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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汇报(汇总22篇)

时间:2023-12-17 02:44:19 作者: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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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是我市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来,我们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紧紧围绕**“双创”(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扬尘治理工作相关要求,攻坚克难,查漏补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是顺应群众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迫切。作为责任部门之一,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行业扬尘治理工作责任意识。

中心城市,建设和谐新**”思路的实施,我们紧紧围绕“制度完善、措施到位、效果达标”的要求,扎实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1、制订标准,有规可循。为摸清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现状,我们分区分片成立三个检查组,通过对市区监管的在建项目逐个进行了针对性的调研摸底,先后制定了《**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在建项目室外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工地外观形象、场容场貌、扬尘及渣土、安全文明管理等方面,统一标准、明确要求、规范管理。

2、典型引路,全面推进。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我们充分发挥样板工地示范带动作用,去年4月1日在高新区凌云现代城施工现场,召开了全市建筑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扬尘治理现场会,对全市建筑行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及创文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10月14日至16日,在召开的全市建筑行业扬尘治理暨文明施工观摩现场会上,采取经验交流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现场观摩与宣讲指导相结合、资料宣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等措施,积极开展扬尘治理法规知识进工地活动,提升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的扬尘防治意识和能力,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我们在全市积极推广建筑施工雾化降尘设施,研究制定了相对统一的雾化降尘标准,对雾化设施的设置位置、范围等标准进行了规定,截止目前,市区248个单体工程(金台58个,渭滨含部分高新区项目121个,陈仓69个)雾化降尘设施全部投入了使用并达到了良好的降尘效果。为进一步巩固雾化降尘设施的降尘效果,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雾化降尘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市建筑施工现场雾化降尘车使用管理规定》,并在全市建筑工地配置租赁使用雾化降尘车,组建专业降尘队伍,用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目前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按六个100%(100%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的要求基本达标,其中228个项目已安装监控系统,购置洒水车39辆,安装车辆冲洗设备92台。

4、严格奖惩,加强巡查督查力度。近两年,我们将扬尘治理工作与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挂钩,将扬尘治理作为每项工作的必查内容。对于经过行业管理部门两次以上检查仍整改不到位的和未按照规定时限整改落实到位的施工现场,及时停止相关建设单位的新建项目的审批、停止相关施工、监理、劳务分包单位和个人的投标资格或清出**市建筑市场,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去年以来累计组织各类检查11次,其中扬尘治理专项检查4次,检查施工现场545个(次),建筑面积1154万平方米,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数135份,并依法对2家监理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扬尘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艰巨性任务,既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又要强化加快治理的意识,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近两年,我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坚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制度,形成分级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体系,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做出贡献。

1、狠抓安全文明施工,强化措施保障。近年来,我们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及时足额拨付。

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为加强扬尘治理工作,保持前期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特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成立以王彦章为负责人的工地扬尘治理管理组,成员:徐荣亮、卢春松等。

1、工地扬尘治理目标:三个百分之百六个摄像头全面达标。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治理资金、物资、人员的保障制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人财物需要。

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及时审批,监督施工单位按审批的专项方案实施。

4、进行扬尘治理责任目标考核,按照考核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惩罚处理。

2、监理项目建立扬尘治理巡查制度:扬尘治理组成员每天进行随时随机巡查,发现不合格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3、严格检查标准:

1)工地清理保洁、洒水到位。现场所有道路、料场、加工区域、在建工程周围及生活区每天进行全面清洁、洒水等,保证施工现场无垃圾、废料、渣土等,洒水不规定次数以现场不起扬尘为宜。

2)工地现场不许存在裸土。对除硬化、绿化之外的所有裸露土地、渣土等进行全面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第一时间进行覆盖,确保现场任何时候不出现任何裸土。

3)工地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现场物料须第一时间进行外运或码放,不允许无序摆放。

4)出入车辆必须按规定冲洗干净。

5)全面淘汰现场搅拌,不允许存在搅拌设备。6)其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要求。

四、惩罚措施:

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临沂市公安消防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监理部。

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北京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利用两年时间,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严控建筑垃圾运输道路遗撒,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确保干净整洁。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一是开展道路分级清扫保洁。各区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353-2014)对辖区道路实施分级清扫保洁作业,重点道路(一级道路)每日机械冲洗2次以上。北京环卫集团等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对所承担的市级清扫保洁事权道路每日开展机械冲洗2次以上。

二是明确网格街道保洁工作负责人。各区组织各街道结合辖区网格和保洁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人、负责区域和联系方式,并于10月10日前,由区环保局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作完成情况于10月15日前,书面报市城市管理委。

三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责任的考核、督导。市城市管理委每。

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汇报

为最大限度防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障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设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临建质发20175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在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强力推进扬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整治措施,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县36家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参加,就城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做了专门部署,下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蒙建发[2017]11号),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提出十项整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的要求,目前已检查工地7处,其中一处工地已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

路、新城路、叠翠路临街工程项目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必须创建文明工地,彻底改变城区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改善城区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明确管理责任,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住建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扬尘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整改。并把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体系,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计入信誉档案,不良行为直接与资质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投标资格、执业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

按照实省、市各级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的部署安排,住建委把提高城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我市城区建筑工地开展了扬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针对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开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动450余人次,检查城区工地425(个)次,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5份,限期整改项目45个,发放《× ×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暨扬尘治理指导手册》500份,签订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350余份;城区设置建筑工地高标准围挡约2.8万余米,车辆冲洗设施65(台)套,硬化道路约6.2万平方米,处理扬尘污染扰民投诉37件,完结时间和结果,群众满意。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遮挡等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地面,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等防扬尘处理措施及管理办法。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了质安站巡查督办、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的“四位一体”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目标体系,质安站与各工地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和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重点对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场地平整施工等阶段进行严控,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扬尘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二是场区道路及时硬化,保证畅通、坚实、排水畅通无积水;三是做好洒水降尘,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装卸、运输过程中,及时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尽力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现在城区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尘降尘措施,极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与人居环境。

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存在的成因 1、部分责任主体对文明施工的意识还不强。主要表现为思想不够重视、投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如施工现场料堆遮挡不够完整、严密, 不洒水湿润, 造成容易起尘的物料产生扬尘;不能及时清理和覆盖建筑垃圾, 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机动车不能及时冲洗等, 均易产生建筑扬尘。

2、部分工地规范管理与现场条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实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动性大,有效施工时间短,白天保交通、夜间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场地的.限制等影响,给施工组织带来挑战,难以全封闭施工,现场管理矛盾重重。

3、非市政综合管线施工缺乏有效管控手段。电力、通讯、部队等管线工程施工,有时毗邻建筑工地,他们均有自成体系的管理模式,又属于垄断行业,监管部门方法不多,使得扬尘管控措施无法发挥最优效果,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

4、城区拆迁量大,拆迁工地往往封闭围挡不严、拆除和清运环节没有防尘降尘设施,出入口未设置洗车设备,车辆上路撒漏严重也是扬尘污染的重要原因。

5、道路施工对整个路段的建设缺少规划,先对整个路

段进行开挖,甚至对市政道路的地段不止一次两次的反复挖开,又不进行必要的围护等防尘措施,施工断断续续,时间拖延较长,道路沿线在施工期间由于机动车的交通影响,扬尘十分严。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是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暂停施工企业招投标、项目经理记分、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控制。

城管局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上午好,我是*******有限公司总经理******。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到我们这个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我代表****建设集团向各位领导就本工程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做如下汇报:

本工程为******工程,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84.2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目前裙楼工程已经封顶,主楼十层在建。

自开工以来,我公司将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县建工局和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建筑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及文明施工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项降尘抑尘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工地四周采用高标准围挡封闭,达到了施工现场围挡化。

2、进出口道路、办公区、生活区、料厂等进行砼硬化,到达了进出现场道路硬化的要求。

3、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土方、建筑物料等在储存、外运时进行全部覆盖和密闭运输,达到了建筑物料篷盖化。

4、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对没有硬化、覆盖的部位采用花草绿化,做到了现场施工文明化。

5、在施工区域出口处设置自动冲洗台,由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实行外出车辆必须清洗干净,达到了出入车辆清洗化。

6、施工现场道路、场区等由专人负责清扫、洒水,确保无浮土扬尘,做到了场地洒水降尘化。

7、为确保减少建筑扬尘,本工程施工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管理水平。恳请各位领导多批评、多指正、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城管局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武功县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在机械清扫、洒水压尘、车辆扬尘、建筑工地渣土车管理和露天烧烤等方面下茬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扬尘治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及时成立了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青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并制定了铁腕治霾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职责分工、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采用宣传、集中学习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了扬尘治理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扬尘工作例会制度,从思想上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自觉做好各项扬尘治理工作。

三、

整治措施。

1、严格治尘,高标准、精细化推进清扫保洁服务。抑尘车在县城主要路段每天巡回作业6次以上,日喷雾洒水量85吨。同时安排2辆洒水车每班沿城区主要道路洒水7-10次。对易产生扬尘的重点路段,加强机械洒水,高效洗扫和人工清扫频率,确保路面干净,无积沙灰尘。

2、重点防尘,强化职能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城区主要路段抛撒车辆巡查力度,设立专职巡查中队对渣土车、沙石车、散装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治理,确保包扎覆盖严整,不抛不洒;二是重点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建立健全四段冲洗设施,防止带泥上路,规范工地进出物料的时间和路线,全面覆盖和绿化工地内裸露黄土,防止扬尘,净化空气。

3、除污治臭,规范生活垃圾处置。垃圾填埋场安排专人落实垃圾的摊铺、压实等网格化填埋措施,根据垃圾填埋量及时覆盖黄土,并做好场内防扬尘专用膜的封闭覆盖,确保了治理措施到位。对进场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严禁火种进场,杜绝垃圾燃烧引起的二次污染。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紧盯目标,全局上下合力,不断推进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武功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2017年9月3日。

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a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各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12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建发[2017]77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30号)、长业建设集团西安分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集西[2017]0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公司扬尘污染防控目标的实施,层层落实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建立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扬尘污染防控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扬尘污染防控法规的规定。

2、制定完善的项目有关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和奖罚条例,并督促乙方贯彻实。

3、项目部每月组织四次定期扬尘污染防控大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乙方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直接领导和进行监督。

4、甲方应及时提供扬尘污染防控所需用品,以确保乙方扬尘污染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乙方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扬尘污染防控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扬尘污染防控的标准,协助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开展好扬尘污染防控的知识普及及教育。

2、责任期内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裸土大面积裸露现象、扬尘未受控制等媒体曝光事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配合甲方做好扬尘污染防控的建设及目标的实现。

3、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扬尘污染防控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在施工前向项目部提出有预见性地问题,提出办法,共同订出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的一切扬尘污染防控检查,督促与决定。

5、奖罚:如乙方在扬尘污染防控期间,能遵章守纪,无较大、重大不良影响的则奖100元/天。

三、本责任书期限为合同有效期。

四、本责任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安全科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项目经理):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17年4月5日签订日期:2017年4月5日

公安局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一、工程概况:

重汽路北起g104,南至重汽集团大门,全长3078米,规划红线宽30米。本工程实施方案为现状道路整修、新建人行道、完善排水、照明、交通设施。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围挡,高2米;施工区内、外增设专业清扫班组。

2、人员、机械保证每日每日定路段、定人员不定时进行清扫,同时对路面、施工现场进行洒水、冲洗,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清扫的灰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确保路面清洁。

3、进料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清洗,不得将泥土带入施工现场外的道路。

4、施工机械施工保证湿法作业,专人负责,不得产生扬尘;土方在现场崔放及进场的粒状材料必须进行覆盖,表面临时进行淋水降尘,避免造成扬尘。

三、采取的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扬尘降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坚持湿法作业,保证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采取定时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落实。

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

2018年。

扬尘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了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我施工单位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全面着手开展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邓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郑州市新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对我项目部提出了如下要求:

1、必须全面无误的理解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目标。

2、扬尘治理工作是现场工作之首,必须高度重视。

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面调配人力、物力进行治理。

4、根据扬尘治理文件要求,不遗余力的全面贯彻实施。

5、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要全面开展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6、扬尘治理要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不懈保持如一。

我项目部根据扬尘治理文件及上级要求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我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部相关人员为扬尘治理成员,并落实工作,明确责任。

2、施工现场已采用封闭式彩钢板围挡,围挡上端均设置喷雾装置并在外侧张贴安全生产方面宣传画;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且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南侧设置门卫室,专人看护并在门卫室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出口主要道路、操作场地、材料堆场已采用混凝土硬化,并安排人员定时洒水,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不泥泞。

4、施工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已配备并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

设置两级沉淀,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安排专人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土方已集中堆放并使用密闭网加以覆盖。

6、施工现场土方运输车辆已采用全覆盖的密封措施,确保运输途中不飞扬、撒漏。

7、施工现场已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及时的进行清理。

8、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9、遇有大风天气,对建筑材料易飞扬的颗粒进行加固覆盖,禁止飘散。

10、施工现场已建立防尘扬尘治理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

10、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落实施工扬尘治理的措施。

六个百分百: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3、出入车辆100%冲洗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按照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集中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实现“天更蓝”的目标,我委对中小企业创业园建筑、拆迁等建设工地的扬尘进行了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委会同环保局、住建局对负责的26个工业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将其中5个涉及拆迁、在建、扩建、改造项目纳入检查治理范围。

一、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到人。我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范围,采取分组包干、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定期通报整改进度,为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营造宣传氛围,提升整治成效。工作人员每到一个工地,均就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讲解,同时利用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促使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方和施工人员自觉遵照整治要求标准化操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为扬尘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打下了良好基础。

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密闭盛放生活垃圾,湿化绿化临时土堆,配备清扫保洁队伍等。建设工地严格实行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混合料施工时序,及时铺筑、压实、覆盖,设置冲洗台确保净车离场等。

二、工作成效

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建设工地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有了明显的提高。对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全力督促整改,目前各建筑工地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 与施工单位等对接,不等不靠,积极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覆盖裸土,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部门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多部门管辖地区的文明施工管理。

2、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整治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坚持巡查,重点加强复查,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扬尘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长效化管理。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拆迁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我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贺州市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实施方案》(贺住建发【2019】32号)、《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和《关于启动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2019〕19号])的要求,我单位制定《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推动本次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1.成立治渣土、控扬尘、绿色施工领导小组。

2.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围挡上安装喷淋系统,在施工过程中全程开启。

3.进大门口处设置扬尘控制监控设备,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各个参数进行实时监控。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项目部配备洒水车,每天进行不间断洒水。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6.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配备8名专人对施工现场道路及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进行清扫、洒水保湿。

7.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土方作业设置雾炮机,做到“一机一炮”。大门口除采用洗车槽和冲洗平台冲洗土方外运车辆外,增设两名洗车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二次冲洗。

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10.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通过此次尘活动的开展,使我们更加深刻的明白了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才能保障人体基本健康,而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离不开我们对渣土、扬尘工作治理的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项目部会继续将渣土、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来抓,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际性成效。

贺州市出水塘棚户区改造项目鸭子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部。

施工道路洒水湿润。

项目部配备洒水车,每天进行不间断洒水。

施工现场。

围墙喷淋系统。

车辆专用冲洗设备及洗车槽。

扬尘监控系统。

土方车辆进出专人冲洗。

施工现场裸露土覆盖。

扬尘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扬尘治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綦江委办〔xxxx〕xx号)及《关于印发xx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綦江府办〔xxxx〕xx号)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二、整改内容。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八项规定。

x.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x.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x.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x.禁止从x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x.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xx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三、执法检查。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xx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

扬尘治理措施

2、严禁高空抛撒建筑拉圾,防止尘土飞扬,清除建筑物楼层废弃物时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拉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养活养活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拉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拉圾堆放场地或拉圾箱进行存放。

4、运输砂、石、水泥、土方、拉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

5、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6、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的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7、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8、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9、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扬尘治理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扬尘治理[xxx]86号令的精神,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加强本地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该责任书。

(一)、该工程采用封闭式施工,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二)、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并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建渣的车辆必须保持箱体完好,有效遮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撒漏。

(三)、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无污水,周边整洁。

(四)、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设施,各类建材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无乱搭乱建,保证工地内干净、整洁、畅通。

(五)、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高空抛撒建渣。清除楼层废渣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及湿法作业。

(六)、建筑工地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七)、施工现场应防止有毒物品的传播,做好职工防御工作和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八)、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九)、散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十)、本工程的扬尘责任人廖成刚、王思润、李金全。(十一)后勤部部长杨礼明。

(十二)、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班组长(签字):

扬尘治理措施

根据《北京市xxx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打击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各基坑土方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和渣土运输工作负总责。按要求足额支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费,加大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建设单位要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要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并对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要对存放在施工现场以外的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或绿化;要对开发小区内现场的公共道路、公共区域进行扬尘治理。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垃圾(含渣土、土方等)运输车辆负监管责任,开工前必须制定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选择“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承运建筑垃圾,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并与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合同、与消纳场所签订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并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土方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以上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专业承包单位)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扬尘治理专项工作负责人。

2、现场出入口处应安装高效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必须清理干净,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并确保车辆上盖密闭、不遗撒。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结构牢固可靠,表面应平整和清洁;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房屋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污染。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施工及房屋拆除等作业。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

5、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7、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

8、土方、拆除工地出土前,通知项目部上级单位派人员盯守,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的相关要求。

以上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全责,对不能落实责任书所列的责任工作和其他工作要求,出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或道路遗撒的,将受到处罚、停标、记分等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市住建委、区住建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扬尘治理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xxx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xxx】11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xxx年4月15日前100%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运输及土方运输等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冲洗车辆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0、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22、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关于环保(扬尘治理)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项目施工部。

部门负责人:责任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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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措施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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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措施

区住建局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提高城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提高城区范围内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区住建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承担了四项任务。一是建筑工地防尘。成立巡查组,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配合工地承包责任人对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二是征收工地防尘。我区几个重点征收工地进行了环保治理工作落实与检查,基本上能够积极有效的落实房屋拆迁拆除工地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市政建设工地防尘。在道路日常维护中积极落实《市政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道路施工对大气、噪音等环境的污染,并做到及时清理道路维护施工垃圾,减少使用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在铣刨施工中减少道路扬尘。四是环卫清扫防尘。严格落实机械洒水和机械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满足了防尘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工地责任主体对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在思想上存在懈怠,防治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导致被下督办单和停工整改通知书。二是征收工地中,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为赶进度,存在放松和降低环保安全防范工作的情况,导致降尘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部门拆除现场无围护围挡等问题的产生。三是在市政维护施工过程中,由于市政维护属于散点工程,现场经常难以封闭,存在粉尘和噪音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高度重视扬尘防治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发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小组职能,督导工作开展,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明确工作责任。与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实施主体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制专项方案,把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实施计划,明确“包项目领导和监督人员”,落实责任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治到位,并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确认。

要求的施工工地,要及时责令停工整改,并通报属地单位实行联动,加大治理力度;仍达不到要求的“一票否决”,一个月内不得再参与城区内建筑施工招投标。

(四)强化督导考核。经常开展日常检查,强化联合执法,落实网格化管理、属地管理,按月进行集中考核;对进展缓慢或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实施黄牌警告和挂牌督办,并通报属地。

扬尘治理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x﹒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x﹒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x﹒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x﹒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x﹒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x﹒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x﹒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扬尘治理方案.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1.1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扬尘治理方案.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