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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日常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1-28 12:30:38 作者:紫衣梦

在管理中,规章制度必须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和环境需求。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权威性需要得到全体成员的共识和支持。

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1.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部工作, 清晰界定部门工作职责,根据机构设置方案及相关基 本管理制度,确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财务部管理。

3. 管理规定

3.1 财务部职能。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能。

3.1.1 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组织制定本公司会计制度, 依据本公司会计制 度建立规范、完整的适应本公司财务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体系。

3.1.2 组织制定和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财务预算,依据公司全 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财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核算)

3.1.3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预算)

3.1.4 建立内部报表体系,为公司决策和相关部门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持。

(财务分析) 3.1.5 依照本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 账册档案。

3.1.6 负责公司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

3.1.7 负责公司各种费用审核和报销事务,组织各部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工资、福利)

3.1.8 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关系, 执行国家税法政策, 做好纳税申报工作。(成本管理)

3.1.9 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做好日常财务监督控制。(税 务)

3.1.10 有效合理使用资金,协调与各家银行的关系,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做 好融资工作。(内控)

3.1.11 依据政府部门规定和本公司管理要求编报内部和外部统计报表。(资金管理、投融资)

3.1.12 执行各项收费制度,核对水价、用水量、水费,确保水费及时、完 整入库。(内 外报表)

3.1.13 执行材料管理制度,完整记载材料(包括废料)的采购、入库、领 用和出库,负责各类材料的存储管理。(费用管理)

3.1.14 执行各类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率。(资产管理)

3.1.15 对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提供财务支持。

3.1.16 进行年终决算,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年度预算的 执行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和总结。

3.1.1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总结分析)

3.2 工作要求。

核算体系、预算体系、管理报表体系、内控体系 3.2.1 本年度完成公司会计制度制定工作。在执行本公司会计制度的过程中, 密切关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发展变化和本公司业务经营的发展变化, 适时提出 修正议案。

3.2.2 建立规范、 完整的适应本公司财务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体系工作要在 年底前完成,并在以后各年度依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

3.2.3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工作在本年度完成。财务部应密切关注该制度 各项规范的执行情况,务求全面发挥其功能。

3.2.4 依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财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年度财务预算要在上年度终了前编制完成;按季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供财务 分析报告。

3.2.5 根据内部管理要求, 年内建立一套内部管理报表体系,重点关注和分 析重要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为公司决策和相关部门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持。

3.2.6 记账凭证编制工作要即时完成。各类报表的编制工作,月报要在次月 5 日前完成,季报要在下一季度第一月 6 日前完成,年报要在次年元月 15 日前 完成。依相关制度的要求管理会计档案。

3.2.7 工资于每月底前发放,职工福利按照公司决定的时间发放。及时完成 公司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工作。

3.2.8 强化资金使用的计划性, 密切关注公司重大投资活动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协调与各家银行的`关系,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做好融资工作,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提供资金信息支持。

3.2.9 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上班时间完不成则加班完成。

3.3 违规行为的处理。

3.3.1 财务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领导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的。

(2)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的。

(3)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4)开展财务工作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的。

3.3.2 财务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给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直接损失等额的罚款,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 (1)带酒上岗的。

(2)脱岗或旷工,1 年累积超过 5 次的。

(3)因工作失误,公司财务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4)工作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5)绩效考核连续 3 个月部门排名末尾的。

3.3.3 财务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薪待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 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截留、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3.3.4 财务部经理管理不严,致使本部门人员常有 3.3.1 所列行为、或者本 部门员工有 3.3.2、3.3.3 所列行为而不处罚,确认其为不称职,调整其岗位; 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 律责任。

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7、每日出纳员应与收款核对收款数目。

第三条对货币资金的支出控制

3、各项支出都有预算和定额控制执行;

第四条强化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控制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4、要严格执行定期现金突击盘点制度和核对银行账的制度;

5、已开出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全部及时入账;

7、每日报送货币资金报表给予财务经理及总经理。

第五条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账簿,全部收入和支出一律纳入本单位的财务总账管理。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开设,严格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要及时报告,准确、全面反馈本单位的经济信息。要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的问题产生;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学校财务部管理制度

1、安装防盗门窗、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防盗、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开启报警装置,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2、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3、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偿责任。

4、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5、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务室,必须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6、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7、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8、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9、防盗门、保险箱钥匙由专管人员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开支。旅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所产生的一切旅差费,回单位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地厅级:450元以内/桌;县处级:350元以内/桌;乡科级:250元以内/桌;其他人员150元以内/桌(以上标准不含烟酒)。在酒店、餐馆签单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签单,一律不予报销,由签单人员自行负责。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经济法规和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统一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仅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货场、门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七条 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 ,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八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第九条 收取的代收款专户存储。

第十条 公司大额款项及重要的经济事项的支出,原则由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经财务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 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经过批准,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 “付讫”戳记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复核的会计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公司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广告费。

2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副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以及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单,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员。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否则会在工资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则。财务会计在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另对参加培训和开会的人员,要有培训和开会通知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代收款的现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条 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 公司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八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对每周二、周三适当增加现金库存。

第十九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公司专车前住,否则出现的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 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转或更换使用新的密码。对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公司应指定两个专人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 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务经理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主管会计应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 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 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

第二十七条 财务室金库实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条 代收款出纳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司机监负保安职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二条 对网上银行的支付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才能支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建立日记账。出纳在电算化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在根据业务票据,编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 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 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内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学校财务部管理制度

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和业务管理的特点及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措施和办法。

释义。

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应建设哪些制度,各项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并无统一规定和要求。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行业的会计单位可根据自身会计核算和业务管理的需要,根据自身内部控制系统的状况以及查错防弊的设计,作出不同的选择。

组成体系。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我国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实践经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是指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2)明确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3)决定会计机构的设置,明确会计机构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要会计人员)的职责;(4)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5)确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是指单位内部会计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

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指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单位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2)根据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会计凭证格式、填制要求、审核内容、传递程序和保管要求等;(3)根据规定和单位核算的要求,确定本单位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等设置、格式、登记、对账、结算和改错要求;(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确定对外财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要求,同时根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确定单位内部会计指标和考核指标。

4?内部牵制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

5?稽核制度,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应当结合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并进行考虑。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职责、权限;稽核工作的'程序和基本方法;稽核结果的处理和使用等。

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指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旨在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环节的有序、正常和高效。主要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和填写方法;其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和反馈要求;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有关人员对原始凭证记录管理的责任等。

7?定额管理制度,指确定定额制订依据、制订程序、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管理范围,如工时定额、物资消耗定额、成本费用定额、人员定额、用工定额等;制定和修订定额的依据、方法、程序;明确定额的执行、考核、奖惩的具体办法等。

8?计量验收制度,指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基础,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等。

9?财产清查制度,指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查,以保证账实相符,这是保证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和会计核算质量的重要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领导;财产清查的限期和程序、方法和要求;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报批手续;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等。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如遇业务需要,须借款作为备用金的,应由各部门主管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二、公司员工借款权限规定如下:

1、普通职员借款伍佰元以下(含500元)由本部门经理及财务经理签字即可借款,超限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部门经理借款贰仟元以上(含20xx元)由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字即可借款。

4、借款员工必须在当月还清借款,未还款者不论何种原因一律在下月工资内扣回。

5、远期定货定金不在此范围内。

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需凭培训通知及外出培训协议办理借款手续,手续不全不予办理。

四、部门备用金的支用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借与他人或私自挪用。

以上规定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照章执行。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1、当服务员发现有贵重物品遗失酒店,服务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部门主管授权人员)及大堂副理做见证。

2、将物品做好登记,注明日期、名称、数量、颜色、品牌、遗失物品客人姓名、房间号码、入住登记时有效证件及号码,拾者、保管人及大堂幅理签名确认。

3、无论将遗失物品存放在保险箱内还是营业部门,客人凭住店时有效证件领取贵重物品,做好登记,注明日期,核对证件号码,客人、大堂副理、营业部门负责保管之人及负责人签名。

5、财务部资产会计每月对遗失贵重物品进行盘点。

6、如果遗留贵重物品超过三个月,由营业部门将遗留贵重物品上交财务部资产会计处,建立遗留贵重物品台帐,交出部门当事人、资产会计或出纳签名(现金由出纳保管,物品交资产会计保管)。

7、保管期限达到一年,客人还未领取,由财务部打申请报告,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作为公司营业外收入或员工活动之用。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员工财务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财务安全制度:

一、下班前,财务部收到的所有大金额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严禁现金存放过夜;如需备用金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20xx元。

二、下班前需将支票、库存现金、发票、财务印章等财务用品锁入保险柜,如有遗失,相关人员将比例承担经济损失。

三、下班时门窗需关闭,抽屉需上锁,电器开关需切断,谨防失窃及消防事故的'发生。

四、财务用支票,印鉴章需分人保管、配合使用。

五、在将现金送往银行或取款的过程中,须有两人同行,现金要用包存放好,严禁使用报纸、塑料袋随意包裹,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按比例赔偿。

六、财务档案保管人员须保管好帐册、凭证、报表、合同、票据等财务资料,避免被盗、损坏或丢失。

七、支票、汇票的收据应严格审查把关、需检查日期是否过期、大小写是否一致,印章是否清晰。

八、收讫现金时要严防假币,大面额现金需经验钞机清点。

九、银行汇票的收讫、抵押、须到对口银行进行验证、以防伪造。

十、做好其他未提及财务安全管理工作。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1、收银员上岗前清点上一班收银员交出的`备用金、发货票,双方并在备用金、发货票交接本上登记时间、签名。

2、收银员必须掌握识别真假币知识。

3、收银员在营业过程中必须保证收到真币,收取假币收银员自行负责。

4、收银员不许给住店客人之外的人换零钞、港币、美元。

5、前台收银员每天17:00时、21;00时、0:00时押金和营业款必须投款一次,西餐收银员每天21:00时必须投款一次,余款班次结束后再投。

6、收银员必须保证帐实相符。

7、收银员交款时,由大堂副理和保安部领班作为见证人,按交款报告的格式填写清楚内容(时间、班次、交款人、交款额、见证人)。

8、收银员在交款袋上注明时间、班次及交款人,早班各收银员相互清点并在信封上签字确认,中班交款时由西餐收银员清点并签名确认,晚班交款时由夜审清点并签名确认。

9、由见证人确认装有现钞时,收银员将交款袋封好后方可将交款袋投入保险柜。

10、备用金分a、b、c三个柜,a柜收银员下班将备用金交至下一班,b柜、c柜收银员下班前将备用金交至保险箱中。

11、收银员下班前清点备用金,bc柜收银员存备用金时,收银员致电保安部、大堂副理到存取备用金地点一同填写备用金存取登记本后,将备用金投入保险箱中,收银员保管母钥匙,大堂副理保管子钥匙。

12、取备用金时,收银员致电保安部、大堂副理在取备用金地点一同填写取备用金登记本,保安部作为见证人,由收银员用母钥匙、大堂副理用子钥匙共同将保险箱打开,根据收银员岗位取出所需取的备用金。

13、收银主管领班在岗时,收银员离开岗位,由主管领班查看收银台抽屉内现钞是否存在后由收银员锁上抽屉方可离开收银台,收银主管领班离开时自觉要求在岗收银员查看现钞是否存在后,锁上抽屉方可离开收银台。中、晚班收银员在收银主管、领班不在时需用餐或去洗手间须向大堂副理请假,大堂副理查看收银台抽屉内现钞是否存在后,由收银员锁上抽屉即可离开收银台。

14、信贷会计每周抽查盘点备用金及营业款一次。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室服务对象:酒店向住客提供免费保险库,非酒店住客不在服务之列。

2、保管室管理工作:每班次尽量指定收银领班专职负责保管室工作,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和规则。

3、请住客出示酒店欢迎卡,填写保管室使用登记卡(包括日期、时间、住客本人姓名及签名等),检查并核实登记卡所填资料与欢迎卡一致方能为客人办理开箱手续。凡欢迎卡离店日期已过或客人未能出示欢迎卡,应予委婉拒绝或引导客人先办理延期住宿手续再提供服务。

4、向客人清楚说明使用保管室,每次开箱均要填写清楚有关资料,包括日期、时间、住客本人的签名应与初签完全符合方可开箱。

6、如两名客人要求同时进入保管室,应婉言谢绝,否则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处理;必须核对并确认客人签名与登记卡完全相符才能提供保险箱服务。如有疑问或发现签名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查核仍有疑问要报告大堂副理,并知会有关领导。

7、办理手续后,引领客人进入保管室,并将第一道门锁好,严禁让客人进入保管室的第二道门。

8、向客人提供适用的保险箱,当客人第一次使用保险箱时,应叮嘱其小心保管好保险箱钥匙,并提示遗失钥匙要赔偿。

9、切忌询问客人存放在保险箱内的任何物品。

10、每次为客人办理好使用保险箱手续后,必须检查保险箱是否已锁好;如客人退还保险箱,必须在登记卡背面按规定填写开箱栏及最后一栏。

11、负责保险箱管理工作的收银员必须保管好保管室钥匙,将钥匙装入钥匙保险箱上;用膳或因其他情况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报告主管,将钥匙交给同事并做好登记交接手续;当值主管应随时抽查,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1、严格执行保险箱服务程序,严格先开箱后填资料,否则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

2、严格检查客人用过后的'保险箱内有无其他物品;。

3、凡有签名不符或非保险箱登记客人开箱或退箱手续不予办理;。

4、严格在保管室内拍照;。

5、如非遇到突发暴力事件(如抢劫、放火等),严格按动保管室内所装的报警器。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制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管理现金,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再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员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配专车护送。

七、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财务部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构建现代企业薪酬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共享经济,分享发展成果,规范公司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的和谐共赢、风险共担的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薪酬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一)保基本、重效率;。

(二)建立增长机制;。

(三)员工工资水平与公司效益相对应;。

(四)实行分类分级差别化管理;。

(五)符合法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

第三条凡所属公司员工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及相关经营企业员工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样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公司薪酬体系建立及核定由总经理组织公司副总经理及综合部、监审部、法务部、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审核确定。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人均薪酬水平与全县其他国有独资公司的薪酬水平大体相当。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体水平要控制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同类同级同岗人员的1.8倍以内。

第七条公司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三个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司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类核算体系。由县人民政府任免或提名任免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工资制,由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核定工资标准发放。其他公司员工实行月薪制工资,按本制度核定发放。

第九条公司岗位按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三大类设置。其中:

管理岗为:综合部、企划部、融资部、法务部、资产部、监审部;。

技术岗为:工程部、财务部;。

工勤岗为:驾驶员、清洁员、食堂等后勤人员。

第十条基本薪酬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学历(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福利与津贴工资及其他工资。

第十一条基础工资。根据全县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基础工资按每月1500元执行。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坚持以岗定薪、岗随薪变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贡献大小、综合技能、辛苦程度和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再按公司管理、技术岗位设初、中、高三级岗位实行分级管理,以初级岗为零,其他每上一岗位每月补助200元。

第十三条工龄工资。员工自被公司聘用起,按虚年的次年的元月份起按月计发工龄工资。前五年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20元,五年至十年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30元,十年至十五年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50元,十五年后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30元。按照梯级累加原则增加工龄工资。

第十四条学历工资。管理类工作人员参照学历工资。以本科为起算点,本科以下不予参评。以100为初始工资,每晋升一级,系数提高1,自取得学位后次月开始起算。

第十五条职称工资。技术岗、工勤岗人员参照职称工资。分为低、中、高三类,初级为100元/月,每提高一级,级别工资提高200元/月,从取得相关职称后次月起算。

第十六条社会福利。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法定福利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其他福利按照公司工会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所有公司员工全部按照《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条例》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八条县人民政府任免的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的试用期薪酬由县人民政府核定核发。公司聘任的其他晋升职位的管理人员薪酬,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享受新拟任的岗位待遇,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予以补发,不合格的只发升职后薪酬的50%。

第十九条公司新员工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一律执行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本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绩效薪酬是指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总数所得的薪酬数。

第二十一条县人民政府任用的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由县人民政府考核,公司聘任的其他公司人员按本制度发放绩效薪酬。

第二十二条绩效薪酬为浮动工资,浮动额度为基础工资的30%。

第二十三条新聘用的公司员工(不含晋升员工)试用期不参与绩效薪酬考核。

第二十四条绩效薪酬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等管理层对员工进行按月考核确定,并按下列分数与系数对应兑现绩效薪酬。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置年度综合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二十六条年终综合奖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承担的工作量、平时的工作态度、公司效益等因素,并参照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合并考虑和分配年终奖金,原则上人均年终奖金额度不低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年终综合奖奖金。

第二十七条突出贡献奖是在国家、省、市、县获得表彰奖励的员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发放。

第二十八条公司将年终综合奖评定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第二十九条年终综合奖具体分配方案由部门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薪酬调整要依据公司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础工资。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要求或明显低于同行业工资水平需要调整的,视公司经营状况予以适当增加。

二、正常职务晋升薪酬调整。根据人随岗走、薪随岗变的原则,原则上调整后的次月享受职务晋升后的薪酬。

三、因考核变动的薪酬调整,坚持岗变薪变原则,变化的次月按新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薪酬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三十二条薪酬预算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三十三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业绩指标(kpi)、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三十四条薪酬预算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项编制汇总。

第三十五条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三十六条薪酬支付方式一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考勤扣款、个人所得税、社保、住房公积金由财务处在次月发放工资前统一负责统扣统缴。

第三十九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年度绩效薪酬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以上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四十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支付工资。

第四十一条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四十二条公司薪酬发放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第四十三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财务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四十四条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配套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