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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课新闻稿(实用12篇)

时间:2024-01-31 00:19:12 作者:书香墨

新闻报道是通过采集、编辑和传播信息的方式,向公众报道重要事件、新闻资讯和社会现象的一种媒体形式,它具有传递真实、客观、及时的特点。推荐给大家几篇有关社会热点的新闻报道,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个话题。

交通安全新闻稿

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为了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活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积极、主动、有效的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参加这次交通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在活动中,我校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一:利用周一的国旗下讲话进行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人人知晓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树立通行规则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活动二:利用班会课,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为内容的教育课,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

活动三: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带家园”活动,围绕活动“安全出行,文明交通”为主题,利用微信、qq宣传交通安全的信息,同时下发《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倡导师生、家长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活动四:各班利用黑板报、小鱼等宣传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交通安全手抄报评比活动。

活动五:利用进社区家访活动,向广大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六:班主任通过安全教育平台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

活动七:全校师生参与校车安全演练,通过校车演练,全体师生掌握车上的逃生技能。

活动八:为了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我校联合马銮社区邀请警官到我校举办交通安全专题讲座。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已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本次活动使交通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充分带动了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共同来做到“交通安全文明出行”,营造了一个平安的社会氛围。

交通安全新闻稿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作为校安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通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供了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保证活动长期有序地开展,我校成立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关负责人多次召集召开专题会,商讨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1、亲身感受,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为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让学生感受“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的重要性。同时,我们学校组织了交通法规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掌握了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这对维护学校秩序,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2、多渠道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我们利用综合实践课,专门设置“交通安全在心中”为内容的教育课,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3、学校统一印发“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倡导家长配合学校及交警部门,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上下学制度,对孩子的安全负责: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4、我们与交警中队联系,聘请赵耀、王健两位警官到校作专题报告并索取有关交通安全的图片资料,将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标志牌和事故案例图片等展板,在学校内进行展览。

5、充分利用对会及主题帮会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法规的认知水平。

通过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的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交通安全日新闻稿

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当日,由张家口市文明办主办,桥西区文明办、市公益事业促进会、张家口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汇青春青年志愿服务协会联合协办的“迎冬奥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之“交通安全牢记心,文明城市文明人”宣传活动在市文化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150名志愿者现场向过往群众就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展示和讲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反思,引导市民参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签名活动。同时,志愿者向市民发送“五·一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在附近路口的斑马线做文明劝导,向外卖小哥赠送交通安全宣传钥匙扣,在共享单车存放处摆放车辆发放宣传页。另外,志愿者在市公益事业促进会微信公众号、各活动联络群内发布活动相关链接消息,倡导更多民众通过网络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

文档为doc格式。

交通安全新闻稿

今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学生们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12月2日,xxx市实验小学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系列活动。

12月2日,学校组织师生来到xxx市交通警察教育基地,通过警示性、教育性、互动性为一体的情境体验,学生们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对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各班级召开了“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班队会。班会气氛热烈,学生积极参与,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学生们了解了交通法规,学会了自我保护,养成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学校利用校园广播站、led屏幕循环播放交通安全知识、交警执勤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校园内处处洋溢着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学生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学校还广泛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到学校护学岗的工作中,同时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希望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依法依规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经过学校领导精心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本次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学校将以“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内外各类安全隐患,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交通安全的新闻稿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7月份以来,乌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全力筑牢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防线,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现发布7月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新闻通稿。

提高政治站位,科学安排部署。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百日行动”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民辅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把百日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分析乌兰辖区夏季道路交通的流量、流向、时间等特点的基础上,针对酒驾醉驾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分析研判,科学调整勤务,合理配备警力,进一步明确管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

加强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线。一是组织警力对辖区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以及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整治不留“死角”。二是走进“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企业安全工作台账、责任制度落实、车辆性能、驾驶人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车辆、驾驶人员在交通运输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病车”上路。

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一是做好2022年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大队结合辖区道路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重点路段,采取路面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二是做好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大队针对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现状,以县城夜市、酒吧、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严管严查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一盔一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形成严抓严管高压态势。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一是利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集中开展夏季常见多发突出违法行为宣传和预警提示。二是充分利用宣传阵地作用,在劝导站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夏季安全行车常识。三是针对不同阶段交通出行规律和天气、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特点,充分利用“两微一抖”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引导驾驶人员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7月份,共查处违法行为158起,其中无证驾驶10起,饮酒驾驶3起,超速行驶14起,超员行驶8起,货运车辆超载8起,其他违法行为115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等各类宣传活动7次,悬挂横幅18条,利用“双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曝光典型违法案例9起,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500余份,向微信群转发典型违法案例、路况信息及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等15余次。

文档为doc格式。

交通安全新闻稿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涵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多措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

在警车引导下,该大队流动宣传车沿城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国省道、乡村道路,特别是一些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和村居,流动播放精心编制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及群众日常出行需要注意事项等内容,警示和引导广大群众重视出行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结合涉及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讲解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在国欢镇新坡村,民警针对该村红绿灯路口连续发生交通亡人事故的问题,向在场群众分析事故的成因及避免发生事故的措施,用血淋淋的事实,提醒交通参与者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了群众家门口,营造了“人人守交规、人人讲安全”的文明交通氛围,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交通安全的新闻稿

为进一步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沙县高砂中心小学于20xx年11月30日开展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我校首先举行庄严的升旗仪式,在升旗仪式结束后,请六年级的学生代表进行主题为“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的国旗下讲话。

家长代表进行讲话,以家长的角度劝诫孩子们要重视交通安全,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

陈圣洲校长做了活动动员,倡导我校教师和学生要“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强调学生未满12周岁不允许骑自行车上马路,尤其是我校有的学生回家要横穿国道,交通情况复杂,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还要懂得判断交通情况,自主避让车辆。

同时,各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进行宣传教育,以此敲醒安全警钟,使家长们也明白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家校配合,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通过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掌握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我校将常抓不懈,努力把安全工作做得更细、更实!让安全二字牢记在每一位教职工及每一位学生的心中!

交通安全的新闻稿

20xx年7月12日,交警市北大队杭州路中队交通宣传员应邀参加青岛交运北洁(青岛)环境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xx年度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会,利用培训会时机,结合目前交警部门开展的“减量控大”整治活动,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交警市北大队杭州路中队原四级高级警长高健,退休不退岗,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搞好传帮带工作,带领中队宣传员丁龙,为公司40余人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分析了青岛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现状,并结合交运北洁公司实际,提出了对作业人员、驾驶人员交通安全管理的好建议。通过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安全管理人员精准诠释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何做到准确“预见”和发现由其他驾驶员、行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引发的各种安全风险隐患,教授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分析讲解影响安全行车的危险行为和危险要素,告知安全管理人员平时要叮嘱驾驶人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的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7月13日上午,四流南路中队警员来到辖区金东路迪生驾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期间,中队警员为现场20余名学车学员现场讲解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分析了青岛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现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对c证学员行车泊车的建议,内容包括文明行车泊车、事故处置、早晚高峰时段、特殊路口路段(学校、市场、商圈、居民密集区)。通过分析讲解影响安全行车的危险行为和危险要素,告知驾校教练平时要叮嘱学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的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教育培训,使企业的驾驶员从思想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既掌握了更加全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了参训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基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将将培训所学的安全生产知识转化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本领,又提高了企业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并获得交运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交通安全的新闻稿

交通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同年8月1日起施行,共9章93条,它是我国道路安全管理现行的一部"交通法规"。内容包括: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该条例;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等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该《条例》;并对各种道路管理以及交通违章处罚等都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还规定交通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对违反该《条例》的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罚。

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交通法规也是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帮。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力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

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以为汽车只要一刹车应付以立即停止,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汽车前横过马路或从停着车头车尾突然走向车行道上,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在我市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小学生更为突出。对于这种情况,汽车驾驶员也无可奈何。如果出现类似的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往往要负责主要责任。

汽车转弯: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它告诫人们,汽车要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宽度大于车辆本身的宽度,这是因为汽车在转弯时,前后轮不会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的距离差距的。这个差别就叫"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能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懂得了汽车转弯时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液压离转弯的车辆横距一公尺以外。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龙头等是否完好。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广场、操场或人车稀少的道路。严禁在交通繁华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应以及车闸失效进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进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能行。

5、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我们不少同学上学、放学每天几次乘坐车辆。然而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车须在站台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因为在车行道上招车妨碍交通,很容易被你招来的以及路上来往的车辆撞倒自己。甚至会造成因被招呼的车突然导致后车追尾相撞事故。所以,在人行道或路边招呼出租车才能保证安全。

3、不准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4、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5、乘坐大卡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否则,如遇车辆紧急刹或转弯时惯力或抛出车外。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

我们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新世纪的接班人,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要做爱路护路的好少年。

因此,大家必须努力做到: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要跨、跳、蹬、钻、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路上的岗亭、岗台、候车棚、交通标志等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的,应得到保护和护理。不得推、摇、扳、拆,发现有人损坏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畜。

4、不准向行驶中的车辆身弹弓,掷危险物品以及水果、易拉罐、砖瓦、石子等杂物。上述违章行为都将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学们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还要积极宣传交通法规,让全社会的人都来维护交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道路是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行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游戏场",不仅影响交通,而且非常危险。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不少悲剧和血的教育。

中小学生处在生长发育、增长知识阶段,对很多事物非常感兴趣。例如踢足球、滚铁环、溜冰、打羽毛球、放风筝等,不少人不仅在课间休息时间玩,而在上学、放学的道路上也玩。殊死搏斗不知这样非常危险,有时为追赶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导致汽车驾驶员措手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踢毽子、玩呼拉圈,都会给来往人带来不便,也是妨碍交通的违章行为。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窜,互相扔石子、泥块、处于开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向行驶中的车辆投掷杂物,以此取乐等等,这些都是危害交通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马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学们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照应,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走路要保障安全,这里的学问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不懂得过马路的学问,结果招来车祸、丧身于车轮之下。

那么,过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呢?

第一,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学龄前儿童及幼小学生无自我判断和保护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五,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信视线,停止与车辆碰撞。

第六,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这儿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让在人行道上等候。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外出走路,随时都会遇到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复杂情况,因此要集中思想,注意不要撞着别人,也要防止别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画;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要将衣物、雨具挡住行走视线;遇大风刮起灰尘不要突然横过公路抢上风;冰雪天气,还要在马路堆雪人、滚雪球、打雪仗、滑冰等;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游戏等。上述不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其次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第三,要有良好的行路心态。在城市要横过街道确实叫人胆颤心惊,南来北往的各种车辆往往叫人进退两难。这时要觉着不要慌张,做到"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过马路时要先左看看,右看看,待确无来往车辆时再通过。切忌过马路时犹豫不决,停停走走、跑向路中又回头或者盲目突然横穿。

学校位于马路(街道)边,放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列队过马路,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行路安全。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的车、物、人、畜以及有关痕迹物证等所在空间场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交警到来之前,用绳索、石块等设置现场保护警界线,以防止现场被破坏。因抢救伤者需移动伤者和车辆,要划好详细标记,以保护现场原貌。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迅速拨打电话“122”、“1xx”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报告附近交警部门。

在交通民警未到时,当事人绝不允许随便离开现场或私自处理。当事人肇事逃逸或者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握,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负同等责任。

我们如果遇见交通事故,要立即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帮助打电话报警,记清车辆牌号,寻找伤者,帮助求护。发现事故双方有"私了"情况,要及时劝阻。

如果是我们小学生发生了交通事故除了应该注意以上几点外,不定期要特别留心几点:

1、千万不要"私了",如伤势不重的情况下,及时寻求帮助,叫旁边的叔叔阿姨及时通知自己的父母或者老师,或者打"122"、"1xx"报警,通知警察赶到现场处置。

2、一定要及时记住肇事车辆折车牌号、颜色、大小、形状,以防肇事车辆逃逸。

3、不要移动伤者和车辆,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使认清事故责任。确实要移动的,也要划为好详细标记。

交通安全的新闻稿

近日,胡家园街道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活动中,胡家园街道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前往辖区各商铺、厂区、学校、企业中,发放图册等宣传材料,向大家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胡家园街道各社区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员还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并结合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现场为群众讲解闯红灯、开车接打手机、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

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居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让大家学习到了更多交通法规及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出行、驾乘车过程中,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努力做一名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交通安全的新闻稿

11月15日晚,我院在笃行楼1-208教室开展大学生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辅导员杨顺昌主讲,全体本科生参与本次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杨顺昌老师通过案例分享与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导入话题,指出当前部分大学生存在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并从不同道路交通主体与交通方式入手,分析校园内外的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同学们对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最后,杨顺昌老师希望同学们从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集中注意力和配合车辆管理等四个方面加强对交通事故的预防;叮嘱同学们遇到交通事故时应保持冷静,根据受伤情况与事故责任进行妥善处理。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有利于同学们提高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交通安全的新闻稿

11月28日下午,交警支队在德城区岔河小区广场隆重举行“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20xx年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李光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在军、市委宣传部副处级干部、三级调研员潘全柱、市委网信办副主任杨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三级高级警长李传金及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石油德州销售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现场活动中,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在军致辞;交通志愿者代表作倡议发言;期间播放了《20xx年德州市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酒驾警示片《酒驾合集:酒后百态》、《德州公安交警工作汇报片》等3个宣传片,通过现场连线的方式,直击交通事故处理现场;现场为“20xx年交通安全日—我为文明交通代言”主题活动获奖人员颁发油卡大奖,公布了37个“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并为示范单位颁奖,曝光了20xx年终身禁驾人员名单、未年检、未报废车辆较多企业名单;德州市慈善文化艺术协会表演了《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歌曲)、《老年模特秀出交通安全》、《我和我的祖国》(歌曲)等3个节目。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交通安全宣传展示、装备展示、酒驾眼镜体验、有奖互动等10余个区域。直属一、二、三、四大队、车管所、事故处理大队民警代表、交通安全志愿者代表、滴滴代驾、美团外卖员工代表、社区群众等近400人参加。德州电视台《德州新闻》、《直播德州》、德州日报、德州晚报、大众网、齐鲁网等市及省驻德全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报道和现场直播。

11月份以来,按照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部署要求,支队以“安全”“文明”为主基调,在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下出行宣传上全面发力,在线上线下举办了多项活动,安排部署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在德州守护你”融媒体系列主题直播、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我在路上守护你”警媒互动专题报道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近日,支队还联合中石油德州销售、fm97.9德州交通音乐广播联合发起“20xx年交通安全日—我为文明交通代言”主题活动,号召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文明礼让,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宣传者、代言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