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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专业17篇)

时间:2024-04-16 04:28:02 作者:雨中梧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对于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房地产市场日新月异的时代,了解一些新兴的房地产项目是非常有必要的。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_________。

2.典当用途:_________。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质押)物评估价值的_________%发放。

4.典当期限:_________。

(1)典当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_____‰,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 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_________。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 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 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_________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当户(盖章):_________ 典当行(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年月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年月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年月正式签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北京市场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系列玉石、宝石产品。

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需求分阶段分批向乙方供应相应的玉石、宝石产品。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玉石、宝石产品附有鉴定证书、防伪标签的,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变动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附相应的清单,在清单中载有名称、料质、重量、证号、价格双方清点交接清楚,此后发生毁损或调换,自负其责。

五、乙方未销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玉石、宝石产品悉数退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货时,依照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六、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宝石产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为两个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两个月内,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货时回收第一批全额货款。

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迟延支付货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并解除合同。

九、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区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按其交易行为只在该括弧前的空格处先填其中一项。

5、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6、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 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巷号楼单元层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地产 (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 ,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转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写) 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街(路) 巷号楼 单元层 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元人民币,丙方交付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 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3) 。

第八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小区]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住宅][商业用房][_________]的[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信息发布;。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委托[转让房地产][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

(二)室内装修情况:_________。

(三)室内家具物品情况:_________。

(四)水、电、煤气、供热、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情况:

(五)拟[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_________元/m2。

(六)经交易双方确认[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 甲、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提供[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

(二)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交下列资料的复印件:

1、产权人身份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国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

4、其他相关资料:

(三)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四)甲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出具收件清单。不得泄漏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七)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现场勘察和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八)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发布房地产信息。

(九)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配合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_________元。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 甲、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甲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证件名称:_________经纪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执业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咨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计算支付;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上海市_____区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资格证编号:)。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于上海。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商贸城项目的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的策划咨询工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淮滨商贸城。

面积:__________。

项目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南大街中段。

项目类型:商业房地产商铺销售。

合作方式:销售策划。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开发商,有权决定项目经营的大政方针。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

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各种费用及提成。

4、甲方在整个项目工作进行中,有责任按照既定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各项工作,使乙方的方案得以充分的发挥。

5、甲方承担各种媒体发布的费用和活动实施费用,整体的广告宣传投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6、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话费补助。

7、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项目地(淮滨)执行工作期间食宿及生活配套设施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可与甲方员工相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为甲方项目开展营销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工作。在合同期间,乙方派出的人员负责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咨询等工作。

3、乙方在甲方预付款到帐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的工作计划书、策略执行案和部分广告案大纲。

4、乙方有权在市场变化中经与甲方协商认可后,不断修正工作方案,已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6、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利停止工作。乙方在工作方案得到确定后,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和实施各项工作。

7、乙方人员应参与当担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方案的策略研究与设计工作。

a.关于项目所在市场的定量、定性研究与分析。

b.营销策略拟定及项目概念的设计与开发(概念包装)。

c.营销广告策略的拟定。

2、前期方案策略设计、实施工作。

a.营销推广策略、阶段性销售策略及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

b.招商策略及政策的制定、商业业态的规划设计、根据业态规划设计针对性的招商。

c.销售文本的拟定,包括楼书、宣传单页、宣传手册、认购书、售楼程序说明书、价格表等各种售楼所需的文本资料(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d.项目地的包装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售楼部、招商部等对外视觉形象的设计工作(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3、中期方案策略修改、补充、实施工作。

a.细化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根据前阶段的反馈及时修正营销策略。

b.招商策略及政策的修正、补充,持续的补充招商。

c.宣传广告战术的实施,各种媒体的投放,企业活动的策划推广,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4、开业前期方案策略完善、实施工作,商业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的介入。

a.后期的尾盘的营销策略。

b.招商策略的完善,引导商户入场及签定各项经营合同。

c.市场的整体包装方案,商业氛围的营造。

d.商业管理工作的开展,“亲商扶商”的具体工作,商业管理模式的拟定,租赁管理模块的建立。

e.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物业管理模块的建立。

f.企业机构,组织框架的形成,员工培训,文件汇编,档案建立。

g.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

h.企业文化的建立,经营活动的宣导,商户活动的开展。

五、费用的估算及销售提成付款方式。

a.合同签定(即万元)派出人员做详尽的调研工作。

b.在个工作日方案设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即万元)。

c.在方案执行期逐步完成项目全部的宣传设计、媒体执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场整体包装设计、商业氛围的设计。

2、销售提成办法:

a.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乙方提成为1%。

b.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1.5%。

c.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2%。

d.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乙方提成为。

e.合同销售金额累计每达到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4日内完成结算)后3天内付清乙方销售提成款。

3、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提成办法:

a.招入商户所缴纳的租金(或相当于租金的费用)的方所有。

b.累计招入商户签约并缴纳保证金达到甲方按合同约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算)后3日内付清乙方招商提成。

c.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进入时间为商铺交房前两个月工作3个月至开业前结束。(定于进入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d.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按月收取费用,每月为万元。

e.商业运营、物业管理人员进入时间前应提前支付一月费用。

f.以后为每完成当月工作支付当月费用。

六、乙方保证不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包括。

1、淮滨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针对商贸城的各类合同、纪要、批复等所有文件。

2、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所做的全程营销策划方案、招商方案、运营方案、物业管理及相关具体执行方案、工作内容。

3、甲方涉及本项目的运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4、如以后乙方在对外宣传中以本项目为案例进行书面宣传,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乙方保证不在淮滨县范围内涉及其他房地产项目或业务。

八、本合同自加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失效后,不影响提成办法的提成。

九、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双方产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由当地法院仲裁。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

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经纪人(乙方):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