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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6篇)

时间:2023-12-02 05:14:33 作者:灵魂曲

在学校里,学生接受正规的教育,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塑造与提升。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学校总结的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室主任应做到: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需要。

3、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

4、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安排,保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学校车辆原则上每天应返回学校(特殊情况例外),停放于学校院内,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1、驾驶员应在指定点加油。加油时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

2、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1、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1、本学校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学生入园、出园,都由家长自己接送。

二、确有需要必须租用校车的,一定要租用有资质、有承担安全风险能力的客运公司的车辆。

三、必须与用车所在单位和司机本人签订责任书。

四、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时必须有教师跟车监管和保护。

五、所有校车必须按交警核定的载乘人数搭载学生,严禁超载。

六、驾驶人员每天在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并定期维修。做到安全出车,平稳行使,严禁超速。对屡次超速、超载的校车坚决予以取缔。

七、建立校车及司机的专项档案,加强管理。

八、教育局联合交警大队不定期对校车的载乘情况作突击检查,严厉处置超载行为,对发现校车有多次超载行为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行驶、停放,保障师生员工的通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保卫处为校园机动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职责为:

1、对校门口进出车辆进行管理与检查。

2、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划定禁行、禁停区域。

3、对违反本车辆管理办法的车主进行管理和处罚。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措施对校园车辆进行区域性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本校在职教职工凭本人教师卡及驾照行驶证可办理一张“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办理办法详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办理细则》。

第五条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和酒后驾车。

第六条各种特种车辆,经门卫问明情况,可直接进入校园。

第七条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老弱病残者、搬运重物、恶劣天气等)需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进入校园。

第八条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区或禁停区的,必须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的,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将车辆驶离禁行区或禁停区。详见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细则》。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行人优先”原则,按校园内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鸣笛,进出校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不超过20公里/小时。

第十条保卫处有权对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制止可疑车辆出校。机动车辆出校门,驾乘人员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学院、部处开具有效物品出门单,物品出门单应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签字,经门卫检查后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涉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须到保卫处备案,保卫处负责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二条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车进入学校时,由负责部门到保卫处备案,确定具体时间和路线。

第十三条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第十四条通行卡仅作为进出校门凭证,不作为保管凭证。

第十五条爱护停放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以及其他车辆,因过失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地点停车和上下客,其他路段禁止停车上下客。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办法。

第十八条对违规车辆的处罚由保卫处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邵武职业中专学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校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减少用车成本,增加安全系数,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车原则上为校长用车,副校长在公务事情上,可以派车,处室用车必须是学校中心工作,且人数在3人以上。外单位借车和学校教职工子女结婚及教职工父母丧事用车,在不影响学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方可借用。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具体由办公室黄流进副主任负责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未经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或校长同意而私自调用车辆。司机不得避开调度擅自出车,凡发现擅自出车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补助,第二次扣当月补助和工资。若多次出现违规用车,由校委会讨论是否离用。

2、城区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调度安排,城区以外的公务用车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予以安排。

三、学校车辆使用程序及要求。

1、公务用车采取提前预约制。校长公务用车,办公室登记,因临时工作无法提前登记的,出车回来后,要马上到办公室补办登记。副校长及处室需公务用车,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报用车计划并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办公室根据申报计划报校长批准后安排用车。若在同一时间多方申请用车,又不能同往时,由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根据轻重缓急情况安排用车,无法使用校车的,有关人员要乘火车或班车办理好公务,回校后按标准报销差旅费。

2、特殊或紧急情况用车(如紧急会议、教职工因病、学生急诊等情1。

况),不能提前预约的,用车人或司机要电话通知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事后向办公室说明具体情况,并补办相关手续。

3、学校车辆和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驾驶员须凭派车单出车,每次出车回来后,必须填写《行驶记录表》,同时办公室主管领导要登记车辆该次出车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每月底,由办公室上报校长审阅并备案。

4、学校车辆由学校安排的专职司机驾驶,未经校长批准,司机不得将车辆外借或让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5、驾驶员要按照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坚决禁止“带病出车”。

6、车辆外出安全第一,驾驶员是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自身良好身体素质和精神状态,出车时不准喝酒,不准疲劳驾驶,不准违反交通规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7、驾驶员在完成出车任务后,要及时返校并向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报到。(或电话汇报,将车辆停放到车库)。

四、学校车辆的保管、保养、维修和用油等规定。

1、除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或校长批准外,非工作时间学校车辆必须存放到学校车库内,驾驶员不准私自将车辆开出。

2、驾驶员应经常清理汽车内外,以保持车辆清洁,并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除特殊天气外,每周可到指定洗车点清洗汽车两次。

3、汽车维修由办公室负责。驾驶员填写《修车申请》,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费用在200元以上的,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校长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维修站维修,并要由办公室主任指派一人同时前往。

4、学校车辆的维修必须到指定的维修点修理,否则,学校不予核销。

维修费用。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无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的,需要电话向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及校长请示,回来后提供修理厂修理凭证和同车人员证明材料,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报销费用。

5、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应检查油量,油量不足时须凭盖有公章和编号的加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尽量避免外地加油。每次加油后,司机要如实填写《签字加油台帐》,由学校定期到加油站结账。因特殊情况确实要在指定外加油站加油,需要电话向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请示,回来后提供加油发票和同车人员证明材料,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销费用。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每月查验汽车里程表和加油卡一次,并报后勤校长审阅,备案。

6、坚决禁止驾驶员给非本校车辆加油,一经发现费用自理,并视情节予以重罚。

7、学校车辆的保险和年度检验由办公室会同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管部门年检,并提前通知办公室。

五、驾驶员责任制度。

1、驾驶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拖延。

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准无故缺勤。没有行车任务时,必须在学校坐班,不准私自驾车外出。

3、爱护校车,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容车貌。出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在行车过程中接听手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原则上由驾驶员本人负担。

4、驾驶员要增强保密意识,不得传播小道消息,不准挑拨是非,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司机岗位的处理。

5、出车在外和在校期间,驾驶员要将车辆停在有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或学校车库,并检查汽车门窗关锁情况,防止校车被盗。

6、驾驶员私人用车必须经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用车办私事,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补助,第二次调离司机岗位,临时人员予以辞退。

8、凡在车辆维修、加油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以公车名义为私人修车、加油的,一经发现停发当月工资和补助。

9、出车时,若发生意外事故,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待事故原因查清后,学校再做出相应处理。

10、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城区行车时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每小时,在省道、国道行车时车速不得超过90公里/每小时,在高速公路行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每小时。因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或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11、若周末无用车安排,每周五下午5:00,驾驶员须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保管、封存。若有用车排,要在周五下班前填写派车单,报经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批准。若周末有临时用车安排,须通知办公室主管车辆领导,要回钥匙,并填写派车单出车。

本制度自2008年10月起正式实施。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邵武职业中专学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有小车,货车或客车等,对于这些车辆的管理有哪些相关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呢?以下为齐全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请参考。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

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要规范行驶和停放,机动车原则上要停车入位,切无停车位时要选择在适当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占道停车保证道路通畅。教学楼、图书馆前原则上不准停放机动车。

2、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慢速谨慎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师生。

3、严禁闯禁、超车、急转弯和鸣笛。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练车。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车(含150cc)进入校园。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载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园。

6、为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出入校园。

7、收废品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各系(部)、各单位开具证明并经保卫部证实盖章后方可进出学校。

8、各单位因组织活动需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须事先与保卫部联系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9、保卫部将组织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通报,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邵武职业中专学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安全、高效、合理、有序使用车辆,确保用车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车辆(不包括分、子公司)和驾驶员的管理。

3.职责。

3.1所有车辆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3.2总经理办公室车队负责对所有车辆的车况、维护、鉴定和驾驶人员的业务管理。

3.3下属各部门协助总经理办公室管理本部门的车辆。安全保卫部配合总经理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4.工作内容。

4.1车辆管理与使用。

4.1.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向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做到定人定车。该车辆专职驾驶员不在岗时,其他驾驶员要相互调剂补位。

4.1.2车辆使用按先后、轻重缓急原则安排。特别重要生产工作任务,应当优先安排。车辆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不得擅自停放在外。如有意外损失要承担经济责任。

4.1.3车辆原则上在舟山市范围内使用,需要外出的,必须经公司行政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车辆外借,属公司机关的车辆,由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属公司下属各部门协管的车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外借出岛的报公司领导批准,一般情况借车应配备公司专职驾驶员。

4.1.4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凭卡对号加油。

4.1.5车辆保险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保险。

4.2驾驶员管理。

4.2.1驾驶员应对行车安全和车辆保管、维护、保养等切实负起责任。

4.2.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防止人为机械事故发生。发现车辆机械异常应主动向公司机关车队长汇报,采取相对措施,禁止车辆带病上路。

4.2.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4.2.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不出私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4.3车辆维护与保养。

4.3.1车辆进厂保养维护或故障检修或换置部件,每次费用超过1500元的,应事先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由公司车队派员认定后,方可进厂修理。

4.3.2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认定的,应及时说明情况,未经认定擅自进厂修理或换置部件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4.3.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无特殊情况不得到非定点厂修理。公司下属各部门指定的定点修理厂应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3.4车辆发生碰刮,损坏或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车辆投保公司理赔。

4.3.5车辆购置、报废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检定,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购置或报废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4车辆安全管理。

4.4.1各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4.2总经理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定期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5.相关文件。

5.1。

end。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校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负责检查校车超员情况,负责学生上下车的秩序与安全。校警必须认真填写接交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车主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车主自定。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司机不允许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接学生时不要靠近学生,要离学生5米外停车。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9、车主责任

(1)负责在各村站点接学生上学,上车后学生的安全由校车车主负责。到校后照管人员负责把学生送到校门内(幼儿学生要送到班级),然后与警卫教师接交签字(幼儿班的学生与班主任接交签字)

(2)放学时,到学校指定地点接学生上车,并与相关教师签字接交,上车后,车上的安全由车主负责。

(3)送学生到各村指定站点,并把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极端天气,家长不接的,要电话联系,和家长当面接交,否则,出现事故校车负责。

10、校车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及时自行处理。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为防止校车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使用寿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制定检查保养制度。

一、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xx),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

二、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进行保养,作业内容有:

(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始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2)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安全设备和胎压情况,对车辆各部件连接紧固进行检查、调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发现校车有故障时必须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校车服务提供者,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凡故障车未经检修,一律不准上路接送学生。

(1)更换机油、机油滤芯,清洗空气、汽油滤清器。

(2)检查燃油、水箱,不足时及时添加。

(3)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磨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

(4)检查灯光、分电器触点的工作情况,以及蓄电池工作状态。

(5)放出贮气筒的积水。

四、除正常的检查、保养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六、对车辆检修保养情况要记录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杜绝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车服务提供者(或承租者)要按照教育局校车管理办法有关职责要求,负责车辆的保险缴纳(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定期检查、保养;负责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因车辆安全性能、违章驾驶和照管人员不负责等造成的安全事故,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负相关责任。

二、校车驾驶员不听规劝,违章驾驶,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予以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

三、随车照管人员要忠于职守,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根据程度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

四、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家长要分别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司机在学生乘车时仔细对照乘车名单,清点学生人数。

二、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车、下车地点或被家长接走,司机要做好记录。

三、司机在接送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司机在接送学生结束时,必须对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五、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杜绝违规驾驶。

六、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确保没有安全隐患,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七、司机在学生上车后,迅速安排学生坐稳,不得大声斥责和殴打学生,且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司机每次出车后,更换车套、并打扫车内的卫生。

九、协管员应认真管.学生侯车和上下车,不得无故缺勤。

十、司机不得喝酒、疲劳、吸毒、吃药后驾驶,不得找其他司机代班。

以上十条,请司机严格遵守。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1)校级领导工作需要的一切外出用车。

(2)中层干部或处室其他人员公务外出,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的用车。

(3)处室、年段、教研组集体外出活动,经学校批准的用车。

(4)本校正式教职工直系亲属婚、丧事用车。

(5)退休教师、原校级领导按规定的范围用车。

(6)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的市教育局、兄弟学校,其他单位用车。

(7)经学校校长室批准的其他情况用车。

(1)校级正职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

(2)校级副职在本市区范围内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要向校长报告,由校长指示办公室派车。

(3)教职员工在本市区范围内的用车由办公室派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由分管行政副校长派车。

(4)市教育局、兄弟学校,其他单位借用(由我校司机开车)在本市区范围内的用车由分管行政副校长派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由校长指示办公室派车。

(5)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

(1)各处室部门及个人用车,都必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开出派车单驾驶员方可出车,并按要求作好登记。

(2)校级领导根据规定的权限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但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免派车重复影响工作)。

(3)外出加油或维修等,要告知办公室,并按要求作好登记。

(4)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1)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驾驶员可在校内待命,如果要外出应及时向办公室请假(不能及时出车的应视为旷工)。

(2)正常上班时间外,事先已作安排的要准时出车,临时需要出车的尽可能做到随叫随到。

(1)驾驶员出车除第二天很早外出或当天出车超过21:00车辆必须当天回校,停放在指定位置,周五晚出车超过21:00,周六上午必须在9:00前将车停在校内指定位置,特殊情况必须告知办公室。

(2)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3)要经常学习交规,做到规范行车。违规被罚款的驾驶员要负有一定责任,视情节扣除部分行车补贴。

(4)要经常洗檫车辆,保持车辆整洁(除外出外一般由驾驶员自行清洁)。

(1)汽油费报销在发票背面注明加油时的公里数。(每个月月初由办公室核对一次里程表)。

(2)高速公路费、过境费在发票背面注明出车缘由和批准人。

(3)汽车修理、装配、保养等要事先经校长室同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总务处主任、驾驶员一同到定点维修厂洽谈维修事宜,并由二人在维修发票与清单上签字,费用才能予以报销(外出临时修配除外)。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特制定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共同做好校车安全工作。

校车司机、跟车老师。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园长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3、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行政主管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4、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及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以便家长及时联系孩子。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园长或相应负责老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6、车内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将手指或头伸出车窗外,或在车内打闹。

7、幼儿园做校车的孩子当日没有出勤,该班班任老师必须与负责接送的老师及时了解孩子没来原因,并再次和家长电话确认。

在上述安全管理工作中,如果签约责任人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失职、渎职情况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