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体会 > 实习报告格式 > 诚信兴商宣传总结报告大全(18篇)

诚信兴商宣传总结报告大全(18篇)

时间:2023-12-16 14:45:50 作者:影墨

诚信是人们共同追求的精神追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力量源泉。接下来是一些成功人士关于诚信的经验分享,对我们的成长有很大启发。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规。

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局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科,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领导先后三次组织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商讨宣传月的活动事宜。各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各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各市县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开展。

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品牌效应。一是在地域上,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进商场、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乡镇的主体宣传活动;二是在形式上,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现场咨询、知识竞赛、展览、发送宣传短信微信等活动;三是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场、社区、道路周边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或人口聚居地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和悬挂标语;四是组织、协调有关行业协会,围绕行业信用建设举办论坛、展览等活动,宣传行业信用建设成果,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一)利用会展平台开展活动进行宣传。9月26—29日在湖南省第八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会展期间,我局牵头,会同市卫计、工商、食药、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并发放了大量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达1000多次。

(二)借创文管卫活动开展宣传。9月、10月份,我市开展创文管卫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安排,我局主要负责娄底市城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创文管卫工作,在此期间,安排局工作人员轮流在市场值班,并同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采取发表专题文章、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微博、微信等专刊专栏、公益广告、征文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效率,扩大效果,形成“诚信兴商宣传月”全面、立体的宣传声势。

(一)在全市商务粮食领域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商会、行业协会、批发市场经营者或管理者等各类社会主体,根据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诚信经营”示范点(企业)、街、市场标准。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深入重点加油站、粮油店开展诚信加油站和放心粮油示范店的创建活动,发放“诚信兴商”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二)把“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与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

正面宣传一批诚信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并讲好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故事,树立诚信典范,弘扬诚信正能量。集中曝光,剖析一批典型违法失信案例,震慑失信商家和自然人,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增强企业和公众的信用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覆盖不足。城区活动影响较大,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到了乡镇地区就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粮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积极加强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诚信经商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拟开展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不断促进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月期间将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披露。赤峰市消协还将树立一批“诚信单位”典型,通过其表率作用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增强行为自律,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首个“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12位专职律师将为赤峰市消协组织开展公益性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文档为doc格式。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县委保密委员会《中共__县委保密局办公室_x_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20x_年度全县”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x_小学努力做好保密,加大保密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充分发挥保密“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扎扎实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密宣传活动,收到了较为满意的宣传效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余志清为组长,各位班主任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宣传活动由保密领导小组加以落实,明确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关的保密。

二、认真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将保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组织本学校教师在每周例会集中进行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夯实了保密理论基础,强化了保密法纪意识。同时,以严格遵守《保密法》为基础,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强化技术防范能力,严格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保密法》。同时在办公室醒目位置张贴保密案例图片,进一步扩大保密宣传教育面。以涉密工作为重点,大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还通过将《保密法》列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与学籍管理责任人员和班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强化保密责任感。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强化和培育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在学校营造了浓厚的保密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员保密意识,提高了对保密重要性以及保密宣传月教育活动的认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诚信兴商宣传月总结

为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社会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根据商务厅等十七个部门《关于印发**省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甘商务秩序发〔2012〕374号)和《张质监函〔2012〕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9月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诚信兴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小组,及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设计制作了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

9月17日,我局在**县鑫海源文化广场和龙首广场举行了以“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体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大量宣传手册、宣传传单,并解答群众的相关问题和有关行业信用知识,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这次活动中,参加咨询活动的群众达300人以上,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达270份以上。并结合实际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开展“质检利剑”执法打假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形式多样,成果显着。

我局认真落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各相关业务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对提高我县经营者诚信意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县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19日,由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联主办的20xx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青海地区)启动暨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顺利举办,活动倡导和动员我省商贸企业、行业协会积极行动,杜绝和抵制商业欺诈行为,倡导诚信兴商。

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工作,关系到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商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信用促消费”,将重点宣传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知识和信用知识培训。探索建立行业、企业自律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让群众切实看到“诚信兴商”活动的成效。启动仪式现场,青海绿雏富硒农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授予20xx年度青海省优秀立信企业。随后举办的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上,北京科技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绿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围绕加强商务诚信、信用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解读。

近年来,为打造“信用青海”,促进诚信建设,净化市场环境,全省各地、各级商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开展了“青海诚信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多种诚信创建活动及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对改善投资贸易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村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学校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社区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小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28日上午,河南20xx“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在郑州举行。据悉,今后每年9月28日将开展此项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扩大宣传月影响,突出“诚信促消费”主题,从今年9月28日到20xx年9月28日下一个活动日,河南将用一年时间深入30个社区进行信用消费进万家惠民服务,普及信用消费理念,激发公众自觉参与诚信建设的热情,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有价”的新理念。

启动仪式上,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章法呼吁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进来,共同推进河南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商务领域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活动现场,知名商贸企业代表进行了表态承诺发言,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商户代表进行了现场承诺签名。

一年一度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河南已经连续举办了11届,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河南从今年开始,每年的9月28日将组织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作为“诚信兴商宣传月”一个常规活动。

此项活动由河南商务厅等18个部门主办,省品牌促进会协办。河南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品牌促进会等相关负责人以及商贸企业代表共500余人参加了活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xx市整规办:

按照《20xx年四川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xx市商务局结合实际,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和商务其它工作统筹安排,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现总结如下:

(一)在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统一悬挂宣传画16张,展板16个。

(二)在xx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了为期一月的`专题宣传,将“诚信兴商”的意义、目的、作用进行了广泛宣传。

(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收到“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和建议12条。

我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贯彻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企业”、“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百城万店价格诚信”等专题活动,积极督促流通企业和市场主办者依法开展明码实价诚信经营活动,除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外,还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诚信建设的意义、内容、作用及基本要求进行系统讲解培训,突出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总计开展各类培训6期,参加人数达到360余人次。

我局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商秩发[20xx]234号)的部署,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私屠滥宰生猪产品和假冒名酒产品等违法欺诈经营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诚信兴商”、“放心酒”、“放心肉”、“放心菜”示范店创建活动。认真开展“诚信兴商”评价体系建设,一是对有关企业和单位领导人能力,包括发展思路、战略目标等;二是银行信用等级;三是有无违法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情况;四是品牌建设规划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摸底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逐步完善和提高企业“诚信兴商”评价体系建设水*,进而促进了全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推动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按照《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xx〕853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商秩〔20xx〕21号)要求,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12月7日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成立了以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的双峰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统一宣传标识,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宣传,积极推动我县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内贸流通企业突出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外贸企业结合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学习和宣传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重点学习和宣传了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劳务合作管理、境外就业管理等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确保了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重点突出,有序有效地开展。

11月19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和森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制作宣传展版13块,设立咨询服务台12个,工作人员30余人,现场参与群众达4500余人次,共向市民宣传和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咨询300余人次。同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及县诚信兴商示范街等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宣传活动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1、内容丰富,氛围浓厚

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与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联合税务部门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并组织全县20余家外经贸企业法人代表和业务专干的集中学习;三是于11月20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食品药监、防疫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活动;四是组织大中型批发市场、建材、家居、商场、超市、汽车经营场所、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等企业和商家,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各大零售企业利用led显示屏播放“诚信兴商”宣传广告,使宣传活动深入到全县各个角落;五是以汇丰购物步行街开街为契机,开展了“促消费、稳增长、促诚信”等为期一个月的系列活动。

2、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本企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酒类协会开展“放心酒”活动;家具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倡导“质量强业”、“企业诚信评价”等活动;电商协会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经营体系建设,增强了行业的经营理念。

3、强化舆论媒体的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报纸、网络、发送短信等形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双峰网、红网、县电视台和商务网发表和播出相关宣传内容。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县商务系统及企业共制作展板20个,张贴宣传画及30张,永久性诚信宣传广告4块,横幅12条,接受公众电话咨询100余个,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利用手机网络等媒体编发“公益短信”5000多条,近万名群众参加了此项活动。

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总结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整规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整规办先后三次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共同研究商讨宣传月的活动事宜。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各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

各市县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开展。

(一)统一行动,营造氛围。

9月1日上午,整规办牵头组织召开“诚信兴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各成员单位详细介绍了我省“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安排,近三年来全省诚信兴商方面的工作成果并发布了重点行业警示信息。协调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二)分工协作,形式多样。

省商务厅印制了一万份张贴画,在省直机关办公楼和政府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加油站、美容美发等行业领域的场所布置张贴,并悬挂标语。突出对生猪屠宰、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流通、零售商促销行为、美容美发管理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所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企业。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履行合同和章程情况的检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商务信用制度建设。

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等活动。

省国税局、地税局重点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和打击偷税骗税专项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宣扬依法诚信纳税典型。

省工商局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揭露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宣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的优秀企业典型。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警示,开展诚信维权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曝光了一批典型失信案例。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

省质监局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打假保名优”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及《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公示一批质量守信单位,营造质量诚信的社会环境。

省卫生厅继续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曝光不诚信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典型,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海口海关公布xx年度进出口企业适用“aa”管理类别企业名单,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省外汇局在各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和悬挂宣传条幅,重点宣传xx年8月6日我国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组织39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诚信兴商集中宣传活动。各外汇指定银行在金融机构聚集的中山广场附近设立咨询台,分发宣传材料,就市民关注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现场解答。各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还自行开展诚信兴商及外汇政策宣传,通过悬挂宣传图文、设置宣传板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活动受到广大企业、市民的一致好评。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自10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跨境人民币等外汇政策培训、业务座谈会、案例推介会,并举办了“守规经营、展业自律”银行外汇暨跨境人民币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外汇政策法规,各涉汇主体增强了诚信经营意识,提高了遵守外汇管理法规的自觉性。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宜春市商务局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倡“诚信兴商、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促进全市商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诚信兴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这次宣传活动。

总结。

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1.是对我市型商场超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在商场超市门口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诚信兴商宣传月”字幕,广泛宣传诚信体系建设。

2.是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向商贸流通行业大力宣传普及与商务诚信相关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对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的主题宣传性活动,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营造“遵守规则践行诚信”的良好市场环境。

三、

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宣传。

10月23日,我局在丰跃名城举办了丰城市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2辆、工作人员10余人,向市民发放《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在各大商场超市大门醒目位置上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严格按照《宜春市商务局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通过宣传活动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放心消费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

根据南商务字[2013]160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有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文明办、县物价局等十几个单位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举行活动启动仪式,营造诚信兴商氛围。

9月5日,我县在武鸣文化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分管的县领导和12个相关部门领导及3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12个相关部门还在文化广场开展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份,摆放制作展板12个。

三、统一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结合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县共组成11个宣传督查组,出动车辆20多辆,执法人员60多人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成品油市场、肉品市场等,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努力整顿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既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又能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工作,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起到积极作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置为更有效的开展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以姚本喜副县长为组长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联络员网络,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县整规办制订了大化县20xx年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提出了宣传月的工作重点,认真部署开展这项工作。

二、统一行动,营造氛围9月9日,我县整规办牵头组织工商局等十个部门在县电影广场专门举行了诚信兴商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十个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出了宣传板报,印制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20多起,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三、分工协作,形式多样突出“健康、安全、维权”多项宣传主题。县工商局、联合消费协会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消费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县质监局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产品质量放心承诺”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

突出“城乡、社区、学校”多个宣传区域。县工商部门和消协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员多,健康、安全消费意识薄弱的情况,全县城乡共设4个点,有17名行业专家现场进行了咨询,有19名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月活动;县物价部门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进校园”、“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户”等六进工作宣传活动;县经贸局开展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县税务部门开展了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等“送税法”活动,为税收宣传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宣传阵地,工作总结《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突出“网络、媒体、宣传栏”多条宣传途径。在宣传活动月中,我县各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宣传消费知识,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品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税务部门利用办税大厅电子荧屏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形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同时设立纳税人网上申报自助电脑,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县工商局、消协在大化有线电视台专门开辟了“工商时空”消费知识宣传专栏,对商场、超市、短信服务、物业管理等7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县工商、消协结合本县实际与县妇联、千姿源科学美容美体中心、上海诚美美容企业在县二中共同举办了一期“消费与环境,科学理性选择化妆品”科普知识讲座,开展了美容化妆品的市场调查和消费者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同时召开了全县美容化妆品行业座谈会,探讨了美容化妆行业良萎不齐、投诉屡有发生的现状,并对经营业主提出了要求,为“美发诚信单位”的评选打基础。

县药监局召集了县城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药品诚信经营宣传工作座谈会,对企业进行了宣传教育,开展好诚信承诺活动。同时,加强药品经营gsp规范的实施力度,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县质监局组织了县城区月饼和米粉生产企业23家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重点向企业宣传食品市场准入及《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知识,并邀请了质量方面的专家,采取分类指导的形式,对食品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分析,还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了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四、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消费者手中。三是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定期播出系列宣传节目。四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诚信意识从小抓起。这次宣传月活动,全县共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万人次,召开座谈会1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120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14条,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起。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县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10月26日,由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等20个部门联合主办,广东省企业联合会承办的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广州举行。在启动仪式上,省企业联合会向广大企业发出了《诚信兴商,共续辉煌》的倡议,企业代表共同签署《广东企业诚信公约》,承诺要以诚信创建树立广东企业的良好形象。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来,广东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一起,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初步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信用制度不断完善。6月广东省被列为全国4个开展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的地区之一,目前平台建设已进入内部演示阶段,预计今年年底试运行,明年3月可正式上线运行,打造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共建、“互联网+商务诚信”的商务诚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诚信促消费”为主题,重点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跨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成果、信用建设工作进展等方面的宣传,树立广东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致力推进“信用广东”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在20xx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上饶县国家税务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借助多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活动落到实处。一是在繁华的街道上,开设宣传服务站,悬挂宣传标语,普及税收相关政策,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二是在办税大厅的led显示屏上显示宣传标语,向纳税人宣传“诚信兴商”的重要意义;三是借助12366短信息平台、“和悦qq纳税服务群”纳税咨询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发送宣传信息,呼吁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理念;四是在上饶县国税网站上公布本县“江西省-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此次“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经营的诚信意识,使“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依法诚信纳税、共享祖国繁荣”等税收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为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一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吸收近年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预留政策空间。二是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三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取消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按交易性质进行监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内容、方式等规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二、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新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修改后的条例共54条,进一步便利了贸易投资活动,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了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

一是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管理。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取消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允许外汇收入按照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明确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督检查及具体管理职权和程序。

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调整外汇头寸管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

三是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完善外汇收支信息收集,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分析与监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规定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四是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为保障外汇管理机关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增加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

三、条例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总则第五条和第二章是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规范。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大大简化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条例规定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取消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按规定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按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为保证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条例要求办理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同时规定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通过核销、核注、非现场数据核对、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条例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是如何规范的?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规范主要集中在条例第三章,是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是为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预留政策空间。简化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行政审批,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境内主体对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交易项目的管理原则。

二是改革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除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以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结汇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国家未规定需事前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原则上可以持规定的有效单证直接到金融机构办理,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在外汇支付前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三是加强流入资本的用途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并授权外汇管理机关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条例对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有哪些规定?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对于掌握外汇收支情况,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一方面在总则中明确要求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并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诚信兴商宣传资料之一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按照条例的上述规定,外汇管理机关可以全方位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监测。同时,建立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监管信息通报机制。

六、条例是如何完善外汇检查手段和法律责任的?

复制有关交易单证、财务会计资料,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查询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账户(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涉案财产、重要证据等。当然,外汇管理机关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相关检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适应新形势下打击外汇违法行为的需要,条例增加了对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非法携带外汇出入境以及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