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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热门20篇)

时间:2024-01-07 18:31:55 作者:温柔雨

在商业合作中,合同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一种法律文书,用于明确权益和责任分配,促进合作顺利进行。希望通过这些合同协议样本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合同法。

解除合同起诉状

法人代表:________,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____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___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_______年___月___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______酒______箱,价值人民币______万元。原告于当年___月___日将______箱______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______万元的转账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账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账户上存款只有______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____张。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公司(公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书的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24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12月的工资9200元;。

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6400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自始进入被告处工作,一直从事“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该工作主要涉及被告全园区主/备idc机房及厂级主机房规划、设计与实施,全园区机房新增、整改、优化等需求专案工程规划、评估与实施。

原告自入职以来,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违反被告的任何规章制度,也从未有任何失职的行为,并始终严格按照被告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业绩突出。原告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9200元,被告每月通过银行打卡等形式发放。

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未经协商,突然于xxxx年11月28日单方面向原告发出《部门调整通知书》,将原告的工作岗位调整到“oa网络通讯运维课”,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并大幅度降低原告的薪资标准。同时,强行将原告的`工作邮件账号、电话、电脑、门禁卡全部停用,并即刻要求原告到新岗位报到。原告为此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从未旷工,但被告又恶意编造原告种种违纪理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违法解聘原告。

实际上,原告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在八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从未受到被告的任何处分、处罚,更没有发生过被告所杜撰的重大违纪事项,被告这种单方面对原告进行调岗,后又单方面解聘原告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调整岗位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员工完全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本案而言,原告从入职之日,就一直履行“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职责,从事园区机房网络规划、设计工作,被告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将原告调岗至“oa网络通讯运维课”,从事电脑维修工作。虽然这两个工作岗位都在同一部门内,但二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级别、待遇都有天壤之别,被告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调岗,原告当然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工作内容。

其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发生争议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难看出,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举证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

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调整原告工作岗位的任何具体理由,只是笼统地提出“考虑公司(被告)之生产经营需要及您(原告)过去展现的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就擅自调整原告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告的具体什么生产经营需要,原告的具体什么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只字未提,显然,被告纯粹是找个调岗的借口而以,根本没有理由,更别说具有充分合理性的理由了。因此,由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原告完全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至于被告将原告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定性为旷职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是原告xxxx年11月28日、29日,12月2日、3日、4日、5日这一段时间一直坚守在被告处,并对被告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提出异议,既然被告调岗根本没有任何充分、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原告完全有权拒绝,其行为当然不属于旷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七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程序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通知工会,也没有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就单方面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严重违法,其行为完全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被告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出调岗,之后又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56400元【具体算法如下:9200×8.5×2=156400元)】;其外,被告无任何理由扣除原告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的部分工资,合计2400元,理应返还;被告未向原告发放xxxx年12月的工资,理应按原告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向原告支付9200元。

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上述请求,但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原告不服,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某。

xxxx年三月二十一日。

解除合同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某劳人仲(x)办字第x号]裁决书的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24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12月的工资920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6400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自始进入被告处工作,一直从事“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该工作主要涉及被告全园区主/备idc机房及厂级主机房规划、设计与实施,全园区机房新增、整改、优化等需求专案工程规划、评估与实施。

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未经协商,突然于xxxx年11月28日单方面向原告发出《部门调整通知书》,将原告的工作岗位调整到“oa网络通讯运维课”,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并大幅度降低原告的薪资标准。同时,强行将原告的工作邮件账号、电话、电脑、门禁卡全部停用,并即刻要求原告到新岗位报到。原告为此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从未旷工,但被告又恶意编造原告种种违纪理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违法解聘原告。

实际上,原告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在八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从未受到被告的任何处分、处罚,更没有发生过被告所杜撰的重大违纪事项,被告这种单方面对原告进行调岗,后又单方面解聘原告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调整岗位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员工完全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本案而言,原告从入职之日,就一直履行“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职责,从事园区机房网络规划、设计工作,被告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将原告调岗至“oa网络通讯运维课”,从事电脑维修工作。虽然这两个工作岗位都在同一部门内,但二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级别、待遇都有天壤之别,被告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调岗,原告当然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工作内容。

其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发生争议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难看出,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举证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

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调整原告工作岗位的任何具体理由,只是笼统地提出“考虑公司(被告)之生产经营需要及您(原告)过去展现的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就擅自调整原告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告的具体什么生产经营需要,原告的具体什么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只字未提,显然,被告纯粹是找个调岗的借口而以,根本没有理由,更别说具有充分合理性的理由了。因此,由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原告完全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至于被告将原告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定性为旷职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是原告xxxx年11月28日、29日,12月2日、3日、4日、5日这一段时间一直坚守在被告处,并对被告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提出异议,既然被告调岗根本没有任何充分、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原告完全有权拒绝,其行为当然不属于旷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七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程序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通知工会,也没有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就单方面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严重违法,其行为完全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被告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出调岗,之后又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56400元【具体算法如下:9200×85×2=156400元)】;其外,被告无任何理由扣除原告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的部分工资,合计2400元,理应返还;被告未向原告发放xxxx年12月的.工资,理应按原告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向原告支付9200元。

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上述请求,但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劳人仲(x)办字第x号]裁决,原告不服,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某

xxxx年三月二十一日

民事合同起诉状

原告:

彭x,男,汉族,20xx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43x217,地址:x开发区45号。

被告: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x工业厂区。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有相关合法变更手续证明)于20xx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xx客运站租赁合同》。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与此同时,被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过。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车站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究竟还有多少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或合格验收。

2、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xx汽车客运站”与事实上由被告协助办理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完全是两码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相关规定,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如“广州××汽车客运站”,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名称+(汽车)客运配客点”,如“xx××汽车客运配客点”,而以范才云为法人注册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客运站(配客点),而合约上所签约的“xx汽车客运站”,只有等级和简易站才能配有该名,而目前经营范围上明确规定为(配客点)的xx客运站,按照法律规定只能配用“xx市xx汽车客运配客点”这一名称,而不是现注册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这一名称。显现,合约上所签署的“xx汽车客运站”跟实际营运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范围方面完全是南辕北辙、极不吻合。

4、其它违约事实《xx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一年后,政府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后,xx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xx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xx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xx、并在xx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xx汽车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xx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xx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

5、实际损失金额原告实际投资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见损失清单)。

解除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院___号楼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___中心_______层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代理合同,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__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给被告交纳了代理费________元,但被告严重违约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派技术员上门技术培训指导、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设备),致使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原告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代理费________元,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公判。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合同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书的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24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12月的工资920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6400元。

事实和理由:

x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自始进入被告处工作,一直从事“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该工作主要涉及被告全园区主/备idc机房及厂级主机房规划、设计与实施,全园区机房新增、整改、优化等需求专案工程规划、评估与实施。

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未经协商,突然于x年11月28日单方面向原告发出《部门调整通知书》,将原告的工作岗位调整到“oa网络通讯运维课”,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并大幅度降低原告的薪资标准。同时,强行将原告的工作邮件账号、电话、电脑、门禁卡全部停用,并即刻要求原告到新岗位报到。原告为此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从未旷工,但被告又恶意编造原告种种违纪理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违法解聘原告。

实际上,原告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在八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从未受到被告的任何处分、处罚,更没有发生过被告所杜撰的重大违纪事项,被告这种单方面对原告进行调岗,后又单方面解聘原告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调整岗位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员工完全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本案而言,原告从入职之日,就一直履行“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职责,从事园区机房网络规划、设计工作,被告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将原告调岗至“oa网络通讯运维课”,从事电脑维修工作。虽然这两个工作岗位都在同一部门内,但二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级别、待遇都有天壤之别,被告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调岗,原告当然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工作内容。

其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发生争议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难看出,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举证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

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调整原告工作岗位的任何具体理由,只是笼统地提出“考虑公司(被告)之生产经营需要及您(原告)过去展现的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就擅自调整原告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告的具体什么生产经营需要,原告的具体什么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只字未提,显然,被告纯粹是找个调岗的借口而以,根本没有理由,更别说具有充分合理性的理由了。因此,由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原告完全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至于被告将原告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定性为旷职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是原告x年11月28日、29日,12月2日、3日、4日、5日这一段时间一直坚守在被告处,并对被告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提出异议,既然被告调岗根本没有任何充分、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原告完全有权拒绝,其行为当然不属于旷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七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程序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通知工会,也没有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就单方面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严重违法,其行为完全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被告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出调岗,之后又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56400元【具体算法如下:9200×8.5×2=156400元)】;其外,被告无任何理由扣除原告x年9月至11月期间的部分工资,合计2400元,理应返还;被告未向原告发放x年12月的工资,理应按原告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向原告支付9200元。

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上述请求,但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原告不服,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某。

x年三月二十一日。

解除合同起诉状案例

原告与被告自然情况。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立即将上述房产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告;。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4月8日,原告全权委托处理址在xx市xx区路x号公寓楼1号楼202室、203室、301室、302室、303室的五套房产的出租等一切相关事宜。x年4月14日,傅x将上述五套房产出租给被告用于经营“足浴”,相应达成了五份《房屋租赁合同》,规定:1、各套房产的租金标准分别为,202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203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1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2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3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2、租赁期间均为x年4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29日止;3、各合同均规定被告应提前并每一个月一次缴纳租金,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则每天按拖欠金额部分的2%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被告一直拖欠自x年4月15日以来的租金,拖欠的租金从x年4月15日计至x年11月15日为元,相应的滞纳金暂计至x年11月15日为元,已经构成严重违约。经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才于x年11月16日支付了18万元款项,此款项尚不足清偿滞纳金。鉴于被告严重违约并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于x年1月6日向被告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告》,单方解除上述五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函已于次日送达被告。另外,被告未支付从x年6月以来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截至x年11月,被告拖欠物业管理费元、拖欠公共维修基金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贵院起诉,请判如所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特别授权代理人:

(签字)。

原告:杨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某公司。

劳动合同。

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书的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24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12月的工资920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6400元。

事实和理由:

x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自始进入被告处工作,一直从事“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该工作主要涉及被告全园区主/备idc机房及厂级主机房规划、设计与实施,全园区机房新增、整改、优化等需求专案工程规划、评估与实施。

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未经协商,突然于x年11月28日单方面向原告发出《部门调整。

通知书。

》,将原告的工作岗位调整到“oa网络通讯运维课”,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并大幅度降低原告的薪资标准。同时,强行将原告的工作邮件账号、电话、电脑、门禁卡全部停用,并即刻要求原告到新岗位报到。原告为此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从未旷工,但被告又恶意编造原告种种违纪理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违法解聘原告。

实际上,原告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在八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从未受到被告的任何处分、处罚,更没有发生过被告所杜撰的重大违纪事项,被告这种单方面对原告进行调岗,后又单方面解聘原告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调整岗位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员工完全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本案而言,原告从入职之日,就一直履行“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职责,从事园区机房网络规划、设计工作,被告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将原告调岗至“oa网络通讯运维课”,从事电脑维修工作。虽然这两个工作岗位都在同一部门内,但二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级别、待遇都有天壤之别,被告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调岗,原告当然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工作内容。

其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发生争议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难看出,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举证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

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调整原告工作岗位的任何具体理由,只是笼统地提出“考虑公司(被告)之生产经营需要及您(原告)过去展现的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就擅自调整原告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告的具体什么生产经营需要,原告的具体什么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只字未提,显然,被告纯粹是找个调岗的借口而以,根本没有理由,更别说具有充分合理性的理由了。因此,由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原告完全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至于被告将原告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定性为旷职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是原告x年11月28日、29日,12月2日、3日、4日、5日这一段时间一直坚守在被告处,并对被告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提出异议,既然被告调岗根本没有任何充分、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原告完全有权拒绝,其行为当然不属于旷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七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程序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通知工会,也没有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就单方面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严重违法,其行为完全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被告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出调岗,之后又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56400元【具体算法如下:9200×8.5×2=156400元)】;其外,被告无任何理由扣除原告x年9月至11月期间的部分工资,合计2400元,理应返还;被告未向原告发放x年12月的工资,理应按原告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向原告支付9200元。

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上述请求,但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原告不服,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某。

x年三月二十一日。

解除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庄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广东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判决解除原、被告_________年8月19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合计人民币500000元;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物管费和水电费共计人民币50000元;

判决被告于__________年7月31日前自行撤出商铺内其安装的设备、设施,恢复原貌,付清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的物管费和水电费。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神仙树南路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租赁给被告,租赁期限为5年,自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并约定了双方若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该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了商铺,但被告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缴,被告仍拒绝按约定支付租金,并长期占用商铺。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民事合同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层_____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__________元;。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给被告交纳了代理费__________元,但被告严重违约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派技术员上门技术培训指导、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设备),致使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原告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代理费__________元,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综上所述是关于撤销合同的民事起诉状的解答。

此致

敬礼!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代理合同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并未开始协议约定工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2)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

(3)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2、请求被告偿还贷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年8月8日被告向我行xx支行提出购房借款申请,并提供了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文件,经我行xx支行审查,同意其贷款申请并与其签订了(hc合阳)农银个房字(xxxx)0173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xxxx年9月4日对所购房屋(hc市南办处xxx大道1108号9幢2-4-2号)进行了抵押登记。xxxx年9月16日我行合阳支行按约向其发放贷款9万元,期限。贷款发放后,被告按约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至xxxx年2月,从xxxx年2月开始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根据上述借款合同第十六条2款(2)规定,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我行有权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并依法行使抵押权。根据上述约定及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求判决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此致

hc区人民法院。

附:

起诉人:中国xx银行cq市hc支行(公章)。

xxxx年六月一十九日。

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版

原告:xxxx安徽x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

代理律师:xxxx。

被告:xxxx安徽xx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xxx元(租金计算截止6月1日,此后发生的租金判决一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xxxx逾期利息损失xxx元(利息计算截止6月1日,此后发生的利息判决一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4、判令被告立即腾退所占用的房屋。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20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将位于合肥市x处商场出租给被告作为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12月10日,年租金为2913593元,自租赁之日开始每2年增加3%,租金自20xx年6月1日起算。合同对租金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合同约定:xxxx乙方(被告)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日,甲方(原告)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赔偿实际产生费用外,另赔偿一个月租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合同项下标的物交付被告进场装修。被告于20xx年3月23日向原告缴纳了保证金xxx万元,双方于20xx年8月30日达成补充协议,原告同意延长免租期12个月,即租金自20xx年6月1日起算。在租赁期间,被告仅支付了一个月租金(20xx年5月17日缴纳租金xxx元),后续租金一直未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拒绝给付租金。

综上,被告拒付租金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租金以及赔偿违约损失。合同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法院起诉。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法院。

具状人: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承包经营合同解除起诉状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此致人民法院附:_________________本上诉状副本份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填写说明]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_________________(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注意事项]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欠款民事起诉状

本人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本人在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

x年11月30日。

解除车辆买卖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男,1981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广宁县__________村委会_____村99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44122319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9295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义务,协助原告方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手续。

二、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事实与理由20__年5月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将本人所有的丰田牌tv7180gl-型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粤lc2号小型轿车出卖给原告,原告支付车辆价款八万五仟七百元,同时合同约定原车主无条件协助王双远完成过户手续。原告付款后被告同时将车辆交付给原告所有。但是时至今日原告方多次督促被告过户均未果,无耐诉至贵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义务,协助原告方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手续。

此致

原告: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某子,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某中学学生,现住某某街1号某某局1栋单元102室。

法定代理人刘某某,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石家庄某某公司职工,现住石家庄市某某区某某街1号某某局1楼1栋单元102室。

被告刘某父,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工人,现住石家庄市桥东区某某南大街5号11栋2单元501室。

诉讼请求。

1、判定其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认为,自己作为一名中学生,正在处于身体、学习迅速成长和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一定的生活学习费用,而刘某不但不支付其抚养费,而且多次催要还不给予。情节十分严重。

基于以上理由,原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被告对原告的抚养费。望贵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施工合同起诉状

甲方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________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

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________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________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________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__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_____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四、合同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_______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________元/日。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____________家装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2、工程内容:室内设计和装修施工。

3、工程造价:约________元。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均同意解除年月《________家装施工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

2、甲方支付首期款________元,水电轻工辅料款________元,两项合计________元。

3、乙方应收取该项目中水电款及水电工程管理费和运营费________元。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等责任。

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收执壹份。

撤销合同的民事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不当得利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款项40万元人民币。

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从20__年5月30日起计至20__年7月2日为156240元,应计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利率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租赁合同起诉状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xx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xxx元;。

七、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xxxxx。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女,汉族,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庄__________,男,汉族,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广东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一)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被告20__________年8月19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3.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合计人民币_____元;。

4.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物管费和水电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

5.判决被告于20__________年7月31日前自行撤出商铺内其安装的设备、设施,恢复原貌,付清20__________年3月20日至7月31日的物管费和水电费。

6.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8月1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神仙树南路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租赁给被告,租赁期限为5年,自20__________年8月25日起至20__________年8月24日止,并约定了双方若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该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了商铺,但被告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缴,被告仍拒绝按约定支付租金,并长期占用商铺。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