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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时间:2023-11-26 02:11:09 作者:GZ才子 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职工在单位中通常需要遵守一定的工作规定和纪律,以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以下是一些职工关系和员工激励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管理职工。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征求后勤管理人员统一后方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明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离开宿舍前要关掉电器,做到人走电断。

完烟后随地丢弃。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7、晚上九点半熄灯,必须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如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后勤管理人员。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8、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9、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0、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行政院颁事务管理规则「宿舍管理篇」订定。

第二条本校单身宿舍由学校指派宿舍管理人员,以宿舍全体借用人為服务对象,依据「宿舍规则」,管制閒杂人员进入,保管公共财物,防范失窃,维护宿舍公共安全及清洁卫生。

第三条借用人除负责其个人室内整洁,实践「宿舍规则」外,并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盥洗室及厕所之清洁卫生,并不得在宿舍内或週围饲养宠物。

第四条本宿舍仅提供借用人居住,不得将宿舍出(分)租、转借、调换、转让、增建、改建、经营商业或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借用人每月除依行政院规定每月扣缴房租津贴外,应自行负责缴付水电费与管理费,借用人应缴之费用,按月自薪资中扣缴。

因第七条各款事由迁出者,应预缴水电费新台币伍佰元,待月底结算后多退少补。

管理费纳入校务基金,做為单身宿舍维持费用,其金额由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宿舍检查及修缮:

一、总务处每年至少检查「房屋及水电」、「管理及服务」、「借用收回管制」一次,并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协助配合。

二、检查结果列入「检查报告单」,有修缮之必要时,应即依规定签请修缮。

三、除定期检查修缮外,借用人发现有修缮必要时,应填具「宿舍修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人员办理。

第七条借用人如有左列事故,应按规定期限迁出,将宿舍交还学校:

一、调职、离职及退休时,应在三个月内迁出。

二、受撤职、免职处分时,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三、因资格消失或未续约之现职借用人,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四、因「留职留(停)薪」赴国内、外进修达一年(含)以上者,应在向进修学校(单位)报到前迁出。

第八条借用人迁出宿舍前,应将所借公物(含傢俱)交宿舍管理人员点收,如有短缺或故意损坏者,应依规定赔偿。

第九条借用人迁出后,其留置於原借用宿舍之私人物品,三日内不搬离者,应即依约办理,视為拋弃,任由学校处理。

第十条每位借用人均须每年签订「单身宿舍借用契约(如附件)」,若有违约情事,应即依约办理,其為现职人员者,得视情节签请议处。

第十一条本校单身宿舍之贵宾房仅供短期借用,每日得酌收清洁费新台币参佰元整,并以左列人员為服务对象:

一、应本校有关单位邀请之客座教师、杰出学人或到校参与各项活动者。

二、本校兼任教师。

三、其他公务机关到校公务视察或访察者。

四、其他(经签呈核准者)。

短期係指借用一个月以内者,超过应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及休息的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美化、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

1、起床时间:上午6:30;下午13:30。

2、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上午6:30中午:12:00下午:16:30关门时间:上午8:00中午:14:00晚上:22:303、晚自习时间:19:00—21:30。

4、休息时间:中午12:40—13:30;

5、熄灯时间:晚上22:30。

4、每周的星期五、六下午17:00可离校回家,星期日晚上19:00前回宿舍区到宿舍管理员处报到。

二、宿舍纪律。

1、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接受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学校安排好的床位,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宿舍管理员指出的问题,学生要虚心接受改正,不得顶撞,不得欺骗,更不允许谩骂或者打击报复宿舍管理员。

课时间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包括学生及家长),如因病或者急事需要回宿舍,必须持校医或班主任的证明,交给宿舍管理员登记。

3、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时到位就寝。因有事不能按时到位就寝,必须要提前持班主任或分管宿舍领导的批条,向值班管理员报告。因急事来不及请假时,由家长打电话到宿舍区向值班管理员作个说明。

4、宿舍和楼道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不搞不利于健康的活动,不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非家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在校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带人进入宿舍,不得留客人在宿舍内住宿。

6、禁止男女学生互串寝室。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他人的东西,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向同学之间借钱、借物时,必须要打借条,而且还要有第三个同学在场作证。

7、下晚自习后,到学校指定的教室去再自习,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下请假需经下班老师批准并电话报告班主任。

三、内务卫生。

1、爱护环境卫生,不准乱丢纸屑瓜皮果壳,更不准向窗外扔废物、倒水或其它杂物。

2、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寝室卫生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要。

大清扫。始终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墙体保持整洁。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拉、乱摆乱放。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衣服鞋袜和床上用品,勤洗头洗澡和勤剪发。起床以后一定要叠被子、整理床铺和生活用品。

4、不准将便纸、卫生巾及各种杂物丢入便池内。

5、不准将饭菜带入寝室。

四、公共物品的管理。

1、公共物品是提供给宿舍学生共同使用的物品,不得占为已有个人使用或者带回家里,不得擅自移动室内公共设施。

2、爱护公共物品。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如门窗、玻璃、床铺、桌椅板凳、卫生清洁用品和消防设备等。即使无意损坏了公共物品,也要及时向管理员或老师报告。不得在墙壁上随便张贴、刻画、在墙上踏脚印或者对墙踢球。禁止在宿舍内进行任何体育运动。

3、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生活用水后,要随手关闭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最后一个学生要关闭好电灯和关好门窗。

五、安全防范。

1、不准私接电源;

2、不准自带家用电器到宿舍内使用。

3、不准在宿舍内用明火,如点蜡烛、油灯、酒精灯,在宿舍内燃烧纸张或废弃物品,在宿舍内玩火柴、打火机或者点蚊香。

4、不准带易燃、易爆、剧毒药品、枪枝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到宿舍区。

5、不准动用消防设施。

6、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宿舍内使用保管。如果确实需要带来学校宿舍,一定要委托管理员或者老师帮忙保管。

六、文明礼貌。

1、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2、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

3、不得将不健康的小说、杂志、报刊等物品带入宿舍区。

4、不准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或者赌博。

5、尊敬老师和宿舍管理员,协助老师或管理员作好宿舍管理各项工作。

七、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一)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4、在宿舍内追逐打闹,休息时间讲话或做其他事情影响他人休。

息的;

6、个人卫生差(不勤洗澡,脏衣服、鞋子堆放在一起不洗,床上用品脏);

7、不积极参加内务卫生值日,起床后不整理内务,个人用品摆放混乱的;

8、在宿舍区内的墙上乱贴乱画,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的;

9、不注意文明礼貌,说话出口成脏的。

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我们采取第一次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点名批评,违反规定达三次以上的,将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在校住宿的资格。

(二)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不请假外出,夜不归营,私自外出到网吧上网或干一些违法活动的事件;

3、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或者传播反动、黄色信息的;

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同学,我们将严肃处理,不仅要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还将取消其宿舍的资格。

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让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1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各部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卫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二、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员工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酒店保安部。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品类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卫生值日表见附表),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对内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上班时间除工作原因外,员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滞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须返回宿舍的须经过行政部经理的批准。无特殊原因员工私自返回宿舍滞留,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技术服务部的员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门负责人后告知行政部。

(3)员工自己的贵重财物应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5)使用电视、收音机、电脑等电器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2.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4.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5.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7.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8.不准到校外用膳。

9.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10.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18.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不准到校外用膳。

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改善学生宿舍楼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学生宿舍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住校学生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住宿学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值班人员或学校办公室登记。

3、住宿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己的`物品的严格看管。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暧设备、电器设施。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宿楼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1、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

2、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电炉等。

3、住宿学生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4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通报值班人员。

1、住宿学生要保持室清洁,不乱扔杂物。

2、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4、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