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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2 13:43:43 作者:紫衣梦

规章制度的违反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以维护制度的权威和公正性。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规章制度的优化和改进方法,希望对大家制定更好的规章制度有所帮助。

企划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全面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创新发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四条培训教育方式分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考察。

第五条内部培训即依靠公司自有的人才和资源,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的内部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和各部门实际需要,组织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进行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交流等。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2、收集整理各种培训教材、资料、资源;

4、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5、负责各种培训资料的存档;

6、考核培训效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

1、向人力资源部报本部门在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及相关培训资料。

2、部门经理负责讲解本部门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操作规程;

3、各部门经理应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相关的培训教育及课堂纪律。

第八条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再教育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入职教育、部门跟踪指导。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条入职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是常规类学习教育,时间一般为1-3天,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学习(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职工守则、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消防基本知识等)。

2、岗位技能要求及相关业务知识简介。

3、其他。

第十一条部门跟踪指导:入职教育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上岗手续,由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培训惯例,采取边跟班边学习边指导的方式,重点对专业技术类即岗位技能、专业知识、规范规程、消防安全及部门其它规章制度等进行学习灌输。

第十二条公司每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再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2、培训目的:逐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视频授课和专题讲座方式为主。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三条常规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2、职业化培训,如:工作礼仪等。

3、管理知识培训,如:市场营销等。

4、安全知识培训,如: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常识等。

5、企业文化、团队精神。

6、其他。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各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

2、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知识;

3、操作规程;

4、服务礼仪、标准、工作规范;

5、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推广应用;

6、部门认为需要强化培训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部门实际需要,公司每年派出部分职工干部进行学习、参观、考察。

第十六条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人员应为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技术骨干及其它特殊岗位需要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与国家、地方劳动法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制度的细化和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按年度计划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企划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企划部部门职能:

(一)负责公司市场推广策略的研究、策划、组织、实施及相关业务协调与管理;

(七)根据市场动态、企业发展及资源状况,研究制定公司品牌策略及品牌规划方案,根据公司决策组织资源投入,负责企业形象与品牌管理。

第二章、企划部部门职责:

(一)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市场信息,掌握竞争对手的活动情况;

(二)把握公司动态,策划并指导及进行效果评估;

(三)参与公司广告的媒介选择、内容审核、协助公司选择最佳媒介;

(四)组织公司新闻报道,开展公关活动,对其进行正面的形象宣传;

(五)策划、实施各类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的推广活动;

(七)按照公司安排,做好公司的整体策划;

(八)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第三章、企划部各岗位职责:

一、企划部部长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企划纲要及企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制订本部年度、季度、月度企划部的工作计划;

(三)对上次活动结果进行考核,对本次活动方案进行审核;

(四)组织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并督导本部门人员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企划人员的选拔、考核、培养、推荐;

(六)密切当地新闻媒体工作关系,塑造企业形象。

(九)审核各类广告的设计稿件,公司软件宣传文章的组织及写作;

(十)解决广告宣传推广中出现的各种意外问题;

(十一)向公司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策划宣传专员职责:。

1、与各传媒进行沟通、联系、合作,适时推出有助于宣传公司经营形象的新闻报道;

2、负责策划公司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大型活动的媒体宣传方式和组织方案;

3、跟踪广告样全过程;

4、根据公司宣传需要,提出可行性的促销宣传推广组织计划方案;

5、负责公司宣传通稿及个案新闻通稿的范例培训;

7、对公司重大事件、先进事迹、公司良好形象典型事件负责媒体报道宣传。

8、对各类媒体、广告进行设计和制作,将成稿交上级主管领导审定。

9、按公司需求完成对内外宣传广告、资料的平面设计制作任务;

10、负责对营业场地内外公共区域的装饰和美化进行布置设计;

11、负责对各种展示、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场地进行装饰设计;

12、大型企划活动全国性通用的快讯设计稿及媒体广告稿的制作;

13、主持建立公司的vi体系,负责公司企划形象介绍画册的设计和制作;

14、设计稿样并上报,按审批方案主持。

15、配合平面设计师制定vi手册,规范集团的视觉识别系统;

(一)为加强市场部办公设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得办公设备是指市场部专用设备及办公用耗材等。

1、为本部门设备的需要制定合理采购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与有关部门集体采购。

2、办公设备做到妥善保管,防潮、防尘、防火、防霉、防污染、防变质,及时提出维修建议。

3、办公设备不准私自借用,公借用必须不妨碍本部门正常工作使用,并经过经理批准,用后及时归还。预期不还耽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4、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报废一律按原价赔偿或按原型号规、格赔偿实物。

5、因保管不当或违反使用规定的,限期由使用人自费修理,修理后仍不能使用的按折旧程度给予现金赔偿。

企划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条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一)适用范围。

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职员入职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本公司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上级主管经理提交工作总结一份。员工的上级主管及综合管理部和行政办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考虑辞退或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总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按《员工离职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第一负责人或中层以上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人员工作审查。

(五)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安排管理部或员工上司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六)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管理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企划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市场部部门职能:

(一)负责公司市场推广策略的研究、策划、组织、实施及相关业务协调与管理;

(五)本店促销活动的策划管理,公司内外广告位管理;

(六)负责公司企业整体形象及形象管理,公关媒介事务管理;

(八)根据市场动态、企业发展及资源状况,研究制定公司品牌策略及品牌规划方案,根据公司决策组织资源投入,负责企业形象与品牌管理。

第二章、市场部部门职责:

(一)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市场信息,掌握竞争对手的促销活动情况;

(二)把握公司动态和消费趋势,策划并指导各种促销活动及进行效果评估;

(三)参与公司广告的媒介选择、内容审核、协助公司选择最佳媒介;

(四)组织公司新闻报道,开展公关活动,对运通奥迪进行正面的形象宣传;

(五)策划、实施各类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的推广活动;

(七)按照公司安排,做好运通奥迪的整体策划;

(八)负责美化奥迪展厅的消费环境;

(九)根据经营情况和奥迪店要求,做专门企划方案;

(十)负责运通奥迪店pop广告的书写,dm单印制及签订广告位广告发布合同;

(十一)根据节日客流增多等情况,适时进行各种形式的sp销售促进;

(十二)制作运通奥迪cis系统并维护其标准性、整体性、统一性;

(十三)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第三章、市场部各岗位职责:

一、市场部部长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企划纲要及企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一)全面管理公司cis系统的统一制定、设计和实施规划;

(三)制订本部、季度、月度市场部的工作计划;

(五)对上次活动结果进行考核,对本次活动方案进行审核;

(六)组织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并督导本部门人员的各项工作;

(七)负责企划人员的选拔、考核、培养、推荐;

(八)密切当地新闻媒体工作关系,塑造企业形象做好公关工作。

(九)审核各类广告的设计稿件,公司软件宣传文章的组织及写作;

(十)接待媒体来访人员和安排采访事宜;

(十一)解决广告宣传推广中出现的各种意外问题;

(十二)向公司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策划宣传媒介专员职责:。

1、与各传媒进行沟通、联系、合作,适时推出有助于宣传公司经营形象的新闻报道;

2、负责策划公司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大型活动的媒体宣传方式和组织方案;

3、跟踪广告样稿或胶片输出的全过程;

4、根据公司宣传需要,提出可行性的促销宣传推广组织计划方案;

5、负责公司宣传通稿及个案新闻通稿的范例培训;

7、对公司重大事件、先进事迹、公司良好形象典型事件负责媒体报道宣传。

9、对各类媒体、广告进行设计和制作,将成稿交上级主管领导审定。

三、文案专员职责:

1、搜集当日当地有关企业及业内的报道的报纸,并剪贴归档;

2、接收电话、传真和邮件,并按需要进行打印、登记、整理和归档;

3、起草工作公函、通报、文件,以及撰写软件宣传文章等等;

4、领取本部门的办公用品及发放;

5、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收集、整理、统计本公司的各类商情、信息;

6、负责对促销活动赠品和pop的登记和管理;

7、跟踪广告的设计、出样、报送、完成等全工作过程;

8、接待、处理各类来访;

9、布置各种会议会场,准备与会资料并参与相关宣传和采访,与媒体记者进行工作联系和沟通。

10、协助市场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的文案撰写工作;

11、负责公司网站和项目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四、活动推广专员职责:

1、负责企划盈利模型、企业形象延伸的开发;

2、负责制定企划费用管理制度和收入奖惩制度,把项目企划费用纳入规范化管理;

4、对项目品牌店及外部品牌实行统一广告谈判,创造收益规模效应。

5、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形象的树立和完善;

6、对相关广告宣传设计作品及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存档;

7、与其他部门联系,确认所作广告中的商品价格;

8、维护和管理用于创作的各类专业设备。

六、平面设计专员职责:

1、按公司需求完成对内外宣传广告、资料的平面设计制作任务;

2、负责对营业场地内外公共区域的装饰和美化进行布置设计;

3、负责对各种展示、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场地进行装饰设计;

4、大型企划活动全国性通用的快讯设计稿及媒体广告稿的制作;

5、主持建立公司的vi体系,负责公司企划形象介绍画册的设计和制作;

6、对dm快讯的版面设计、广告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培训,指导各地区的快讯制作方法;

7、对项目标识系统的目的、意义、特征、寓意进行文字创作和理论培训。

七、美工专员职责:

2、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布置奥迪店店门面、店堂和设计制作橱窗;

3、完成公司及门店庆典活动的卖场气氛营造和布置等工作;

4、考察各个奥迪店商品展示布局和陈列,并填写巡场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配合平面设计师制定vi手册,规范集团的视觉识别系统;

6、节日、店庆等大型活动的奥迪店装饰布置;

7、向公司提出所需广告消耗材料的请购计划。第四章、市场部办公设备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市场部办公设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得办公设备是指市场部专用设备及办公用耗材等。

(三)采购:

1、为本部门设备的需要制定合理采购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与有关部门集体采购。

2、部门设备及时保管验收,凡出票与物品不相符部门可拒绝接收。

(四)保管:

1、验收后及时记录流水帐,包括流水号、品名、单位、生产厂家、单价、接收员姓名。

2、办公设备做到妥善保管,防潮、防尘、防火、防霉、防污染、防变质,及时提出维修建议。

(五)使用(借用与领用):

1、办公设备不准私自借用,公借用必须不妨碍本部门正常工作使用,并经过经理批准,用后及时归还。预期不还耽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2、借用人填写借用单据,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六)损坏赔偿:

1、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报废一律按原价赔偿或按原型号规、格赔偿实物。

2、因保管不当或违反使用规定的,限期由使用人自费修理,修理后仍不能使用的按折旧程度给予现金赔偿。

管理规章制度

综合部作为公司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本制度详细描述了综合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与指导综合部的业务工作,是综合部的基础管理文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综合部人员。

2.1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考勤纪律和对外接待等事宜。

2.2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职位管理、人事调整、绩效考评、薪酬计核、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事宜。

2.3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如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等。

3.1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企划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企划部部门职能:

(一)负责公司市场推广策略的研究、策划、组织、实施及相关业务协调与管理;

(五)负责各自营、托管、加盟店铺促销活动的策划管理,以及商场内外广告位管理;

(六)负责企业整体形象及店铺形象管理,公关媒介事务管理;

(八)根据市场动态、企业发展及资源状况,研究制定公司品牌策略及品牌规划方案,根据公司决策组织资源投入,负责企业形象与品牌管理。

第二章、企划部部门职责:

(一)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市场信息,掌握竞争对手的促销活动情况;

(二)把握各店铺动态和消费趋势,策划并指导各种促销活动及进行效果评估;

(三)参与公司广告的媒介选择、内容审核、协助公司选择最佳媒介;

(五)策划、实施各类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的推广活动;

(七)根据经营情况和商户要求,做专门企划方案;

(八)负责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广告位及广告发布合同;

(九)根据节日客流增多等情况,适时进行各种形式的sp销售促进;

(十)制作公司品牌vi(视觉识别)等系统,并维护其标准性、整体性、统一性;

(十一)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第三章、企划部各岗位职责:

一、企划部部长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企划纲要及企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全面管理公司vi等系统的统一制定、设计和实施规划;

3、制订本部、季度、月度企划部的工作计划;

4、督导并制定各店铺节假日促销活动的开展;

5、对上周活动结果进行门店通报,对本周活动方案进行审核;

6、组织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并督导本部门人员的各项工作;

7、负责企划人员的选拔、考核、培养、推荐;

8、密切当地新闻媒体工作关系,塑造企业形象做好公关工作。

9、审核各类广告的设计稿件,公司件宣传文章的组织及写作;

10、接待媒体来访人员和安排采访事宜;

11、解决广告宣传推广中出现的各种意外问题;

12、向公司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策划宣传媒介专员职责:。

1、与各传媒进行沟通、联系、合作,适时推出有助于宣传公司经营形象的新闻报道;

2、负责策划公司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大型活动的媒体宣传方式和组织方案;

3、跟踪广告样稿或胶片输出的全过程;

4、根据公司宣传需要,提出可行性的促销宣传推广组织计划方案;

5、负责公司宣传通稿及个案新闻通稿的范例培训;

7、对公司重大事件、先进事迹、公司良好形象典型事件负责媒体报道宣传。

9、对各类媒体、广告进行设计和制作,将成稿交上级主管领导审定。

三、文案专员职责:

1、搜集当日当地有关企业及业内的报道的报纸,并剪贴归档;

2、接收电话、传真和邮件,并按需要进行打印、登记、整理和归档;

3、起草工作公函、通报、文件,以及撰写软件宣传文章等等;

4、领取本部门的办公用品及发放;

5、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收集、整理、统计本公司的各类商情、信息;

6、负责对促销活动赠品和pop的登记和管理;

7、跟踪广告的设计、出样、报送、完成等全工作过程;

8、接待、处理各类来访;

9、布置各种会议会场,准备与会资料并参与相关宣传和采访,与媒体记者进行工作联系和沟通。

10、协助企划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的文案撰写工作;

11、负责公司网站和项目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四、活动推广专员职责:

1、负责企划盈利模型、企业形象延伸的开发;

2、负责卖场内外的广告布局、收费标准的制定和促销活动管理模式的管理监督;

3、负责制定企划费用管理制度和收入奖惩制度,把项目企划费用纳入规范化管理;

4、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形象的树立和完善;

5、对相关广告宣传设计作品及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存档;

6、与其他部门联系,确认所作广告中的商品价格;

8、维护和管理用于创作的各类专业设备。

五、平面设计专员职责:

1、按公司需求完成对内外宣传广告、资料的平面设计制作任务;

2、负责对营业场地内外公共区域的装饰和美化进行布置设计;

3、负责对各种展示、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场地进行装饰设计;

4、大型企划活动全国性通用的快讯设计稿及媒体广告稿的制作;

5、主持建立公司的vi体系,负责公司企划形象介绍画册的设计和制作;

6、对dm快讯的版面设计、广告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培训,指导各地区的快讯制作方法;

7、对项目标识系统的目的、意义、特征、寓意进行文字创作和理论培训。

8、规划管理营业场地内外的广告位,审核商户广告的制作和发布。

六、美工专员职责:

2、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布置商场门面、店堂和设计制作橱窗;

3、完成公司及门店庆典活动的卖场气氛营造和布置等工作;

4、考察各楼层商品展示布局和陈列,并填写巡场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卖场信息栏、办公区的剪报栏、图片栏的建设和更新。

6、配合平面设计师制定vi手册,规范商场的视觉识别系统;

7、场内各类导购牌、指示牌的制作及更新维护;

8、节日、店庆等大型活动的卖场装饰布置;

9、向公司提出所需广告消耗材料的请购计划。

七、企划助理职责:

1、根据企划经理提出的公司销售部销售指标,协助营销部门制定相应方案。

2、协调企划科与公司其它部门的联系,根据商务销售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营销策略。

3、对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的前期调查、中期实施、后期评估进行全程跟踪。

4、协同企划经理加强对外界的联系,保持与社会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媒体舆论扩大企业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

5、负责公司企业网站的具体编排策划和新闻报道等相关事宜。

6、经常对公司直属店巡视、包括终端宣传品、道具布置是否规范合理,并向上级提出整改方案。

7、协调与公司内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公司与外协广告公司、各媒体单位的关系。

8、有权根据公司的销售计划,向销售部提出建议;有权提出对公司形象建设的不同意见。

企划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条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职员入职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本公司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上级主管经理提交工作总结一份。员工的上级主管及综合管理部和行政办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考虑辞退或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总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按《员工离职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第一负责人或中层以上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人员工作审查。

离职前,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安排管理部或员工上司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管理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企划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前言…………………………………………………………………。

2二、部门职能……………………………………………………………。

2三、组织结构……………………………………………………………。

2四、岗位职责……………………………………………………………。

职责…………………………………………。

22、广告文员岗位职责……………………………………………。

33、促销文员岗位职责……………………………………………。

34、信息文员岗位职责……………………………………………。

4五、管理规范……………………………………………………………。

41、市场调研管理规范……………………………………………。

4七、工具表格……………………………………………………………15。

一、前言。

企划部作为公司营销中心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的研究、策划、组织、实施及相关业务管理。

本手册详细描述了企划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及通用工具表格,用于规范与指导企划部的业务工作,是企划部的基础管理文件。

二、部门职能。

1、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的研究、策划、组织、实施及相关业务协调与管理。

2、建立并维护公司营销信息管理系统,研究与公司有关的宏观环境动态、行业状况、需求变化及市场竞争格局,收集市场信息,提交研究报告,拟定应对策略。

3、编制公司广告预算及广告策划方案,撰写与设计各类广告文案,统一制作广告宣传品,选择广告形式及传播媒体,评估广告效果,统一管理各区域市场广告推广工作。

4、编制公司产品销售促进预算及实施计划与方案,管理与组织实施公司及各区域市场产品促销活动,评估促销效果,改进促销方案。

5、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目标、企业形象制定相应的公共关系计划,策划与实施公关活动,调动社会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6、根据市场动态、企业发展及资源状况,研究制定公司品牌策略及品牌规划方案,根据公司决策组织资源投入,负责企业形象与品牌管理。

三、组织结构。

根据企划部部门职能制定本部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四、岗位职责。

(1)、行政隶属。

上级主管:营销副总经理。

直接下属:广告文员、促销文员、信息文员。

(2)、主要职责。

a.在营销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划部的部门建设与业务管理。

b.重点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的研究、策划、组织与实施管理,不断追踪国内外先进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技巧、收集和剖析案例并与公司比较,对公司营销战略和策略进行调整,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编制、提交公司市场营销整体策划方案。

c.负责研究制定公司品牌规划方案,并根据公司决策组织资源投入及品牌管理。

d.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对各项业务进行工作指导与业务报批。

e.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工作协调与业绩考评。

f.完成营销副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2、广告文员岗位职责。

(1)、行政隶属。

工作对象:各办事处(区域)相关业务人员。

(2)、主要职责。

a.在企划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广告方案的策划、实施与业务管理。

b.负责编制公司广告预算,编制、提交广告方案,制定具体类别及分配比例。

c.负责与广告委托方(广告公司、媒体)的业务联络,起草广告文案与广告策划方案,制作与管理广告品,评估广告效果,提出改进与调整建议。

d.负责各区域广告事务的工作指导与审批管理,对各项广告投入进行备案,提交季度广告分析报告。

e.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策划与实施,负责公司产品商标管理。

f.负责公司产品包装、广宣品及企业刊物的策划与制作。

g.完成企划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促销。

管理规章制度

一、好的环境是高效的工作前提,8点40分打扫后准时参加每天的晨会。

二、自觉准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三、办公桌允许摆放私人物品,设置成自己最高效的工作环境,但严禁改成自家住处一样,杂乱无章。

四、上班服装要求得体,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

五、工作中秉着热情、礼貌、认真、诚恳的.原则,使用文明语言,公司内烦遇到客户必须打招呼(例如:您好!)

六、设计师每天报告一次自己的开始工作(方便上级了解自己的工作进度方便上次做出决定)。

七、上班时间外出向上级说明,实行登记制度,需注明外出地点原因(外出期间电话保持畅通,方便联系)。

八、参会及时,未能及时参会者需得到上司的批准。

九、每周制订工作计划,部门必须每月上交即下月工作计划以及本月工作总结。

十、设计部由总监全权负责管理。

十一、做好保密工作,尊重个人隐私,维护公司的机密性,做到不听不传。

十二、设计师分阶段到现场定期勘察,保证按图纸施工并及时与业主协商。

十三、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是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十四、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及定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

十五、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

十六、每月休息4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1天找上级品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十七、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格处罚。

十八、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目并签字;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现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

十九、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者,严格处罚。

以上日常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本规范自20xx年5月1日起严格执行;不允许任何人违反上述条例;如有违反者,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设计部座右铭: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管理规章制度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条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三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4、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5、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6、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四条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擅自离岗、请无证人员顶岗驾驶。

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维持电梯运行秩序,引导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规定,有序上下电梯。

3、严禁超载运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品乘坐电梯。

4、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电梯如发生电源失控、停电等异常情况,应保持镇静,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施救。

5、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配合大厅层面清洁工做好保洁工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6、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做好电梯运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记录。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习。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收集电梯设备的有关资料,对电梯设备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第七条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九条乘客安全操作规程。

1、乘客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看清轿厢位置,然后才能进入轿厢,切勿一开厅门就进去,以防坠落事故。

2、当轿厢停站开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以免电梯突然起动而发生危险。

3、禁止在轿厢内吸烟、吐啖、乱丢杂物,保持轿厢清洁。

4、不准运载大件超重超高物品,严禁超载。

5、乘客在轿厢内严禁带进易燃、易爆、潮湿和有毒危险物品。

6、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不平层、不关门起动和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人员。

第十条电梯锁匙管理。

1、电梯锁匙须由电梯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持有和使用。

2、使用电梯锁匙必须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开启电梯厅门必需使用专用锁匙,不许强行打开厅门。

4、开启电梯厅门前必须确认电梯已经停止运行,并且确保因轿厢不在该楼层时不坠落井道。

5、电梯机房必须上锁,锁匙由当班电梯司机或管理员管理,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6、电梯司机在交接班是应做好锁匙交接并书面记录,防止电梯锁匙遗失。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发生什么故障,处理过程,有无隐患故障,逐条填写作业单,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电梯日常检查主要有巡检、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

1、巡检:在电梯运行前后及交接班时,电梯维修工采用询问、手摸、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来判断电梯工作状态。制动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机工作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控制柜上指示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脱线或电器件损坏问题;整个电梯在运行时,有无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将巡检情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日志内,同时也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

2、日检:由电梯维护人员查易损易松动的零件,查安全装置运行情况,查电气柜、层、轿门、开门机构等。发现问题能修理,理应及时停机修理,并将维修情况记入电梯维修日志中,并设法处理。检查机械装置各部分的连接件,有无松动,伤裂等问题;查曳引机工作情况,减速箱内蜗轮蜗杆啮合情况,制动器工作情况,整个曳引机温度、噪音情况,及有无漏油或油质、油量不合乎要求的问题;查曳引机工作的稳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种轮工作情况;查门机构部分工作情况;查曳引机绳有无断股滑运情况;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有无隐患;轿层门联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每周半天停梯检查(双梯)。单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停梯检修时间,目的是解决巡、日检无法解决的问题,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检查制动器的主弹簧、制动臂有无裂纹;制动瓦与轮间隙不符合要求时,要调整;紧固电梯各紧固件,检查各种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时,要更换,或修理调整;检查曳引机绳在其槽内卧入情况,绳头组合装置是否牢固,平衡绳或链工作情况及安全情况;电气线路更换或电气元器件修理、更换、检查电气线路、接地装置、缓冲器在无问题,限速器绳、极限开关绳连接及工作情况;轿厅门检修,调整电梯平层准确度和舒适感。

4、月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目的是根据一月电梯运行、维修情况,针对性的解决巡、日、周检无法处理的问题。周检中无法解决的,而又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问题,如对曳引机、安全装置、井道设施、自动门机构等全面检查。

5、季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综合一个季度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解决月检中无法处理的问题。如重新拧紧全部紧固件;曳引机漏油,油量、油质不合格要求解决;对曳引机张力不均要解决;查或调整导靴间隔,发现靴衬磨损严重时,要更换;查曳引机的同心度;查电气装置工作情况、安全装置工作情况等。

6、年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及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一年来,电梯运行、维修情况,写出对本电梯综合评定意见,以确定电梯检修日期及内容。对电梯整体做详细检查,特别对易损件要仔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判断,电梯是否需更换主要零部件,是否要进行大修或专项修理或需停机进一步检查。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电梯各主要机件、部位润滑及清洁换油情况。

1、机房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2、轿厢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轿厢顶部有关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层站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井道底坑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知使用单位或上级管理人员,不得载客或载货,并在层门处悬挂检修停用指示牌。

2、断开相应的安全开关。

(1)在机房时,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运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将检修按钮箱急停开关断开或再将限速器涨紧装置安全开关断开。

3、使用移动灯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压灯,并带防护罩。

4、维修保养操作时需由两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进行,如有司机配合,司机须按维修保养人员命令,进行操作。

5、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内地坎处做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日常检查与保养制度。

1、每月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抗元件等进行检查,各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各触点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损件发生后,马上加以调整和修理。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电、安全设备和主要零件磨损程度,以及修理更换损坏或超过允许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极为重要的基本资料。保养人员必须要有熟练排故障的技能,还必须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须在准确判断故障以后再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电梯日常运行状态,零部件磨损程度、运行年限、频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维修保养已无法解决时,为保证电梯继续安全运行,把电梯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电梯运行2年后应中修,运行5年后应大修。

第十七条电梯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电梯设备事故(损坏、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及处理方法,填写事故报告单,内容主要有:填写单位、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者、工种、等级,以及损坏、损失程度,事故经过和原因。本单位处理意见,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

第十八条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第十九条电梯技术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a、装箱单;b、产品出产合格证;c、机房井道布置图;d、使用维护说明书;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f、电气敷线图;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

(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

(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

(6)日、月、年检记录;

(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记签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第二十条意外事故应急处置。

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2、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3、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4、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5、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6、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救援演习。

1、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习。

2、演习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3、演习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4、演习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习准备。

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门卫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不擅离岗位。

二、负责学校各单位来往文件、印刷品的收发、登记、投递工作。

三、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特快专递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四、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公私汇款单、包裹单、挂号函件、挂号印刷品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五、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信件、明信片、印刷品的分拣、投送工作。

六、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各类报征、杂志的分发和投送工作。

七、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邮件丢失损坏现象,如有发生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做好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规章制度

1、各种入库原料应符合公司制定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对入库的各种原料,要进行验收登记。

2、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3、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按照规定每四小时对各库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温度记录及开门次数记录和开门时间记录),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冻库温度等满足原料的贮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冻库、风机是否有霜(无霜正常)和排管情况(有霜正常、)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4、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非冻库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其他闲来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6、冷库内的各类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做到“先进先出”。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7、未经厂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工作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8、库内保存的原料,做到帐物相符合。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

9、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码必须用垫板或货架)离墙壁距离不得小于20cm。排管库离顶壁不小于50cm、风机库离顶壁不小于100cm.风机正下方空隙不小于40cm(以便冷气循环、不影响货物品质)。

10、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放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

12、所有人员进出库要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冷库房门。(开关冻库门时请轻开轻关、请勿暴力开关、防止门轨道滑轮跳槽或门配件损坏,掉落伤人)。

13、冻库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厂区规定或者每次清扫冻库时应对冻库内进行消毒。

14.所有冻库管理人员应熟读以上管理制度以及调温手册说明书(切记如不是紧急情况请勿随意调节温度及化霜参数)。

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节总则。

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节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算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四条产育假: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六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100%的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十八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九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三十四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五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三十七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九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四十一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四十二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四十三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四十四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五条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四十六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

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七条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2个月的奖金。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四十八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车辆gps监控的使用、维护及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运纪管理、文明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有效防范、制止驾乘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驾驶员操作,提供有效的影像资料或数据,作为事故处理以及开展教育的依据,保障行车安全工作而制定本制度:

以集团分公司gps监控中心为基础,建立分公司二级监控和车队三级监控。

通过gps管理平台的建立,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实时收集车辆的营运数据、动态位置信息、实时报警信息、车内图像信息,以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事故疑点分析,保存车辆的历史营运信息以随时提供分析(数据信息保存三年),通过无线通讯链路,随时对车辆发送调度提示、警告等信息。加强二、三级平台内的信息互通和协调,认真做好对车辆一般普查和重点抽查的记录,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监控情况,充分发挥gps管理系统的功效。

1.所有投入生产的营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2.安装gps的车辆若提前报废更新,可根据gps的使用情况评估作价或安装到新购车辆上。

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