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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月度工作总结(模板12篇)

时间:2023-11-28 20:28:58 作者:XY字客

每个月末的工作总结,是给自己一个机会来思考自己这个月的工作表现,也是一个机会来进行自我反省和提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月工作总结时提供一些帮助和启发。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在省财政厅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支持下,在局内各业务科室的配合下,围绕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量化考核目标,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全国性专项检查工作为重点,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全市2008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395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7%,比上年增长10%,节约财政资金3719万元,节约率9.4%。其中,市直采购规模达到了10600万元,比上年增长4%,节约财政资金932万元,节约率8.8%。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们按照“明确目标,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分阶段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各县市区财政、监察、审计和部分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等300多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了5月6日召开的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迅速成立了由市财政局长张尚贵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松青同志作了专题汇报。二是层层动员。5月19日召开了市直采购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贯彻全国、全省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本级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和方案。三是精心组织。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专项检查工作,制定详细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市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张尚贵同志还亲自邀请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领导一同研究工作方案,将工作安排到每月每周每天,做到定人、定责、定岗。四是组织培训。在召开动员会的同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培训,统一填报口径。我们还刻制自查自纠光盘300张、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发放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据统计,全市共有689个采购人(其中市本级216个,县市区汇总473个)、6个政府采购中心、3个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占应检查面的100%。从自查自纠汇总情况看,全市2006年、2007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88307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21%,节约资金分别为2301万元和3074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为6%。

2、扎实开展重点检查。一是确定检查对象。按照采购人采购量的大与小、年初安排检查单位与审计在查单位相结合、工作好与坏、政策宣传强与弱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20多个重点检查单位。二是明确检查内容。对采购人方面,查看有无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等等。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方面,查看政府采购方式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政府采购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其他有关情况。三是分组开展重点检查。从审计、监察、财政部门抽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重点检查小组,全市共抽调42人组成11个重点检查小组。其中市直抽调12人分成三组,开展重点检查。全市共检查采购人158家,重点检查面达到41%。其中市直检查30家,重点检查面达到42%。

3、强化整改措施。我们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查单位,帮助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并以系统为单位,分批进行培训、上门指导。目前已对教育系统、环保系统和交通系统进行了培训。通过整改分析,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1、合理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去年底,我市在制定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时,在2007年目录的基础上,将1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学生用桌椅和床铺调整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图书资料、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等采购,部分中介服务、财政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探索将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2、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审力度。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们与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对各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的精确性、可操作性。市直72家一级预算单位、7家自收自支单位、3家省垂管单位、191家二级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50万元,预算编制面达到了100%。政府采购预算随着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程序后,一并下达给各单位,批复面达到了100%。

3、开拓创新,拓宽政府采购领域。今年,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京山针对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增多,与综改办联合发文,及时制定了“以钱养事”涉及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并为各乡镇配齐了政府采购监督员。沙洋将各乡镇中小学、各镇政府、财政所纳入2009年政府采购预算,并将乡镇自来水引水改造工程、沼气池改造工程、教育系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都纳入了政府采购。钟祥对教育系统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中标价365.3万元,节约资金28.9万元,节约率8%,实现建筑工程政府采购零的突破。xx区对对子陵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中标价400万元,节约资金50万元,节约率达11%,并与发改委、建设部门加强协调,将专项资金类、财政性资金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的工程类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继续深化乡镇政府采购改革,为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对全区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和调研;掇刀将政府采购延伸到了乡镇,各乡镇配备了政府采购专管员,对全区10所中小学危房改造、厕所改造和沼气池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招标,采购金额40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7万元。

1、严格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对集中采购项目,要求一律按批准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和走过场的行为。今年我们先后对文体局新农村建设文化体育器材项目竞争性谈判、环境检测实验室公开招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软件开发竞争性谈判、财政局信息中心公开招标等项目进行现场监管,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操作。截止到11月底,经过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集中采购项目总额达3000多万元,累计节约资金290万元。

2、依法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组织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进行了2007年度业绩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全市各级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得分均在95分以上。我们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度基础工作、采购活动、工作绩效、廉洁自律和信息统计等方面进行了考评。2007年度,市政府采购中心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透明度不断增强。全年完成集中采购120次,采购预算金额6265.77万元,实际采购额5333.63万元,节约资金932.14万元,综合节约率14.9%。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供应商库建立和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采购活动记录尚需规范等。

3、规范监管程序。对于集中采购项目,严格要求按省厅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管和指导,对于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现场监管活动,要求依法规范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专家抽取、使用和管理,采取控制评标室人员、关闭通讯工具等办法,规范程序和操作,维护政府采购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于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上门指导开展采购活动,印发《政府采购实用手册》等宣传资料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管理,不断规范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市直今年对31家市直采购人和2家代理机构开展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30%以上,全部完成年初安排的目标检查任务。

4、严把资金审核关。在采购资金结算方面,我们对照供应商投标报价和优惠率,严格审核。截止11月底审核供应商违规25笔,核减采购支出1.1万元。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11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

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

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09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xx年以来,我镇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县采购办、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推动全镇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截止11月30日共进行政府采购54笔业务,通过政府采购金额为515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我镇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镇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三是建立了政府采购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检查和调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到,近几年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政府采购范围逐年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政府采购整体工作仍处于低位运行。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较窄,采购规模小,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采购发展不平衡,政策功能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

(三)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存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难,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虽然一再强调,仍然有先采购后备案的现象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14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14—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14〕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

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

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

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

5.各部门相互配合。

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

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

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

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

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

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

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

今后的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

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高新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10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厅领导提出的“更加注重服务地方经济,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如下:

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政府采购预算1043.6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902.26亿元,比2009年增长19.29%。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龙芯”电脑4.1亿元合同签订,并帮助协调履约中的困难,推进后续发展;前三季度,采购中小企业产品536.55亿元,节能环保产品82.57亿元,完成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41亿元,比2009年的融资额增加了8.72倍。制度不断完善。制定支持自主创新、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及专家管理等5项制度;监管不断强化。对重点采购项目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根据省管县体制的要求,首次将24个县列入考核范围;gpa研究不断推进。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得到财政部肯定。

一、积极拓展政策功能,作用越来越大。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民生采购等,在应对危机,促进转型过程中发挥作用。

(一)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

推动首购,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共采购“龙芯”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4679套、计15万台,采购金额4.1亿元,分三年装备至全省5000多所小学。为更好扶持我省自主创新产品,在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首购任务的圆满完成。积极与省教育厅、科技厅及厅科教文处联系沟通,提出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中心实施首购操作,与梦兰集团正式签署“龙芯”电脑政府首购合同;协调教育厅、厅支付局等落实资金,解决支付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首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程序顺利实施。

及时跟踪,帮助企业协调履约中的困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后三次赴企业调研,跟踪产品安装进度及质量,了解履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请省人大领导及有关代表去企业视察。如原合同约定分三年实施,每半年验收一次,合格付款。企业反映资金支付周期过长、资金压力较大(约需一个亿的周转资金)。在合法的前提下,在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验收、资金支付条款,缩短验收和付款周期(由半年改为两个月),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后续发展。根据企业提出进一步加强宣传,促进“龙芯”电脑在全国政府采购市场的推广,推进产品后续发展的要求,通过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将“2010中国政府采购高峰论坛”放在常熟市举办。这是《中国财经报》首次将全国性的会议放到县级市召开。财政部国库司领导及国家有关部委、全国30多个省(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00多名代表到常熟,听取梦兰集团介绍,参观“龙芯”生产线及应用基地,对常熟及梦兰自主创新产品“龙芯”电脑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

规范操作,建立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制度。“龙芯”电脑政府首购项目,开辟了我省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新途径,但这只是一个特例,是报经省政府批准才得以成功实施的。政府首购、订购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制约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充分发挥。在总结“龙芯”电脑首购经验的基础上,广泛调研,与省科技厅反复协调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历时7个多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试行)》,引起全国政府采购系统的高度关注。

(二)深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在去年成功实施“政府采购融易贷”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不断深化、制度化。省级及南京、苏州、徐州、常州4市均建立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苏州开发了“采购通”产品,4家中标企业与银行签订了3025万元贷款协议;常州出台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实现贷款金额1980万元;徐州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融资通”,会同市建设银行组织了宣传培训。

一是制定指导文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

二是举办政策发布会。11月5日,与省政府金融办联合举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政策发布会,宋义武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聂振平副主任、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胡庆华行长、省信用再担保公司陆文毛副总裁出席。南京地区中小企业供应商、相关银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操作机构代表200多人参加,省、市主要新闻媒体都作了专题报道。

三是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各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金融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具体办法,不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建设。

四是组织调研。组织省级及部分地市赴重庆、湖南调研“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链式融资业务”,学习交流探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方案。

(三)继续实施民生采购项目。紧贴财政支出中民生项目的安排,不断拓展民生采购范围。如“江苏省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近4000万元,全部由省财政统一买单投保,惠及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近1300万在校学生。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176.74万名在校大学生和193.22万名在园幼儿,该项目实施时间紧,情况复杂,在全国教育、保险和政府采购领域都具有较大影响。为妥善解决中标结果的延续性,体现对我省企业紫金保险公司的支持,积极协调,会同集中采购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多次研究,确立了服务大局,依法采购,平稳过渡的工作原则,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经公开招标和评标,在依法采购的前提下得到各方满意的结果。

(四)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决策,积极推进全省经济升级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并对全省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各级采购人提出要求。

二、完善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认真落实厅《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牢固确立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力求更精细。针对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编制不全面、该编不编,年度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和追加功能缺失,采购预算相对于用款计划约束力不强,结余资金失去控制等问题,积极与厅国库处、支付局以及信息中心协商,并赴南京徐州座谈交流,提出修改建议,被国库处纳入《关于江苏省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v2.0)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优化完善的业务需求(征求意见稿)》中,将于2011年实施。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的约束力、执行力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调整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力求更科学。从7月初开始,采取发放调研函、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经处集体研究讨论,制定了2011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国家的政策要求,增加了信息安全产品类、其他服务类等项目;针对部分省级部门一些专业性、特殊性需求,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作了一定调整。

(三)改革政府采购经费分配办法,力求更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了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奖励经费的比重,鼓励集中机构规范操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对政府采购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研究;提升了协议供货费用的比例,突出和适应协议供货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测算方法从仅参考采购规模变更为同时参考采购规模和次数,避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金额特别巨大(如税控机特大项目规模达近20亿元)可能导致的分配不公。

(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力求更透明。认真梳理制定网上运行流程图,设定了投诉处理风险点和控制措施;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行政权力受理、审核、审批和批准等各环节事项;根据61号部长令,对行政处罚依据、裁量标准等进行修改。办理行政许可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59家,审核批复进口产品采购申请293件,审批公开招标以外方式106批次。

(五)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力求更细化。结合江苏政府采购实际,对评审专家管理的一般原则、评审专家的具体条件、申报程序、日常管理等进行具体规范,特别是对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评审情况反馈、库外专家的选取、专家使用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等做出细化规定,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专家抽取使用环节的管理,研究库外专家进行临场培训的措施办法,实现专家细化管理。

(六)组织政府采购协会调研及前期准备。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协会章程制定、开展业务范围、内部机构设置、会员组成及会费收取办法等;召开座谈会,听取采购人、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中介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省工商、质监、体育等协会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人教处开展可行性论证。

三、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一)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政府采购处组织,省监察厅、审计厅及厅监察室、监督检查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级机关采购中心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是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六个方面27项内容。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按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二)到省级七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调研。9月上旬,先后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残联、省消防总队,了解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积极向政府采购专业媒体推荐。《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先后整版专题介绍了我省部门集中采购规范操作的情况,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反响。

(三)加强系统监管工作指导。召开工作座谈会。先后两次召开省辖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分别就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推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对市县的指导。进一步创新考核形式,充实考核内容。扩大考核范围。对全省的考核向县(市)延伸。考核工作实现“两个首次”。一是首次对市(县)进行考核,适应省管县财政体制的要求,将24个县(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加强对县(市)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首次进行专项考核,对省辖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行专项考核,发挥规范和导向作用,有效促进管理。将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季报制度。从2010年第二季度起执行。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政府采购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拓展政策功能支持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

(四)加强对重大采购活动的监管。加强现场监督。今年共参加现场监督30次,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采购环节规范,采购操作严密。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一些重大项目招标活动,如省农林厅疫苗项目(金额4.8亿元)、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1.07亿元)、学生语音磁带(0.8亿元)、责任保险(1.07亿元)等提前介入,通过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共同研究讨论招标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预案。

(五)依法处理投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处理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运用准确,有效地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2010年共收到供应商投诉4起,其中受理3起,不予受理1起;人民来信12封,其中:本级6封,市级6封,均按规定转、办。发生的1起行政诉讼、4起行政复议,除1起供应商撤诉外,无一被驳回。

(六)组织重点案例分析会。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采购项目,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项目、省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项目等,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省、市集中采购机构及相关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共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不断提高依法采购、规范操作水平。

四、加强信息宣传,更加规范透明。

(一)完成网站改版,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完成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改版工作。不断扩容,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规定和各类信息。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代理机构认定、投诉受理、进口产品采购审核等工作已实现在线填报和办理。

加强信息统计报表系统培训工作。为适应财政部新报表系统,分别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培训班、部分市信息统计系统使用情况座谈会,为全省尽快适应新的信息统计系统创造条件。

(二)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撰写新闻稿件,重要活动邀请媒体采访报道。2010年,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发表报道江苏的各类文章368篇。发挥专业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问题,通过正面、写实报道,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取得较好效果。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暸望东方周刊记者作了不实的负面报道,被《报刊文摘》及相关网站转载,引起各方关注。我们主动向省监察厅汇报;及时召开案例分析会,请供应商、周刊记者及相关当事人参加,还原事实真相,让社会各方了解项目规范操作的情况;同时,邀请《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报道,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江苏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三)在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中加强宣传。将提案办理过程作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政府采购政策、介绍政府采购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的过程。2010年,我处共有三项主办提案,其中,关于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建议,被省人大列为10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按照潘厅长批示要求,我们认真准备、积极协调,全程保障。督办活动结束后,又先后召开协调会和落实推进会,跟踪落实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人大、政协代表不仅对提案办理情况比较满意,也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多了解。

五、gpa研究不断推进,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研究任务。

(略)。

六、加强学习培训,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根据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如组织全处同志到安徽小岗村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走进企业-到龙梦集团,在合法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政府首购中遇到的困难;走进部门-到省级7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上门服务;走进代理机构-到甲级代理机构常州市招标中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采购业务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结合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党支部会、处务会等多种形式提出要求,廉洁自律。

启动系统轮训制度。举办第一期培训班,省市县140多人参加。邀请财政部领导讲解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精神,邀请全国知名政府采购专家、学者授课辅导,用江苏政府采购发生的20多个典型案例进行案例教学以案说法,组织学员互动交流。

组织代理机构培训。根据财政部61号部长令要求,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010年5月、10月组织2期代理机构培训班,全省400多名从业人员参加,经严格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组织学习调研。组织部分人员赴湖南、湖北、重庆、广东等地进行学习调研,进一步拓宽视野,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许多不足。如在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方思想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不够得力,效果不太明显;在监管方面,还有缺位现象,制度不够完善,对违规查处不够有力;在规范操作方面,还存在着随意变通的情况,包括操作机构、评审专家,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在队伍建设方面,从业人员素质还参差不齐,学习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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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确定的目标和市财政局领导提出的“构建六型财政、建立十大新机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规范服务,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20xx年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15531、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943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5%),节约资金35092、4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3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9320、9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93397、6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6720、25万元,分别占实际采购资金总额的38、63%、52、05%和9、32%。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54385、10万元,邀请招标5250、78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11689、5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7505、00万元,询价采购20464、22万元。六安市直政府采购预算27776、4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304、48万元,节约资金4471、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1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6289、4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2087、23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927、77万元。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0652、76万元,邀请招标48、00万元(由公开招标方式改变),竞争性谈判采购8367、0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928、00万元,询价采购3308、69万元。

2、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工作作为财政管理的三项核心内容之一,其前接预算编制,后连国库集中支付,只有做到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前后相接,首尾相连,有机结合,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做实。为此,我们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纪律,即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对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2015年市本级先后对为市物价局、市检察院、市运管处等21家单位先采后报行为拒绝办理采购手续。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不断扩大,2015年市本级将卫生系统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教育系统的六安一中、六安二中、一中东校区已全面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监管。

3、厉行节约把好审核审批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严禁超标准采购的通知》(财购〔2015〕36号),严格对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六安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资〔2015〕405)执行,对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家具配备及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严格对照《市本级2015-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审核审批。2015年市本级按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委托市招投标中心(市采购中心)采购560多次,驳回市直各单位不合理采购申请四十余次,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

4、立足创新加大监管力度。为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聘请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的通知》(财购〔2015〕195号),在全市各大网站上广泛征集特邀监察员,聘请市政府办、市委办、市政协民宗委、市法院、市国土局、皖西日报社、市广电台等18个单位的20名同志为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制定了《六安市市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现场监察工作细则》,对特邀监察员发放了聘书并开展了培训。目前,首批特邀请监察员已上岗履职。

5、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中央、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财购〔2015〕273号),同时加大宣传执行力度。通过细化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丰富政府购买服务品种,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品质,较好实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的作用。2015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16720、25万元,市本级政府采购服务4927、77万元。市本级如审计局协审机构入库项目、财政局备选社会中介库项目和资产中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入库项目、城市综合管理局争创省、全国节水型城市项目等多项采购效果收效良好。

6、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二期的建设。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评审环节客观、公平、公正,根据省厅要求和部署,2015年重点做好市级专家库建库和投入使用工作。通过单位推荐,个人网上报名,目前市级专家库已经征集到三百多名专家,涵盖工程、水利、经济、卫生、电子等十大类二十多小项。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均实现从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同时草拟了《六安市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将根据每位专家在评审项目表现在网上进行考核。

7、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市财政局限时办结制要求,市直单位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进入我科后,审核时限不超过1天。由于政策更新,2015年3月份重新编制了《政府采购文件汇编》500本,收录了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市本级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20xx年政府采购科将继续着力强化预算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力,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力,着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良好秩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主要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1、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坚持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制定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大力宣传,坚决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减少先自行采购后补计划的行为发生。

2、积极为政府购买服务做好宣传、推动及各项配套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是借助社会力量,推动财政改革,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重要方式。2016年将按照《六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定内容,大力宣传向社会购买服务意义和重要性,努力为各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3、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设。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建好市级专家库,为客观、公平、公正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4、严格按照六安市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要求确定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目录没有、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不管是目录内的、还是目录外的,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直单位定点饭店、定点文印、汽车定点维修相关办法,为市直单位会议、文印、汽车维修做好服务。

5、全面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从采购文件制定、信息发布、采购现场、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

6、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自我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了《*市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形成。

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为重点,结合福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的工作目标,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严格把好采购业务每一道程序关,以“公平、公正、公开、诚实、透明”为根本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采购任务和各项工作。

20xx年,我区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4070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2085、67万元,节约资金8616、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12%,采购次数为614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

一是以民生为重点,将区重点项目工作纳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我中心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各项采购工作,完成我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垃圾减量示范分类和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设备系列采购等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二是以采购任务为中心,在采购工作中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各采购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研讨会中充分提出意见,做好采购前期沟通服务工作,采购资源使用充分弹性化,积极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三是以创新采购方式为抓手,确保政府采购质量。针对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单位需求,首次以预选供应商的方式招标完成我区市政道路、绿地和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工作,首次采用bot模式完成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工作等,以创新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二)加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落实。一是发送宣传短信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新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宣传短信息,扩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的影响面。二是市、区联动学法。认真组织学习于6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与参加市、区两级采购中心的学习、培训,与财政局联合开展专题研讨学习,逐条研究,分析落实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对策与具体措施,印制并发放宣传册。三是开展采购法规学习培训。联合财政局于7月初开展围绕《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对全区210多个采购单位的采购负责人和采购专员及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采购条例与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与操作规程示范。

(三)修订完善各类标书模板。根据《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修订各类采购项目的申报模板,固化《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同时也是条例与细则具体实现形式和途径。以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为基础,系统分类梳理标书模板,以《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为准绳,制定需求设置标准与框架,完善采购需求方案格式文件,引导用户单位正确编制采购需求方案。通过完善审核采购需求方案和资质要求的规则和制度,规范评标因素和分值设定的规则和标准,让每个评分项都公平合理。

(四)坚持绿色采购,践行智慧低碳发展

一是政府采购与低碳理念相结合,完成“环保入户行动”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环保入户”行动工作要求,任务分解到部门,按季度、月份及时反馈任务进度,通过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低碳知识宣传短信息,根据区统一部署总结提高协同网办公效率,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及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二是推动绿色采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文件要求,将强制采购的9大类节能产品纳入招标文件;关于符合相关规定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对符合节能环保产品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等,在评分标准的权重上和评分细则的分值上给予侧重,使政府采购项目尽可能地使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产品。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

20xx年,按照《福田区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细表》的分工要求,设定中心责任分工项目共7项,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成时间、责任部门等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严格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定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于中心各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进一步建立“依法采购,高效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图、核心工作流程图,严格贯彻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和严格的责任倒逼机制等,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修改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每一个项目的采购工作。

今年,我中心问责人数为0,被查处违纪人数为0,公开曝光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件0宗。收到对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中心从领导到每位工作人员都没发生违纪违法、腐败不廉洁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

(一)需求个性化与采购标准化的矛盾。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采购业务流程日趋注重标准化因素,各类采购项目模板力求通用一体化,同时,个别采购单位也存在个性化需求,不同项目类别的需求设置也有所不同,亟待解决个性需求与标准化之间的矛盾。

(二)对新《实施细则》须加强宣传与培训。新《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对采购工作的要求更高,采购申报、工作流程、后续管理等方面规定更加具体,为规范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工作,需对《实施细则》进行更加深入的宣传、培训。

(三)采购合同备案管理仍待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不及时备案情况时有发生,个别采购单位采购工作人员意识淡薄,不按法定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送至采购中心履行备案手续,有的甚至几年后才送交备案,合同备案工作亟待加强。

(一)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新模式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及主管部门授权委托,逐步探索开展合同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在深圳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的手段,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新模式。

具体工作模式为:通过建设福田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平台,面向福田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人及供应商从中标后签定合同、进度款支付、项目验收以及售后服务情况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以达到对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的了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对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考核监督,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考核,从而达到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

(二)进一步强化采购活动内外部监督机制

(1)依法采购,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在2015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以此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争取引入法律专业人才,并通过社会力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在2015年新增3-4名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到采购工作环节中,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二是完善采购文件模板,提高采购文件标准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修订采购文件审核办法,对采购文件进行分类,实行ab角工作人员互审,多层级联审,重大项目特审,法律顾问加审等审核办法,以此提高采购文件审核质量,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并起到双岗监督制或多岗监督制的内部监督效果。

(2)引入外部监督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手段

为使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采购中心将探索拓宽外部监督新模式。一是引入廉政义工监督评标制度。与区监察局联合推进“廉政义工”监督评标过程的工作,邀请廉政义工到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的现场监督;二是引入人大政协巡查监督制度。邀请人大或政协代表对评标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探索人大或政协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评审质量、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制度,并提交对巡查项目评审结果的意见和对评标专家的综合评价报告。

(三)探索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规范化

对项目质疑处理方式方法在实践中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规范质疑处理工作,优化流程,关口前移,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处理机制,强化法律专业服务,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降低引起投诉的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2015年,我中心将开展对项目质疑处理创新方式进行调研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实施方案,总结出一套科学可行的方法,形成规范化制度,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xx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xx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xx万元,实际采购支出xx万元,节约预算资金xx万元,平均节约率xx%。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xx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xx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

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

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xx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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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同协作,杜绝单位逃避采购、违规操作等行为。

20__年1-11月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明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民办事。

中心明确科室内部人员工作职责,与财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业务。采购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不要不拿,尽心尽力服务于社会。热诚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提供平台,认真解除供需双方发生的纠纷,热情服务到我中心办事的各方人员,认真耐心的对待来访工作人员及供应商,解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程序。中心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急需方之所急,常常为满足需求方的时间需要,放弃休息时间为采购单位购买物资。采买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20__年进一步完善了采管分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红政办发[20__]2号、开政办发[20__]12号、开政发[20__]43号等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中心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资金是否落实必需由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认可,加盖科室公章方为有效。一般物资采购严格按照管理科审批采购方式进行,审批程序完备的申报采购项目中心才给予办理采购手续。特别在公务、专用制服、移动电话、空调机的采购上,坚持按照纪委监察部门批准,采购管理科核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中心运作执行采购的工作机制。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形式以集中采购为主。采购方式采取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六种。凡是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根据单位轻重缓急程度,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时间上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经采购管理科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邀请纪委监察、技术监督、工商部门、采购管理科、采购管理委员会代表及公证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20__年开展上网公告招标信息业务,中心发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51条,成功实现货物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业务4笔,公开招标采购金额895.67万元(含协议供货成交金额);实现竞争性谈判6次,成交金额410.91万元。

20__年实施19个包19种产品,多个品牌公开招标的协议供货方式采购。20__年1-11月,共完成协议供货228次。通过一次招标,多次采购的采购方式,满足了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对时间上的要求,节约了大量的物力财力,更好地取得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缩减招标和采购成本。协议供货方式减化了大量审批手续,及大地提高办公效率和采购工作的服务能力,对采购工作的改革创新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制度及车辆保险制度。

在公务用车采购环节上,严格执行云办发[20__]25号、红办发[20__]50号、红财采[20__]4号文件精神及我市采购公务用车的有关审批规定,按时汇总上报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1-11月采购车辆39辆,采购金额564.32万元。20__年1-11月,财政统保车辆共358辆,其中车辆315辆,摩托车43辆,全年预算支付统保费用162.35万元。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20__年一至三季度已支付统保费金额134.83万元。

20__年1-11月取得的工作成绩:

20__年1-11月份,共完成采购692笔,采购预算金额3,052.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22.44万元(其中预算内2,239.65万元,预算外171.46万元,自筹资金411.32万元)节约资金230.15万元,节约率为7.54%。采购数量比上年全年增加82笔,采购金额购增加534.33万元。采购金额按组织形式划分为:集中采购金额2535.7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金额286.73万元;按采购方式划分:公开招标金额895.67万元,占采购总量的32%,比上年全年增16.64万元,增长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大幅增加,采购金额410.91万元占总采购量的15%,比上年全年增257.97万元,增长169%;询价金额1290.7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46%,单一来源采购225.0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8%。根据采购项目分类:

一、货物类采购2578.48万元。(其中计算机431.63万元,采购数量836台;车辆39辆,采购金额564.32万元);二,工程类采购180.22万元;三、服务类采购63.73万元。

购方式只能以询价方式处理,这也是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金额比重较大的原因。(2)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薄弱,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经济效应不高。由于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加上我市采购限额比较低(批量1,000元就必需办理采购)采购次数增加,内容繁多,不能形成规模采购,致使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经济效应体现不大。(3)由于我市20__年以来未出台采购目录文件及采购政策文件,电话询问或上门询问采购方面问题的人员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的正常业务办理时间。办理业务的人员时常出现排队等候的情况,严重影响中心的办事效率:(4)个别采购单位不能及时完善采购手续,采购申请交到政府采购中心后,经过询价认可,最后确定供应商供货,但验货合格付款后,不能及时将发票复印件送交政府采购中心,甚至打电话询问,也是迟迟不来办理,致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

20__年1-11月工作在市财政局领导的关心下,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已顺利完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与相关科室,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共同解决。中心将一如继往,树立服务于大局的意识,为采购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中采购150余次,采购预算6828万元,采购总额6331万元。同时,采购中心党支部“七.一”还荣获市政府办机关党委授予的“先进党支部”称号。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中心高度重视灾后重建相关项目采购,一方面做到主动服务、精心组织。在接收到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的第一时间,主动同采购人衔接联系采购需求,认真做好意见征求、标书制作、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采购方案既利于有效降低价格又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用得其所。上半年,共接收灾后重建计划8个,涉及预算金额568万元,其中包括预算规模140万元的市环卫处垃圾车,预算规模75万元的市口腔医院电梯,预算规模185万元的市交警支队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47万元的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系统前端检测站系统等项目。特别是加班加点组织了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前端监测站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确保了在主汛期前省、市高度关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及时配套到位。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政工程、民生、安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项目采购。一是市政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62万元的灯杆灯具,预算规模80万元的橡胶减速梗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84万元的小旅馆管理系统,预算规模168万元的绿化植物,预算规模50万元的灭鼠灭虫服务,预算规模85万元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等项目的采购。二是民生、安全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300万元的市委组织部第三批远程交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预算规模1534万元的公安局业务装备,预算规模426万元的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等项目的采购。三是防灾减灾应急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23万元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预算规模90万元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心电梯等项目的采购。同时,还组织了预算规模92万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施设备,预算规模230万元的交警场地考试系统,预算规模177万元的公路微机收费管理系统,预算规模84万元的市级数据平台建设等项目的采购。在采购执行中,采购中心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发布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转达意见,衔接制作标书,项目组织有序,评审工作严谨,做到了既讲效率又体现效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中心发文分别从采购人、供应商两个方面对定点协议供货予以规范管理。一是明确采购人确定供货商程序。采购人在向市财政局申报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政府采购计划表》之前,应就拟采购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在同类同档次产品各品牌之间以及同品牌各协议供货供应商之间,向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同时进行询价比较,以有效最低报价者成交,避免协议供货价偏高的情况。二是要求品牌商按季度报送《定点协议供货清单、报价表》。所报送的协议采购价不得高于川内其他市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和市场平均价。三是公布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限价。为提高协议供货的透明度,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由生产厂家或总代提供的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其限价等信息,方便采购人选择并接受其实时监督。四是加强对协议供货执行的跟踪管理。对发现或经采购人等反映的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将协同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如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作不良行为记录等。

(一)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中心编印的《德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管理,细化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特别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堵塞在实践中发现的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收到明显效果,比如对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信息公告与需求预公告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后接着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正式谈判文件立即组织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