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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维修合同协议书(优秀12篇)

时间:2024-01-28 03:50:06 作者:FS文字使者

合同协议可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减少纠纷的发生,为各方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在以下的合同协议范文中,大家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模板和参考样式。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20--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20--0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因工作需要建设临时板房一批,经过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临建地点位于__以南,__以东,数量暂定为________间,实际结算数以甲方要求及实际建设间数为据。

2、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临建房屋的地基处理、地面硬化,乙方负责地面上建筑物的建设施工,门窗安装。

3、房屋构造。

单间房屋尺寸一般为3米×5米结构,具体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地基上两层砖结构。木头门窗,门窗玻璃厚度不低于________cm。杨木檩条,檩条上加苇箔,并覆盖油毡。墙壁应采用厚度不低于5cm,价格不低于4元/张(以目前市场价为据)的石棉瓦。

4、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地基的施工场地后15日内完成所有房屋的建设。

5、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单层石棉瓦房530元/间,双层石棉瓦房660元/间。甲方在接受乙方按期交付的房屋后,同乙方结算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在工程完工1年后付清。

6、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甲方有权依据损失酌情扣除建设工程款,房屋在1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依据约定扣除保留金。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维修合同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_________修缮协议: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第二条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________进行修缮。

第三条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

第四条材料。

第五条检验。

第六条修缮修理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七条质量要求。

第八条资料提供。

1、定作人于_________时间,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_________。

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十条保密。

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具体包括: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中途变更的后果。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_,并满足以下要求:_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_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保管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_________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

2、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_________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定作人可以在经承揽人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第十六条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完工后,交付时间: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

第十七条验收。

1、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定作人来负担。

第十八条修缮费用。

本次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___元,定作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在本次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十九条结算方式。

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为:

第二十条保修。

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承揽人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换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承揽人退还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费用,并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承揽人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未经承揽人同意而拖欠承揽人货款。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定作人:

1、定作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揽人:

1、承揽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________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维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就甲方的一栋教学楼房顶防水及其它维修事宜达成如下维修协议: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施工必须规范,不能粗制滥造、野蛮施工;。

2、工程质量保修1年,若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

3、如果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乙方因各种因素无法维修,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损失包括就质量问题带来的其他损失)。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开始施工,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工程款元。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规范施工,按照国家的相应的施工规范操作,做好劳动保护,确保施工安全。

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事故,责任有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施工方的工作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过程变更部分除外)。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维修合同协议书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为通信线路维修,采购总金额为:9490元。

二、服务方式。

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能到达现场并处理好故障问题,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应按合同价日千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

三、质量保证。

甲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__2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专业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届满而甲方施工仍未能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有权中止直至解除具体合同/订单,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工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该次维修费用。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具维修费发票。

五、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合同生效。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维修合同协议书范文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_________修缮协议:。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________进行修缮。

第三条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

第四条材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五条检验。

第六条修缮修理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质量要求。

第八条资料提供。

1、定作人于_________时间,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________。

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十条保密。

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具体包括:。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中途变更的后果。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并满足以下要求: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_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保管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_________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

2、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_________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定作人可以在经承揽人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第十六条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完工后,交付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

第十七条验收。

1、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定作人来负担。

第十八条修缮费用。

本次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_元,定作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元,在本次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十九条结算方式。

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第二十条保修。

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承揽人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换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承揽人退还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承揽人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未经承揽人同意而拖欠承揽人货款。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定作人:。

1、定作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揽人:。

1、承揽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承揽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______________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________日为准)。

(1)金额在________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________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________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________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桥梁施工合同协议书

为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维护地铁车站出入口正常通行与周边的整洁卫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号线线铁路保护区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1项目名称:

1.2项目位置:

1.3施工作业内容与范围:

1.4作业期限:

1.5车站或隧道内监测项目:

1.6车站或隧道外监测项目:

1.7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2.1通用条款。

2.1.1乙方单位应建立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实行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

2.1.2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分析与评估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运营安全的影响。

2.1.3乙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不会对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构成不利影响。

2.1.4乙方应对施工作业影响的地下管线,尤其是邻近地铁设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气管线进行妥善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安全。

2.1.5乙方应根据地铁结构、设备、设施和不同自然条件,针对性地制订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及安全运营的各种应急预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变形等),得到甲方审核同意,并报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6乙方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受影响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并将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材料报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7当监测值接近《地铁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规定的控制指标时,乙方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

2.1.8第三方监测需要在地铁设施或地铁内部布点监测的,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陪同方可作业。

2.1.9进入地铁内部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指挥;如乙方未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而产生的安全管理问题,由乙方负责。

2.1.10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管理、监督工作。

2.1.11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为,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1.12乙方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

2.2特别条款(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3.1通用条款。

3.1.1施工作业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实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3.1.2施工作业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得到甲方的同意。设计时要求:

施工作业现场的污水处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铁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

应设置必要的导向标志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铁乘客通行。

3.1.3乙方应在临近地铁车站出入口的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保证围栏安全、稳固、整齐、美观。

3.1.4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地铁风亭、冷却塔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满足地铁通风散热要求。

3.1.5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车站出入口的距离应满足地铁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应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粉尘不影响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的'正常通行与运行,否则乙方应采取洒水、场地硬化、通风措施,甚至停工处理。

3.1.7乙方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不影响地铁乘客出行。

3.1.8乙方应采用措施搞好现场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维持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良好的环境。

3.1.9因乙方施工作业围档导致地铁乘客需要经过偏僻、狭长、视线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夜间增加现场安全保卫,确保地铁乘客安全。

3.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7.1乙方施工作业全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检查与监督。

7.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一)。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第七条、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送修方):

乙方(维修方):

乙方是--专业运输单位,维修客车业务已有几十年经验和历史,是昆明市营运客车定点维修单位,与甲方的业务往来已有多年的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车辆维修业务工作,保证甲乙双方的业务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为了配合甲方的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甲方指定车辆(见附件一)送乙方进行维修,经甲方送修人签字报修,乙方在接到车辆时认真核实修理项目,并和甲方车辆管理者联系后再进行修理。

二、在修理过程中,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按国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如遇更换大件或增加修理项目的,需与甲方负责人联系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在车辆车厂验车时,由甲方接车人或车辆管理者签字认可;否则甲方可以不认可。

三、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执行昆明市维修行业维修合同书条款:

1、属乙方维修的车辆保证维修质量及更换零件(不含电器类)的使用寿命。

2、经乙方维修的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为:大修车辆质量保证期为一百天,或行驶二万公里以内,小修车辆10天或三千公里以内。二级维护车辆为三十天或五千公里以内。

四、在修理车天时间上,乙方保证甲方车辆优先进行维修,以达到甲方的规定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方指定乙方为自己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厂,乙方应按本公司内部车辆维修的优惠价格进行结算。

六、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的技术检验资料,乙方负责进行保管,做到随时备查(保管期为一年)。

七、双方遵守维修业务帐务每季度审核,结算的原则,即在每季度月末前乙方把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清单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及时审核(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在30日内结清维修费用。若甲方不按约定逾期支付修理费用达6个月的,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修理车辆,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填写所属车辆认可信息表(见附表)以便授权乙方维修,当所属车辆性质(归属权)发生变更,维修时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继续视作甲方认可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维修工时定额参照:

2、昆明市维修企业一般收费标准。

3、各大汽车厂商颁布的维修工时标准。

4、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为了进一步搞好车辆维修业务,促进双方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以达到双方的生产工作目的,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落实体现,尽到各自的职责,共同得到提高发展,望双方能切实履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

桥梁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乡域经济发展,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xxxxxxx公路桥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xxxxx村xxxx。

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

费用为xxxx万元。

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甲方负责监督材料质量。

2、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结清工程款xxx万元整(预付工程启动资金xxxx万元)。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工程设计、投资估算、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

2、按协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

1、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实施方案或施工设计图及施工设计规范和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乙方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土地纠纷和民事调解,施工安全自行负责。

3、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有关安全与质量管理规定自行采购、加工和管理。

1、修建长xxxx米,宽xxxx米的钢筋混凝土桥梁主体。

2、桥梁基础采用地下连续墙基础,下挖深度不得少于xxxx,基础见岩石。

基础采用片石混凝土结构,片石石料不得含有妨碍砂浆的正常粘结或有损于外露面外观的污泥、油质等有害物质。

3、乙方必须按甲方设计要求,对各种标号满浆满座,浆砌条石砌筑,水泥板做盖。

底面及四周墙体钢筋铺设比例合理,墙面光滑平整。

1、本工程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前完工。

2、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因设计要更改的和末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可作相应顺延。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本施工合同遵守和服从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限公司的有关合同管理规定。

一、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条款。

二、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及甲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图表等。

三、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

四、由甲方牵头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

五、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对乙方在施工管理、技术质量控制、文明施工要求等书面或口头的意见。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合同范围内全部桥涵上、下部构造施工,包括承台、墩柱、盖梁、桥台搭板、垫石、桥台、肋板、耳背墙、护栏、防撞墙、桥面铺装、湿接缝、横梁、桥面板等部位的模板安拆(包括木模的加工制作和固定)、脱模剂、脚手架搭拆、钢筋加工、负弯矩张拉、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基坑抽水、清淤……等所有工序的施工,范围内剩余全部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施工,包括排水沟、急流槽、骨架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挡土墙上防撞墙、格宾网、锚杆等部位的砌体砌筑、砌体土方开挖、边坡整修、砂砾垫层、超宽土方人工刷坡、砌体勾缝、抹面、砌体养生、临时排水设施……以及为进行以上工程而进行的一切准备工作;乙方负责为完成以上工程而进行的所有工序所需要的劳动力,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租赁和使用,以及为进行本项目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施工辅助材料等。

一、本工程价款实行单价包干,工程价款结算时,以双方共同签证计量的工程量乘以约定单价,即为结算总价。

二、单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吊车、挖机、泵车等由甲方提供)及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三、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

如若乙方中途退场的只按综合单价的80%计量。

四、承包单价(见后附表一、劳务承包单价”表)、(附表二、甲供材料单价表)、(附表三、机械台班单价表)。

五、计量支付:

甲方的计量支付款到账后7天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

计量由甲方计划合同部会同工程技术部、施工队队长参加,并共同签字后作为计量的依据,经项目部领导和相关部门签字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支付额控制在当月计价总额的80%),剩余部分工程完工后扣除质保金5%部分一次性付清。

甲方计量款未到账之前,甲方没有预借工程款及其他款项的义务。

1 本合同劳务费根据作业进度实行按月计量,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相同比例支付劳务费。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给乙方计量支付:

1.1 因乙方施工作业错误而增加的作业量及耗损的材料费;

1.2 劳务作业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确认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1.3 技术资料或检查证等签字不全的作业量;

1.4 隐蔽工程劳务作业成果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

1.5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变更设计的;

1.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2 当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应按工程款拖欠比例及拖欠时间欠付和迟付劳务费。

3当乙方拖欠其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和其他劳动报酬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中代扣并支付给当事人,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3倍及以下的罚款。

4乙方每月应提前做好真实工资表,由甲方在每月计价(计价款大于工资总额)后组织现场发放,从计价款中扣除,剩余部分再支付给乙方负责人。

5本合同涉及的综合单价为税后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担,其它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乙方需按业主要求向甲方提供机械施工费等所有需要提供发票项目的正式发票(具体需提供发票种类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财务部),若提供的发票不满足要求甲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发票涉及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所有工程变更及合同外工程的结算需由项目部和施工方签认工程确认单,报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支付程序。

7合同外工程量的确认;合同外工程量,在施工时发现工程量与图纸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与工程部联系,由工程组织四方代表(工程部、计划部、现场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现场确认并填写确认单作为计量依据。

否则,责任自负。

六、支付期限: 甲方给予乙方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后30天内,支付乙方上月计量款的80%,剩余工程款在完工后60天内付清(不计息)。

七、诚信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元为诚信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承包项目内容施工完工后60日内退还乙方(不计息)。

八、质量缺陷保证金:经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结算总价的5%暂扣乙方的质量缺陷保证金,待建设单位规定的工程缺陷保修期满并且没有发生维修费用则全额无息返还乙方。

如在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发生维修费用,则甲方扣除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一、总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6月 15 日。

二、总工期及阶段工期计划安排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的调整。

三、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并且在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限不得擅自提前退场。

四、业主要求工期提前,则本合同的工期相应提前;由于业主的原因或重大变更导致工期延长,业主同意工期顺延时,此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一、甲供材料:甲方负责供应主材及业主要求的特种材料,如钢材、锚具,支座、水泥、混凝土、定型模板等,与工程相关的其它所有材料及辅材由乙方负责。

三、基坑开挖由甲方负责协调提供机械设备,乙方组织施工。

四、甲方提供吊车、挖机、泵车等大型设备。

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运输设备、小型机具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如若使用甲方机械设备为有偿使用,甲方的机械台班费用明细表附后,乙方使用时按相关机械台班费用结算。

五、乙方自备材料、设备:

合同约定施工项目使用的所有消耗材料、辅材、小型机具均由乙方承担。

甲供材料因乙方管理不善、浪费等,超指标消耗的材料按甲方本合同附件二(甲供材料数量、价格表)或双方确认材料价格的200%的价格收取材料费,并从计价支付款中扣除。

由乙方自购的材料,如果乙方找任何理由、借口不愿购买,为不耽误工期由甲方代购的,购买费用为材料费用加收10%管理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六、乙方在甲方处领用的周转材料(定型模板除外)、设备、机具等为有偿使用,按市场租赁单价收取租赁费,并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维修、养护,如若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材料损耗:钢材损耗率为1%,混凝土损耗率为1%,超出规定损耗率部分甲方按其原价的两倍从乙方计量款中扣回。

1.乙方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内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检人员和监理进行工作。

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返工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因质量不合格所有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

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

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施工原始记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施工分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待合格后,报高级驻地和总监办及业主验收。

交工验收合格后,该项工程暂告结束。

4.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100%以上,质量事故(案次)零次。

5.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接受。

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便甲方尽快上报业主。

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换用,未经监理、业主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二、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职安全员,甲方负责监督管理。

三、乙方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制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凡非甲方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的,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经过甲方和监理的批准后才能实施,但甲方和监理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乙方应在危险源设置照明、警示信号、看守和其它必要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第三者及工程本身的安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生产协议附后另签。

第一条 甲方职责

一、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指挥及管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管理。

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

甲方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技术图纸及必要的施工规范。

三、甲方试验室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乙方需在此过程中予以专人配合(并派专人做混凝土试件)。

四、按时对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按双方合同明确的单价进行计量与支付。

五、甲方尽力帮助和提供施工环境,如有误工、窝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误工、窝工费用。

六、负责将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提供到位。

七、合同范围内主便道由甲方负责维护,乙方生活及施工场地至主便道的支便道由乙方负责维护。

八、甲方在施工中享有处罚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听指挥、没有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违约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服从、立即改正其不规范的行为,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第二条 乙方职责

一、乙方要严格履行双方共同确认的合同条款。

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如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法律。

执行甲方的工作时间、管理方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合理、有效的利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得延误机械台班,否则甲方将视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或验收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业主、监理对甲方作出的经济处罚和甲方因乙方的返工、验收不合格而多付出的款项)。

需返工的,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到合格为止,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1%罚款。

七、乙方负责制作混凝土、砂浆等试件,并建立养生室或水池。

八、对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护、防锈措施,保护、防护、防锈措施所使用的材料、人工、机械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九、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所有人员的身份证。

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乙方材料员的书面委托资料,所有材料的领用必须经此人签字甲方才给予办理。

十、乙方人员的食宿、交通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不得对以劳务方式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若私自进行转包和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由此可能出现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二、保证按时足额为农民工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女职工的计生险)及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乙方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为乙方施工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对其施工的项目负有质量责任,在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其维护、保养、维修以及缺陷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甲方在乙方的质量缺陷保证金中扣除。

十四、乙方必须具备至少1--2名有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并纳入到项目部工程部管理,履行现场施工技术员职责,完成各种内业资料和监理签字、协调工作。

十五、乙方在施工、生活用的`水、电费和施工养护用水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违约;

2、放弃合同;

3、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开工,经常性地基本上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

4、未能以适当的努力进行工程施工,经常性地基本上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

5、未能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6、拒绝或不重视遵照甲方或业主要求,野蛮施工。

7、转让和分包。

8、如由于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诚信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9、乙方不具备施工能力,投入的人、材、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质量要求的。

10、乙方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甲方勒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

11、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做出终止合同行为的,甲方将扣留乙方的履约诚信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究其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如由于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甲方终止合同的依据见第九章),同时向乙方索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清退时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数量的80%清算支付,其余2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扣留作为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章 附则

一、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均无效,以本合同执行。

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逐页小签并加盖骑缝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郑州市东四环南延线大桥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郑州市东四环南延线大桥

二、工作范围:

二、工作内容

施工前的各项工作准备(施工人员及施工各项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桥台承台、桥墩承台、桥台肋板及台身、桥墩墩身、临时支承柱,支座安装、防震设施、预埋件、现浇连续箱梁、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桥面排水设施等桥梁施工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为单包工形式,各工程承包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费、小型耗材费、小型机械费等。

二、承包价明细详见附件1《桥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数量:以甲方、监理、设计及业主共同确认的有效计量支付数量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

乙方进场后需向甲方现金或转帐形式交付15万工程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

待工程完工后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五条:工程期限

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办理完成止。

合同工期:自甲方通知开工起12个月内,且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规定的节点工期目标要求。

第六条;工程进度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积极组织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计划安排,服从统一调度。

二、乙方在没有受到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甲方及监理、业主下达的月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当月施工任务,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及监理、业主下达的月进度计划完成当月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按工程滞后程度扣除乙方费用外,还应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监理、业主对甲方进行的罚(扣)款。

三、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在限期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如是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分割合同工程量或终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勒令限期退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设计变更、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地方百姓阻工、无可抗拒的天气等原因导致的停工,工期可适当顺延。

停工期间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误工等损失费用经双方协商给乙方适当补偿。

五、如乙方中途退场或严重违约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未结算工程或已结算未支付的任何工程项目及款项不再进行结算或支付。

对于乙方遗留工程,甲方另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工程质量

一、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

二、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

三、由业主、甲方、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

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初验资料,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返工、停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对甲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2000-5000万元罚款,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设计、甲方规定的技术条款为依据。

分项工程合格率为95%;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品率90%以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案次)0次。

五、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的工程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具备隐蔽条件的隐蔽工程,乙方应进行自检,在隐蔽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通知甲方进行现场工程数量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结算该部分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结算程序和方式

1、本工程结算办法按本项目按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执行。

2、每月21日之前乙方应及时将本月实际完成的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量以及当月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汇总表一并上报甲方合约部。

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必须为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认的工程量。

3、甲方财务部根据签认完整的结算单,在业主支付甲方当期工程款后3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4、甲方合约部每月对乙方上报的结算数量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查解决。

4、完工结算:乙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完工后,并完成以下作业:(1)该工程经甲方及业主验收达到质量要求;(2)办理退场手续。

甲方给予办理完工结算并报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履约保证金。

7、最终结算: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若无工程质量问题,退还乙方工程质保金。

完成后一年内付清全部款项。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图纸一套,技术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

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环保交底。

2、甲方委派现场工程师,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督查,并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业主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负责有关签证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根据甲方的总体工期要求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增加实际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增加的人员及设备应于甲方通知后7日内进场,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则按100元/人/天、100元/台/天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工程量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拒绝。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的工资情况进行核查,乙方拒绝。

若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

5、根据合同规定,在郑州路桥给甲方计价的情况下甲方按一定比例给乙方计价并拨付工程款。

在资金不到位时应相互理解和支持,乙方更不得随意罢工或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按照第十一条的约定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除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外,还应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附表)

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查明:

a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

b水文和气象条件;

c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监理程序;

d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

e安全和环境不利因素(包含施工区域内油、气、电、管线以及居民对本工程的影响);还应认为,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已在单价中予以考虑。

4、乙方必须依法用工,并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报甲方备案,如乙方人员调整必须及时报甲方备案。

同时乙方必须每月上报全体人员考勤表、工资表复印件,至甲方财务部备案。

上报日期不得超出次月10日。

5、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填写进场设备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确保按名单上的人员和设备进场,直到本合同工程完工,甲方将不定期检查。

乙方承诺的施工负责人 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施工,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请假,未经同意离开工地,罚款2000元/天/人。

乙方进场设备不得中途擅自撤走,否则罚款100元/台/天。

乙方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环保教育,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勒令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并丧失再度合作的机会。

7、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

8、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规定的工序报验制,每道工序完工后在取得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必须服从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工程师,待征得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批复的变更设计图纸(或指令)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现场工程师,及时提出措施,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组织人员进行返工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配合甲方完成与合同相关的所有试验、测量以及资料填写等技术工作。

11、乙方必须处理好和地方的关系,在出现问题无力处理的情况下必须及时上报甲方,以便及时协调。

若在未上报的情况下采取粗暴方法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12、本合同实施中甲方下发的一切指令、文件皆对乙方有效并妥善保管,不得外泄。

13、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拆除临时驻地设施等工作,乙方人员工资由甲方按100元/日支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履行。

2、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的一切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地政府及其他执法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3、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购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需求。

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材料、机械设备摆设整齐。

5、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财产的安全负责。

在施工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 损害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并购买本工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6、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要按甲方规定佩带统一标志,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并自始至终以甲方的名义组织施工。

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按甲方要求统一标识。

7、凡因乙方管理不善而给项目部造成行政干扰的(如雇工到项目部闹事等)则每次罚款1万元,若对甲方管理人员造成人身和精神伤害,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材料、水电供应及管理

1、甲方提供下列材料工程结构材料皆有甲方提供。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保管、使用、装卸及场内转运。

3、除甲方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用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力主线的接口至本桥二十米内,其余线路及电力设施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甲方按 元/度收取电费,实际用电量为电表读数与电损合计。

4、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除挖机外均有乙方租赁并承担费用。

5、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小型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必要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费用变更

1、本工程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2、对于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调整,在业主认可并批复的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

a、纯属工程量的增减,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

b、新增项目,若原清单中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可套用或参照该单价确定新单价;原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初步确定,但最终必须经甲方上级公司审核确定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c、任何变更均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乙方不得拒绝施工。

第十四条 争议

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地方法院判决。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1、乙方在本合同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协议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工作。

3、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针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最终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附件:

一、工程量清单(加盖乙方公章)

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书(加盖乙方公章)

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表(加盖乙方公章)

四、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表(加盖乙方公章)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车辆就事故损坏部分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复,经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协商事故车签定维修协议。

1、乙方的事故车辆修理,依照保险公司核定结果进行,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以保险公司和甲方核定为准。

2、乙方事故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事故车辆现场及定损手续齐全,甲方只负责修理。如需做现场处理或协助办理,驾驶员需乙方提供。

4、事故车辆能开的情况下,乙方需将车开到甲方维修站,如需要请拖车,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5、事故车辆理赔手续齐全,甲方按保险公司核定修理发票金额7%返回乙方。

6、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结帐方式按月结进行,甲方凭当月所有的核定发票金额并修理完毕车辆,扣返回给乙方7%后,余额每月的25号结算。(不以核定金额是否到乙方为准)。

7、事故车辆的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视事故车的损坏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过程中,若临时增加或更换维修项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车辆修理完毕后,验车标准及提车条件,甲方与乙方必须一起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查,确认维修部分无误(不得按新车标准验车)。

9、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