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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卫生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优质14篇)

时间:2023-12-21 23:07:27 作者:GZ才子

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更新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以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规章制度的执行是保证组织秩序和稳定的基础,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职责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工厂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内容:

1.除尘设备、吸尘装置、通风设施,必须按要求加强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按国家标准严格控制。

2.用于环境设备的灭菌药剂,空气中允许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3.通风设施必须保持经常完好有效。必须认真检查、经常保持安全有效。

4.作业人员应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维护发放的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制度样例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 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 职业卫生管理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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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一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景应视情景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一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坚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坚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坚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坚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干净,特制订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员工随时保持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保持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6、工具箱随时保持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9、每个员工都有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和维护环境卫生及秩序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将当事人的违纪情况通知上报。

11、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五金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3.1.3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4负责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监督、推进和考核等工作。 

3.1.5协助行政部门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3.2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监督、协调子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信息和员工信息的维护。 

3.3工会 

3.4各单位 

3.4.3负责向供货商索取职业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3.5接害员工 

3.5.2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4职业卫生管理业务流程(流程图略)。 

5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5.1一般要求 

5.2职业病前期预防 

5.3作业过程的职业病预防 

5.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 

5.5健康监护 

5.6职业病管理 

5.7职业危害事故处置 

5.8职业卫生教育 

6考核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工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改善工厂的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的大型工厂。

第二章厂院

第三条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显明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第四条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或者盖板。

第五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第六条厂院应该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垃圾应该收集于有盖的垃圾箱内,并且定期清除。

第七条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第八条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显明的警告标志(离地二点五公尺以上的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三章工作场所

第九条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第十条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一公尺。

第十一条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一公尺。

第十二条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该保持完好。

第十四条经常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的渗透。

第十五条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第十六条排水沟渠应该加盖,并且要定期疏浚。第十七条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第十八条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光线刺目。

第十九条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

第二十条窗户要经常擦拭,启闭装置应该灵活;人工照明设备应该保持清洁完好。

第二十一条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三十五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五度的时候,应该设置取暧设备。(注解:一九五七年十月十四日国务院发出总念字第79号通知,将第二十一条原文作了修改,修改前原条文为:“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三十二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十度的时候,应该设置取暧设备。)

第二十二条对于和取暖无关的蒸气管或者其他发散大量热量的设备,应该采用保温或者隔热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

第二十四条通风装置和取暖设备,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并且应该定期检修和清扫,遇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经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工厂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

第二十六条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应该有龙头和盖子,并且要加锁;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第二十七条在高温条件下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第二十九条工作场所应该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

第三十条工作场所要设置有盖痰盂,每天至少清洗一次。

第三十一条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

第四章机械设备

第三十二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十三条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

第三十四条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三十五条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起重机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第三十七条起重机的挂钩和钢绳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经常检查。

第三十八条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第三十九条起重机应该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

第四十条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五章电气设备

第四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第四十二条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第四十三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能超过十二伏特。第四十五条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六条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

第四十八条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第六章锅炉和气瓶

第四十九条每座工业锅炉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第五十条工业锅炉应该有保养、检修和水压试验制度。

第五十一条工业锅炉的运行工作,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五十二条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的时候,必须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不能碰撞。

第五十三条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四条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应该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

第七章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

第五十五条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

第五十六条发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该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第五十七条发生大量蒸汽的生产,要在设有排气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第五十八条散放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的时候应该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

第五十九条散放粉尘的生产,在生产技术条件许可下,应该采用湿式作业。

第六十条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该分别储藏在专设处所,并且应该严格管理。

第六十一条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第六十二条对于有传染疾病危险的原料进行加工的时候,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第六十三条对于有毒或者有传染性危险的废料,应该在当地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第六十四条废料和废水应该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第八章供水

第六十五条工厂应该保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分供给。饮水非经当地卫生部门的检验许可,不许使用。

第六十六条水源、水泵、贮水池和水管等都应该妥善管理,保证饮水不受污染。

第九章生产辅助设施

第六十七条工厂应该为自带饭食的工人,设置饭食的加热设备。

第六十八条工厂应该根据需要,设置浴室、厕所、更-衣室、休息室、妇女卫生室等生产辅助设施。上列用室须经常保持完好和清洁。第六十九条浴室内应该设置淋浴。浴池要每班换水,禁止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人入浴。

第七十条厕所应该设在工作场所附近、男女厕所应该分开。

第七十一条厕所要有防蝇设备。没有下水道的厕所、便坑必须加盖。

第七十二条妇女卫生室应该设在工作场所附近,室内要备有温水箱、喷水冲洗器、洗涤池、污物桶等。

第七十三条更-衣室、休息室内要设置衣箱或者衣挂。沾有毒物或者特别肮脏的工作服必须和便服隔开存放。

第十章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一)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二)在强烈幅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三)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

(四)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第七十五条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第七十六条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工人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

第七十七条在有噪音、强光、幅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第七十八条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

第七十九条高空作业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安全带。

第八十条电气操作工人,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第八十一条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晒、防雨的用具。

第八十二条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根据需要供给御寒用品。

第八十三条在有传染疾病危险的生产部门中,应该由工厂供给工人洗手用的消毒剂,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工厂负责定期消毒。

第八十四条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工厂,应该备有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该设立防毒救护站。

第八十五条工厂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它良好有效。

第八十六条工厂对于工作服和其他防护用品,应该负责清洗和修补,并且规定保管和发放制度。

第八十七条工厂应该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性工作的工人(如电气工、瓦斯工等),应该教会紧急救护法。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八十八条各企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程结合各该产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单行的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八十九条本规程由国务院发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坚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坚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1、坚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坚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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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

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党员代表大会:

(4)团员代表大会: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

(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qc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四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pnb0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pnb0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十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我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职责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坚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坚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坚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坚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坚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坚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工厂管理制度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品质部检验员(或有检验资质的相关人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发货明细表。

4)、质保书。

5)、使用说明书。

6)、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

2、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当证件完全符合后,存放在待验区。

1)、技术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特性,按不同规定办理。

2)、设备备件由设备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3)、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4)、办公用品由综合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5)、锅炉用原煤由综合部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煤的指标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指标相符,达到要求才能入库。

6)、玉米淀粉由纸板部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淀粉的指标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指标相符,达到要求才能入库。

7)、原纸由收货员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原纸的指标,对于需要判定是否收货的其它问题由生控部签字决定。

8)、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9)、物资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由采购员负责追加经济损失。

10)、纸板、纸箱的入库按相关程序办理。

3、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无公司领导批准采购的。

2)、与合同订货单计划不符的。

3)、违反公司规定,采购员工作标准,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质量不合格的。

4、待验收物资,不合格物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并督促抓紧处理,手续应健全。

5、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仓库物资入库程序如下:。

物资到库采购员填写入库单、检验单,并通知检验员。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采购计划清点数量,查看规格型号、检验员检验、保管员签字、仓库主管审核、办理入库。

二、物资保管与保养。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摆放。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三、物资出库管理。

1、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领料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物资发放应视生产需要。既发整又发零。

2、对退货物资由领料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冲帐手续。

3、纸板、纸箱的出库按相关程序办理。

4、要注意审查各种领料单的合法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3)、未验收入库物资。

4)、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

5)、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4、实行一料一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金额、日期)。

其出库程序如下:。

领料员填写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保管员签字仓库主管签字发料。

四、清仓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盘点时发现盈或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五、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5号前填报入库、出库明细给财务和总经理。

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确定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1)、各种包装物的回收。

2)、各种容器的回收。

3)金属料尖、边角余料,有色和黑色金属切屑。

4)不能再修复的工具、量具等。

5)其它各种有用物资的回收。

七、仓库应设置废旧物资回收专柜,单独建帐。

1)、实行交旧领新(工具、电器,电机等)。

2)、员工工种变动调离时,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3)、报废物资、仓储容器、废料的变价收入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擅自处理,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处理,收入均归公司财务部门入帐。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设备操作手必须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如切刀、带轮、压辊等)要用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拆卸。

6)、设备清洁时,必须断电后才可操作

7)、未经允许,各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接电源,接驳大容量电器设备。

8)、电器设施要严格按照其规格使用。电器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消防应急灯和指示牌等。

10)、消防设施及用具应定期检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1)、禁止违章操作。

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13)、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车间,危险品储藏要有专设场所存放。

14)、车间各负责人要定时排查设备安全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时或存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和设备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并做好排查记录。

15)、对于维修安全排查出的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对于屡犯人员处罚或调岗,严重者辞退。

16)、密切注意各车间各出入口,对非本车间人员要询问,不符合进入车间要求的要及时请出车间,以便保证车间产品品质安全和车间财产安全。

17)、休息日大扫除后,各车间最后离开人员要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电源、水源、汽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检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是否全部上锁。

18)、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负责人要负责各班的人员组织和安全工作。

20)、车间设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排查一次,对车间安全隐患跟进解决落实。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景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景,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一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一天进行清洁,并要坚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