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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工作总结(优秀16篇)

时间:2023-12-25 15:37:26 作者:JQ文豪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是一个机会,让我们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为以后的工作做出改进。【个人姓名】一月份工作总结 -- 勇攀高峰,超越自我!

模拟法庭策划书

星期五,学校大队部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表演。

这次模拟法庭的表演讲的是一个叫王伟的学生在打饭的时候,一个叫丁心的同学插队,抢在了王伟前面。王伟很气愤,骂了丁心一句,丁心火了,打了王伟一个耳光,王伟正要还手,却被其他的老师拦住了。回到寝室后,王伟很气愤,叫了一个名字是张华的朋友,两人约定明天傍晚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候他,并报复他。果然,这天下午,他们等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丁心来了,他俩一齐上前殴打他。丁心撒腿就跑。这时,张华拿出带的刀,往丁心头上砍了一刀,丁心倒在了地上。两人踢了丁心几脚,又骂了几句,才大大咧咧地走开了。晚上,王伟坐立不安,立刻去了学校自首,而张华呢,也被警方抓获了。

总之,我只是一句话:冲动是魔鬼。

模拟法庭策划书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三、活动目的。

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法学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还有运用法律的能力,感受法律的魅力,树立良好的兴趣。

四、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将让广大同学了解有关法律的诉讼活动,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问题,让大家对法律有更深一步的认识,从而树立法律权威。此活动也将进一步在政法系积极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五、活动时间及活动地点。

第一次排演:20xx年11月1日,星期天早上8:30,华北科技学院致远楼。其他排演时间及演出时间待定。

六、活动对象:文法系法律援助中心社员及其他同学。

七、活动流程。

前期宣传工作:

1、将活动策划书发放给相关社员,做好宣传活动。

2、学习部进行资料采集。

3、请宣传部制作板块进行进一步宣传。

4、联系校园电台采编部,编辑部到现场采稿。

5、请社团办公室到现场摄影,拍照存档。

庭审活动安排。

1、选取案卷,确定参与人员(共13人)(由文法系法律援助中心社员担任)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两名书记员:一名公诉人:两名辩护人:两名被告:三人被害人:一名法警:两名(社员谈任)。

2.11月1日排演庭审,邀请文法系老师现场指导。

3、组织同学有序进场听审。

主办方:文法系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10月26日。

模拟法庭策划书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关于模拟法庭心得体会xx年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4周岁但未满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策划书

二、活动背景。

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工作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在节节拔高。作为当代大学生,具有敏锐的思辩能力,快速的应变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已经成为我们适应社会发展所必备的素质。

为了给同学们打造并提供一个增进语言交流与思维交锋的平台,弘扬我校法学与辩论的优势与特色,西南政法大学模拟法庭辩论赛在xx年开赛以来,就一直致力于为同学们打造一个理论结合实践,学以致用的交流切磋、锻造自我平台。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四届比赛,效果显著突出,赢得了师生的广泛关注与高度评价,因此我们策划推出今年的西南政法大学第五届模拟法庭辩论赛。

三、活动意义。

模拟法庭辩论赛融合了法庭辩论与普通辩论的特点,让辩论变得更有针对性、务实性,有利于引导广大同学关注现实社会的发展;同时,它还通过模拟庭审现场的形式将法庭审判工作中纷繁复杂的细节与艰涩难懂的学问呈现在同学们的眼前,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直观的学习的平台和学术交流的机会。可以说,开展模拟法庭辩论赛,一方面不仅能够拉近学术与实务的距离,让学术更有利于指导实务,而且还增强同学们学术探讨和实务研究的兴趣,并提高其理论应用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巩固提升校园文化育人水平,丰富师生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四、举办单位。

主办: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承办: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五、活动对象。

1.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

要求各大法学院和刑事侦查学院派出代表队参赛,其他同学以自由报名的形式参加,参赛同学可以不分年级、不分学院自由组队。

2.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

本届大赛要求研究生以参赛队伍教练的身份参与活动,不得直接上场比赛。

六、活动时间。

11月1日——12月15日。

七、活动流程策划。

初赛:

(一)11月2日至11月9日晚六点:张贴宣传海报,向各学院派送邀请函,接受参赛队伍报名。

(二)11月9日晚七点:召开赛务会议,讲解大赛章程,安排初赛事宜。

(三)11月10日至11月12日:初赛原告方准备阶段。

(四)11月12日晚:原告方提交起诉状,赛委会立即将起诉状按之前抽签的顺序发放给被告方。

(五)11月13日至11月14日:初赛被告方准备阶段。

(六)11月14日晚:被告方提交答辩状,赛委会将答辩状交由对应的原告方。

(七)11月15日至11月16日:初赛准备阶段。同时,赛委会将起诉状与答辩状交由评委打分。

(八)11月17日至11月18日:初赛。

在初赛中得分最高的8支队伍进入复赛。

(九)11月19日:赛委会按照评分规则确定并公布晋级复赛的队伍名单。

复赛:

(一)11月19日晚七点:召开赛务会议,交待复赛事宜,主持进入复赛的8支队伍进行抽签,确定对战顺序和持方。发放复赛案例。

(二)11月20日至11月22日:复赛原告方准备阶段。

(三)11月22日晚:原告方提交起诉状至赛委会,由赛委会将起诉状交与对应的被告方。

(四)11月23日至24日:被告方准备阶段。

(五)11月24日晚:被告方向赛委会提交答辩状,赛委会立即将答辩状交与对应原告方。

(六)11月25日:赛委会将原告起诉状及被告答辩状提请大赛评委团打分。

(七)11月26日:复赛。

确定得分最高的4支队伍进入半决赛。承办方按照评分规则确定并公布晋级半决赛的队伍名单。

半决赛:

(一)11月27日晚:召开赛务会议,讲解半决赛规则,主持进入半决赛的4支队伍进行抽签,确定对战顺序和持方。发放半决赛案例。

(二)11月28至11月30日:原告方准备阶段。

(三)11月30日晚:原告方将起诉状交至赛委会。赛委会将原告起诉状交与对应的被告方。

(四)12月1日至12月2日:被告方准备阶段。

(五)12月2日晚:被告方将答辩状交至赛委会,赛委会将答辩状交与对应的原告方。

(六)12月3日至12月4日:赛委会将原告起诉状及被告答辩状提请大赛评委团打分。

(七)12月5日:半决赛。

取每场比赛中获胜的队伍进入角逐冠亚军的总决赛,另外两支队伍进入季军角逐赛。承办方按照评分规则确定并公布比赛结果。

决赛(冠亚季军争夺赛):

(一)12月5日晚十点:召开决赛赛务会议,交待决赛相关事宜,分别发放决赛案例。

(二)12月6日至12月8日:原告方准备阶段。

(三)12月8日晚:原告方提交起诉状,赛委会立即将起诉状交与相应的被告方。

(四)12月9日至12月10日:被告方准备阶段。

(五)12月10日晚:被告方提交答辩状,赛委会将答辩状交与对应的原告方。

(六)12月11日至12月12日:原被告双方准备阶段。同时,赛委会将原告起诉状及被告答辩状提请大赛评委团打分。

(七)12月13日季军角逐赛。

按照大赛规则,公布比赛结果,获胜的一方即为本次大赛的季军。

(八)12月15日:冠亚军争夺赛暨颁奖典礼。

按照大赛章程,公布比赛结果。获胜的一方为本次大赛的冠军,另一方为本次大赛的亚军。颁奖典礼,为大赛中表现优异的同学及队伍颁发荣誉奖项。

八、其他事项。

1、比赛案例。

本次大赛挑选民事案例作为辩论素材,共使用两个案例。为使本次大赛更具新意,更吸引人,更有看点,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交替循环使用两个案例,具体案例由指导老师张建文确定。

2、参赛人员:

参赛队须由以下人员组成:

教练一人:负责指导参赛队伍撰写诉状,理论指导,辩论技巧指导。(教练由赛委会联系研究生担任,通过海报征集及老师推荐等方式确认;教练仅起指导作用,不得直接上场比赛)。

队长一人:处理与该队有关的一切事物及承担与主承办单位的联络工作。

队员五人(包括队长):包括三名主力队员与两名替补队员,其中参赛队员仅限本科生。

3、比赛评委。

本次大赛评委团由具有以下背景的人员组成:

(1)初赛、复赛。

前几届模拟法庭辩论赛冠军队成员、优秀辩手,老师推荐的研究生、博士,部分老师组成合议庭担任评委。

(2)半决赛、决赛。

聂天贶、朱启昌、王连昌、唐力、李龙、王洪、张建文、刘有东、涂咏松、侯国跃、张力、黄忠等关工委、民法、诉讼法老师以及重庆市律师协会代表组成合议庭担任评委。

4、奖项设置。

为吸引更多优秀的同学参加比赛,也为了让比赛赛得精彩,赛出水平,大赛组委会特别准备了值得期待的奖品并设置了以下奖项:

(1)团体冠军1名、团体亚军1名、团体季军1名、优秀组织奖1名。

(2)最佳辩手1名、优秀辩手6名。

(3)优秀起诉状1份,优秀答辩状1份。

(4)大赛优秀工作者若干。

模拟法庭策划书

协办: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地点: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园阶20。

4主持人:翁宇华老师。

赞助人: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赞助500元,用于制作教学光盘及向评选出的优秀代理人颁发奖品(价值100元的图书)。

评委与点评:章珉律师王毅律师朱艳律师。

颁奖人: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珉律师。

模拟法庭审判长: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冲甫律师。

法庭审判员:4人(同学自愿报名)。

原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3人(同学自愿报名)。

被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3人(同学自愿报名)。

原告方证人:2人(同学自愿报名)。

被告方证人:2人(同学自愿报名)。

法庭书记员:2人(同学自愿报名),分别记录原告、被告发言。

书记员1: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常。

法官入场,就坐。

(首先由书记员1宣布法庭纪律。)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九条的规定,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法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在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本院提出。(5)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6)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将视情况予以口头警告、训戒,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长:下面核对当事人,请原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原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长:请被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原:无异议。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无异议。长:经本庭核对,原告及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天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敲法槌)现在公开开庭审理。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案由张冲甫担任审判长,与组成合议庭,由担任法庭记录。长:下面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的权力;自行和解的权利;查阅庭审笔录的权利。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关诉讼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应当根据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必须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和其它应当支付的费用。长: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宣读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原:清楚。被:清楚。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各方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及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原:不申请。被:不申请。员1:现在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方式采取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官认证的形式。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证据尽量提供原件,并且说明每份证据想要证明的事实是什么,有证不举或举证不能的,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提供伪证的,应当负法律责任。长:下面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原:长:下面由被告答辩。被:员1: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以及庭前证据交换的情况,本庭认为,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是:原告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有无异议?原:无异议。员1:被告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有无异议?被:无异议。员1:因原、被告对上述本庭概括的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均无异议,故本庭对上述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予以确认。下面概括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问题是:原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原:无异议。员1:被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无异议。员2:下面先由原告举证,由被告进行质证。原:员2:请被告发表质证意见。被:

原: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员2:先生,感谢您出庭作证,请您按照双方律师的询问做如实陈述,证人提供伪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您清楚了吗:

证人:清楚。

原:

被告:抗-议!原告存在诱导性发问。

合议:抗-议有效,证人可以不回到原告律师刚才的问题,请原告向证人重新发问。

原:

员2:现在请被告向证人发问。

员2:下面由被告举证,由原告进行质证。

被:

员2:下面请原告进行质证。

被:被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员2:先生,感谢您出庭作证,请您按照双方律师的询问做如实陈述,证人提供伪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您清楚了吗:

证人:清楚。

被:

原告:抗-议!被告询问的问题与案件无关。

被告:审判员,该问题与案件息息相关。

合议:抗-议无效,证人必须回到原告律师刚才的问题。

证人:

员2:现在请原告向证人发问。

原:

员2:(向证人发问)请证人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

证人:

原:本人申请对被告直接发问。

员2:同意。

原:

员2:根据对等原则,被告也可以向原告直接发问。是否需要?

被告:需要,谢谢。

3、员4:各向原告或被告发问两个问题。

员3: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本庭提醒双方当事人注意,对本庭已经认定的当事人双方无争执的事实和证据,不得再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双方争执的事实、责任的承担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明白?均:听明白了。员3: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原:

员3:原告的另一位代理人是否有补充意见?员3:下面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被:

员3:被告的另一位代理人是否有补充意见?

员3:现在开始第二轮辩论,原告先请。

原:

被:员3:双方还有无其他辩论意见?均:无。员3:双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经听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征询当事人双方最后意见。原告,陈述最后意见。原:员3:被告,陈述最后意见。被:员4:本案是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八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原:同意。

员4:被告是否同意调解?被:不同意。

员4: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现在休庭,(敲法槌)。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退庭。(法官下。)。

书记:庭后各方当事人阅签笔录,无误签字。原、被告:好。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常。

法官入场,就坐。

员4:(敲法槌)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现在公开判决;(只念判决主文)。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000元人民币,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敲法槌)现在休庭。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退庭。(法官下。)。

主持人:请章珉律师、王毅律师和朱艳律师分别对双方律师的代理情况进行点评。

章珉:

王毅:

朱艳:

主持人:经评委评选,选出的优秀代理律师为。下面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珉律师为获奖同学颁奖。

章珉律师颁奖。

主持人:感谢大家的参与。活动结束。

备注:

1.将联系专业摄像公司摄像并制作教学光盘;。

2.为书记员每人准备笔记本电脑1部,电池备电;。

3.律师袍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提供;。

4.奖品图书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提供;。

5.为主持人、评委、参加表演人员每人准备矿泉水1瓶。

模拟法庭策划书

主办:南开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协办: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地点: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园阶204。

主持人:翁宇华老师。

赞助人: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赞助500元,用于制作教学光盘及向评选出的优秀代理人颁发奖品(价值100元的图书)。

评委与点评:章珉律师王毅律师朱艳律师。

颁奖人: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珉律师。

模拟法庭审判长: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冲甫律师。

法庭审判员:4人(同学自愿报名)。

原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3人(同学自愿报名)。

被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3人(同学自愿报名)。

原告方证人:2人(同学自愿报名)。

被告方证人:2人(同学自愿报名)。

法庭书记员:2人(同学自愿报名),分别记录原告、被告发言。

书记员1: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常。

法官入场,就坐。

(首先由书记员1宣布法庭纪律。)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九条的规定,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法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在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本院提出。(5)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6)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将视情况予以口头警告、训戒,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长:下面核对当事人,请原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原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长:请被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原:无异议。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无异议。长:经本庭核对,原告及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天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敲法槌)现在公开开庭审理。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案由张冲甫担任审判长,与组成合议庭,由担任法庭记录。长:下面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的权力;自行和解的权利;查阅庭审笔录的权利。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关诉讼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应当根据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必须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和其它应当支付的费用。长: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宣读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原:清楚。被:清楚。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各方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及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原:不申请。被:不申请。员1:现在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方式采取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官认证的形式。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证据尽量提供原件,并且说明每份证据想要证明的事实是什么,有证不举或举证不能的,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提供伪证的,应当负法律责任。长:下面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原:长:下面由被告答辩。被:员1: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以及庭前证据交换的情况,本庭认为,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是:原告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有无异议?原:无异议。员1:被告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有无异议?被:无异议。员1:因原、被告对上述本庭概括的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均无异议,故本庭对上述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予以确认。下面概括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问题是:原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原:无异议。员1:被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无异议。员2:下面先由原告举证,由被告进行质证。原:员2:请被告发表质证意见。被:

原: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员2:先生,感谢您出庭作证,请您按照双方律师的询问做如实陈述,证人提供伪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您清楚了吗:

证人:清楚。

原:

被告:抗-议!原告存在诱导性发问。

合议:抗-议有效,证人可以不回到原告律师刚才的问题,请原告向证人重新发问。

原:

员2:现在请被告向证人发问。

员2:下面由被告举证,由原告进行质证。

被:

员2:下面请原告进行质证。

被:被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员2:先生,感谢您出庭作证,请您按照双方律师的询问做如实陈述,证人提供伪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您清楚了吗:

证人:清楚。

被:

原告:抗-议!被告询问的问题与案件无关。

被告:审判员,该问题与案件息息相关。

合议:抗-议无效,证人必须回到原告律师刚才的问题。

证人:

员2:现在请原告向证人发问。

原:

员2:(向证人发问)请证人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

证人:

原:本人申请对被告直接发问。

员2:同意。

原:

员2:根据对等原则,被告也可以向原告直接发问。是否需要?

被告:需要,谢谢。

员3、员4:各向原告或被告发问两个问题。

员3: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本庭提醒双方当事人注意,对本庭已经认定的当事人双方无争执的事实和证据,不得再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双方争执的事实、责任的承担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明白?均:听明白了。员3: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原:

员3:原告的另一位代理人是否有补充意见?员3:下面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被:

员3:被告的另一位代理人是否有补充意见?

员3:现在开始第二轮辩论,原告先请。

原:

被:员3:双方还有无其他辩论意见?均:无。员3:双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经听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征询当事人双方最后意见。原告,陈述最后意见。原:员3:被告,陈述最后意见。被:员4:本案是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八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原:同意。

员4:被告是否同意调解?被:不同意。

员4: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现在休庭,(敲法槌)。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退庭。(法官下。)。

书记:庭后各方当事人阅签笔录,无误签字。原、被告:好。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常。

法官入场,就坐。

员4:(敲法槌)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现在公开判决;(只念判决主文)。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190元人民币,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敲法槌)现在休庭。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退庭。(法官下。)。

主持人:请章珉律师、王毅律师和朱艳律师分别对双方律师的代理情况进行点评。

章珉:

王毅:

朱艳:

主持人:经评委评选,选出的优秀代理律师为。下面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珉律师为获奖同学颁奖。

章珉律师颁奖。

主持人:感谢大家的参与。活动结束。

备注:

1.将联系专业摄像公司摄像并制作教学光盘;。

2.为书记员每人准备笔记本电脑1部,电池备电;。

3.律师袍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提供;。

4.奖品图书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提供;。

5.为主持人、评委、参加表演人员每人准备矿泉水1瓶。

模拟法庭策划书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活动背景】。

法学系在创办模拟法庭之初就把模拟法庭作为本系主打项目,并得到了校内外领导师生的一致赞扬及肯定。

【活动宗旨】办特色活动、展法学风采。

【主办】法学系团委学生会。

法律诊所。

【时间】。

初赛:年11月20日。

决赛:年12月4日。

【活动对象】。

【活动可行性分析】。

导大力支持模拟法庭建设为模拟法庭的圆满进行奠定了重要基础。其次,我系曾多次出色得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得到同学们的广泛好评,在开展此活动上颇有经验积累。法学级的学生经过一年的法学专业学习已对法学理论知识有了相当的积累,为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奠定了知识基础。再次,学校设有专门的模拟法庭,为模拟法庭的开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活动的意义与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系活动的开展,丰富我系学生的课余生活,也为广大同学提供一次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机会。法律诊所希望通过联合举办模拟法庭观摩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一个新的场地和机会,帮助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在学校课堂与课本学习之外,在一个模拟的实践场所获法律实务的实验。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本次模拟法庭特色】模拟法庭演练+辩论赛。

本次模拟法庭庭审除法庭辩论之外都事先进行充分演练彩排,活动焦点体现在辩论阶段,辩论阶段不进行事先彩排,只简要告知程序,让参赛各班自主准备,各班事先也不交流,到辩论阶段进行真实辩论,突显法学学子辩论风采。

【前期准备】。

(一)确定活动组织形式:

1.确定开展3场模拟法庭活动,分初赛2场,决赛1场。

2.由法学级班抽签每4各班级组成一场,两两对抗。

选出一方胜出进入决赛。

3.胜出的双方在进入决赛进行对抗。最后选出一组(两个班)胜出。

(二)案件来源:

由法律诊所工作人员负责在法律诊所卷宗中搜集整理较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模拟。(见附表)确定初赛为民事案件,决赛为刑事案件。

(三)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

演员角色根据庭审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以一场计,具体视案件而定)。

人员组成:

审判人员:由法律诊所成员担任。

【活动流程】。

(一)布臵具体任务工作。

1.审判、原、被告三方开庭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2.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二)进行指导与咨询。

本次所有相关事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由各班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成。参与队员可以接受指导老师以及其它人员的指导。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与人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与队员独立完成。参与队员也可通过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剽窃。

(三)文书写作。

1.文书的提交期限、份数与交换。

文书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各队应提交原告方与被告方书面文书一式五份,交至法律诊所与年级学生会,以备文书评审及言词辩论所需。

2.书状格式。

书状(包括封面与内文)长宽标准为a4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

标题:小。

二、黑体;正文:四号、仿宋。行距以27磅为标准。

封面需注明:班级、案件名称、提交方。

(四)模拟演练、开庭审理。

1.法庭调查阶段: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的陈述、被告陈述。

2.质证阶段: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3.辩论阶段:双方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原告最后陈述、被告最后陈述。

4.宣判阶段:宣判案件审理结果。

【活动安排】。

1.月日向各班级发放活动策划书、当天晚上召集各班长做好动员与安排工作。

2.月日--日,确定评委老师;各班进行模拟法庭筹备;学生会广告部制作海报在校园进行宣传。

3.月日--日,级学生会外联部联系赞助与奖品适宜。

3.月日,级学生会相关成员对会场进行布臵,准备开庭前相关事宜。

5.月日,级学生会相关成员对会场进行布臵,准备开庭前相关事宜。

【后期安排】。

为了更好的扩大该项活动的影响,在活动正式确定后在校内广泛宣传,包括宣传板、海报、喷绘、传单。活动结束后配合系宣传部及院宣传部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包括新闻稿的发表、庭审照片的展示、宣传板的制作、网上信息的发布等。

【工作分配】。

模拟法庭现场布臵------------学生会文艺部。

宣传报道--------------------学生会记者团。

【奖励措施】。

1.奖励方式: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奖项设臵:

集体奖:最佳团队一等奖(2个班级)、最佳团队二等奖(2个班级);

个人奖:最佳风采奖(2人)、优秀表演奖(2人)。

3.具体设臵:

最佳团队一等奖:奖金150元;最佳团队二等奖:奖金50元;

最佳风采奖:奖状1张;优秀表演奖:奖状一张其他小礼品。

【经费预算】。

1.海报横幅等宣传材料:100元。

2.饮用水:50元。

3.奖状:50元。

4.礼品费:150元。

4.最佳团队一等奖:奖金150元计300元。

5.最佳团队二等奖:奖金50元计100元。

总计:750元。

模拟法庭

法庭模拟,经过几周时间的准备,终于在今天得以顺利的开展,并且落下了帷幕。虽然不是很令人满意,但还是蛮欣慰的,毕竟第一次实践参与法庭的审判程序,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案例中,让自己亲身体验在开庭审理前准备过程中以及开庭过程的种种辛酸苦辣。整个开庭的过程是复杂的,严谨的,由于我们对程序并不熟悉,在有个别环节中存在瑕疵。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仅仅凭借自己在书本上所学的那点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更多的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参与实践活动。这次实践让我们学到了很多。

首先对于案例的改编也是一个费心思的工程,不能简单的设定成符合某个罪名的案件,而是要能有辩论的余地,符合多种罪名的构成要件,才有利于案件的证据调查以及庭审辩论环节。经过和其他分组成员几天时间的讨论,结果如下:2009年9月5日11时40分,被告人左学义驾驶豫j-qg008号五菱之光面包车沿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沿一座拱桥下坡时,由于拱桥桥面的自然拱起遮挡视线,加之天黑,左学义未发现醉倒在拱桥另一侧下坡桥面的被害人陈某某,将陈某某碾压于车下。事后,左学义下车查看,发现有一人躺在汽车下,想将被害人从车下拉出,但没有拉动,被告人就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将被害人从车底拉出来丢弃在路边,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陈某某后来被他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是由于内脏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陈某趴在桥下坡约5米(桥全长14米)处偏右位置,经开车试验,该位置在汽车上桥时是不能发现的,而在汽车从桥顶下坡,如果是夜里,就较难发现,即使发现也肯定来不及采取措施。案发后,左学义被依法逮捕,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其次接下去的工作就是根据案件事实以及公安组制作的证据,我们法官组成员的第一次开会讨论对于案件涉及罪名的初步判断。我们每个人都发表了对于案件的看法以及应处罚的罪名,结果分成三派,有故意杀人,遗弃罪和意外事件。我的观点是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根据故意杀人的构成条件,即在造成被害人受伤的情况下,放任与被害人的生命于不顾,因为被告人有撞人的意外事件的前行为下,即先行义务,他有义务救助被害人而不是放任于不管,明知将被害人拖出后放置于桥上可能会因为得不到救助而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被告人左学义的间接故意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随着案件程序的进展,辩护组也提交了证据内容,我们法官组开了第二次的讨论会,这次根据辩护组和检察组双方提供的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对于案件实质内容的了解更清晰,更明了,更彻底。此次的讨论主要集中了两种观点,遗弃和意外事件,不能达成合意的原因主要是针对事发时,即被害人被撞后是否死亡以及被告人当时的主观想法,根据两组提供的证据上分析可得被告人下车检查时,通过多种方法检查结果认为被害人当时已死亡,随即被告人把被害人从车底拖出,而且还是通过千斤顶的帮助,而不是在拖不出的情况从尸体上碾过,由此也可证明被告人没有主观恶意。而且被告人是在认为被害人已死亡的情况下放置于路边就不能认定为遗弃,只能认定为意外事件,即无法预见而造成的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对于意外事件造成的撞死被害人,然后将尸体放于路边是情理之中的事,没有可罚性。以上是我在这次会议中的所提的观点。第二次会议的结果初定是遗弃和意外事件,最后结果还得等开庭时辩护组和检察官组的对于证据的质证结果以及辩护结果再定结论。

随着各组成员准备工作的就绪,我们正式进入庭审程序,随着法官的一锤令下,正式开庭,在庭审进行中,法官主导庭审程序,各组出庭人员都能很好的配合,成功完成此次的模拟法庭。从这次的开庭审理来看,总的来说还是挺不错,毕竟对初来咋到的我们来说能达到这种结果还是满意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我觉得在庭审过程中,我们的模拟审判长的说话语气极其气势都还蛮有法官的架势,整个过程都能严肃并且严谨的遵循法庭的程序,显示出了法官的威严形象,使我们的庭审顺利完成。其中的不足之处,就是作为合议庭,三位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缺少对被告人的发问以了解案情,而且在整个审判程序下来,两位审判员都没发言过,即分工不够,作为中国的法官主导庭审的特色没有发挥出来。这也是我作为法官组的成员所比较惭愧的事,对于实践我们真的太缺乏了,所以也没有顾虑到这方面的缺陷,当然这也是给我们的警钟,在学习课本知识之余应多关注实例,去法院参加见习。其次,在庭审过程中,辩护组的成员做的很让我佩服的是,他们抓住了质问证人时的技巧,该问什么?怎么问?都是很大的学问,从他们的出色表现看,他们在这方面是做足了功课而且抓住了重点。相比之下,作为控告组的一方,显然处于弱势,而且从他们的表现来看,明显是缺乏准备工作,连定罪依据都提供错误,把已经废止的法律依据提供上来,而且在质证环节也显得薄弱,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个警示,即开庭并不是简单的辩论,更重要的是找证据,用事实说话,再结合雄辩才能博得法官的认同打败对方。再次,整个环节都能符合法律的要求,但是,我觉得在辩论环节,还有所欠缺,不能体现出法庭辩论的气势,太过于平静。最后,从庭审的结果看,我们的合议庭在经过开庭之后作出的正确判断,给被告人定意外事件,即根据双方所进行的举证,质证,辩论的一系列链条,再结合被告人的如实陈述,最终判决是意外事件,体现了依法判案的原则。当然,不足的地方就是在宣判阶段,我们的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频频出错,对于法官作为威严及庄严代表,这是不容许的。对我也算是启示作用,在准备工作中应该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位,尤其是在程序方面,是我们最容易忽略也是最容易出错的,都是我们的不足之处。观看完后总的感觉是让我受益匪浅,真切的体会到了整个庭审都需要认真,仔细,不管是哪个角色都需要作一番苦功夫,为我在往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

根据案件的开庭审理,检控组和辩护组双方主要争议的问题是对于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意外事件,还是遗弃。各方都极力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这也引发了我们对此争议问题的思考,即当这样类似的问题发生在我们身上或身边的时候,我们会怎样做,像被告人一样丢弃被害人于路边,还是拨打120尽全力救助被害人,虽然这在法律上没有给与处罚,但是道德层面呢?对于现在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心里,人情疏远,利益至上的社会动态,肯定不止左学义一人会这样,驾车撞死人不管不顾。现在普遍的人心里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即事不关己高高挂上,能避多远就多远。做了什么坏事,看看周围有没目击者,如果没有,那就逃之夭夭了呈现出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丧失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和睦友爱,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情操,传承我们的中华民族美德。对于现在社会上盛行的人们之间的漠视态度极其担忧。很多人都把社会责任感抛弃于外,对于自己造成的后果都不敢负责人的人更别人提能担当起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力军。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之下,国家也应该做出努力,即学校的教育问题,在教育学生学习的同时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更应该提倡学生去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心的身边的小事,不能拘泥于形式。遏制这种不良的人心风气应该是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在提倡法治的同时更应该提倡道德,以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准则,这样也更发挥了公民的监督力量。

模拟法庭观后感

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盼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这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此刻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构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简单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十分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必须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模拟法庭观后感

20××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模拟法庭观后感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模拟法庭观后感

今天我们去到了中级法院观摩了一场模拟法庭的比赛。

大约四个小时的时间,我们看到了来自各个中小学同学们精心准备过的模拟法庭。这次的活动使我们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让我们更加了解了法庭上的一些纪律规则。

一共六个案子,有关于抢劫罪,有关于故意伤人的,还有关于倒卖毒品的。在法庭上所有主持大局的话只能由审判长来说,审判长上庭必须要穿法袍,不是所有的证据都要让被告人确认等等。当然,让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这些案子的本身。

首先是抢劫罪。我看到在陈述中讲到被告人家中并不穷,父母都是商人,也会给被告人足够的零花钱,但他因为沉迷网络游戏,觉得像游戏中的人物一样去抢别人的东西是一件很帅的事情,在案子的最后,这位被告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虽然只是模拟出的情景,但是我知道在现实中一定是有这样的案例的。其实他们本性并不坏,但是却被网络世界中的虚浮给蒙蔽了双眼,而做出了违背法律条文,毁坏社会治安的事情,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加剧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其次,给我印象很深的是故意伤人罪。讲的是一位同学因为被别人拿走了手机并且推倒在地而一时愤怒,失手将同学捅成重伤的事。我认为这是现在学生中占比很大的一种,学生时期是孩子们最冲动,最直率,也最不计后果的时候。往往一时的不理智,就会酿成大祸。这样严重的伤到是较少的,但在现实中因为青少年冲动性格而伤害到其身体的事情简直太多了。这个案子给予我们警示,让我们加深对法律的了解。

贩毒案让我了解到毒品对我们的危害及贩毒的严重后果;利用银行取款机漏洞从而拿走银行钱财的案子使我懂得我们做人不能拿不义之财。这些事情都让我理解到法律的严明与公正,同时也让我更加清楚我们应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模拟法庭观后感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用心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用心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潜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潜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好处。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潜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模拟法庭观后感

今天下午在学校里,我们师生共同上了一场法学课,现场观看了以案例说法为形式的表演,提高了我们学法的兴趣。

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模拟法庭观后感

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星期五的早上,我和同学们都如约拿着小凳子,背着书包来到学校。

“xx小学模拟法庭测试现在开始!”表演的故事主要是讲一个17岁的小男孩,因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所以就把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都大部分拿去上网了,但由于零花钱不够,便用弹簧刀,在同学们上学的路上,进行抢劫,据审问,他先后洗劫了二十至三十人,抢来的钱大约在二百五十元左右,最后,因为被某某同学发现并报了警,他终于被当地行政公安机关所逮捕,判了有期徒刑。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游戏的危害性是有多大,它能使一个好人,甚至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走上那惨无人道的犯罪道路。肯定会有人想:不就是一款网络游戏,用得着这样吗?其实,这都与心态有关。读到这儿,你也许会问:“玩游戏和心态有什么关系呀?”以为,有许多人,在玩游戏时,由于没有调整好心态,引发了一次次因过度兴奋而导致的心脏病发作,当场猝死!所以,在此我为大家提几个建议:

(1)上网前,应先调整好心态,尽量保持平静;

(2)在上网时,不浏览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网站和视频;

(3)上网过程中,要遵循《全国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4)要规划好上网的时间,不能太长;

(5)一定不要去社会网吧上网;

(6)一旦上网瘾(上网瘾后,如果停止上网,就会引发头疼、失眠、消化不良等症状),一定要主动与家长和老师联系,今早受到心理或药物上的治疗。

希望大家能学会如何运用网络,不做网络世界的奴隶!

模拟法庭观后感

我们班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把法庭搬到了课室,法官,原告,被告,律师也都变成了我们的同学,让同学们更真切的看到了法庭,感受到了法律。

在模拟法庭中我是一个审判员,在模拟法庭里的案件是一件少年打斗事件。审判的结果使我们认识到有法行天下。

少年模拟法庭使同学们在有声有色,充满趣味的课上学习到法律知识,从陌生到熟悉。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法律,法庭,离我们太遥远了,但是这次我们才恍然大悟,法律在我们身边。有了法律的保护,我们是安全的,任何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权益,包括青少年有《青少年保护法》等维护我们权益的法律陆续推出。认识法律能保护自己,也能为别人伸张正义。有了法律的限制,社会才会有秩序的,有条不紊的发展。人们才能放心,安全的生活。所以说,学会法律,走遍天下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