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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总结(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1 21:55:26 作者:笔砚

生产不仅仅是制造产品,还包括提供服务和创造知识等非物质产品的过程。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企业的生产经验和做法。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00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查看)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4.9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3万元,退回用户1.61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1、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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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一年来,我所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结合基层物价检查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特点,狠抓了办案质量,落实了执法责任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卷材料都能案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了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回顾二00四年的工作,可以说有耕耘,也有收获;有压力,更有欣慰。这一年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多收价款的清退工作尚有不足,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二00五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屈指算来,到单位已近3个月的时间,经过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和调整,现在已基本上融入了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这个大家庭。同时对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想法,借此机会谈谈: 从原单位调至价格监督检查局的这段时间工作的过程也是我自己心态不断调整、成熟的过程。最初觉得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那么不论所做的工作怎样,都不会觉得工作上的劳苦,但扪心自问,原来学的知识何以致用,你的特长在哪里,改变了工作的我便迷茫的不知自己的定位。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幸亏单位领导安排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让我们对现在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及所需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钟秘书长教导我们不论在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转变工作态度是重中之重。让我渐渐的明白了,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

心态的调整使我更加明白,不论做任何事,务须竭尽全力,这种精神的有无可以决定一个人日后事业上的成功或失败。如果一个人领悟了通过全力工作来免除工作中的辛劳的秘诀,那么他也就掌握了达到成功的原理。倘若能处处以主动、努力的精神来工作,那么无论在怎样的岗位上都能丰富他人生的经历。

我主要从事价格检查工作,恰恰赶上省cpi指数居高不下,物价检查面临严峻考验的时期,初来乍到的我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老同志的带领下,我参与了组织全省各大超市、各大粮油蔬菜及牛羊肉乳制品公司、各大院校的稳定物价告诫会;对各个批发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物价检查;制作检查结果汇报材料等工作,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价格检查工作的实质内容,从老同志那里学习到不少经验。随着工作的深入,我深切的体会到想要干好价格检查,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尽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因为价格涉及到工业,农业,行政收费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自己目前的知识储备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但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的积累各方面的知识,能够尽快的融入工作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当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过于注重工作的进度而对工作内容的全面性考虑不足,工作不够细致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学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晋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卫监所字(20xx)号关于晋中市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精神,我所在5—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教学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等方面检查,现总结如下:

和顺县地处山西省东部,全县面积2250平方公里,辖5镇5乡,294个行政村,全县现有39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单办初中6所,单办小学26所,九年一贯xx学校5所。

1、全县中小学校只有和顺一中配置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资质xxx。

2、现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全部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xx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管理,全部采用市政集中式供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

3、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教学环境除东关小学学生设置不符全要求外(正在改建),其余均符合设置要求。

1、大部分学校未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未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个别学校学生厕所不符合要求。

1、按照《学校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为各学校创造条件配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2016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们围绕省、宜昌价格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强化价格监督,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获违法金额11.41万元,收缴4.03万元。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围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从5—6月的两个分步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学习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已开展的“规范执法年”和“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及案卷评审工作,每个执法人员写出了书面自查材料,重点查找了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并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明确了下一阶段如何加以整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在今年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以后,我们认真开展了对粮油、猪肉、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等执行情况的市场巡查,做到“三个第一”,即市场价格动态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对倾向性价格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对价格举报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回复或反馈。

2.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加强了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巡查,一是和局职能科室组成检查组,查干预品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查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明确价格政策界限,要求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四个社区的十余名监督员到四家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约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期间,我们共组织各类检查、巡查6次,下发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办法以及处罚规定100余份。

3.在春运期间,我们认真落实了省、宜昌市的春运票价“一律不得提价、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规定,全面督促各营运公司的站、点、车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落实,同时提醒告诫各营运单位法律责任。在此期间,我们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了6次上路检查,检查13条营运线路的60多台次的车辆,清退给举报人多收价款120余元。

1.落实惠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我们结合今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要点,积极配合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局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以重点检查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从三月上旬至四月中旬,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14家,其它农资经营户9家,农村教育收费10家,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2家,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1家,计38家。在检查中,我们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结合局日监测和日报告重点监管品种价格水平,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态势,做到认识到位;二是按局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的广度和力度,做到领导到位;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规定,报告检查进展情况,寻求更有效的方式,及时处理好工作的难点,做到责任到位;四是在总结去年农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农资价格政策和相关检查规定的宣传覆盖面,利用价格服务进农村的站、点及公示栏(宣传栏),不断更新、置换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宣传到位,五是确保检查覆盖面在10个乡镇大的经营户和涉农收费单位要达到50%,重点的批发点、农业部门所属的门市部要达到100%,以确保检查到位。

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开展了对08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及学生食堂开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学校收费公示公开透明,标准按规定执行,票据使用规范,相关收费政策宣传执行到位。各学校食堂管理能严格按照《xx市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食堂成本核算范围执行。

我们会同市交通局对我市清江二桥今年元月以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清江二桥收费站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重建抗冰抢险保电物资的车辆免费5万余元,并及时做到了优先放行,保证了及时、优先、畅通。

市工商局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减免个体管理费的规定,及时公布了减免范围和减免期限,并建立了一本完整的.减费台帐。共对82户从事鲜活农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实行减免,金额7150元。

2.认真做好宜昌下查一级的专项检查和处理工作。

我们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xx楚星公司的专项检查,查获了该公司从2月18日以来,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未履行调价备案程序;配合省、宜昌市完成了对辖区两家片区批发经销商的检查;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市供电公司的电力专项检查;按宜昌市局的要求,落实了对人力资源收费单位的处理;完成了涉企涉房的处理。

为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渠道,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有领导带班和专班人员值守,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做到了有诉必应,有应必果。在节假日期间投诉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实行“先清退,再处理”的方式,即由值班人员将多收价款及时清退给举报人,并对办理情况认真登记在案,待节后上班逐一按程序处理结案。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7件,其中受理价格咨询2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5件,清退0.02万元,罚款0.05万元。

思路,增强创新服务意识,全面完成全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价格监管,积极开展价格监督专项检查,有力维护我县市场价格秩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贡献。现将一年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定期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粮油销售店、医药、通讯等开展价格巡查,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确保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价格异动苗头。

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告诫等手段,要求商家提高认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串谋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现象发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按照省、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日常工作安排,搞好各项价格检查,优化市场价格环境。

一是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按照川价检局【20xx】12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我县境内钢材水泥、砖瓦、砂石等建材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利用市场巡查,采取提醒、告诫,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商家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积极维护好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建材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严厉打击借异地扶贫搬迁之机囤积居奇、串谋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我县建材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较好,价格平稳。

二是按照川价检局【20xx】2号和【20xx】13号文件要求,开展春耕生产化肥价格稳定和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全县三农服务中心、农资储备点、种子及农药销售点进行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

三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和住建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城南花园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检查。城南花园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均按照相关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的,未出现违反合法销售行为的情况。销售状态良好。

四是按照阿州发改【20xx】194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工作,我局成立了1个检查组,3名执法人员于4月24日至27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经营者诚信经营,价格法律意识增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开展民生价费调研。

一是按照州发展改委头天民生价费调研的函,认真开展。

二是对景区的门票情况和景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该景区于2013年8月18日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景区托管协议;由于未实现市场化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将工作人员撤离到了县域其他景区。因此景区到目前没有任何的门票收入。今后将加大景区投入,提升景区硬件设施。

六是红叶节前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工质食药局、卫计局、物价局、城管局等7个部门参加,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增强了部门间的联动性,加强了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旅游服务质量。

(三)积极开展价格服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20xx年3月15日上午,在政府广场上开展了以工商局带队的联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当你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举报电话”,对12358网络举报平台及有关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知识进行讲解,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

二是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重点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宣传,以提高价格系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活动现场,通过发放200多份宣传资料,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了解。针对群众和消费者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我局的执法人员当场给予答复。

(四)继续开展价格维权活动,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

一是按照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举报管理、信息上报、统计监督等制度。

二是坚持专人值守制度,专人负责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价格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一年来没有发生价格举报和投诉。

(一)继续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全面检查乡镇、村社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确保乡镇、村社公示率100%。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继续开展“12358”价格举报维权活动。

学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州执法监督所《关于开展xxx年春季学前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x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计划,我所高度重视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制定了《x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严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xxx年2月29日至3月9日,我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对全县的33家中小学校和44家托幼机构(含村幼)进行了拉网式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及时排查学校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管理、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托幼人员的培训与儿童接种等记录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一)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制定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对学校环境、教室、宿舍进行了消杀灭工作并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中心小学和村幼机构因病缺课追踪登记不规范,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村幼机构没有对幼儿教室、玩具进行清洗、消毒,记录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校无环境消杀灭记录;部分学校及村幼的新进保育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的人员未有相关培训与儿童接种记录。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消杀灭工作记录、保育人员及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人员按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接种等。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狠抓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二)要求各学校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完善传染病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下面我就村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目标,严守辖区疫情防控阵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防控网络,确保排查工作有效彻底。

防范工作必须由内而外,严管跨境业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三点一线”闭环管理。由“三人小组”定期走访跨境业务企业,督促企业严格做好司机来莞申报、打卡签到,加强场所作业人员防护教育及健康管理,每7天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立司机及作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台账。监督企业按要求设置司机专用区域,严格落实“专人专用”、“来去消毒”的工作要求。

二、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内部管理严格有序。

加强辖区人员排查,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国内中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对近期来(返)村人员按要求实行健康管理,对有意返乡人员宣传留莞过节。对购药人员落实专人跟踪,确保不漏一人。同时,严格做好我村的人员体温监测及日常清洁消毒。劝导群众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同时,有计划地储备口罩、消毒水等一批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应急之用;计划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加强我村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防范常识人人皆知。

在疫情防控上,我村坚持既要有坚强力度又要体现人情温度的原则,努力讲清措施要求、宣传防范常识以及积极引导应对、消除群众恐慌。近期计划向全体村民再次普及疫情防范知识,及时发布国内疫情形势、疫情危害、专家建议、上级要求等,让广大村民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家喻户晓。

下来,我村将按照镇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紧盯重点领域,严密加强对跨境的企业司机等的防控,力争做到精准到人、无一遗留、无一死角,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监局的关怀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形成了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经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源头治理工作,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年来,我们围绕《陇南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落实“一把手”工程,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财监办荣获“全市财政监督先进集体”称号。

(一)整合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探索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我们按照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从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检查效能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一是着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出台了《徽县财政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共8章42条,对财政监督的职责、内容、方式、程序及执法过错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财政内部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充分发挥专职机构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监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主动为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各项检查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三是从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把财监机构与财政监察股、纪检监察室职能整合,将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派驻财政局4个主要业务股室经办预算拨款、非税收入管理、农业项目财务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业务,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在核算中心和非税局设立业务稽核岗位,建全乡镇财政业务巡回稽核制度,财政执法重点项目的专项检查和内部监察工作统一由财监办归口组织,县局各股室、局属各部门配合实施,形成了多方联动、通力协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体系。四是完善监督检查动态跟踪机制。财监办及时了解全局监督职能的运作进展,掌握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主动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科学合理安排检查,通过查前上门培训辅导、查中派员参与、查后提供政策指导、检查成果共享利用等,协助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加强对检查质量风险的控制,形成了贯穿于检查全过程的检查质量控制机制,有效全面地推进了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和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通过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4月6日,市粮食局召开了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暨库存检查工作会议。市粮食局局长杨美玲出席会议并作了工作报告。各县市区粮食局分管局长、粮食库存检查业务负责人,驻渭中、省、市粮食储备企业负责人,市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美玲传达了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库存检查工作。杨美玲重点强调:今年库存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与往年有所不同,各县市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内涵要求,明确检查重点,严格依规开展检查。她要求各县市区粮食局及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到这次粮食库存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搞好协调,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纪检组长刘雅莉宣布了检查责任和工作纪律。要求切实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会议下发了《2017年渭南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内容、时点、方式及工作要求等。会议还对第三批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在市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今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今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xx市、xx市的行政执法培训及司法考试,又新增了1名同志进行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为增强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大集、法制宣传日,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在市文化广场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电话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今年度xx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市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按照衡水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国务院四部委部署的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夏粮收购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xx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单位19个,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这次检查共查粮食32430吨,其中,国有储备玉米5000吨,代储小麦10500吨,代储玉米9040吨,商品玉米5000吨,代存商品玉米1390吨,市级储备小麦1500吨。5月份接受xx市联合检查组的验收,受到上级好评。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市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市粮食企业数量为19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7家,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3、在6月份进行了今年度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也是监督检查的执法重点,这项工作时间比较长,到9月份底结束,期间开展了对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2、“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即“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这次检查我们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出动20人次,检查执法5次,检查企业商户26家,这次检查中发现有6家没有及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办理收购许可证,现已有两家办理了收购许可证。对个别粮食经营者台账不规范的、未及时报表的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个别经营者收购的少量芽麦、虫粮进行了现场监督处理,有力的遏制了不法行为,维护了粮食市场,顺利完成了夏粮收购。

3、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今年我们加大对涉粮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收购过程中违规行为,在即将开始的秋粮收购检查中,将夏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坚决取缔。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按照办案“三步走”的战略,公正办好每一个执法案件,同时重视群众来信举报工作。维护了粮食购销市场秩序,提高了执法效率。

1、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

3、经营户经营虽有台帐,仍存在记流水账统计数据的上报不及时的问题。

4、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有待加强。

5、部分粮食个体经营户仓储设施简陋,粮食安全存在隐患。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粮食局对地方储备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本次库存检查工作,我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监督检查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储备库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库存检查工作通知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按照市通知进度完成企业自查和粮食局普查。

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市粮食储备库成立了以副主任王剑为组长的库存自查工作小组,对照市局规定的七项检查内容,逐项进行现场检查,从10月20日开始,进行现场整理,实施实物检查,截止9月30日检查实际储存库点1个,仓房9座,共检查储粮30000吨,其中:20xx年地方储备粮11000吨,20xx年地方储备粮11336.48吨,20xx年地方储备粮7663.52吨。

企业自查结束后,粮食局于11月7日,由副局长带队,对储备粮进行普查,一是按照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逐仓认真测量粮堆尺寸及容重、水分、杂质等相关指标,确保了测量数据的真实准确。二是对库存数据的录入和提取认真细致,认真核对数据,严格规范填报各项报表。三是认真核对库存统计帐面数与实物清查结果相符合情况,以及库存账务处理及时准确性,库存统计帐、会计帐和保管帐一致性。四是对照安全储粮检查清单对库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对各仓粮食进行了实地丈量测算,测算结果与保管帐、专卡记录相符,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三帐相符,数量真实。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地方储备粮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地方储备粮管理及轮换情况。认真核实轮换数量、年限、质量、轮换明细账、轮换手续等,均无发现问题。

4、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外包作业人员具备相关作业技能;企业出入库生产用电、用火等管理规范;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化学药剂管理规范,药品库严格执行“五双”管理,领用手续齐全,账实相符。粮仓粮温正常,水分正常,无害虫、发热、霉变现象。

5、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入库义务,没有“打白条”“以陈顶新转圈套取差价”、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

6、企业执行粮食库存消化政策情况。买方企业收购、储存、加工管理的业务手续和账务材料规范完整,没有虚报冒领、买陈顶新、转手倒卖等骗取补贴行为。卖方企业不存在设置出库障碍、额外收取费用等阻碍国家消化库存政策的违规行为。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药品库门前没有张贴明显的“剧毒”标识。

2、药品库内没有安装监控设施。

(二)整改措施。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药品库门前没有张贴明显的“剧毒”标识,的问题,责令储备库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药品库内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的问题,建议储备库与浪潮集团联系,安排安装监控并与储备库智能系统连接,整改时限12月30日前。

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自《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局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按照《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迅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活动,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负责人,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保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实施督导,加强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1.认真调查研究,做好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10月初,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领业务科室人员,深入企业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摸底,形成项目库。并组织了28家重点中小企业进行座谈,了解我区企业技术改造进展中遇到的困难,申请辅助资金中碰到的问题,资金下发与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好该项工作与企业进行深入探讨。

2.保证项目质量,现场核实督查。对我区今年申请技术改造辅助资金的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设备有限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和xxxxxxx有限公司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深入了解企业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xxxx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和《xx市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年度投资重点目录的支持方向,并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了现场核实。督查中,发现xxxxxx有限公司缺少前期建设手续要求该企业及时补办,xxx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报材料存在问题发回重新整理上报。

3. 完善措施,重点项目跟踪督查。9月下旬,我局针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的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x-x项目和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xx-xxx-xxx-xx项目2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主要针对项目的决策行为、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和假设质量及安全是否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首先由项目企业出具了自查报告,对自身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然后我局针对企业自查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调阅了企业备案、土地规划等审批文件,查阅了企业台账,合同等相关文件。在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三、2012年工作谋划。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大项目督查力度

完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责任制,切实把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严格监督检查,对于逾期未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确保我区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及时投产达效。

(二)督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阶段(1月1日-4月30日) 要求2011年专项资金申请获批的新增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从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工信局。

2.现场检查阶段(5月1日-9月30日)。

我局成立督查组,对我区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采取现场观看项目进度,查阅项目审批手续,调阅企业采购清单、台账及相关合同的方式,重点检查企业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改造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和目标的情况;是否认真执行招投标制;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达到效果如何;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流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3.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15日)。

总结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管经验。在自查自纠阶段和现场检查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对我区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当前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现状,专项督查工作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加强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管理的办法和意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切实整顿和规范全市会计工作秩序,按照全省的统一布署,依据《会计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7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法》执法专项检查,收到了显著成效。现就整个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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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为做好我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人大棠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实施意见》的精神,我市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确保了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领导到位,成立专班。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天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棠委、常务副市长王小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水庭、市财政局局长熊利民任副组长,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段茂顺、市财政监督局局长彭肇明、市会计局局长张晓安为成员的领导班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与此同时,全市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共38个,为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制定实施方案,选准检查单位。为了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天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实施方案》,对这次重点检查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检查的组织、重点检查内容和方式、检查的时间,检查的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于8月10日召开了全市《会计法》重点检查工作会议,被查单位负责人和全体检查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水庭同志就如何搞好这次重点检查作了具体的安排,并对被查单位和检查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我们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结合天门实际,把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的210家单位列入了这次重点检查的范围,重点检查面占自查单位的15.5%。其中行政机关4家、民营企业11家、外商投资企业1家、国有企业1家、社团1家、事业单位192家。

2、挑选检查人员,成立检查专班。为了搞好这次重点检查,我们从市会计局、乡镇财管所、社会中介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挑选了38名精通政策、业务娴熟的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纳入重点检查的210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3、搞好培训,统一检查尺度。为了使检查人员迅速进入角色,我们于8月11日至12日专门召开培训会议,对检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在培训会上,学习了《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有关财政监督制度的规定,并请有关专家讲解了查帐的技巧和方法,同时,对检查人员严明了检查纪律。从而提高了检查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4、克服困难,务求取得实效。由于这次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带来检查工作难度很大。但是,我们迎难而上,一是多方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请领导小组成员和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听取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提请领导解决,为搞好这次检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二是检查组的全体工作人员,到被查单位检查时,既当检查员,又当《会计法》宣传员,还向单位负责人宣讲会计法规知识,向会计人员讲解有关会计业务知识;三是检查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检查纪律,受到了被查单位的一致好评;四是及时搞好巡视督导。在这次重点检查中,我们会同市人大、市政府、市财政局的领导,组成联合巡视组,多次对各检查组的检查质量进行现场抽查和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检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不重视会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近几年来,《会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新修订的《会计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各种措施,在宣传上做文章,在贯彻上下功夫,收到了明显成效。

1、举办了多层次的培训班,系统宣讲《会计法》。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大规模组织了财政干部、财会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和社会中介机构四种层次的《会计法》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结业证,并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到目前为止,举办培训班8期,共培训了3,000多人。

2、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会计法》宣传活动。近几年来,我们将每年的5月份定为全市《会计法》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会计法》,采取办专栏、专版、答记者问、召开座谈会、上街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办专栏6期,召开《会计法》座谈会7次,答记者问5次,免费赠送新《会计法》书籍800多本,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

3、认真组织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天门赛区比赛工作。全市共组织大赛三届,把组织大赛作为宣传《会计法》,普及《会计法》知识,展示会计队伍风采,促进全市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证参赛质量。据统计,组织大赛三届以来,参加比赛的会计人员达5,000多人。

4、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机会,在培训过程中,播放省财政厅与湖北电视台联合在武汉女子监狱拍摄的三集会计犯罪备忘录。用活生生的事例宣传《会计法》,教育广大会计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据统计,收看会计犯罪备忘录的会计人员达2,000多人。

5、依据《会计法》,加大会计管理工作力度。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创新的要求,加大会计管理改革的力度,财会集中核算制、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建帐监督管理、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不断完善和推进,工作不断深入,效果十分明显。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监督检查以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20xx年xx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xx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有粮食库点xx个,仓房xx座。

(1)、粮食库存数量情况。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经检查粮食统计帐面数为xxx吨;分品种:全部为稻谷,其中早籼稻xxx吨;分性质:省级储备粮xxx吨,县级储备粮xxx吨。按规定程序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计算,粮食实际库存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一致。做到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

(2)、粮食库存质量情况。经检查现有粮食库存质量较好,全部达到三等质量标准,有的还达到了二等质量标准。在清查实际数中,粮食收获年限为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

(3)、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xx月人民政府下达储粮轮换计划xx吨,20xx年4月份县储粮陆续轮换出库,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xx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xx万元,实际收到补贴xx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xx月xx日至xx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xxx万市斤,其中早稻xx万市斤、中晚稻xx万市斤。

(1)、为保质保量军粮供应、严格遵守粮食供应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粮食供应工作特点,制订了完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供应质量和服务态度跟踪卡制度,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所供应的粮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

(2)、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多次进行听取粮食供应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0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20号)。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六)《xx市街道办事处条例》(2020年9月14日xx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