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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法官工作总结大全(16篇)

时间:2023-11-28 06:37:37 作者:念青松

在写月工作总结时,要尽量客观、详细地记录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启发和参考作用。

法官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29件,结案2089件,结案率86%,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亿零67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262万元。据初步预计,年底我院刑事、行政、审监案件结案率可达100%,民事案件审结率可达95%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可达95%以上,案件发改率能够控制在2%以下,总标的额可达1亿1千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今年年初,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抓好学习,筑牢根基。于年初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我院干警人均笔记字数达到了2万字,学习心得达3篇。二是狠抓教育,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阳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各中层单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抓好监督,确保队伍纯洁。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并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将“三章六禁”等制度上墙公示,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发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监督。另外,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开展了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共评查案卷1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9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五是抓严追究,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共累计奉献双休日460余天,加班加点达到4000多个小时,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0余次,金额13万余元。对我院取得的成绩,县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以来我院已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49封,锦旗34面,镜匾8块。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1、坚持“严打”不松懈,认真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共审结刑事案件150件,对182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9.2%,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达到83.7%,诉讼标的额812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7万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69.2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3、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开展了“阳光执行”活动,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实施“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增大了当事人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今年已向当事人通报案件500余次。二是实施《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制度,已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免费发放《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1066份。三是实施《债权凭证》制度,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降低债权人风险,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今年已发放《债权凭证》12件,申请执行人均比较满意。四是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会战于10月26日开始,仅前三天就执结案件13件,部分执行2件,标的额达7.8万元。其中对5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5人次。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13件,执结476件,执结率92.8%,执行标的额达到1945万元。其中执行积案112件,标的额18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8月,县长胡国辉同志专程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情况,在提出工作意见的同时,对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高站位、明责任、夯基储赢民心,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我院努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我院今年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43.8%。一是从思想上重视,对信访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干警,初步形成了人人想信访、人人干信访、全院抓信访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完善了院长敞开接访制度。由原来的每周一次改为每天接待,并提前公开、公示。仅今年以来,各位院长就亲自接待信访案件当事人400余人次,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实行了院长包案制度。对重点、难点及上级督办案件,由各位院长包案,并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一包到底。四是坚持了信访案件回访制度,今年我院对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率达到了100%。五是落实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今年以来,我院除实施司法救助制度外,还努力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今年已为老年当事人口头立案8件,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次,息诉6起、息访8人。同时,对来访的老、弱、并残群众,法院干警还多次自发资助90余人次,合计金额1000余元。

员额法官岗位职责

论文提要:现代社会精英是在民主政治、知识性和社会分工潮流等因素共同作用下,通过开放、流动的社会竞争机制形成的卓越阶层。现代法官群体属于社会精英阶层的一部分,它在构筑经验主义、推动民主与法治,维护法律的统一实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造就精英型法官应通过建立法官员额制度保持法官员额精当适度。

本文共8147字,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我国法官员额制度确立之必要性.分析了我国法官群体存在的人数众多、构成非专业化、管理行政化、法官职业保障缺失等诸多问题,阐释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法官员额制度之比较。列举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在法官选任制度、法官定额制度、法官辅助制度、法官审判效率等方面的特点,对比分析我国法官制度与国外法官制度之异同与优劣,提出外国法官制度对我国法官制度改革的可借鉴之处。第三部分,确立法官员额制度之制约性因素分析。我国法院的特定环境派生出了诸多影响法官员额制度推进的制约性因素,包括法院设臵、审级制度、诉讼程序设计等因素都制约着法官员额制度的建立与推进.这些阻碍法官员额制建立的深层次缘由,预示着这项改革的复杂性。第四部分,确立法官员额制度之构想。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构想:首先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消除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的障碍;然后先行建立起合理的诉讼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等配套措施;进而规范法官范围、职责、选任、监督方式。以下正文:

一、建立法官员额制度之必要性。

法官员额制度是指在法院现有编制内,根据审判工作量、法院所辖区面积人口、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法院的法官员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形成由法官、法官助理组成的新的审判运行机制。其应当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法官人数应当是相对固定的,这既包括全国范围内法官人数不得随意增减,也包括每一个司法区域内的法官人数应保持基本稳定。其次,对法官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并不单纯是一个法官的编制调整问题,而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和推进。再次,法官员额的确定应科学、合理,既不能人数太多,又不能人数太少。人数太多,不仅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不易建立完善的法官保障机制,甚至可能会因为缺乏竞争而造成法官素质的低下。人数太少,会使法官疲于奔命,审判质量和效率都会受到影响,最终影响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另外,法官员额制度不是孤立存在的,还有一些相关配套制度,这些制度相互联系,密切配套,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是实现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系统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前提条件。这项制度的建立,受法院设臵、人口总量、受案数量、辅助人员配臵、诉讼程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涉及我国法院体制的各个层面.但无论怎么说,研究这一法官管理制度,还要首先从法官群体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一)法官所占人口比例大。

1997年,英国全职法官仅有964名,其中l2名大法官,25名上诉审法官,95名高级法院法官,520名巡回法院法官,302名地区法官,此外还有大约2000名兼职法官:法官职数与人口的比例,英国为1:l1000,德国为l:40000:日本为1:33000;我国香港为l:43000而我国国内法官人数约2l万,同人口的比例约为1:6200。

(二)构成非专业化。

与法制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被忽视,法官选任门槛较低,缺乏专业化要求,使得许多没有法律学业背景的人成为法官,导致我国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整体处于较低水平.虽然近几年来,法院系统注重高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引进,法官队伍的人员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但这一进程还不能令人满意。从现实看,我国法院的法官总体属于经验型法官,教育背景多样化,知识结构较为陈旧、单一。

(三)法官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

我国法院长期混同于行政机关,自然也导致了法官管理的行政化。法官的级别按公务员的标准而定,法院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区分所从事的工作性质,都统一纳入行政等级体系之中。《法官法》规定的法官级别只徒具形式,法官完全按照相应的行政级别享受工资和其他待遇。行政化的上下级制度也延伸到法院的业务管理体制之中,各级法院从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形成一个行政等级体系,实行首长负责制、请示汇报制和案件审批制等行政工作方式。一个案件要经过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审批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承办法官无法独立做出判断。实际上,法官管理的行政化不符合司法权运作的本质和规律。司法活动是高度专业化和个人化的活动,这就要求必须由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独立做出裁判,任何人都不能干涉法官的审判活动.这是与强调首长权威,命令服从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格格不入的。

(四)法官职业保障缺失。

从哲学和社会学意义看,与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主体一样,法官一方面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生活中的自然人。如果不在法律上为其设臵执行职务的保障,来抵御外界不当因素的影响,法官行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则难以保证。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官保障体制严重滞后,在《法官法》颁布以前,法官的保障体制上基本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官法》颁布以后,虽然规定了一些关于法官方面的保障措施,但都过于简单,只对法官的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做了概括式的规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致使中国法官在地位上仍是普通干部,地方上仍将其作为公务员管理:在职务保障上,缺乏强力的抗干扰制度,难以形成独立、公正的职业意识;在物质保障上,法官与供职法院的命运紧密相连。如果所在法院经费短缺,法官的办案经费甚至工资都无法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办案的公正与高效便会大打折扣。甚至难以保证法官队伍的整体稳定和执行职务的廉洁性。

在我国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官整体素质,实现法官的职业化和精英化,建立现代法官制度,为法官执行职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法官员额制度之比较。

(一)法官选任制度比较。

美国联邦法院法官的遴选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司法部长和总统协商后提出候选人一联邦司法委员会对候选人司法能力进行审查一总统提名一参议院批准一总统任命。美国法律并没有对联邦法官的任职资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严格的考察过程保证了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英国大法官、上议院常任法官、上诉法院的法官、高等法院的法官,都是由首相和司法大臣提名,荚王任命.司法大臣可直接任命治安法官。英国法官必须从出庭律师中任命。德国法官的产生方式有选举式和任命式两种。联邦最高普通法院法官,由联邦司法部长与法官挑选委员会依法官选举法选举,并由联邦总统确定。联邦的各个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由各联邦部长同法官挑选委员会共同决定。各州法官由州司法部长同法官挑选委员会共同决定。在德国,法官资格要经两次考试合格才能取得。日本各级法院的法官一律实行任命制.其中,最高法院法官由内阁任命,天皇认证;下级法院的法官,由内阁按照最高法院院长提供的名单任命。日本法官选任制度极为重视候选法官的教育经历。

纵观四国法官选任制度,会发现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任命法官的主体层次很高;二是具有严格的遴选程序;三是设定了较高的法官任职资格。

(二)法官额度与审判效率比较。

从单个法官承办案件数来比较法官队伍数量。以美国为例:最高法院的法官平均办案数最多,i988年高达627.9件,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平均办案数量最低,但最低的年份也约为140.4件,法官年均办案数大约在300—400件左右。l996年,我国各级法院全年审结5,237,544件,平均每名法官21件。]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02年全国法官人均结案才上升到29件。我们再来比较两国法官的工作状态,美国法官很少超时工作,每年还有定期休假,我国法官兢兢业业,经常加班加点,如此大的反差,我们不能把其中的原因仅简单地归结到法官数量与素质的差距,更要把目光投向两国的诉讼制度。由于美国有包括证据开示、诉前和解、诉辩交易等在内的发达的审前程序,以及小额仲裁、债务登记等制度,绝大多数案件未经审理就已经终止。1995年,联邦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28万件,其中有1.7万件经过完整的庭审。依此推算,一个联邦法官每年只办理23件经过完整庭审的案件,其余348件则通过其他方式了结。由此可见,西方法官和中国法官实际审理的案件数并没那么大的差别,如果再考虑中国还有40%以上的法官不办理案件、大部分民事案件采取三人合议制等因素,我国法官的实际工作量可能还要高于美国法官。所以我国法官制度改革,尤其是法官员额制度建立,必须以改革诉讼制度为前提,国外的很多做法都值得借鉴。在对我国法官的工作量有一个客观评价和估算的前提下,案件数量作为法官工作的直接量化形式,仍不失为测算法官员额的最基本依据。

(三)法官辅助人员制度比较。

从英法德日四国的情况看,美国法院的辅助人员配备最为优越不仅数量多,而且类型丰富,有法院书记官、法庭助理、法庭传达员、法律助理和秘书、法庭书记员等10余种,且法官与辅助人员往往形成固定搭配,关系协调有序。在美国当事人的印象中,美国法官总是在一群助手的簇拥中。在德国,除正式辅助人员外,还有非职业法官。在20世纪80年代,德国就有8.2万名非职业法官,负责处理农业案及多数涉及公职人员、士兵和非政府专职人员的纪律处分和个人纠纷案件。在美国的43个州,大约有1300名非职业法官负责审理交通案和轻度犯罪案;尽管非职业法官要接受职业法官的安排和限制,但确实分流了大量案件,为职业法官减轻了工作压力。

在中国法院,法院主要由法官、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行政人员和法警五类人员组成。但之间没有明确的岗位界限,法官可以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也可以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还可以转作法警。从法院的人员结构看,除法官外的人员均应列为辅助人员,应服务于法官的工作。但事实情况是,在法院的五类人员中,法官并不占支配和主导地位,甚至很多工作方面的协助需要听从于其他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只有书记员才可称为法官真正意义上的助手,但由于书记员数量有限,流动性很强,法官与书记员之间也很难有固定的组合。此外,国外在审判业务量加大的情况下,一般通过增加法官辅助人员数量来缓解业务压力,从而保证了法官员额的相对稳定。

三、我国实行法官员额制度的制约性因素分析。

(一)界定法官范围的法律依据混乱。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按组织法的本意,助理审判员只是法官的助手,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从任免程序看,助理审判员并非由人大任免,而是由法院任免,因此,不应列入法官范围。但《法官法》已将助理审判员列入了法官的范围,1998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法官等级暂行规定》和《评定法官等级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各级法院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评定了相应的法官等级,事实上确认了助理审判员的法官地位。

(二)法院设臵与法官员额制度。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法官员额必须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和面积、审判工作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但我国目前法院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臵,而不是直接考虑地区的面积、人口和案件数量。按行政区划设臵法院,会产生两个弊端。一是法院受地方制约,必然产生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统一的司法权力被行政区所分割,地方法院成了地方上的法院,法官也成了地方上的法官,法官员额难以统筹分配。另一个弊端是,会造成法院之间受理数量及审判人员工作量的严重不平衡。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法院受理数量也是不均衡的,经济发达地区法院与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法院在案件数量、标的金额和案件的复杂程度上相比有很大悬殊。法院之间的这种差别非常不利于审判资源的合理配臵,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也给法官定额制度的实施造成了困难,如果以全国法院人均审理案件数作为测算依据,也有相当一部分法院只需一两名法官,这种法院实无设臵的必要。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院设臵已成为法官员额制度实施的制约性条件,不进行改革则法官员额制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三)诉讼程序与法官员额制度。

1、案件分流机制不明。

案件分流机制实际上是指针对不同的案件设计不同的程序,以避免简单案件适用复杂的诉讼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分流、程序性事项与实质性问题分流等.从各国司法改革的既往经验看,案件分流机制是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的成功做法。如,英国和日本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便开始实行小额诉讼程序,有效缓解了“诉讼爆炸”的压力,德国目前仅仅以督促程序处理的案件就占基层法院全部案件的87%。我国民事、刑事诉讼诉法中,均有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这一规定缺乏对案件类别的明确规定,致使在实践中,不少小额诉讼、案情简单的诉讼却往往进入普通程序审理,提高了诉讼成本,降低了诉讼效率。我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债权、债务关系清楚的纠纷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向义务人发出支付令,这比简易程序更为方便,但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比例并不高。繁简分流在法律上规定的不明确,简易程序在实践中的适用比例不高,给法官员额制的施行带来了困难,一方面,繁简分流不和加重了法院的工作量,必须有足够的法官来承担,法官员额难以精简;另一方面,由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案件和适用普通程序处理案件所付出的工作量差别很大,在案件繁简分流不到位的情况下,无法依据案件数量确定法官的工作量,从而无法根据工作量计算出准确的法官额度。

2、审前程序缺失。

在诉讼制度中设臵审前程序是当今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诉讼法中都有关于审前程序的规定,如美国的“发现程序”、“诉答程序”、“审前会议”及刑事诉讼中的“诉辩交易”,日本的“准备诉状”、“争点和证据整理程序”等.设计各种前臵程序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在开庭之前使双方争议焦点和争议的事实公开化、明朗化,使诉讼当事人对诉讼的前景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使得一部分案件在开庭之前通过和解、撤诉或其他方式了结。从而达到减少法官工作量的目的。而我国。虽然诉讼法规定的审理程序。大体也可分为审前准备和开庭审理两个阶段,但审前准备规则缺乏审前程序所应具备的功能内核,不具备明确争点、固定证据的制度机能,且准备内容对当事人及法院无实质性的约束力,不能保持审前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性,从而导致了诉讼的突袭以及效率的低下,形成了审前程序只具其名而无其实的现象。我国法院受理案件的绝大部分还必须经过完整而复杂的诉讼程序才能了结,审判负担重和诉讼效率低就在所难免。

四、我国确立法官员额制度之构想。

(一)建立法官员额制度之相关制度改革。

1、建立非地方化的法院体系。

从我国单一制国家性质、维护司法权的统。

一、合理配臵审判资源出发,可在全国按人口和地区面积划分若干司法区,每区设立一个高级法院。这种管理模式可以在五十年代的大行政区历史中找到对应,那就是设在各大行政区的最高法院分院的建制。在高级法院以下仍设立两级法院,其设臵打破地区、县级行政区划,以人口、辖区面积、国民生产总值为主要依据。设立若干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这样既能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又能解决目前法院间受案数量极不平衡的问题,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臵。

2、改革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和审判工作方式.。

首先必须建立案件分流机制。从立法上对简易案件做出明确的界定,严格规制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把相当一部分小额诉讼案件、简单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分离出来,进入简易程序审理。第二,建立审前准备程序.在案件进入庭审之前设臵的一系列程序,如庭前和解、证据开示等。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庭审效率,尽可能在开庭前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和争议事实;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庭前调解、和解和撤诉结案率,以减轻法官的工作量。第三,建立案件过滤机制,通过督促程序等,过滤掉大量无争议案件,可极大疏减法官的工作量.第四,改革内部运转机制。取消案件审批制度,还权于审判组织、还权于审判法官,提高审判效率;限制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改革审委会指导审判工作方式,审委会尽量以审判指导文件、审判参阅案例方式影响审判工作,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改革再审制度,限制提起再审的主体和案件范围,解决“无限再审”现象,避免审判资源浪费:改革执行机制,取消执行部门的裁决权(执行部门不再配臵法官员额),彻底实行“审执分开”,对案件执行中的争议事项,一律交原审判庭裁决.只有按照上述模式改革我国现行的诉讼体制,建立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引入审前准备程序并优化了内部运行坏境,案件的数量与法官的工作量的计算才可能有科学的依据。

3、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法官职业保障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法官员额制的根基。没有足够的职业保障,法官精英化无从谈起,审判的独立公正性也会大打折扣.我国《法官法》对法官的职业权利和职业收入做出了一些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规定还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有些职业权利还没落实.在推进法官职业化的背景下,当前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权,维护司法公正。一是法官职业权利保障。通过建立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加大对藐视法庭行为的惩处力度等,使法官能在审判工作中坚决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案件的干涉.二是法官职业地位保障。即法官一经任命,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辞退或者给与纪律处分,从制度上保证法官地位和身份的稳定性。三是法官收入保障。建立独立的、高于政府公务员的法官工资制度,实行以薪养廉。鉴于各地经济状况不同,欠发达地区法官待遇难以保证的现实,可将法院经费收归中央或省一级统一管理.四是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实行法官职业安全保险制度,预防和制止一切对法官的打击、报复、伤害等行为,维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五是法官的职业教育保障。建立法官职业的专门培训体系和培训机构,配臵专项培训经费,确保法官不断接受在职教育。

(二)法官员额确定应考虑的因素。

1、以从事审判工作为前提。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行使审判权应当是法官的主要职责,但我国评定法官等级与审判案件无关,许多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一辈子都没审判过案件。

2、以受理案件数为基础。

法官是审判案件的,确定法官员额时必须以案件数为基础。案件多的地区,法官员额应多;案件少的地区,法院员额应少;绝不能按法院级别确定一个平均数,有些学者在这方面犯了平均主义的错误:国外法官员额以案件数为基础,如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根据案件的数量多少各有1名到27名法官。

3、以辖区面积和人口补充。

法官员额定编必须考虑到我国国情,即东西部在人口、地域、资源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如青海省格尔木市辖区面积12.6万平方公里,但只有汉、藏、蒙等民族人口l2万多,辖下县(区)基层法院可能案件很少,按沿海地区标准确定法官,则可能全院法官组成合议庭都困难,因而,确定法官员额应适当照顾广大的西部地区,每个法院至少3名法官。

员额法官工作总结

我是20_年从_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到_区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的。到任后,我很快适应了角色转变。近两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亲切关怀下,在院党组一班人的真诚帮助下,在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下,我时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院党组的分工职责,我分管的刑事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在四个刑事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有了长足的进展。同时,我还积极完成院党组交办和班子成员委托的其它事项。为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学习是进步的台阶,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一方面,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信念时刻保护与xxx高度一致。特别是参加区委党校在职干部理论培训期间,上课能认真听讲,领会授课内容并做好笔记,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从没旷课或迟到早退。党校的学习使我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领导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法学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条理性。这也是我多年来坚持不懈养成的良好习惯,我从不抹牌赌博,很少闲聊,争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学习中去。只要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我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力求掌握其立法本意和法条内容,通过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更新知识,丰富自我,提高了我胜任本职工作的本领。另外,我能在学习中做到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以发挥最佳的学习效果。到任后,我发现由于人员超编等历史原因,我院干警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底子较弱,但审判工作实际经验丰富,在实践工作中我十分注重虚心向他们学习,向他们请教。在听取案件汇报时,我经常提出有争议性的问题与他们共同探讨,相互辩法析理,取长补短,以保证正确地适用法律,谋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二、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区法院人少案多的状况与我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单纯性有着很大的反差。来区法院之后,如何完成好院党组分配给我的工作,是我经常思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并想以实际行动感化、带动全院干警争做工作中的“老黄牛”。为此,我坚定不移地用戒骄戒躁、平等相处、果断干练、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四好”,即自已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协助的其他工作配合好,党组成员委托的工作用心办好。因为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我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遇有工作繁忙时,我经常利用中午晚上时间,有时甚至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自调入区法院后,我从未休过一次年休假期。庆幸的是,在刑事审判庭和审监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20_年至今,全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已审结审判各类罪犯1000余人,严惩了各类刑事犯罪。其中审理了为首的、强迫卖淫团伙案件和以等为首的盗掘古墓葬团伙案件,对多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二年及以下不等的徒刑。针对_市城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狂的情况,我院还审理了因非法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68件,判处96人,狠狠地遏制了非法传销活动。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为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醉酒驾驶行为,我们还审理了危险驾驶案件90件,对醉酒驾驶者起到了警示作用,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的软环境。

(二)量刑规范工作稳步推进。我院是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为完成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在试点期间,我积极向上级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并争取各部门配合支持。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我亲自参加并执笔拟定了《_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意见》、《_人民法院量刑程序试行意见》、《_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又四易其稿,为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组织审判人员、书记员有关量刑规范化培训学习中,我不厌其烦,详细向他们解读量刑规范《试行意见》的操作要领。20_年10月1日,量刑规范化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10月21日,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刑事法官和全市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培训学习《_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会议期间,应市中院的安排我院以量刑规范的新模式对敲诈勒索一案开庭示范,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自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我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87件,占受理案件92%,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上诉率和改判发回率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刑事审判格局有了三大改变:一是最大限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较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预期效果。改变了过去估堆量刑,经常会出现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通过“加减乘除”的量刑统一标准,量刑过程公开、透明,更加规范、科学。二是通过量刑答辩程序,让当事人明白法院对被告人刑事处罚如何量化,使被告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三是通过从轻情节的量化,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更积极,受害人满意效果显著提高。

(三)注重刑调法律社会效果。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占有较大比重。我在处理这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从不把民事诉讼部分当作“附带”,始终把民事诉讼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急受害人之所急,想受害人之所想,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对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总是竭尽全力去挽救和弥补。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总是要求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反复多次地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有时,只要双方当事人有丝毫的调解意向,我就会不厌其烦地亲自进行调解,使95%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能在刑事判决宣判以前得到调解并将赔偿款兑现。近三年来,我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共为被害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受到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高度评价。例:在处理交通肇事案和被告人因索债非法拘禁章致其跳楼身亡二案中,我与办案人员召集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数十次的调解,最终使二起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狠抓审监促进维稳和谐。审判监督工作是一项既繁琐而又久抓不易见成效的工作,号称法院最头疼的老大难工作。日常面对的是对抗情绪激烈的申诉当事人,这些当事人不仅经历了一审、二审,有的甚至多次到省会、北京上访、闹访。我们所接触的申诉当事人既有心灵和肉体受到伤害的被害人,也有“人人喊打”的犯罪分子,有时还有这些当事人的亲属临场助阵。在接待这些当事人时,我对“被害人和罪犯”一视同仁,以情感人,特别是在对待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时,注重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亲人对待,时时为他们着想,处处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接待这些当事人的过程中,我忍受来自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甚至对我个人不理解的委曲,把自已当成当事人的出气筒,强忍少数当事人的指责、谩骂、中伤,有时甚至是暴力威胁。几年来我在接待处理了汪、王、吕交通肇事案、陈被包过失致成重伤案,刘索赔案等涉诉缠访的几十起案件当事人,没有一起因我们的处置失当而引发矛盾激化,通过我们鲜为人知的辛勤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遵章守纪,时刻保持清廉品德。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法院审判大权,法院工作接触的社会矛盾最为集中,法官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上。这个职业注定了我们稍有不慎就会受到社会公众与舆论关注的质疑,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我院整体形象。为此,到任以来,我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始终以xxx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自觉抵制“吃、拿、卡、要、派车、派钓、派玩”,切实做到了“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枉法之事不为”。在勤政方面,兢兢业业干好每件事实,不追求干大事,但求干实事。在工作中我能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奉献,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姿态。在个人品德方面,我处事公道正派,待人诚挚友善,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老同志,工作时间之外不赌博,不汹酒、不参加不健康活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勤奋学习;注重积累经验;注重锻炼能力;注重工作方法。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再鼓干劲,再加措施,扬长避短,为审判工作再作新贡献,再创新辉煌。

法官工作总结

20xx年至20xx年本人在立案庭负责立案、保全、调解等工作,协助立案庭庭长对立案大庭的整体工作进行管理,同时与各业务庭做好有效的协调。立案庭是法院的服务窗口,本院虽是基层法院但历年受理的案件多,类型复杂,如何把好第一道关,更好的为审判部门服务是立案工作的主要任务。立案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比较广泛,面对当事人的不同诉求要及时、正确地给予业务上的指导。

20xx年6月份通过员额考试,调至速裁庭任法官职务审理民事案件,接触的'案件类型比较多样,包括婚姻家事纠纷、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类纠纷及部分侵权类纠纷,自20xx年7月至12月共审理案件249件。

本人曾于20xx年11月8日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司法局共同举办的论文比赛,并获得市第二届法律职业共同体论坛三等奖;于20xx年4月获得市法学会颁发的20xx年度全市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荣誉称号;并获得20xx年、20xx年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优秀公务员称号。

员额法官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深刻体会到员额法官是一项多么高尚的职业。在法官这个职业中,员额法官是最为重要的一环。我们要拥有坚定的信仰和无私的精神,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员额法官。在这个职业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获得了许多经验,也增长了不少见识,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体会和感悟。

员额法官是法庭中的最高法官,拥有最权威的裁判权。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们提供解决争端的公正、透明和权威的结论,确保每一次诉讼的公正和平等。我们必须秉承司法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受任何政治压力和经济利益的干扰,服从法律的规定和裁量范围,保护司法的公正,推动法治进程。

第三段:挑战与机遇。

作为员额法官,在工作中面临着许多挑战和机遇。首先是工作量巨大和工作环境压力大,规律生活和健康保持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生活方式和职业要求;其次是法律规则的复杂和繁琐,又包含了众多的道德观念和判断基础,这需要我们拥有着扎实的知识、深入的思考和多方面的活动经历;最后是面临不同的案件和当事人,有些案件涉及到的是人民群众生计的重要利益,还有很多的案件会影响到国家外交、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公正裁判。

第四段:学习和提高。

作为员额法官,我们不能满足于自己的现状和成就,必须时刻保持对知识和技能的渴望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认知层次和行动能力。我们要坚持在法律的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总结,遵循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判断和分析能力,加强自我管理和提高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

第五段:结尾。

虽然作为员额法官的工作是艰辛的,但也是一份充满挑战和骄傲的职业。无论承担怎样的责任,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职责和使命。只有坚守职业操守和法治的信条,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素养,我们才能在职业中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员额法官,为保障人民收获公正打下紧密结构的基础。

法官工作总结

20**年7月,我有幸参加了浙江舟山“百名博士、硕士进定海”工程,漂洋过海奔向舟山这个美丽的海岛城市。客车缓缓驶入码头,我们下了车,登上客轮。沿途海景浩瀚飘渺,海岛连绵起伏,云层也低低的,云接着海岛,海岛依着水面,给人一种身入画境的感觉。客轮缓缓靠岸,我和来自交大的同学们一道兴奋的踏上了这块海岛的土地,感受着这海岛的悠闲与清爽。与上海的燥热相比,舟山的气候算是非常的宜人了,不管外面的阳光有多么火辣,但只要有树荫的地方就会感觉格外清凉,因为那里的风也是凉凉的。

我们的第一个目的地是舟山的联谊宾馆,在那里舟山市委组织部的相关领导为我们来自各个高校的同学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并盛情的款待了我们。紧接着,定海区委组织部连同挂职单位一道也在第二天为我们举行了热烈的欢迎大会并对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和生活作了具体的安排,市区两级领导对我们的关怀与重视,使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我于是告诉自己,在这接下来挂职的日子里,一定要努力学习,扎实工作。

我和另一同学一道被分配在定海区人民法院挂职,说是挂职,其实是来学习。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热情,虽然还未曾在法院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有着强烈的求知欲,相信只要自己多与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刚进法院,首先接待我们的是政治处吕主任,在简要向我们介绍了法院的相关情况后,他领着我们走访了院里的各个科室,熟悉相关科室的工作情况,与此同时,定海法院宋院长也亲切的接待了我们,考虑到我们对当地语言不通以及院里当前所面临的实际情况,院里最终决定先把我们安排到院办公室工作,适当的时候再给我们安排一些审判业务上的工作。在明确了工作岗位和目标以后,我们便能够顺利的投入工作了。

二、工作实践:信息宣传、网摘时评、调研报告、制度起草、庭审记录、案件讨论。

(一)关于信息宣传与网摘时评。工作的第一周我开始接触到信息宣传工作,信宣是办公室的一项常规的职能工作,编发信息稿和撰写宣传材料,又是信息宣传的常规工作内容,这涉及到法院的相关信息稿的采编、撰写与转送等等,信宣工作既是法院内部信息传播的一个平台,也是法院对外联系和宣传的一个窗口。在这过程中办公室小贺姐以及蒋萍副主任对信息宣传方面的格式、要求等对我进行了耐心的指导和帮助,使我能够顺利的熟悉相关工作,并能很快上手,一周内我就编发了若干条信息宣传稿,个别稿件还被当地媒体登载。

在继续编发信息宣传稿的同时,我们开始了近半个月的网摘时评的工作,于是我们每天早上来的第一个工作就是浏览各大网站,搜寻各种信息,汇编起来再转发出去,或许是因为我们还没有了解到高院领导的口味,转发的网摘,采用率也比较的低,经检讨后,我们调整了工作思路,才稍微有所起色。

(二)关于调研报告与制度起草。在挂职期间,我们各自或共同完成了共计三份调研报告以及一份制度的起草工作。第一份调研报告是关于法院反腐倡廉的,在这份题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报告中,我们从制度创新的角度着手,围绕着定海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大标的案件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及其实施情况,把制度的执行与执行监督结合起来来进行动态的考察,形成以监察室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体系,并结合法院实施实际效果,进行了相关调研,查阅了大量的数据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对比,最终使此调研报告能够顺利完成。

第二份调研报告是关于司法审判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我们通常教科书式的认为法官审理案件时是应当以法律事实作出判决的,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法律事实本身所反映的内容并不等于客观实在本身,那么现实中法官到底判决是要依法律事实作出还是依据客观真实作出呢,这其实反映出的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特别在当前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促和谐的特殊背景下,上述问题无疑就极具现实意义。于是围绕着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之间存在的统一与冲突,经过相关调研后,我写了一篇题为《游走于法律事实与客观真实之间---浅谈司法审判对培养公民规则意识的影响》的调研文章,文章认为基于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在当前中国当前的特殊背景下,过分的强调法律效果与过分的强调社会效果都是不切实际的,二者要么会严重损害个案正义,要么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因而,要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终还要从提高公民的规则意识着手,那么提高规则意识,通过司法审判逐步实现对公民规则意识的一种曲线的修正无疑是重要的切入点。

最后一份调研报告是关于法院如何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企业有效提供法律服务的,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不同程度的面临着困境,而企业的健康发展与否,直接关系到民生、增长与稳定的大局,于是,围绕着定海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的工作实际,我们在题为《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克时艰》的调研报告中,将法院为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具体总结为深入调研、建立快速诉讼通道、平衡企业内部利益以及健全预警防范机制等项大措施,并结合运行的实际效果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撰写的过程中,我们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从办公室内查阅和调取了大量的数据,通过数据的前后对比与现状描述两方面来着手,最终使这篇调研报告得以顺利完成。

在撰写调研报告的同时,我们还接手了一个新的任务,那就是着手制定《定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这也是基于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多起由于网络舆情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考量的,在预案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做了必要的调研工作,对于涉及到的法院内部工作机制中的一些情况也向相关人员进行了咨询,最终使此预案的起草工作得以顺利的进行。该应急处置预案共计六章一十九条,分为总则与分则,以章、条、款的结构详细规定了从舆情监控、舆情上报到应急处理的各个环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该预案刚制定没多久就成功处置了一起涉院的网络负面舆情。

(三)关于庭审记录与案件讨论。在空余时间,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在吕主任的安排下,我们参与了行政庭顾庭长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并作了庭审记录,由于行政庭每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极少,一部分民商事案件就被分流到行政庭来办理,庭审结束后顾庭长还对我们庭审记录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点评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这使我们受益匪浅。

在离开前的最后一周,我们还参与了由宋院长主审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讨论并出庭作了庭审记录,该案的主要争点在于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由于卖方是通过代理进行房屋销售的,因而查明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就显得极为重要,也是处理本案的关键所在。由于当前能动司法、为民司法风头正劲,因而案件的处理可能就会更加注重把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去寻求一个平衡点。

此外,我们还经常利用空余时间出庭听审、同法官讨论相关案件、到立案庭了解速裁以及调解、学习案卷装订等等,挂职期间,工作总体上是非常的充实和愉快的。

来舟山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却是一段非常难忘的经历。在此期间,我逐步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对法院司法业务操作也有了初步的接触和了解,同事们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办公室的工作虽然看似有些单调和繁复,但由于大家相处的非常融洽,这便营造了一个比较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大家在工作中能够彼此配合、分工合作,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升,办公室里也充满了活力。

谈到工作感悟,我觉得以下几点很有必要谈一下:首先就是法院的职能问题,法院独立司法本应理所当然,但在现实中法院所充当的政策性、工具性的价值色彩太浓厚,司法过程受到诸多方面的影响。一方面要公正司法、为民服务,另一方面又要为大局服务,甚至还要主动为企业服务,从我们接手的一些调研文章的任务就可以看得出,在这一系列政策的导向下,法院似乎更多的在围绕着政策来开展司法,司法本身的价值得不到彰显,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独立了。

其次就是司法过程对于社会效果的过分强调,导致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所首先考虑的不是应当如何来适用法律,而是如何不致引起社会的反弹,在这种环境下,法律权威、法律效果的减损在所难免。

最后就是关于法院本身的制度执行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我发现除了一些常规的信息发布外,内网出现的最多的莫过于各项刚刚出炉的规章制度了,这些制度中,既有上级部门下发的一些文件和通知,但更多的是定海法院自身所出台的一些制度或规定。这中间也暴露出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关于制度本身的执行力,我发现除了一些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能够较为认真的执行外,法院自身制定的制度多数都随着页面的更新慢慢的沉了下去,执行情况不甚理想,其实制度的实效最终不是体现在铺天盖地、事无巨细的规定上,而在于制度是否能切实的运行,能否调整和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个人觉得很有必要开展旨在针对以往制度而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工作,并在出台新制度的过程中多做调研工作,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并做好制度制定和落实过程中的宣传、执行、纠责等相关配套工作。

四、致谢。

在这里,我要感谢政治处吕主任在生活和工作中给予的帮助,并与我们分享了他的一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感谢办公室王主任、蒋主任还有贺丽丽、黎兴亚两位同事,感谢她们对我工作中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办公室的崔佳,在撰写调研报告期间为我们热心提供了大量的统计资料,使我们的调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最后,我还要感谢舟山,这个美丽的地方,让我领略到了海的广阔、桃花岛的灵动,还有普陀山的神韵。

法官工作总结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xx法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xx法官个人工作总结一:

敬爱的党组织:

在xx年全区法院预备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班开学典礼上。**院长围绕“法院队伍建设”这一主题,从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管理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院长还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我们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院长的谆谆教诲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当然上述的体会也许很肤浅,更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的品味,谨慎的处理。当然,一名合格法官并不能等同于一名好法官,但我想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合格的话,我们的法院队伍必将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汇报人:

时间:xx年**月**日。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地法院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贴近实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亲民的主旨,洋溢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寓真情于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广大法官的一种共识。

我们法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原则,走出法庭,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户家里,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让法官从法律、社会层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和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司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也是司法取信于民具有公信力的源泉。我们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要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力求把案件办得更加公正,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当做我们工作的动力,把人民群众的赞誉当做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都融入调解与协调的成分,把“调解”作为一种更高质量的审判和首选方式,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中重修旧好、握手言和,实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坚持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开庭、巡回办案,注重现场调解。配置巡回审判专用车,设立人民法庭联系点,对赡养、抚养、扶养、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看到庭审现场,实现审判与群众的互动,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自己身边。

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按照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及时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手续,确保有诉讼请求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没有关系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不因法院执行不力而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同时,对个别特困当事人实行定向帮扶、长期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我们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使自己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杜渐防萌,慎之在始。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谨防自我放纵;坚持自重、自省、自励、自律,应该经常审视自己、提醒自己、警戒自己,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xx法官个人工作总结三:

转眼我到向景区人民法院工作已近一年了,这一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当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角色转变。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向领导、组织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法院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团支部、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邓小平诞辰百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xx年12月20日向党组织郑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接受职位初任培训,作好就职上岗准备。

xx年2月: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在贵阳中院的组织下在贵阳市法官培训中心接受了为期一周的书记员初任培训,培训中学习到了作为书记员应该具有的技能和怎么才能当好一员书记员。培训结束后我积极地向组织上交了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xx年3月:参加了为期两周的xx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自己刻苦学习,通过了公务员初任考试、普通话考试,并取得了贵州省人事厅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通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前,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记录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通过虚心向法院书记员“前辈们”学习,不断进行听打训练,使打字速度从原来的每分钟50个字到每分钟70个字,基本上达到了庭审要求。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因本人所学专业不是法学,所以在工作中不断“恶补”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对民事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了大体的了解和初步的掌握。一年来的不断学习,对相关法律文书也基本熟悉掌握。记得中院孙副院长在培训课上说过:“一份好的庭审记录要适当融入当事人的神态表情”,这一点在庭审笔录中我有意识去这样记了,受到了同庭法官们的赞扬与肯定。

四、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司法考试。

贵阳法院书记官室连续几年无一人考取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是法院刘院长的一块心病,项院长更是痛心的称书记官室已成了法院的“肠梗阻”。为此,法院领导一直关注书记官室的司考情况。虽然今年参加司考的我没能通过,但是在复习迎考中掌握了一定法律原则和相关规定,对我所担任的书记员工作无疑是一种提高和促进,来年我还会再接再励、全方位复习迎战的司法考试。

五、辅助法官审判工作,参与案件审理流程在沙文法庭的书记员工作近一年来,积极参与法官们审理案件的流程,在沙文法庭三位法官的带领下,冒严寒、顶酷暑走村窜寨巡回办案。今年6月接到院领导指示,在刘大弘庭长、任进、王军法官的带领下,赶到沙文镇蒙台村,处理村民们集结闹事堵车抗法事件,现场配合领导给村民群众作了大量耐心的解释调解工作,我们饿着肚子被村民一直困在蒙台村晚上十二点,次日一大早,我们配合好法院、区委领导的安排,头顶烈日,在现场给群众作统计、法律解释等工作,最终圆满解决了矛盾。法庭工作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开庭也常常顾不上吃饭,为了作好本职工作,考虑到能有充足的工作时间、饱满的精神状态,家住贵阳的我自行在xx区租房以方便工作。工作紧张、任务繁重的时候,甚至一个半月没有回家。今年7月为了赶写申报全国优秀法官、优秀法庭的先进材料,在刘庭长带领下,连续好几天加班至深夜,饿了一袋泡面,终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申报材料。在刘庭长带领下,本人学到了不怕苦、不怕累的宝贵品行。xx年沙文法庭共收案295件,共开庭、调解约300余次,我亲自记录240余次,占百分之八十。法庭前任书记员林雪热情地教会了我每月法庭报表的制作,使我每月都能按时、准确地把收、审、结案数据汇报到院里统计丁亮处,至今我一共制作了十期月报表及年终统计表。同时根据自己的电脑特长将法庭的收、审、结案制作成excel表格,可随时向庭长提供统计数据,及时发现未结案件向承办审判员“催办”,这一工作受到了庭长表扬。

法官员额述职报告

一年来,我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纲领、文件。平时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提高政治思想素养。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力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突破。今年下半年,我区开展的基层执法评议工作开始以来,我能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予以配合。

我庭对全院的绩效考评结果在网上公布,对错案追究制度、网上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全面开展,使我院的审判质效每月在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市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排名中有所进步。

二、能够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

我能够自觉遵守市中院制定的“五条禁令”、省高院制订的“六条禁令”、最高院发布的“十三条不准”,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反省自己,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教育学习和整顿,充分认识到法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精神情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在八小时之外的日常生活中,我能够做到能够严格自律,行为检点,谨慎出行,谨慎交友,谨慎对待律师与当事人,遵守社会公德,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清廉公正,努力树立良好形象。我和我庭人员没有贪赃枉法的案件,没有超审限的案件,没有错案的发生。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办案水平。

相逼。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我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并到实地进行勘验,先做通双方家人的工作,并借助双方的家人又现场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双方的纠纷得以化解,避免了恶性案件的发生。在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的同时,我庭还肩负着对全院已审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今年1-9月份,我院共审、执结案件1600余件,我庭共评查各类案件681件,约占总结案件的42.5。重点评查12件。我庭全年共开展案件抽查活动4次、专项评查3次,法律文书专项评查1次,并对被评案件进行了等次评定。形成通报向全院公布。我还参与并组织了审判委员会成员对全院法官的庭审能力进行考评的活动,为全院的法官审判业绩考核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和材料;还积极完成了院里组织的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查评选工作。另外,我庭还建立了对二审和再审改判发回案件逐案分析制度。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个案分析,并按季度以通报的形式向全院予以公布。

四、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审结案件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案件流程管理、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等多方面工作,集审判、监督和管理等职能于一身。审判管理工作是由我们审监庭兼职完成。__年,我们在司法统计、审判质效统计、“四项”案件流程管理、扎口结案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一些成绩。司法统计及审判质效统计工作中,我们确保全院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为院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上级法院提供了真实的数据信息来源。

一年来,我庭共撰写并编发了审判管理工作通报85期,院长阅读分析12篇,被中院转发30余篇。我庭共完成发表调研论文3篇,向本院提供信息简报10篇,被中院转发2篇。

新的一年里,我一定要坚定信心,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以这次基层司法评议为契机,找出差距,加强整改,以期今后能够更好地民服务,为辖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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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制法官心得体会

法官作为司法机关的关键角色,担负着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稳定的责任。员额制法官制度于1999年在中国大陆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该制度注重法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对法官进行量化评价,并为他们提供更大的独立性。在员额制法官实施的近两十年间,我担任法官,深刻体会到员额制法官制度所带来的变革与挑战,下文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员额制法官制度的最大好处之一是提高了法官的专业素质。通过考试和评比制度,仅有过硬能力和品质的法官能够获得极高的评价,从而保证司法公正性和司法专业性。同时,这也激发法官们的自我提高欲望,促使他们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此外,员额制法官制度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交流和研讨机制,使法官们在工作中相互借鉴、交流经验,不断提升整体水平。

三、体会二: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然而,员额制法官制度为法官们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和压力。首先,法官的工作强度大大增加。因为评价制度的存在,法官们需要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力求无遗漏地考虑到所有细节,确保裁判过程的严谨性。其次,法官的操行和品质要求变得更加苛刻。员额制法官制度追求的是高度中立和公正,对法官的道德要求更高,且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影响到自己未来的评价,这给法官们增加了额外的压力。最后,在执行案件时,员额制法官制度要求法官不能受到任何干扰和压力,保持独立的判断力。这也需要法官们具备更高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体会三:对于完善体制的思考。

在员额制法官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教育。除了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还应该注重道德伦理的培养,加强对法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的引导。同时,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案件评价制度,将评判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司法工作者的素质和努力程度。此外,在法官人才选拔和监管方面,也需要更加注重专业能力、操守和品质,确保选拔和评定程序的公正,从根本上保证员额制法官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总结。

作为员额制法官近20年来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我深刻认识到该制度对法官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它既是法官掌握自己命运的机会,也是对法官责任和良知的提醒。通过员额制法官制度,法官们表现出更高的工作热情和职业道德,提升了司法质量和专业水平。然而,该制度也存在挑战和问题,需我们共同努力完善。只有不断追求进步,才能使员额制法官制度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服务。

员额制法官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员额制法官制度是确保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员额制法官,我深刻体会到这一制度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在法官的岗位上,我通过实践总结出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提高法律素养、注重审判品质、保持公正廉洁、加强团队协作和学习成长五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员额制法官制度的理解和应用。

第二段:提高法律素养(200字)。

作为一名员额制法官,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法律素养是法官必备的基本素质,它直接影响到我们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我注重不断学习和研究法律知识,通过参加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同时,我积极参与审判实践,通过参与一审、二审、再审等案件的审理,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使自己在法律层面上不断成长。

第三段:注重审判品质(200字)。

审判品质是衡量一名法官执业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员额制法官,我们要注重审判品质的提升,做到公正、严谨、高效。在审判过程中,我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受外界干扰。同时,我注重对案件深入细致的审查和研究,做到审判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严谨,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第四段:保持公正廉洁(200字)。

作为员额制法官,我们要时刻保持公正廉洁的道德操守。在司法工作中,我们面临着种种的诱惑和挑战,但我们必须始终坚守底线,不受任何贪腐和非法利益的干扰。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格执行内部程序和纪律要求,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规定,以身作则,以示公正。

第五段:加强团队协作和学习成长(200字)。

作为员额制法官,要加强团队协作和学习成长。团队协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我积极与同事们交流、讨论和合作,在共同讨论中不断积累经验和提高水平。我还善于从他人身上学习,学习同事们的经验和长处,不断完善自我。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学习最新的司法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保持自己的学习状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结尾(100字)。

通过担任员额制法官这一岗位,我深切体会到员额制法官制度对于司法改革和审判公正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注重提高法律素养,注重审判品质,保持公正廉洁,加强团队协作和学习成长。希望我的心得体会能够为更多的员额制法官提供参考和借鉴,并共同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员额法官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有幸参与了我国司法系统的公正维权工作。多年来,我一直以一颗责任心去履行自己的职责,整理归纳自己的心得与体会,希望能够对同行有所启迪,也希望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首先,做好案件调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员额法官在审理案件之前,必须对案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弄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涉及的法律条款等。只有了解了案情,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案件的重点,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调查取证更加精准。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调查工作,发现案件中的疑点和漏洞,为后续的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其次,审理案件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作为员额法官,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处理每一起案件。无论面对何种矛盾、利益冲突,我们都要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坚守法律的底线。我们要相信,只有正义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因此,在审判中,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公正断案,做到与时俱进、精确把握法律精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然后,加强自身的学习与提升是员额法官应尽的义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作为员额法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我们要积极参与各种培训,通过学习法学理论、了解行业动态,掌握审判技巧和工作方法。只有不断发展自己,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此外,与公众保持沟通和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员额法官是人民群众心灵的守护者,我们必须随时与公众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解答他们对法律的疑惑,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纳谏,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

最后,员额法官要善于团结和合作。司法工作不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需要整个团队的努力和配合。员额法官要积极与其他法官、律师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要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形成团结协作的氛围,共同面对司法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才能推动司法事业的不断进步。

作为员额法官,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全身心的投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相信,只要每一位员额法官都能尽职尽责,不断提升自我,我们就能够为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司法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员额法官

员额法官是司法系统中具有高度专业性和责任感的职业。作为奉献于公正司法的人,员额法官在处理案件中不仅需要法律知识的娴熟应用,还需要拥有一颗公正无私的心灵。在我个人担任员额法官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份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下面,我将从案件处理、司法公正、职业责任等几个方面阐述我对员额法官工作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员额法官,案件处理是我们工作的核心。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正且准确地分析、判断和裁决。对于每一个案件,我都要通过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审查相关证据,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并结合相应法律条文进行权威解读。这个过程不仅对我的法律素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更需要我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思考和细致入微的分析。通过这个过程,我逐渐发现,只有拥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和敏锐的洞察力,才能辨别案件的矛盾点和争议点,准确找出真相和公正判决。

其次,司法公正是我们员额法官的使命。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也是员额法官的终极追求。我时刻铭记着自己应当具备的公正心态,不受任何个人利益的干扰。无论双方当事人背景如何、财力强弱如何,我都要依法公正地审理和裁决案件。司法公正的实现需要员额法官冷静而客观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同时也要注重司法的人性化,尽可能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的公信力。

第三,员额法官的职业责任感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力量。我深知作为员额法官,我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使命。每个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可能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要对每一个细节负责,确保自己的每一个裁决都是精确的、合法的和公正的。同时,我也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时刻保持对法律知识的更新和敏感,以适应不同案件类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不断增强职业责任感,我们的工作才能得以发展,我们才能成为一名更加优秀和受人尊重的员额法官。

最后,做一名员额法官让我在工作中收获了很多快乐和成就感。当我审理一起复杂的案件并做出公正裁决时,我看到当事人们满意的表情和对司法公正的认可,我就感到无比的快乐和满足。这个职业使我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感,能够为社会正义和公平做出自己的贡献,这让我感到无比自豪和成就。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但正是这些困难和挑战让我不断成长和进步,让我更加坚定地选择了这个职业。

总结而言,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们需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以专业、公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通过这个过程,我们不仅能够拥有深厚的法律素养,更能够体会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和实现司法公正的不易。通过持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增强自己的职业责任感,我们将成为一名更加优秀和受人尊重的员额法官,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公正和正义。

法官员额述职报告

“一线工作法”是上海黄埔区首创,一种对改变干部职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的工作方法,它要求我们:干部在一线工作、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法官,我觉得我们新时期的审判工作就是要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在一线树形象,在一线强作风,在一线创伟绩,最终达到在一线创一流的目标,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在一线创一流。作为一个基层的审判工作者,创一流一直是我的工作目标,也是院党委学习践行一线工作法的总体部署。近年来,我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司法、打造公信法院”为目标,深入开展“帮群众解难题,帮企业渡难关”活动,围绕我院“创一流”的总体工作部署,克服孩子小,案件多的突出矛盾,自我加压,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秉公执法、公正廉洁;善于调和纠纷、化解矛盾,群众满意率较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一线树形象。作为一名基层审判工作者,我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我牢固树立“打造公信法院,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时刻注意保持自身的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认真贯彻学习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市中院的“三严六不”,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待当事人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没有过“冷、横、硬、烦”现象。能够做到热情服务,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解答,注意研究工作方法,讲法说法,以最大的耐心化解矛盾,力求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创造良好的社会形象。20xx年11月我院受理了李*诉苟*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一方由原告的母亲王*代理此案,原告母亲是河南人,初来青岛又加上对法院相关诉讼程序的不了解,因此对法院工作十分的抵触,我和庭审前主审法官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对原告母亲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原告母亲逐渐消除了对法院工作抗拒的心理,开始的配合此案的相关工作,我们抓住时机,同时对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分析,并告知了此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慕法官的主持下,我们通过多方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对我们法院工作赞赏有加,为我院“打造公信法院”做出了贡献。

在一线强作风。转变作风是践行一线工作法的关键。作为一名基层的审判工作者,我牢固树立“巾帼不让须眉”的工作观,不仅在思想上追求男女平等,而且在工作上做到男女平等,只要男同志能做到的,我也要做到,实在做不到的,克服困难也要做到。多年来,我一直坚持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纪律上严格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不迟到、不早退,经常加班加点亦毫无怨言。工作中更是积极主动,勤勤恳恳,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熟悉掌握。工作中更是力求高质高效,强化学习、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很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20xx年3月,我刚刚做了一位母亲,但就在休哺乳假的5个月里,我也丝毫没有耽误手里的工作,常常上午组织庭审,下午晚上就抽空查阅资料、研究案情、起草判决书,家庭和工作两副重担一肩挑,圆满的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让所有的男法官另眼相看,为法院的女同志正了名。

在一线创佳绩。说一千、道一万,最终都得体现在实效上。再好的工作法,再强的工作作风,没有工作实绩,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一句空话,缺乏说服。作为一个基层的审判工作者,我深知工作实绩对我们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我始终把勤奋、廉洁、高效、公正作为座右铭,把“在一线创佳绩”作为奋斗目标,敬业爱岗,力创佳绩。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连续三年办案超过一百五十件,仅20xx年上半年还在给孩子哺乳期间,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02件,平均每月结案17件,其中判决24件,调解40件,撤诉28件,驳回起诉8件,移送2件。调撤率达到66.67%。办案数量居全院第三,且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因适用法律不当被改判。有效地践行了一线工作法,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当然我也只是千千万万勤勤恳恳平凡的法官中的一员,就是像我一样的平凡的法官们活跃在一个个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有效地维护着审判的庄严、社会的和谐。同志们,践行一线工作法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以创一流法院为目标,努力做好一线审判工作,为做人民满意的法官而努力奋斗吧!

员额法官心得体会

员额法官是我国司法领域中的核心力量,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使命。作为一名员额法官,笔者深刻体会到其责任的重大和职业的崇高,也领悟到了一些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应对困难的方法,下面将进行总结。

第二段:责任与职业。

员额法官的社会责任不仅在于以法律的裁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在于对每个当事人负责,准确而公正地处理每一个案件,为全社会提供良好法律服务。作为一个群体,员额法官肩负着追求正义、保障人权、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作为一个职业,员额法官也应当遵循良心和职业道德,实现自我价值和职业发展。只有恪守职责,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

第三段:原则和方法。

员额法官在实践中也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和方法。首先是法律原则,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其次是公正原则,要重视合法合理、公正公平,对每个案件做到心平气和、客观公正;再次是效率原则,要在经过合理研究和分析下,快速地解决繁琐问题,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原则和方法共同构成了员额法官日常工作的有力引导和保障。

第四段:困难与挑战。

法律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体现在司法环境复杂、立案难度大、法律实践的多元性等方面。员额法官需要做好应对策略,注重独立裁判、自主思考,吸取多种文献资料,借鉴国外审判经验,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实力。此外,也要时刻保持沟通,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反馈,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五段:成长与反思。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笔者也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和难点,但也通过沟通、学习和反思找到了解决的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更好的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结合实际工作,探索更为合适的工作方法和解决方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更为积极的贡献。

最后,通过学习和实践的过程,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员额法官的职责与职业,明确一些原则和方法,面对困难以更加从容的态度迎接挑战,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员额法官。

员额法官

我是一名刚刚成为员额法官的新人,经过几年的努力和学习,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标。成为一名员额法官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这个职位要求我们拥有专业的知识和处理案件的决断力。在这段时间里,我体会到了许多,经历了很多挑战和成长。以下是我对作为一名员额法官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学会了如何公正、中立地审理案件。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面对每一个案件,我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受外界影响,不偏袒任何一方。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这种公正和中立的精神是成为一名员额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追求的目标。

其次,我认识到员额法官需要具备很高的责任和压力承受能力。作为法官,我们要承担着社会的期望和对法律公正的信任,严肃对待每一个案件,细致地研究每一份材料,确保自己的决策合理、准确。在法庭上,我们还要处理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冲突,保持冷静和坚定,不受外部压力和干扰。这种责任感和压力承受能力的培养对于我们的成长和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第三,作为员额法官,我深刻理解了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权,我们要在审理案件时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其合法权益。我们不应当任意剥夺或侵犯他人的权益,而是要保证每一个人在法律框架内的平等和正义。这要求我们在每一个案件中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权,使得每一宗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

第四,我认为作为员额法官,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在审理案件时,我们常常需要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了解案情、征集证据。在法庭上,我们要善于倾听,准确理解双方的观点和诉求,通过有效的沟通解决纠纷。同时,我们还要与律师、法务人员等其他专业人士协作,在案件处理中形成良好的工作协同机制。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确保每宗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明白了敬业和不断学习的重要性。法律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我们需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学习,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法律知识的深化和研究将帮助我们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我们要具备敬业的精神,对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感,为实现公正与正义而不懈努力。

总结起来,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对这个职位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领悟。我学会了如何公正地审理案件,需要承担高度的责任和压力,尊重和保护人权,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持续不断的学习和敬业精神。这些体会将引导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成长和进步,为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期待着在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法官员额述职报告

“深入推进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试点,认真落实人民法院65项改革举措”

“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20xx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攻坚之年。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3日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中,人们听到了法治建设稳步前行的铿锵足音,也清晰感知到中国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坚定决心。

攻坚之路:动真碰硬,夯实司法根基、提升司法效率。

201x年11月,湖北三级检察机关的3952名现任检察官经历了一场特殊的“入额”考试。20xx年3月1日,通过遴选的检察官们面向国旗、国徽,左手握紧宪法,右手握拳举起,庄严宣誓。

“员额制”,这项让法官和检察官队伍“重新洗牌”的改革,触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成为201x年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人们从今年“两高”

报告中看到,“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着力破解难题”的不断攻坚,是一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

推动改革,首先要夯实根基。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其中的司法责任制更被喻为“牛鼻子”。

“出台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相关试点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1x年,检察机关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司法责任制最终将建立一套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司法更加公正高效。”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会副主任谢勇说,“无论从已有经验的角度还是从实际操作标准的角度看,司法责任制的建立还需要克服不少困难。”

如何摈弃现有司法体制中老旧的单一化管理模式,直接决定了改革能否提升司法水平、司法效率。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择优遴选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在一线办案。

专家认为,员额制作为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关键基础。

“确实是在啃硬骨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说,“很多人习惯于行政化思维,年纪大了一点的检察官往往去当领导了,离开了检察岗位。今后要求检察官长期在一线办案,这是观念上的重大改变。”

两高报告显示,全国法院于去年5月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直指困扰人民群众多年的“立案难”问题,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检察机关在沈阳、杭州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3万余件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6天以内。

“立案登记制也好,试点刑事速裁也好,这都是许多人以前想做不敢做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廊坊市工商联副主席石克荣说,“这是司法机关通过自我加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之举。”

攻坚之效:切中要害,提升人民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114.8万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1109件案件予以赔偿。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8897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予以救助。

改革找准要害,才能让人民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通过实现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功能,法院在“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截至今年2月,各级法院信用惩戒“老赖”467万人次,338.5万“老赖”被公开曝光,35.9万人主动履行义务。此外,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1.4万人决定司法拘留,对1145人给予刑事处罚。

“司法体制改革离不开与社会的呼应互动,特别是要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明确司改攻坚主攻方向,使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经济、社会等层面的变革相适应。”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说。

去年7月起,检察机关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不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恶化的背后,是一些行政机关没有积极作为,甚至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莫小莎说,“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可以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主动依法履职,为营造绿水青山提供支持。”

司改攻坚有无效果,关键的衡量尺度还是司法公信力。

“去年一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很多举措是在向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低、不规范问题开刀。”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说,“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地方保护主义”令人深恶痛绝。据了解,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检察院试点展开后,北京四中院、上海三中院两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结案件2961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105件,其中审查起诉案件28件39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了案值近700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刑事案件等一批典型案件。

引人注意的是,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在北京四中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到100%。上海三中院建立庭前释明等制度,杜绝非法干预,案件审结后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设置跨行政区划法院,是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不管是对司法制度还是对整个法官职业,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