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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范文(19篇)

时间:2023-11-16 13:46:42 作者:念青松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范文(19篇)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之间互相尊重、和睦共处的一种社会现象。以下是一些民族团结方面的名言警句,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示。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就新源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报:

我镇位于天峻县东南部,辖12个牧业社和2个社区,总面积1576平方公里,总人口11128人。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具体方法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战略目标,周密构思、系统规划,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研究制定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奖惩制度》、《新源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寺务公-1-开监督办法》《新源镇民管会职责》等一系列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镇、村两级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为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2014年,我镇筹措资金40余万元,为牧业社文化中心户购买了电脑、音响、数码相机、电视、vcd及各种宣传教育光碟和图书资料。同时,为镇文化大院争取到电脑10台,在城东、城西两社区共安臵文化体育器材19个,新建文化活动室1个。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我们发动文化中心户积极牵头,依托文化大院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社火表演、歌咏比赛、篮球、象棋、射箭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组织举办,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了我镇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各民族群众间的团结合作,我镇民族文化、民族风气得到了良好的弘扬,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在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工作方面,我镇采取多项措施,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了教育。

一是以理论政策学习为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

组织镇机关干部和各牧业社社干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治村之道一起讲,工作方式、方法一块教,切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对广大民族群众的教育。从介绍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普及党对牧区建设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角度出发,结合“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以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民族团结、发展经济上来,在一心一意谋发展中实现民族团结,树立文明新风尚。目前,我镇“十星级文明户”达324户,科技示范户25户,文明村12个,“五好”家庭256户。

三是以普及科技知识为重点,开展对广大牧民群众的教育。近年来,我镇从培育技能型、管理型、知识型牧民入手,共组织群众学习教育培训25期,参训干部群众65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不断更新,民族团结思想意识不断加强,造就了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牧民。

四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分发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同时,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我们多次深入我镇桑木寺、清真寺进行调研督导工作,通过查看寺院建设、教职工作人员生活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寺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动态,有效促进了寺院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发展进程。

五是以提高牧区入学率为重点,加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教育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16周岁学生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18周岁学生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青年非文盲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两基”标准要求。

四、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和谐。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我们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培植优势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优化少数民族的发展环境。针对我镇牧业社规模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现实,镇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建设了一批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延伸等惠民项目,2014年建成了从那郎至肯德陇13公里的乡村公路、扎德勒至苏吉垭壑15公里的乡村公路和从茶木康村至315国道10公里的乡村公路。为解决牧区部分牧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新建土井24眼。同时,总投资1350万元,占地总面积17500平方米的天峻新源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五个藏羊育肥基地正在建设中,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产业。在成功探索出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促进牧民增收致富的“梅陇模式”基础上,我镇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牧民增收致富的突破口,为消除牧民群众的顾虑,镇党委、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镇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各牧业社联点干部草场流转工作吹风会、各牧业社社干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组织团队意识好、沟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分成三个宣传组深入牧区,以举办座谈会的形式,走家入户向牧民群众宣传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现实意义,通过正确引导,目前已在我镇牧民群众中形成了“比富裕、奔小康”的浓厚氛围,我镇十一个牧业社已全面推开梅陇发展模式。

三是多面开辟农牧民增收渠道。随着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我镇50%的劳动力从草原解放出来,镇党委、政府多方争取政策支持,为剩余劳动力创条件、寻出路,鼓励广大群众围绕外出务工谋出路,如今桑木纯净牛奶加工厂、牧民砖厂等实体产业蓬勃发展,广大群众依靠党的政策谋发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这些措施的实行,加深了政府与各族群众的感情,有利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我镇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深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我镇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稳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项工作,力争将我镇民族团结、民族繁荣、民族稳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水平。

谢谢大家!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州委七届十五次全会、州委七届十六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以“五个认同”为核心,以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抓手,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

围绕示范州成果持续巩固和深化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方案》,抓紧抓牢抓实抓好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一要对照《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4),立足各县(市)、义龙新区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本部门中心工作中,与各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民委复核验收。二要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贵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两个文件,深入研究,充分用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政策,项目化、具体化推动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建立健全各级各政府、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制,推进协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大统战格局优势,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继续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纳入”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和细则,指导各级各部门围绕落实专项考评指标任务,发挥专项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指导,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要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典型,挖掘和提炼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

(二)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在兴义市、册亨县、晴隆县在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市)基础上,继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实现新的提升和突破。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望谟县要继续加大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精神,完善创建示范方案,力争2022年创建1个以上全国示范县(市)。

(三)深入推进“十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景区、园区、红色圣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示范户、示范商铺、示范街、两新组织“十五进”活动。我州将继续创建、命名和申报推荐一批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县(市)、义龙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精准创建,拓展融合,示范创新,培塑一批全省和全国示范和典型,在推动创建中强化创新和融入特色,在总结示范成效中提升经验和扩大影响。

(四)持续打造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各县(市)、义龙新区要将深化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创建全国示范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新市民计划”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水平,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将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各县(市、新区)打造一批新的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积极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的“五共”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和社会结构,不断巩固民族团结新阵地,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五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十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宣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把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上来,提高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能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6月,对20-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按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要求,立足林业工作职能,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去极端化”宣传工作,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在各族干部职工之间、与离退休老干部之间、与结对共建社区各族群众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加大对民族团结先进、模范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目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在地直林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林业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民族平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和心理,客观条件具备时,尽可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使《条例》人人知晓、深入人心,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自觉行动。切实发挥好《条侧》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功能。

(五)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对内,要正确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对外,要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开展行政执法、科技下乡服务当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引导各族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

继续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加大“揭盖子、挖幕后”工作力度,利用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做好已转化为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巩固工作,防止反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切实履行林业部门扶贫开发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制定规划、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职能,认真协助县市积极编制和申报扶贫攻坚项目,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贫困乡、村林业建设,积极开展对贫困乡、村农户的林业科技培训和生产技术服务,对巴里坤县黄土场开发区巴彦德村的13户帮扶对象要科学规划、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地区林业局三个“访惠聚”工作组成员要围绕“六项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双向承诺、帮扶方案,认真开展走访入户、帮扶慰问、“四讲四送”、互学双语、巡控维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最大限度凝聚人心、争取人心,开展“交朋友结对子”、“互学语言文字文化”等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起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

(一)动员部署。

召开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下发《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稳步推进各重点工作内容的落实。及时分析、研究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表彰。

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主动接受地区领导小组对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的考评。在此基础上,推荐地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要求上来。要把认真学习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市动员大会精神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将讲话精神统领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

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林业工作专题、微博、微信、展板等宣传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宣传部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活动和文体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四)抓好活动落实。

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扶贫户的思想实际,注重贴近干部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基层、不搞一刀切。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五)加强检查指导。

地区林业局将对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督查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抓好整改。严肃追责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甚至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尖扎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现尖扎县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的脱贫致富问题,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紧密围绕各民族“民族团结促和谐、科学发展上水平”的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尖扎生态型旅游经济发展、开创尖扎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见过60周年以来我国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全省范围内扶贫开发工作战线和我县民族工作的新成就。用事实说明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关注,让各族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看得见、摸得着的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提高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模范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如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等,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利用报刊、电视、横幅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扶贫开发工作中显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

(四)组织干部群众到对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有关事件以及展现民族文化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并鼓励群众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六)把宣传教育活动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尤其是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深入调研,掌握贫困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悬挂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横幅,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宣传民族工作的新成果以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新成就。

(四)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召开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相关人员座谈会,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民族工作情况,并积极中肯的听取关于推进我县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全县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我办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力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当区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乌民创领﹝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辖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现特拟定此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通过图片展、成就展、文艺表演、集中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开展民族歌舞、体育、节庆等文化活动,促进文化共享、文化惠民,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营造传播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滴灌式”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三)媒介融合创新推动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在车站、公交站台、环城路边、公园、景区景点、小区电梯楼宇电视、医院、服务窗口等醒目区域设置公益广告,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牌、出租车、公交车、路灯灯箱等醒目、直观地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深化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四)“九进”搭建纵深拓展宣传渠道。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村(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各族群众的有效宣传教育载体和活动平台,促进本地各民族之间、外来流动人口与本地各族干部群众之间进行交流互动、增进感情。

二是在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从孩子着手,通过“小手牵大手”,普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三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突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题。

四是在景区、商业街区突出宣传民族特色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业、中高端消费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是在军营深入开展部队官兵与各族群众军民同心、水乳交融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感情。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户到人、入心入脑,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创建工作格局。

(一)前期准备阶段。

以多种形式持续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

1.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在辖区机关单位、军营、学校和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商务楼、酒店、宾馆、园区、景区、商业街区、宗教活动场所、新时代农民(居民)讲习所(传习所)等人员往来密集地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

2.各村(居)群众生活小区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或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绘制宣传栏或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应知应会口袋书。

3.各村(居)在国有企业办公区入口、电梯内的显示屏,各标志地点led大屏、楼宇电梯广告以及车站、机场、公交站、地铁口、环城路、绕城高速、中心城区交通要道和高铁、公交车、出租车、客车等交通要道、运输工具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

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制定政策措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行业规范教育、村规民约及家风建设之中。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及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纳入辖区中小学的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综合实践活动、黑板报、宣传栏、显示屏等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并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知识、民族文化的教育。

5.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三)持续深化阶段。

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举办一次民族民间手工艺设计大赛;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杯”篮球大赛;挖掘、提炼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持续增加宣传视频播放次数,加大投放宣传标语、横幅、海报、展板。

2.在传统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问题,组织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和评价示范市创建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多角度展示新时期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3.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与地方传统民族节庆、纪念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创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把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总结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总结材料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村(居)要把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握正确方向,把好政治关口。宣传内容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切实改进文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切实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宣传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监管,净化环境。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敏感舆情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着力点放在团结稳定鼓劲上,正面宣传为主,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照《新光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和《新光路街道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创建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民创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道民创办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良好风貌,现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建档立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宣传形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对平台宣传+社会宣传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教育活动。

(一)主题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引导各族贫困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各族贫困群众和全办干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上来。

(二)载体宣传。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突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活动中富有特色的素材;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我们的节日”等宣传平台,大力营造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鼓足力量。

(三)典型宣传。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在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一)对内宣传。在全办适时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本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进行动态宣传。

(二)对外宣传。依托内宣资源,在创建过程中主动与遵义日报、贵州日报等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新闻线索,配合做好创建示范县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平台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在《道真扶贫》公众号,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四)社会宣传。

1.培训宣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列入县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及大走访大排查的宣讲内容,提升干部群众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重要意义的认识。

2.标语宣传。在单位办公场地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分阶段编写宣传栏、板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在单位包保区域内开展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进一步树立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群众“五个认同”。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上下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有序推进工作。按照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各项宣传任务按时完成,突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办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3、x月上旬开始,组织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围绕主题,根据不同媒体宣传报道特点,认真开展专题采访报道;x月,对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央和我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更好的做好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_,按照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我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相互尊重、共同进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乡党委、政府结合爱党爱国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从指导思想、活动步骤、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明确了目标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各村、各单位、各中小学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同时,引导全乡群众牢固树立汉族与少数民族一家亲的思想观念,努力营造宣传民族政策、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学习,营造氛围。

一是理论学习分层次,有深度。结合本乡实际,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先后制定了全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针对不同的学习对象进行分层施教,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乡党委宣传委员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办法”、“等6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14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党员代表、驻村干部等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领学外,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学习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参加民族区域自治法网络在线答题活动。

二是对内对外围绕中心工作宣传有声势。在对内宣传上,由5名乡干部、1名村干部组成乡宣讲团,构建完善全乡宣讲队伍;运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先后悬挂横条210余条、张贴标语近1000张、出宣传栏5期,进行全面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在对外宣传上,充分利用赤峰市信息网、宁城信息网、宁城政府网、主流电视媒体等进行专题宣传,至今年7月,在市级网站用稿1篇,县级网站用稿339篇,通过新兴媒体既唱响了党的声音,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为全乡民族团结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重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及时掌握全乡少数民族底数。对喇嘛沟门村非法露天造像进行了拆除,并多次到原址进行全面排查,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同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责任体系,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体系。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团结进步。

1.开展思想教育,提升全民素质。全力摸排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抓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积极评选道德模范的个人典型、文明村、文明家庭,在各村开设道德讲堂传递精神文明教育,定期开展道德教育和道德评议活动,传承党的政策理论,维护民族团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素质。20_年芦家店村被赤峰市委、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村”;李家窝铺村被宁城县委评为“清风村”、被宁城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加强阵地建设,繁荣乡村文化。深入推进草原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已建成草原书屋14处、新时代文明实践1个,定期举办广场舞、铢铢察打击乐比赛等各类文化活动15余场,各村通过自发组织、自编自演,经常性地在各村开展皮影戏、舞台戏等文体活动7场。格日勒图村20_、20_、20_年分别荣获全县广场舞比赛一等、三等、二等奖。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我乡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中央、省、县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一是在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上有待于加强,存在一定的盲区。二是创建工作由于经费的奇缺,给创建活动带来了不便。三是对创建活动认识不够,仍然存在个人主义思想。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我将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列入各村年总考核,使民族团结进步同各村工作效益同步发展;二是加大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好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四是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企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坚持以加快存款发展作为主题。抓住机遇,适应市场的需求,加存款营销力度,壮我行的存款市场份额。

成立xx支行“百日存款竟赛”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王xxx任组长,副行长xx任副组长,副行长xx及办公室xx、营销部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存款竟赛”的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督查、调度和考评。

本行存款的结构特点(应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的基础结构,如公存、储蓄及定活期比例;高端客户情况;主要贷款户派生存款情况等)。

从xx支行存款的整个结构看,活期类存款的幅波动,是xx存款不能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点之一,储蓄存款源的溃乏,对单个帐户的过于依赖,是影响xx支行存款的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稳定性因素:

(1)由于受社会经济运行规律的`影响,每年初都会有量的易变性存款和准易性存款在短期内急聚沉淀到各金融机构。但该类存款流动性、平均占用天数低,稳定性较差。在没有新的、相当量的新存款源补充的前提下,弥补该部分存款流出后留下巨资金空缺,需要投入更的精力和经历更长的修复过程。这是引起xx支行存款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

(2)个别客户的存款波动较地影响到xx支行存款资金的稳定性,短期内还难以补足。

(3)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储蓄心理不断减弱。新客户群体的增长和老客户群体的维护工作需要不断改进服务,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才能跟上,加之各金融机构竞争激烈,也致使xx支行一季度存款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4)新开立的存款帐户的数量而质量欠缺,一些帐户开立后长期使用效率低,由于新增帐户存款余额的增长乏力,起不到推动作用,无疑浪费了前期投入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也是造成xx支行存款不能自然修复和回升的原因之一。

(二)金融政策及居民心理因素:

商行属地方性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无论从营业环境、硬件设备、产品的科技含量、网络覆盖面,以及服务手段、服务内容,都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强的技术手段、雄厚的资金实力、坚实的国有体制后盾、以及几十年来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积累起来的卓著信用。是商行在短期内无法达到的目标。加之国家政策宣传多年来一直偏重于对国有中型金融机构的宣传报道。这些客观因素,无形中对商行存款组织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导致部分企业和居民在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和认知上,更倾向于国有商业银行。因此,这对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能力和范围有较的限制和制约。

(一)优化存款结构:一方面努力提高存款的稳定性,增加定期储蓄存款部分,寻找和吸收新的存款客户,在确保存款总量即定的前提下,加强存款自我更新,自我补充的能力。第二、优化存款质量,建立信用客户群体,资金运用将偏重于有较好优势发展的企业,为其提供配套服务,使这一部分客户的所有业务不流失。(具体量化指标)。

(二)改进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一方面,注重优质客户的培植工作一方面,从柜面采集信息、挖掘优质客户群体,另一方面,不能简单的以信贷客户经理为吸引存款的营销人员,由于信贷客户经理在开展小企业营销工作后无法能对所有客户的存款进行细致的维护,对每三位小企业客户经理配置专人进行存款、中间业务、理财产品的营销,对此类人员的应挑选业务能力、表达能力、专业修养更强的营销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一方面是通过信贷营销部门的提供的信息对信贷客户进行长期的跟踪维护,另一方面通过对支行提供的客户信息来开展长期不断的存款户维护工作。着手建立电子版优质客户信息档案,随时对客户进行跟踪,通过对优质客户信息的对比、遴选,将优质客户群体进行细分,实行分层次的"差异化服务,做好存款后续维护和开发工作。培养客户对商行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在稳定现有优质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的优质客户群体;另一方面,努力改善柜面服务,配置堂经理,二类支行全体人员要明确自身定位,把现有存款业务做活、做到位。在当前激烈的金融业竞争中,我们需要突出服务优质的特色,充分挖掘自身的长处和亮点。

为彻底扭转储蓄存款幅波动的不良局面,尽快建立以存款为中心的多项工作措施深入挖掘目标市场,开展竞赛活动争揽存款、以理财产品挖转存款、以结算沉淀存款、以代发工资吸收存款等活动来服务稳定存款。

(一)开展储蓄竞赛活动争揽存款:制定强有力的激励措施,树立集体与个人目标统一、利益一致的“一盘棋”意识,全行全力争揽存款。

(二)以理财产品挖转存款:抓住理财产品收益高、发行期次多、资金回笼快等优势,将他行客户作为主攻点集中力量挖转,且要随时关注发行的量信托理财产品到期时间,组织人员与额储蓄客户进行了电话随,与客户“零距离”接触,做到将所有信托理财产品和额客户到期的存款都顺利转存。组织人员及时对公存客户帐面上额存款资金进行了解,对暂时不用的存款为客户做好理财,提示转存为7天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并做好其他业务的营销拓展工作,带动保险、基金、黄金等理财产品的快速销售,带动储蓄存款稳定增长。

(三)以结算沉淀存款:积极分析存量客户的资金运作情况,利用网银转账功能做好付款方、收款方资金划转,确保资金在支行内部循环,确保储蓄存款稳定。

(四)以代发工资吸收存款:先以借款企业为突破口来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再通过和xx区、新市区、xx区工商局联系,以区域内所有企业为目标,以代发工资为突破口,二类支行和营销部门、综合业务部门协同营销,主动实施“一揽子”金融服务,促进存款、理财、电子银行等业务协同快速发展。

(一)落实营销环境:将营销措施落实到二类支行、营销部门负责人,要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借以调动全员存款营销积极性,在全行树立起“抓存款就是抓效益,提高资金自给能力就是提高资产创立能力”的观念。其次在全行召开“人人抓存款”活动动员会议,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营销活动方案,围绕任务目标统一全员思想,使家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牢固树立服务客户、加快发展的意识。从营销环境上要落实从行领导到一般员工,人人坚守“团结激发活力、团结激发、团结激发斗志、团结创造奇迹”的信念。

(二)落实营销人员:要求窗口服务人员成为存款总量扩充的主力。在对现实、潜在的优良客户进行分类排队的基础上,锁定目标客户,把握营销重点,开展高端营销和亲情营销。其次要加强营销部门的存贷款综合营销,强化以贷款带动存款的营销措施,确保客户资金在我行体内循环,降低实贷实付的影响。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新形势下,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大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民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持民族团结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良好和快速发展,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谐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创造范围和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建设活动在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机构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者建设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人经营者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者开展。(具体制作标准见附件)。

三审查检查和报酬。

3年内,对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的确定,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查推荐,省民宗委审查检查方法进行。迄今为止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审查检查。

评价检查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员会(局)将推荐名单提交省民宗委员会,11月份省民宗委员会按民族团结进步标准向各地推荐的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进行评价检查,通过检查的,省民宗委员会授予卡片,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社区村经营者)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以优先申报示范集团。同时,省民宗委以适当的方式表扬组织实施创建活动的民宗工作部门和个人。

四个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和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建立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指挥,管理领导自己抓住,科室具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住一级,层层抓住,层层抓住实行的创建活动机制。必须调动相关人员组成精致的工作专业班,派遣到工作单位的社区村和经营者,帮助指导工作的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根据《省2012-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目标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效。

(二)做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民族团结进步开展良好的公司社区村经营者定为创造点。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建立先进的典型,及时宣传推进。

(3)加强协调,密切合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各业的密切配合和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责团结合作的工作合作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庄,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大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现场,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必须将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分解和量化任务,执行到单位,执行到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举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5)强调重点,重视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活动任务困难,责任重大,必须坚持不懈,不能有暂时的思想短期行为。重点实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616对口支援工程11对口支援工程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平安部门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相结合,与文明部门文明乡村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接近实际生活,促进创建活动的稳步发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37个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方案

局属各单位:。

今年9月是我市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对于团结各族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携手共进小康社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不断现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好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玉泉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呼市公安局关于民族工作的大局,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进首府城市全面发展凝聚精神力量。

二、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各族人民携手共进小康。

三、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组织学习。

分局党委在九月组织开展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心组学习会(各党总支和党支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一次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法制大队在本月结合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安排部署,开展一次对《中华任命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普法宣传活动。

3、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

治安(户政)大队,要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工作,持续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0号)、《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结合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互助互学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分局对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创建水平。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各单位要以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契机,结合分局扶贫攻坚工作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贫困村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安排周密、措施有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活动月工作顺利开展。

2、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月主题,通过组织广大干部、民警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强化广大干部、民警对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努力扩大活动月的社会影响力,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3、认真总结,持续推动。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开展活动情况动态信息。并将活动月工作取得成果的文字性总结及图片资料报分局政工办(联系人 电话:6609899)。

玉泉区公安分局。

2020年9月3日。

民族团结进步年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六)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

大双庙镇总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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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在州党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创建办的指导和带领下,伊犁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伊犁州司法局在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不懈的巩固和扩展示范州创建成果,确保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州司法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工作要按照州创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与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伊犁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相结合;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相结合。继续大力实施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简称“七进”),把进机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

其中,第一季度以定方案、大宣讲、大培训为主题,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继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第二季度以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意义深远的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对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小结。第三季度在继续开展大宣讲、大培训的基础上,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有、三抓、三做”回头看。第四季度,结合全年工作表现评选出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模范个人和模范家庭。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整理档案,迎接年底绩效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提供保障。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重组伊犁州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完成好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信息、简报的起草、上报、存档工作;负责做好工作记录、记载、文字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负责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各部门落实自治州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创建活动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完成好活动各阶段的小结以及活动总结工作。

(二)凝心聚力,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使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干警职工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历史》、《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进一步认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开展针对性强、面对面、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十三五”创建总目标,做实功、办实事、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

1、继续开展扶贫点扶贫帮困活动。确定不同层面的、不同形式的结对子主题教育活动,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组织的关爱,送到各扶贫户手中。深入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心连心、鱼水情”党群心连心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对口扶贫点开展工作。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通过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比重视支持、比团结和谐、比文明守法、比敬业奉献、比互助友爱”活动,积极营造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氛围。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3、围绕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4、组织观看题材丰富、意义深远的爱国、敬业及民族团结题材的影片。

5、在机关继续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在前三年的创建活动中,机关已经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为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之间、机关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民族情谊,继续提倡“你到我家吃月饼、我到你家吃撒子”活动。

6、按照创建办的要求,发挥宣传栏作用,制作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传海报,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7、利用“民族团结趣味运动会”为平台,搭建起机关各民族同事间民族团结的桥梁。

8、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作用,积极为伊犁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爱心帮扶。

9、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伊犁州涌现的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0、继续深入开展“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活动,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活动,把评选的过程作为一个宣传教育的过程。

11、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办法和好人好事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每月上报民族团结创建内容信息不得少于两篇。

12、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在职培养(培训)教育工作力度。

13、利用法制宣传日,结合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4、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活动,要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自身工作,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15、发挥自身行业的优势,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的好办法、好措施,进一步丰富“细胞工程”创建的内容。

16、将法治教育纳入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

17、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弱势群体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不和谐因素。

18、依托法制宣传平台,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去极端化”法制教育活动,面向八县一市范围,组建州直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宣讲组,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

19、继续开展“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歌,做一件民族团结的事”活动。

20、继续组织本单位人员不少于1次就近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21、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平台和支部学习平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小课堂,既有主讲、也有互动,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谈对民族团结的感悟,做到全覆盖。

(二)设置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内容的宣传牌,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三)在各类主题活动、节庆活动中,要因地制宜冠名民族团结创建举办各类活动。

(四)要按照此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突出特点,创新自选动作。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民族团结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一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进入机构、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乡村、进入学校、进入寺院),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结束合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维持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妥善处理与民族宗教相关的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建立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的交流平台。

4、加强协调合作,有效推进活动开展,积极贯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会员部门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

今年是自治区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我校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始终将民族团结教育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联系我校实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学生,学习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重大意义,强化师生民族团结的意识,巩固民族团结教育的成果。强化宣传教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使广大师生在学习中增强了民族的自豪感,提高民族团结的意识。在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到来之际,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现制定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1、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德育处主要负责“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组织安排部署,检查落实,使任务层层分解和落实,确保我校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取得好成效。

2、制定了学校深入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学习传达了上级有关深入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使教育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二、加强学习,大力宣传。

1、紧紧围绕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各族人民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两个共同”的思想,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大力营造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大力营造抓住机遇、提振信心、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形成促团结、保稳定、增和谐的强大合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夯实了思想基础。

2、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列》,使我校全体师生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思想免疫力和政治鉴别力。

3、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上好“民族团结教育课”,并在各学科教学活动中有机渗透,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

三、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1、组织评选民族团结好少年、好家长。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好少年、好家长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培养、树立我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感人事迹,并将我校具有民族团结教育意义的人和事,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进行宣传,同时学校在6。1儿童节的时候对全校评选出的37名民族团结好少年、37名好家长进行表彰奖励。在全校营造出了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2、开展“城乡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让我校的少先队员们走向农村生活,走向纯朴的生活。增强城乡各民族少先队员之间的交流、互助、服务,引导少先队员认知社会从而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培养乐于人、团结友爱的健全人格,激发学生的责任心和劳动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在全校营造出了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和亲密无间的良好环境。

3、组织开展主题队会,让学生切实感受家乡的变化,自觉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4、组织开展主题黑板报评比活动,增强了宣传效果。

5、在初中部学生之间开展一次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活动。

6、通过周一国旗下的讲话,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7、学校工会将对举行对我校各族教师、贫困学生进行慰问和帮扶。

让各族教师、学生感受到党的温暖、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通过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开展,使我校师生牢固树立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转化为了各族师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感情,转化为了各族师生团结互助、同心同德、共创未来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进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学校的和谐。今后我们要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随时、随地,最大限度地组织学生参与,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于平时的工作之中,长抓不懈,在做中总结,在实践中提高,顺应变化,不断创新。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

20__年是我国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北屯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启动之年。按照《关于开展十师北屯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师市党发〔20__〕16号的要求,我校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狠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以《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重点,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素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将我校20__年创建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我校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在《北屯高级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实施方案》中,各位教职工都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作为推进学校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于学校广大教职工需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并且为加强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成立了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我校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实践、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凝聚推动和谐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

我校于6月27日下午在学校多功厅召开“北屯高级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在学习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的特点,围绕如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开展专题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基本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学校图书室和党员活动室有民族团结的书籍和报刊,可供师生阅读。

2、加强宣传。

工作中,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板报活动、一次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题班会、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在20__年,悬挂标语4条,板报2期、主题班会两次,使“三个基本知识”(即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常识)、“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_”(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理念深入人心,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进步。

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为了使民族团结之花绽开校园,学校党政工团及各基层部门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在民汉学生之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

班会上同学们通过讲述身边的小故事,列举实际事例,分析民族团结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的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从小事做起,与少数民族同学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共同努力,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做出贡献。

开学伊始,德育处要求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让各民族学生从小接受民族团结常识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知我民族,爱我中华,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念。

在历史课上,老师们因势利导,打破教材编排章节,首先学习新疆历史,让学生明白:无论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战乱和纷争,还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独裁和腐败,都给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带来了灾难和不幸,历史上,新疆各民族为了争取自由和解放跟外国侵略势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留下了许许多多流芳千古的革命篇章!今天,新疆经济繁荣、各族人民和睦相处,我们绝不容许任何民族分裂势力在新疆这块美丽神奇的土地上滋生、繁衍!

在政治课上,政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当前新疆的形势,新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结合新疆区情,让学生明白,维护和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是当前新疆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教育学生热爱学校、热爱家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民族团结。

三、重视民族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紧紧抓住民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妥善处理的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防范网络,以创建文明单位、学校无烟、德育示范校、示范性高中等活动为载体,维护学校稳定,使民族团结的不安定的因素及时化解。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多年来未发生涉及民族问题、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共建活动,号召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到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中来,通过三个教学党支部、校部党支部、艺体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为依托,号召广大党员参与到民族团结工作中来。同时在学校开展的民、汉师生“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中,汉族学生帮少数民族学生学汉语、少数民族学生教汉族学生练歌舞,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区域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网络。每逢春节、民族节日,学校党委都会给民族教师送去学校的关怀,受到了群众的拥护。

通过总结和回顾,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二是学习宣传到位,做到了人人皆知。三是活动落实到位,通过结合专题活动为载体,使师生参与面不断扩大,各项活动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