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写作 > 工作方案 >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9 14:13:33 作者:JQ文豪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我们的工作,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希望这些工作方案范文能够为你的工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灵感。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建立适应发展的养老服务,决定从年x月至年x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设好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办管理处园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

2、坚持自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共享原则;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

(一)服务对象:在这两个社区生活,户籍属管辖的或户籍不在的,但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年满60岁周岁的老年人,均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其中“三无”、高龄、独居、特困和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根据老人居家养老实际需求,努力推出亲情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出:

1、日间托管服务(含助餐送餐定餐服务);

2、家政保洁服务;

3、医疗保健服务(含上门生活照料、精神慰籍服务);

4、文体娱乐服务。

(三)服务方式:按照有偿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区管委会购买服务为补充方式,根据不同老年人经济状况,推出无偿、低偿、有偿三种养老服务。

1、无偿服务。

(1)对“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

(2)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劳模、城镇低保户;

(3)75周岁以上的特困残疾人。

上述人员,每人每月由管委会购买一定数额的服务卷提供养老服务或志愿者、义工服务。

2、低偿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人75岁以上,争取每人每月由管委会发放一定数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券。

3、有偿服务。

有经济能力、需要上门服务的老人,通过自己购买,由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的各种便利服务。

(一)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到养老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o,内设日托室、配餐室、医务室、娱乐室、工作室等,服务用房要求房间透光通气,室内物品摆放整洁干净,特别是餐饮设施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户外有健身场所和活动器材,功能配套,软硬件达标。

(二)服务中心需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队伍,需设置3-5个公益性岗位,以保障服务中心日常事务性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专业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和摸底评定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在总结前期居家养老调研基础上,为顺利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一是成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新举措新情况新办法;四是完成居家养老问卷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爱心”建档工作,组建评估组,拟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

第二阶段:中心建设和服务实施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街道、管理处、社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快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用房选址工作,重点落实xx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抓紧抓好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与配套工作,完成室内装修、设备采购等。

(2)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两支队伍(专业服务队伍、社工义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专业服务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作,确保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3)三是完成万达社区、园居家养老服务站挂牌工作,启动项目实施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和迎检验收阶段(x月x日至x月底)。

对xx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个运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管理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差距、总结经验,完成迎检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各职能部门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要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居家养老服务事项决择,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区社发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运行提供资金保障。街办、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场组织和调度,并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对所辖社区老年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摸底,掌握他们的养老意愿和需求,统一登记造册,制定适宜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相关开发商本着开发建设服务群众、开发成果人人共享的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提供场地支持和资金帮助。总之,要层层负责,做到各司其职,保障各环节的任务顺利完成。

(三)制定措施、完善机制。要制定三级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将主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点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阶段性工作的推进,要建立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各个相关环节运行机制,确保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并实现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评估验收过关。

(四)加大保障、设立专项经费。为保证试点工作正常运转,财政局和xx理处要分别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预算经费,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事业发展服务基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软件建设和为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等(含用房装修经费、设备添置经费、购买服务经费、办公管理经费)。街道、洲管理处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事务管理,专业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经费等。

推进居家养老养残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参加街道举办的爱耳日活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普及爱耳护耳的知识,利用阳光家园阵地,动员助残志愿者在阳光家园搞了助残志愿服务文艺演出活动,继续排摸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向残疾人介绍康复知识,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到阳光家园中接受康复训练指导。排摸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上报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以减轻残疾人的障碍。

在助残日来临之际,社区举办了助残日慰问演出活动,关爱关心残疾人,在特奥日来临之际,组织社区残疾人参加区残联组织的特奥日运动会,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在社区小广场上组织残疾人观看了建党节文艺演出。在中秋节来临之际,为社区残疾人送粽子,重阳节来临之际,在社区幸福饭桌社区残疾人和老年人一起吃饺子。

利用残联举办的技能培训班,让社区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利用劳动就业局开招聘会的时间,将残疾人推向劳动就业市场,让他们在竞争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岗位。

收集四级残疾人社区医保资料排摸社区重度残疾人补贴和关爱工程补贴;让国家的优惠政策,优惠到每位残疾人身上。

在20xx年里多次人迎接了市区残联以及自治区残联的检查,得到了好评;

20xx年社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20xx年市级“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社区”,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为社区残疾人更好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科学发展”为统揽,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为目标,以“政府主导,社区牵头,全民参与”为方针,以“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关爱家庭、回报社会”为服务宗旨,以“立足社区、提升服务、打造品牌”为服务理念,以保障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为重点,以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培育服务队伍、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扎实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推动和谐xx建设深入开展。

按照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队伍、有服务、有台帐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标准的社区为老服务队伍,按照不同养老需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面服务,实行有偿服务、低偿优惠服务与志愿者队伍无偿服务相结合,构建街道为老年人组织服务、社区为老年人联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工作格局,积极在老年人和社会爱心服务机构及各类志愿者之间搭建沟通平台,努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放心、安心、称心、舒心”的温馨服务。

(一)搭建服务平台。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利用社区现有办公条件,在社区设立独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桌椅、电话、文件柜、饮水机等硬件办公设备,设立兼职机构,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服务行为。开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印制便民服务手册,公开服务热线,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创造必备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二)组建服务队伍。由政府主导组织,吸纳全社会参与,打造专兼职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一是在社区成立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织机构,中心主任由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抽调社区2—3名同志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并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二是整合辖区服务资源,与相关服务单位联系,包括小商店、卫生服务站、餐饮店、水电维修、家庭小饭桌、米面油、瓜果蔬菜店等,签订长期服务协议,建立固定的服务网络和队伍;三是组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多层次、宽领域的邻里互助服务队伍;四是通过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常年定期面向社会招募社区服务自愿者,建立稳定的自愿者服务队伍;五是通过各级党组织在辖区党员中招募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常年为老人开展无偿服务;六是和师范学院合作,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实习和节假日时间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七是在辖区建立一支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有爱心的身体健康的老人为贫困、高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并建立“爱心储蓄银行”,保证老年志愿者在高龄时也能享受到社会的无私关爱。

(三)拓展服务内涵。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送餐、保洁、医疗保健护理、日间照料、长期陪护、保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人文化娱乐、学习培训、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服务按对象实际情况,分别安排给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一是对残疾老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通过自愿者结对帮扶的形式给予无偿服务;二是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通过与服务机构或人员联系,签订长期服务协议或组织小区内居民不出小区,有针对性地为老人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三是开展低龄老人帮高龄老人工作,挑选一批有能力的低龄老人,组建低龄老人服务队,为高龄老人提供无偿服务,并为他们建立服务档案,作为他们将来优先享受无偿服务的依据,充分调动社区内的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爱心接力活动,实现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

(四)建立信息台账。一是基本信息台账,主要包括:1、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库(包括社区老年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生活状况、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爱好专长等);2、社区助老签约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库(包括服务机构名称、负责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优惠内容、联系电话等);3、志愿者(义工)等基本信息库(包括各类志愿者、义工基本情况、专业特长、联系电话等)。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台账,包括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专项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帮互助服务等。三是老年志愿者“爱心储蓄银行”台帐,主要是老年志愿者为社会提供爱心服务的时间、方式、内容等。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参照办事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认真制定社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加强指导,精心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先试点、后推广两个阶段实施,试点工作先在福安路、七里铺、中华三个社区中开展。办事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小组将按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及工作开展,试点社区要有效整合辖区内现有的为老服务资源,拓展为老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经验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周汇报、月通报制度,要组织对新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党工委、办事处将对成效较好的、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并将先进经验在全办进行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顺利实施并顺利运行、办事处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区建设考核范畴,要求各试点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立即组织实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长期坚持开展服务,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___号)和泰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_谐社会建设作出进取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__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资料、方式和机制;20__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一样类型),对不一样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经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进取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资料。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资料,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资料、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景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本事。经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景,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贴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贴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我社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

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彻底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得到了明显改善。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

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院落悬挂横幅1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近百张,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上半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3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严控重点,确保平安。

1、为加强对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

通过2020至_月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明确了我社区的流动人口数据,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__人,共有出租房屋__余户,为了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流管办的要求,我们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实用性。

2、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

按照《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网站和不健康“口袋书”的整治行动,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深入普法,提高素质。

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切实开展对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上半年开展法制学习6次,学习《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等。

我社区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4条,海报6期,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6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500余份,组织法制培训2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四、依法调处,化解矛盾。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由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到实处。坚持科学决策、落实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坚持和完善巡回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协调调度制度、定期回访制度。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调委会共调解或参与调解纠纷4起,其中2起调解成功,2起因特殊情况未能调解成功,调成率50%。

五、安全为主,防患未然。

一年来,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安全、危化物品安全、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学校放学上学等特殊期间前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其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6月份社区进行安全检查6次。

社区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月份,邀请社区法律顾问给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进行普法讲座;5月份,组织信访信息员培训班;对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应变能力的考核,使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自己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受到居民的好评和区领导的表扬。

通过这一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改正存在不足之处,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繁荣、祥和的生活环境。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党委: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兹介绍我单位xx到你社区报到。

该职务为xx,有xx特长。

请予接洽并安排认领服务项目。

该在社区服务群众的情况,请及时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陈克军联系电话:xxxx党员手机号码:

北郊办事处党工委(盖章)。

20xx年x月x日。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独生子女奖扶金、残疾人等级评定”三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

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组织履行合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列套取、私分贪污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道)及时调整岗位。

(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充分发挥“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综合平台”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督促各镇(街道)、村(居)依托“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录入、核销和督查工作;督促养老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区老龄协会以信息化督查、人工抽查核实相结合,加强对养老服务单位督查评估,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并通过广播、网络、村(居)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行动。

(二)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一查工作制度执行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和要求;二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上报的,根据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自查自纠情况x月底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督查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会同区老龄协会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各镇(街道)、村(居)、养老服务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情况分组进行核查督查。

(四)成果运用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全面梳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完善居家养老规范管理工作流程。对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道)的民政工作考核,也纳入对养老服务单位费用结算和合同续签的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和xx《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xx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今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一直备受国家和社会关注,如何解决我国庞大的老年人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若干具体政策措施。“十三五”时期是应对老龄化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窗口期,必须抓住机会,加快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加大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加快养老保障、医疗以及就业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快智能化养老发展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建立档案:把老人个人档案信息录入居家养老服务系统,老人个人信息,家属信息,健康状况,兴趣爱好等信息进行动态统一管理。

2、sos精准定位:为老人购买腕表等带有gps定位功能的硬件设备,老人通过使用智能通讯终端一键拨打服务热线进行求助,平台地图能迅速获取老人位置。3、呼叫中心:软电话技术,免安装即插即用,耳麦、手机转接都可以,自动来电识别、示忙、示闲、录音功能、话务报表。

4、居家安全:对接各类安防设备,如烟感、红外、摄像头等设备,出现意外时,社区及老人亲属可能第一时间接到报警。

5、远程监控:通过智能健康监测仪器(如血压仪)自助测量健康参数,数据自动上传到平台,通过分析,数据异常平台自动报警。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四、服务机构:

1、养老院以及社会福利院机构;

2、各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3、经工商部门审批的家政服务公司;五、主要服务方式:

1、日常照料:社区设立一个老人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照料,文体娱乐活动等服务。

2、上门服务:各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健康医疗康复治疗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所有上门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志愿服务: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一支为老年人服务的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精神慰问,法律支持等服务。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根据xx市老龄委[2015]02号《关于印发“xx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街道开展居家养老养残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街道推进居家养老养残工作实施方案,使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工作更人性化,规范化,促进和-谐街道发展。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60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以居家养老养残为主体、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养残体系,促进养老养残服务的健康发展。

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实行无偿服务、抵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一)完善居家养老养残“三点一线”服务体系。

养残指导中心、社区与定点服务机构三级服务,各社区配合街道居家养老养残中心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定点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养残各项服务功能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

1、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负责对各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负责定点机构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同时对定点机构服务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随访服务对象,获取服务意见,做好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确保服务对象利益不受侵害。

2.社区设立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搞好入户调查,按服务资料分类建立居家养老养残工作服务信息,受理服务申请;及时将征集的服务需求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并做好服务对象的随访工作,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居家养老养残疾指导中心,确保优质服务。

3.定点服务机构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街道确定的服务项目的上门服务。定点服务机构在接到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的预约服务定单后,根据老人预约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供给上门服务,并理解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的服务质量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取老人、残疾人家庭基础信息,并尽快联系定点服务机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供给的求助服务信息及时送服务上门,服务结束后,定点服务机构要征求老人、残疾人对服务的意见。受助老人、残疾人在服务订单上签名,并选择服务满意情景调查,定点服务机构持老年人、残疾人亲自签字的服务卷到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结算。

(二)确定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

1、根据宁边路辖区服务机构的情景,经过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评估领导小组的评估,确定服务质量,收费合理,愿意为老年人、残疾人奉献爱心的机构,做为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并悬挂“宁边路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牌匾。确定的定点服务机构必须遵守与街道签定的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协议,为老人和残疾人供给上门服务。

2、在广泛征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各定点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根据老人、残疾人预约服务时间、预约服务项目,安排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服务。

3、服务项目:

家政服务:室内保洁按面积收取服务费用,维修暖气、煤气灶、水管等项目按优惠价收费,材料费自付。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2次,限服务金额200元。

理发:理发一次10元。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

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6次,限服务金额60元。

打针: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免出诊费,药费自理,上门打针一次10元。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10次,限服务金额100元。

按摩:可供给推拿、理疗、艾灸、牵引等服务。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4次,限服务金额100元。

日常生活服务:可供给送米、送面、送油等服务。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金额100元。

(三)确定享受服务人员。

1、经过对辖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摸底调查,确定53个空巢、高龄、贫困、一级残疾人为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对象,其中,享受3星级服务的有19人、享受2星级服务的有18人、享受1星级服务的有16人。

2、街道16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根据年龄享受政策。街道年满80岁至89岁高龄老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50元;90岁至99岁每月享受高龄补贴120元,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300元。

3、街道109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可享受每月一次上门理发,每年一次家政服务,残疾人家属每年免费接收两次康复知识培训。同时享受定点机构其他优惠服务。

4、街道其余1728名60岁以上老人,330名残疾人均可经过“一键通”信息服务中心,享受爱心机构所优惠服务。

经过扎实开展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有效挖掘和整合街道资源,使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服务资料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老年人、残疾人供给良好的生活、服务环境、为建设和-谐街道夯实基础。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实施方案

(一)建设探访服务圈。

实施方式: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再由承接主体就近发展留守人员、物管员、网格员、村组干部、家庭医生等老人身边的人员,为老人展开定期探访服务,提供包含关心关怀、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助洁、助行、助急等就近的基础养老服务。探访人员每月入户探访次数不低于3次,每次探访服务费4元。

服务对象:提出申请的独居、高龄、留守及其他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2)8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

(4)仅与重度残疾的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

(5)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独居是指不与子女及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

(二)建设专业养老服务圈。

实施方式:由政府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意愿并具备营业资质

的服务单位(如家政公司、物管、理发店、卫生站等)经审核后加入。

签订服务协议,老人持服务卷自主选择服务方式(定点或上门)接受服务,满意后付卷。服务分两个档次,一档享受标准为500元/年。

二档享受标准为300元/年。

服务对象:试点区域内提出申请的居家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1)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听力言语出外)、独居、80周岁以上老年人;

(3)居家养老困难的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

(4)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

(5)四类人员中一、二级残疾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一档标准享受服务,其他的按二档享受服务。

资金预算25万元,由市级财政拨款。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展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5月)。全面展开试点工作,定期召开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会。建立督办机制,制订任务清单,增大督办、检查和年终考评力度。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展开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总结,接受验收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长期)。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果。

(一)提升理解,增强领导。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事办主任为副组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相关事项,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资金,保障运行。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资金管理,保障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对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增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增强对展开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环境气氛。广泛宣传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敬老孝星”和“敬老文明号”等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气氛。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为用心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解决有限的养老资源与急剧增长的养老、托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效破解“养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有效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心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街道、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区老年群体“养老难”问题,扩大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带给有力支持。

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形势下我区养老福利模式的新探索,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具有重要好处。一是贴合我区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在政府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创办养老机构的状况下,由政府牵头,选派服务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养老服务,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优点。二是满足了老年人传统的生活和心理习惯,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就能理解各种生活照料服务。三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个性是为“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新的渠道。透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能够使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顾,使子女得到必须程度解脱,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减轻政府负担,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使社区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得以增强。

一是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二是个人自费购买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原则。三是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与推进再就业相结合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的领导。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是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管理机关,负责制定相关政策与方案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各街道办事处是居家养老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实施部门;各社区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民间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和日托照顾。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的具体职责如下:

1、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搞好指导协调、安排分配资金,并在局(办)内设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意见,确定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建立信息库,汇总有关数据,并负责对街道、社区、民间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2、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街道在社发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社区居委会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下岗职工、外来人员)和义工志愿者队伍(低龄老人),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受理服务申请,搞好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服务对象及所需服务时间、补贴额度或补贴比例;负责服务时间、服务经费的`初审,协助街道对服务实体、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按区、街道的规范标准分门别类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信息。

4、服务实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上门服务日托照顾。服务项目包括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根据服务需求变化,规范服务资料,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带给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1、服务资料:

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带给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带给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带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带给老年电大、老年校园、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带给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带给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2、采取上门照料服务和日托服务为主的两种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潜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带给照料服务。

同时,还可由120与110结合起来,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发状况时随时呼叫。

(2)日托服务:透过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运作方式:

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城市社区75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

2、收费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形式,采取无偿、低偿、有偿、义工、社会力量为老服务五种方式。

3、运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老年人带给养老支持。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采用记名“服务券”形式发到老年人手中,专业人员透过带给服务,然后向服务对象收取同等价值的“服务券”再到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兑换现金。

(1)无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残疾证、特困职工证、国家定补精减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部门先进)称号、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100元。

(2)低偿服务:独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经济比较困难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50元。

(3)有偿服务(自己购买服务):有经济潜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

(4)义工服务:低龄老人担当起义工的职责,为服务对象带给服务。社区服务中心逐一记录义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由社区服务中心为其带给养老服务。

(5)动员社会力量为老购买服务:针对特殊困难老人的需要,实行企业或社会个人为其认购服务。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整个工作能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10月上旬)。

主要完成外出考察、工作方案、补贴标准制定、成立区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确定试点社区等。

(二)试点阶段(10月上旬—2月底)。

1、调查摸底(09年4月上旬—8月中旬)。对试点社区的老年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老年人家庭的底数和真实需求,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2、开展试点(09年8月中旬—10月底)。对试点社区进行重点指导、重点跟踪。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12月底)。总结试点社区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

经费的筹措采取区、街道二级负担为主和社会各界及热衷慈善事业人士“捐一点”,经济条件许可的老人“筹一点”的办法,保证“居家养老”服务有必要的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如何解决我国庞大的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取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业”。《规划纲要》更是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几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十二五"期间是应对老龄化制度建设的重要窗口期,要抓住机遇,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加大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加快在养老保障、医疗、就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快发展智能化养老,进取应对人口老龄化。

以家庭和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网络为纽带的服务形式,进取发挥政府社区作为社会和家庭之间的中介纽带的作用,加强社区老年人的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对于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企事业服务机构为网点,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构建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切实做到:“让老年人生活得舒适、安心、放心、省心”,从而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方案体系的核心资料。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组成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模式依靠政府主导、街道主导、社区依托、网络服务平台扣扣等手段,构成了“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在“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服务和支援中心”的基础上,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供给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关怀、健康服务等基本服务资料,以有效地“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服务主体,实现老人、子女、服务中心、政府等多方互动、主动监控;经过平台支持智能化居家养老,实现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无缝对接,为老年人供给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一、建立档案:将老年人的个人档案信息输入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对老年人的个人、家庭、健康、兴趣爱好等信息实行动态统一管理。

二、sos精确定位:为老年人购买腕表等硬件设备,配有gps定位功能,老年人能够经过仅用通信终端一键拨打服务热线寻求帮忙,平台地图能够快速定位老年人位置。

三、呼叫中心:软式电话技术,免安装即插即用,耳麦,手机转接均可,自动识别来电,显示忙,显示闲,录音功能,通话报告。

四、居家安全:接通各种防盗装置,如烟感、红外线、照相机等,发生意外事故时,可先报警的是社区及老人的亲属。

五、.远程监测:经过智能健康监测仪器(如血压仪)自助监测健康参数,使数据自动上传到平台,经过分析,对异常数据自动报警。

六、自动关怀:修改群发信息,向老人发送天气状况、健康照顾、疾病预防、政府养老政策、吃药提醒等信息。

七、企业服务:服务商信息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工单接收,发单处理,都能够经过手机app来完成。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5号)和《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民生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6〕3号)要求,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供给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当年参(续)保人数达2910万(其中当年缴费人数万),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84号),进取引导贴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对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能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资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团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团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团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资助。

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

(1)政府对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

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

(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能够根据实际情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工作。

各地要继续广泛宣传国发〔2014〕8号和皖政〔2014〕84号文件和本地区配套政策,充分展示“十二五”以来城乡居保工作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以推动参续保缴费、提高参保质量等为重点,以低档次缴费人员、断保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异常是乡村兼职人员宣传政策的本事水平,不断增强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落实财政补贴资金。

各地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相关补贴资金的同时,及时落实本级补贴配套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所有政府补贴资金用在城乡参保居民身上,绝不允许截留或延期拨付,更不允许挤占挪用。

同时,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进取发挥有条件的村团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鼓励这些组织经过各种渠道补助城乡居民缴费参保。

(三)全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全面实施《城乡居保经办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强力推进业务档案达标,不断扩大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试点范围。

完善城乡居保业务、财务信息系统,推进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统计工作信息化。

加快业务系统向村(居)联通和村(居)金融网点建设,扩大“四不出村”服务范围,方便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

(四)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内控、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严格实行保费预存代扣制度,加大个人账户检查力度,对基金使用管理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严格基金收支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提高基金收支的执行力。

强化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数据比对体制机制,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职责,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景和新问题。

(二)合理分解任务。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科学测算相关数据,合理分解任务,不得层层加码。

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相关数据及时、准确、真实。

(三)协调配合推进。

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建立切实可行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构成工作合力。

公安、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人口信息比对、资源共享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坚持定期报告和指导检查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狠抓任务落实。

要加强平时督查,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情景和资金落实情景,对发生违规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要深入调查研究,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为构建协调发展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和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石景山区制定居家养老办法。

一是建立石景山区“孝星”评选表彰制度。为弘扬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传统美德,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在全区开展“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推选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孝星”,对既能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又能体现关爱老人、共建和谐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推广,用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是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向贴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16至79周岁残疾人补贴经费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三是建立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的医疗福利待遇,由区民政局向具有石景山户籍的10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市老龄办统一印制的《北京市百岁老人津贴和医疗补助领取证》,老年人凭证享受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待遇。

四是建立社区养老(助残)餐桌。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的用餐困难,利用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家庭送餐服务。

五是建立社区托老(残)所。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日间生活照料困难,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中心等服务场所和社会空闲房屋及家庭空间建立社区托老(残)所,带给老年人、残疾人的日间托管服务。

六是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为推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街道聘用5至7名养老(助残)员,社区至少聘用1名,宣传居家养老(助残)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巡视探访,了解服务需求,收集、汇总、整理、反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信息及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信息;组织、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养老(助残)券的发放、回收、结算;负责老年人优待卡、高龄津贴的发放。

七是配备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为方便组织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统一为街道配发一辆具有无障碍功能、带有全市统一标识的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主要用于社区托老(残)所、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机构和扶贫助残基地开展活动。

八是开展养老(助残)关怀服务。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精神慰藉需求,开展精神关怀服务,整合和开发辖区心理咨询服务资源,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发挥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社区市民校园、老年校园的作用,组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带给心理咨询服务和相关知识培训。

九是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给居家生活的老年残疾人带给在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逐步对有需求的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该项工作纳入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工程,所需经费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为使老年人和残疾人享受生活、就医、交通、购物、社交等电子信息服务,在个人自愿申请、购买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前端价格适度补贴方式,有计划地向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有使用需求并具备使用潜力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岁重度残疾人带给便携式“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下面带来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

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

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

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

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

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

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

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

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

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

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20xx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精神以及省委、省的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发〔20xx〕22号)和市委市区政府有关指示,加强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深入、健康发展,探索政府资助老年人,特别是困境老年人养老的途径和办法,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坚持先重点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老人和高龄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积极组织、引导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的原则;严格管理、服务、申报程序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xx户籍的城市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对象为具有xx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xx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低保老人、重点孤老优抚老人、市级以上老年劳动模范,下同);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通过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培育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机构服务,为老年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四、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一)年满60周岁、未入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供养的城镇“三无”老人,通过中介组织评估,分为自理、介助、介护类别,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时、15小时、20小时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二)年满65周岁、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享受低保待遇或处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重点孤老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照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三)年满80周岁,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通过中介组织评估,按照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但已入住公办福利机构的老人,不享受以上补助。

所需资金纳入区县财政预算。

市级财政视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奖补。

五、严格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常住社区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条件

(1)“城镇社区”,以老年人本人户口为准。

(2)“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是指老年人本人或夫妻独立生活,未与子女居住生活在一起(指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认定。

(3)“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孤老优抚对象”须有有效证明。

2.申报登记手续

凡符合条件规定的老年人,可由老年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登记。

人户分离(老年人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只要老年人本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的政策规定,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报登记。

年满65周岁、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或享受低保待遇的、处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子女残疾证(带原件备查),(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孤老优抚对象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80周岁,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

社区居委会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

社区居委会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县民政局。

3.区县民政局核准。

区县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由各区县民政部门委托社会评估组织进行身体状况评估,确定申请人自理、介助、介护级别。

对同意政府购买服务的,发给《市社区居家养政府购买服务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发给《市社区居家养政府购买服务不予补助通知书》,说明不予补助理由。

(三)资金拨付方式

1.资金筹集。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所需资金,通过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捐助、个人负担等多种方式解决。

2.补助资金拔付。

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根据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金额等),给予一定补助。

由各区县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结算、兑换工作。

3.服务券形式及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的形式发放给补助对象。

市民政局统一印制服务券,每年初按各区县上报的数量发给各县区民政局。

由各区负责本区服务券的下发和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服务券的兑换、结算和回收工作。

4.服务券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各区县民政局发放《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通知书》、《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及与补助同等面值的服务券。

服务券由各区县民政局按季度发放,补助对象需当季用完服务券,本季度内没有用完服务券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使用额度给予补助。

5.服务券使用。

补助对象凭服务券向区县民政局确认的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券不能跨季度使用,超出服务券票面金额的由补助对象个人用现金支付。

6.服务券回收。

服务券使用完毕或因故终止,应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回收保存,进行造册登记履行有关签名手续,并与所支付资金凭证一并入帐备查。

(四)管理监督

1.社区服务中心每季度统计本辖区服务券的实际使用额。

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 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县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服务券的依据。

2.为了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了解服务的质量,社区工作站每季度要派人员电话或上门回访补助对象,并抽查补助对象的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雇佣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查看服务券是否当季用完、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每季度的回访或抽查补助对象人数不少于本辖区补助总人数的50%以上。

3.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4.法律责任。

服务券只能由补助对象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或其它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服务券或将服务券挪作他用的,应返还已被骗取或已挪用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被终身取消享受居家养老补助的资格。

服务机构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结算的,应返还已骗取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服务券印制单位违规印制、使用服务券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同时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伪造、变造或出售服务券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上述行为,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

1.区县民政局与经确认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项目。

接受委托的服务机构应与接受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按照与区县民政局协议约定的项目进行服务,接受服务对象在补助的金额范围内使用服务券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并定期向服务对象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兑换服务券。

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委托服务协议、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由各区县自行制定,并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备案。

2.各区县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及服务内容、价格,由社区服务中心将名册予以公布,供补助对象选择。

3.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补助对象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助对象在区县民政局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切实抓好落实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依托区县社会福利中心或专业养老机构,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协调管理职能,社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要及时收集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并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协调服务实体提供多种服务。

各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制度。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区县要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

申报登记工作每年集中组织一次,一般于每年10月份由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区县民政部门和街道(乡镇)负责,社区协助,11月份报市民政局备案,次年组织实施。

20xx年申报登记工作于11月30日前全面结束,12月份开始实施。

因特殊情况漏掉登记的,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自行安排基层接受申报登记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集中一次报市民政局备案。

各区县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下:

一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

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 、 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

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

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类牌类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

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

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

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生活照料服务。

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

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

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

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

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

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

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

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

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结合xx市、xx县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密闭化、自动化”解决供气车间荒煤气、煤焦油、氨水的泄露。

2、对于粗镁精炼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

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

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

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

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当前日趋突出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动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家庭养老社会化为目的,根据老年人自愿选择的养老方式,构筑以市场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服务热线为纽带,以居家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面向全县老年人的县、乡镇(办事处)、社区三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新模式,促动全县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本着“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先期在桃林铺镇、双柳树镇、仁和镇、黄寺岗镇、张集乡、白店乡、定城办事处7个乡镇办事处各选择一个社区(村)展开试点,并在乡镇敬老院的基础上成立本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下设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四个服务项目,在定城办事处中山等社区率先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本辖区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纳入服务范围,满足老人居家养老需求,为他们提供有偿、低偿、无偿的养老服务,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助、老有所乐。在试点探索、示范带动基础上,逐步在全县铺开。构建覆盖全县老年人口的居家养老体系。

(一)运行机制市场化。居家养老事业要按照产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发展。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分配(补贴、工资)制度、“合同”责任制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确保社区(村)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优抚对象、伤残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老人、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无劳动水平、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无子女照顾的居家高龄困难老人提供无偿和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内容为基础,根据不同老年家庭的需求,提供完善的个性化服务。开办以日间照料为主要内容的日托所,让需要日间照顾的老年人得到照料;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人户制宜展开集中、分散、包户、联户、家政、“小时工”等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养老意愿,形成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服务队伍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兴的社区服务产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在县、乡镇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根据需求有计划地优先在“4050”大龄失业人员中培训养护员,逐步建立执业资格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展开“居家养老”志愿者(义工)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义工)队伍,为志愿者(义工)和需要照顾的老人牵线搭桥“结对子”,使志愿者找到奉献爱心的舞台,使老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医疗服务: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医疗服务站为基础,建成养老服务的医疗网络,展开医疗、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健康体检、保健咨询、心理咨询、建立健康档案等。

(二)家政服务: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依托,向会员提供家政服务。

(三)饮食服务:由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居家老人餐饮配送分中心,向会员提供个性化、家庭化的三餐饮食服务。

(四)游艺服务:在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室)为会员提供棋牌游戏。组织各类比赛活动。

(五)精神服务:由乡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选派志愿者(义工)到会员家中陪同聊天、读报、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六)服务:有条件的社区(村),由各社区服务站负责,将会员相关信息输入电脑,接受会员的服务,同时,每天由接线员在约定时间内向会员拨打问安。

(一)建立组织。县、乡镇(办事处)成立领导机构,民政部门为居家养老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居家养老政策、规章、制度的标准建设,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运行情况实行指导和监督。

(二)调查摸底。对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由个人申请,经社区(村)调查摸底,对符合居家养老条件经初审合格,报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批。

(三)明确分工。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体,在县、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选聘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老龄工作的退岗下岗失业职工,培训合格后,上岗为会员提供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规范化管理,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标识。为提升服务效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配备必要的服务工具,为会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选聘人员。县、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负责为居家养老工作选聘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选聘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技能的服务人员,并确定服务人员的补贴标准,规定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项目、时间等。

(五)面向社会。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个人申请,由社区(村)组织申报,经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初审,报乡镇(办事处)审定后,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派服务员展开服务。

(六)增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服务,分为有偿(含低偿)和无偿两局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付一定的服务费。

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经批准,分别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付费服务和局部付费等方式,解决服务人员报酬问题。同时,对社区(村)展开和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县给予一定的支持,各乡镇也应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