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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心得体会(实用16篇)

时间:2024-02-19 06:58:11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一环,它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加强团队凝聚力,使组织更有竞争力。接下来,我们将展示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案例,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受益。

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及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科学发展,办学生喜欢的学校、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各级文件,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成立了学校活动机构,制定了《办学行为学习实施方案》及整改制度,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小班教学。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

3、严格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教师行为十不准”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没有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没有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得现象。

1、我校现有12个教学班,没超班额现象。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保障了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2、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3、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4、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1、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2、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每周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并张榜公布,定期评比颁发循环红旗。

6、开展学生常见病及流行性的传染病的宣传教育防治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及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今后学校应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学校将定期召开了“减负提质”工作会议,按要求成立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全体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有组织保障,有章可依。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左臣伟。

副组长:左于国刘清民。

成员:巩玉才郇正勋李圣峰张乃悦张万里。

1.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定期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

2.有计划组织学习和讨论,认识到重要意义,端正办学思想,统一要求,统一行动,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

3.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方案》,向教师传达,做到人人明确要求。

(一)、严禁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严格执行双休日、法定假日、寒暑假放假的规定,不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减负”的持续性。

(二)、全面落实课程设置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规范办学行为。按照省颁具体的课程计划规定安排课程,将学科及课时的设定、教学进度的安排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要求下发给老师。做到不准随意增减课时,不准随意增减科目,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其次要遵循教育规律,严格规定各学科的考试次数,不按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和分类编班。学校做到不组织学生订购或向学生推荐各类应试辅导材料。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按规定实行等级制。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为缓解学生身心疲劳的状况,适当增加些文体和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从活动上挖掘学生的潜能。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作业量控制在30-60分钟。教师根据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批改质量。不给学生布置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准用增加作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热情帮助,有具体的帮教措施,学校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敬业精神教育,塑造良好师德风范。

(四)、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各年级学生使用课本和练习册国家免费提供,学校、教师不擅自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练习册、各种图书、报刊及学习用品。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车间女工委组织学习了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有关条款,通过学习对一些条款有了进一步了解,增强了自身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学习之余也对平常一些挂在嘴边上的维权术语进行了更深一步的学习。

“妇女享有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亲权、监护权以及著作权、发明权等等。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实施起维权保护来还真有一定的讲究。就拿“亲权”来说吧,“亲权”是指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统一。“人由于有父母子女的关系,从而发生各种各样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关系最重要效力,而且是与其他亲属关系有本质不同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特殊效力,恐怕是父母应该处于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哺育、监护、教育的地位。”由此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监护和教育是亲权制度的核心内容。

我们身边有的家长一味地工作、赚钱,认为只有给孩子提供富足的物质条件才是对孩子好,至于学习、教育,认为那是学校的事,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可,与物质条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给予才是无价的财富;还有的家长一味地溺爱,对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揽,对孩子的关照可谓无微不至,虽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为一种流行和时尚,可这些家长在无意中打着爱的旗号剥夺了孩子成长的权利和自由,他们用爱束缚了孩子的手脚、折断了孩子搏击的翅膀,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在用自己的爱亵渎了亲权的真正含义。另外一种,我们常听身边一些离异的母亲咬牙切齿地说“哼!这辈子别想让孩子喊他一声爸!想见孩子——没门!”都说家是爱的港湾,可在稳固的港湾也会有航船搁浅的时候,即便是两夫妻离异,可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这种血缘关系是永远割不断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教育也都属侵犯亲权的范围之列。

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对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中尽管有如下规定:“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可在现实生活中,科级、副科女干部所占比例依然达不到所占比例要求,在副处、处级干部中女工更是凤毛麟角,很多时候并非女干不不具备势力,而是扮演家庭、工作、社会三重角色的女工在赡养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责任感的确让女干部力不从心。二十四五岁结婚生子,三十四五岁赡养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四十岁可以脱开身了,提干的标准又都卡在了40岁以下,其实,40-50间的女性正处于人生、事业的第二高峰期。

四个案例分析分别从《婚姻法》的财产继承、《合同法》的免责条款、《女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合同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生育权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案例实践性强,与生活密切相关。这让我想起了邻居李某家的财产纠纷:李某的儿子担心父亲再婚后财产遭受侵犯,要求父亲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其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直说“人都嫁给我了,还分什么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数,女方常以伺候孙女为由与自己的儿媳同住,期间,李某每月只留几百元做生活费,其余的全部“上缴”,为讨女方欢心,李某生活拮据,与儿子们断绝了来往。后在单位领导出面协助下,为确保李某的合法权益,随将房屋过户给了儿子。一年前,在李某患病瘫痪在床之际,女方果断地与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李某治病期间皆有其子女照顾。令人气愤的是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竟然签署了“一楼院子连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价值15万元)归女方所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则折价赔偿女方。”当时李某的儿子很是生气,后来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一楼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属品,那女方感到无利可图也就弃之而去。

种.种事例让我感受到生活中与法律相连的事情无处不在,只有学法、懂法才能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

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

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

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

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

六、实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20xx]30号《关于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当代中国“人治时代的终结”和“法治时代的开始”,不仅推动了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更意味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通过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我受益匪浅,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相关争议的活动过程。我认为对行政诉讼法概念的把握,需要掌握以下几个要素:

1、行政诉讼的原、被告地位恒定。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其他诉讼参加人和法院。基于行政权的特性和行政诉讼的首要任务,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列为被告的,则必须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两者地位不能交换。

2、行政诉讼的客体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所要处理的,是由行政行为引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行政机关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

3、行政诉讼的类型为主观诉讼。简单说就是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存在主观上的权利侵害为前提。《行政诉讼法》第2条,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表明了原告的起诉条件。

4、《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有关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审理程序等具体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综合以上要素,《行政诉讼法》相对于我们行政执法人员而言,主要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也是当前我国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近些年来,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密切相融,要求政府必须依靠法治来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

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我们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在查处每一起案件中,都应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不询私情。要通过不断学习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进一步转变传统观念,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本周三下午,我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集中培训。

经过认真学习并与同事们在会上积极讨论后,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新的认识,并深刻体会到规章制度对公司全局的重要性,也让我反醒了自己平时工作中自律得不够完善的地方。

下面浅谈一下我对这次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这次培训的目的是通过对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的系统学习让我们两部员工更快的适应新的环境和接受新的工作。

因此培训一开始我在思想上就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培训过程中更是认真学习做好笔记,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培训成果转化。

培训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培训内容却是简明、精要。

各部门领导的讲述更是字字珠玑,发人深省,最后x总的总结发言更是令我领悟良多,短短几个小时的过程让我的身心仿佛步入了另一方天地。

通过培训,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更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

通过培训,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对照所学的制度,我发觉了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不善于自我创新,不愿意进行深入的研究。

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我原本以为这些字眼离自己很远,当我认真学习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后,我意识到这些处分近在咫尺。做为一名基层柜员,承担最大的是风险是操作风险,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谈一下我的体会:

我联社为了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使全员自觉遵守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坚守合规底线,避免触及“高压线”的行为出现,再次掀起学习培训《办法》的新高潮,促进新密市农信社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联社在全辖开展员工合规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大隗信用社一名基层员工,我积极报名参加了竞赛活动,我在业余时间对本办法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通过我们的努力学习,大隗代表队在刘莉娟主任的代领下在联社组织的竞赛中荣获了二等奖。

操作风险,因为它明确了什么不能做以及做了的后果。

近两年,我联社有些职工无视规章制度的存在,违规办理业务现象偶有发生,有的已经严重影响到农信社的形象。这些现象的发生正是由于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通过本次学习,我对规章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认识到学习制度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做一名合规的信合员工。

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本人认为当前学校管理制度的规范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

1、学校的生存主要以教学为主,新课改的核心是“教学民主”,新的课程改革要求教学民主化,教师要由教师中心、居高临下、注重表演的传授者转变为共同建构学习的参与者。教学民主的实施者是教师。一个学校的教师没有一点民主的意识,又怎能奢望他对学生进行民主意识的培养。

2、在重新构建学校管理制度的时候,还应加强民主规章制度建设,并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简明、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赋予教职工对领导的监督权,只有从制度上保证教职工们对领导实施监督,制度建设才具有实质意义。

1、要了解教师,目前教师压力是非常大的,这种压力及来自家长的、来自社会的乃至学校。

2、要尊重教师,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的时候,既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做到尊重教师,制度的制定要做到人性化,要充满人文关怀。

3、要发展教师。要树立管理即服务的观点,要把学校的管理构建成教师发展的平台,对优秀人才既要放宽准入条件,要舍得向更高更好地方选送,确立名师意识。教师是学校发展的主体,不要把他们视为仅仅完成学校任务的工具。要使教师们有主人翁意识,归属感、集体荣誉感,多发掘他们的潜能,多给一些人文关怀,这样就能更好地体现出学校管理制度的人性化。

三、要构建全新的评价体系。

教师评价是课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教师评价与教师的专业发展、职称职务晋升、经济收入等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教师评价的公正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

1、在考评内容和标准的制定上,要体现新课程的精神,要反映教师创造性劳动的性质,要符合课程改革对教师角色转换要求以及教学改革的方向。

2、在考评的组织实施上,要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努力使考评过程成为引导教师学会反思、学会自我总结的过程,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3、重视教师个体差异。由于教师在人格、职业素养、教育教学风格、师生交往类型和工作背景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使教育教学变得丰富多彩。

总之,学校管理制度的规范,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校,都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制度的重新构建,以保障新的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学校的全局发展。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3、《艾滋病防治条例》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9、《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5、《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6、《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卫生部规章(十二部)。

1、《处方管理办法》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5、《卫生信访工作办法》6、《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1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1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7、《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8、《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9、《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十二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技术准入制度》。

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一、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是党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工作,全体党员必须密切配合,自觉接受管理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党员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同《党员学习制度》要求的内容一致。

三、组织党员听党课,让党员接受系统的邓小平理论、党的基础。

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五观”教育等。

四、充分利用现代电教设备,组织党员观看党的基础知识讲座、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等电教片,每个月应组织观看一次。

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党支部的实际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

六、针对当地实际,特别强调对广大党员进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无神论教育,使每个党员真正的成为无神论者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坚强战士。

七、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个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坚持每月向党小组或支部汇报一次,外出党员没有转走临时关系的每两月书面向支部汇报一次。

八、按照《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每个党员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九、在党员进行自查的同时,党支部在每个季度对每个党员在执行党建目标管理中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公布与众。

十、对于党员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认识问题和思想问题,党组织要派人及时与其谈心,解决问题,提高认识。

十一、对于犯错误的党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

十二、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有关的规定,切实搞好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解决党员存在的实际问题。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面

我承诺:

1、进入施工区域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以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严格遵守建工集团各项安全、保卫、交通规章制度,违反愿接受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将认真接受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真实可靠办证材料。

3、我将自觉凭胸卡进出厂门,通过厂大门时从人行道闸通过,非机动车通过厂大门时主动下车,从人行道闸推车通过。在厂工作期间佩戴好胸卡,妥善保管胸卡绝不转借他人,丢失及时报告,离厂及时交回。

4、我不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厂,不在厂内非指定区域吸烟,服从各级人员管理,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到其它非指定区域活动。

5、我要认真保管好个人和集体财物,不乱拿他人物品,不私拿物品出厂。

7、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车锁和夜间反光镜等部件齐全、有效。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地点整齐摆放放入位,不在生产装置区内停放各类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等。

8、不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不私自在道路上施工,确因工作需要在道路上施工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施工手续,不私自在道路上堆放物品或随意占用。

9、机动车辆在厂内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应接受和配合安全、消防、保卫、保安等人员的检查,共同保证行车安全。

10、从我做起发生问题事故及时报告,杜绝各类治安、交安事件的发生。

11、我要讲团结、讲和谐,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配合治安、交通安全等工作。

本人已经接受过_______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并熟知承诺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责任。

承诺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法律法规

1.从经营者主体资格看,两者存在不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主体,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而从事业务外包的单位的必须具有从事所包业务的相应资质。任何发包方都不会、也不应该将生产经营业务或服务发包给一个没有资质的机构,否则,业务外包合同一方就缺少主体资格,当然,这样的业务合同也应该是无效合同。

2.从业务合作的客体看,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务派遣的客体(合作标的)是被派遣劳动者,而业务外包的客体(合作标的)是相关业务即事务。前者指向的是人,后者指向的是事。

3.从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的内容看,两者有明显不同。业务外包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而劳务派遣协议除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外,应当约定是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派遣管理费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如果假业务外包、真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内容必然要有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的条款,否则,劳务派遣单位将承担很大的风险。

4.从经营主体获得收益的计价标准看,劳务派遣以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和素质来计算劳务派遣的收益,业务外包则以业务承包者交付业务成果的质和量来计算业务外包收益或以经营管理的.效益获得收益。

5.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力的法定支配权看,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支配(指挥监督);在业务外包关系中,从事外包业务的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由业务承包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即使是发包方出于对成果质量的考虑,会介入劳动过程,但只是出于监督的目的。如果“承包方”的员工与“发包方”的员工混岗实现劳动过程,生产过程由“发包方”管理,那“承包方”就不是在经营业务外包,而是经营劳务派遣了。

6.从法律的适用看,其性质有所不同。劳务派遣、业务外包都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虽然同属私法性质,但劳务派遣业务中,涉及被派遣劳动者利益的内容,还必须受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司法解释的规范和调整,部分规范存在公法的性质。比如,劳务派遣业务经营,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权益的保护有必要的公权力体现。然而,业务外包行为不直接涉及劳动者劳动报酬等劳动保障权益的内容,则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调整,由合作双方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意思自治,有的由相关业务的特别法规范。发生争议时,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利益的劳动争议时,劳务派遣、业务外包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是不一样的。这也是仲裁与法院受理时判断的要素之一。

7.从法律责任的承担上看,业务外包的发包方对合法的承包单位的劳动者不承担任何的劳动保障责任,没有劳动法律法规意义上的义务要履行,劳动者的报酬由承包方分配、支付与发包方没有关系。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则要履行《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和其他相关责任,比如,要让所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要对所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培训、指挥劳动、进行考核、计算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等。被派遣劳动者的报酬是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劳动合同法》第60条)。

综上分析,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与业务外包以上内涵与外延的诸多不同,可以帮助我们区别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甄别业务外包、真劳务派遣。

二、最低工资标准。

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我省分别于、、、、、、、先后8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

三、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契约,是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载体。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高速个别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在我国,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极大地推动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206月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对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运行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目前,我国已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

四、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欧洲产业革命以后,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特别是工会的兴起,集体合同制度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集体合同制度为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自《劳动法》正式确立了集体合同制度以来,集体合同覆盖面不断扩大。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集体合同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以部令颁布。为进一步从法律上对集体合同制度进行明确,《劳动合同法》专门用一节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特别规定。截至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当期有效集体合同70.3万份,覆盖职工9000万人。

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能够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人格主体地位,享有人身自由;二是按照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不得不向生产资料所有者让渡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才能获取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生活资料。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意义在于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可以有更加明细的条款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__]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__]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法律法规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附则。

1、所有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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