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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4-01-12 18:03:56 作者:琉璃

实施方案是指为达到某个目标或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定的具体措施和步骤。这些实施方案范文集结了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组织开展____区“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精神,切实有效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存在的“三化”工作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根据《____省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____5-2020年)》(____办发〔____〕xxx号)、《____省“四边区域洁净专项行动”方案》(浙生态办函〔____5〕xxx号)、《____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____5-2020年)》(区委办〔____5〕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区及各镇街、平台集镇范围内环境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____”为目标,按照省、市、区关于深化“四边三化”行动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重点针对我区城区及集镇范围内存在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序化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整治城区环境问题,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为巩固和扩大“四边三化”整治成果,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关于调整杭州市____区“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四边三化”〔____5〕1号)文件精神,成立____区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区城管局局长担任组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四边三化”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分管局长任主任。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至____5年底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必考道路达到下列目标;至2020年力争全区整治范围内达到下列目标:

(一)道路两侧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设摊行为;

(二)人行道无车辆乱停放现象,无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其它妨碍行人通行现象;

(三)无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现象,不在绿化设施上悬挂衣物;

(四)城区主干路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xx%,次干路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xx%;完成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或修编,进一步优化专项设施布局。

(一)整治范围。临平城区及各镇街、平台集镇范围内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中村、建筑工地周边等;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周边、生活小区周边;我区“四边三化”工作要求范围内的、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

(二)整治任务。

1.“洁化”整治。对整治区域内的环境问题进行大清查、大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污水满溢等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脏乱差”面貌;强化日常保洁力度,提高保洁质量,及时清运和处理垃圾;确保各类设施整洁完好,对破损、脏污等影响市容景观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

2.“绿化”整治。对整治范围内落叶树木,常绿树木枯枝、伤残枝、病虫枝等及时进行修剪,做好浇水、施肥、修剪、整形、杂草清除、补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对缺绿、少绿、绿化带严重损坏行为及时进行整改,严厉查处各类毁绿占绿违法行为,营造优美城市环境。

3.“美化”整治。严厉查处整治范围内存在的出店摆卖、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占道堆放生活物品、占道洗车等违章行为。对整治区域内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开展集中整治,实现车辆有序停放。对整治区域内存在的不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和内容审批,严厉查处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章行为,规范整治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美化城市市容。

(三)整治内容。整治内容共分四个部分,各单位要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实现整体推进。

1.各镇街、平台根据整治要求,按照各自整治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深入动员,宣传发动,全面调查摸底分解整治任务。同时根据问题易发区域、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加大自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2.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镇街、平台要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城区“三化”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不留死角,重点针对各镇街、平台上报的辖区问题较多的区域;按照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集中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良好的整治效果。

3.巩固专项整治。

总结。

综合整治的工作经验,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4.区城管局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各镇街、平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考核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将责令相关镇街、平台整改。对达到标准的,各镇街、平台要制定管护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一)区城管局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做好指导工作,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监督考核工作进度。

(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整治区域内商铺加强监管,做好对有店无证商户的查处工作。

(三)区住建局负责抓好整治区域内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确保工地周围干净整洁。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相关单位的专项整治行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对妨碍、阻挠正常执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打击,并及时查处违章停车等行为。

(五)各镇街、平台负起属地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整治经费,具体组织实施并按时保质地完成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镇街、平台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辖区内的城市环境整治方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部门密切配合,落实长效管理。各部门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重点要在执法支撑、制度保障和监督指导上加强协调,齐心协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对一些管理多头、职能交叉的整治领域和管理盲区,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严防整治后出现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成效。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对进展快、效果好的进行表扬;对进展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由区“四边三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整治情况进行最后的检查验收。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关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和我州、市、镇农村环境整治“三化”部署,决定从开始,在全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整治村容村貌,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为动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目标,以“三化”(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为主要内容,动员全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原则,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分工,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三、目标和任务。

做到“三有”村屯周边有绿化带、街路两边有树木,村民庭院有果树花卉;通过治理环境卫生,达到“三有三无”——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散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村屯环境达到“三洁两化”——农居院落整洁、边沟整洁、围墙栅栏整洁,村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以上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完成。

四、向阳村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村内绿化面积不足。

(二)村内路灯亮化较少。

(三)垃圾箱数量不足。

(四)村内街路两侧栅栏不整齐。

五、具体措施。

一是村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

二是排水畅通工程,为将雨水、生活污水及时排放,计划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预计需要资金16万元。

三是垃圾集中工程,为了集中处理全村生活垃圾,计划在全村增加4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方便集中处理,预计需要资金1.2万元。

四是村容整洁工程,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预计需要资金5万。

五是村屯庭院美化、亮化工程,在村委会和村主干道旁,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和50盏太阳能路灯,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六、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3月-4月)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村民动员会议,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4月-7月)村环境整治方案要求,积极与包村局联系,全力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整治提升工作进度。具体要做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增加四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8月-2014年9月)围绕市村屯环境整治考核细则对各村民小组进行提前检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越来越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切实改善镇区国道、省道沿线综合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镇实际,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公路周边村庄制定以下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委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金永高速和省道212线沿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善该区域农村“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镇区国道、省道出入口处村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一建立”,即:治理村容村貌、治理环境卫生、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省道212线、金永高速沿线村庄集中整治。

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周边的鸳鸯池五社,河东堡四社、

五社、九社,黄家泉一社、二社、四社、六社,共计448户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对现有危旧房、土木平房、未硬化地坪、废弃温室、牛羊圈、猪舍、厕所等建筑物进行改造。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修缮和出新残破围墙和建筑;取缔露天茅坑,改造旱厕;清理垃圾杂草,清除污水。

2、道路沿线整治。

对金永高速出入口处下洼子五社、六社、八社,寺门村四社、五社,共138户进行彻底整治,全面整治沿线村容村貌,修缮和出新围墙和破残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围墙和建筑;拆除清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改造后要达到院落风格统一协调、排列整齐有序的新农村风貌。

3、村庄内部整治。

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

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农家院落应做到房前屋。

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衣物晾挂整齐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二)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1)配备标准化垃圾桶。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原有垃圾房(池)全部拆除。

(2)垃圾清洁车定期清理。镇区垃圾清理车对改造后的农舍垃圾进行定期集中清运、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卫生整洁。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落实垃圾清运和村庄保洁的责任,确保村庄卫生整洁。

(2)镇、村委会要加大对农村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教育,加强农民对村庄环境卫生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中来,自觉维护村庄卫生文明。

五、实施步骤。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年6月31日前)。综合整治金永高速公路出入口处道路两侧房屋,对破旧建筑、围墙就行拆除,对所有房屋进行统一规划改造。

(二)拓展延伸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以点带面,全面拓展延伸,把集中整治延伸到整个村庄。对整个自然村进行改造,力求村舍整齐美观,乡村道路畅通、探索建立镇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1日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落实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检查考评,纳入全镇城镇管理长效考核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抽调农技中心、建设局、财政局、城管大队、环保局、团镇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要全面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镇相关单位、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街镇要大力推进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镇制度,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促进村民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标本兼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塑造良好形象,打造文明”为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为重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精细化、人居环境生态化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新。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城区主次干道整治。

主要内容:主次干道卫生保洁;两侧店铺门头牌匾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整治。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

(二)建筑工地整治。

主要内容: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和物料堆放;治理渣土乱堆乱放、乱拉乱倒现象;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扰民等现象;规范建筑运输车辆管理。

整治标准:建筑工地围挡整治美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渣土覆盖严密、封闭运输,无施工扬尘、无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建筑运输车辆管理规范,无撒漏、无带泥上路等行为。

(三)园林绿化整治。

主要内容:新建绿地整治;已有绿地管护提升;主要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拆墙透绿;城区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增绿扩绿;花卉景观建设。

整治标准:行道树无缺株、死株、断档现象;城区28处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绿化完毕;杂草清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日常管护措施到位。

(四)夜景亮化整治。

主要内容:城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办公场所及辖区内建筑物,沿街商业门头牌匾、广告灯箱、公共场所夜景等亮化设施整治。

调,做到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效果相结合、冷色。

调与暖色调相结合、文字与图案显示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污染。

(五)背街小巷整治。

主要内容:街面卫生;街巷两侧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要背街小巷定时清理街面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街巷两侧无乱搭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等现象;无污水积存现象。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各小组要根据城管局制定的方案,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宣传声势浩大、群众参与广泛、治理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1月28日至12月8日)。

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的任务要求,立足本职,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强力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全力开展好各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9日至12月11日)城管局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评比表彰。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城管执法小组组长为成员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

的有关要求,各小组要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提前做好排查工作,切实把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检查,实施长效管理。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城乡环境集中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反弹。

正轨管理轨道。现将《大武口区20xx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呈上,请批准实施。

妥否,请批示!

2、各涉农单位环境卫生的情况调查。

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环卫方案请示。

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20xx年11月9日印发。

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计要求,目前自治区批复我区实施的几个项目区的垃圾运转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农村整体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为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明显改观,完善农村环境运行管理,创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农村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环卫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区农村居住区、背街小巷、居住区外围脏、乱、差比较突出的地段及一些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集中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和禽畜养殖场废弃物,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保证各条巷道畅通,沟、渠、路平整无杂物及乱堆乱放乱占现象,完善服务功能,注重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都干净有序,整洁美观,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的更舒适,更满意。

二、主要整治任务。

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体系和机制。

(一)整治责任。坚持属地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星海镇,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一拆、二清、三扫”的整治步骤,集中治理明显脏、乱、差地段及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1、对农村门前、村庄巷道、庭院、庄点脏乱差进行彻底清理,所有垃圾必须进入垃圾箱或垃圾池,达到垃圾统一收集清理的目的。

2、对泄洪沟道及沿公路200米内农村的沟、渠、田间道路等进行治理,清理沟、渠两旁垃圾,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泄洪沟道,清除淤泥,平整沟堤,美化农村环境。

3、以主要街路为轴线,突出人口密集区经营网点、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脏乱差的整治。清理、平整村庄主干道,主要巷道煤堆、柴堆、草堆、石头、沙子。保证道路畅通,治理乱堆、乱放、乱占现象,逐步治理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

4、清理近年来遗留的拆迁废弃物,新建道路周围的建筑垃圾。清理树木、建筑物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

5、清理整顿养殖园区的乱搭建、乱摆放、乱倒乱占现象,加强园区统一管理。

(三)落实管理机制。

1、做到农村保洁范围内的每块土地,每一地段都划分落实。

到人,没有盲点。对不同片区、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凡有管理单位、个人的地段,由管理单位或个人管理,签订。

责任书。

明确奖罚。没有管理单位的由政府管理。做到管理全覆盖每个地段都有人管理有管理办法有奖罚措施无管理盲区。

2、各涉农办事处要有专门领导,配备专人对农村环境卫生统一组织,管理协调。

3、健全管理制度。以日常管理为主,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落实门前“三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严管重罚与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统筹城乡的目标,全面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等现象,达到村居环境整洁,院落硬化平整,居室内外干净整洁,村庄巷道通畅无杂物,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要求星海镇及两个涉农办事处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对辖区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打通巷道,平整道路,清理各种生活、建筑垃圾及消除拆迁“后遗症”,规范辖区内市场秩序,创建农村环境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局面。

三、时间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20xx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层层动员,做到有安排,有落实,见效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巩固成效”的原则,各单位对照整治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同时,各单位要随时进行自查整改,对没有完成或存在问题的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重点加强平时督促检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各涉农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农村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确定专人全方位配合好各涉农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为保障此次整治活动取得较大成效,区财政局应列入50万元资金(星海镇20万元,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各1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涉农办进行奖励,作为专项整治经费划拨各辖农办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区政府对成员单位、办事处对行政村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稽查组将不定期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并提出对各涉农办的奖励、奖金分配意见。

(四)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农村环境标本兼治。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降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以“三治一化”(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赢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通过“三治一化”行动,集中解决扬尘、垃圾、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和群众环保诉求问题,使我镇20xx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0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三治一化”问题排查起底,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措施。

集中治理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台账任务及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分类分项开展治理,限期完成。

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2020年3月1日-3月8日)。制定《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管大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专门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成立专抓队伍,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20年3月9日-3月15日)。召开全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立即行动,结合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浓厚的综合整治氛围。

(三)集中整治,强力推进(2020年3月16日-9月16日)。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定期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单位职能,抓紧制定有关规划,尽快启动停车场、公交站等群众关注项目建设;要加快道路、交通管控设施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完工,尽快投入使用。

(四)建章立制,常态管理(2020年9月17日以后)。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综合整治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积极研究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办法,探索建立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机制;要树立长远观念,反复抓,抓反复,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提升城区道路交通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圆满完成《永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在“五大专项行动”攻坚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以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综合整治“三治一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降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以“三治一化”(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赢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治一化”行动,集中解决扬尘、垃圾、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和群众环保诉求问题,使我镇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三、

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0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三治一化”问题排查起底,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措施。

集中治理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台账任务及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分类分项开展治理,限期完成。

四、整治标准。

(一)、治理扬尘污染。

城建所、交警队、土地所、道路站、食药站、工商质监所等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1、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装置;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采取密闭措施,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等信息。限期整治不达标的不得施工建设。(城建所牵头,并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2、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并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路线行驶。(派出所牵头,城建所、交警队配合)实施道路清扫,镇村清扫率达到85%以上。对长期尘土堆积、路面脏乱差的街道、巷道集中清理,不留死角。(城建所牵头)企业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物料、废料堆场的扬尘控制,按要求全部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网。(企业办牵头)3、大型煤(料)堆全部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网。(工商质监所牵头)白灰、砂石等矿石开采企业采用仓库、储藏、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或半封闭措施,场内地面应进行硬化,达到“三防”措施(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标准要求。(土地所牵头)4、混凝土搅拌企业按要求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场内地面进行硬化,达到“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标准要求。(城建所牵头)。

(二)、餐饮业油烟治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所有产生油烟的固定餐饮门店,必须采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及其他相关规定,超标排污或引起周围居民上访者,征收超标排污费直至停业整顿。(政府牵头,食药站、城建所、工商质监所配合。)禁止随地露天烧烤。规划的小吃市场、烧烤等产生油烟的摊点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处理装置,严禁直排或超标排放。(城建所牵头,食药站、工商质监所配合。)。

(三)、治理垃圾污染。

加大农村垃圾收集力度。强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三级体系建设,防止出现垃圾围村,堆地下水和周围空气造成污染,产生次生灾害。(城建所配合市住建局)。

集中整治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两旁垃圾,组织清运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城建办配合市公路段)。

(四)、治理汽车尾气。

淘汰黄标车及黄标车禁行。按照《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淘汰范围的所有黄标车及老旧车限期一律予以淘汰,资金应补尽补,逾期不主动淘汰的,吊销证照;按照“黄标车”禁行区域的要求,对违反规定进入禁区区域的“黄标车”,特别是冒黑烟车辆加大路查力度,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派出所牵头,财政所配合)。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机动车检验率维持在80%以上,发标率维持在90%以上,发标信息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要按《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环保部门检验数据实时共享。公安部门对无环保标的车辆要依法处置。(派出所配合。)。

五、化解信访举报问题。

环境信访问题大起底。对近年来群众集中反映的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进行梳理;对媒体曝光及上级环保部门批转的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把环境综合整治中群众各类举报问题纳入信访渠道。

分类处置,集中化解。在大起底的基础上,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的相关程序规定,集中开展化解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尽最大可能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减少社会矛盾。

1、核验办法。

对所有列入大起底工作台帐的项目,要全部采取市县两级逐一核验达标销号的办法,检验整治成果。核验流程:1、整改项目完成后,由整改责任单位(人)填写《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治一化”问题整改核验表》,报永济市环委办。

永济市环委办三日内按照整治标准,实地初验,达标的提交的提交运城市督查组复核,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治。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联动机制。镇直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和配合部门主要任务,杜绝扯皮推诿现象,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各项治理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在4月7日前按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报镇环委办。

严格依法处置,形成有效震慑。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三治”涉及到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依法处置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整治任务顺利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前阶段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围绕“三治一化”行动,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到行动中,要及时进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是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进学校”活动的新成绩,为党的胜利召开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泸州市2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创新求实、拓展延伸、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工作主线,拓展延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努力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治理目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全市100%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90%的乡镇学校、80%的村小(校点)达到“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治理目标。

创建评选“泸州市环境优美示范学校”10所,复查“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各5个。

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师生知晓率80%以上,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

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后勤生活设施建设,竭力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大力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环保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环保观念,切实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强化节约、环保措施,深化节约、环保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社会影响。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进学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做好五个结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三)严格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认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对实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

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环保目标全面完成,以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

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强化、一个突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个突出”即突出对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一)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加大对城区洗浴、制衣、加工等行业燃煤小锅炉查处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

2.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新建无燃煤区面积1.0平方公里。

3.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拆迁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入区载重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依据《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开展建筑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责任人:

4.强化城区噪声污染治理。

(1)交通噪声治理。设置禁鸣标志、标识,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对禁鸣路段机动车辆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开展农村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2个新农村(社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对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2.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开展生态村建设,20-年11月底前,创建1个省级生态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3.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在农村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沼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储、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三)强力推进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

1.开展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0-年6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可研、环评工作,20-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2.排查辖区内向枯河流域排污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20-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的水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6号)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整治,20-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自来水公司、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责任人: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热电行业。

20-年10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热力厂7号锅炉除尘提升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碳素行业。

(1)力争20-年6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碳素厂脱硫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继续开展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治理。20-年2月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20-年11月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完整并归结成档。

(二)强化工作标准。

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标准:必须按照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上报治理方案,通过审查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将列入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及关闭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定期向社会综合整治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区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治理整顿并组织验收,对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实施周督办、周汇报;负责统一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区工信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督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淘汰、关闭工作。

区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区工商部门:根据依法做出的处罚文件和通报,对关闭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区电力(监管)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依法督促电力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它不符合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目标考核。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政府环保目标的重要内容,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分解至各相关部门。20-年11月中旬,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视为当年目标未完成,依据《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环保督查。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一次。同时,要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督查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四)落实资金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资金保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监发〔〕6号)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对目标不落实、未完成方案所列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影响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违法排污或工作失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恶劣的,属于行政机关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查处。污染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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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以群众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集中人力、精力,打攻坚战,力争在短时间内抓出成效,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建立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执法信息沟通,坚持分工与协作相统一,在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实行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确保执法不留空白。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划分工作片区,采取定点管理和巡查相结合,特别在重点时段和区域,做到人员提前到岗到位,现场指挥引导,依法管控。各有关单位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惩教结合,做到执法公开、公正、文明,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对综合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和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超前谋划年度城区道路、停车场、公交设施以及有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年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资金;要为各执法队伍配齐必要的车辆、执法记录仪、服装等装备,落实相关待遇;要积极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等部门加大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日常督查检查的巡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预安销号制度,实行清单管理,盘点销号。将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继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加大取缔城区非法载客三、四轮电瓶车和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力度,由县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坚持面上清查、巡查与重点区域专人值守相结合,做到快查、快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维修、销售电瓶三、四轮车行为,有效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管理,规范城区出租车营运行为,严肃查处不打表计价、拒载、拼客、站外揽客、随意停车上下客等行为;在县电视台、xx政府网、xx新闻网等县内主流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车辆;对出租车违法营运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社会监督;对一年内被查处违规达三次的,吊销其从业资格。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出租客运和乡镇出租车在城区巡游载客等异地营运行为。

(二)严厉打击“三车”违法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含泵车)、施工渣土车(含建筑材料运输车)等“三车”交通运输行为,从严查处超限超载、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非法改装、放大字不清、冲卡、闯红灯、抛洒滴漏和城区砂石车禁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落实源头管控,对出砂石场和建筑工地的运输车(渣土车),一律实行全覆盖和外部清洗;对出混凝土搅拌站的搅拌车(含泵车),一律使用收集装置。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与砂石场、搅拌站、建筑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依法公证,由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到主管单位指定账户,明确企业责任和违约处理措施。各主管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查实后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

(三)深入治理日常交通违法顽疾。持续加大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场站的交通环境管理力度,从严治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行人乱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将光明大道和蓼中路设为城区严管街和示范街。重新划定大型车辆在城区通行路线和时段,禁止客运班线车站外随意停靠揽客。县电视台、宣传信息中心、交管大队要密切配合,在主要交通道口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抓拍,有关视频、图片在交通道口显示屏和县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刊发,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县交管大队要根据城市发展和道路状况,科学制定日常交通管治方案,坚持正式干警带队上路值勤,在重点区域增派警力,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执法频次。

(四)大力整治市容和经营秩序。继续开展城区“十乱”行为整治,重拳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店外作业、乱堆乱放杂物、落地广告牌等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对流动摊贩实行发牌经营和设立经营专区,清除摆摊设点。依法清除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的锥桶、车位锁,以及城区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打通道路梗阻,在保持城区主干道路整洁、有序、规范的基础上,快速向次级道路和小街小巷延伸。下大力气严管城区建筑工地,今后凡未采取施工围挡、进出道路硬化、使用车辆冲洗平台、设立施工便民通道和提示警示牌等措施的,一律停止施工;严禁施工车辆和物资设备占用施工区域外的公共交通设施和通道,确保施工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

(五)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城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步伐。一要加快城区路网建设。启动s343城区段和s310霍众路连接线建设,加快推进s343二标段、中央景观带、新蓼大道等14条市政道路ppp项目,快速打通城区主干道中的断头路;继续实施城区道路油面提升和配套设施改造,及时修补破损道路,加强小街小巷整治,畅通城市毛细血管,努力构建四通八达的城区交通网络。二要规范道路标线标识。结合城区规划和新道路命名,按照设置科学、指引明确、覆盖全面的要求,设置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识,并定期维护完善。三要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根据《xx县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30年)》和《xx县县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年)》要求,今后凡规划为停车场建设的用地不得改变为其他用途,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设施必须按规定标准足额配套停车位。加快推进蓼城广场项目建设,推动地下停车场尽快交付使用。结合老城区改造和片区开发,启动老县委片区公共停车场、城区货运公共停车场建设。对光明大道、城隍庙大街、双湖路、西湖大道等商业、教育比较集中的主次干道,将已经搬迁并闲置的公产土地改造为临时停车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利用现有主次干道,应划尽划停车位,确保城区车辆有短期合规停放地。四要完善公交设施。公交线路服务做到覆盖所有主干道路,并随城区建设发展不断延伸;推进公交综合场站和首末站建设,加快现有公交站台改造、公交汽车更新换代步伐,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六)不断提升道路科技管理水平。科学规划设置城区道路交通科技管控系统,高标准设立公路卡口、视频监控、信号灯滤波、稽查布控等系统。抓紧完善道路科技管控系统和现有设施,做到日常信息采集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城区内继续增设硬件设施,应设尽设道口信号灯,在重点路段设置违法停放自动抓拍点位,对所有公共道路、场站实行全天候监控,确保不留死角。县交管大队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建立预警反应机制,及时收集城区交通环境信息,迅速处置突发交通事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七)积极构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体系。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xx政府网、xx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专栏;通过xx手机台、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息等平台,快速推送交通安全文明信息;在道路交口电子屏播放交通宣传视频、图片、文字等;在道路两旁醒目处,悬挂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标语和警示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展览,向市民和特定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手册、倡议书。狠抓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文明法规教育,落实交通环境现场实训。县文明办要常年在各主要路口设立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员,压实各机关文明单位路段包保责任,积极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的就医环境,提高我院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步伐,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治理脏、乱、差,美化院内环境。

2、彻底清除医院辖区内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等,生活服务区基本做到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等。

3、做到整齐规范。院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广告乱贴、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病房物品摆放整齐。

4、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5、做好日常各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防止院内感染。

6、达到优美宜人。因院制宜,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自然优美、体现中医院特色、彰显中医文化环境的医院。

二、整治范围。

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

三、责任分工。

医院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解决院区内的环境卫生治理。要按以下的.工作任务,完成医院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职能科室部门目标任务:

(1)保安队:院内各出租门面商户配合,医院门面出租清洁卫生、外单位在我院购房业主签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以及院内车辆的管理停放。

(2)医务科:对各治疗区域、医技检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或整改。

(3)护理部:对科室病房、治疗室利用每天查房时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4)后勤科:对院内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家属区环境卫生、随意放养的家禽、开荒种地等问题的清理整治。

(5)行政办:院内环境整治宣传,利用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开辟环境综合治理专栏、专题;在院内设置宣传牌和悬挂活动标语口号等。

医院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与各职能部门和科室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具体到每一个人。

四、督查考核。

(一)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定期督查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将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汇报医院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全院进行通报。

(二)督查考核小组组成科室:行政办、后勤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保安队。

(三)督查考核小组召集人:

五、考核办法。

由督查考核小组对各责任科室的卫生责任区进行考核。每周巡视评出5个最差的科室报医院相关领导,并进行全院通报;连续两次评比倒数第一名的,对科室责任人进行谈话;连续三次倒数第一名的,免去科室主要责任人职务。

六、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要据医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安排制定好整治工作计划,从2013年7月份起,每月底向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月整治情况,便于掌握工作进度,做好指导工作。

(二)各科室要在每个节日(元旦、春节、三月三、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动员组织本科室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三)各科室要对这次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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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及双创办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切实改善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卫生质量,共建清洁美好家园为核心,以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13年底,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彻底改善,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按标准配设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并落实管护责任人,方便居民就近倾倒生活垃圾,并及时组织清运,杜绝乱扔乱倒垃圾和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落实专人负责公厕的日常清洁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正常使用。

(二)规范占道经营。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主道严禁、次道严控、背街规范”的原则,对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的临时摊区进行规范,要求统一定位、统一风格、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允许设置的摊点要靠墙、靠边、靠后,定位不越位,整洁不脏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清理乱堆杂物及城市“牛皮癣”。对社区及背街小巷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除和规范,对老百姓仍需要的物品督促规范,堆码整齐;对不需要或陈旧影响市容的督促其自行清除或组织清除。加大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在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张贴栏,方便广大群众。

(四)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办事处应与商户及社区居民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并加强日常检查,确保责任的落实。门前道路应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整。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4月—2012年5月):通过制作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栏、组织制定居民环境卫生公约等方式,加强对市民群众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开展行动作充分准备,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0月):组建集中整治队伍,重点整治单位、社区和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秩序,突出抓好背街小巷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堆杂物和环卫设施配置,使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按照责任分工,从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里统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相互协调配合。加强与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办事处及社区监管责任,共同搞好整治工作。

(二)积极动员,全民参与。

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整治应提倡“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思想,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周五义务大清扫活动,集中清理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乱张贴、乱堆放等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积极性与认同感。

(三)加强检查,督促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督查科应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创模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巩固银川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成果,银川市决定实施“多彩银川蓝天品牌”工程,强力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动力,以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进一步控制和削减大气中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含量,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高,着力打造“多彩银川蓝天品牌”,为广大市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原则。坚持源头控制预防为主,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争取在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近期和远期目标,有规划、分阶段全面推进,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实施来保证中长期目标的实现。

(二)疏堵结合,强化监管原则。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引导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绿色产业,淘汰大气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的设备及产品。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加速生产方式的转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管能力,对不法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三)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原则。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治理方面的综合整治力度,尤其在控制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等方面力求突破,从而带动各项治理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升市区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对大气环境的满意程度。

三、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蓝天品牌”,逐年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到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二级及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85%以上。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调整城市产业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环境容量。

1、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中心城区开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推动企业出城入园,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环境容量。

责任分工:市规划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园林局、环保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

2、依法淘汰和关闭高污染企业。对市内高污染、工艺落后的企业进行搬迁,对不能搬迁改造的企业进行关停。

责任分工: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工商局配合落实。

3、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督,在禁煤区域不得新上燃煤锅炉,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杜绝重污染项目向我市转移;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4、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在城市热电和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区域内开展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20**年新增清洁能源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市住房保障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抓好工业企业烟气污染治理。

1、开展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1)实施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认真落实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按期实施,并督促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集团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按期安装烟气在线项目。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西夏区政府、金凤区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于20**年6月完成,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于20**年3月完成,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集团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热电联产安装烟气在线项目于20**年5月完成。

(2)实施大型燃煤锅炉的脱硫工程。

督促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加快脱硫工程项目实施,并督促辖区20吨以上锅炉启动脱硫工程,切实落实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3)继续开展拆除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工作。

20**年,我市计划拆除50台燃煤锅炉,完成50台锅炉煤改气项目。同时,结合西夏热电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拆除规划范围内的生产及生活锅炉。西夏区重点是大企业的生产性锅炉,金凤区、兴庆区重点实施煤改气,或拆除小锅炉并入大吨位锅炉。

一是对未进行“煤改气”的燃煤锅炉,特别是污染严重的茶浴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治理。二是拆改结合。今后的.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拆改与监管齐头并进,以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强化监督检查为重心,督促实现达标排放的管理目标。三是按计划进度,解决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对弱势群体集中居住的小区燃煤锅炉,列入专项治理项目,从环保治理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2、大力开展制药企业的治理工作。

继续督促启元药业进一步对臭气进行治理,并督促对大地丰之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臭气进行防治,防治新的臭气源产生。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监督,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三)认真开展行业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环保与城管、卫生等部门共同行动,分行业、分区域、分规模进行指导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施,对油烟进行治理,全面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做好餐饮业的环境管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继续开展煤场、原料场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料厂、煤厂降低粉尘污染。对市内混凝土搅拌站、堆料厂一律封闭,新建企业原料厂一律封闭;对中房湖滨供热站等十五家堆料厂进行封闭,8月底前完成。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经委、辖区政府配合落实。

(2)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

在项目审批时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否则不予审批。对市政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管网等)、拆迁施工必须按规定采取遮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施工运输沙石、工程土、渣土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市环保局、房管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城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督。对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要依照《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处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园林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

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防治尾气污染。严格执行《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配合,形成上路检查的长效机制,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加大治理和淘汰力度,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冒黑烟现象,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将尾气监测作为机动车年审的前置条件,完善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的相关环保资料,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必须达到80%以上。

公安部门要积极引导公用车辆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对过境的超标排放车辆,尤其是排放量大的载重运输车辆实施分流,减少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完成。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4、开展工业粉尘治理。

(1)启动尿素造粒塔粉尘等工艺尾气治理工程。

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尿素造粒塔粉尘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是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丰友化工造粒塔尿素粉尘污染的问题,通过技术支持、项目支持,争取治理工程有突破性进展。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启动。

(2)开展对水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

加强对辖区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以完成工业粉尘总量控制。针对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瀛海水泥有限公司、贺兰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要求企业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出现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现象;并在拉运、转运、出料工程中采取有效收尘措施,防止出现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开展对采砂、采石行业、套门沟的污染治理。

继续落实贺兰山东麓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解决该区域中矿山开采、沥青拌和站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巩固治理成效。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西夏区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2月之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燃煤锅炉、炉窑的监测力度加强对排放口燃煤烟尘污染的控制,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不达标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环保局。

(二)强化监督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现有在线监测的基础上,20**年在市属环保重点企业再进一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并与市环保局正常联网。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确定各级环保重点企业名单,督促其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规范企业管理,通过核定排放总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建立动态档案、加大检查频次、实施年度检验等措施,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实现污染减排。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增强群众使用清洁能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打造“蓝天品牌”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责任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失职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城关镇党委、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经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社区上下迅速掀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高潮,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健康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扎实推进“五创提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全面建设幸福归义,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严格按照全市及城关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方案与要求,在全社区上下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参入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村容村貌明显变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文明素养全面提升。确保“五个看不见”,即公共区域可视范围看不见垃圾、主干道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见乱搭建厂棚、市场和门店看不见商品出店经营、社区看不见妨碍城管等环境卫生整治执法的行为发生。确保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的抓下去,使我们的环境卫生干干净净,社区面貌漂漂亮亮,公共秩序规规规矩矩,社会关系和和美美,综合整治长长久久,社区环境综合考核进入城关镇及全市先进行列。

重点突出组织建设、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禁燃鞭炮、控建拆违、殡葬改革等六项重点。

1、深入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教化、组织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形成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2、加大力度,全面整治。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改制企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治理堆物废料、白色污染和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集中整治集贸市场、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实现辖区可视范围内看不见垃圾。

3、狠抓建设,夯实基础。在辖区内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内安放垃圾桶,建设垃圾池,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回收,集中贮运。全面整治社区范围内所有背街小巷。

1、实行责任到人制。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领导小组对全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整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实施。按照属地原则,辖区内各单位、各居民小组、生活小区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各单位负责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个单位、各个居民小组和生活小区要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住户、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

2、实行责任区制。社区应将辖区的卫生区划分为社区公共区和居民责任区。对背街小巷和社区集中活动场所等社区公共区,定期组织卫生大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对房前屋后地坪、水沟等居民责任区,落实居民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由各相关负责人规劝、督促居民落实。

2、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环卫设施添置,用于社区环境整洁行动的开展,兑现奖优罚劣,以奖代投。

3、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分块考核、分季考核、分档考核。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对社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进行暗访和明查,实行日巡逻、星期抽查、月考核、季评比,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情况,严格考核到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并延伸到户,以考核促进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狗街社区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4、加强除四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灭蚊活动,要定期进行灭鼠、蝇和蟑螂活动,以控制鼠、蚊、蝇和蟑螂孳生繁殖。

5、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拉挂、乱挂衣物、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等现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三、

目标任务。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社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村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7月)。召开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qq、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全民动员,村社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和“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环景点周边和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21年12月--2025年12月)。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各社延伸、公共服务向各社覆盖、现代文明向各社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我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

总结。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编制和完善村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我村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我村村社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不定时对各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社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天成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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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村庄的“脏、乱、差”问,促使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村庄环境整治要求与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我居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居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

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村庄实际,成立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勇

副组长:秦建刘萍

成员:冒国祥、吴建华、施素琴、陆帮红、肖宇、程竹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秦建负责生态环境整治的日常工作,冒国祥负责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

1、我居环境卫生整治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其他方面的工作。

结合居情实际,新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28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