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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通用14篇)

时间:2023-12-06 00:11:06 作者:文轩

合同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合作的顺利与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着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3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以硕士博士连读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包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研究生)自转入博士阶段起学习年限为3—5年;本科推荐免试全日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4—6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三、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指导小组可以由明确的导师和副导师组成,也可以是导师与3~5成员组成。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提名,由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入学后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经原导师、拟更换导师、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拟更换的导师与原导师的研究生方向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对于入学后需要增加副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

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四、学科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博士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与学分、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等。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

博士生培养方案应规定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研究方向及相关学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应掌握的程度。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内,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特点,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中应有明确的学位论文选题范围,明确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等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切实可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博士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及指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报学院批准,一式三份,博士生、导师、学院各一份。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博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六、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学科专业课,非学位课分必修环节和任选课。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要求为12学分,其中学位课7学分,非学位课5学分。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规定本学科的课程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的学分。

直博生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必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前完成。

1.学位课(7学分)。

(1)公共课(3学分)。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工类),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人文社科类),1学分。

第一外国语,2学分。

(2)学科专业课:不少于4学分。

2.非学位课(5学分)。

(1)必修环节(5学分)。

前沿讲座:要求博士生至少参加8次学术报告,记2学分。

博士论坛: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以上,记1学分。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记1学分。

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记1学分。

(2)任选课。

第二外国语:2.0学分。第一外语非英语,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3)补修课程。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设置除按上述博士课程要求外,要求完成本专业硕士方案中学位课与任选课的相应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7.0分,学位课24分,非学位课13分。学位课中公共课8分,基础课4分,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12分,非学位课中必修环节5分,任选8分。

博士生选课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培养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因故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经导师同意,在选课期间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如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不承认其学分和成绩。对于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课内学时的三分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其考核资格。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请假(因病需有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需报研究生院审批。

课程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一律进行补考或重修。补考、重修通过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但须注明“重修”字样,计算学位课程加权成绩时按“60”分计算。课程选课后,未经批准而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成绩按“0”分计,经研究生院批准可重修一次。

七、资格考试。

进入博士阶段前的学科综合考试,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

2.资格考试的条件。

(1)博士生参加资格考试前须修满全部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

(2)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工作的态度,经审核合格。

3.考试组织与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可根据各学科特点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并根据学科专业对博士生培养的目标要求及培养方案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4.考试时间。

博士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

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一般应在半年内完成。若两次资格考试仍未通过者,中止其博士研究生培养,作退学处理。通过资格考试者,继续博士阶段培养。

八、学位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核心是体现知识创新,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最重要的环节,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过程。

1.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2.论文选题:博士生入学后在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3.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直博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通过资格考试后根据工作学习进度情况确定进行。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研究内容的预期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知识和工作积累;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博士生导师组织。

相关学科3-5位专家(3位以上教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

开题后,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换选题的,须重新进行开题,或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写明换题原因,及新选题的具体内容,内容与开题报告的内容相同,报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批准后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开题半年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确定,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博士生须提交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包括已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初步结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考查小组针对博士生论文工作的汇报情况提出进一步的工作意见。

5.学位论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应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阶段的科研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的成果必须有创新性。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学位论文应包括: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凡引用他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注明,与他人合作的部分须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与贡献。

6.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7.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博士生完成各培养环节,通过预答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研究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匿名送审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九、其他。

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不得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若无法完成博士学业,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或肄业处理。

十、附则。

本规定自通过校长办公会议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企业科研项目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联合招收_________博士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乙方工作。博士后的研究课题为:_________。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并进行考核。甲方由_________教授负责,乙方由_________负责,共同组成合作导师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该小组共同实施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考核,做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3、乙方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条件和项目所需经费,配备相应的合作人员,甲方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手段。乙方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需要的人员、技术和情报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不给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手续。

5、博士进站后,为保证甲方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力量的投入,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和指导费用_________元/年,进站2个月内支付。甲方合作导师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赴甲方企业检查、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时,其差旅费用由乙方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补贴、住房、社会保险、其它福利待遇及其配偶的借调、子女入学等事宜,由乙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解决。

7、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定。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8、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站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属职务研究成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_________号文件的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内,完成研究课题的开题工作并写出开题报告,提交包括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专家组审议通过。

10、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中期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组织考核(现场考核或通讯考核)。

1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双方共同组织考评(现场考评或通讯考评)并办理出站手续。

12、此协议自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至出站期间有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博士后研究人员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丙方:**博士,身份证号:

本补充协议是在2017年月日与西安理工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基础上,另行补充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流动站导师**、丙方博士**之间的费用金额及支付进度事宜。

一、甲方责任。

1、为丙方提供3000元/月(含税)的基本工资,每月月底前支付当月工资。

2、为丙方提供住房(小于等于7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家具及电器),若丙方自行租房,月租金2500元/月(含税),租金按照博士后在站年限分两年支付;第一费用应在博士后进站后6个月内支付,第二年费用应在出站前支付。

3、为保证乙方指导,甲方支付乙方导师指导费1.0万元/年(含税),指导费按照博士后在站年限分两年支付;第一费用应在博士后进站后6个月内支付,第二年费用应在出站前支付。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指导和定期检查考核,督促丙方及时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

三、丙方责任。

1、丙方从进站日开始算起,进站后每半年提供给甲方等同于半年工资金额的发票。

2、如果丙方自行租房,在进站后6个月内提供第一租金发票,在博出站前提供第二租金发票。

3、由于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等仍在西安理工大学,由丙方自行联系西安理工大学代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甲方:

(公章)代表签名:

日期:2017年

乙方签名:

日期:2017年

丙方签名:

日期:2017年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二、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三、其它。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为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校的各自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拟订的科研课题,经过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进乙方(_________)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的课题是:_________;立项单位为:_________;进站时间为:_________;出站时间为:_________。

2.甲方负责提出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并提供课题所需的研究经费,根据需要配备助手和有关人员;乙方为博士后选派作为导师,并根据博士后工作需要,提供实验条件、配备科研所需的人员。

1.进入乙方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其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乙方流动站(在职博士后人员除外),并由乙方流动站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的工作条例和管理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如因博士后人员的个人因素给甲乙方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甲、乙双方有权处理。

3.博士后人员在项目小组的协助下,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须经甲方同意和乙方专家评审确定。

4.甲、乙双方共同实施对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考核,定期作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检查、进度监督控制和评估,及时协调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博士后在站期间若因甲方原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处理。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乙双方不单独给予办理出国手续,不安排与课题无关的工作。

7.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若需延长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最长不超过半年。

1.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结束,项目完成后提交论文等科研成果,经甲、乙双方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出站手续。

2.博士后一般不得中途离站,但对于不能胜任科研任务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离站或勒令退站,人事组织关系转回原籍。

1.甲方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_________元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的工资、生活补贴、实验材料、图书资料、行政管理费和指导教师费等,由乙方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在甲方进行研究,乙方一般不提供住房,如确实需要乙方解决住房由甲乙双方商定。

3.科研经费由甲方管理。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需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告中提出,由甲方领导审批,经费的使用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4.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社会保险,按_________的规定执行。

5.博士后在乙方流动站期间由于使用仪器设备、配备助手等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后按实际需要决定。

6.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日常费用,经乙方同意,博士后人员可以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相关行业企业中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离站就业。同时甲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由甲方提出课题并提供研究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甲方完成的研究项目,其研究成果权属甲方。

2.博士后在甲方进行研究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若属于甲方机密,则在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和博士后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和博士后如发表与该成果相关的论文或进行相关的学术交流,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国家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国家如有新的规定,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新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须自觉遵守国家的规定。

3.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导师、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博士生的培养应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能够承担本学科范围内各项专业工作的良好体魄。

二、培养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期)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博士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实践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风、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实行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培养需要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或跨学科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是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进行具体指导的学术群体,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督促并检查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对博士生进行政治思想、学习、品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和检查博士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导师和指导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四、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博士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

1.课程学习计划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规划制定,一般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2.论文工作计划一般在第二学期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安排、进行方式、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和完成期限等。

培养计划一式二份,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一份交所在学院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一份由导师留存。

(二)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选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获得学分,总学分要求不低于2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12学分,培养环节8学分。博士生一般应在中期考核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博士生课程按学位课和选修课设置。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公共学位课包括外国语和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外国语:第一外语为英语者,可选修第二外国语;第一外语非不是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做第二外语,第二外国语不记入总学分。

专业学位课:以一级学科、学科群或博士点为单位设置。每个博士点设置的专业学位课主要包括:专业进展及seminar课和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群知识拓宽课等。

选修课:博士点和非博士点均可为博土生开设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博士生可以在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培养需要选修。

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由导师提出具体意见,确定需要补修的硕士课程,如果指定的课程已经修过,可以申请免修,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跨专业硕、博士研究生补修课程计划表》存入研究生个人培养档案。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不计入总学分。

(三)开题报告。

要求博士生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最迟在中期考核前进行开题,举行开题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或导师指导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通过开题报告者获得2学分,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

(四)学术交流。

博士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课程学习以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且不少于10次(包括学生本人所作的学术报告),可获得学术交流环节学分2学分。

(五)学科综合考试。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博士生综合水平考试形式,并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对博士生的学科综合考试,博士生通过学科综合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获得2学分。学科综合考试主要考查学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考试内容除应覆盖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外,还需涉及2~3个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考查学生的知识面及分析能力。

(六)实践教育。

实践教育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或科研实践。博士生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实践教育的规定》完成实践教育可获得2学分。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最迟在博士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按《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八)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是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博士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表明作者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成果,反映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达到国内或国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受并发表的水平,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较大的实用价值。博士生学位论工作量应不少于2年。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并实事求是地反映作者所完成的工作。论文内容应以研究生本人从事的实验、观测和调查的材料为主。导师要加强从开题到论文写作、答辩的全过程指导。论文的写作与装订,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

五、毕业与学位。

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要求,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答辩未通过者,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博士结业证书。

若同时完成本学科关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其它基本要求(如: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将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论文答辩合并进行。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并通过公示期后,可获得博士学位。如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获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博士生,自毕业或结业之日起,两年之内如论文符合要求,且同时能够达到本学科关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其它基本要求者,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超过两年者,不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未完成课程学习或培养环节要求的研究生,或因其它原因未能完成论文的研究生按《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依据此规定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现如今,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定稿

为了全面执行和做好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要求,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我校与就建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并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

在工程实践单位设立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由西北工业大学选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工程实践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和工程实践。

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西北工业大学具体协商后,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工程实践单位的具体项目内容,选派相关专业及数量的研究生去实践单位。

三、西北工业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1.西北工业大学负责聘任工程实践单位具体有相关资格的人员作为第二导师;

2.西北工业大学有权按照学校的规定全权对研究生进行管理和考查;

4.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以外的有关安全事宜。

四、工程实践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工程实践单位导师每个月与西北工业大学导师至少沟通一次,交流研究生的工作进展;

5.工程实践单位负责免费提供相关的实习、实验场地与仪器设备等软硬件支持;

7.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单位保密要求,可以与西北工业大学或者研究生签署保密协议书;

8.研究生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工程实践单位具有优先选择权。

五、知识产权。

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的成果产权归工程实践单位所有;研究生本人具有发表论文的权利,并且研究生单位署名可是西北工业大学。如成果涉及到西北工业大学保密或关键技术,则成果产权应共同所有,或双方另存协议。

六、保密责任。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对上述的保密信息不得提供、泄露给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让第三方知悉。

4.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而失去效力,其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年。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2.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知对方解除;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后,因作为签署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其履行失去意义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及其附件壹式贰份,双方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实践单位:(盖章)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甲方:

乙方:山东大学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对丙方的博士后进站资格的审核,一致同意招收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过协商,就甲、乙、丙三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研究课题。

1.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

月。2.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课题为:

3.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审核。甲方由。

高级工程师负责,乙方由。

负责。

二、管理费。

1.丙方进站后一个月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博士后管理费壹万五千元人民币。2.丙方通过中期考核后一个月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博士后管理费壹万五千元人民币。

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开户名:山东大学帐。

号:***00。

1项目:博士后。

1.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生活福利费用和住房按甲方职工同等待遇,由甲方予以解决。

2.甲方提供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经费,包括设备费、资料费、差旅费等。3.。

乙方指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到甲方出差,其差旅食宿费由甲方提供。

四、成果归属。

1.丙方在站期间针对博士后课题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应注明甲、乙方单位。

2.丙方在站期间承担的甲方针对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及所申请成果专利归甲方所有。

3.丙方在站期间承担的甲方针对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丙方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五、管理规定。

1.甲方和乙方联合招收博士后。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丙方的进站资格审核、申报及进站、出站管理。甲方负责博士后的组织管理工作,解决博士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及时听取博士后的意见、建议。

2.丙方进站两个月内,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征求联系导师的意见定出在站两年的研究计划,丙方应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在站内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如在两年内未完成任务,可适当延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延长期不得超过半年,延长期的生活费用等支出由甲方解决。丙方如提前完成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指导专家小组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报甲方领导批准可提前出站,最多可提前三个月。

4.丙方完成课题后,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专家对丙方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规定,并签定保密协议。丙方在站期间,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乙方应向山东省博管办申请终止丙方的博士后工作。

5.丙方在站期间,原则上工作地点在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作短期外出,事先需与甲方协商。丙方外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丙方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作自动退站处理。

6.丙方在站期间,其表现不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的,或因病连续三个月不能正常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将其退站或取消站籍并向山东省博管办备案。

7.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报山东省博管办及所在博士后流动站。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______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_____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考生______符合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甲方与考生协商,委托乙方培养该生为______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者被正式录取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培养费______元。(开户名:______大学帐号:______开户行:)并注明委托培养研究生费。

2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的奖学金,由甲方与所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协商解决。

3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4在该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该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获得学位,甲方应将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招生规模内的研究生,对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发给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学位证。

2、乙方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培养方案》,努力把委托培养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_____。

3、该生毕业后,乙方应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籍档案直接寄往甲方。

4、该生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培养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给另一方以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与选拔。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三、关于研究成果的归属应依据以下约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合作,促进学科之间交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协商。

广东海洋大学。

(甲方)和。

(乙方)就广东海洋大学。

专业研究生。

一、乙方同意接收甲方的研究生。

xxx到乙方从事论文研究工作,起讫时间:

月。

二、该研究生在甲方的导师是。

(姓名/职称),在乙方的导师是。

(姓名/职称),甲方导师为第一导师。

三、该研究生注册于甲方,由甲乙双方联合培养。甲乙双方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研究生进行管理,该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条件,应符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该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的学习、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均在甲方完成。

五、该研究生研究课题由研究生本人和甲乙双方导师协商决定。

六、该研究生在乙方学习和工作期间,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并协助解决食宿场地。

七、乙方导师确保该研究生在乙方工作时的研究经费,保证研究内容达到甲方的培养要求。

八、该研究生在乙方联合培养期间,仍享有甲方提供给在校研究生的各项权益和待遇。

九、该研究生在乙方学习和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成果属于甲乙双方所有,发表论文时第一作者署名应为研究生本人,论文署名应有甲乙双方导师,甲乙双方均为论文署名单位,但甲方为第一署名单位。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义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和双方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甲方导师(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导师(签字):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应_________(甲方)的要求,_________(乙方)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的博士生中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丙方由乙方负责培养和管理,学制________年。

二、丙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_________元整。甲方须在每学年开学前将当年的.培养费汇入或交付乙方,否则其丙方不能办理注册手续。丙方若延长学业甲方须续交培养费每学期(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计算,以此类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若丙方培养费未付清,则毕业论文不予答辩,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因故退学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丙方在读期间,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等仍保留在甲方,医疗费用、副食品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乙方。

四、乙方依照国家及_________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培养与管理,丙方在读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乙方将终止其学业并退回甲方。

五、丙方毕业前如申请博士后工作或出国留学,须由甲方出具同意公函。

六、丙方毕业后仍回甲方工作。其学籍档案由乙方转至甲方(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议定。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无故中止协议。否则,由此而造成对另方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