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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员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6 22:04:19 作者:笔舞

每个月结束时,我们都应该进行一次月工作总结,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下一个月的工作。以下是一些经过认真筛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借鉴。

物价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区物价工作会议要求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综合运用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加强对市场价格监控,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1-5月我市cpi同比累计上涨1.14%,比年初自治区制定的3.5%控制目标低2.3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严密监视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奶、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药品等98种重要商品价格,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价格形势的分析判断,特别是高度关注粮油价格变动趋势,了解并分析粮油生产、销售、库存及价格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认真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申请备案工作,每个住宅小区均派员到场实地审查,对尚未交房的,均不予同意申请备案,有效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认真开展价格备案工作,20xx年1-5月共对33个商品房楼盘进行销售价格备案,严格要求经营单位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价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在元旦、春节、五一等传统节日到来前,为了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祥和的传统佳节,我们积极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元旦、春节期间分别带队到各县(区、市)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对粮油、副食品、燃气、交通运输、成品油、停车、旅游景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并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报道有关价格信息。通过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和巡查,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抑制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一)清理和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我局牵头联合市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对市级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从20xx年1月起,到6月20日止,清费工作已进入总结统计上报阶段。

(二)开展全市收费单位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6号)文件规定,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市各收费单位开展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

(三)将国家、自治区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根据xx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关于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x财综〔20xx〕1号)的通知精神,取消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是根据xx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x财综〔20xx〕24号)的通知,取消、停征或免征国土、人力资源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三是根据xx物价局、xx财政厅《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四是根据《xx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区养老机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xx年5月1日起,各类养老机构的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收费标准按70%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50%收取。

(四)核发和变更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到6月底止,核发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5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变更了市交警支队等3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

(一)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对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不标价、标价不规范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港口区百家惠超市、百惠超市、金海市场、港口汽车站、洗车场等进行检查;针对港口区部分快餐、米粉店,习惯性春节后在本经营场所张贴公告,散布物价大幅度上涨信息,统一提高早餐粥、米粉等餐饮价格的做法,市价检分局在春节前派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给港口区餐饮店送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将检查工作前移。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价检分局对餐饮店也提前进行检查和告诫引导。

(二)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今年春季学期开学,与各县、区(市)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围绕教辅材料征订、有偿补课、学校收费行为、高中执行"三限政策"等情况重点,通过查看材料、收费票据及走访教师、学生、家长等形式对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项教育收费总体情况良好。

(三)做好价格违法所得收缴入库工作。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收缴上思县林业局扩大收费范围,多收木材调运检疫费269108.50元入国库。

发挥价格裁定和价格矛盾、价格纠纷调解处理的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一定的成绩,上半年共完成价格鉴证总件数为1164件,鉴证金额为23779.5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业务为352件,金额1621.48万元;行政案件价格鉴证业务463件,金额8688.08万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案件332件,金额13565.67万元。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和市发改委党组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专题党课活动,将"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促进党员干部提振精神士气、锤炼过硬作风的重要契机,把专题教育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实干要求。

(二)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局的精神风貌、服务功能、社会评价大幅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价格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乱涨价、利用垄断地位暴利以及价格欺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市场菜价仍处在易波动状态,保供稳价任务艰巨;市场价格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价格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抓班子、强队伍力度还不够大,要求还不够高;内部管理还要从制度层面更加规范,更加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编制太少,严重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市物价局只设价格管理科和价格综合科2个科室,没有价格监测中心。只能将价格监测工作分摊给二层机构有限的几名工作人员去兼职,加重了工作人员的负担,致使业务质量上不了新台阶;同时由于价格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细致入微,需要一定编制人员作保证,而目前,市物价局只有5名人员编制,除了1名司机,实际工作人员连正副局长在内只有4人,人手不足造成一些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够高。

(一)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以及相关价格指数变化,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预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围绕经济发展,立足市情,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

(二)进一步加强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强化收费管理,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许可证制度。

(三)强化价格服务职能,不断拓宽认证工作领域,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价格认证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抓好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在提高质量、成果转化运用方面上台阶。不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重视价格政务信息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巩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素质,转变观念,改变作风,提高效率。强化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双拥创建活动。全力做好机关党建、综治、双拥、扶贫等各项工作。

物价局上半年物价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在规划编制、形势分析、项目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经济形势分析,服务全局发展。

1、牵头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代拟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评估过程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积极与上级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进行衔接。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正着手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同时对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梳理,完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汇编工作。

2、认真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围绕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每月、每季和半年度的经济形势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针对“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征迁等问题,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建议;制订分解年度经济考核指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促进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1-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62.78亿元,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69.38亿元,增长15.5%,总量居全省第一,占全省四分之一,相当于厦门和泉州的总和。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508.85亿元,增长19.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33.47亿元,增长2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等5项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完成一批专项规划、课题研究编制工作。根据市委要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和规划编制。完成《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产业发展规划》、《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社会发展规划》、《福州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思路》、《福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20)》、《台商投资区扩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启动《福州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并出台《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的意见》。同时开展农业转移人口、龙头企业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编制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实施意见》、《对台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三次产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等课题或扶持政策。

(二)加强项目运作,促进固投增长。

切实发挥市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总牵头单位职责,经过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预计均可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9月300项重大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90.1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6.3%,超序时进度21.3个百分点,共有2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43个项目动工或部分动工建设。“五大战役”累计完成投资1869.3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7%,超过序时要求进度22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和民生工程5个战役超序时进度。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重点项目协调督查。20xx年我市成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每周由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中至少一人主持召开,对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我委多次实地调研和察看各县(市)区的所有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向市政府报送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例会通报和“回头看”检查工作。截止10月初已召开29次例会,对东南电化搬迁、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等122个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前期手续报批、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了协调。不少重大项目已有较大突破,例如:海峡奥体中心网球馆已拆迁完成,主体场馆已正常施工;向莆铁路福州段已全线完成施工并通车运行;海峡图书馆项目已进入正常施工等。

2、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梳理汇总神华罗源湾煤港电一体化等7个需国家部委支持审批的事项,为市主要领导“跑京跑部”提供素材;二是梳理汇总需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审批或协调推动的事项,提请省重点办帮助协调推动。今年以来,共梳理汇总需省、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20多项,进一步加快了项目审批进度。三是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对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建工程、南江滨东大道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进行联审联批。四是持续对未按计划开工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推动,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做好省重点办要求我市协调的72个省管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的跟踪推进工作。

3、促进重大水利建设。逐月跟踪,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领导通报了我市重大水利项目有关工作情况。截至9月底,21项在建重大水利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0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74.8%;6项计划新开工重大水利项目目前已开工4项,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62.5%;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霍口大型水库工程、闽清县葫芦门水库工程等5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4、积极推进项目成果推介。顺利完成第十一届“6・18”福州馆布展、媒体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以“三坊七巷”为主题的展馆布展,构思新颖、造型独特,获得较大成功。积极促进项目成果对接转化,在第十一届“6・18”上共对接项目665项,总投资271.5亿元。其中20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聚碳酸酯(pc)一体化装置等2个项目投资额达40亿元以上,预期年产值达52亿元和36亿元。围绕培育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与项目对接、共性技术难题、产学研合作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组织等科技中介作用,邀请111位专家学者,举办11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项目对接活动。

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补助。截至10月中旬,共有221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达4.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5800.04万元;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4809.6万元;省级其他补助资金3000万元),获得企业债券发行资金额度10亿元。同时做好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并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3次对我市政法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排水设施等项目进行的专项稽察。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1、夯实工业经济增长基础。一是加强监测。每月跟踪二十大企业、三维项目、重大工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密切关注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摸排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情况,争取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目前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共5个,分别为光电显示产业、金属及深加工产业、长乐纺织化纤产业等3个超千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江阴化工新材料产业等2个500-1000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加快制定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尤其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由市政府颁布,组织实施。加紧研究、制定《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年初将组织有关企业(机构)进行相关专项申报。三是进一步改善工业投资结构。推进天辰耀隆己内酰胺、神华福建罗源湾港电储煤一体化、翔隆纺织三期、东南电化、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雪人制冰系统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1-9月制造业完成投资533.1亿元,比增26.3%,占工业固投比重78%,较去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

2、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继续推动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发展模式创新,完善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引导方面的先行先试,服务业“218”工程、“核心商业区、核心商务区、核心创意区”三大功能区建设持续推进,服务业统计成就显著,楼宇标准化建设积极进行。经过三年努力,鼓楼区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增加值年均2位数增长,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进一步带动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二是推动总部经济、民航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政策,牵头制定《福州市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提高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总部企业在认定数量、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当前共55家企业申报待批。积极推动民航经济发展,《福州扶持民航发展的补充意见》颁布实施。积极争取航权时刻,开通航线,1-9月福州空港运输总架次、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三大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分别增长15.9%、15.1%、12.2%。“福州航空”筹建取得重大突破,确定投资主体,签署出资协议。组建筹建工作组,成立“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筹)”。民航华东局已审批通过我市筹建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家民航局。

3、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一是跟踪全市“海上福州”建设情况。跟踪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20xx年度“海上福州”建设工作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开展海洋经济重大问题规划编制及政策制定。牵头完成了《关于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及规划编制。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现代海洋产业重点项目。组织企业、园区申报省第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20xx年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20xx年省级预算内投资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及示范园区建设扶持专项项目,2家企业被评为20xx年度省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15家企业被评为20xx年度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申请第一批省预算内海洋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组织推进海洋重大项目建设,摸底筛选我市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长乐翔孚物流园、福清江阴国际汽车城等39个项目上报列入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

(四)统筹协调,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1、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继续围绕“强化产业联动、促进资源共享、实行乡镇结对、开展干部挂职、助力扶贫开发、推进环境共保”等协作内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对口协作交流合作,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帮扶工作机制,今年永泰、闽清县土地招拍挂、企业所得税、技术人员培训等三项补贴共申请帮扶资金5793.55万元,连江、罗源5个协作项目共申请帮扶资金1750万元,有效促进县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2、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一是推动福莆宁同城化。贯彻落实好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工和跟踪督促工作。牵头会同莆田、宁德发改委开展编制的《福莆宁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初稿。开展福平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确定福马铁路改造、长乐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作为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重要组成部分及率先启动建设项目。二是推动闽东北、闽浙赣皖等协作区连片发展。20xx年闽东北经济协作区重点协作项目共27项,年度计划投资189.4亿元,1-8月完成投资119.63亿元,占年计划的85.82%。

3、主动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召开了第三、第四次联席会议,共商对接合作思路,推动两地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对接合作,支持平潭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双方在高新技术、港口物流、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产业对接、分工和协作。跟踪落实20xx年两次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席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当前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电力专线上岛工程等20项工作进展顺利。探讨福州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完成《推进福州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研究》。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1、加快市政路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建设、市容等职能部门及市政建设公司、市城乡建设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项目单位,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拟建设的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片区路网工程、马尾新城路网等重点市政道路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

2、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二轮建设规划,启动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工作。根据修编方案,该线网规划线路由9条轨道交通组成,总里程338.12公里,设置车站215座,换乘站26座。近期规划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延伸段,新建4、5号线市区段及6号线。启动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马尾段及6号线过江段方案深化研究工作。推进2号线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启动城市现代有轨电车规划,已完成有轨电车线网规划方案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3、加大铁路建设力度。加大在建铁路施工协调力度,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和谐施工环境,加快建设进度。截至9月份,我市铁路共完成投资19.2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05%。向莆铁路已于20xx年9月26日正式开通运营;合福铁路福州段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1.41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11.00亿元的103.69%;福州火车北站站房工程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2.00亿元的79.77%;福州至平潭铁路先行开工点用地报批已批复,于10月底动工建设,正开展全线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同时推动江阴港、可门港、罗源湾北岸铁路支线建设。

4、加快机场建设力度。加强长乐机场规划研究,完成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初稿,福州长乐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顺利通过国家民航局审查。加快推进机场二期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确定20xx年6月前动工填海及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二期工程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加快编制机场二期工程预可研报告,组织开展机场二期扩建填海前期调研工作。

5、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海西高速公路网及国省道建设力度。推进福永高速旗山互通,京福高速洋里互通、福银高速梅溪互通,湄洲湾至重庆公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国省干线横五线连江安凯至蛎坞公路、104国道罗源县五里至白塔段公路、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6、推进港口建设力度。完成江阴港区12-1#、12-2#等港口项目预审24项。开工建设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6#5万吨级泊位,推进罗源湾港区将帽作业区15万吨级泊位等24个在建项目建设,其中闽江口内港区松门建材3000吨级码头建成投产。

7、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进福清核电#4-#6机组、神华煤港电一体化、可门电厂三期、江阴电厂二期、罗源火电厂、永泰白云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神华煤港电一体化电厂项目、罗源火电厂均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批。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保持每年都有3个以上风电场开工建设。做好金太阳项目、滨海工业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示范区申报工作。

(六)提升改革开放水平,增强发展活力。

1、加强简政放权力度。今年,简政放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我委。我委即牵头对市直部门保留、调整合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县(市)区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调研,形成《关于汇总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调研小组实地调研,撰写督查调研报告。同时,进一步对新一轮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起草新一轮简政放权实施意见。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采取周末提前办结、备案件压缩办理时限等办法进一步加快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了提速增效,当场办结率达到68%,服务评价总满意率100%。针对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妥善解决总平面图、环评审批、项目核准互为前置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利嘉海峡商业城(一、二区)、福州市银发温泉养老院等项目前期工作。我委连续9个月被行政审批中心评选为“标兵窗口”或“先进窗口”。

3、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民医保框架制度已经形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加人数超过667万,参保(合)率达到省定要求。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合)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人。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和75%左右。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173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将村卫生所也纳入实施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发展新模式,组建我省首个医疗联合体,由市一医院作为牵头单位,共22家成员单位,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优化结构布局。

(七)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六大件基本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涵,首批选择仓山、晋安、马尾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加快奥体中心等一批八城会场馆项目、市儿童医院病房大楼、福清市医院、永泰县医院病房大楼、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等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一体化基地综合大楼、福清市卫生学校实训楼等项目前期工作。

2、促进社会保障房建设。会同房管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同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控分析工作,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提出调控措施。

与此同时,我委还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项目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动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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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上半年物价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领导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的工作。我汇报的题目是:从落实“两从”原则入手,努力提高物价工作水平。汇报共分三个部分:

一、部分国家和国内其它地区价格监管的先进做法。

1、欧盟国家在价格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欧盟是一个地区性的国家联合组织,现有国家25个,总人口4.5亿,总面积400多万平方公里。在发挥价格监管职能部门的作用方面,欧盟国家实行的是“有规则控制下的开放市场管理”模式,一方面在能源、交通、通信等传统垄断产业方面,实行的是政府管制政策。另一方面对开放的商品价格,制定有完善的规则,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职权,企业和经营者能够自觉遵循各项规则,使“信誉第一,诚信至上”落到了实处,市场价格行为井然有序。

一是具有健全、完善的价格法规体系。具有代表性的是比利时,他们的价格监管主要是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比利时市场经济十分发达,首都布鲁塞尔是欧盟总部所在地,号称“欧洲首都”。在价格监管方面,他们设有职权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使市场价格经济行为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是从微观入手,注重抓好提升服务质量。具有代表性的是意大利。在欧盟国家中,意大利是一个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国家,但在价格监管方面,却有他们独特的做法。在掌握市场动态,了解经营者和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的各项措施,以此引导、维护和保障价格市场的公平竞争。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职能干预。具有代表性的是瑞士。利用因特网接受投诉和举报;实施行政命令和价格干预;依靠行政处罚和司法部门的法律惩治。

欧盟国家的价格监管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要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干预。政府职能部门对价格进行监管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无论是从价格监管的范围、领域看,还是从价格市场发展的趋势看,政府职能部门对价格监管实施行政干预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要拓展现有价格监管工作领域。欧盟国家在价格监管方面,大大地超越了我们许多,已将价格监督的触角拓展到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第三,要综合运用各种价格监管手段。从欧盟国家的价格监管的实践来看,综合运用审计、准许和检查等各种价格监管手段是强化价格市场管理的有效途径。而从我们的价格检查实践来看,只允许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这是造成价格行政执法检查弱化的根本所在。

2、国内部分省、市在价格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我们国家的部分省、市也借鉴了欧盟国家的一些做法,从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的相关法律建设入手,并结合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实际,在强化价格监管和实施有效制裁等方面既有借鉴,更有创新和发展。如上海闵行区建立了价格监测警示和信用公示制度。利用广大消费者对政府“权威部门”的信赖,建立企业价格诚信信誉证制度,对持有价格诚信信誉证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以扩大企业在广大消费者和社会中的影响,而对“信誉证”制度不搞终身制,若企业出现缺失诚信的不良行为,就要吊销信誉证,同时也将“吊证”企业予以公示。黑龙江省海伦市建立了市场快速反应处理机制,通过“三快”实现了对市场价格的有效监督。一是快速捕捉市场热点,通过举报中心12358专线、媒体报道、组织调查等及时获知市场价格变动信息;二是快速配置行政管理资源,根据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迅速调整市场监管工作导向和力度,有的放矢地组织调查、检查;三是快速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价格违法行为实行简易行政处罚,提高执法效率。山西省各城区通过依法设定岗位、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绩效考评体系,以强化责任,奖优罚劣为主线,研究制定了价格行政处罚责任规定和价格行政处罚违法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价格行政法规的职权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以法定责,责权相当,收到较好效果。

二、近年来我们西岗区物价监管工作情况。

物价工作总结

局党组十分重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局内目标考核主要项目中,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由局公室负责规服工作牵头及日常管理等事务,切实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目标任务落到了实处,我局还经常性组织全局干部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相关文件及制度,使全体干部不断转变观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认真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务公示栏,公布了局内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二是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将内部党政网和外部公众信息的建设和管理进行了明确分工和责任细化,指派专人负责内部党政网管理和外部公众信息网管理工作;及时接收和发表各类工作文件、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扩大了各项工作的宣传面。三是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规定凡是办事群众进入本单位,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为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四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办事流程,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杜绝了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现象发生。

一是进一步理顺了局内各科室和下属机构的职责及其分工,制定和完善了各级岗位职位职责,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xx区物价局规范化服务细则》、《xx区物价局工作规则》、《xx区物价局关于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xx区物价局首问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现了制度化管理工作机制,提高了管理效能。三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了干部培训力度和日常监管,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明确了“有为有位、有权有责”的干部管理方针。

一是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能,推行了民主决策制度,成立了“价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小组”、“价格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工作行使决策权并实施监管,防止了权力滥用等不规范现象发生。二是严格实行党组议事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定期向企业和群众征询对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

一是按照物价部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工作方针履行了部门职能,同时并拓展了服务职能。深入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将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的新尝试,同时作为服务企业和群众、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年内深入开展了价格服务“进社区”、“进校园”和“进景区”、“进医院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专题试点活动。通过在社区、学校、景区、医院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点,为社区群众、学生家长和消费者提供及时、全面的价格政策服务,为学校、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落实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把价格监督、服务范围延伸到价格公示、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和社情民意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把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切实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推行了文明执法。规定价格执法人员履行公务时必须亮证执法,必须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行使执法权时必须事先告知,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法可依、程序完备”。同时价格执法工作以宣传为主、以宣传为先,既规范了区内价格秩序,又使被检查能够主动整改;树立了价格执法队伍“服务为民、依法治价、文明执法”的形象。

根据《xx区2012年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专项目标分解方案》精神,我局作为部分目标的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了相关业务工作。

我局严格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省、市政府关于停止或取消20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2项收费标准的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了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会同发证部门变更了相关单位《收费许可证》内容,保证了政府的价格调控政策和价格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了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的审核工作,极大程度上防止了违规收费现象发生,促进了我区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是抓好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我区相关精神,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建立透明机关、兼顾对外宣传”的工作思路,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通过区公众信息网、市公众信息网、市价格信息网页面对外发布,同时撰写了上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高了各项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对价格部门工作职能的认知,上半年通过网站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无应向公众公开而未公开的现象发生。二是在做到信息公开的同时注重突出部门特色,在立足部门价格工作职能的基础上突出价格工作业绩和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将日常工作中开展价格监管、排解价格纠纷情况和市场价格趋势、热点及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对外宣传,树立物价部门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的良好形象。

物价工作总结

(一)加强价费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严格落实价费政策。借助我区民生热线和“”举报电话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水、电、气、暖、成品油等资源性价格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民生热线转办的案件14起,价格投诉及咨询案件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切实做到“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2、认真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一是切实做好收费年审工作。按照“年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单位”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收费审验工作。截止目前,共审验收费单位136个,审验资金2.47亿元(包括上缴部分),审验率达98%。在审验过程中,新办收费许可证3个,收费员证3个,注销《收费许可证》11个,并对7个单位的8个收费许可证副本进行了变更。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二是积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全区26个收费系统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共取消和免征涉及我区国税局、地税局、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及工商局5个单位的7项收费项目。三是认真做好各类培训班收费审批工作。按照收费管理权限,对涉及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区药监局、区法制办、区档案局、区委党校等单位举办的8期培训班的收费进行了批复。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今年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涉企清费治乱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继续落实涉企收费确界清单制度。5-6月份对涉及区直、镇街和蓝区的50家大中型企业,由区纪委发展环境办、区物价局联合编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确界清单,以确保涉企收费行为的规范范围更广,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清单》共涉及收费单位13个,收费项目40余项。二是继续做好向企业派出物价服务联络员活动。在往年活动的基础上,向全区20家重点企业派出20名物价服务联络员,更直接、更具体的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建更加适合企业发展的价费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进一步落实“两证一卡”制度。自“两证一卡”制度实施以来,不断加强跟踪检查工作,坚持每月到企业走访一次,监督《企业缴费登记卡》的实施情况,对于遏制向企业乱收费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4、认真做好价格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我区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共对4个房地产开发公司5期房地产价格进行备案。二是按照程序,对华能风电五、六期上网电价进行审核,并上报市物价局。

(二)加强价格监管,整顿规范价格秩序。

1、加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一是开展“明码标价集中整治月”活动,引导价格诚信。4月20日-5月20日,我局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明码标价集中整治月”活动,对辖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房地产企业、成品油销售企业等30余家企业开展“拉网式”明码标价和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函》、《关于贯彻执行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等资料600余份。通过宣传、检查,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价格法律知识,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了一批明码标价示范行业和示范单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明码标价的工作成果。二是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采取专项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派出检查人员50余人次,深入银座、胜大等40余家商品零售企业,严厉查处虚假降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大对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等行为的治理力度。三是加大价格宣传力度,稳定价格法制环境。以《价格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坚持明码实价,反对价格欺诈”为主题的《价格法》宣传活动,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当前的物价形势以及物价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物价部门干什么、管什么,同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依法治价工作营造了浓厚的价格法制氛围。

2、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减轻群众负担。一是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先后对农村医疗价格、农村中小学生收费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农单位11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进行了限期整改,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开展驾校收费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区安信驾校、通海驾校的2012年度至2013年4月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检查人员,对我区12家房地产企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我局寓服务于监管之中,进一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各项工作,防止了房地产垄断市场的形成,让消费者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三)完善服务职能,价格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认真贯彻“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工作宗旨,积极开展价格鉴证工作。2013年以来,按照《区物价局价格鉴证内部审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价格鉴证行为,提高鉴证工作质量,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认证案件103起,鉴定总金额1091.53万余元。其中,刑事案件13起,标的额13.4万元;车辆定损案件74起,标的额125.62万元;认证案件5起,标的额949.67万元;行政案件2起,标的额2.85万元;价格咨询案件9起。同时充分发挥“为政府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职能,3月份我局价格鉴定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在保证报告准确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印尼佳发肉牛养殖项目地面附着物的价格认定工作,保证了该项目顺利推进,得到区领导的高度评价,鉴定结论也得到了补偿户的.认可。

2、加强农本调查工作,积极服务“三农”。认真做好小麦、棉花、玉米、大豆、冬枣、散养奶牛和小规模散养生猪等7个品种的常规成本调查工作;4月份对我区农民种植意向进行了调查,写出调查报告;6月份,按照“三点九户”的调查要求,对我区小麦成本收益情况进行了调查。

3、强化价格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每周采集2次以上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视台、黄网站、物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上半年,上报各类价格监测表141份,编辑《价格动态》2期,向区委、区政府信息室报送信息20篇,向区广播电视台报送价格公示23份,向市价格监测中心上报价格监测分析22篇。同时,为积极应对我国部分省区发生的禽流感疫情及可能导致我省部分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强化了相关商品的市场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全省禽蛋及防控用品市场情况价格监测周报表25份。

4、突出“三为服务”,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突出“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营企业服务”的理念,上半年完成了-孤岛-仙河客运票价的成本监审,对我区华欧物价服务的成本成本监审正在进行当中。通过成本监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民生服务价格行为,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回顾上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价格政策和工作职能宣传还不到位。致使有些群众对物价工作了解有些偏差,尤其是在服务民生价格、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了解不多。二是市场价格监管难度大,缺乏有效地手段。目前,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己经放开,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而国家对有关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价格执法监管乏力。

一是继续加强《价格法》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抓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解决好学法、守法、用法、执法问题;重点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保障价格信息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参考性。同时,通过物价服务企业联络员积极向企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运用提醒、告诫、警示、责令整改等行政手段,增强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入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价格监督和价格监测,积极探索反价格欺诈、反价格垄断的新方法,依法查处违价行为;推进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转变,力求通过典型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行业价格自律,推动市场价格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抓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根据省、市出台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区实际,成立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深入研究我区天然气、原盐等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争取早日开征价格调节基金,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我区物价水平。

四是做好价格信息采集和利用。充分发挥价格监测职能作用,及时对市场价格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研究问题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原有价格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价格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价格信息发布时效性,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群众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进行公示;与区纪委联合,继续落实好涉企收费确界清单制度,在全区各企业逐步推开;继续落实物价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年内深入企业调研不少于两次。

物价年终工作总结

回顾xx年,我们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是:

一是高质量完成了xx年收费年审工作。从2月份开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全面进行了收费年审工作,共验审单位227家,验审率100%。验审收费总额30900万元。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收费清理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家发改委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价格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精神,我局对全区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了公安、工商、文化等18个部门的261项收费项目,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区法制办。

三是切实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一些新成立单位及时发放《收费许可证》,xx年共发新证18本,同时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xx年共变更89次,以确保《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准确无误。

一是制定定价规则。制订了《普陀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制度》。

二是在实际定价中认真按照集体审议价制度做好价格审定工作。

对照浙江省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给予审核调整。一年来,核定、调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渡轮船客运票价和石油液化气价格共66批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价格内控要求,对本区要求提价项目按规定上报审批。规范的定价程序,受到了申调单位、广大老百姓和上级物价部门的普遍好评。

在去年对全区社区(村)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组织力量对各社区(村)的收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督促公示情况和公示牌保管维护,对收费标准调整的,我们及时予以更正,真正做到长效管理。并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部门收费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渔农民价格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渔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一是加强与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工作联系。在去年在全区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聘任正副站长、价格联络员、价格监督员的基础上,今年3月我局及时召开了各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站长及价格联络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向他们传达上级价格政策、法规。并在9月份走访了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广泛征求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通过上下交流,使农村价格网络真正在缓解农村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为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在价格工作的作用,维护企事业单位合法的价格权益和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局在医疗卫生、教育、邮电通信、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石油、药品以及大中型商业、餐饮业、市场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聘任了28名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并于11月份召开了企事业单位物价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职责,指导他们切实开展工作。

今年共组织了对技监、环保和建设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港务和海事系统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电力价格、成品油、通信服务市场等专项价格检查,并坚持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48人次,检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280家次,查出违法所得100余万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17起,经济制裁42.7万余元,其中退款7.1万余元,罚没1.3万余元,真正做到了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局重点整治我区旅游市场和教育收费价格秩序。首先我们着手制定了旅游景点及夜排档等的标价规范,对各景点的门票统一实行中英文标价、对夜排档统一实行一式三联点菜单、对停车场统一制作收费价目表和停车登记簿。同时制定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预案》,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金庸武侠文化节、民间文化大会、海鲜美食文化节、国际沙雕节、国际海洋博览会、南海观音文化节等节日期间启动监管预案,加强对节日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并通过召集有关经营户开会、送发宣传资料和告诫书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引导旅游从业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今年的旅游市场未发现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受到了外来游客的普遍好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我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物价局的具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力度,同时对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抑制教育乱收费的反弹,从而规范我区教育收费价格秩序。

一是积极推进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了我区的明码标价工作。

二是开展经营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除专项检查外,我局还经常性地开展明码标价检查,并把明码标价延伸到旅社宾馆、车船码头、停车场、加油站、旅行社、夜排档、电信单位、汽配维修企业、医疗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及农村乡镇。

三是建立明码标价巡查制度,对滨江路休闲街、新街、家电市场、夜排档、半升洞停车场的所有经营户全部登记在册,定期进行巡查。四是加强了对明码标价的宣传力度。

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局加强举报力量,及时处理各类价格举报。价格举报既是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反映执法部门形象的窗口,对价格举报,我们坚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及时答复、严格保密、适当鼓励。一年来共受理各种举报69件(其中来访22件,来电45件,来信1件,上级交办1作),已办结69件,办结率为100%,通过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4件,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0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节佳日期间,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咨询和疑问,及时消除各种价格隐患,有效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物价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省、市物价局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上级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面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在深化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完善价格机制、整顿价格秩序和规范收费行为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将上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为提高政府驾驭、调控市场物价的能力和价格决策水平,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上半年我们及时上报县政府群众关心的鸡蛋、玉米、白菜、大豆、花生等价格信息共5篇,为政府了解市场行情,转方式、调结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努力做好市场价格的监测工作。按照市局要求,能够全面、及时地采集并上报各类监测品种价格信息。共上报《xx县城区居民主要消费品价格监测表》24份、价格巡视情况汇报6份、价格走势分析2份,并督促各个基层监测站及时上报各种价格监测表。同时,建立了1月份至6月份的电子台帐及档案,逐步实现价格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使价格监测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20xx年上半年不断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各镇(街办)和大型超市设立14个价格监测站,分为农村价格监测和城镇社区价格监测两个系统。各价格监测站利用单位自有的设备和人员负责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每个价格监测站有一名兼职价格监测员并选3个价格监测点,县物价局价格监测总站负责对各价格监测站数据的汇总和定期上报工作。每周四上午十点前层层上报xx市物价局及省物价局《xx县城区居民主要消费品价格监测表》、《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监测表》、《价格巡视情况汇报》等报表,今年上半年所有数据的上报工作均按时完成;二是今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价格应急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xx县物价局价格预警和价格应急监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加大了对制度贯彻落实的力度,将制度充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及时完成收费统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收费统计工作。根据xx市发改局、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继续做好收费统计和收费动态监管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市物价局,圆满完成了收费统计工作。二是及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收到省、市有关调整收费标准文件后,通知相关部门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及时调整有关标准,做到收费公示。

(二)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做好各项民生和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加强成品油价格管理。根据省物价局统一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我县成品油销售价格,并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执行情况上报和价格监测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稳定我县成品油市场价格;加强民生价格管理,依法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和车载天然气价格。

一是加强市场调查,摸透市场行情。经常进行市场调查,按区域、分地块选几处代表性楼盘进行调查比较,摸清市场行情,为做好以后商品房备案打好基础。受国家房价调控及其他因素等影响,自去年以来房地产交易低迷,成交量较小,有些楼盘几乎没有成交量,价格相对稳定。二是杜绝高备低卖,按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备案。各开发企业受资金影响,今年三月份后才陆续开工,有些项目即便是开工也是寥寥数人。来备案的商品房有时采取备案价格高,实际成交价格低的方法,然后打折或优惠价格出售,备案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差距较大。由于前期市场调查基本摸清市场行情,以地价决定房价原则,分区域、地块制定指导价格,对于高备低卖一律不备案,以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备案,有些特别情况如:委托建房、内部认购、精装房等提供合同证明,有效杜绝房价过高过低等问题。

一至六月份共20个项目进行了备案。对每一个提供的资质、批文、建设、规划等文件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规划建筑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是否相,容积率等是否合理,各区域商品房价格是否合理等逐项把关,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不予备案,有效调控房市价格。

一是积极做好成本监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对依山东实康水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对我县城市供水价格进行了成本监审。二是各项统计报送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价费项目调整报备和各项统计资料上报工作,对市场价格信息和政府定调价情况按规定准时报送。

(一)结合医保定点刷卡审批和检查活动,开展药品价格检查。我局于2月至5月期间开展了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检查活动。对全县100多家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2)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照规定价格执行,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通过检查发现,我县政府定价药品均未突破最高限价,同时各药品经营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对药品销售价格进行公示。

(二)畅通各种投诉渠道,完成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价格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影响着物价部门的形象。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市场巡查与价格举报工作相结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不论大小,不推、不拖、不上交,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及时化解了矛盾,切实保证了价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努力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宣传调研工作。在价格监督检查宣传调研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务实与务虚的关系,充分发挥作用,摆正宣传调研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使之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宣传调研工作进行调度,从而为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领导保障。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将价格宣传调研工作纳入全年目标任务考核。确定宣传方向和重点,明确要求在宣传报道上要面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及时发现价格和收费变动的新情况新动态。

(一)认真构建价格公共服务体系。一是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今年上半年,我们在价格服务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方面下足功夫,从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维权服务、诚信服务四个方面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着力巩固深化价费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为提高政策透明度,在县行政服务大厅、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城市居民小区、医院门诊大厅均设立了价费公示栏、牌;将群众最关心的价费项目、标准、依据全方位公示,努力做到村组有公示牌、集市有公示表、农户有公示册。在xx县物价信息网、xx县行政服务局网站、昌乐政务公众网等网站上对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公示。三是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在全县大中型超市、商家均实行了明码标价制度,并积极推行明码实价。制定了《xx县物价局明码标价管理长效机制》发给全县大中型超市、商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认真做好价格鉴证工作。

一是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价格认证中心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价格认证中心最重要的职能。在价格鉴证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坚持“依法鉴定,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了价格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在开展价格鉴证工作中,发扬不怕累、不怕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地对实物进行现场勘验,积极认真主动的开展价格认证工作,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赞扬。

二是认真履行价格争议行政调解的职责,积极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为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行为,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程序,提高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实效,我县物价局与司法局于20xx年3月3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乐价字[20xx]4号文),成立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调解工作的落实。在价格认证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调解中心,并与司法局进一步沟通,将在部分镇街区司法所分别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建立保障机制,将此项工作逐步铺开。

三是积极做好车物定损工作。上半年车物价格认证中心车物定损办公室切实加强与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的联系,主动服务,严格鉴证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稳定,积极开展涉案物品鉴定服务,赢得了广泛的好评,特别是与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市政管理部门、保险公司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所有涉案物品车物鉴定都要进行现场勘查、拍照。不管天气酷暑、冰冻严寒、蚊虫叮咬做到随叫随到,快捷准确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为交警处理事故提供了准确及时的价格依据。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腿先后到青州、寿光、潍坊等地勘查事故车辆。

一是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在活动中领导重视,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利用发放明白纸,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多措并举,确保活动实效。在具体工作中搞好了三个结合:一是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宣传教育与检查处罚相结合;三是与大型节假日相结合,对不正当竞争、制止价格欺诈、打击价格垄断等工作扎实,活动效果非常明显。

二是做好价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价格信息工作,今年每月上报价格文章2篇以上,在上级政务信息上发布十余篇信息。建立了“xx县物价信息网”,将价格信息和价格监测员采集到的信息在网站上进行了发布。同时我们还利用12358价格服务平台、报纸、电视xx县政府内部刊物等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共计20余条。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上级制定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一是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比、宣传活动,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完善了价费审批申报、收费许可证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等多项工作程序,全面规范价格行政行为。健全完善了价格目标决策,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位一体的执行体系建设,形成了依法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三是认真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建立了《二o一五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健全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了岗位监督,今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

(二)加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工作中积极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扩展学习的方式、手段和内容,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一是注重政治学习,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的学习,专门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2次。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在工作中以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为目标,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专项业务学习,定期开展业务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给干部职工授课,给党员干部进行辅导。另外制定了学习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业务知识考试,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20xx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制定了20xx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与副科级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填写《廉政承诺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十不准》并印发给到每位干部手中,建立健全《xx县物价局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完善考评机制,强化奖惩措施。

物价工作总结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共开展教育、医疗、建材、涉农、涉企、粮食、烟叶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学校8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6个、卫生医疗机构10个、药店36个、建材生产企业23个、超市6个,查出违规收费行为3项。

2、认真落实2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向全区14个乡镇81个行政村发放《四川省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96份,各乡镇、行政村均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一、仁和片区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价格进行监测,同时发放《关于保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提醒告诫函》100余份,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4、深入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及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5、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园、上海花园等住宅小区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协助价格监督工作。

6、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去年“”地震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复和处理,清退价格违法金额335元。

(二)加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1、认真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系统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物价窗口集中开展20《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011年度应参加年度审验的《收费许可证》(正、副本)197个,实际参加年审的有197个,年审率为100%,2011年全区收费总额为万元。其中:全区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71个《收费许可证》正本、94个副本,年度审验合格率为100%,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正本16本,副本16本,审验合格率为100%,2011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为1725万元。

2、认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做好辖区内调价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的钢村、砖、石、砂等主要建材产品实施最高出厂限价,实行限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灾后重建期间建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调控,确保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一是加强对金江镇、大田镇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其及时采集和报送价格。二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等主副食品价格及农资价格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按规定采集和报送辖区内主副食品和农资价格,适时开展价格分析,全年报送物价综合分析报告12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和重要商品价格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较好完成了全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对平地镇、中坝乡、总发乡的9户农调户、3户生猪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农调户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表填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四是根据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经济委员会、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攀价商[2011]165号)的要求,区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区煤管局等密切配合,完成了仁和区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提升物价新形象。

1、认真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工作。一是今年共为公安机关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45件,标的金额503612元,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认定工作,全年共办理车损价值(含保险类)等鉴定24件,标的金额456815元,提高了物价、公安交警部门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判案、定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物价局工作总结

201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价局上。

现将主要。

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x-201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xx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工作总结《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xx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

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物价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物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主攻大项目,全力保民生,增强新本领”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强化措施稳定物价,重点整治,优化投资环境,拓宽领域增强服务,努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被省物价局评为20xx年度全省价格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市级物价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年审工作先进单位。现总结报告:

一是物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人员相对紧缺;

二是物价局历年欠帐较大,办公设备落后,检查专用车辆报废期已过,不能满足市场调控的需要。

20xx年我县物价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揽,以争创科学发展观示范单位为切入点,按照“主攻大项目,全力保民生,增强新本领”的总体要求,以争创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目标,“科学监管稳物价,增强服务保民生”,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工作思路是:全力实施“114”工作计划。即坚持一个统揽(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为统揽);围绕一个主题(全力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监管保民生,优化环境抓招商,监督检查维秩序,增强本领搞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以争创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物价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局上下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

二是加强涉农价格监管,促进农村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农产品价格政策,加强农资价格监管,保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不断强化涉农价格信息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推进农村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市场综合调控,确保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政府协调、各方联动、突出重点、综合调控”的方针,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控制调价项目,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狠抓明码标价,实行价格信用等级晋级制,充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规范高中教育收费,取消不合理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管理。完成乡级医疗收费改革,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妥善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价格问题。

开展专项收费清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重点的对教育、卫生、工商、公安、人事、劳动、建设等审批检验收费清理审核。清费治乱,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围绕新农村建设、旅游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节能减排等县上中心工作开展价格服务。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和调价前成本审核认证,为司法工作和企业价格制定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物价工作信息简报和价格信息网站,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和物价工作动态,公布价格监测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价格服务。

物价工作总结

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年初检查工作安排意见,针对我县价格管理工作实际,在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为重点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医疗价格、涉教收费、农村小水电站、农资市场巡查、农村客运票价以及节日期间市场综合价格等常规检查。半年来,开展农资市场巡查50余人次,检查收费单位8个,占县下达全年检查单位任务数的80%。被检查单位中,实施经济制裁违法案件2件,其中农村客运1件,医疗价格1件,实现经济制裁9.3222万元,比去同期增加了8.2922万元,其中清退5元,没收7.7327万元,罚款1.59万元。提醒告诫并限期整改的单位4个共8个部门。通过提醒告诫、限期整改、经济制裁等手段的进一步落实,促进了全县价格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较好规范。

(一)专项检查深入开展。

1.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组织出动检查办案人员36人次,对环保、建设、交通、工商、商业银行涉企收费的5个单位10个部门以及6个明码标价企业示范点进行了重点检查。责令整改2个单位,规范明码标价企业2家,检查中口头告诫2个,召开相关部门联动会议限期整改8个。通过检查整改,少数单位乱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震慑和规范,社会反响较好,群众评价较高,价格价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正能量得到了有效发挥,进一步促进了价格价费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健康轨道。

2.医疗收费专项检查。与县纪委联合对全县病员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县人民医院价格价费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查出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取出院病人床位费和护理费,并对违规收费实施了经济制裁,没收处罚9.2322万元。同时,对人民医院存在的其它问题进行了会议交换和提醒告诫,要求积极整改落实。

3.客运票价检查。与运管所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元旦、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农村客运票价检查巡查,目前已完成二郎至复陶,双沙至万盛,至椒园、至石屏等班线客运车辆的收费检查,现场责令清退多少票价5元,当场处罚900元。同时,加大农村客运票价明码标价力度,截止目前,全县所有客运车辆完成明码标价占90%。通过综合治理,这一长期困扰检查精力的老大难问题有所好转。

4.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对等房地产企业的在售楼盘明码标价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检查告诫。对公司预售房进行了备案审查。通过检查和备案审查,促进了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常规检查不断推进。

1.农资价格检查。春耕以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价格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4户,发放宣传资料360余份,答疑解惑12人次。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县化肥、种子价格同去年比有所下降,化肥和种子货源充足。化肥价格降幅在100至200元之间,种子价格相对平稳,销售和购买与往年略有下降,其它种子价格和农资商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基本平稳,农资商品没有出现断档脱销的情况。

2.教育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局纪检室、县安办对长田小学和越安驾校教育收费情况以及小学的“营养午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征订书刊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表明中小学收费情况趋于良好,驾校收费不断规范。通过检查,又一次增强了教育部门特别是学校“一把手”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自律意识和廉洁治校意识,达到了检查预期目的和效果。

3.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针对元旦、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和学生高考期,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共出动检查组4个、检查人员50多人次。除对房地产、农村客运票价检查外,还对城区好邻居等6家大型超市以及摊店若干个、景区3个、宾馆8家、餐馆20家、大型农贸市场2个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口头告诫14家。几次检查均未发现有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串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举报工作有所上升。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是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年初以来,我局把举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制度,扎实推进举报工作上水平。严格值守“12358”举报电话,固定专人负责和问责制度。

半年来,受理价格咨询8件,其中,教育2件、成品油1件、市场书价1价,客运票价4件,解答回复8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受理价格举报案件15件,其中农村客运9件、教育1件,农贸市场1件,水价1件,物业管理1件,电费2件,调查处理回复15件。咨询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4件,举报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0件。通过热情接访和积极受理回复,积极化解了价格矛盾,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价格诚信巩固提升。

半年来,我局在巩固城区金兰大道“明码标价一条街”示范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兴达电脑城、农村客运车辆明码标价工作,特别是对农村客运车辆明码标价反弹这一严重现象进行再一次整治,通过4至5月份的全面治理,全县近400辆车已重新明码标价达361辆,占90%。通过这些焦点行业的标价整治,有效带动了价格诚信度的不断提高。

(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半年来,我局就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问题,少数部门领导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加之随着物价的上涨,一些收费政策还是前几年的收费价格,导致一些私人收费业主擅自提高收费金额,加上检查工作面宽量大,人力不够,新的价格矛盾不断出现,因此造成顾此失彼。

(二)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完善不够。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市场价格监管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派生,应该健全建立更加适应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但是,目前就这块工作还没有完善。

(三)依法打击处罚力度不够。

由于多方面因素,对价格违规违法案件的处罚打击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处罚打击力度不够。

(一)继续搞好监督检查。

1.搞好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2.针对性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3.完善上半年检查中的相关处罚工作;

4.继续开展农村客运票价检;

5.搞好省、市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

1.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

2.拓宽价格利益诉求渠道;

3.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

1.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搞好会前学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规范化机构建设。

3.加强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价格执法政务公开。

年度物价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18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18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12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物价工作总结

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物价系统的法制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专业性强、政策性强,而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把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使法制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按照《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市物价部门贯彻《纲要》五年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二是认真做好20xx年度价格工作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及其考核办法制订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和标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学习、借鉴外地、外单位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推动依法行政向深层次发展。四是做好价格法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情况交流工作,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关注和努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二是加强基金征管,增强政府调控价格的经济能力;三是认真清理经营性收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加大药品和医疗价格监管力度,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六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承诺服务,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七是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我局价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价格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各界人员座谈会等形式,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征求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价格工作与社情民意做到良性互动。利用平顶山价格信息网,及时公示各类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收费标准,跟踪市场价格热点,发布价格监测信息,报道价格工作动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构筑了群众和价格工作交流的平台,进一步畅通了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价格工作的渠道。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物价工作实际,我局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价格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以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健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xx市物价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xx市物价局行政执法标准》和《xx市物价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及《xx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xx市物价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形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制定、价格处罚等一套完整的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研究制定了《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贯彻落实《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制度适用规则》,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确定了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奠定了扎实基础。认真落实集体审价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格认证、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等各项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

在完成价格行政执法依据疏理的基础上,以行政执法责任分解为突破,按照行政执法的内容、性质、类别和依据、权限等方面,逐一明确部门执法职责,建立并完善与价格行政执法责任相配套的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恰当运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宽严适度。同时,客观公正地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说明理由。严格要求执法人员秉公执法、廉洁行政。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努力做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坚持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听证权等各项权利,并保障其正确行使;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实行民主评议、群众评议及行政管理相对人评议多重评议制度,认真履行复议职责。

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管理需要、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在水、电、气、暖和药品及医疗、教育、物业管理等最直接、最经常、最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检查。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开展了“双节”市场价格、化肥价格和涉农价格、“五一”旅游和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和电价等专项检查。截止5月底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518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499.30万元,没收和罚款上缴财政141.24万元。

继续坚持了局党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位党组成员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各项工作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党组研究事项的督办查办和跟踪问效,将各阶段重点工作和责任人以局党组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作为工作督察的依据,增强了班子成员抓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年初,对市辖10个县(市)、区物价检查所20xx年以来在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收支等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针对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制作及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从价格监督检查实体和程序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对优化我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环境和推动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整体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适应依法行政进程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xx市物价局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价格工作氛围。

一是加强日常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法制工作和政策,报道价格工作动态。《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信息》多次报道我市物价工作动态。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今年3.22、5.8,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分别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设置宣传版面、价格咨询台和投诉台,现场受理价格咨询投诉,发放宣传单,增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透明度。

三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组织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坚持“三落实”,即:时间落实、教材落实、辅导人员落实;“三结合”,即:集中宣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考勤、成绩与评优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从而保证了普法学习认真、扎实、有效地进行。狠抓干部法制学习考核、培训。按照年初制定的法制学习培训计划,上半年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并作为干部考核、评先和奖励的依据。

物价工作总结

因在二oo四年工作突出,在二oo五年3月的**物价工作中,我局荣获“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价格监测三等奖”等殊荣,并作了《宣传与检查并重,求真务实谋发展》的经验交流。

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局全体职工统一了认识:以二oo五年省州物价工作“放得开、管得好”工作思路为指导,并以保持xxx员先进性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展工作,致力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全体职工在成绩面前不自喜,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围绕州局工作目标及我县实际,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工作,为我县物价工作谱写了新的篇章。

一、以先教促整改,强化服务意识。

自xx年元月开始“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我局结合先教办各阶段明确要求,不断组织学习,根据县先教办的要求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有效保证了先教活动取得实效。在先教活动期间出简报2期;我局党员捐款为联点乡结对党员购买农用物资,支持他们搞好农业生产;对人大、政协委员提出的交通、教育收费的提议,我局高度重视,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下,已分别作了详尽答复。通过学习、反思、评议等活动,每名党员增强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全局为民服务的观念随之深入,“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了单位职工工作的动力,单位整改工作收到了实效。

二、搞好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加强农资价格的监管。

我局争取资金,印制下发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全县5个工委,34个乡镇,175个行政村均在显著位置公示,全县公示率达到10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内容涉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使“老百姓明白交费、各单位阳光收费”,深受群众赞许。我局将进一步督查各收费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从政策上开辟绿色通道,以利农民减负增收。

物价工作总结

截止9月,营业厅暗访99.32分,全疆排名第一,营业厅满意度累计得分84.85分,全疆排名第八。分公司电子渠道业务办理占比为81.79%,交费金额占比为67.86%,均全疆排名第一。

第一部分工作回顾。

电子渠道。

加强电子渠道推广,提升支撑能力。

一是加大手机及微信营业厅宣传推广力度,培养客户使用习惯,提升渠道黏性。

二是将电子渠道推广纳入营业厅暗访检测,确保一线推广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梳理自助终端运营管理细则,完善自助终端使用规范及服务流程。

营业厅服务。

分公司营业厅服务工作以“强支撑、提能力、抓细节、促协同”为原则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一是加强服务支撑力度,以“支撑一线、服务一线”为出发点开展服务改善提升工作。二是落实驻厅帮扶工作,加强指导培训,提升营业厅现场管理能力及营业员自身服务技能。三是开展不满意客户修复,将客户关系改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交流,提升服务重视程度,提高服务意识。

第二部分工作计划。

电子渠道。

一是持续加强电子渠道宣传推广力度,以分渠道差异化营销活动为抓手,培养客户使用习惯,提升渠道黏性。

二是提升电子渠道4g业务承载能力,助力4g推广工作。三是优化电子渠道业务流程,改善客户体验,提升营销服务的便捷性及准确性。

营业厅服务。

分公司营业厅服务工作将加强“内部沟通协同,外部修复改善”,内外联动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一方面加强与区县公司的沟通交流,提升支撑力度,完善考核机制,结合明查暗访聚焦服务短板,建立“发现、整改、检核”闭环式服务改善机制。另一方面持续落实不满意客户修复工作,快速发现不满意客户、快速响应客户诉求、快速整改服务问题,关注修复工作的时效性,确保客户关系改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