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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通用14篇)

时间:2024-05-06 18:55:04 作者:雁落霞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办理,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程序。关于劳动合同的模板和范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参考和修改,以适应实际情况。

特殊工种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特殊工种逐渐成为了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消防队员、护士、警察还是交通警察,这些特殊工种都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我曾有幸与一些特殊工种的从业者亲密接触,通过与他们共事的经历,我深切体会到特殊工种的艰辛和职业使命感。下面我将从专业素养、责任心、崇高使命感、风险和收获五个方面来谈谈我对特殊工种的心得体会。

首先,特殊工种从业者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比如消防队员需要掌握灭火、自救和救援的基本技能;护士需要精通各种医疗知识和操作技能;警察需要熟悉法律法规以及刑侦技术等。只有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才能在特殊工作环境下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我曾与一位经验丰富的消防队员合作过,他在火场中从容应对,不仅成功救出了被困人员,还有效控制住了火势的蔓延。这种专业技能的熟练运用令我深感钦佩。

其次,特殊工种的从业者需要具备极高的责任心。在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前,他们无论面临何种困难和压力,都会毫不犹豫地奋不顾身。在与一位交警的交流中,他告诉我:“我每天面对的是凶险的交通环境,有时候骂声、压力让我倍感压抑,但我知道只有尽到责任,才能将交通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正是这种责任心让特殊工种的从业者在工作中克服各种困难,做到尽职尽责。

特殊工种的从业者都有一种崇高的使命感。我曾和一名护士共事,她每天面对着生死离别的场景,但她总是面带微笑,给予患者最大的关爱和安慰。她告诉我:“我为了拯救病人的生命,愿意付出一切。”这种崇高的使命感让她成为了患者们的精神支柱和真正的天使。特殊工种的从业者们牢记着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始终将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

特殊工种的工作环境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道路交通事故、火灾、抢险救灾都属于高风险工作,让特殊工种的从业者时刻面临生命危险。与一位警察交流时,他告诉我,许多警察同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幸牺牲,但这并没有动摇他们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的信心。他们的勇气和担当精神令人钦佩,也让我明白了特殊工种背后所承担的风险。

最后,特殊工种从业者常常获得的不仅仅是回报和报酬,更多的是心灵的满足和成长的收获。我与一名消防队员交流时,他告诉我:“我每次成功救出一条生命,那种成就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特殊工种的从业者们用自己的努力和付出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这种成就感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总之,特殊工种的从业者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风险,但他们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个职业,持之以恒地从事着艰辛的工作。通过与他们的亲密接触,我逐渐理解了特殊工种的使命和价值,也更加敬佩他们的专业素养、责任心、崇高使命感、勇气和担当。特殊工种的从业者们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始终秉持责任和奉献的精神,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特殊工种中的主角。

特殊工种安全责任书

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一、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责任:

1、特殊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劳保用品,乙方在操作中注意飞溅物伤害自己或他人。

3、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要注意高空坠落飞溅物伤害自己和他人,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从事一切施工作业。

4、电工、电焊工作业时,要穿绝缘鞋、戴防护手套。

5、砼、砂浆搅拌机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6、砼、砂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工作前应检查搅拌机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灵敏、可靠。

7、砼、砂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工作前应进行空车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运行工具及物件深入传动部位。

8、挖掘机、装载机、铲车等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各类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9、各类施工车辆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司机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10、各类施工车辆工作前应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可靠、不得“带病”运行,发现故障应停机检修,严禁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11、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信号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时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得随意操作。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或未按甲方要求作业,造成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视情节可将乙方立即清理出场。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安全事故,经执法部门调查核实,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不予承担。

三、有关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废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立状人:

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临钢一生活区迎宾路东

3、责任范围:施工现场所有的`起重吊装

二、 工程项目期限:

自2015年 2月 22日起开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立状内容

1、严格执行劳务分包合同内容。

2、特殊工种起重工和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一标三规范二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4、甲方必须对起重工和塔吊司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负责对起重工和塔吊司机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甲方应督促起重工和塔吊司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乙方必须执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7、乙方必须遵守项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果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乙方违章操作责任自负。

8、本责任状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分公司工程科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有毒有害工种

签 订 日 期: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

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

经 营 地: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_____________ )。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职责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

方 2.依法实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____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_______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保证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甲方应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

第十一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在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条 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要求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

特殊工种的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1〕29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57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及职工,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含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及职工;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及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及职工。

第三条特殊工种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现场环境等方面存在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经原国务院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和一定时期内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工种岗位。包括高空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井下、高(低)温工作岗位和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以及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等工作的岗位。

第四条与其他行业企业已明确的特殊工种具有相同生产方式方法、生产作业条件等标准的工种,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可参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所确定的有关特殊工种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跨行业工种比照执行。

第五条企业特殊工种备案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市属企业特殊工种登记备案,并负责全市特殊工种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特殊工种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特殊工种备案

第七条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应对本单位特殊工种岗位设置情况和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及变化情况进行备案。

第八条企业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备案。企业应在每年6月份前对本单位特殊工种岗位设置情况,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县区要在次年的3月份前将上年度本地企业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备案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企业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备案按下列程序进行:

(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的审核,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行业界限、工种名录不清和工艺设备、劳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进行实地核查确认。

(三)公示。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特殊工种名称、定员人数和职工名单,应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备案。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特殊工种岗位定员申报核定表》、《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上加盖公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各存一份。

第九条原未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的企业和新建企业申报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备案,县属企业按第八条第(一)项要求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再行备案;市属企业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备案。

第十条企业生产经营或生产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对特殊工种作业产生影响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情况。企业停产、半停产及其他原因,职工未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如下岗、离岗休养)和未缴纳养老保险保险费期间,不申报备案,不记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职工特殊工种岗位备案。已进行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备案的企业,应对本单位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情况进行备案。职工特殊工种岗位实行跨年度备案的办法,每年对上年度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进行备案。

职工特殊工种备案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企业上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备案表》;

(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拟备案职工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对拟备案人员的姓名、现从事工种、从事本工种时间等情况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备案。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备案表》上盖章,一式四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第十二条企业申报核定登记后,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和定员人数未发生变化的,再次申请备案时,只需报送《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备案表》;年内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送《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岗位变换登记表》。特殊工种设置或定员数发生变化的,应按照首次申报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再次申请核定登记。

第十三条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因各种原因离开企业的,在离职、离岗前,企业应为其办理特殊工种终止登记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特殊工种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本行业特殊工种名称、性质、范围、劳动条件等,清理特殊工种设置,规范特殊工种名称,及时建立登记报告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特殊工种的申报条件,不得擅自扩大适用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特殊工种备案的组织领导,严格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定期对企业特殊工种实际变动和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特殊工种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情况档案和数据库,防止发生弄虚作假、骗取特殊工种身份的行为。特殊工种人员情况数据库应包括特殊工种岗位设置情况和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情况等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各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和企业要加强对职工档案的管理。企业和职工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特殊工种管理中弄虚作假、撤换档案材料和涂改、伪造职工档案的,一经发现,暂停该单位特殊工种登记备案和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等工作;已办理特殊工种备案或退休的人员要清退回原单位,追回冒领的养老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凡在特殊工种备案管理和退休审批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企业原执行特殊工种的相关材料要按规定严格管理,经核定备案的特殊工种时间与原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合并计算。

第十九条对本办法实施前的特殊工种备案与审批,应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录为认定依据。对职工档案中记录不全或没有特殊工种记录的,可提供原始的工资发放凭证、车间岗位设置记录以及能体现特殊工种岗位的发放补贴表等材料进行确认。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等不作为办理特殊工种备案的依据。

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和技术人员。

第二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特殊工种备案及退休审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办法,促使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管理及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低温岗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岗位,以及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岗位。

第三条企业特殊工种管理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企业特殊工种的监督管理和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特殊工种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企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相关信息的采集、记录和管理,以及特殊工种退休审核。

第二章特殊工种检测

第五条特殊工种检测按照gbz2-200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等国家标准,对照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各行业企业特殊工种名称、工种性质、劳动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特殊工种检测根据特殊工种场所、职业特点以及企业实际情况,采用技术检测和现场勘验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有毒有害场所、高温、低温场所主要采取技术检测方式,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主要采取现场勘验调查与技术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特殊工种检测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鉴定中心具体承办。其他有资质的法定技术检测机构也可承担特殊工种技术检测工作。

第七条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特殊工种检测专家库,开展特殊工种检测工作。

特殊工种检测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精通本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特殊工种检测的法规、标准和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特殊工种检测:

(一)本办法实施前已执行特殊工种政策的企业;

(四)需跨行业执行特殊工种政策的.企业。

以后企业发生转产或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等变化可能影响特殊工种性质变化的,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检测。

第九条企业申请特殊工种检测应通过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以下简称参保地)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检测。原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直接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特殊工种检测。

申请特殊工种检测应分工种填报《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检测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第十条已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的企业的特殊工种,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普查检测。普查检测一般每3年开展一次,分批次轮流进行。

第十一条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企业的申请和普查检测的安排,委托市劳动鉴定中心进行技术检测或现场勘验调查,并在技术检测或现场勘验调查完成后30日内形成技术检测数据报告或现场勘验调查报告。承担特殊工种技术检测工作的其他有资质的法定技术检测机构也应在技术检测完成后30日内将技术检测数据报告报市劳动鉴定中心。

第十二条市劳动鉴定中心应在完成或收到技术检测数据报告或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后3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检测结论书》(附件2,以下简称《检测结论书》),并及时送达企业,同时抄送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检测结论书》有效期为3年,是特殊工种管理和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合法依据。

第十三条特殊工种检测收费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三章特殊工种管理

记录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工作单位、工种名称、工种性质等信息,作为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和享受其他特殊工种政策的依据。

第第十四条凡符合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各行业企业特殊工种政策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的企业的特殊工种,经检测仍符合特殊工种劳动条件标准的,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并实行特殊工种管理;经检测不符合特殊工种劳动条件标准的,从《检测结论书》作出之日起,不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但职工此前在本工种的工作时间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

检测前未执行特殊工种政策的工种,经检测符合特殊工种劳动条件标准的,从《检测结论书》作出之日起,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职工此前在本工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特殊工种从业时间。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本单位的特殊工种名称、工种性质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进行清理,分别建立特殊工种档案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档案,作为职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和享受其他特殊工种政策的依据。

特殊工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和批准文号;

(二)《申请表》

(三)《检测结论书》;

(四)《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

(六)企业及其工会出具的本企业特殊工种及其从业人员情况公示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表》;

(二)能证明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职工登记表、调资表、保健津贴表和工种变动的厂内调动通知等。

第十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业务分工,分别为从事特殊工种的参保人员建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的工种,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原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向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下同)报送《登记表》。

经检测符合特殊工种标准,新纳入特殊工种管理的工种,应在《检测结论书》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登记表》。

报送《登记表》前,企业应将拟报送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姓名、工种名称、工种性质、从业时间等情况在企业内部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由企业和工会出具公示情况证明,连同《登记表》一并报送。

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发生变动的,企业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变动登记表》。

第四章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退休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特殊工种退休的规定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凡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均可按特殊工种退休办法申办退休。

第十九条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企业申报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退休,除按渝府发〔2004〕95号文件规定应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二)《登记表》。

第二十条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进入关闭、破产、撤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特殊工种检测,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仍按原特殊工种退休办法申请办理退休。

第二十一条按本办法规定新执行特殊工种退休政策的企业特殊工种,曾经在该工种从业而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休(职)的人员,不再重新办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特殊工种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篡改职工档案等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的,按照渝府发〔2004〕95号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鉴定中心或者其他有资质的法定技术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特殊工种检测中,违反法定检测标准、检测程序,或者有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主管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职工特殊岗位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北京市职工特殊岗位劳动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北京市职工特殊岗位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_________。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

尊敬的xx县教育局、人事局:

xxx,女,生于19xx年xx月xx日,于19x年6月30日毕业于xx市教育学院英语系。毕业后分配到xx镇初级中学任教,从事英语教育教学工作至今,现任职务中学英语二级教师。参加工作的第二年,略感身体不适,从第三年起,病情逐年加重,特向有关领导提出病退申请。

19xx年至20xx年主要症状:血压明显升高,并有头痛、头昏、乏力、心慌等。到当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高血压并及时给予了治疗,但病情并无好转。

20xx年至20xx年主要症状:有头晕,头胀,耳鸣,眼花,健忘,失眠,烦闷,乏力,四肢麻木等。在劳累、饱食或说话过多时感心慌、气喘、咳嗽,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并痰中带血,曾经还发生过急性肺水肿。在治疗期间,医生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及高血压性心脏病。

20xx年至今主要症状:躺下休息时发生呼吸困难,被迫坐起来,但是仍然咳嗽,而且痰中带血,偶尔极度呼吸困难,咳吐粉红色口痰,带泡沫状。偶尔呼吸急促,嘴唇发紫。在夜间睡眠中常因呼吸因难而憋醒,被迫坐起一段时间后呼吸困难逐渐平息,劳累时加重。

经医院检查,属严重的高血压及高血压性心脏病,已不能从事正常的劳动和工作,必须休息治疗。医生讲,这种病如果不很好的注意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另外,近年来一直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各大关节肿大,腰腿疼痛的'无法正常行走,有时一连几天不能下床,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许多不便,生活无法自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特殊工种应知应会

采煤工作面安检员。

1.熟悉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要求;2.熟悉采煤工作面生产工艺;

3.具备处理瓦斯、顶板、水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4.必须知道不同灾害情况下的避灾路线,当出现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冒顶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路线组织撤人,并汇报矿调度。

掘进工作面安检员。

4.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冒顶预兆。必知、必会、必做。

5.跟踪“先探后掘”的进度,认真填写管理牌版,防止超掘。

采煤班队长。

1.懂安全管理、班队管理基本知识;

2.掌握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要求;3.掌握采煤工作面生产工艺;

4.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冒顶预兆。必知、必会、必做。

2.必须现场交接班,并同安检员一道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对存在隐患组织整改;

5.必须知道不同灾害情况下的避灾路线,当出现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冒顶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路线组织撤人。

掘进班队长。

1.懂安全管理、班队管理基本知识;

2.掌握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要求;3.掌握掘进施工工艺;

4.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冒顶预兆。必知、必会、必做。

2.必须现场交接班,并同安检员一道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对存在隐患组织整改;

5.必须知道不同灾害情况下的避灾路线,当出现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冒顶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路线组织撤人。

瓦检员。

4.熟悉《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必知、必会、必做。

5.必须持证上岗,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汇报。

采煤机司机。

2.开机前必须对采面作业环境进行确认,必须确认采煤机及其保护装置完好;

3.开机前,必须确认机道无人、发出开机信号,割煤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出现异常,立即停车;4.检修时,停电闭锁挂牌。

综掘机司机。

3.熟悉掌握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具备过断层、构造带等复杂条件下割煤工艺;

2.开机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确认,必须确认综掘机及其保护装置完好;

3.开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割煤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出现异常,立即停车;

4.严格按切割顺序割煤,严禁超掘;5.检修时,停电闭锁挂牌。

瓦斯抽采工。

1.熟悉钻机性能和钻机完好情况;

1.熟悉掌握矿井及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抽采、监测、防尘、防灭火等情况;

4.必须掌握当班重点工作面的动态安全生产情况;

5.必须跟踪落实上一班存在和当班出现的隐患,及时汇报领导,做到闭合管理。

防突员。

1.熟悉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1.必须正确使用防突设备及仪器仪表;2.必须掌握突出预兆及防突设计(措施);

3.必须持证上岗,测定参数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4.必须做到防突基点标注准确、牌板(小票)填写真实、准确。

监测工。

1.熟悉监测监控设备原理和性能;

2.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维护、调校,确保数据准确、断电可靠;3.必须掌握监测监控设备布置情况,出现故障及时。

主要通风机司机。

2.开机前必须系统及各种风门的用途进行确认;

3.开机前,掌握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发现异常及时汇报;4.巡视检查有记录。

瓦斯泵司机。

2.开机前必须对瓦斯泵进行确认,必须确认瓦斯泵及其保护装置完好;

3.开机前,必须确认水位正常,出现异常,按指令操作。4.检修时,停电闭锁挂牌。

提升机司机。

2.必知“三不开”:信号不明、没有把钩工、启动不正常不开;3.开机前必须对绞车进行确认,必须确认绞车及其保护装置完好;4.开机时,观察指示仪表是否正常,定期试验各种防护。

主排水泵司机。

2.必知安全防护装置、保护装置齐全;3.开机前必须对水泵、管路、阀门进行确认;4.开机时,观察指示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停机汇报。

空气压缩机司机。

2.必知安全防护装置、保护装置齐全;

3.开机前必须对保护装置、仪表、阀门、管路及接头完好状况进行确认;

4.开机时,观察指示仪表是否正常,定期试验各种防护。

井下变(配)电所值班员。

2.必知安全设施齐全、保护装置灵敏;

3.必知变电所供电系统、停电倒闸应急处理方法;4.检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挂牌,执行“两票”制度。

地面变(配)电所值班员。

4.检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挂牌,执行“两票”制度、复述制度。

电话维修工。

1.应知井上下通讯系统图;

2.必知通讯设施齐全、保护装置灵敏;

3.必知通讯线路分布、电话用户、在重点岗位要有直通指挥中心电话。

矿灯充电工。

1.应知矿灯及充电架性能及工作原理;2.应知矿灯的摆放位置及数量;

2.必知巡视充电架及矿灯,确保充电正常;

3.必知地面变电所供电系统、停电倒闸应急处理方法;4.保证矿灯台台完好,作好发放记录及交接班制度。

电气试验工。

应知、应会、应做1.应会操作仪器仪表;

3.必知试验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4.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出试验报告。

外线电工。

3.必会登高作业、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4.会线路架设、安装、检修、维护。

机车司机。

2.必须对运输线路各巷道、轨道道岔分布进行确认;

3.开机前必做灯、铃、闸等确认检查,紧急情况必须停车制动;4.必须执行跟车工指令操作,停车拔下机车钥匙,闸紧手闸,不关灯。

2.必知绞车安装要求,钢丝绳、信号使用规定;3.必须按信号指令操作,严格钢丝绳的检查;4.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充电工。

1.应知充电机车性能、结构及原理;

4.确认充电插销连接及蓄电池完好,仪表显示正常,并做记录。

信号把钩工。

应知、应会、应做1.应知轨道道岔分布;2.应知封车、车辆连接标准;

4.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电机车修理工。

1.应知机车结构、性能原理、参数;

3.检修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确认充电插销连接及蓄电池完好;

4.遵守六不出车要求。

跟车工。

应知、应会、应做1.应知轨道道岔分布;2.应知车辆结构、性能;

4.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架空人车司机。

2.检查机头机尾稳固、螺栓紧固、信号清晰、保护可靠;3.按照信号指令开停车;

4.严禁班中睡觉,监督乘人遵守规定。

给煤机司机。

2.检查机头机尾稳固、螺栓紧固、防护可靠;3.必会处理水煤及棚煤;4.出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胶带运输机司机。

2.检查机头机尾稳固、螺栓紧固、信号、防护可靠;3.必知机头尾的搭接,巡视检查并有记录;4.出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刮板输送机司机。

2.检查机头机尾稳固、螺栓紧固、信号、防护可靠;3.必知巡视检查并有记录,回煤吭清空;4.出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

乳化泵站司机。

4.巡视检查压力及浓度,出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机电维修工。

2.必知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检修流程、标准;3.检修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电气设备停电闭锁挂牌;4.检修时会正确使用工具、仪表。

钢丝绳检查工。

2.必知钢丝绳参数,按规定检查、试验;3.必知检查标准、方法;

4.检查不合格停止运行,填写检查记录。

电气焊工。

3.必会使用工具、焊接方法,做好防护设施;

4.必会检查工具完好,调试电流、气压;

5.做好收工结尾工作。

水泵司机。

2.必知水泵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检修流程、标准;3.检修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电气设备停电闭锁挂牌;4.必知水泵管路阀门用途,水泵是否上水。

特殊工种退休批复

莲都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你局《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手续的请示》(莲人劳〔xxxx〕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制止和纠正违规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劳社老〔xxxx〕61号),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统一规范了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审批程序。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企业上报材料,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名称、从事时间、公示结果,企业上报备案材料及本人档案记载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作出初审意见后,并附有关材料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在办理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报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经初审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应退回原上报材料,并向单位作出政策解释。

xxx年三月一日。

抄送:xx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特殊工种培训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公司的特殊发展需要,安排乙方进行特殊工种的专业技术培训,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培训的项目。

1、培训项目:

2、培训主要内容:

第二条培训时间及培训费用。

1、培训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部负担,如乙方有违约事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

第三条工资及福利待遇风险提示:

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

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

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

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规定要写明。

3、乙方培训期间的出勤考核及休假,参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向甲方请假期间,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管理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如果不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不适合甲方工作环境、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工作纪律或未通过甲方培训考核,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一切后果乙方自负,该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2、在培训期间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殊工种应知应会

答:劳动保护方针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危害,发展生产。

2、旅客列车安全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旅客列车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3、乘务员人身安全“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8)不准在工作时挑逗打闹。

4、消防知识中“三懂三会”其中“三懂”的内容是什么?答:三懂即:懂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

5、消防安全“两知一会”的内容是什么?

(4)能判明司机不顾停车信号,列车继续运行;(5)列车无任何信号指示,进入不应进入的地段或车站;(6)其他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必须紧急停车时。

14、列车手制动机的使用时机是什么?

答:主要是在车厢内无动力(无机车牵引或机车故障)时使用。

16、铁路信号分为哪两种?(《技规》第331条)答: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

17、视觉信号有几种?(《技规》第331条)答:红色——表示停车;

黄色——表示注意或减低速度绿色——表示按规定速度运行。

18、听觉信号有几种?(《技规》第331条)。

答:通过线路时有天桥或人行地道时必须走天桥、人行地道。通过平交道口时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严禁钻爬车底,跨越车钩。横过线路时严禁接打手机。

顺线路行走时应走路肩,不走轨心、轨面和轨枕头,并随时警觉前后列车,不抢越线路。

如必须横过有机车车辆停留的线路时,应在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并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通过,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在无法得知列车开来时间且瞭望距离不足及视线不良情况下,不得横过线路。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xx镇中心学校xxx小学教师,x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年xxxx岁,初中学历,小学一级教师。我于19xx年x月在xxx任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分配在xxx小学任教,截止20xx年xx月有xx年教龄多。

在这三十多年来,我先后在xxx任教三年。任一、二年级复试班的教学任务。到xxx小学任教三十二年多,任复试班教学工作,完成扫盲工作任务,曾任过一至六年级的班主任工作,这三十五年多,每年都任班主任。在这三十五年多的从教生涯中,我始终以做一名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放在首位,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履行一名教师应尽的职责。

三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呕心沥血,孜孜不倦,把我自己的青春与热血都奉献给了山村的学生,献给了伟大的教育事业。我教过的学生中也有在工作岗位上的,成了国家的栋梁之材。而如今,我也年过半百,两眼昏花,两鬓沧桑,回想自己走过的路,我无怨无悔,因为我曾经为之奉献过,奋斗过。教师工作是一个辛勤的.职业,我选择了辛勤,为了这个辛勤,我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在我心中是无比荣耀。

三十余年的山区教师工作经历,也让我患上教师的“职业病”,我现在两眼视力下降,特别是早晚,戴着老花镜都看不清课本的字,近年来眼睛天天困扰着我,多次就医均无良策。反映能力有所下降,而作为一名教师,除了备课,还要批阅大量的学生作业。耳朵听力也严重,学生提问听不清,这样会影响教学工作,医治无好转,近两三年来听力成了教育教学工作的一大困难。再加上气管炎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加重。在工作上,决心努力,已经感到力不从心。

因此,我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于xx年xx月退休,特请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

日期:

特殊工种申请书

××单位: 本人×××,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将届满 50 岁, 符合国发(1978)104 号 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

根据本市有关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

请单位依 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 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

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 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 式退休。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女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参加工作日期:××××年××月××日 本人医疗手册(卡)编号:××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所属街道:××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户口簿、身份证、医疗手册(复印件)。

申请人:

年 月 日

xx县(区)社保局或:xx厂劳资科:

我叫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为xx厂工人,连续工龄已达x年。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本人在塑料制品车间担任一线操作工x年。

由于较长时间接触有害气体和物质,对本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

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种给予照顾的规定,特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08年x月x日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

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

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

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

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

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

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

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

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

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

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答案补充

认定企业退休人员资格和核准养老保险待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受理条件: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人员。

特殊工种退休所需材料:

(1)职工档案(档案中需有历年所从事有毒有害工种记载);

(2)劳动合同书;

(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批复的特殊工种批件;

(4)《职工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5)《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表需加盖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印章。

(6)《公示通知单》(一份)(因档案中记载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及相关材料有疑问时,发公示通知单,要求到从事特殊工种单位进行上墙公示一个月后,再申报)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

xx市国资委:

我们是包头亚麻厂职工。鉴于我厂部分职工是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已达十余年,由于连续从事有害工种,长时间接触有害物质和气体,对我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程给予照顾的规定,特向领导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特大亚麻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8人,受伤177人,直接经济损失880万元。

亚麻是生长在土地上的'植物,它经收割后,进入原料厂,清除根部的土块后,打捆进入车间。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是:粉尘、噪音、高温及有毒有害化学制剂。

这些工种包括:

1、梳麻:梳麻车间在完成成条、栉梳、混麻加湿、分条等工序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噪音,工人需佩戴口罩作业,即便如此,工人的头上、脸上仍粘着空气中飘落的麻屑和亚麻纤维,而且大量的粉尘颗粒会经呼吸道、口进入人体,对职工的健康产生危害。这些粉尘侵害着职工的肺,极易形成尘肺病,机器的轰鸣声也造成职工的听力下降。

2、空调除尘工:负责对空调吸回来的粉尘、麻屑、尘土等要做收集和清理工作,他们每天也大量地吸附粉尘,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3、粗纱煮漂:煮漂分为氧漂和亚漂。亚麻煮漂用的亚氯酸钠漂白剂分解出来的氯气是剧毒气体。硫酸、双氧水属于高腐蚀性化工料。从事此项工作的职工长期接触酸、碱等腐蚀性及刺激性气体和液体,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化学灼伤,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4、烘干工:该工种长时间在高温、高蒸汽气压的状态下工作,属于长期处于高温环境下从事生产的工种。

希望有关部门参照同行业相关工种或实地鉴定以上工种是否为特殊工种,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给予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我们不胜感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