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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设备管理制度(模板15篇)

时间:2023-11-21 04:44:33 作者:飞雪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模板15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应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确保其便于执行和落地。在团队建设中,规章制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下面是一些团队规章制度的案例分析。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实行以预防维修为基础、以点检定修为核心的全员维修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点检就是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检查的过程。以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生产厂,对生产操作者、维修工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点检依据周期和方法不同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四大类,日常、定期点检是由岗位设备操作工完成,专业点检由机电维修工完成,精密点检由厂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第六条设备点检制的组织机构、维修管理体制、业务分工和职责:

1)参加制订、修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的技术标准、制订点检周期表。

2)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和点检作业计划。

3)实施点检作业,对应进行精密点检的设备按点检线路按时认真进行现场点检,并做好记录。并对生产工人的日常点检、维修工人的专业点检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确认岗位点检,维修巡检记录。

4)搜集点检信息,设备有问题要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下达临时维修计划,并督促实施。

5)编制检修计划,制定维修备品备件、材料计划。

6)参加设备事故故障分析,提出修复和预防意见。

7)做好检修记录,验收检修项目。

9)协同有关人员对现场设备实施简易诊断和专业诊断。

10)制订计划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深化点检定修的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

2.岗位设备操作工日常、定期点检职责:

1)认真执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操作好、维护好、修理好本岗位设备。

2)岗位运行设备日常点检的基本内容:检查、修理、调整、清扫、给油、排水等。

3)在当班时间内,按照日常、定期点检的标准和内容规定,认真逐项进行点检,并做好记录。

4)当发现设备部位实际状况超过标准值或异常现象时应做好记录,应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通知班组长、车间主任、厂设备科,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对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5)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认真接受厂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对点检问题的确认、检查、考核,认真向工程技术人员反映设备状况。

3.生产岗位设备操作班长、组长、车间主任日常点检职责:

1)除认真执行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外,要督促检查本班组、本车间各岗位点检的执行情况,及时收集点检信息,编制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备件、材料计划),上报厂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及组织检修后的验收;设备有异常或缺陷时,暂时又解决不了,应采取操作措施进行补救,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本班组、车间人员的日常、定期点检进行技术指导,及时总结点检和维护设备的情况,填写规定的记录。

4.机电维修工专业点巡检职责:

1)按照规定的点检标准、周期和项目,认真做好设备点巡检,并做好记录。

2)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的,应向上级报告。设备状况及处理经过要认真做好记录。

3)交接班时应将点巡检情况交接清楚。服从设备科布置的有关点检和重要监视设备的项目。

4)依照工序服从的原则,按照点检方提出的日常检修、定修计划,临时抢修任务积极进行检修作业。

5.厂长、设备副厂长职责:

厂长为点检定修制创造条件并大力推行,设备副厂长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厂对所有设备按照《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实行点检的设备进行登记、造表,考核点检执行率。各岗位的日常点检记录表、点检员业务用表以及汇总各级点检情况的记录表、检修通知单、检修质量验收单和各种计划表由各分厂自定。

第八条在推行深化设备点检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有关设备技术规程、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九条主作业线设备是指该设备的停机对全公司(或本厂)生产计划的完成有影响的设备。普通作业线路设备是指该设备停机后并不影响计划的完成的设备。

第十条生产线路的检修分为日修、定修、年修。

1、日修:不需要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日常计划检修。

2、定修: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计划检修。定修是按照一定的模式有计划的进行,定修日期(周期)是固定的(在不同时期可做相应调整),每次检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年修:连续几天或十几天进行的定修。有些重要设备虽不在主作业线上,但长时间的检修使主作业线生产受到影响或有很大威胁,这样的检修也应当作年修来安排和管理。

第十一条日修由各厂根据设备点检情况,编制检修计划自行组织来完成。

第十二条定修要纳入公司生产计划,由公司设备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依据设备点检信息和定修要求编制检修计划,由各厂报设备部平衡后下达执行。定修计划编制时日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定修计划,定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年修计划。

第十四条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检修计划,并上报设备部,同时各厂要作好备件、材料准备。设备部平衡后,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设备的技术状态确定计划检修时间段(一般规定在每月底),提前3天下达检修计划,同时由设备部主持召开计划检修会议。

第十五条计划检修会议要确定的事项:

1、检修的时间带(考核值)。

2、检修的项目、联络方式、联络人。

3、停电时间、安全联络、挂牌检修等安全事项。

4、后勤保障项目。

5、煤气设施检修,煤气区域动火,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定修的实施:

一般在开始检修前30分钟到达现场,准备检修。

2、定修期间厂级间协调由安全生产部负责,需要设备部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定修由公司调度统一协调。

3、施工完毕试车验收程序:c、d类设备由生产操作工及班组长、车间主任汇同检修人员进行,厂设备科组织确认;b类设备由分厂设备副厂长组织确认;a类设备由设备部、安全生产部参加试车验收并组织确认。各厂设备科要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对a、b类设备报设备部备案。

第十七条定修结束后,召开定修总结会,对本次定修在组织、指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相互交流意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进工作。

第十八条实行定修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利用定修安排小型改造项目,利用年修安排较大改造项目,利用大中修安排大的改造项目,不断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装备水平。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起草修订,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点检管理制度》、《定修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润滑管理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运用摩擦学传统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分析设备摩擦与磨损的机理,合理选用润滑材料,改进润滑方式,以达到降低摩擦、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润滑管理工作,特建立此制度。

第一条、总工办负责全公司设备润滑及液压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审查、批准全公司设备润滑油脂、绝缘介质和液压介质(统称油品)的有关标准。

2.审查、批准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

4.检查、督导公司设备润滑、液压管理的全面工作。

5.参加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审批防范措施。

第二条、机动部负责公司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1.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润滑、液压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2.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油品选用标准、加注油量标准、加注油周期标准及换油标准,油品进厂检验管理办法、油品抽检、清洗循环管理办法。

3.对油品、润滑方式、液压设备(油箱、油泵、控制阀、储能器、热交换器、过滤器、监测系统、变压器、油开关)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组织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油品定期化验、分析、质量确认工作。

6.新油品、新技术的导入、试用、评定、推广等工作。

7.对各厂、矿的润滑消耗定额进行定期考核、调整。

8.组织公司润滑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9.参与新建工程(包括技改工程)油品选择工作。

10.负责油品进厂后的取样、复检,向物资供应部出据检验单。

第三条、各厂、矿负责本单位的润滑技术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各厂、矿应设专职(或兼职)设备润滑管理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润滑管理的规章制度。

2.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点、定油品、定量、定时、定人、贯彻油品的三级过滤和定期过滤净化制。

3.按机动部有关规定定期将油品样送机动部检验。坚持油品的定期化验和以质换油工作,加强油品定额管理,降低油品消耗,油品消耗要按期上报(其指标的考核包括年、定、日修工程用油)。

4.组织润滑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与润滑油站的运行工作,保证润滑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变压器、油开关等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

6.参加新油品、新技术的试验研究,改善润滑方式,不断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7.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杜绝违反润滑管理制度的行为。

8.组织本单位润滑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定期向机动部报告本单位设备润滑工作,按时填报本单位的油品消耗报表。

第四条、物资供应部负责油品采购、保管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机动部确定的油品品种、牌号,负责油品的计划审批、招标、采购。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提供各种资质证明,包括生产营业执照、质量证明、生产许可证、专利产品要提供专利证明。

2)提供业绩证明。

3)提供的产品包装要求整洁,密封良好、油桶上有明显的生产厂家及牌号标志,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对待。

4)提供产品合格证、主要指标参数(理、化指标及使用性能指标),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满足凌钢提出的技术要求。

3.对供应商的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库,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情况。

2)对有掺脏使假等舞弊行为的供应商永远取消其在凌钢的供货资格。

3)虽经机动部复检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机动部组织使用单位、油品供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4.油品保管:

1)坚持先进先出,不应存储时间过长。

2)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向机动部申报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入库。

3)油品要按生产厂家、品种、牌号,分类、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摆乱放,各种油品必须有明确标识。

5.对油品使用单位的油品存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油品存放、保管不利,应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情节严重者应给与处罚。

6.废油回收、保管或根据实际需要对回收废油进行再生处理,经再生处理过的油品再使用时,必须经机动部检定审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财务部核查有机动部出具的复验合格单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一条、油品使用制度。

1.各厂应根据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选用标准合理选用油品,设备所使用的油品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选择。如资料不全,可参照同类设备具体技术状况或经技术咨询选择适当油品。

2.所有油品经机动部审定后不准擅自改代。

3.如确需改代(包括更换品种、规格、牌号、生产厂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提出技术依据和可行性技术分析,报机动部审定、总工办批准,确认可行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在使用前将试用设备、部位、时间,上报机动部备案,在试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数据纪录、统计,试用期结束后,将试用情况上报机动部,机动部召集总工、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召开鉴定会,讨论是否可以改代。

4.认真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工具,实行“三级过滤”。集中润滑油站(液压站),特别是制氧机、发电机、鼓风机、高精度机床的润滑系统,必须增设过滤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油品净化。

5.各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油品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坚持对油品进行定期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换油时间。

6.库存超过半年的油品上机前要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上机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7.各厂、班、段的油桶、油盒、油壶等工具,务必保持干净,需做到油具专用。

8.各厂的油品存放,不同油品必须做好标志,分别放置,防止混淆,并建立完善的发放制度,严禁露天存放油品。

9.各厂要做好废油回收,经机动部鉴定不能再生的废油交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第二条、润滑(液压)装置的管理。

1.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必须制定点检四大标准及使用规程、岗位责任制、区域分工负责制、交接班制、卫生清扫维护管理体系、防火要害保卫制度、工作牌制度、油品化验更换制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2.要加强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的维护保养,保证零部件的完整,仪表和报警装置灵敏可靠。工作环境清洁,设备地表及地沟都做到光洁无油污、无灰尘、无异物、无损坏,确保润滑(液压)设备的正常使用。

3.设备的润滑(液压)管路及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润滑效果,研究改进润滑方式和油品,杜绝设备在润滑不良的情况下运转。

5.采用新型润滑设备,改进仪表和控制系统,采用新型监测装置,不断提高润滑系统的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其它。

1.加强润滑(液压)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润滑事故台账,油脂消耗台账,人员培训档案等。

2.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性能、润滑方式、选用油品、油品化验和换油记录、磨损、事故情况等。

3.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润滑油站(液压站)的运转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润滑(液压)专业知识,熟悉使用维护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加强设备的保养,减少泄漏,积极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和先进密封装置。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挂图、实物和体育场等。教学设施实行分片保管,专人负责。其中体育、电教室的备品由各室负责人保管。

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学校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学校审核后,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国家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将借用学校的物品款项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工厂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台电脑指定专门人员上机,负责日常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二、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三、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上班时间人员短时间离开电脑,必须设置为密码保护界面,下班后所有设备(服务器除外)必须关闭。

五、办公室空调不得随意开启,严禁出现办公室无人情况下的运转。

六、打印机、复印机严禁长时间打复印。收货部打印机使用频率较高,纸屑产生较多,致使散热效果变差。为了避免机器温度过高而影响使用寿命,需要关闭电源后进行定期清扫。(每周一次)。

七、设备出现故障,严禁私自拆卸,第一时间上报且由专业人员来完成维修。

八、爱护设备,不得野蛮使用。原则上采用“谁使用、谁负责”。

九、如出现上述情况的任何一项,每次考核20元。

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厂设备安全的管理制度

1、遵循计算机开关机的顺序,先开显示器,后开主机;关机顺序则相反,先关主机,后关显示器。计算机教室总电源开关打开后,应一台一台开机,不能同时开机。

2、不得频繁开关主机电源,关机以后,应至少等待一分钟再开机。

3、不要过于用力敲击键盘。

4、要防止液体或其它杂物落入机器、键盘内。

5、电脑不用时,间隔几分钟等散热后应盖好防尘罩,防止灰尘进入。

6、酷热的天气不要长时间开机,雷雨天尽量不要开机,遇电压不稳应立即关机。

7、电脑运行时,不要随便搬动主机,以免损坏硬盘。

8、服务器超级管理员密码、应用软件管理员密码、卫星接收电脑密码等涉及局域网安全的设置须学校、管理员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9、不能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删除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配置(如不要随便更改ip地址),严禁擅自修改、删除他人共享文件。

10、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机器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使用者不得私自拆卸、修改电脑硬件配置,不得私自将电脑交给他人维修。

11、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

12、绝对不能在带电状态下打开机箱,插拨各种接口卡和连线。

13、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杀毒或检查的光盘、软盘、优盘等外存储设备、不得私连接各种硬件设备。

14、遵循投影仪正确的关机顺序。首先按下关机按钮,当屏幕出现确认关机的提示时,再按一次关机按钮,当灯泡的温度降到设定值,散热风扇停止转动,散热信号指示灯停止闪烁时方可关掉或拔掉投影仪电源;在投影机开启和关闭状态之间进行切换时,一定要确保有5~10分钟的间隔时间。

15、学校电工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

16、管理员要每天实时监控校园网运行情况,定时巡察校园网内各服务器、各子网及各用户点的'运行状态,及时做好值班记录。

17、管理员用定时做好校园网各种运行软件的数据备份工作。备份文档每季度整理一次,并刻录成光盘保存,根据制度只提供相关部门人员查看。

18、管理员要定时对服务器、各部门用户的重要数据、文件进行备份,防止信息资源的丢失。

文档为doc格式。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设备管理制度

1、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大型机具设备添置计划的审批、设备技术改造资金计划的落实。

2、公司副总裁: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总工室:负责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负责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批,负责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批;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审批;负责设备新技术、新工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市场经营总部:负责投标文件中,项目施工机具设备的选型、需用计划的编制、安全管理措施的制订。

5、工程管理总部:负责公司自有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管理;负责审查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参与施工机具管理的隐患排查;参与制订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预案;主持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安全管理总部: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人力资源总部:负责开展操作人员公司级的安全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证件管理工作。

8、财务审计部:负责施工机具设备资产的财务管理。

9、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负责配备设备资源管理、操作人员管理、租赁合同管理、验收管理、日常使用管理、配件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管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应急管理等工作。

1、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架桥机、空压机等;。

2、大型设备: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泵车、沥青拌和楼、沥青摊铺机;。

3、中型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混凝土运输车、自卸汽车等。

4、小型设备: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

5、租赁设备:向外部供方租用的机械设备。

1、公司新增的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工程管理总部负责编制,报分管设备副总裁、总工程师、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公司新增的小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设备部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批。

2、公司不得采购淘汰落后的设备;不得采购无质量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强制产品标志标识的机具设备。

3、公司独资或控股的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由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选型的可行性分析,提出选型方案。国产设备采用议标、招标等方式采购;进口设备必要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或议标采购。

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总部、财务审计总部等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进行进货验收、登记、建档。

4、公司独资或参股的新增中型机械设备由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选型采购。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安全部门、项目财务部门参与验收、登记、建档。

5、公司独资或参股的小型设备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采购,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参与验收、登记、建卡。

6、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方评价、采购合同、验收记录、发票扫描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由工程管理总部负责管理、归档。

新增的小型设备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供方评价、采购合同、验收记录、发票扫描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总部负责建档,并随小型设备的退场跟机移交。

7、财务审计总部负责建立资产财务账,确定折旧计提费率。

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应急备用需要,向邻近施工标段、或设备出租供方临时租赁施工机具设备。不得租用国家强制淘汰的机具设备。

2、外租设备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供方评价、组织验收登记。外租设备验收登记时,应核查设备检测情况、安全性能、操作人员持证等内容。

3、验收合格后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义务和权利。

4、公司工程管理总部、安全管理总部在进行设备检查、安全检查时,将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安全考核评价之中。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出租方履行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作业层负责使用管理,并督促出租方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部在本项目使用特种设备前,监督检查供方到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情况,项目安全部门应保存备案登记的批准文件资料。

2、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在特种设备进场后,使用前完成特种设备有效证件(包括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报告)查验、安全技术状况验收、租赁协议签订、本项目特种设备编号标识工作。

3、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部门配合供方完成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性能试验。逾期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项目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实行定人定设备管理,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上岗。

5、特种设备向项目调度使用时,工程管理总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签订内部使用安全合同。

特种设备向作业层调度使用时,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办理“特种(大型)设备使用任务单”。

6、龙门吊、架桥机等特种设备安装拆除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委托生产厂商安装拆除,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拆除。安装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编制、报批、交底、安装拆除验收工作。

7、特种设备的运动部件总成件、临边防护设施应涂装安全色。

8、特种设备的高处检修作业、带电检修调试作业应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9、特种设备合格后,因不正确使用、或安全部件超期磨损等因素造成后续使用的工况较当时检验时工况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申请检验。

10、特种设备实行“一机一档”档案管理,档案随设备在项目上同行。项目使用退场后交工程管理总部。

工程管理总部建立特种设备登记台账,保存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外租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设备制造单位、产品出厂合格证明、设备检验证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的记录;设备验收后图片(含编号)、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1、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委托生产厂商安装拆除,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拆除。安装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编制、报批、交底、安装拆除验收工作。

2、安装基础由项目质检部门、试验室进行验收。防雷设施委托检测机构检测验收。计量设施委托检定机构检定验收。机电设备、控制电器、用电安全保护系统、自发电系统的验收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标牌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3、安装调试后,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填写设备试运行验收记录和完成设备编号标识工作。

4、大型设备实行定人定设备管理,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的作业证件上岗。

5、大型设备向项目调度使用时,工程管理总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签订内部使用安全合同。

大型设备向作业层调度使用时,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办理“特种(大型)设备使用任务单”。

6、大型设备的运动部件总成件、临边防护设施应涂装安全色。

8、大型设备的高处检修作业、带电检修调试作业应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8、大型设备实行“一机一档”档案管理,档案随设备在项目上同行。项目使用退场后交工程管理总部。

工程管理总部建立大型设备登记台账,保存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外租大型设备)。

大型设备“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说明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装拆除方案、基础验收记录、计量设施检定报告、防雷设施检测(测试)报告、供电系统验收记录、机电设备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装置验收记录。“定人定机定机长”记录、设备验收后图片(含编号)、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1、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完成混凝土拌和车、混凝土泵车、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自卸汽车等场内机动车辆的验收、登记、编号标识工作。

2、作业层落实定人、定机、定保养责任制。并在进场机械通过验收登记后时,将定人定机人员名单送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场内机动车辆“一机一档”档案,档案包括:进场验收记录、机动车辆验收后图片(含编号)、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小型机具的编号标识。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对具有3c标志要求的小型机电设备验收登记。

1、在设备投入使用前,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危险源的识别、操作规程的编制的报批。采用集中或分组方式,完成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设备调度和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指挥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的提供与检查。

3、特种作业证上岗;混凝土拌和车、混凝土泵车、自卸汽车持汽车驾驶证上岗。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持操作证上岗。

4、使用机械设备前,操作人员负责检查设备的安全部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使用中,按项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带病运转。

5、所有机械在场外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7、持证上岗人员工作完成后,及时填写机械设备的使用记录,每月28日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统计运行数据。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底将统计资料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归档。

1、机具设备的例行保养、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完成。设备二级以上保养、维修由修理人员实施,操作人员配合完成。电器线路检修和故障排除由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完成。

2、违反维修保养作业规程,发生事故的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3、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及时填写记录。每月28日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统计运行数据。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底将统计资料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归档。

1、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覆盖本项目在用的设备。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2、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大中型机械及特种设备的主要安全部件或安全构配件情况,人员持证情况及维修保养等情况;。

机械设备的检测费用、应急管理费用、完善安全装置费用、3c产品更换费用,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执行。

项目设备管理人员按照项目安全生产有关制度的规定,完成设备人员登记管理、教育培训管理、技术交底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等工作。参与项目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报送业务报表。

设备管理制度

1.1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1.2领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1.3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1.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1.5因作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1.6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2.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2.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2.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2.4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

1、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是现代化教学仪器,配有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台、多媒体讲台、中控器、音响设备、电动幕(书写白板)等设备。设备价格昂贵,环境要求高。为保证全校多媒体设备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更好地位教学服务,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每个班级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是班级的电教管理员。

各班由班主任选定一名有责任心的学生电教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管理和使用好多媒体设备,上好多媒体课。电教管理员由学校电教管理教师统一管理,经培训后方可进行设备操作。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电教管理员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和报修单,向学校电教室反映修理。

1、教师在使用多媒体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学习。每次上课前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室内吸烟,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教师所带的茶杯不准放在讲台上,做实验时不能把水洒在讲台上,以免损坏讲台中的电路和设备。所带金属教具不得刮蹭、摩擦讲台,使用有腐蚀性的液体时不能滴漏在讲台上。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或更改连线,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如在上课中途或下课十五分钟以上时间无必要使用投影仪,应让投影仪暂停工作(请务必按管理员说明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投影仪灯泡过快老化。

5、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6、教师在操作使用时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电教室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每次上课结束时,必须填写好《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如果是上午、下午或晚自习最后一节课,要指挥学生电教管理员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电源。未履行相关职责,不填写《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1、电教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的使用、保管、日常维护工作;保管讲操作讲台钥匙,没有老师允许或安排,不能随意打开讲台。非经老师安排,每私自开机一次,罚款10元,并扣班级分20分。

2、电教管理员应熟练掌握电教设备的操作技能,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教师处理。协助各科教师使用好电教设备上课。

3、不允许有随意操作、破坏设备等行为,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电教设备的故障和损坏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由电教老师及时处理,保证多媒体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电教管理员负责。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做好讲台内外的保洁工作。

6.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提醒教师所带的茶杯不准放在讲台上,做实验时不能把水洒在讲台上,以免损坏讲台中的电路和设备。提醒老师所带金属教具不得刮蹭、摩擦讲台,使用有腐蚀性的液体时不能滴漏在讲台上。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7.要重视班级电教设备的保洁工作,放学后必须用干布清洁讲台。

8.学校定期将对工作负责、成绩显著的班级电教管理员给予表扬和奖励。每班的电教管理员在下课后应就同学反映的情况(如讲台上有无刻画现象、是否有未处理的垃圾、灰尘等)认真登记,以便学校处理。如因本班不认真登记而引发的一切问题,电教员将承担责任。

9.对不按上述职责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根据造成损坏的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处分。

1、要爱护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讲台、幕布、白板上写字、刻划、涂抹,严禁拉扯设备的连接线,严禁踏踩、拉扯线路盖盒、线槽。

2、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否则引起设备损坏后果者,将照价赔偿。

3、多媒体设备由班级的电教管理员负责开启,未经老师许可,其他学生不能使用。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4、保持多媒体设备的清洁,讲台周边缝隙、线槽经过处不能存有垃圾;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卫生扫除时、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所管的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及时到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地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不断学习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4、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

5、妥善保存好所有设备的钥匙、附件配件、“说明书”、“保修卡”等,并分类存放,严禁丢失。

6、管理人员随时查看询问各班级电教管理员,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

7、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领导。

8、定期检查考核各班级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做好记录,并通报公布。

9、定期评选多媒体管理使用优秀班级和优秀电教管理员。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厂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使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厂管辖范围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各生产车间以及为我厂提供服务的单位,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规格型号、主要安全技术指标等参数。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其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资格证书,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不得采购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到货验收必须提供以下安全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生产许可证明;。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4)特种设备的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提供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报告。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报我厂装备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所在地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方可施工。

2、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制作、维修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操作人员资质证明,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

(4)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3、特种设备的制作设计和安全附件的安装设计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不得设计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公众号:泵管家),设计技术资料齐全。

4、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监督管理。

5、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完工后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做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1、使用车间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接受工作,认真核对到货验收单和安全技术资料,并将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单位留有资料复印件备查。

2、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证和使用许可证。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责任制度,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全面负责,并做好落实工作。

4、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安全技术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5、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点巡检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使用单位持证上岗人员要做好岗中的培训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7、做好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定期检(校)验工作,特种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验,保持校验合格的连续性。

8、按照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做好特种设备的能耗统计分析工作,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9、各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程序和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0、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各单位使用外租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等要与提供单位签定使用合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具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具备从事充装活动资质和条件,供给使用的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必须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并做好记录;到公司现场进行充装的(如灭火器)的人员必须具备操作资质,设备必须完好,并做好紧急处理措施。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

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制定设备动力工作的组织和经济措施,使工厂达到无泄漏标准和实现设备动力管理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和实现措施、设备新度系数)。

2.协调好生产与维修、设备的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搞好设备动力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3.厂长(经理)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委托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处理以下设备动力工作。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动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工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3)审批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大修理工程、设备更新、设备动力方面的技措、零星购置和动力生产、平衡供应等项计划,以及审批设备动力方面的设备运行、维修、检验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审查上报的设备动力工作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

(5)负责设备动力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及主要机具设备分配。

(6)组织开展全厂(矿)的设备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

(7)负责设备安全运行,组织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

(8)组织或参加重点基建和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1.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总结推广有关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上报各项报表等工作。

(2)负责全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业务管理、设备更新及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平?,合理使用大修理费用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3)组织、督促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各厂(矿)主要设备的台帐和设备卡片。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督促下属厂(矿)贯彻执行设备动力方面的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5)组织编制、审核年度大修理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综合平?和实施。

(6)组织好设备防腐蚀、润滑、锅炉、压力容器、水质处理等工作。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推动设备的技术改造。

(7)对主要设备状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定额计划、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备品配件订货加工计划的编制。指导所属厂做好备品配件的用、管、修、供工作。

(9)组织所属机械厂(机修分厂)加工的备品配件的计划制定、安排和平?。

(10)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处理动力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确保安全运行。

(11)对设备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参与分析调查,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

(12)组织对设备动力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厂(分厂、矿)设备动力科(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本厂(矿)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额指标及管理制度等,并上报各项报表。

(2)在上级设备动力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全厂(矿)设备动力的业务管理,设备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查定、使用、更新、迁移、报废。抓好设备的用、管、修等工作。

(3)组织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学习推广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作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组织编制、平衡、落实设备年、季、月检修计划、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负责统一平?安排控制使用大修及设备更新费用。

(5)组织设备防腐蚀、密封、润滑及水质处理工作。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6)组织对全厂(矿)设备状况定期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7)组织主要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切实抓好备品配件的测绘、资料管理、定额计划、制造、定货、修旧利废及机械加工管理等工作。作好备品配件的统一管理,抓好用、管、修、供。

(9)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设备、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

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

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1、生产部职责。

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设备操作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专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5)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处理缺陷的能力。

2、维修部职责。

1)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

2)在维护、保洁工作中检查设备状况,发现和登录设备缺陷,并开展自查自消工作。

3)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消缺工作的质量,防止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

1)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和综合分析,登录设备缺陷。

2)对设备缺陷进行诊断,向维修人员下达消缺维修单,其格式见附录a,规定消缺期限。

3)组织协调消缺工作,对消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缺陷。

4)对暂不能消除缺陷进行确认和后续管理,为消缺和技术支持。

5)对所管设备的缺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6)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7)每月整理暂不能消除缺陷清单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分析设备缺陷发生情况、重大缺陷和重复发生缺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发现和解决潜伏及正在发展的设备缺陷;落实首次出现的设备缺陷的防止措施,举一反三,消除设备的潜在缺陷。

4、生产部维修职责。

1)负责消缺工作的归口管理,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影响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2)负责每月按部门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全厂缺陷发生数、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一)缺陷的发现和登录。

1、以下情形属常见的维护工作,可由问题的发现部门通知相应的维修部门进行处理,不进入缺陷管理程序:

1)照明灯损坏、建筑物门窗损坏;

2)各类滤网的前后差压升高,需进行清理,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3)油箱、轴承油位下降,需要补油,但尚未达到警戒值的;

4)各类干燥剂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换,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3、发现重大缺陷时设备操作人员应逐级向部门主管、生产经理、(事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登录“设备缺陷单”),值班长应立即电话联系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

4、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状况,对于发现的缺陷,若可以随手消除的应即随手消除,事后在班组进行相应的记录;属不能随手消除缺陷的,应及时登录缺陷并汇报班长。

5、维修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时,应立即报告生产部经理,由生产经理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除。

6、设备部设备专员应按照点检计划对自己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并结合对设备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登录。

7、所有登录的缺陷报告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人员开放,以便查询和管理。

二)一般缺陷的检查确认。

1、维修部门应及时查看维修部分工范围内本专业新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根据分工将消缺任务安排给相应的班组,若发现缺陷专业定义错误时应修改专业属性后及时转给其它专业的专工。维修主管在接到重复的缺陷单、或经检查没有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时可直接将该部分缺陷判为无效。

2、消缺人员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对运行的要求,并填写“设备缺陷单”中“检查确认”一栏内的内容。

三)消缺后的报告。

1、接到消缺(维修单)任务后,维修班长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消除缺陷。

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单”上“消缺报告”一栏内注明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

3、“消缺报告”中:消缺情况主要应将消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以及遗留的设备问题如实认真填写,不得空白或用类似“已消除”这样不能反映消缺情况的词语。耗用工时、材料、备品是指消缺工作实际耗用工时数和实际消耗材料、备品的名称、数量。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报告”中各栏填写完毕由消缺工作负责人签名后转给运行验收。

4、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班组与维修部门专工讨论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变动时应得到设备专员员同意。

四)设备缺陷的验收。

1、各工段长、班长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将本班新发现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现存的较大缺陷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2、设备操作人员在接到维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除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单”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

3、工段长应随时主动查阅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及时验证或观察消缺效果,及时验收已消除的缺陷;若发现缺陷现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重新填写“缺陷报告”将缺陷返回维修班组处理。考核意见。

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