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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承诺书(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6 10:05:11 作者:雅蕊

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生产过程已经高度机械化和自动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色生产案例分享,希望大家共同致力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切实保证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后上岗。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切实保证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后上岗。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xx。

xxxx年x月x日。

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 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 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本单位向社会和临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配备专(兼)的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使用在检验周期内的特种设备,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四、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国家统一制式的作业证书。

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立即向临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以上是我单位对安全使用特种设备的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东春雨肥业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保证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义务,特做承诺如下:

二、对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投入使用;

三、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受本单位负责人监督,并接受定期考核。

四、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1、检查和纠正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指派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3、制定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制做并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

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的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5、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6、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送检。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8、组织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9、当涉及特种设备安全,而安全管理员又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特种设备搬迁和检修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11、特种设备停用1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办理报停

手续,重新启用,向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电梯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发现的显著位置。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处罚,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特种设备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事关企业的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者,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本企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保障各类特种设备合法、安全使用。

二、负责人安全责任:

1、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2、熟悉相关特种设备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

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替代。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特种设备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事关企业的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者,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本企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保障各类特种设备合法、安全使用。

二、负责人安全责任:

1、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2、熟悉相关特种设备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

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替代。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负责: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3)、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工作前首先检查铲(叉)车轮胎气压,刹车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方向是否灵活,燃料润滑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装卸部位是否有不安全隐患等。

2、根据指令和生产周转需要,用铲(叉)车将转运、装卸物资安放到所在位置。符合搬运装卸要求。

3、负责对铲(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各种油料的填加,故障的排除,轮胎充气、润滑系统润滑,使铲车处于良好状态。

4、工作质量生产安全严格执行铲(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铲运,注意来往车辆行人,避免发生车辆和人身伤亡事故,不野蛮装卸,不乱堆乱放保证装卸物品完整。

5、现场工作保持环境整洁,铲(叉)车不乱停乱放,按指定的部位停放,无操作证的人员杜绝使用本车,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五、责任追究

对主要负责人

(一)本单位人员去现场检查,需遵守安全规定及规程,禁止“三违”现象,如发生以下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如下:

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蓄意违章;

2、酗酒;

3、在生产区或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活动。

(一)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执行公司《违章与事故管理办法》有关条款。

(二)交通事故按照《公司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三)由于本人造成生产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者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保证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义务,特做承诺如下:

二、对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投入使用;

三、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受本单位负责人监督,并接受定期考核。

四、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1、检查和纠正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指派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3、制定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的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5、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6、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送检。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8、组织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9、当涉及特种设备安全,而安全管理员又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特种设备搬迁和检修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11、特种设备停用1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办理报停手续,重新启用,向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电梯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发现的显著位置。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处罚,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切实保证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后上岗。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文档为doc格式。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构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在充装许可证范围内充装气瓶,并持续符合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气瓶。保证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报废气瓶以及超期未检气瓶。

二、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有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具有完善、真实的充装记录、检查记录、收发放记录。充装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三、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节能培训和教育,保证负责人(站长)、技术人员、充装人员具有充装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四、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按时将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及时将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送钢瓶检验站检验处理。

五、保证充装的气瓶充装标签、警示标签以及安全附件齐全,瓶体颜色正确,有永久性标识,而且气瓶必须在检验合格周期之内。

六、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七、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立即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八、以上承诺,我将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接受相关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节能责任制度,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承诺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事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不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特种设备管理、检测和作业人员。

三、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使用时确保特种设备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继续使用。充分授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充分授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七、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青岛开发区质监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不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八、本单位在签订本承诺的同时,与相关部门、车间、班组和人员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座机: 手机:

使用单位地址:

xxx年 月 日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集锦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你单位上述《告知书》内容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学习领会并承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遵守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保证履行《告知书》要求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节能主体责任。同时承诺大力宣传《告知书》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本单位职工的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接受相关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后上岗。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unjs。

(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后上岗。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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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

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

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项目部的施工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质量安全科和物资装备科两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x同志,各科室、中队(包含协作队伍自有设备,参照此本管理制度管理自有设备)、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项目部主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项目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项目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或协作队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起重机械和电梯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固定的电动葫芦;电梯是以动力驱动,利用沿钢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平行运行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二、采购起重机械和电梯其安全防护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和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控制柜、拽引机)等,必须到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资格的生产厂订货,其品种、种类与了得的资格相符。

三、进口起重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及技术规程2的要求。必须明确在中国注册的.代理商,并由其负责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四、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和电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2》等相关防爆安全技术的标准要求。

五、使用单位必须对起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负责。

六、使用单位应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起重机和电梯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驾驶室内或明显位置应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桥箱或出入口明显位置悬挂、张贴《乘梯注意事项》,电梯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用电、消防、通风、通道、通讯和报警等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八、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

九、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定期巡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且做好详细记录,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起重机械所属及相关的各通道、梯子、栏杆和平台,必须方便牢固可靠,并设有必要的警示标志。

十一、起重机械相关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即:

1、超过额定负荷的重物不吊;

2、歪拉斜挂不吊;

3、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明重量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动物不吊;

5、用钩头直接挂重物不吊;

6、违章指挥不吊;

7、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无烟煤垫好不吊;

8、氧气瓶、乙炔瓶、压力容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体无安全措施不吊

9、被吊物捆-绑不牢、不符合要求不吊;

10、指挥信号不明、视线不清,多人指挥手势不统一不吊。

十二、起重机械的信号指挥人员,应当使用标准的口语、手势、哨音、旗语指挥起重机械作业,被吊物是盲区时统一由一人指挥不得多人指挥。

十三、起重机械的信号指挥人员,在指挥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吊钩、绳索、吊具的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对作业内容、环境进行确认,禁止在吊钩、绳索、吊具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指吊作业。

十四、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新安装的起重机械必须及时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五、经大修或改变主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必须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验收,符合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机车安全管理:

一、新机车进厂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等相关材料

二、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交接-班,维护保养,定期检修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在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在《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有效期内运行。

(三)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一、压力容器的管理与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

二、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批准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方可在有效期内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三、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方可在有效期内从事批准的范围内的制造工作。

四、外购压力容器必须到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订购,出库前必须将全部出厂技术资料按规定要求报设备主管部门审签。出库时,原始资料必须全部移交给安装单位;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必须将全部资料交使用单位,并严格执行签收手续。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从事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定期校验等项工作的焊接、检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

六、在用压力容器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由经省级以上质检总局资格认可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七、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减压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齐全、灵敏。安全阀必须定期由专职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校验调整后应加铅封。

八、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必须按国家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规定》的规定的分类、报告、分析、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强化依法治安意识,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阳质技监发[2014]39号)、区安委《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城政安[2014]9号)要求,分局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现制定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落实2014年市、区政府1号文件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促进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分局决定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

组长:苏战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马瑞琴副局长。

成员:石岩特监股股长。

李慧娟业务一股股长。

李海香业务二股股长。

王学明监督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特监股,负责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汇总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

五、活动安排。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上午9时,分局要安排人员参加区政府在阳光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要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通过设立咨询台,采取直接面向广大市民交流互动的形式,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的意义和重要性,设立咨询台,回答广大群众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问题咨询,引导公众“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营造“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的安全氛围。

6月10日至6月27日,分局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组织开展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6月10日至6月30日,分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重点监控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要明确隐患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仍不达要求的企业要列为关闭对象并实施关闭。

六、活动要求。

作来抓,落实好活动领导组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责任,确保活动有效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研究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结合目前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活动。对所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既要排查隐患,又要宣传法律知识,做到教育和查处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及时报送情况。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与上级及其他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将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总结,并将活动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市局和区安委。

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节能责任制度,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承诺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事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不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特种设备管理、检测和作业人员。

三、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使用时确保特种设备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继续使用。充分授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充分授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七、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青岛开发区质监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不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八、本单位在签订本承诺的同时,与相关部门、车间、班组和人员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座机:手机:

使用单位地址:

xxx年月日。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特种设备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特殊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本企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类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性。

二、本企业实行总经理(厂长)负责制,安全和生产由总经理(厂长)全面负责。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

三、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体系。企业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车间有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干部,班组有安全员。

四、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操作人员及相关运营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五、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六、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七、自觉接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