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写作 > 整改方案 > 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专业13篇)

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专业13篇)

时间:2024-02-06 01:05:10 作者:温柔雨

计划书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承诺,也是对他人交代工作的一种方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治结石病——大石化小,小石化了!

清嘴含片——想知道“清嘴”的味道吗?

保险套——幸福生活我有一套!

美国惠氏药厂——惠氏全新包装全面营养保障。

太太口服液——每天送你一位新“太太”

保健品——千金易得,健康难求!

楚天舒护心贴——口不服,心服。

治结石病——大石化小,小石化了!

万泽医药——生命相托,健康承诺。

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十八大以来,中央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开启了强力自我净化、强势自我纠错、强效自我革新的新征程,取得了重大实践进展和重要改革成果。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诠释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得不好怎么办”等重大认识和实践问题,开启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篇章。对实际工作来说,《方案》如同党内监督“指挥棒”、反腐败责任落实“坐标系”和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的“定盘星”,必将放大“做强主业、担当主责”的改革红利,催生纪检监察机关“内调结构,外显威信”的“化学反应”,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标提供持续有效的强力支撑。

治标关键期的改革动员令。

一如众望所归,《方案》指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正在何处、去向何方”,给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状,既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的从严治党方略,也彰显了治标关键期的反腐必胜信心。

梳理十八大后的反腐新进展新成效,改革措施“集大成”。十八大后,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担当主责,以上率下、立行立改,以“打虎灭蝇”行动取信于民。从巡视制度改革到网络监督拓展,从职能定位转变到内设机构调整等,一系列新举措密集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行动效率之高、问责力度之大,查办的违纪违法人员之多、涉及领域之宽,是前所未有的,党心民心为之振奋。这些反腐新成效就是改革的产物,是一系列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红利”。《方案》是这些有效举措的集成和优化,是反腐败理论认识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建设成果的提升和固化。

检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任务清单”,改革行动“再进发”。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重要部署,列出了一系列“任务清单”。中央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按照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改革中推进,在创新中发展。如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要求,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任务已经明确,行动初显成效,《方案》起到了改革“后评估”和落实再督促的双向功能。

破解纪律检查体制深层次矛盾问题,改革深化“总动员”。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制约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体制障碍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严峻、胶着。比如查办腐败案件的机构、资源分散,形不成有效合力;一些地区和领域办案阻力大,甚至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与群众期待相去甚远;等等。破困局,靠改革。改革既是战略,也是战术;既是理念,更是方法。《方案》直指长期形成的纪律检查体制“病灶”,用改革之道清障减负,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一再证明了的道理,也是反腐败攻坚克难、取得实效的根本路径。

打造强力反腐的责任链条和“无缝网络”

反腐败关乎党的政治信用和执政安全,是战略任务、责任工程。《方案》把握责任导向、问题导向和执行导向,推动责任主体强力反腐的改革重点十分突出。其主攻方向包括:

“‘两个责任’一起扛”,进一步构建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共担并进”,将带来治理腐败深度变革。《方案》着力建构党内治理的责任链条、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对“谁来负责,如何问责”作出清晰界定,部署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构正风肃纪“无缝网络”。各级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发挥主体功能。纪委牢牢锁定“监督、执纪、问责”三个关键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证。同时,加强责任追溯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和纪委责任。

“两个‘上’为主”,进一步传导上下联动的党内监督压力。把纪委两项重要权力——查办案件的事权和干部提名的人权“上提”,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落地”。一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二是推动各级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程序化,明确上级纪委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同时,要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制定责任主体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如实行各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等。

“两个人群一起管”,进一步强化对腐败和特权的治理高压。体制改革是“投入”,打击贪腐是“产出”,要通过改革提高针对性、精准度和震慑力。一是对领导干部“本人”即权力行使者加强监管,如完善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的法规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法规制度,加强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结果运用,推动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等,强化党内诚信和党内监督。二是对领导干部“家人”即利益相关人加强监管,如重点关注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情况,加强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岗位调整等,防止权力递延和利益输送。

改革是坚定反腐信心与定力的根本出路。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人们不免心存忧虑,如担心“反腐败会不会时紧时松”、“反四风会不会一阵风”等。《方案》如同一张特殊答卷,锁定了进行时的改革,击碎了社会上的猜疑,释放出“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的最强信号。

以“用得上”的实招焕发改革活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方案》对前一阶段卓有成效的反腐实践作了跟踪扫描,把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方法固化下来,注重改革绩效评价和效果评估,先易后难,由简入繁,以点带面,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急于发文件,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如《方案》对巡视和派驻“两个全覆盖”、防止“灯下黑”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安排,“落点”清晰可见、效果明确可期,既以先导性改革树立了信心,也为后续性改革增添了活力和动力。

以“看得准”的变革提升核心能力。《方案》虽有长计划和短安排,但不搞“大而全,小而全”。形象地讲,这是做强做大纪检监察主业的“分解动作”说明书、改革任务书,是提升纪律检查核心能力的规划蓝图。而且,《方案》提出的一些重要改革举措,如开展“三转”、抓好主业等,都是从中央纪委机关首先改起,以上率下、善做善成,带动了近三十年来最具震撼力的大变革。看准时机和节奏,凸显纪律检查资源力量的聚集效应和聚焦效果,集中优势兵力打遭遇战、攻坚战,将会极大地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实体性、有效性。

以“干得成”的事业汇聚治理合力。实践证明,只要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反腐大业必成无疑。可以预见,随着《方案》的落实和深化,通过巡视监督加压、网络监督提速催生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以及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等“组合拳”,制约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和责任体系越来越密实,对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进行“精确打击”的能力及合力越来越强大。

更重要的是,改革再出发,改革在路上。由于反腐败集中呈现的是我们党的纠错能力和纠错机制,通过中央纪委“开门反腐,上网执纪”的改革行动,主动“大打虎、打大虎”的丰硕战果,进一步表明党有信心、有能力完善党内监督、解决腐败问题,解决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层次问题,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的大党,走向强党之路的政治定力和决心。(高波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请多多留意本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三、推进盐业管理综合改革,完善食盐储备制度。

(六)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七)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八)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并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质检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

(九)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各省(区、市)根据本地食盐供需情况建立政府食盐储备,储备量不得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可以依托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仓储能力,也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本级财政预算应安排资金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加大对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其中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库存具体标准由行业协会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在供求关系稳定或产能大于需求时,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原碘供应按照现行方式管理,中央财政对原碘采购及碘添加剂生产、供应给予适当支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港务局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市政府于7月26召开市长办公会议,成立了市港务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工作,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形成的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已正式提交11月13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作者:湄洲湾港务管理局体改领导小组作者单位:刊名:中国港口英文刊名:chinaports年,卷(期):“”(12)分类号:f5关键词:

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着力构筑社会环境城乡同治、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公共服务政社联治、矛盾冲突依法综治的基层善治格局。

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充分展示“六个一”(城乡治理一张网、运转协调一核心、综合服务一站式、社区事务一同干、集体经济一盘棋、维权维稳一体化)的莞版改革特色,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切实形成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基层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参与不参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推动基层治理向覆盖全部人口及各类组织转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群众在改革中真正得到实惠。

加强基层治理民主化建设,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机制,促进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坚持问题导向。

新居民总体文化素质偏低,新居民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全面融入进程滞后等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要求,有针对性地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系统推进。

引导变量中统筹改革所涉及的各类组织、各种资源、各方力量,确保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各项改革协同推进并取得实效。

(四)坚持依法治理。

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改革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引导居民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遵循“先规划后改革、先探索后实施、先试点后推广”步骤,建立健全重大改革事项请示报告、沟通反馈制度,不断完善改革风险评估和动态纠错机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重点任务

紧扣我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改革的行动目标和工作原则,认真抓好六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

(一)创新和完善基层党建体制机制

根据“区域化党建、组团式服务”要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同步部署并实施,总结推广村(社区)党工委设置模式,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巩固村(社区)党工委的领导核心地位。

充分发挥村(社区)党工委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团结领导各类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协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改革。

完善村(社区)党工委对村(居)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公共服务组织班子成员以及“两新”组织中党组织负责人的推荐提名制度,探索村(社区)党工委班子成员与其它基层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的适当比例。

优化以村(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的基层重大事项协调运转机制,将党工委决策组织权和党员干部监督权与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策表决权、村(居)委会决策实施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决策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村(社区)党工委在重大事务协调运转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2.全面实行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机制。

以镇街领导组团下基层为重点,健全“面对面、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分类完善群众工作预案。

镇街领导每周二或每周五率领相对固定团队,采取定点接待、上门走访、重点约谈、座谈听证等各种方式,宣传政策法规,掌握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3.构建共驻共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

创新党员管理工作,在基层党员特别是“两新”组织党员中深入开展“三融入”(融入组织、融入群众、融入社区)主题实践活动,严格党员组织生活、思想汇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

有效整合驻地单位等党建资源和社会力量,推动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工委、基层支部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快推进本地村(社区)党组织与“两新”党组织、本地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的融合发展。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4.完善基层党建带群建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委托工青妇组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按照规范化程序将更多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项目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推动各级工青妇组织更好发挥人民团体桥梁和纽带作用。

村(社区)党工委通过联席会议、项目交办、听取汇报等方式,统筹工青妇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5.实施社会治理人才万人计划。

研究提出基层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明确人才梯次培养目标和认定标准。

健全在职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有序流动等制度机制,以村(社区)“五强”书记、“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后备队伍建设为重点,分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集体经济管理人员、群团组织骨干、志愿者、社工人才、基层文化人才等,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社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局)

(二)创新和完善基层集体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以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开发和利益平衡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集体资产监管,加快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6.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以二轮延包、农村股份制改革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托,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明晰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与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关系,建立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与股权信息联动机制,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7.优化集体土地统筹开发与利益平衡机制。

坚持依法依规、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村(社区)跨区域配置资源,在镇域、市域范围内参与土地和项目统筹开发。

在集体土地征转过程中,兼顾处理好农民利益的近期增值和长远保障的关系,促进土地“连片改造、连片发展”,着力提高土地资源产出效益,保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合土地统筹开发和“三旧”改造,推进农民住房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实际,采取建设拆迁安置房、农民公寓、农民安居房等不同模式和途径,促进农民分类实现住房需求。

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明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范围、方式、主体和条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房管局)

8.积极推进集体经济股权制度改革。

在巩固农村股份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转让、赠与等流转原则和程序,积极探索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等有序流转方式,拓宽入股渠道,因地制宜化解疏导新增人员集体股权诉求。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9.深化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集体经济统筹管理改革,灵活采取直接合并、设置分社、组财村管三种方式,推动集体经济从两级管理向一级管理过渡、从分散发展向统筹发展转变,理顺规范后续管理。

以保护群众长远利益为前提推进经联社改革,明晰股民权利,规范分红机制。

完善经联社属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鼓励有条件的村组探索聘请职业经理人、专业运营团队负责集体资产经营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改造,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与运作,强化两个平台的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增资减债,切实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10.创新完善农业产业体制。

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围绕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加快发展各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与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

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方向,加强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扶持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业务,多渠道满足“三农”金融需求,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探索涉农贷款抵质抵押方式,鼓励在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纳入抵押品登记范围。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

(三)创新和完善基层民主治理体制机制

夯实基层基础,创新村(社区)自治的组织体系、行动载体和保障机制,在法治化框架下将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的作用,落实好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推动基层群众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11.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

规范职能任务,认真落实村(居)民组织法赋予的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依法组织村(居)民自治、依法组织监督活动等基本职责和相应任务,扎实推进政社互动工作。

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基本制度健全、程序流程清晰、公开形式多样。

规范队伍建设,做到村(居)委会依法产生、群众服务岗位科学设置、办公场所符合标准。

明确经费保障,在完善市级“三统筹”的同时,建立村级公共开支年度预算制度,对村级公共开支和集体经济的收支情况实行分账核算。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12.健全村(社区)民主协商机制。

发挥村(社区)党工委的统筹协调和村(居)委会在居民自治中的主导作用,紧扣涉及居民利益和意愿的重大事项,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驻区单位、“两代表一委员”等各方力量,通过民情恳谈、听证、论坛、评议、巡视等方式,健全村(居)重大事项提事、议事、定事、做事、督事、评事机制,推进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13.创新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机制。

结合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协同共治向生活小区、街巷、楼宇延伸。

加强楼盘小区、农村院落、工厂宿舍区等生活区的自我整治、自我管理工作。

进驻村(社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村(社区)组织居民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条件具备的物业管理型居住小区均要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不具备的要着重发挥好村(居)民小组的自治作用。

理顺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小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各种志愿、互助组织之间的关系,在协同善治中实现“党建有力、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目标。

充分利用村(居)民小组长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宣传、纠纷调解、经营致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合理划分街巷、楼栋,分别设立巷长、楼长、中心户长并充分发挥其在收集群众意见、排查出租屋隐患、采集流动人口信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街巷、楼栋、单元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和邻里互助,推动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房管局)

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成立公益事业基金,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扶危济困、互帮互助、奖学育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部门:市金融工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围绕村(居)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通过“民办公助”方式给予奖补,引导和鼓励村(居)民通过议事方式有序表达诉求,共商社区民生项目。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

14.探索“四社”协同发展机制。

探索“四社”(即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力量)联动新模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其它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体制,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好用活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重点培育一批纠纷调解类、文体活动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力度。

吸纳引进一批专业社工和服务能力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支持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

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以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为依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大力开展特色化服务活动,满足不同类型居民的现实需求。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15.构建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枢纽的监督评价机制。

通过事先把关、事中审查、事后问责等监督程序,保障基层群众对基层管理服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原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自动撤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依法依章运作,人员可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纪委、市农业局)

16.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

完善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和项目由城市社区向农村社区、“村改居”社区覆盖。

依法保障农民各项合法权益,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推动农民带着权益进城。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乡规民约,探索文明行为积分制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积分与入党考察、干部培养、文明户评选、乡贤推举等挂钩,强化村(居)民自我约束意识。

鼓励村(社区)建立村史记录和公布机制,定期评选、记录和公布本村(社区)的好人好事,以成立村(居)民理事会等方式来充分发挥杰出乡贤、退休干部、草根人才、公益骨干等村(社区)精英在居民自治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家庭在居民自治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家庭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等工作平台,创新开展宣传教育和帮扶工作,引领和服务家庭成员,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着力通过改革让农民享有更高生活水平、更有保障的社会福利和更加文明的生活风尚,加速推动传统农村、“村改居”社区、“城中村”居民生产形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意识的市民化。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

(四)创新和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防止政府部门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导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7.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满足基层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完善“社区法官工作室”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开展模拟法庭、道德法庭、以身说法等宣传引导活动。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18.构建大调解联动格局。

根据“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的目标要求,落实“日排查、周研判、月分析”制度,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等的积极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联调联动机制,积极利用包括“阳光调解”在内的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减纷息诉。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

19.健全重大社会矛盾预防处置机制。

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建设规划、重大项目、大型活动等,完善民意调查、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论证、协商谈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充分听取民意,广泛吸收民智,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依托“平安建设促进会”,调动群众广泛参与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切实抓好基层信访积案化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

推广劳资关系风险预警系统建设经验,在其它社会矛盾多发领域尽快搭建预警平台,对农村农业、劳动社保、涉法涉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大隐患做到早发现、快应对。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社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健全群体性冲突处置机制,围绕决策指挥、现场稳控、应急保障等环节,完善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群众情绪疏导、矛盾纠纷化解、善后问题处理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办、市司法局)

20.加快推进社会融合。

完善入户政策,公布“同城共享”批次清单,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创业就业服务机制。

以异地务工人员聚集地为重点开展社会融合示范区建设,通过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和全方位宣传引导,大力强化东莞公民意识,不断增强新居民对东莞的认同感和所在社区的归属感,有效促进全社会和睦相处、和谐共进。

整合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资源,优化提升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

加快推进工友自助互助组织、爱心互助协会、青年联谊组织等异地务工人员自治组织建设,将更多的异地务工人员吸纳到相应的'组织之中。

加大选拔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力度,适当增加异地务工人员中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

创新出租屋信息采集机制,推行“部门联合、业务联勤、执法联动”管理模式,加强房屋租赁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建设,对不同类别的出租屋实施差别化管理服务措施。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社工委)

(五)创新和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明晰市镇两级政府管理服务职责,深化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完善基层阵地体系,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公平、优质、高效的服务。

21.优化两级政府权责体系。

进一步明晰市镇两级政府治理权责,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服务支出分担机制。

推动各镇街有效承接市下放事权,积极主动履行好管理服务职责。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法制局、市财政局、市社工委)

22.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以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目标,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以增加总量、优化布局、改善结构为重点,加快完善政府主导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村(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协同参与,居民通过互助服务、志愿服务等发挥主体作用的多元供给模式。

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公共服务支出的方式,降低社会力量进入基层社会事业和治理领域的准入门槛,探索通过设施特许经营、委托经营和民办公助等模式,扩大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内容,在宽进严管中稳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社工委)

23.实施村(社区)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制。

进一步理清政府管理与村(居)民自治、政府服务与村(居)民自我服务的关系,合理划定边界,制定村(居)委会依法履职和依法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工作的两份清单。

对依法协助的事项,通过“整体打包、全面购买、量力而为、逐步到位”的方式委托村(居)委会承担。

对两份清单以外职能部门要求承接或协助的工作,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执行。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社工委)

24.组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围绕“党政工作有效落地、群众诉求统一受理、服务管理统筹推进”目标,遵循“一门对外、方便群众,后台整合、集约资源”原则,对村(社区)现有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劳动管理服务站、人力资源服务站等平台载体进行优化整合,打造统一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不是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而是村(社区)“两委”联系服务群众的主平台和协助党委政府开展综合服务管理的基础平台。

对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梳理分类,不以部门设岗,将部门工作全面分解到若干综合岗位上,实行一人多能、一岗多责、ab角配合的工作制度。

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接受办事咨询、登记办事事项、指导填报材料、实施当场办理、辅导网上办理、分送其它岗位、反馈办事结果的流程管理体系。

有条件的村(社区),创新推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与社会、市场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的整合,为居民提供一揽子的服务。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社工委)

25.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向基层延伸。

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服务点,为群众提供个人申报申办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和网上咨询服务,实现全市所有村(社区)网上办事大厅全覆盖。

大力开发推广手机app等自助服务终端,为群众提供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全方位、多内容的政务、社务和商务服务。

网上办事项目成熟一项,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的服务就相应减少一项。

(责任部门:市网建办)

(六)创新和完善基层统筹治理体制机制

根据“规划发展一盘棋、管理服务一张网、社会协同一体化”理念,优化顶层设计,加强规划整合、政策整合、平台整合、力量整合。

26.健全规划引领机制。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土地利用规划的中期评估,围绕基层设施提升、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升级、不同类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文明新风培育等重点内容,突出基本单元开发与功能区建设相结合,编制并落实好《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专项规划》。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社工委)

27.实行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机制。

在梳理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市场和社会组织管理、信访综治维稳、自治管理服务等现有职能部门基层网络与资源配置方式的基础上,遵循管理服务精细化、整体效能最大化的原则,规范基层治理基本单元,科学划分村(社区)网格,加大线上线下衔接、条块融合力度,尽快形成全覆盖、无缝隙、规范统一的基层治理网。

明确各职能部门进网的具体要求,加大职能任务、资源力量整合力度,在“一张网”中努力实现治理任务分工协作、工作力量有效下沉。

在政府主导下,有效整合基层自治力量,明确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人员配备和财政核拨标准,健全网格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理、群众自助互助服务、计生服务、重点保障对象服务等基础事项。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社工委)

28.完善基层治理信息共享机制。

按照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建共享、安全高效的要求,规范技术标准,完善数据端口、梳理数据通道、明确数据推送,与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兼容互通,整合形成统一的基层信息管理工作平台。

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和网格管理员利用一个系统、一组数据库,进行数据动态交换和集成分析,提高基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市电子政务办、市网建办、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9.健全分级分类指导机制。

分类确定一批社会治理市级模范村(社区),继续在整顿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中确定一批市领导联系点。

建立基层社会治理重要指标月报表制度,健全完善分类处理、分级预警、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结案销号等制度,有效指导督导基层治理事务。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社工委、市委组织部)

30.创新绩效评价机制。

逐步健全基层治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将村(社区)治理水平纳入镇(街道)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工作考评范围。

建立基层党员群众年度民主评议镇(街道)、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的制度。

完善公共服务政策、项目第三方评价机制,针对社会力量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的履约情况,强化检查监督。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市考评办、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组织。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领下,编制实施改革的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评,建立部门和镇街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街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改革顺利开展。

(二)政策保障。

各职能部门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涉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方案,提供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引,科学测算、多方筹集与合理安排所需资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典型示范。

积极开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类型、分区域选择若干镇街和村(居)开展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努力为全省、全国基层治理改革作出典型示范。

(四)强化宣传。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报道改革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和配合,营造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实施社会治理体制综合改革

鼓楼区委政法委、鼓楼区委社建工委

主要创新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总体部署,鼓楼区确定为全市首批社会治理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区,按照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中共鼓楼区委 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理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鼓委发〔2014〕150号),有序推进我区试点工作。

我区社会治理体制综合改革创新工作,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注重系统治理,对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社区民主自治、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突出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

二是注重依法治理,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基层司法体制,推动治理方式从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

三是注重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的单一手段运用过多,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多种手段包括道德教育的手段、行为规范自律的手段、社会矛盾调节的手段等多种手段综合利用转变。

四是注重源头治理,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来转变,政府在各项决策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和必要听证,保证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区情、区力,将各种利益诉求的解决、利益矛盾的消减,力争在群众自治范畴和基层工作范围得以解决,增强社会和谐,激发社会的活力。

项目概要

根据宁委发〔2014〕3号《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和宁综改办〔2014〕1 号《关于印发16项重点改革任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区制定并实施了《鼓楼区社会治理体制综合改革方案》,项目概要如下:

明确改革目标:推进重心下移、资源整合,形成便民利民、集约高效的政务服务机制。

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形成政社互动、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完善社会治安大巡防体系,提升大防控水平。

完善行政复议和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应急处置综合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更加安定和谐有序。

明确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创新;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

明确改革任务:1、创新社区行政事务受理机制。

出台《鼓楼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在街道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与民生相关的行政事务受理服务。

优化社区公共服务站功能,整合条口网络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

2、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和体系建设。

出台《建立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政社互动” ,完善基层矛盾、问题及时发现、报告和解决机制。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深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

3、创新社会治安大巡防体系。

出台《关于社会治安大巡防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成立区社会治安大巡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街“两级社会治理巡防指挥中心”,组织社会面治安巡防、应急处突和社会管理。

整合扩充区、街、社区“三级专职巡防队伍”,形成高危区域巡防叠加、重点区域巡防常守、一般区域巡防可见的联合巡防格局。

构建巡防管控、卡点堵控、视频监控、区域协作“四张网络”,设定三个响应层级,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巡防联动、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规范运行“五项机制”,形成信息互通、巡防互补、有效联动、及时处置的大巡防体系,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4、改革基层司法体制。

出台《关于基层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改革文件,在区法院深化“审判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建立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审判运行机制。

在区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主任检察官制度试点。

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在区司法局增设人民调解科,为全区13个街道配备专职调解员、社区矫正警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的强制力。

5、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

出台《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规范行政复议程序,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邀请专家、律师参与案件审理,建立复议结果反馈和落实机制,搭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互动平台,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出台《行政复议受理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居民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依托13个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6、完善矛盾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

成立区突出信访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矛盾调处工作室”,负责接待、调解、处置各种新、老突出信访问题。

成立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负责化解涉法涉诉案件。

构建区、街、社区三级信访维稳工作网络体系,有效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稳控工作取得实效。

完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健全完善由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各方(如行业组织、社区组织、基层支部组织、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改革初步成效:1、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以政社互动为突破口,推进民间组织民间化,有序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二是研究制定政策文件,建立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长效机制。

2、社会治安大巡防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自去年7月区社会治安大巡防体系建立以来,我区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2014年度,我区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4%,位列全市排名第三。

3、基层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成果。

区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选任条件、名额配比、结构层次、错时参审及参审“1+n”模式等诸多方面,积极落实和拓展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最高法院和多家省内外法院、台湾东吴大学学者等到院进行现场调研和参观访问,工作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上级法院肯定,先后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人大法工委调研会上作经验发言。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配合医改和深入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开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补偿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为广大群众提供以简、便、验、廉为特点的中医适宜技术,经研究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为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开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优势和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以简、便、验、廉为特点的中医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补偿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达到全市各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3年后每个基层单位都能掌握10种中医适宜技术的目标。

二、推广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推广时间安排。

年4月制定方案、筛选技术。

年5月―6月编写教材、组织培训等准备工作。

年7月―10月全面推广实施。

年11月接受中医管理局考核验收。

四、组织实施。

(一)活动领导小组。

各区、县(市)卫生局成立由主管局领导负责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市)的推广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项目筛选。

每个基层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目录中选取5―10个适宜技术项目,上报至主管区、县(市)卫生局。由市中医管理局汇总形成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目录。

(三)人员培训。

采取市、区(县)两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设在市中医院,各区、县(市)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设在各区、县(市)中医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市推广基地负责各区、县(市)适宜技术推广师资人员培训,各区、县(市)负责各辖区人员培训工作。

(四)政策支持。

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中医适宜技术目录中的治疗费用在原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对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工作表现突出的区、县(市),将利用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五、考核验收和监督管理。

市中医管理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考核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对各区、县(市)卫生局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自全面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我乡严格按照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把推进医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和责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关键环节。现将我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迅速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医疗卫生副乡长为副组长,卫生院院长和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乡医改工作机制,确保医改工作各项规划落到实处。

二、强化“三主”意识,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卫生等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卫生副乡长为副组长,学校、医院、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国,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威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乡卫生院对医院、学校、人口聚集地进行集中的消毒;组织乡村组干部开展传染病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督促检查。

三、加强辖区内医改工作督导检查。

对辖区内医改工作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尤其是乡卫生院对发热门诊落实以及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的`应对力的督导检查。

四、加强新农合工作领导。

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好事、实事来抓。

成立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本乡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达100%。我乡今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9%。对新农合病人的外伤情况落实专人严格调查,没有一例开假证明的情况发生。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研究

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健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

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应当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

三、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明确事权。合理调整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三是改革税制。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改进税收征管体制。

四是稳定税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

五是透明预算。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

六是提高效率。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预算改革瞄准“七项任务”

问: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答: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主要从七方面推进: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问:为何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答: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我们常说,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

目前,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围绕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要完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并推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问: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已经启动,下一步规范地方债管理方向是什么?

答: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同时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向社会公开政府家底;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倒逼政府珍惜自己的信誉,自觉规范举债行为。

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改革总的要求是,疏堵结合,开明渠、堵暗道,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问:这次深化改革在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些什么考虑?

答: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约50项,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省(区、市)。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者出台“土政策”,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侵蚀税基、转移利润,制造税收“洼地”,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影响了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

今后,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外,起草其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国家统一财税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没有法律法规障碍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设定政策终结时间点。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

问:下一步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改革目标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

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如何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答: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看,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前提。目前我国中央财政的集中程度并不高,国际上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国常规年份也在65%左右。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

此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要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根据这样的原则,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可运用转移支付机制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中国准则。

中国自1987年在中国会计学会年会上,成立了七个研究组,其中一个就是“会计原则和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组”。该组织曾先后于1989年起开始研究和探索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于1989年1月及1991年1月召开了二次研讨会,分别讨论了会计准则和物价变动与外币业务会计两个专题。

1989年1月,这个研究组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必要性、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内容、会计原则与现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关系、研究和制定会计准则的思路等问题,会后提出了《工作程序》、《形成会计原则说明和研究报告的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并更名为“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研究组以合适的形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成果,并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也于1988年10月建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课题组在1989年3月提出了《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讨论稿)》和《关于拟定中国会计准则需要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讨论稿)》。

1991年11月2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基本准则)(草案)的通知》,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在1992年7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讨论后,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长令形式正式发布了建国以来中国第l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并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从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以后,财政部即着手草拟制定具体会计准则,为保证准则质量,分别成立了国外、国内两个咨询专家组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1996年完成了30多个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分四辑印发各地征求意见。到2001年先后修订、颁发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

2006年2月15日颁发38项具体准则形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些具体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规范了中国会计实务的核算,大大改善了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为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1993年发布、1999年、2000、2014。

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梁平县委、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梁平委发[2003]10号)文件精神和《梁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梁平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梁平编委发[2003]6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公路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梁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梁编委发[2003]63号)《关于梁平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梁平县公路管理段更名为梁平县公路局,辖梁平县公路养护中心和梁平县公路维修中心。其中,梁平县公路维修中心与梁平县国营道路桥梁工程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一)梁平县公路局机构编制方案。

1、机构性质。

梁平县公路局为隶属梁平县交通局管理的社会公益类事业机构,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

2、业务范围。

(1)负责新建和改建公路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公路施工的组织工作。

(2)承担县域内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乡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管理。

1(3)承担公路养护及其质量检查与路况评定,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

(4)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公路行业普查、公路数据库建设和维护。

(5)负责编制县域内公路发展规划。

(6)管理梁平县公路养护中心和梁平县公路维修中心。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业务范围,内设4个科。

(1)建设养护管理科;(2)计财科;(3)安全保卫科;(4)政秘科。

4、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核定人员编制1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

(2)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室负责人4名。

(二)梁平县公路养护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1、机构性质。

梁平县公路养护中心为隶属梁平县公路局管理的社会公益类事业机构,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

2、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全县公路的日常保养和小修工程。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

(1)人员编制。核定人员编制350名。其中管理人员。

2编制1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0名,工勤人员编制310名。

(2)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3)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设三个部和14个公路管理站。设养护管理部4名;计财部2名;人事安保部4名。设福禄、石河、复平、合兴、仁金、和林、云龙、荫平、七桥、回龙、明达、竹山、虎城、金柱等14个公路养护管理站。

(三)梁平县公路维修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1、机构性质。

梁平县公路维修中心(挂梁平县国营道路桥梁工程公司牌子)为隶属梁平县公路局管理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2、业务范围。

负责公路局管理的已成公路的大中修维护工程,对外承担各种其它工程。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管理人员编制15名,工勤人员若干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4、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内设4个部。

(1)工程部5名;(2)设备部2名;(3)财务部2名;(4)人事安保部3名。

根据《中共梁平县委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县事。

3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如下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实行聘用合同制为主线,以改革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为重点,理顺人事管理体制。结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精简冗员、鼓动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二)实施的范围及对象。

公路段及原工程队在编的全民所有制(含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性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三)改革用人制度。

1、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73号,按照“按需设岗、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用关系转变。

4等级。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3、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聘任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渝人发[2000]136号),建立体现管理人员水平、能力、业绩、资历、岗位需要的职务等级序列并实行结构比例管理。

4、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渝人发[2000]135号)的规定,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强化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管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在聘任过程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同职同聘,也可以高职低聘。

5、工勤人员实行工人岗位(等级)聘用合同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等级)聘用制管理办法》(渝人发[2000]137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等级)设置实行总量控制与等级结构比例管理,根据各工种岗位职责和本人技能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采取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等办法,规定工勤人员的进、管、出。

6、不愿与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的职工,可自愿申请辞职、调离等形式,单位接申请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7、允许事业身份的职工向企业流动。保留事业身份,享受企业的一切待遇,具体按《梁平县公路局关于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意见》办理。企业身份的职工,除竞聘公路局系统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外,原则上不能向事业单位流动。

(四)加强人员管理。

1、做好考核工作,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渝人发[2000]138号)文件办理。

2、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奖励和行政处分行为。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办法》(渝人发[2000]139号)文件执行。

3、认真做好解聘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7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渝人发[2000]148号,梁人发[2000]51号文件转发)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

(五)改革工资分配制度。

1、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2、根据公路局属性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单位人均效益增长幅度的前提下,确定工资分配办法。也可以实行企业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探索新的分配机制。积极开展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试点,研究探索技术、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6把职工的业绩、贡献与其经济收入挂钩。探索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办法。

(六)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根据《中共梁平县委办公室、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梁委办[2003]53号)文件精神,具体办法按《梁平县公路局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意见》办理。

(七)人事聘用合同签订。

原梁平县公路管理段及梁平县公路工程队职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申请辞职、调离,也可以向梁平县公路养护中心申请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实施按《梁平县公路局关于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办理。

(八)有关问题处理。

1、因病伤、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2003年11月1日前,职工与原梁平县公路管理段和梁平县公路工程队签订的待岗、提前离岗休息、人事聘用合同、上岗合同、借用合同一律作废。以本次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原因及路径论文

年6月以来,铁路货运改革可分3个阶段推进,取得12个方面的突破。

1.1.1第一阶段。从2013年6月至年8月,铁路总公司提出了“简化受理、随到随办、规范收费、热情服务”的改革要求,货运组织改革取得4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改革货运受理方式,简化手续、拓宽渠道、敞开受理、随到随办。二是改革运输组织方式,取消了长期以来的计划审批等复杂手续。根据客户的运输需求,编制运输计划,及时安排装车,同时对大宗稳定的客户实行协议运输。三是清理规范货运收费,实行“一口价”,执行国家运价政策,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收费。四是构建“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体系,搭建由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货运中心(站段)组成的三级调度指挥网。

1.1.2第二阶段。从2014年9月至年一季度,铁路总公司以发展零散货物快运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货运改革,打出了又一轮“组合拳”。这些举措概括起来,一是“两散两新一打包”战略,所谓“两散”,是指零散货物快运和批量零散货物快运;二是客车化快运班列。“两散”的核心在3方面突破。一是价格,采用紧盯公路价格的方式,按照低于公路价格5%~10%且覆盖铁路变动成本的原则定价;二是计费方式,改变铁路传统的以整车、标重计费方式,改为按实际重量计费;三是办理方式,取消了整车的受理限制,按照货物实际重量及体积受理。所谓“两新”,是指“一口价新管内”和“一口价新直通”。所谓“一打包”,是指铁路企业作为第三方物流,通过参加生产企业物流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承接企业客户部分或全部物流外包业务。

1.1.3第三阶段。从2015年4月18日铁路总公司在沈阳召开铁路现代化物流建设现场会至今。在沈阳现场会上,盛光祖总经理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将铁路打造成现代化物流企业”,并提出“全过程、全流程、全方位、全服务”的“四全”发展战略。主要在5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打造快捷准时的个性化产品——特需班列,突破编组轴数和装车吨数限制,开通全程通途、准时送达快运列车;二是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构建了国际大通道,开通中欧班列;三是规划构建了全国性、区域性、地区性3级铁路物流基地服务网络,制定商品车、冷链等专项物流规划;四是实施“互联网+”战略,开通95306网,打造大宗物资交易市场,推动线上服务和线下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五是实施“总对总”战略合作,由铁路总公司牵头实施大客户合作方案,推进与海尔、美的、格力等家电企业合作。3年来,各铁路局在铁路总公司的领导下,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不断推进货运组织改革,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2铁路货运改革面临的新形势。

在铁路总公司不断深化货运改革的同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社会物流市场日新月异的发展,公路、海运、航空等物流企业不断调整战略,借助资本力量快速发展,铁路面临着新的形势。

1.2.1经济结构调整。一方面,随着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以及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深入推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受到严格控制,以煤炭、矿石为主的大宗货物市场将持续低迷;另一方面,随着制造业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正在快速成长。受内需扩大的带动,快速消费品、食品、医药、家电、电子等与居民消费相关的个小体轻、产品附加值高、批量小、时效性强的货源比重不断上升。

1.2.2其他运输方式的崛起。一是以“四通一达”为代表的快递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迅速扩张,2015年快递货运量以年35.4%的增长速度突飞猛进;二是以德邦、中铁、天地华宇等为代表的零担物流企业不断通过联盟,整合社会零担物流企业,迅速抢占白货市场;三是以安得、卡行天下为代表的第四方物流业兴起,通过打造“互联网+物流”,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逐步打造“无车承运人”模式;四是中远洋、中海运合并,布局海运物流市场。社会其他车货匹配平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围绕价值链革新和重构,降本增效,提升物流服务效率效益,实施“互联网+物流”战略,借助资本快速腾飞。

1.2.3物流地产的兴起。中国当下的现代物流设施建设速度落后于市场需求,根据戴德梁行统计数据与预测,,中国现代物流设施行业的需求/供给比为44.9%,供给缺口达到2390m2。从中国的物流地产行业份额上看,外资迄今依旧占据行业前三,其中普洛斯以超过55%的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其他外资以嘉明、盖世里、安博等物流地产行业为代表的企业也在快速布局。内资民营企业近两年有上升势头,根据戴德梁行数据,截止2015年底宇培与易商分列行业4与6位,平安和万科紧随其后也在布局物流不动产。

综上所述,铁路总公司在货运改革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利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铁路总公司应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的历史大潮中,担当起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快推进货运改革,应对风云变幻的市场竞争,争取3年内打造成现代化的物流企业。

通过3年的货运组织改革,各铁路局从思想认识上已基本具备现代物流理念,从传统运输业思维中逐渐走出来,现代物流概念已深入思想。随着铁路物流服务从粗放性逐步向精益化、个性化转变,当前的货运体制问题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2.1货运组织机构需进一步优化。

2013年,铁路总公司在推进货运组织改革中,围绕货运营销与行车组织的关系,将货运营销、受理、接取送达、装卸以及在两端进行物流服务的货运中心(站段)部门作为“前店”;将行车、运转业务、调度等部门作为“后厂”。按此思路全路推行两种试点模式,一种是从原站段剥离货运业务成立货运中心,与站段平级,简称方案一;另一种是在原车务站段下成立货运营销队伍,简称方案二。经过3年的探索,虽然方案一在站段单元存在结合部问题以及部分职能划分不明确,但组织结构较方案二更趋扁平化,使其逐步将精力集中于货运营销和业务管理。

方案二的组织模式虽然实现了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减少内耗,但是将物流服务全部划归运输站段进行统一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弊端。一是客观造成了“前店”必须服从于“后厂”的体制结构,使物流服务失去了主动迎合市场的能力,不利于铁路运输组织由内部生产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二是传统“行车安全”思想根深蒂固,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经营。

2.2营运机制不适应物流市场。

随着现代物流“四全”战略的深入,从仓、储、配一体化运营,到逐步挖掘物流增值服务,提高物流效率效益,铁路既有的营运机制已经不适应现代物流市场的需要。

2.2.1财务收支机制存在问题。货运中心(站段)不是经济法和民商法意义上的承运人,而是运输服务的代理人或中介人。按照工商登记内容,货运中心的.工商执照不是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而是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按法人的分支机构对待。虽有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登记,但其不能作为承运人,并未设立运输收入专户,现行运输进款交接、保管、存银行、上缴的渠道不变。受货运中心财务收支机制制约,当前投产物流基地主要由多经企业负责运营,导致运输、仓储等物流环节分开运营,不符合现代物流一体化运营的趋势。

2.2.2合作共赢机制存在问题。随着行业价值链革新和重构,要想降增效,必须推进商业模式变革。铁路总公司在推进货运改革中,必须知退知进,与社会企业建立符合国有企业体制的共赢合作机制。当前建成投产的物流基地受机制约束,部分增值物流服务不能开展,仍以传统运输、仓储业务为主,造成高投入、低产出。

2.3当前管理机制落后于改革。

2.3.1承运管理滞后货运改革。除了承运手续有待进一步优化外,还有两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承运品类跟不上社会化产品变化,对一些新型的化工产品,由于一线管理人员化工知识匮乏,对规章不包含品类按危险品对待,__失去部分运输市场;二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固化,对一些生产大型机械的企业,运输这些特殊货物需要制定严格的装载加固方案和付出较高的加固材料费、设计费,导致运输成本加大,最终使货主放弃铁路运输。

2.3.2考核激励机制亟待优化。一是进一步优化“前店”营销考核机制以及“后厂”组织效率考核机制,提高一线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优化排空考核,通过局每天要排出大量的空车,线路、车辆被占用,造成资源浪费。

2.3.3人才选拔机制固步自封。改革的成败取决于人才,当前从铁路总公司用人到铁路局以及一线货运中心或站段用人,都无自主决策权。一是当前部门设置及编制人数不适应改革发展,各部设处室及处室编制人员数,业务部门无自主权;二是用人、选人机制亟待优化,在资本追逐人才的时代,面对激烈市场竞争,需要打破传统的考核用人机制,把真正需要的人才放到重要岗位;三是难以从体制外引进专业人才。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陕办发〔2016〕38)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通道,助推和支撑全市转型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和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以转型发展为主线,攻克制约转型发展的关键技术;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根本任务,引导技术、人才、成果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以人才培育为关键,汇聚高端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科技惠民为本质要求,使更多科技成果惠及民生,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

2.主要目标。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创新工程,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环节上取得创新型成果,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科技资源统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进一步集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科技创新体系逐渐完善,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为建成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3.发挥专家、企业家在重大创新决策中的作用。建设市级科技智库,提高产业专家和企业家的入库比例,吸收更多的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政策。

4.加强产业创新链条部署。按照“清单管理、链条思维”的思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选择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资源,突破产业发展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促进产业深度转型;选择重点创新链,加强项目、人才、基地平台与产业的结合,培育形成新的产业。

5.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促进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对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研发攻关,形成知识产权。

6.创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支持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各类技术研发平台,在能源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现代农业、健康养生等重点产业领域建立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工作室,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认定的市级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工作室一次性补助10万元。

7.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骨干企业与大企业集团、高校科研院所按照自愿原则和市场机制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一体化产学研合作。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次性补助10万元。

8.完善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推动形成多种形式创新创业孵化链条。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改造建设创客空间、星创天地、创业社区、创新工场、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聚集区等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对经省级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孵化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建设后补助。采取以赛代评的方式,支持企业、团队积极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9.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中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普惠性税收政策。落实技术交易、科技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推进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等税收政策落地。

三、强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0.支持应用和转化科技创新成果。推动重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形成现实生产力。对自主研发生产的列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新产品计划或其他相关科技计划、投向市场的首台首套产品,尤其是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一定成果转化后补助。支持承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在市内中试和转化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给予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不超过20万元的后补助。

11.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益的80%以上归属研发团队所有。允许科技成果奖励奖金80%以上用于激励项目人员,不计入工资总额。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

12.推进技术交易。健全技术交易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易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积极发展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科技中介,通过线上线下技术交易,把技术推向市场。奖励在市内技术交易转化绩效突出的中介服务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四、推动科技和金融、民生结合13.促进科技和金融融合。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发挥财政投入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支持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小贷和保险等业务。支持建立科技银行、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公司等新型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4.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民生改善。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教育、医药卫生、文化旅游发展水平,提高应用科技改善生态、绿色发展的能力。建设“智慧铜川”,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15.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

16.加强科技脱贫服务。创新科技脱贫模式,延伸科技服务链,构建特色产业技术支撑、科技信息服务、科技人才支撑、科技示范、科技普及培训脱贫体系。

五、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

17.加强人才引进及培养。加大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引进,引进我市急需的科技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并在科技立项、平台建设、创业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鼓励职业院校、社会教育机构、企业等共建创新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18.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挖掘科技人员创新潜能,激发创新创业动力。鼓励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创办、领办企业。鼓励学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小微企业挂职或者担任首席工程师,从事高新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和技术开发活动,对选派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19.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实行人才分类评价,对基层一线和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中给予政策倾斜。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20.建设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铜川分中心,实现纵向与省科技资源中心链接,横向与省内市区联通。抓紧建成集“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科技综合服务体,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更好支撑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1.深化科技计划改革。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规律,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建立科技项目库。按照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制定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推行项目责任制度、诚信承诺制度及黑名单制度,提高科技创新效益。

22.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对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主要实行前资助方式支持;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七、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

23.强化政府服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创新创业,深化创新创业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服务效率。

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奖励发明专利、著名(驰名)商标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开发转化。支持和鼓励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专利申请代办等服务机构发展。

25.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投入。加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引导和拉动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大幅提高,促进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融会贯通。

26.推进创新型区县建设。创新区域发展模式,强化协同创新,加快创新型区县建设,支持县区建设一批特色科技产业基地,支持创建高新区。

27.强化创新考核。将《铜川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任务细化分解,把创新驱动发展绩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范围,对市级部门、区县政府、管委会、市级园区进行目标考核。加大对研发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等创新指标考核。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

28.培育创新文化。加强科学普及,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宣传优秀创新创业典型,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和价值理念。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原因及路径论文

3.1.1总体目标。打破铁路纵向一体化的传统组织管理模式,建立横向扁平化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以物流市场经营为核心形成独立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3.1.2改革原则。一是专业化管理原则。构建最小组织单元体,货运管理和行车组织分开,货运管理和经营分开。将专业性强的物流业务交给专业化团队。二是节约化管理原则。尽量减少人员调动和节约人力成本。部分职能合并,如货运管理应包含物流中心物业管理。三是开放性管理原则。跳出两条轨,迈开两条腿,突破铁路运输限制,做成能提供综合运输服务的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

3.1.3改革思路。首先统一全路货运改革思路,建议以呼和浩特铁路局货运体制模式为原始模式,进一步优化。将路局既有多经企业部分物流服务职能和配套职能分拨,与货运中心合并管理,成立物流集团公司,原货运中心改为物流集团分公司。

然后重组铁路运输公司及相关基金及网络公司,由铁路总公司组建中国铁路物流集团公司,其下设95306电商交易平台公司、中国铁路货运调度指挥中心、中国铁路国际物流集团公司、中国铁路特货物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快运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集装箱公司以及7大区域分公司(东北、华北、华中、华东、西北、西南、华南)。其中,中国铁路货运调度指挥中心主要是“后厂”的相关部门,负责编组站的调度指挥管理,以保证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中国铁路集装箱公司负责多式联运设备研发和制造。中国铁路物流集团公司制定合理的清算机制进行内部清算。

3.2创新运输组织模式。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的不断增加,既有线的运输能力被不断地释放出来,可以尝试将我国的货运组织模式由以调度生产为中心改为以规划型为主的运输组织模式。规划型运输组织模式严格按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组织行车。其中,列车运行图是列车运行组织的核心,行车调度指挥工作是辅助。货车采取按照规定的时点集结方式,货物列车定时定点发车,按规定的路径运行。在这种运输组织方式下,由于货物列车定点集结,严格按照运行图运行,可以实现货运部门在不完全占有机车、车辆和车站的条件下对货物运输过程进行控制,从而可以有效解决货运部门自主经营和掌握货物运到期限等问题。

3.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目前,铁路货运改革急需擅长物流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贸易、信息、数据、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铁路总公司各级机构应打破传统用人模式,引进高素质人才,充实铁路货运队伍,用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技术手段为铁路货运发展注人活力。同时还要建立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4下一步工作建议。

到年用4年时间完成铁路货运改革。

4.1成立深化货运改革战略小组。

主要任务:设立机构。尽快从顶层设计成立深化货运改革战略专业小组,机构可设于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受总公司党组直接领导。此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可临时抽调,避免维护部门利益。人员组成:战略筹备小组人员需精通物流、法律、经济、财会等专业知识,掌握一线运营环节。建议一是从计划统计部、财务部、改革与法律部、运输局、开发部、价格部选拔专业人员若干名;二是从各路局选拔若干人(有货运中心中层及以上经历)。日常职责:一是调研当前货运改革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二是研究当前新型物流市场及前端商业运营模式,设计运营机制;三是督导各部门、各路局按照铁路总公司党组部署任务,推进改革。编制改革方案。一是制定清晰的总体铁路货运改革框架;二是理顺资产移交方案;三是研究制定财务清算机制。

4.2优化路局货运体制及资产移交。

主要任务:成立路局物流集团。具备从事物流服务功能和配套服务功能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主要由既有路局货运处、开发处人员组成,下设部门分别为综合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货运管理部(含装卸管理)、供应链方案策划部、营销部、金融部、调度部。组建分公司。以呼和浩特货运组织机构为例,将多经企业物流服务和相关配套功能职能人员划拨到既有货运中心,重新组建成分公司。财务及资产移交。按照资产随业务走的原则,由路局将相关资产移交到局物流集团。

4.3重组全路物流集团。

主要任务:组建专业化公司,明确各公司职能。从中铁集装箱公司,拆分成立中铁国际物流公司,负责全国国际物流业务开发;中铁特货公司负责全路危险品、商品车物流业务;中铁快运公司负责全路高铁快递以及客车行包业务。由总公司资本运营开发部、运输局营运部部门为主组建中国铁路物流集团,将专业运输公司划归旗下。重组各铁路局物流集团,组成7大区域分公司。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中国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十二五’期间改革的重点。未来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财税体制改革是一个前提。所以,没有财税体制的改革,就没有中国改革的未来,也很难建设成一个公平、正义、善治的现代国家。因此,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随着“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我们迎来了我们的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十二五”时期,我们将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十二五”规划重点中的重点,我们更加应该予以重视和完善,所以新世纪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应着重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做好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相关工作。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探索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继续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清理政府非税收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然而在“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我们不但要做到以上三方面,而且还要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根据《建议》精神,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以往财税改革的经验。所以“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我们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明确方向,服务大局。把科学发展观切实贯穿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整体设计,协调联动。妥善处理政府与纳税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财政与金融、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统一规划,全面设计,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加强各项财税改革之间以及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三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既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又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精心谋划,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完善财政体制。所以在合理界定事权的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健全税收制度。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监管制度、技术操作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省以下财政收入和政府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合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强化省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础建设,加快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把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满足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需要,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奖补机制,力争在“十二五”前三年基本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十二五”后期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我们也需要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提高公共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加快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夯实预算编制的基础。继续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内容。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规范的收入管理体系。完善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整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在完善预算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结合修订预算法,明确预算公开的原则和主体,完善预算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预算公开责任制度,加快预算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这样,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就能更好地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使我国在新世纪发展的道路上能走得更远更好,成为未来的世界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