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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大全(18篇)

时间:2023-11-15 18:32:31 作者:温柔雨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大全(18篇)

通过安全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范文中的亮点和成功经验可以为我们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应急管理局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1至3月份,市、县应急管理系统应用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企业363家,出动行政执法人员784人(次),使用执法文书389份(其中,现场检查347份,责令整改38份,强制执行1份,行政处罚3份),全市立案处罚3起,共处罚款0.27万元。(见附表)。

其中,市本级各执法单位共开展执法检查16起,除监管一科4起、监管二科6起、监管三科6起外,其它执法单位未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各县区除xx高新区、潢川开发区、南湾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外,其他9个县区及羊山新区(不含固始县)均按照省(市)要求应用执法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应用执法系统检查企业数较好的县区分别为罗山县92家次、新县66家次、商城县61家次,县区(不含开发区)应用系统后三名分别为淮滨县16家次、平桥区9家次、浉河区4家次;全市立案处罚除新县立案3起罚款0.27万元外,其它县区及市本级系统显示均为“零立案、零处罚”。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龙泉里社区以“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xx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稳定态势,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社区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一把手为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安全生产专干、城管专干为成员,逐项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

二是与区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了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同时,社区与辖区各单位也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单位和商户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了监管措施。

三是坚持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每周例会时间,部署、分析、研究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单位自查和辖区单位巡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则进行操作,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一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所指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举办安全培训教育2次,参加应急演练1次,社区集中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与辖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37份。

二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大力开展知识宣传。共制作板报10期,宣传栏2副,悬挂横幅10条。通过广泛宣传,不仅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日常自救自防能力,更是有效遏制火灾的发生,在社区内形成了“人人关注安全,关注消防、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社区在xx景观带进行了宣传,力争做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我社区把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做到检查制度化、经常化。为让辖区单位和个体商户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社区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

重点对辖区单位、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商业网点和平房区进行了检查整治。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大排查4次。

在抓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我社区还认真安排好单位自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坚持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下班前职工自觉检查水、电开关,并关好门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区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x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防范遏制道路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根据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开展xx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有效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

(一)动员部署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不断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结合x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按照县安委办关于转发《x市安委办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增加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公路管理和水上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同时,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分解并制定了《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xxxx年)》,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实效。

(二)运行机制建立情况。为确保xxxx年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全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及行业特点,成立了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行动、有效果。

(三)工作推进情况。先后组织召开专项会议x次,及时传达学习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上来,主动对标对表,加快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x次,党小组会议专题学习n次,辖区企业按照要就,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安全例会、日常教育培训中,并组织企业“两类”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方案印发以来,我大队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截至目前,共检查客运企业xx家次,排查一般隐患xx条;危货运输企业xxx家次,排查一般隐患xx条;检查立岗镇溜山头渡运船舶xx次,排查一般隐患x条,已整改完毕,下达禁止离岗通知书x份;检查施工企业xx家次,排查一般隐患xx条,已整改完毕。同时针对隐患,限期跟踪整改,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截至目前所有隐患整改完毕。针对企业办公场所、停车场等重点设施的消防器材进行消防安全检查x次,检查企业x家。

一是宣传引导力度不强。工作信息上报不及时,没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强宣传报道形式单一。二是督促辖区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力度不够,现阶段隐患排查工作停留在大队检查基础上,企业隐患自查工作稍有滞后。

(一)推动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进度,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摸排治理隐患。在全面摸排隐患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摸排力度,深化辖区企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企业反复性、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强化隐患整改。

为进一步推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行业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1月20日上午,区文广旅局组织召开2021年度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区各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及分社负责人参会。

会议总结了2020年度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一年来督导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深入分析了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对2021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会议还就做好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会上,区文广旅局与28家旅游行业单位签订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公布了2020年度全区“平安景区”创建名单,曹卫康副局长为洲际绿博园、忠孝博物馆、石港渔湾旅游风景区、途居开沙岛房车营地等4家创牌单位颁发了奖牌,并对下一阶段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他强调:一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的责任担当;二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抓好安全工作;三要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四是始终严格标准要求,全力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2021年1月27日,内乡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在东湖大酒店召开。全县星级宾馆、景区、旅行社、印刷企业、电影院、ktv、网吧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并传达了《关于做好2021年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详细部署了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文旅企业要以对广大市民、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做到“六个”落实;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建立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落实安全投入,确保风险自识,隐患自查,平安自保。各文旅企业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治理,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隐患整改全部清零,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会议强调,各文旅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充分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线。要强化精准措施,坚决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抓细抓实。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预约分流、控流限流、通风消毒、“一米线”等措施,进出人员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要求,人流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75%以内。星级酒店,严格按照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要求,做好餐饮、住宿等方面的防控举措。要严格履职尽责,坚决守牢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细化具体方案,实施网格化管理,织密防控网络。严格按照冬春季疫情防控期间“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抓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扎实有效。

县文广旅局局长赵国浩在讲话中要求,各文旅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春节。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1月16日至18日,新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利军带队对辖区内各个企业单位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执法大队人员查看台账。

郭利军一行先后到网吧、ktv等重点区域进行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督察指导,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围绕疫情防控和行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问题排查工作。此次督导工作,提高了各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举措,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安全有序。

1月18日,执法大队人员到磁涧、洛新开发区文化市场督导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

督导工作结束后,执法大队人员对本次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进行总结,并对场所负责人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务必落实安全生产负责人;二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要以预防为主;三是安全生产工作不仅限于工作人员,还要注重食品安全;四是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消毒、扫码、测温等工作,特别是ktv等娱乐场所面临即将到来的寒假、春节经营高峰期,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月18日,文广旅局文化旅游管理股带队到我县土古洞景区、函谷关景区、千唐志斋博物馆、金斗山景区和新润华宾馆等文旅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下一步,县文广旅局将继续加强对各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将各项防控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游客和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文化旅游环境。

六月份以来,我镇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_”为主题,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此项活动。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责任,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我镇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安排。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以副镇长为组长,司法所所长为副组长,各行政村和学校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并指导各行政村和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按照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各行政村和学校在本单位悬挂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彩旗、条幅、板报,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月”进行专题宣传。活动期间全镇共张贴宣传标语100多条,悬挂横幅12条,黑板报25块。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活动氛围。

通过全镇干部职工的努力,我镇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达到了预期目的。但安全工作永无止境,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思想意识,继续发扬严、勤、细、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促进全镇各行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我镇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

2021年6月,是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xxxxx“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的要求部署,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全面强化安全教育、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夯实筑牢安全根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为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质量。一是以高度重视确保活动质量。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在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查摆反思、总结回顾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动员部署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号召全集团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操作技能,履行安全职责、掀起活动热潮,为集团公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复工复产的加速推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二是以责任落实确保活动质量。集团公司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包保,并抽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党委宣传部、工会等部门人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总体协调、督察督办工作,确保工作的开展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基层各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以党委会、专题会议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对提前谋划好、扎实推进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了领导班子分工、落实了具体人员责任,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扎实推进、营造氛围,确保活动有声势。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集团公司上下一是积极营造浓厚安全氛围。集团公司总部设计制作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xx块宣传展板,在集团公司xx个项目部巡回展出,展板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安全事故案例、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等。组织基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载体,深入宣传在年中工作任务多、生产压力大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引导职工主动提升安全技能,自觉做好安全管理。二是开展丰富多彩安全活动。集团公司组织党委宣传部、工会等部门人员,深入一线为职工发放《安全生产倡议书》《安全生产动员令》xx份。集团公司女工委组织女职工为一线职工开展“送安全、送嘱咐、送清凉”活动,以温馨的关怀和暖心的问候为一线职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基层各单位结合施工实际,开展了安全横幅签名、职工代表安全视察、安全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活动,推动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特色。

(三)整改不足、强化考核,确保活动有实效。集团公司党委以整改不足、强化考核为手段,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效。一是排查隐患,整改不足。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深入生产一线看现场、听汇报、查台帐、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排查持证上岗情况、干部跟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xx条安全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最快速度处理、最大力度解决,坚决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二是强化考核,建章立制。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机制,对各单位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干部安全履职情况等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实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团公司结合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安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安全制度xx项,为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了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集团公司上下均开展了系列活动、做出了积极努力。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单位的安全活动流于形式。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特别是生产任务较重的基层项目部,没有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而是以悬挂横幅、粗略学习代替了活动的开展。甚至有部分项目部,没有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职工的安全学习存在不及时、补笔记等现象,这充分证明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基层一线还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没有引起基层党组织及广大职工的高度重视。

(二)部分干部的安全作风还不扎实。集团公司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在生产一线,违章指挥的现象依然存在,给现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基层单位干部跟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仍不理想,部门基层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每月深入一线指导安全、检查安全的次数无法满足现场安全管理的需要。还有部分项目负责人在请假后,没有及时安排管理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接管,让现场处于失控状态。

(三)部分职工的安全意识亟需增强。虽然集团公司上下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但部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仍需增强,具体表现在,部分职工还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在生产现场没有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一些职工还存在麻痹松懈思想,没有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升到推动企业发展、维护家庭稳定的大局来对待,集团公司上下还没有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为安全的良好氛围。

时值年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更是各类事故的多发阶段。集团公司党委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起点,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制度完善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安全生产、护航企业发展。

(一)以安全基础不断夯实为目标,加强责任落实。一是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集团公司党委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深入查找安全生产月工作不足,并就深化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为安全工作基础的不断夯实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全面促进安全责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将要求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安全工作开展过程中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合力保安全的良好局面。集团公司党委将对基层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挂图作战、有力推进。

(二)以安全意识实现增强为目标,加强宣传教育。一是深化安全警示教育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将组织拍摄系列安全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人、身边事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引导职工坚决克服松懈大意的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的侥幸心理,切实将各类安全事故遏止于萌芽阶段。组织基层各单位、各项目部每日生产前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集体宣誓活动,为下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二是增强安全教育培训实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应知应会知识、岗位操作技术,培养全体职工养成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良好品质。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行为规范等专题考试,并且深入开展职工岗位安全技术大练兵活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安全技能水平。

(三)以安全作风切实转变为目标,加强检查考核。一是开展安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以打造安全管理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的安全工作作风为目标,集团公司党委将分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等多个层面组织全集团干部开展作风建设集中轮训活动,重点讲清下半年生产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安全管理面临的困难、保障的举措等,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会负责、敢负责、能负责的作风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二是开展安全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活动。集团公司党委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地对基层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在安全教育、跟班值班、隐患排查等方面是否履职尽责。对发现的干部安全不履职行为,将加大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促进干部安全作风实现转变。

(四)以安全短板有力整改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以深入查摆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集团公司将对各项目部、施工地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安全规程、制度、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对重点岗位、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治彻底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将落实责任、制定举措、限定期限严肃整改,确保以深入查摆发现管理不足、整治安全隐患。二是以建章立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集团公司党委将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且围绕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维护安全制度的权威性,要求集团上下做到制度至上、精准执行,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以安全制度的有力执行为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截止目前,我公司未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开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以下是今年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我们把安全工作切实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与各架子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部门,架子队“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奖惩等的兑现和发放都与安全责任人考核结果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凡安全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参加评先。加大了对安全目标、安全事故、“三违”现象的考核力度;加大了考核力度;加大了对违规违章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现场开取“违规单”制度。

对工作责任心强,发现较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举报险肇事故和违规行为,凡对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有积极作用的职工给予适当一次性奖励。并推行人性化安全管理模式,提出了“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新理念,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了“公司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职工广泛参与”的共同责任网络;做到了领导强化,任务细化,措施硬化,工作深化,促进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分析近期其他单位事故原因、教训,对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审、依据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重新制订完善了文件制度,形成了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现了全面依法管理。

我们不断创新丰富安全评价的方法和内容,建立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评价机制,把基础管理、作业现场、体系运行、安全文化建设、教育培训、创新管理、危险源辨识、双确认等作为安全评价的内容,预知预控,提高了安全评价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使全体职工的自主参与程度,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我们注重抓教育培训,加大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

开展了安全管理人员取证、特种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青工文化教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教育等一系列培训工作,还通过组织技能大赛,为广大职工开辟了学知识、长技能的渠道。通过深化全员安全评价和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了领导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作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

从系统安全、本质化安全入手,我们大力加强专业管理,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对查出的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队组织班组开展好安全自查工作,对所查隐患及时整改。公司专业人员各负其责,对各部门专业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做到了“双基”管理基础扎实;专业管理支撑有力;综合监管保障有为,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保证。

班组是安全生产最基层的单位,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从小、从细、从实抓起,不断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提高每名职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关键人员重点监护,重点管理,重点培训、重点教育。把好进人入口关和上岗入口关,在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上下功夫,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坚决不准上岗。注重实效,全员参与,确保了安全活动既扎扎实实,又富有成效。

我们牢固树立“生命优先、不安全不工作、不安全不操作”的新理念,贯彻我公司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确认制,实现风险受控。在检查和临时性工作中,必须指定总负责或总协调人,安全负责人,单项安全监护人。实行联保互保和监护制度。事事安全确认,处处落实责任,确保检修和临时作业安全。进一步明确外协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签定安全责任书,交纳安全抵押金。并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教育,督促外协单位对所用员工进行安全考试,做好备案,严格持证上岗。

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实现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努力实现从被动防范向管住源头转变;努力实现从以控制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全覆盖、长周期的实现安全生产,为我公司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20xx年xx县卫计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根据人员的变动和工作调整,局党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补充领导力量。组长由局长担任,由局级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卫计局各股股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各医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稳股,县计生协会副会长高防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二)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是先后4次召开了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通知,进一步强化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一)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掌握安全知识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我局邀请了消防专家,分别组织局级培训2次,基层举办了13起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演练,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专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现场扑救技能和疏散逃生能力,增强了自防、自救能力和对于火灾隐患的发现处置能力。

(二)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6月16日xx县公园北广场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卫计局安稳股组织下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卫计局宣传展台,只做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6月24日,在卫生监督所6楼会议室由省消防安全中心讲师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全卫计系统140人参培训。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特色,宣传预防接种安全、血液安全、医疗质量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相关知识。同时,各基层单位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排查不漏一个死角,治理不留一处隐患。要做好消防重点部位、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等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注重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及疏散逃生自救能力。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库,并跟踪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二)按照两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打击医闹侵医专项行动和燃煤锅炉拆改实施方案,卫计系统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消防安全。处于xx镇交界的两个民营医院,xx医院,医疗用房大幅度增加扩建都在近千平方,一直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正在整改申请消防验收。

二是建筑施工。目前卫计系统正在建设的单位有三个,xx卫生院,三个卫生院都和施工方签订了安全施工协议书,xx两个卫生院的施工围挡比较规范,xx卫生院由于地方狭窄,施工围挡暂不完全符合施工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正在整改。三是压力容器。卫计系统基层5个单位云阳、永乐、桥底、口镇、兴隆卫生院,有8台常压锅炉,将于6月25日前全部拆改。

(三)维稳安全。

在全县二级医院与公安局联合设立警务室,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必备的安保设备的基础上,县医院更新监控探头300个,新增加安保人员16人,本次行动全县共新增配备橡胶棒20根、防暴叉8根、防刺服1件,钢叉2把,盾牌2把,头盔16个。

县医院保卫科举办为期一周的体能训练,就防暴器械使用、突发“侵医”事件处置方法及要点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内保人员素质。确保医务人员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全县16家镇卫生院和10家一级民营医院均按照要求成立保卫科,配备了基本的保卫设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职责并上墙,除一家乡镇卫生院正在搞基建,其余均安装有监控视频。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在6月16日xx公园北广场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中,卫计局安稳股组织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卫计局宣传展台,制作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6月24日,在卫生监督所六楼会议室由省消防安全中心讲师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全卫生计生系统140人参加培训。有各单位召开传达会议,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到全系统每一名职工。

(五)安全生产宣传“七进”三渠、桥底、王桥卫生院xx、分别进校园开展夏季防溺水宣传,针对溺水急救进行讲解。xx卫生院进校园开展禽流感宣传,各卫生院分别到镇属幼儿院、小学开展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宣传和消杀工作,并指导各村委会进行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宣传和消杀工作。

(六)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xx卫生院开展消防预演活动,县医院、xx医院开展组织消防、安监、疾控公安人员参与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广大职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为深刻吸取xx县连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我局下发了重大节假日,中省市县两会期间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组成8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各基层单位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部位、风险点逐一进行了排查,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了各风险点的责任人。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多次主动邀请安监、消防部门对各基层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有毒化学试剂、易燃易爆气体等)管理情况,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情况,消控室人员上岗值守情况,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督办通知》2起,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各单位根据《督办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

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计部门的要求,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理念,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从严管理,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继续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根据___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20__年5月24日下发了《___建设局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郜梅雪为组长,副局长___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5月25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

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各施工企业进行了由国家安监局举办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答题1000多份,宣传条幅100多幅,小型标语上千条,悬挂安全挂图58套,并印刷宣传单一千份,深入施工现场,街头进行宣传分发。为了便于记忆,我们把安全规程编写成快板的形式,因为读的上口,深受工人的喜爱,有利的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对全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工程39个,下达隐患整改26份,停工指令2份,监督检查记录20份。共查处隐患130条,其中安全管理30条,礼貌施工__条,脚手架20条,三宝四口27条,塔吊5条,施工用电16条,物料提升机11条,施工机具7条。经过这次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或多个工程为同一个项目经理;安全资料雷同、抄袭现象严重,不能本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方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__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未办理备案手续;无起重机械拆装、安装资质。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可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礼貌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构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本事,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到达了预期的效果,可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职责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礼貌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县安委会:

按照略安委会发〔2020〕3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将徐家坪镇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于7月份在全体镇村干部会议上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行动专班,制定印发了《徐家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工作时限、检查重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并组织相关站所和干部立即开展检查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情况。

按照县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这次工作开展的重点是全镇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企业、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公共场所、校园安全、食品卫生、防汛防滑、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本次检查采用自查和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七组开展工作:一是安监站牵头,国土所、派出所配合,重点对镇内电站安全进行检查;二是派出所牵头,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进行检查;三是项目办牵头,对镇内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四是交警中队牵头,司法所配合,对通村客运、过镇车辆、村级道路安全进行检查;五是各包片领导牵头,国土所和包村干部具体负责,对各村地质灾害点安全进行检查;六是食药监所牵头,卫生院、初级中学、中心小学配合,对食品药品,校园安全进行检查;七是供电所负责排查整治供电设施和线路安全隐患,对全镇的供电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主要责任,各包片领导对所联系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责任。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具体领导和推动“制度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专班,认真研究制定了《徐家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三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专题会议和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视频会议。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工作安排,促使各村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包抓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网格。

四、整治工作成效。

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对全镇各个领域内的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全方位、零死角的排查,共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21个,责令立即整改17个,限期整改4处。其中烟花爆竹经营点4家、水电站1家(3处)、加油站1处,社区工厂消防安全隐患2处、中小学、幼儿园4家。现场责令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次的安全专项检查。

五、存在的问题和打算。

通过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和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农村消防、交通安全等方面监管难度较大。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消防、危化安全对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较高,镇安监站缺乏专业技术力量,监管工作主要停留在安全管理制度和一般隐患排查方面。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略安委会发〔2020〕3号文件要求,努力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省局制定的集中整顿工作标准,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深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复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通过6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局面,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安全生产集中整顿的通知要求,首先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深入现场排查,明确工程、养护、路政在专项整治中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安排部署。局专门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整治要求和目的。局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会,工程、养护、路政必须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做到了有组织、有安排、有进展、有落实。

根据市局制定的集中整顿工作标准,按照我局工作实际,这次整顿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进行了整顿:

(一)工程建设。

1、重点整顿从业人员和三违行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未经安全审查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建设,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行为,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整顿施工现场。虽然现在工程建设已基本结束,但安全工作不能松懈,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及安全用电管理,坚持值班制度,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积极做好冬季机械的`保养工作,确保各种机械设备完好。

(二)养护管理。

1、整顿养护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标准设置施工标志、摆放隔离墩,配齐警示标志、标线,加强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因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

2、整顿危窄桥梁。严格落实桥梁四个一监管和危窄桥梁加固改造制度,对危窄桥梁要实行专人监管、动态监测、限制通行等措施,确保危窄桥梁安全。

(三)路政管理。

1、整顿危害公路安全行为。全面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深入推进公路依法行政和路产路权保护。整治占道经营等危害公路安全的行为,及时处置路产路权案件,拆除违章建筑、标牌、广告牌等。

2、加大路政巡查管理力度。路政大队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监管,做好突发事件疏导分流工作,坚决制止影响公路畅通的现象。

(四)后勤稳定。

1、整顿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对办公区、家属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加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报警、灭火系统的设置及防雷电设施的配备和消防工作,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设施缺失或过期的要立即整改。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抓好用电安全,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思想沟通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各种矛盾隐患和突出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中秋、国庆节重大节日期间发生上访事件、滋事等行为。

3、加强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水平,做到反应灵敏,统一指挥,协调有序。

通过狠抓安全生产集中整顿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影响行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使我局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建章立制方面,我局建立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建设。在专项方案方面,我们先后制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局安全生产大整治分片包干工作方案》、《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局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局百团进百万企千万员工活动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在日常管理方面,我们与安委办、专治办、应急局等单位部门保持密切配合、有效沟通,及时完成各类周报、月报和总结材料的报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部署会,认真迎接省、市、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细致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根据市局2018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条件、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管养公路里程长共有327.357公里,公管站25个,桥梁84座。安全生产领域主要是建、养、车辆设备使用管理等方面。2018年我局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重在防范”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一单四制”,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二是坚持“防、管、控”相结合。按照市、县相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加强防范督查整改,确保了安全生产全年“零”事故。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书记任组长,班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安全专干一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等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从而提高了责任风险意识,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特殊时段、重点节日24小时值班值守制。推行安全例会学习制度,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台帐、有布置、有检查、有通报。

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公路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十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组织观看了《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警示教育片,使职工从典型事故案例生动的画面中,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警钟长鸣、生命至上的理念。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公路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活动。获得市公路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和团体三等奖。参加了县“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观摩了消防自救及灭火演示,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利用电子频、横幅标语,宣传栏、图板等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从而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投入13万元对s248、g356线补划路面标线、减速振荡线、导向箭头2600平方米:投入6万元新设干线道口桩340多个:投入3万元补设标志标牌120块:投入32万元新修路基挡墙800余立方米。三是实施大修工程项目安保设施,投入1300余万元对s221线k26-k32路面改造及安全防护设施提升。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任指挥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职责,将应急管理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得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规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绥宁县公路管理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春运输期间应急预案》、《绥宁县公路管理局2018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绥宁县公路管理局“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绥宁县公路管理局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预案。二是按照应急体系机构设置规范,成立了由47人组成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设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库、储备了一定数量的物资材料,配备应急救援机械设备。三是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持殊性,模拟了突发安全事故和火灾消防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理意识,使职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了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职工应急处治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为了及时排查隐患,保障安全生产,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并采取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一是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要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协助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积极对接怀化高管处,恢复了尚未接养的怀通高速绥宁连接线两处公路隧道照明,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了消号处治。查处各类安全隐患43处,整改隐患43处,下达整改交办单12份,治理违规违章作业行为16起。二是以“打非治违”、“春雷2018”、“平安交通”“强执法防事故”为契机,重拳整治路域环境。共部署组织了18次扫障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家,下达执法文书82份,立案调查61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7份,查处制止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房42起,拆除非公标志标牌3887块,清除违法占用公路1629处,整治打场晒粮247处。路域环境得到有效提升,公路安全得到稳固发展。

一是健全车辆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安全驾驶教育。二是加强车辆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车辆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设立固定台帐、对新购置的车辆设备,严格按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运行。

我局在市、县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及相关。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当前我局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4.继续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保证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持续增长;

6.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县区应急局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综合监督工作。

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积极会同市委编办,及时制定出台我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并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执法机构组建、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分类分级执法、执法车辆与制式服装配备等各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保障水平,切实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总体水平。

按照《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办法,理清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职责及事权划分,层层下放执法权限,明确20xx年市应急局执法监督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同时,依法委托xx高新区、亳芜园区管委会必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并做好对各县区应急局委托乡镇政府(含街道办,各类功能区等)简易执法权限的指导工作。结合人员力量、车辆实际,统筹“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编制20xx年度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实现计划检查完成率100%,复查整改率100%。

(三)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后公开公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局网站与信用平台同步公示机制;继续依托执法终端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决定事项,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使用地址确认书,细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确保送达程序合法有效;规范证据收集、锁定,严格审核书证、照片等证据材料,规范制作笔录,依法下达《抽样取证凭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证据收集类执法文书;严格内审程序,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规范合法;认真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决定文书,准确把握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确保处罚决定无瑕疵、无漏洞。三是严格执行《执法手册》,建立“一企一方案”制度,做到检查1家企业制定1个现场检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档案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网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网报常态化机制、随查随报机制及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我市行政执法网报工作规范有序,数据准确,争取有关上报执法数据位列全省先进。继续执行行政执法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行政执法有关数据,研判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力争实现20xx年度我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行政处罚次数增长率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区应急局要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规定,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行政处罚,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20xx年度,对于市局检查发现的一般违法案件,按照属地原则,交由所属县区应急局予以依法调查处理。

(六)认真开展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

按照应急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县区应急局上报案例,进一步提高我市典型案例合格率。紧盯涉嫌危险作业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刑衔接要求,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确保实现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报送合格率100%,且每个县区至少报送1个合格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一是继续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暨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县区局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卷水平;二是按照省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对县区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一次综合监督工作,以监督促改进,进一步提升各县区应急局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要求,探索聘任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及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热心应急管理事业的社会人士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

(八)切实做好执法培训与应急普法有关工作。

在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加大系统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将在应急管理制式服装统一着装后,集中三天组织开展一次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同时,我局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大应急普法工作,并全面做好有关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等有关工作。

(九)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对有关企业不必要的信用影响,我局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除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持续保持联合惩戒力度外,将在本年度内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处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活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应急局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坚定对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完成本辖区本系统各项改革任务与行政执法工作目标。

(二)严格执行,确保成效。

各县区应急局要按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厘清县乡两级执法权限,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填报行政执法有关系统,扎实开展检查、处罚等执法工作,积极争取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在全省保持先进,确保执法工作不落后、执法考核不扣分。

(三)强化考核,适时通报。

市局将对各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分类分级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执法工作成效及执法信息化等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在执法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区,我局将及时将有关问题通报至本级县区政府;对工作严重落后的,将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甚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

街政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xxxx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及安监科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控制指标,扎实开展工作。社区及辖区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态势平稳,有力地保障了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年初,根据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xxxx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防火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等。

今年以来,由于各地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频发,为了吸取教训,按照上级及街道安全科的部署,结合实际,xxxx社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辖区单位从业人员和小区居民的安全认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单位、门面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xxxx社区采取不定期对辖区单位、门面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主动督促单位和门面房经营店时刻要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6月初,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法人、安全员,参加街道集中进行的安全员培训,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了责任人安全认识。社区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安全消防防火宣传单页、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防火的重要性,全面提高辖区单位和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对xxxx辖区内重点场所超市、烟酒店及废品购买站(无证经营户)要求所有店内第一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落实,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及时掌握和巡查店内的安全隐患及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排除、有记录、有总结,同时也做好店内各员工及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让经营者和员工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同时要求重点单位每年至少要自行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加强自救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防范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xxxx社区安全态势平稳。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的努力,但有些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尽心尽职努力工作,把xxxx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火工作做细、做好,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辖区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xx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xx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21〕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21〕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市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60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市区(内五区、长沙县、望城区)执法检查率约13%。对区、县(市)气象局纳入本年度的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加强对下级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2021年即将到来,为了更好的开展新的一年的工作,今天我们特在此制定工作计划,下面极即为20年工作计划。

1、通过职代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聚集加快发展的共识和动力,使企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成为现实。

2、把凝聚职工智慧、开展劳动竞赛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的经验,不断进行完善。

4、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和提合理化化活动。

5、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1)通过日常教育和班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2)今年将要在小修员中推广的使用pda的信息手掌机、实现gis的管网建模、完善抄表员的抄表手掌机,工会要积极为这些工作的推行和完善,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积极搭建平台,提高职工的岗位技能素质。

1、要总结开展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对企务公开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掌握和指导车间级工会开展民主管理、车间企务公开工作。

1、要规范维护内容,把“维护”落在实处。

2、进一步发挥集体合同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使集体合同成为职工利益的“保护神”。

3、切实关心职工生活。

4、认真组织好“一日捐”活动。

5、加强改革过程中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改制顺利进行。

1、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抓好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企业方针、目标和任务的教育。要充分利用每周一次的班组学习和舆论阵地经常性地开展此项工作。

2、开展“三个一”活动。结合建创做工作年底开展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寻找身边“可爱的沪北人”活动,弘扬职工中的闪光点;结合沪北所成立五周年,组织“我与沪北”征文活动,引导职工将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密切相连。

3、抓好三大载体,努力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抓好每周一次地班组学习,教育和和培育一支有一定素质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宣传橱窗,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作用;继续发挥黑板报地作用。

1、两级工会干部要自觉成为学习贯彻届四中全会和全总十四大精神的表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2、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和保持与广大职工的密切联系。

3、要加强“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4、大力抓好两级工会的组织建设。

5、要发挥工会信息工作的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会工作、加强传播交流的三大作用。

6、工会经费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将资金安排在职工文化教育活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办实事、送温暖、慰问特困职工、稳定职工队伍方面。

7、继续开展工会职工技协工作,围绕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等。

8、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今年在工会干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提倡读一本《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的书;开一次学习与实践的交流会;举办一次班组长以上的工会干部培训班。

应急管理局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一是思想不重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是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最有力的手段,但从统计数据来看,今年1至3月份全市大部分县区能够按照省市要求积极主动严格执法,但个别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没有将执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仍然存在着站位不高、重视不够、主观不强、推进不力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执法不严格。市县执法检查人员缺乏责任担当、不敢动真碰硬,监管执法缺位和宽松软问题非常突出,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立案少、检查应付敷衍假检查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纠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一季度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3家企业,作出的责令整改38家,仅占检查企业数的十分之一,行政处罚只有新县立案3起罚款2700元,其它县区仍然是“零立案、零处罚”,“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重虚化;三是录入不全面。省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平台行政执法系统自去年开通运行以来,我市执法信息录入不及时、覆盖不全面、漏填执法信息等现象大量存在,大量行政执法数据游离于系统之外的问题非常突出,个别县区系统统计人员职责不清、统计数据相互矛盾,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疫情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不减压,通过加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力度,消除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传达。

学习。

上级下发《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结合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队长为组长各分管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的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20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计划》,计划以安全生产为中心,队领导及分管领导下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落实上级安全法律法规、指令、文件,逐级落实了安全生产职责指标,明确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实施安全宣传教育。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我们还利用进企业巡查的机会传播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期间,我队印发宣传资料千余份,悬挂、张贴标语30余份,与企业开展宣教活动50余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检查、整顿活动。

隐患是事故的苗头,整治隐患是行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交通运输相关企业为“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主体。通过对各企业(1)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从业人员、驾驶人员档案的建立和及时更新情况。(3)车辆、设备设施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三个大的方面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的监管,客运站场客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危险货物运输“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安全带——生命带”等规定进行巡查检查。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定期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管控,有力消除了车辆隐患。前半年由于疫情影响,大部分所监管的企业没能复工,在复工复产后,队领导及分管领导下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办公,认真负责的解答各企业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矛盾,为企业安全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平稳发展服好务、带好头。对我市51家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340余家次,排查一般隐患75起,立行立改57起,责令限期整改18起。

绝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运输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学习教育、规章制度、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体现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面貌,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但也暴露出一些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松懈,“放羊式”管理的企业。企业内部分工不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甩手掌柜”式的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对于此类企业,已个别进行约谈警示,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抓好了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

以上是今年以来主要开展工作的基本概况,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站位不高,学习文件精神不够深入,宣贯落实执行力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工作不能以大局为重;过于强调安排,不能深入督促落实;有畏难情绪,碍于面子不能及时收集资料报表。

四、下一步。

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开展“摆问题、责整改、摸底数、促完善、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企业内部时时抓工作局面。

2、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安全生产。

工作。

的宣传教育力度,从各类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2020年12月18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任何一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惩戒、执法纠正、执法防范四个环节,并形成闭环。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将导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委托书。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委托机关: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乡、(镇、管委会、办事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规范、规章的规定,委托机关将部分法定行政执法权委托受委托组织行使,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执法权限。

(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二、委托执法期限。

从xxx年11月1日起至xxx年10月31日止。

三、委托机关的职责。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四)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机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受委托组织的职责。

受委托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当月的24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本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之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七)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五、其余事项。

(一)本委托书所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本委托书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本委托书所载委托执法权限,在委托期限内,除因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部门明文指令外,委托机关不得擅自收回或缩小范围。

(三)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报送黑河市安监局和五大连池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机关:(盖章)受委托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

协议书。

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年一月十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市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委托xx市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辖范围:xx市xx镇行政区域。

二、委托权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察。

三、法律责任:

(一)委托单位的责任。

2、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二)受委托单位的责任。

1、受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

2、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3、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xx市法制局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襄城县质监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争取四方支持,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快速发展的轨道。

局党组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发展的源泉。我局对以往社会、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归类,从中发现了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例如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条不恰当、事实认定不准确、收费标准不透明,以及在执法办案中的“人情案”、“暗箱操作”和处罚弹性过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我局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绝不姑息,从严处理。另外,局党组将全年执法打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局党组结合“素质提升年”获得的要求,制定出了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局党组号召,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下企业检查时,主动向企业发放“阳光卡”、“禁酒令”等卡片,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此举既拓宽了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信息反馈、来源的渠道,使行政相对人有苦可诉,也进一步制约和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使个别有非分想法的人不敢为。

企业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动力。也许有人说,在企业的眼中,行政执法部门就是罚款的,是与企业对立的,很难取得企业的支持。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转变思维,变对立为统一,与企业真心交朋友。在执法的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贯新的标准,多向企业提合理化建议,让企业明白,我们的监管、处罚只是手段,我们的最终目的是组织企业依法生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确保人们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在行政执法中要真正做到“监督一个产品、规范提高一个企业,监督一类产品、规范提高一个行业”。

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是行政执法的合力。行政执法工作,对质监部门而言,绝非“独角戏”,而是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人们群众广泛参与的“集体舞”,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的办理,更需要我们借助于公、检、法等部门的积极协助,才能顺利结案。我们今年二月份办理的一桩案件,处罚金额高达10万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要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通力协作,形成有效监管机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

第一条为督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厅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处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中,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应当坚守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工矿商贸、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依法实施,无执法检查计划或者无单位安排,严禁擅自开展执法检查。

第五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要求。以“一单两库一细则”为基础,统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依法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坚持“分级分类、无事不扰”原则,对遵法守规的企业少执法或不执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执法频次,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

第七条推行以“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优化流程,优化服务,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办结。严禁行政许可把关不严、降低许可标准、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第十条严格行政执法提级调查。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检查中发现或者群众举报属实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违法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监督整改的,省厅可以提级调查。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案件,在作出重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厅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第十二条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复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执行程序以及执法时间、地点、对象、事实、结果等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情况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防止或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依法应对行政诉讼,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诉讼意识,杜绝执法随意性和简单化。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回避制度。执法人员与其所监管的事项或者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处理的,不得参与相关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对厅内设执法处室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议,评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针对普遍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将案卷质量高低作为衡量执法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加强行政执法统计。厅内设执法处室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运用。

第十八条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执法处室在行政执法中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执法中发现有关单位、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

第十九条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厅相关执法处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完结后,应当及时将执法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书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定期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统一、规范、完整、安全。

第二十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审查、证件管理、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对在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调查,依法依纪处理。

第二十一条坚持廉洁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廉政承诺,填写《廉政承诺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年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xx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代表政府形象,为了建立一个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常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学习方式,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文件,并采用考试的方式以检验学习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环境,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网络、宣传车、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及执法宣传工作,执法人员还到各种集市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到目前为止,接到举报咨询的各类案件14件,回复率和办结率100%,让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一)加大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了一系列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卫生。具体做到了如下几点:

一是对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按要求生产、检疫检验,把好合格关,严防病害猪肉投入市场,对肉品销售人员购销规范化管理,制定购销日报表,登记备案,发放“放心肉摊位”牌照监管户档率达到100%,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是开展企业设置条件审查,全面完成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合、核查和换发证书工作。

三是采取主动查处和根据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定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制度,检查屠宰企业残渣油脂管理情况。

四是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行为。

五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

xx 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台次。查处私屠肉品经营户14家,扣私宰肉品304公斤,查处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行为3起,取得有效地改善了肉品市场,保证了县内没有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充分肯定。

(二)酒类监督管理工作

在酒类监管工作中,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打击假冒伪劣,规范流通秩序,净化酒类市场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一是执法队积极开展酒类品牌清理登记和对伪劣酒品的稽查力度,规范流通秩序。

二是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付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依法查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账制度。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酒类执法检查活动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04家,查获假冒酒24瓶,规范了酒类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酒的安全。

(三)成品油加油站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抓好成品油的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成品油资格的年检换证工作。对每个加油站采取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送达年检文件等方法将年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及时通知企业,指导企业按时上报年检材料。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加油站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对非法加油的摊点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加油点,由县商务局牵头与县公安、安监、工商一起联合执法,勒令其停业,并拆除非法设施。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执法检查活动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车辆28台次,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确保了县域内成品油市场秩序。

xx 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对南县县域的商品流通行业加强监督管理,针对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行为,下达了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主督促其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针对来南县县域举办各类展会增多的情况,要求其明示促销内容,检查其备案登记记录;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

xx 年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双考勤制度即队员除了打指纹卡外还到在上班签到表上签到,严格遵守日常考勤制度,做好卫生工作,积极做好信息报道宣传等本职工作外还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较好的完成了“三创”工作在宝塔湖社区的服务;三是派出队员下乡协助浪拨湖镇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宣传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工作;五是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如志愿者服务活动,创卫包街道清扫任务,无偿献血工作,党员进社区服务工作,全县治安巡逻工作等。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执法监督工作难以确保到位,诸多的客观条件制约着执法工作的进程和打击非法经营者的力度。

1、强化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将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4、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合力。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阜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执法人员是指在编在岗,有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和具体的行政执法职责,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针对特定的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执法人员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活动准则,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忠于职守、纪律严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五条经过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或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和省应急管理厅核发安全生产执法证的人员,方能持证上岗。

第六条执法人员应做到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不谋私利、裁量公正;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第七条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用语规范;必须二人以上,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八条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检查和处罚违法行为。检查时,应当做到全面检查,全过程记录,客观评价;处罚时,应当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取证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完整,文书制作规范。

第九条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或保护。不得利用执法证件谋私,在不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条执法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系统内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对因工作岗位变化的执法人员以及执法证到期人员,予以收回原执法证件。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司法法制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接受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建议、监督和批评。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或拒不执行上级规定,造成执法错误的,依法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通报批评、收缴或注销行政执法证。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0年我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全镇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总结政府法制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基本规律,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扎实抓好我镇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同时还成立了以镇长肖正权为组长,副镇长秦大远和袁闯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增强依法行。

政意识,镇上加大了宣传学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治镇、依法行政、人人遵纪守法的氛围,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建立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行政行为日趋合法、合理、规范。

3、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做到目标细化、明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评比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文明执法;三是定期召开行政执法队伍安监分析会;四是进一步创新考评工作方式,使日常监督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增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性;五是对全镇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分类划片联系指导,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效性;六是开展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七是把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和简化审批程序,指导、督促我镇建设领域并联审批试点工作的开展。

5、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镇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人本执法”为核心,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使行政执法机关用权受监督、权责要一致;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虽然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机制不完善,许多方面乡镇还不具备执法资格;二是执法责任制的专门部门还无法建立;三是工作基础还较差没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

2、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开展宣传地,努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深入分析研究、评价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科学决策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县级以上(“以上”包含本级,不含应急管理部,下同)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生产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本制度主要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个别报表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本制度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本制度年度综合数据通过《中国应急管理年鉴》公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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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行政执法机构。

第三条 应予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公开:

(一)执法权限: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职责、权限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和执法人员名单。

(二)执法依据:包括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程序:包括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

(四)执法结果:包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五)救济方式: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第五条 行政执法公示的载体,包括书面、报刊、办公场所公示栏、政府网站和安监部门网站等可以让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晓的方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公开,以网站公示为主要方式。

第六条 行政执法需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局办公室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

第七条 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第八条 管理相对人或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安监局网站,查询安监局机关执法机构、人员情况以及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内容。

单位可以委托所属人员持单位证明或个人证件查询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查询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安、检察、法院、纪委、审计等机关查询和复印案件材料,需经主管法制的领导审批。

第一章  总则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二)坚持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三)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文明执法和教育与处罚并举。

第二章 管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辖。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以及发生重伤事故和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的行政处罚。

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方面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违法案件的监督和执法,以及本辖区内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处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方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办理的违法案件监督和执法,以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处罚。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如发生管辖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裁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其管辖的案件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必要时,可直接办理下一级管辖的案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时,应填写《案件移送书》,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受移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报请共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裁定。

第三章 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应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察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安全生产监察员进行,并主动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

对涉及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按下列要求填发有关法律文书:

(一)检查出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应当详细记录,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监察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分别存档备查。

(二)发现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责成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发出《整改指令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对不能立即排除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切实采取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有下列情况,经安全生产监察员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应当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或停止危险设备、场所的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二)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险情时,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发出《整改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等的执行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应认真整改。对整改完毕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并在7日内送达受处理单位。

  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拒绝监督检查,阻碍安全生产监察员执行公务的,应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应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立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查处:

(一)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三)已取得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批准、认证,但已不再具备相应的条件的;

(四)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

(五)群众举报、投诉,有证据证实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六)在行政监督检查中已认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八)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服务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出具虚假文件的;

(九)发现有关部门、单位及其人员在申报安全事项中弄虚作假,或有欺诈行为的;

(十)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十一)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立案查处的案件。

  对拟立案查处的.案件,经办人应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的资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批准之日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急需处理的安全生产有关案件,可先行调查取证,并在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已经批准立案的案件,不得随意终止、撤销。确实需要终止或撤销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明理由,并经批准立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

第五章 审查

  对已立案的案件,应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监察员负责,并严格依照合法程序,查清事实,掌握合法有效的证据依法处理。

  安全生产监察员必须全面、公正地组织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据包括以下种类: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记、现场笔录。

  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询问前应当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询问应按《调查询问笔录》做好笔录,询问笔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材料上注明。

  安全生产监察员应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应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出具证据人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做好《勘验检查笔录》;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其他人作证,并应在《勘验检查笔录》中注明。

  因办案需要抽样调查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开具《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监察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由在场其他人见证并签名或盖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在7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措施。

  安全生产监察员按规定的程序调查取证完毕,应及时作出处理。填写《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审批,并视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经调查证据不足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其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出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一次处罚3万元以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章 处  罚

经立案审理,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依照法定程序,分别给予以下种类的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有关许可证,或其他证照;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六)责令停止涉及安全生产的工程项目建设;

(七)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出《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予以处罚。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应当及时报告,最迟在5日内报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不能当场处罚的,在发出处罚决定之前,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填写《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单位),告知拟给予的处罚及事实、理由和依据(标明依据的法律法规的条、款、项、目),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属于吊销安全生产有关许可证或其他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涉及安全生产的工程项目建设以及罚款数额较大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当事人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听取,并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制成笔录。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听证。并在听证7日前发出《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节和《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监察员要做好《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收集听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填写《听证会报告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案件有关资料、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材料、《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和《听证会报告书》等进行审查核实。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经审核,决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7日内送达受处罚单位或当事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文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三)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

(五)无法采取上述几种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理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执行的效力。

当事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监督当事人(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期满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对经停产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关闭。

第七章 结  案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下需进一步延长的,应报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50日。

规定数额的罚款(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罚款、市(州)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案件处理基本情况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案件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员应当填写《结案审批表》,报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结案。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案件材料应按一案一卷独立归档。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办案的情况,并有权调阅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违法案件的卷宗。

第八章 执法纪律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并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监察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依法行政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将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予以公开。

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必须立案处理;按规定应上报的案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

安全生产监察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的,应当回避:

(一)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安全生产监察员应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对不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行政处罚的有关文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和印制。

实施经济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有关法规规定办理行政罚款批准手续,罚款和罚没财物,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含县(市、区)、市(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本办法中有关条款提到的“罚款数额较大”是指对公民罚款1万元以上及对法人和其他单位罚款3万元以上。

本办法关于行政执法期间的“7日”、“30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本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