,且卫生室办事效率不高,仅仅是把农民就医难得问题换了一种形式呈现出来,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但药价和其他各种医疗费用价格混乱,没有明码标价使用,医疗费用的透明度低,部分农民对此唏嘘不已,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待改善。而且有些地方不愿意从合作医疗证上除账,只愿收现金。并且有在经销药品上索取回扣,对病人采取各种方法索取红包的现象。使患者受益率降低、精神和物质上耗费加大。

乡村医生的素质低且态度差,我认为这成为了推广新型合作医疗的一大障碍,村卫生室医生技术水平不够,文化素质欠缺,服务意识差,惠民意识不够。农村人尤其是男性农村人很爱面子,面对医生恶劣的服务态度,两者容易发生冲突,大家对此都很有意见,而且一些医生名利化,在经销药品上索取回扣,索取红包等现象时有发生。小地方医生不敬业,不为病人的利益着想,坐在那里真的就只是为了工作而已。因此农民心中不满,生病也不太想去看医生。

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没有针对不同地区采用合适的方法,盲目学习,没有结合自身情况提出有效的宣传方法,如这次调查的牧场村,大部分人不识字,而宣传的方式仅仅是贴宣传单和召集村委会的人员开动员会,没有深入每家每户让群众真正了解这一惠及百姓的好事,很多农户认为这是国家规定强制要参与的。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了解,导致就医消费不合理和盲目就医的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我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证农合政策落到实处。具体有以下几点:

1、加大宣传力度,相关的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风险共担意识,宣传应深入到每家每户,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贴宣传单的范围应该扩大,并应有了解这一政策的认识给老百姓进行讲解,动员大会不能只在村委会或更小的范围内举行,要顾及广大群众,在全村范围内举行,耐心地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讲解相关的政策内容。同时利用其他各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尽量做到家喻户晓。

2、增加医疗过程中各种费用的透明度,为了规范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与运行,应该要严格执行卫生收费标准,加强对报销程序和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要做到药价和各种医疗费用明码标价,让农民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使农民信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应该形成一条流水线,裁减各项多余的复杂的程序,还应设置咨询台,方便不懂程序的就医者就医,要改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让群众在医院感受到尊重和温暖,并且逐渐信任农村合作医疗,信任政府,信任国家,还有,为了方便贫困地区群众治疗,应采取医疗费用可以从合作医疗证上除账,也可以交现金的制度。

3、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资金投入,逐步改善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征集资金,完善硬件设施,将村卫生室安排在离村子比较近的地方,经常与农民进行就医这方面的交流,切实的帮群众解决问题,让偏远地区的群众也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应该让全民受益的政策,政策的实施必须顾此即彼,全面落实。

呼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的调研报告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活动,让这个对于农民生活的一无所知的我,多了一些了解,也对大学活动多了一份认识。

在饶平这几天,无论是生活的方面,还是调查方面都是艰辛的。但是,我也从实践中体验到基层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处境,这也使我们在饥饿与劳累交加的同时,不甘于停下脚步,去聆听农民的心声。走访乡间,村民们热情的招待,朴素的言行,让人倍感亲切。对于我们的到来,虽然有人仍心存戒备,但多数还是积极配合。

新农合是政府推行的一项利民政策,目前在农村已普及。但是在入户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许多村民对于新农合事项并不了解,也有许多村民对其表示不满,甚至有人激动地表示自己有”被欺骗了”的感觉。

访过程中还了解到,村民不满新农合的原因大体有三:

一则,住院医疗费用太贵,在大医院就诊报销后,农民要承担的费用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依然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上,报销过程中,从上级到下级,这一层一层的经手,报销的金额也是在逐级减少,到了农民手里时,已是所剩无几了!

其次,相对与汕头、潮州市区等地区,饶平黄岗的大医院医疗质量,医疗设备,医疗环境对比较差,农民不信任当地医生的医术,与其花钱赚心痛,还不如相信村里的.”赤脚医生”。

再者,医疗保障范围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生病保障的需求。报销比列在地方与市级医院之间调。不公平,一般来说,会到市级医院看病的,都是生大病的人,而报销比列却远远低于乡镇的,这对于农民的经济负担还是十分沉重。

访中,当问到关于政府对新农合方面的宣传是否满意时,大部分人表示政府并没有多宣传,他们也并不了解新农合。只是村干部要求缴,大家就缴,图个平安就是了!很明显的,政府与基层人民之间缺乏交流,农民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十分薄弱,存在严重的从众心理。这也提醒了我们提高农民自身素质的重要性。

尽管这样,新农合的推行,给农民带来的便利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我们还是会继续关注新农合的进展,说出老百姓的心声!

新型农村社区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举措。因此,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乡镇工作的重点。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建设,我们不断地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特别是近段时期以来,我们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更感觉当前我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责任很重、压力很大,急需做的工作很多。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自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在认识上,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在工作摆布上,我们始终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因此,全县各乡镇的社区建设进度迅猛。截止9月中旬,全县开工建设的15个社区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89亿元。其中,市级7个重点社区,总体规划占地5037亩,整合13615户,集聚人口55032人。xx年确定的2945套住房建设任务,建成和在建住房已经达到1849套,占任务62.7%,已经建成住房521套,占任务17.69%,建成入住280户,占已建成9.5%。在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其它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有突破性进展。曹营、魏庄、龙头社区在绿化、亮化、休闲广场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有5个社区水、电、路同期配套,6个社区配套建设广场、超市、卫生室等公共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配套,同期进行绿化。此外,赵店的龙翔、赤眉的桃园、桃溪的英华、乍岖的乍岖湖等社区也都进度较快,公共设施建设和样板房建设完成率都在40%以上,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也有部分乡镇在全县社区建设大局摆布上暂时规划在第二阶段的三类镇,但是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也都成绩斐然,给县委、县政府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各乡镇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县、乡、村各级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但是,在思想上,全县上下形成了高度共视,都把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都能在充分认识、深刻领悟社区建设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工作,加快社区建设“要我干”为“我要干”的转变,并把社区建设当成今后3-5年乡镇工作重中之重来思考、摆布,不图形式,不搞应付,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根扎得正,想的深,谋的远,做的细。积极探索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深刻领悟想明白、讲明白、干明白的认识和实践过程,真正做到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视程度空前提高。

(二)宣传发动到位。去年12月21日,全县分层次组织县、乡、村干部群众到平顶山郏县、舞钢参观学习,集中时间组织召开研讨会,逐乡镇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谈打算。有的乡镇还到新乡、安阳参观学习。马山口镇、灌涨镇、师岗镇、湍东镇参观学习人数都在300人以上,马山口镇超过500人,其他乡镇也都在100人以上。县乡累计参观学习的人员4000余人,掀起了一轮参观学习建社区的热潮,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了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想共识。随后召开的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动员会,再宣传、再发动、再鼓励,使全县上下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为新型农村社社区建设再添动力。通过宣传发动,使党员干部想明白,对群众说明白,从而干明白。营造了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扶持到位。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来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一是加大县乡财政奖补力度。县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资金扶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中财政专项奖补奖金xx万元,项目奖金3000万元,用于对规划设计、公共设施奖补和农民购建房补贴。按社区入住户,每户补贴3000元,用于购房;每户再补贴3000元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捆绑项目资金。积聚电力、交通、文化、卫生、教育、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放,集中使用。三是金融信贷支持。动员金融机构开辟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信贷产品,为社区建房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四是市场运作筹资。乡镇积极探索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筹资建社区,通过土地开发、资源使用权转让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乡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返还的资金,全部用于社区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五是与企业联建。大力开展村企联创活动,鼓励企业捐助社区建设。

(四)土地保障到位。一方面,抓好“开源”。通过存量土地盘一点儿,增减挂钩挤一点儿,“三荒”当中用一点儿,整治整合挖一点儿,争取调规添一点儿,集约建设省一点儿,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土地。按照县政府出台文件,各乡镇把县分配的新增用地计划,农村宅基地整理新增地,按每亩奖补4500元,未利用地开发、工矿复垦等新增耕地每亩奖补2500元,超额面积每亩加奖1000元。对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整治用地的,除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社区建设的,每亩地给予1万元奖补。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乡镇与农户签订拆除旧房协议,写出保证书,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旧宅能够拆得掉、快复耕,为社区有序推进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抓好“节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杜绝长期以来乱建设、重复建设、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按照“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和设计的房子”,重点对路边建房问题进行整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激励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向社区聚集,使建房用地指标用在“刀刃”上。坚持把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贯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始终,不断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土地利用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保障社区用地;社区规划之外原则上不审批新宅基地,也不准再搞旧房翻新和改建扩建;对农村宅基地整理增地定额补贴;乡镇整理造地,报经县政府同意,满足乡镇社区用地所需,剩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

(五)督查落实到位。一是机构保障。县委、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相关四大家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组织一班人具体抓,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成效。二是部门协作。明确县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县直单位分包到乡镇,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对口支持乡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是强化督查。县委、县政府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建立半月乡镇汇报联系制度和双月评比制度。定期对乡镇阶段工作排名,召开锅底会、现场办公会和经验交流会,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等相关县领导参加点评,排名靠后的乡镇表态发言。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一)、群众思想认识不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新楼房、就是修新几条马路。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中央提出来的,应该由上面拿钱解决,忽视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要马上将现有的自然村落拆迁,进行统一建设,忽视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要立足各地实际,循序渐进,不能急躁冒进。

(二)、缺乏产业支撑,群众思想矛盾。失地群众暂时失地失业,感到生活、就业困难、感到生活压力大。特别是目前大多数社区配套的产业发展项目还没有到位或正在建设,多数群众虽然搬进社区居住,但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

(三)、当前社区建设进展不平衡。龙头、魏庄、曹营、牧原等社区始终保持领先位次;河南等社区奋起直追,后来居上;但有的社区前一阶段进度很快,但后期缓慢,已经由先进变为后进;还有的社区始终没有明显进度,怨天尤人,自甘落后,整体工作进展极不平衡。

(四)、工程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各乡镇都安排专职的人员进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但“使用水泥砖、不设防震柱”等现象在不少社区依然存在。

(五)、社区配套功能明显不足。前期社区建设都注重住房建设这个任务,在道路、排水、广场、游园、学校、幼儿园等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上,明显感到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社区对群众的吸引力。

(六)、急办问题解决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工程进展过程中,部分高压线改线,移动、联通线路改线以及客户区建设用地手续等问题成为影响社区建设的不利因素。

(七)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后续资金支持不足。从目前来看,15个社区已建和在建住房数量仅占年度任务的66%,建成的只有18%,建成率最高的曹营社区也只有75%,其它社区差距更大,其根本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社区持续建设,急需项目支持跟进,没有项目支撑,社区后续建设无力,示范引导作用难以发挥,需倾全县之力,集聚项目、集聚财力配套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为社区快速发展增添后劲。

(一)是加强土地使用的规划引导,有利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从规划上进行引导、完善,体现城乡一体的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新农村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四规合一,实现新农村发展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三个优化,合理确定中心村建设规模和范围,适度安排中心村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二)加强拆旧建新引导,有利于土地资源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强拆旧建新引导。原来国家规定城乡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增减挂钩指标三年内归还,现在省政府(豫政办[xx]124号)要求半年内归还,这就要求拆旧建新同步进行,尽量在农村宅基地原址上采取拆旧建新方式“滚动”发展。通过建设多层和高层住宅,解决农民居住问题,达到集约用地目的。再用地选址建新区的,拆旧区要按规定尽快复耕,整理复耕的耕地,应比建新区占用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一)切实加快住房建设进度。

从当前情况看,15个社区现在已建和在建的住房占任务62.7%,已经建成的只有17.7%,曹营、龙山、龙祥、张洼四个社区有入住,社区总入住率还达不到一成。从已经建成的住房情况看,师岗、湍东、瓦亭、灌涨、余关社区行动比较快,曹营社区住房建成率占任务71.6%,入住170户达56.6%,龙山、龙头社区建成比例达40%左右,牧原、龙祥社区建成比例在30%以上,灌涨魏庄、岞曲岞曲湖社区建成比例在20%以上。从住房建设的数量上看虽然有一定规模,但是全部完工可以入住的还不多。住房工程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到年底这段时间,要组织好住房建设的大决战,主体工程完工的要抓紧进行内外粉饰和门窗、水电安装;一层、二层起墙的要尽快封顶,11月份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处理地基的11月中下旬要完成主体框架;除多层和小高层之外不管哪种情况,要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把好时间节点,多组织施工队伍,确保住房建设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狠抓质量和标准提升。

社区住房事关民生,老百姓非常关注,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保障。湍东龙头社区、灌涨魏庄社区、赤眉桃苑社区在建设的质量上都是采用框架或半框架结构,一层、二层、顶层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可抗7级地震。但是有的地方这里我不再点名,在建筑材料、在建设的质量上没有把好关,有的使用水泥砖、有的没有防震柱、有的使用“18”墙,更有甚者这几种情况并存,希望各乡镇要发挥村民的力量、发挥乡镇的监督作用,把住房工程也包括其他基础建设工程,从建材到施工整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管,确保房子建的牢,工程都达标,让老百姓看着放心,住着舒心,真正将社区建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坚决不能出现新的隐患。

(三)完善配套社区功能。

一个社区能不能引人注目,吸引人入住,除了最基本的住房建设外,最大的吸引点是它所具备的区位优势、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功能是否完善。为什么城市社区有那么高的吸引力,就是因为城市社区有很多农村不具备的配套设施。龙头社区距城很近,前期环境打造比较好,姜坡组60多户入住愿望非常高。师岗曹营社区所建的位置并不优越,原本是一个岗丘区,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硬化道路、修建广场、开发游园、绿化环境、配套路灯,改善了居住条件,因此才由原来两三户发展到十几户,现在达到了200多户,已经入住了170多户,还有临近村庄的农民纷纷报名交纳定金入住社区,建设供不应求,彰显发展潜力。曹营社区在全县领头羊的作用已经得到了明显的发挥,其它社区也要按照这个思路把基础建设搞好,配套路、水、电,逐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解决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环卫设施,通过社区各项功能的完善展现社区的形象魅力,使社区示范引导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吸引老百姓踊跃入住。

(四)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我们乡镇要积极和县直的相关单位搞好对接。特别是同国土局土地治理、扶贫办整村推进、卫生局医疗服务中心、城建局倒房重建、民政局危房改造、教体局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电业通讯部门的电力通讯线路改造等项目的对接。其中安全饮水、联通移动改线、移民搬迁、省级示范村、新型社区基础建设等项目抓紧实施;其他项目抓紧申报。在项目争取和建设过程中,要与县直部门加强联系,将项目与社区建设衔接好,盯紧盯牢、及时汇报争得部门支持,确保项目和资金争取到位。涉及的相关项目单位,也要围绕社区建设主动服务,发挥优势主动对接、向上争取资金,为社区配套完善积极创造条件。

(五)着力解决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

针对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供水设施、电力配套、道路出行、通讯改线等问题,水利、电业、交通、联通、移动、电信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定责任人及早解决。

土地和资金是两个老问题,也是两个大难题。我们要转变思路,寻求解决办法,一方面与三项整治结合,城乡增减挂钩,利用空心村整治和荒草地整治多造多腾;另一方面要与老百姓签订拆旧建新协议,通过协议的形式把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这种愿望体现出来,把占补平衡的政策利用好,通过新增土地指标来逐步审批解决用地手续。在其他建设资金上,积极动员社区百姓及时交纳建房款额,发挥农民购房、建房的主体作用,动员群众向社区集聚靠拢,也让参建企业充满信心和活力,调动参建企业投资积极性,同时鼓励参与公益性建设。百企帮百村,鼓励企业家群体帮建新型社区,鼓励有实力的人员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依靠土地流转等高效形式建立示范园区,实现农民与企业家的双赢,为社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六)加强社区后期管理。

社区人口一旦集聚,便自然而然形成一个社会群体,有些社区将打破行政村的界限,由四面八方的老百姓入住在同一个社区。当前曹营社区、龙山社区、龙头社区、魏庄社区、七里坪张洼社区等陆陆续续都将由不少农户入住,形成规模。这些农户集聚在一起,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来管理,这个机构要承担治安、户籍、计生、信访稳定、党员管理、邻里纠纷、农民培训、政策宣传、卫生整治、垃圾处理等各项社会化管理职责。从现在的情况看,一些社区成立了社区办公室或项目办,这个机构现实的职责只是抓社区建设,还没有赋予它管理的职能。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前期,我们要负起责任,组织所在的行政村暂时代管,待社区形成,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后统一管理。同时,提前谋划、预留位置,及时提出社区管理的意见和办法,为社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

呼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的部署,我院于xx年xx月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立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现将半年来我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四是在各科室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室监管员,负责监督并指导本科室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接诊、转诊制度》、《查房制度》、《慢性病鉴定审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住院及转院流程;统一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手册》以及参合人员须知、六种慢性疾病鉴定组名单及参合人员出院补偿等,为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培训,规范管理。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我们分别于xx月xx日、xx日、xx日举办了三期新农合相关知识培训班,内容主要有:对实施办法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严格对入院、转院何慢性病鉴定进行审核、审批;运行过程中随时反馈、通报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规范工作。特别在收费上,能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到了补偿及时兑现,现场直接报销。据统计,从今年xx月xx日起到xx月xx日为止,我院共收治住院参合农民xx人次,病种涉及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出院补偿xx人次,补偿总额为xx元;批准转上级医院治疗者xx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力度不够深入,工作氛围不浓。

(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比例低,导致报销比例低,参合农民得到的'实惠少。

(三)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不够规范,具体表现在:

1、不合理用药;

2、一次性耗材用量较大;

3、不合理检查;

4、门诊辅助检查较多;

5、文书书面不规范;

6、应住院的办理留观。

(四)医务人员不能充分尊重和维护参合农民知情同意权。

(五)处方质量方面:

1、项目填写不全;

2、药品名称不规范。

四、努力方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政府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各科室合作医疗工作的协调、监督和管理,特别要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尊重和维护参合农民知情同意权等方面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视合作医疗工作,将合作医疗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努力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使农民患者切实享受到互助共济医疗保障制度的好处,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健康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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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调查地点:

选题依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社会调查的内容:

关于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的基本情况,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社会调查的预期目标:对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以后开展工作做好铺垫。

社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什么时候干了什么事情)。

社会调查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举例)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

1、100%的农户知道。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37户农户中,都对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率达100%。

2、当地97.3%的农户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3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36户,占调查户的97.3%。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73.5%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26.5%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3、97.3%的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37户农户中有36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调查户的97.3%;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占被调查户的2.7%;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1、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

(这些上网搜就可以了,网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一知半解。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

四、对进一步完善的几点建议。

按照这种思路写就可以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甲方: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06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06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xx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20xx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2.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1]。

3.1背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

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从20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3.2进展。

20xx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到20xx年,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xx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xx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xx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按照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xx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xx年2月17日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xx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20xx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4.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的社会满意度低。

4.2保障水平低。

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4。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就诊患者,是完全自费后拿着医院开具的发票去所在辖区政府机关申请报销的。拿北京的特殊病患者为例。各个区县报销比例不同。比如同样的癌症患者顺义地区病人的报销能达到55%延庆怀柔的比例更高,而门头沟的只能享受40%的报销比例。但是这40%并不是申请了特殊病都给报的。比如放疗收据中只有小部分是西药其他是摄影及其他费用,这样下来比如10万元的放疗费用在门头沟能报销的只有不到3万元而在延庆可以达到7万元。另外癌症患者常年要吃中草药,门头沟的合作医疗中草药里没有放化疗成分是一分都不报的。而医保卡病人吃中药也能报。

在以上的这些背景下,从需求方面可以看到,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

一,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

二,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三,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目前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一,供方诱导需求突出。具体的讲就是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是专门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和规范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新农合的科学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和农民方便受益,在2-3年内建立起与新农合制度发展相适应、与建设中的国家卫生信息系统相衔接、较为完备和高效的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在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建立计算机网络联接,实现网上在线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实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新农合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原则和指导意见,负责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协调、指导省级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统一要求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对县(市)级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与技术指导。

(二)整合资源,技术适宜。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由于目前各地新农合的组织机构设置、制度设计和实施模式尚不统一,因此,要在系统建设实施前和实施中对业务流程不断调整和完善,用科学的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利用高效的信息系统使业务流程更加规范。各地要在遵循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卫办农卫发〔20xx〕108号,以下简称《规范》)前提下,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选择适宜的技术方案、投资规模和阶段性目标,并探索与当地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与信息交流,使相关信息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三)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原则上要按照《规范》要求,逐步以省为单位统一合作医疗管理软件。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统一软件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根据本指导意见及《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各地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财力等,组织招标采购,有重点、分步骤地逐年实施完成整个信息系统建设。在信息系统招标采购过程中,要切实选择具有经济实力、技术能力、行业经验和良好服务的合作单位共同进行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国家级和省级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和数据库要建立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如省级以下设立新农合信息平台,可以建立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委托设在经信息产业行政部门认定具有ide(internetdata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资格的it(informationtechnology,即信息技术)企业,接受委托的企业负责新农合信息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维护。无论经办机构(含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采取何种模式介入,其与新农合有关的业务信息都必须纳入各省级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心数据库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管理与指导。未经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转移、公布和使用新农合相关信息,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要建立新农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长期、持续和稳定运行。要严格遵守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购买和使用正版软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规定和标准建设、管理新农合信息系统,使之具有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以及应对计算机犯罪和计算机病毒的防范能力,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三、信息系统结构。

(一)信息系统框架结构。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要逐步建成以两级平台(国家级、省级)为主,多级业务网络(国家、省、市、县)并存的模式。提倡按照省级建立信息平台,县级建立业务操作网络,市级通过省级平台建立辖区虚拟信息管理网络的方式建立省以下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初期业务网络至少要覆盖到乡镇经办机构和同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并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进行适当扩展。市、县两级是否建立信息平台,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确定。

(二)信息系统构成。国家级和省级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构成可分为决策辅助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基层单位管理平台以及门户网站系统四部分。县级业务操作网络以新农合组织、管理与运行的基础信息收集和业务管理为主。要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在线费用审核、即时结算和实时监控功能。

(三)国家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以下简称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是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是直接服务于决策和联系各省级新农合信息网络的枢纽。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应具有海量数据存储、实时获取数据、支持数据应用、实现业务监测等多重功能。国家级数据库主要存储以下数据:

1.全国参合、补偿情况的规范化基础数据;。

3.各地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基础数据;。

4.各地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基础数据;。

5.全国新农合业务开展情况的统计汇总数据和监测、评估数据;。

6.在新农合业务管理、监督和决策中所需要的其他数据。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建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通过虚拟专用网与省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实时(或准实时)进行新农合业务数据的交换。同时具备必要时通过虚拟专用网捕获基层新农合管理部门业务数据或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数据的能力。

(四)省级信息平台和省级中心数据库的建设。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和中心数据库(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和数据库)是各省(区、市)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是服务于各地新农合决策和联系本辖区各级新农合信息网络的中心平台。省级数据库主要存储以下数据:

1.辖区内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基础数据和统计、汇总数据;。

2.辖区内新农合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全部详细数据和统计、汇总数据;。

4.辖区内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基础数据和统计、汇总数据;。

6.其他需要收集的数据。省级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为各基层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在受网络条件限制无法实现基层用户实时在线处理的地区,可以暂时考虑使用统一数据交换接口,由基层单位定时上传数据的模式。省级信息平台还应具备对参合农民在省内异地就诊的信息传输和结算功能。县级通过省级信息平台可接收参合农民省内异地就诊数据信息,完成异地间就诊费用的审核、补偿和结算。

四、建设实施进度。

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20xx年底):在推动县级网络建设与应用的同时,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中心数据库的规划和初步设计,完成第一期应用系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汇总统计为重点)的开发和实施。首先实现全国第一批试点县新农合系统与省级系统的并网运行。第二阶段(20xx年底-20xx年底):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国家级和省级中心数据库的设计,完成第二期应用系统(以规范化数据采集、管理为重点)的开发和实施,以省为单位统一各县新农合管理软件系统,实现各县的规范化数据在省级中心数据库的集中存储。第三阶段(20xx年底-20xx年底):完成全部系统设计和第三期应用系统(以数据综合管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为重点)的开发与实施,并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推进,逐步实现全国新农合规范化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分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快推进新农合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新农合信息化的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范》和《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卫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检查、指导各地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

(二)做好规划。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原则,在20xx年2月底前,制定出本省(区、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要充分考虑系统的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采取充分论证、试点运行、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方法,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务求实效。

(三)加大投入。完善分级负担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兼顾建设和日常维护。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省级平台建设给予补助,各地要落实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并保障信息系统运转,发挥信息系统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各地要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问效。

(四)加强培训。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信息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形成科学管理团队,提高各级管理部门的应用能力。在确保系统安全性和核心技术自主性的前提下,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所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出资、地方财政配套、集体经济支持、农民个人缴费三个出资主体,农民自愿参加,报销一定比例的门诊、住院费用及意外伤害等医疗费用的一种制度。在新农合制度中的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在新农合制度中各级政府是不仅是出谋划策的主要人,更是承担责任最多的主体。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xx年成立,至今运行已经有十年的时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占常住农业人口比例为99%。十年来,新农合筹资标准逐步提高,从十年前的20元/人,增加到20xx年400元/人,其中农民个人80元;各级政府配套32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优抚对象个人缴费资金由财政全额代缴。新农合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

(一)缺乏全省统一的管理及监督机制。

目前,辽宁省并没有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合管理平台,各市分头制定政策进行管理,执行标准差异很大。

1、缺乏全省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网络平台。20xx年,辽宁省卫计委投资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旨在使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联网,方便各市农民看病、转诊及报销。

2、缺乏省、市、县(区)三位一体的全透明资金监管审核机制。目前,各市执行的新农合资金监管机制都是以经办单位为主的督查机制,只有辽阳市作为试点正在运行审核软件系统,其他各市均为人员定期现场监督检查,没有一套完整统一的电子化信息监管系统,难免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3、缺乏全省统一的管理、执行方案作为指导工作的依据。辽宁省各市县的新农合都是作为独立的系统在省的统一指挥下工作,但是省里面并没有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比如门诊报销的比例统一是多少,是否封顶,住院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是否包干,这些都没有明文的规定,只是要求不能透支,导致各市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基金剩余量大的地区农民享受的待遇就好一些,资金结余量小的地区农民享受的待遇就差一些。

(二)乏工作执行依据及法律保障。

1.药品目录和医疗目录体系尚不健全。目前,辽宁省没有出台统一执行的适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执行的医疗目录,暂行的目录是医保的医疗目录。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已经过于老旧,很多常用药没有收录其中,不能满足农民日常用药的基本需求。

2、缺乏相关法律切实保障参合农民、经办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权益。目前,辽宁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属于协议合作阶段,即经办单位和医疗机构签署协议规范权利义务来约束双方行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依照,一旦出现重大纠纷则没有依据保护相关单位的权益。

(三)基层医疗单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医生素质普遍偏低。

1、辽宁省范围乡镇医院服务水平差距很大,比如,辽阳的穆家医院是首山的一个乡镇医院,工作人员61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5人,科目基本全覆盖,该医院甚至可以进行关节移植手术和血液透析这样的高难手术。而同样是乡镇医院的辽阳河东卫生服务站只有13个工作人员,不能提供住院治疗,门诊基本只卖一些常用药,有两个中医轮流坐诊,医疗服务范围十分狭窄,水平跟穆家医院相差甚远。

2、招人难,招聘高素质人更难已经成为全省各地乡镇医院甚至县医院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我省进人制度的改革,各单位基本很少进入正式在编制的员工,基本都处于只出不进的情况,一些实例较强的医院则花高新聘请其他医院退休职工坐诊以增强本院的服务水平,但是一些实力较弱或者公立医院则用人缺口则更加明显。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及基金监管系统网络全覆盖。

将全省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联网,方便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建立全省统一的基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模式,使基金使用充分透明,实时可查,建立电子病案系统,随时可监可控。

(二)完善新农合相关政策,出台新农合法律法规。

新农合工作开展十年,一直沿用医保的医疗目录,尽早组织编写新农合医疗目录,以实现为参合农民就医更好服务;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已经过时,很多药品不能满足农民常见病的需要,应该组织重新编写,根据当下实际情况,更好解决农民实际问题;制定新农合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保障农民、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统一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生基本素质。

各地相关部门应该着手改革、整合、基层医疗机构,缩短同级别医疗机构差距,让农民公平的享有就医的权利;地方政府应该制定一些利于基层医疗机构进人的利好政策,以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保障农民的权益。总之,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关系农民医疗保障的大事,辽宁省新农合实行十年,服务水平和支付能力逐步提高,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一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微观层面讲,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保障了农民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宏观层面讲,为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但是,新农合在实施过程当中也暴露出一些的问题,本文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西寨乡新农合实施情况调查为基础,结合新农合的特点来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第一,从筹资机制来讲,新农合实行的是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并且以政府投资为主,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缓解了农民参合缴费压力。而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

第二,从农民自愿参合来讲,新农合明确规定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坚持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农民可以根据家庭收入情况以及自己身体状况来决定是否参合。提高了制度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而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村为单位统一建立,无自愿问题。

第三,从管理的统筹层次来讲,新农合提高了统筹层次,新农合的实行以县为单位而进行管理,即报销情况认定和报销金额发放等都以县为单位进行,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以村为单位进行管理,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第四,从报销范围来讲,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主,报销客体重点放在可能导致农民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的大病上。报销范围一般界定为住院费用或者大额的医疗费用,一般门诊的小额费用不予报销,提高了保障水平,而传统的农村医疗合作报销范围一般为小病和小额费用。

第三,从新农合实施的配套制度及措施来分析,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配套措施的实施尚不到位。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新农合的政策宣传不到位。通过调查了解到,对于政策中规定的门诊报销比例,80%的人表示不清楚,并且出现同一个村对同一项政策有不同说法的情况,这充分说明表明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度很低。二是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差、医疗人员技术及服务意识较差、医疗设备落后、缺乏定点体检所等问题,给农民体检和看病带来极大的比便。三是,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差,运行机制出现市场化倾向,“以药补医”现象严重。在利益驱动下,部分公立医院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来追求高收入,损害群众利益。例如,给农民的开药起不到实际效果,有意拖长住院时间。新农合配套制度及措施的不到位严重影响着新农合的实施效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对缓解农村居民的贫困压力,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对新农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健康投资意识和参合意识。新农合实行的是农民自愿参合,因而农民的健康投资意识和自愿参合意识对新农合的贯彻落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各级政府不仅要在财政投入上采取积极的态度,而且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合,为新农合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村宣传栏、新闻媒体、专题栏目等进行宣传,让农民真正了解国家政策,让农民切实体会新农合的好处,培养他们的健康风险意识和自愿参合意识。另一方面,要保证农民对参合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基层干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下访民情,与民沟通,及时了解农民思想动向并传递国家政策变化情况,增强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第三,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和落实配套措施,为新农合的实施提供保障。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需要相关的配套制度和配套措施来做保障。保证新农合的实效果,不仅要对新农合本身进行改进,而且要落实好相关的配套措施。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完善药品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药品价格,切断“以药养药”的链条,保证基本药物的廉价性,同时将新农合所规定报销的药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流通,降低药品的成本。二是建立健全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机制。基层政府应组建一支“公立医疗机构督察队”。一方面,定期或者不定期派人到医院视察。另一方面,走访群众,通过与农民民沟通来了解医院的服务情况。另外,“督察队”应与工商、税务、检查等机关相结合,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机制。三是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素质,改善基层医疗条件。各级基层政府应当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素质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同时组织成绩优异者进行外出学习和考察,有效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意识,努力培养基层医院做好健康“守门员”的意识。

当今,全国医疗改革问题是热点话题,农村医疗改革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关乎整个社会医疗改革的全局问题,从20xx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不断增加。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会给农村医疗带来一个新的局面。但是,在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及相关政策的贯彻中,会伴随着一些问题的出现。因此,我们应当在实践当中关注新农合的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配套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方面,由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或村组织村办村管、乡办村管、卫生院代办,改进为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以县为单位。这样就有了完善的管理机制、监督机构、运行体系来确保合作医疗的有效实施。

(二)资金筹集方面,由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倡导个人缴费,但是没有明确标准,和各地的地方政府规定不一,有的有适当资助,县以上政府没有资助。改进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三方结合。这样就为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三方都分担了一定的责任。同时与城镇医疗保险不同,城镇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占了其中的大部分。但农村合作医疗却不是基于劳动关系,这样国家财政就必须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可是在中国,农民占全国人口比例的63.9%,因此三方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形成了“取之于全体人员,而用之于部分人员”的医疗格局。这样就可以降低了政府、财政的负担。

(三)资金使用方面,由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以福利为主,或以小病为主,特殊群体无医疗救助和基金无审计监督。改进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以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为主,特殊群体有医疗救助和基金专款专用,有监督审计。确保了资金的使用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

(一)受益面小缺乏公平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补偿为辅。这样虽然是确保了资金发挥较大的作用,但是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因为这样使得参合农民对其的使用率降低,受益面小,进而导致参合率降低,影响的可持续发展。

(二)自愿参加原则与“逆向选择”问题目前,遵从自愿参加的原则。但是自愿参加的原则虽然尊重了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却不利于资金的筹集。一般的青壮年的参合积极性都不高,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的参合积极性也比身体健康状况差的人积极性低。自愿参加原则会使部分健康的青壮年进行“逆向选择”,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就会使得参合率降低,影响筹资。如果筹资得不到保障,就会直接影响到补偿程序的进行,进而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农合制度对社会环境适应不足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而老年人又是的主要受益者,而且得大病的几率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三方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决定了制度运行一定要考虑三方利益因素,一旦有哪一方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制度的运行。因此每年每人20元的个人缴费数额偏低,且受益率低导致参与人数少,这样一定不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转,会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一)改变“保大不保小”的政策,切实体现出公平性公平性不单单是指每一个农民都有参合的权利、受益的权利,更要体现出参合农民受益的公平性。“保大不保小”的政策使得青壮年和身体健康的人参合积极性低,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议改变这一政策,使不仅仅为生大病的农民解决资金问题,还要把积极健康生活的理念带进农村。小病给予补偿,可以避免小病拖成大病的情况,还可以使农民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健康,提高整个农村的健康卫生状况。

(二)自愿原则与强制原则相结合目前农民是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决定是否参加,以致有些对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够的农民,只顾眼前的利益,没有看到长远的利益,拒绝参加。导致了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困难。同时如果采用强制性原则,会使农民产生逆反心理,进而更加强烈反感。

(三)完善持久稳定的基金筹集机制因为“保大不保小”的政策需要改进,以及扩大受益面的要求,这些都需要资金的支持,而且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同样也要求有更多的资金确保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从长远需要上讲,还是从实际操作性上讲,提高个人缴费都是可行的。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好可以由村里承担这部分资金,例如把一些村里出租的地所得的费用,抽出一部分用来在农民同意的情况下统一缴费。这样还节省了时间,加快了效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执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新农合”病人的就医利益,规范就医行为,以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实惠农民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成立育才妇产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二)配置专用微机,满足“新农合”医疗信息统计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三)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新农合”病人核算。

(四)“新农合”病人统一使用医院规定的处方、收据和补偿费用收据。

(五)各项制度健全,并得以落实。

(六)医院工作人员了解“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及工作程序。

(七)“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文书保管、医疗专用章及收费票据等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化管理。

(一)新农合病人的各种医疗诊疗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二)向参合病人公布常用药品及常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三)药品管理:新农合病人的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执行,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

(四)新农合病人住院病种、住院指征及报销范围,严格按政府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执行。

(一)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

(三)接诊护士或护士长,应再次核对病人的合疗证、户口本是否与病人一致,杜绝冒名顶替。主动向病人提供农合政策宣传及义务健康教育、健康咨询。

(四)严格出入院指征,遵守诊疗常规,提高参合病人的三日确诊率。

(五)合理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

1、乙类药: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

2、自费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

(六)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7日量。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七)合理检查: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审批、与科主任双签字后方可进行。

(八)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

(九)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因主治医生解释不清或在诊疗活动中未按上述第(五)、(六)、(七)条规定执行,造成的医疗费用纠纷,由主治医生承担责任。

(十一)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

(十二)新农合病人其它管理制度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一)在主管院长及所属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

(三)负责向区按时交送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各种月报表,递送垫付农合补助金明细表。

(四)主动与区卫生局农合管理办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医院与区农合病人的相关治疗动态信息。向院领导提供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信息,为院领导在院内农合的管理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五)每月召开农合病人座谈会,负责收集病人意见及建议,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六)定期下科室查看农合病人的治疗状况,动态监督。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及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及时纠正。

(七)每月向主管院长提供农合病人治疗的各项信息资料及相关数据报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汇报。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管理规定及各项政策,确保参合病人利益,使我院制定的各项“新农合”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下列奖惩办法。

(一)入院处严格审核二代身份证所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如有冒名顶替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30%~50%。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30%由当事人承担,10%由科室负责人承担,60%由所在科室承担。

(二)出院处不得随意更改参合病人的治疗项目,各种费用按省、市、区报销规定结算,准确无误。若错算、多报,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全额由财务结算员承担,从其工资中扣回;若少报,一旦查出,少报部分由财务结算员向主管院长书面报告审批后,亲自送交参合病人家中,并当面向病人致歉,若由此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20~40%。

(三)在为参合病人支付“农合补助金”时,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病种、病人身份证,确认无误方可报销。由于审核不严或不仔细造成错报,由当事人承担80%的经济责任,科主任承担20%。

(四)复印人员要按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为参合病人及时复印整套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由于工作不认真,为病人提供的报销资料不全,让病人为此返复,由当事人承担病人往返路费,并向病人道歉。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的复印资料,复印人员必须备齐,按时交于院合疗办外送,由于资料不全影响外送,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

(五)限制性药品:按规定要求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30%。不合理超出定额部分,30%由经治医生承担,科主任承担15%,所在科室承担65%。使用限制性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或无科主任签字者,扣发经治医生当月绩效工资100元、科主任50元。

(六)自费药品:要求不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使用自费药品(《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xx修订版)》以外的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者,扣发经治医当月绩效工资50元。不合理的超出部份,40%由经治医生承担,20%科主任承担,所在科室承担40%。

(七)大型检查、特殊材料、特殊治疗,经治医生必须履行告知,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及院农合办(入院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经治医生承担,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大型检查阳性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该科室当月相应项目总费用的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当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新农合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xx年起在各地逐步推开,计划到20xx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试点工作推开后,特别是去年试点工作会议后,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新农合已经覆盖了全国约半数的地区和农业人口。截止到20xx年3月底,全国开展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7.83%;覆盖农业人口近4.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2.25%,参合率为79.06%。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试点地区建立起了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样化的补偿模式;初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三是参合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对27个试点县16198户农户调查,有57.6%的参合家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4.1%的家庭获得了住院补偿,51%的家庭获得了门诊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偿783.6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的23.2%。四是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欢迎。据对上述27个县的调查,农民参合率总体较高,达到82.7%。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要继续参加;在未参合的农民中,51%的农民明确表示下年度要参加合作医疗。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备不够,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动。二是新农合管理网络不完善。一部份地区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不落实;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普遍人员不足、业务经费不足,缺乏基本的办公设备,有些地区甚至无办公经费。三是新农合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有些地区财政补助资金仍然留有部分欠帐,个别地区甚至至今没有下拨补助资金;一些财政困难县往往只有补助资金指标,难以筹集补助资金,新农合基金财户存款不足。四是基金沉积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以广西为例,到20xx年5月31日止,全区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金额占当年全区新农合应筹集总基金的16.94%,最低县仅达到2.2%;参合农民平均获得住院补偿仅占住院总费用的27.68%。

首先,提高对新农合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加强新农合管理网络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在当前新农合覆盖面越来越大、扶持新农合资金越来越多、新农合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必须将健全新农合管理网络,解决新农合管理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还要着眼于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对管理和经办人员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各级财政的拨款是否及时到位,不仅关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农民交款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积极性,是决定新农合成败的最重要条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担的比例,千方百计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进入新农合基金帐户。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群众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各级合作医疗监管委员会,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监管,对报销及大病补偿资金实行监督,提高基金合作透明度,确保基金安全。

第四,进一步扩大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调整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门诊补偿,门诊补偿可在村卫生所报销,解决“小病不出村”问题。尽可能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不断扩大使用基金的群体。总的来说,就是要逐步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尽量使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积太多,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

第五,为五保户和特困户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好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特困人口就医问题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点。可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二次补偿办法,参加新农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对象,在获得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还可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资的力度,为农村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医疗救助。

第六,强化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要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上涨所吞噬。制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招标办法,对新农合用药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价格,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