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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8 06:17:06 作者:梦幻泡

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执行者的决心和能力,以及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作。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实施方案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是争取完成大岭山、大屏嶂森林公园二期建设工程。主要项目包括:大岭山森林公园森林浴步道、石洞主景区医疗救助中心、康体科普园等工程建设,大屏嶂森林公园竹径升级改造、旅游服务中心、第三派出所等工程建设。全面完成银瓶山森林公园(清溪片区)一期工程建设和黄茅田水库坝项目工程。

二是启动银瓶山森林公园(谢岗片、清溪片)二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森林保育以及文化建设三个项目,开展森林消防系统、游客安全保障系统、道路工程、供电工程、林相改造工程等建设。尽快启动凤岗南门山、清溪山水天地等森林公园建设,积极协助相关镇做好森林公园规划建设。

三是继续抓好旗峰城市公园林相改造。按照《黄旗山城市公园林相改造工程(第二期)作业设计》规划,实施第二期林相改造面积54.36公顷,幼林抚育145.37公顷,白蚁防治91.01公顷,建设消防灌溉系统6.17公里。

四是大力开展森林文化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森林文化调研,挖掘森林旅游文化内涵,加强森林文化载体建设,全力打造森林文化品牌。

要尽快完成省立绿道网大岭山森林公园支线剩余4.4公里段建设,同时规划建设市级绿道56.5公里(其中大岭山森林公园30公里,大屏嶂森林公园26.5公里),对已建成的绿道网进行逐步完善,开发沿线更多优质景点,积极开展多元化群众性体育休闲运动,确保绿道网建设成效,充分发挥绿道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

一要抓好营造林工程。继续实施水源涵养林林相改造1576.91公顷,计划种植乡土阔叶树146.12万株,幼林抚育20xx.1公顷,营建农田林网111.12公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79.68公里。

二要抓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认真组织做好“3·12”植树节前后的宣传发动,进一步推动绿地林木认建认养活动,切实抓好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屏嶂森林公园、水濂山森林公园、同沙生态公园以及银瓶山森林公园等5个市级义务植树基地的植树规划和备耕工作,周密筹划市几套班子义务植树活动。

三要抓好农村绿化美化。计划市财政投入195万元,继续在全市50个村(社区)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创建活动,大力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

强化森林防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营造防火林带79.7公里,抚育123.6公里。加强通信网络建设,完善森林消防系统,计划完成5个通信基站、17个消防蓄水池建设。加强有害生物防治。计划防治薇甘菊、尺蠖虫害4490公顷,清理松材线虫病疫木20.2万株。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力度。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程,继续开展长生树普查建档工作,健全古树保护范围用地审批制度,加强银瓶山等5个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

全面完成“广东省股份权益证”发放工作,建立集体林权管理系统,加强林改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林权改革自查验收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验收。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为抓好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区云南片区(以下简称“片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破解生态退化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修复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升碳汇能力。

2.坚持优化布局,绿色发展。在严格保护好自然资源和改善地区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片区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3.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富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加快改善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努力增加片区群众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把生态保护修复与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结合,推动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创新,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创新模式,不断增强片区发展活力。

(二)实施范围。

文山州文山市、马关县、广南县、西畴县、富宁县。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5县(市)面临的突出生态问题得到基本遏制,50万亩深山、远山和轻中度、中度以上石漠化地区生态基本修复,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实现动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局面基本形成。

(一)推进片区综合治理。

1.加大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力度。

因地制宜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退化林修复、草原改良、森林抚育等多种措施,加强岩溶地区林草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对片区30万亩的深山、远山和中度以上石漠化区域实施封育,结合补植补播等手段,促进林草植被有效恢复,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在片区20万亩的轻中度石漠化一般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其他迹地和种植条件相对较差的坡地,因地制宜地选择乡土树种,科学营造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环境保护等防护林。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重金属污染和白色污染治理,开展涉企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实施土地整治9万亩。积极开展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与生态功能,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文山州人民政府)。

2.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提高土地承载能力。

加大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流域水土资源利用率。实施坡改梯及沉沙池、沟道整治、拦沙谷坊坝、排灌沟渠、蓄水池等水土保持配套措施,实现降坡保土,合理拦蓄和利用水资源,充分维护区域内流域生态安全。统筹盘龙河流域干支流及五县(市)全境,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源地为先导,近远期结合,由上游向下游、干流向支流、城市向农村逐级逐步推进流域系统治理。推进马关县健康水流域治理、西畴县甘塘子小流域治理、广南县西洋江流域治理等项目,对河道进行清淤、流域湿地及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与修复、径流区内水土流失进行整治、农村点源及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矿山环境问题。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矿山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综合防治,最大程度地减轻开发利用活动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盘龙河干流和主要支流迎水面及文山市、西畴县、马关县为重点,对片区内废弃矿山矿区开展调查评估,通过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和绿化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老君山等矿区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确保矿区生态环境安全。全力推进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风险防控项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实施片区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在盘龙河入城段天生桥至灰土寨流域实施生态治理工程,打造湿地公园,使盘龙河携带的泥沙得到沉淀。推进广南县国家储备林建设、西畴县新桐产业基地建设以及生态公益林补偿、香坪山林场管护站管护用房建设。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工程,推进文山市老君山水源林生态修复工程,对幕底河水库、盘龙河、那么果河汇水区采取封山育林、人工辅助造林促进天然更新和人工造林三种形式进行植被恢复,实施森林抚育项目3万亩。(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文山州人民政府)。

(二)推动片区绿色发展。

1.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以产城融合型发展理念建设以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古木三七产业园为载体的复合型城市新区。优化三七产业园新城区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以三七为主的中医药主导产业,推动新城区产业、科技、人才、服务保障集聚发展,打造绿色生态园区和智慧新城,营造城市新区活力,达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目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2.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可再生资源消纳、能源流转成本等因素,做好规模、布局、通道和市场的衔接,稳步发展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资源。推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充分发挥绿色能源资源优势,发展绿色铝、绿色硅等高载能产业。对水资源有保证,成库条件具备的西畴县域,支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调节电力资源应用,提高电力运行质量与水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文山州人民政府)。

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鼓励有条件的文山市、马关县做大做强光伏产业,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固沙保土”的立体发展模式,巩固光伏脱贫工程成果,建立光伏企业与当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建设秉烈清水井、红甸乡茂克等光伏项目。稳步推进文山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文山州人民政府)。

稳妥有序发展风电。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文山市平坝风电场项目。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风电能力,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文山州人民政府)。

开发利用生物质资源。培育绿色生态能源产业,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加快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林业剩余物、农产品(5.600,0.03,0.54%)加工废弃物、有机生活垃圾等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化沼气、生物天然气项目。(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文山州人民政府)。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片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完善文山市城区及出城高速路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开展绿色运输企业、绿色出行创建专项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文山州人民政府)。

3.加快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发展。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和利用生态资源优势,鼓励和引导片区因地制宜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以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文旅产业。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到片区发展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优质生态品牌农业。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注册力度。打造三七、黄精、重楼、红豆杉等中药材特色产业成为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增加农户收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文山州人民政府)。

高质量发展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以“绿色、健康、高端”为方向,积极发展果蔬饮料、米面加工制品、畜禽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等绿色食品加工业。重点打造以三七精深加工为重点的现代生物产业研发、生产、物流等平台和基地建设,积极拓展“药、医、养、食、游”全产业链,将三七产业打造成为千亿级产业,努力建设“世界三七之都”、“国际中药城”和国家级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基地。积极打造特色花卉苗木基地,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和民族特色轻工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融合发展做强生态文旅产业。推动西畴县香坪山、马关县鞍马湖农旅融合等项目提档升级,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推动旅游产业化,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全力构建生态游憩、康养度假、城市休闲三大空间,提升改造盘龙河休闲带、西山公园、凤凰山公园。推进中国文山国际医养度假区、七都古镇、平坝古镇等重点项目建设,以“花山节”、“三月三”、“国际三七节”为契机,打造特色鲜明的健康生活全区域旅游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三)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加强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水平。积极推进片区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国家储备林建设投融资、信用担保等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科学营造和发展速丰林、大径级用材林和珍稀树种用材林,修复区域生态环境,培育多功能的混交林和复层异龄林,增加木材资源储备,提高木材资源供给能力。(责任单位:省林草局,文山州人民政府)。

(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对片区内重要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区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加快完善片区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向多元化发展。完善绿色产品认证机制,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保机制。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和法制化。(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五)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落实环保制度。严格按照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2.强化施工管理。在项目建设中,组织专家科学论证,采用更加环保、节能的设计方案,优选各类设备。施工过程中注重工程安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加强工程监测预警及沿线敏感点的环境跟踪监测,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减少各种废渣、废水和废气及噪声的产生,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3.加强技术革新。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源发电等作业,应积极优先选用成熟的科研成果,研发和使用环保型催化剂,争取从根本上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有害生物防治等活动,应采用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的防治技术。有关种植工程中产生的塑料薄膜、化纤编织袋等废包装材料应妥善收集、回收利用,并做好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文山州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山州人民政府是片区绿色发展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各项重点任务。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各有关县(市)负责具体任务的落实,要积极主动作为,结合本方案和当地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完善支持政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要做好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xx—2035年)》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统筹推进任务和项目实施,避免重复建设。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原则,加强片区生态修复工作经费保障,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参与生态修复领域,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三)严格监督评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省级有关部门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建立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成效评估体系,结合各部门职能抓好重点任务的细化分解,切实保障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高质量推进。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巡查、审计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报道,增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实施管理。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梧州市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办发〔2022〕7号)精神,结合林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以产业优化提升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目标贡献林业力量。

(一)全力推动林产工业提质增效。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路,聚焦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加快林产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木材加工产业,形成推动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支撑。

(二)培植服务业发展新动能。以森林康养为突破口,提质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三)全力服务六堡茶产业发展。

(四)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五)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充分发挥梧州的资源、区位、交通、人文等比较优势,加快与粤港澳大湾区“接轨”。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持续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根据《xx县20xx年林业生产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林业生态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建设与管护并重,突出抓好苗木花卉产业建设、经济林产业建设、村庄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和荒山绿化工程,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提升生态质量,为推进“三晋示范镇”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围绕六大工程建设,完成120万株林木新植补植补造任务,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其中,经济林栽植面积250亩,生态造林350亩,新育苗木300亩,村镇绿化10个,通道绿化40公里,新建湿地公园一处,义务植树4万株。全镇林业生态建设进入全县林业建设先进乡(镇)行列。

继续坚持“科学规划、龙头带动、精品示范、片区带动、政策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打造以“春之晨”为主打品牌的苗木花卉基地。20xx年重点完成“春之晨”生态园二期工程300亩,新育苗木15万株。

按照项目工程化、建设规模化、质量标准化、苗木优质化、管理科学化的标准要求,20xx年突出抓好xx、xx两村共250亩经济林建设工程,其中,xx村完成核桃栽植100亩,xx村完成核桃栽植150亩。

xx一级路和xxx公路(武安段)两条生态廊道建设。端润一级路升级改造工程坚持高标准、高档次、高品位,出精品、出亮点、出特色,对沿路两侧50米以内的林带进行修枝、除草等综合治理。xx公路按照全方位立体化绿化模式,打造高品位“绿色走廊”。此外,着重抓好村村通道路补植改建工程,对断档地带进行补植,对生长不良、档次较低的树种进行更换。

继续提高端润一级路两侧可视荒山绿化档次,对20xx年度荒山绿化项目进行补植完善。重点突出做好xx公路两侧350亩荒山绿化工程,该工程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按市政府xx流域治理规划设计要求,xx流域xx段建设湿地公园一处。该工程以保护、改善xx区域生态环境为根本立足点,以树理文化为内涵,是xx流域治理的重要功能区块。该工程由镇政府组织驻镇企业实施。

上述责任单位要及早部署,尽快行动,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栽植任务。

按照《国家苗木质量等级》要求,经济林建设采用的核桃树种,苗高80公分以上,株行距45米,每亩33株;生态廊道绿化工程、荒山绿化工程、村镇绿化工程按县林业局规划设计核定为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全镇林业生态建设,确保全镇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建立分包机制。严格实施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责任制,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对所包区域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要调动各方力量协力推进所包区域的林业生态建设,做好沟通协调,在造林质量和进度上搞好督导,合力推进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与本人年度考核相挂钩。

(三)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以及植树造林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化建设,充分调动全镇干部群众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局面。积极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各村、镇直单位和驻镇企业要以统计人数每人栽植3—5株树的标准,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植树造林的主动性。

(五)巩固造林成果。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督促检查制度,实行包村干部周督促检查制、镇林业工作站半月督促检查制和包片领导月督促检查制,检查内容包括火源管理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将检查结果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存档,进一步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任务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造林质量。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镇林业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对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及栽植质量进行通报,督促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七)严格考核奖惩。为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镇党委、政府将于20xx年5月上旬对全镇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并表彰,对完成差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发〔2022〕9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桂发〔2022〕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部署,结合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十四五”规划要求,为稳步推进柳州现代林业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林业强市,促进柳州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柳州生态和资源优势,统筹推进林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林区群众生活高品质提升,为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

(二)发展目标。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完善,资源保护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断丰富。到2025年,全市林地(草地)面积稳定在126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1亿立方米左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3%以上,全市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到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不断增强,绿色高端家居制造业、油茶产业和螺蛳粉原材料种植业有新的突破,林业综合经济实力增强,成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强市和现代林业强市。

(一)全面有效落实林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因事施策,科学制定市、县、乡三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林长履职规范(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运用好日常考核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各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夯实林长制工作基础,配足配强乡级林长制工作力量,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推进落实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全面构建林草资源巡护、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林业科技推广培训咨询服务和森林经营管理策略四个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长制成员单位,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合理安排用地、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造林树种。结合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过开展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等国土绿化系列专项行动、乡村振兴“绿美乡村”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国土科学绿化提升工程。“十四五”期,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5万公顷,义务植树3250万株。确保每年全市林地(草地)面积稳定在126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以柳江区、柳城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区域为重点,实施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十四五”期内计划完成人造乔木林1213公顷,退化林修复9200公顷,封山育林1333公顷。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工作要求,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三)稳步推进林草种业振兴行动。推进柳州首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摸清柳州林草种质资源家底,立足柳州特色资源,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指导全市良种基地树种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工作,加强主要造林树种、乡土珍贵树种的良种选育和品种创新,在融安、融水良种基地布局增加2-3个适合我市发展种植的乡土树种,在柳南区开展螺蛳粉笋用竹种质资源库建设。到2025年,巩固提升国家级良种基地2处、自治区良种基地1处,建设自治区级种质资源库4处、保障性苗圃7处,审(认)定林木良种10个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财政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四)有效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围绕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双千”目标,以创新林业投融资和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碳汇功能和生态产品价值为导向,推进森林质量整体提升,维护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振兴乡村和巩固脱贫成果,把国家储备林项目打造成柳州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在全市布局储备林+桉树、储备林+杉木、储备林+油茶、储备林+乡土珍贵树种基地,探索多树种混交造林以及长、中、短期产出相结合的科学种植模式。到2025年,全市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面积在完成自治区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双千”目标任务42万亩的基础上,争取达到200万亩以上,实现社会得生态、国家得木材、地方得投资、企业得效益、农民得收入的共赢目标。(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城建集团)。

(五)全力推进油茶产业突破发展。深入推进油茶产业提质增量,坚持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并举,深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通过推动油茶全产业链发展,使油茶产业成为柳州市特色产业。“十四五”完成油茶新造林30万亩以上、低产林改造25万亩以上,建成1000亩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10个以上,200亩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100个以上。发挥柳州市工业发展优势,发展油茶精深加工,借鉴我市螺蛳粉产业的成功经验,构建柳州市现代油茶产业发展体系,促进油茶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油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其中一产综合产值达到29亿元以上,二产综合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三产综合产值达到2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六)持续推进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建设。提升竹笋原料本地化供应率和保障食品安全,推动我市螺蛳粉产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通过提升竹笋种植规模,着力打造示范基地,强化科技创新水平,推广新型经营模式,抓实原料质量安全,加快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竹笋基地。到2025年,全市螺蛳粉原料竹笋基地面积发展到12万亩,竹笋产量达10万吨以上,本地竹笋原料占比由2020年的30%提高到60%以上;认定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种植示范基地达6个以上,总面积达0.4万亩以上,大规模建设100亩以上的标准化基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七)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完成新一轮柳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xx-2030年)编制工作,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质量,使城市绿地布局更趋合理,森林生态体系更趋完善,森林功能更趋优化,城市景观更加优美,人文与自然景观更加交融,为柳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生态支撑。大力推进和引导各县区积极创建“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美丽乡村”、“双高”城乡绿化美化示范基地等绿化特色品牌。实施珍贵树种进城入村行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成一批绿化示范精品。(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八)不断提升村屯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推进村屯绿化美化,持续实施“绿美乡村”村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重点打造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城乡绿色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优化绿化树种结构,提高开花彩叶芳香树种及珍贵树种在城乡绿化中的比例,力争珍贵树种和高颜值观花树种的种植比例达到30%以上。依托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四旁”绿化用地规划,挖掘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乡村片林等绿化用地资源,着力打造乡村公园、休闲林区和乡村绿道景观,盘活废墟、荒地等农村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民游憩空间,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格局。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实现生态产业富民。到2025年,计划新建“绿美乡村”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示范项目30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九)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项目。贯彻“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方针,依法对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动员和引导林农等造林业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上改种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森林质量,切实增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涵养水源功能。重点对我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已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桉树用材林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通过更新改造、择伐更新、封育保护等方式,将桉树林改造成涵养水源更强的乡土珍贵树种、混交林、大径级材林。到2025年,全市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桉树林改造0.38万公顷。(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推进国有林场“一场两制”改革,聚焦林场难点堵点,完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反哺林业主业力度,增强林场“造血”功能,激发职工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提高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能力。到2025年,全面完成我市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建设自治区壮美林场4家以上,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回收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对林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科学确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优化林业产业布局,以现有资源及产业规模为基础,整合资源,聚集资本,引导林业产业现代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附加值高的林业产业体系。加强林产业发展技术支持,鼓励和支持林业产业园区、林业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产品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平台,开展林木良种育种技术、木材采运机械化、木材精深加工等重大科技攻关,加快林业先进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运用。加强林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信贷融资和担保机构的'政策性作用,构建政府、金融、企业、农户相互支撑的新型担保合作关系,打造覆盖全市、上下联动的林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林产业发展用地支持,重点保障林业产业园区用地,将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园区、林产加工项目列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通土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木材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二)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的规划指引和政策引导,打造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林业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国家鹿寨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区、自治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广西柳城县木材加工产业园等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自治区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培育打造百亿元林业产业园区。支持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发展园区配套产业,拓展园区现代产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林业产业园区综合实力,推动广西柳城县木材加工产业园建设自治区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自治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争创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三)培育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林业企业参与广西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支持生产规模大、产业链条优及面向终端市场的优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广西壮象木业有限公司、广西鑫恒晶木业有限公司、柳州市三友木业有限公司等有条件的林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争创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林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老字号、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品牌,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国际通行质量体系认证、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国际自主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四)深入实施林下经济产业提产增收行动。推进林上林下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立体融合发展。科学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推广林下道地药材及区域特色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到2025年末,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95亿元以上,力争建设一个以上林下经济特色县域。以林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布局。一是大力推广林药、林菌、林花等生态种植模式,重点支持融水、融安、三江、鹿寨推广符合无公害要求的林下中草药材、食用菌生态种植模式,把融水打造成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县;二是继续扩大林下养殖规模,重点融安、柳城、柳北、鹿寨大力发展林下鸡、旱鸭、猪、羊、牛等品种养殖;三是支持鹿寨、柳北、柳南、鱼峰等地区发展竹笋等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和园林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五)完善林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柳州林业科技人才库,充分发挥林业科技特派员重要作用,鼓励林业科技人员下基层、进林地开展技术服务和科技宣传,面对面解决林农生产问题。健全林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到2025年申报中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6个以上,自治区科技推广项目10个以上,获批林业推广项目资金总额1000万元以上,建成林业科技示范基地达20个。深入实施生态康养旅游产业提点扩面行动。重新定位、编制全市森林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将森林旅游规划纳入市、县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选择元宝山、九万山等森林景观丰富的区域,作为全市拳头森林旅游景点品牌,定位为全国一流景区,进行高起点、大气魄的规划,确定几条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宣传引导,多点带动。加强林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体验基地、花卉苗木观光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林地经营权流转,打造一站式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探索设立林业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林权收储担保体系。持续引导林农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进入交易平台。逐步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了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程序,关心和支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确保农民群众成为市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科学技术协会)。

(十六)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完善资源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造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统筹推进动态监测、年度出数、资源管理等工作,实现全方位监测评价引领森林资源保护全过程,健全完善我市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管体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七)做好重大项目林地保障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和节约集约原则,统筹做好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的测算、使用和监督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公益性项目建设。林业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破除障碍,全力做好全市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积极发挥林业部门在建设项目中前期介入、指导论证的作用,提前介入重点项目,指导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更多林地定额指标,保障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交通能源电力铁路项目和重点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在做好向上汇报争取林地指标基础上,在项目规划和设计期提前介入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积极协调、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做好动态监管,及时反馈并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的涉林问题,特别是不能因为林地指标问题而受到限制,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探索开展“林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保障林地保有面积不减少,保留我市建设用地发展急需耕地和林地的后备资源。(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规范和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科研宣教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常态化监管“硬约束”机制;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勘界立标,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智慧化标准化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利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科学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内人工林赎买或生态改造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十九)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格保护湿地资源,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及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开展湿地生态体验活动,力争全市湿地保有量不低于42126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指导各县(区)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保护好、修复好湿地生态区域。(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十)提升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管理,完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鸟类迁徙路线的管控巡护、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分级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就地保护水平,推进一批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元宝山冷杉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保护工作。印发《柳州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依据工作要求完成全市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构建柳州市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野生动植物执法效能,建立柳州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信息交流与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加大新形势下互联网犯罪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人工繁育(培育)野生动植物规范管理,确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溯源,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巡护,做好疫源疫病监测,提高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控能力和主动预警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柳州海关、邮政管理局)。

(二十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野外用火审批监管和火险早期处置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分片包干责任制,力争在重点区域火情瞭望覆盖率达到95%以上;抓好现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组织建设,力争实现重点国有林区防火力量100%覆盖;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在重点区域规划构建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等林火阻隔系统,力争实现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国有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打造坚实“绿色屏障”;到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力量、风险隐患整治和野外火源管控水平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短板补齐,科技信息化水平和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大幅提升,森林火灾发生率及火灾损失稳定在较低水平,森林火灾发生率不高于3.5次/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十三)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林业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强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机制,严格遵守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保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加强古树名木科学管护。深入宣传《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对古树名木进行自觉保护、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浓厚氛围。依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坚持原地保护、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古树名木科学管护工作。通过签订管护协议、落实巡查制度、结合乡村振兴等开展以古树名木地面“过度硬化”整治为重点的抢救复壮,推进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古树名木巡查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过度硬化”产生,科学保护古树名木。(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林长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联动、林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分解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林业建设。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投入林业,加大支持林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遵循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突出政策导向及支持重点,完善补助政策,严格监督管理政策。不断推动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管理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装移支付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三)加强要素保障。全面加强科技、资金等关键要素保障,按时序进度推进林业项目,强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不断研究落实林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和扶持有条件的林业重点企业上市。对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纳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的林业项目和重点林业产业园区新入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加强考核评价。将林业改革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在各类评优创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价,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事项推进,强化结果运用。

各县区、新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务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攻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扩大城市绿化总量,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彰显宿迁城市特色,打造“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城市品牌。根据鹤峰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精神、县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县区园林绿化现状,本局特制定20xx年度城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围绕建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战略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园林绿化精品工程为载体,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逐步实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绿色宿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

(一)检查工作单位及责任区域绿化的提升工程。

为按要求实现县域单位环境绿化创建目标,我局对照标准,精心编排了绿化工作检查验收区域,并对单位多处区域提出改造提升计划,通过今秋明春两季绿化,力争使检查绿化景观效果完好,景色宜人。

(二)彩化、香化、美化工程。

按照绿化、彩化、香化、美化的发展原则,通过推行“万株紫薇彩化,万株桂花飘香”计划,逐步提升公路局所辖区域和办公场所绿化品位与档次。根据实际情况,今秋将对公路局周边20多处道路与空地进行彩化、香化、美化,在原有绿地内增植紫薇、桂花等花灌木。

(三)单位庭院绿化工程。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对公路局、交通局内外工作区域进行绿化整改。

(四)居住区绿化工程。

为打造宜人的居住空间,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继续对公路局居住区下达绿化建设任务。

(五)绿化补植完善工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今春新植苗木及移栽树木,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日—8月1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对秋季绿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烈的氛围,让全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支持并积极投身到绿化活动中来。

(二)绿化实施阶段(20xx年8月2日—12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绿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并对辖区内的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单位庭院及居住区进行全面普查,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用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园林植物进行全方位覆盖,以观赏树种、彩叶树种、香化树种为主,力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处处飘香”的效果。

(三)检查与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2日—20xx年1月30日)由公路局办公室督查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本局各单位秋季绿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性跟踪检查与完成性全面验收,并定期通报绿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秋季绿化工作,强力推进市区绿化建设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确保秋季绿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筹备,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具体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绿化规划与施工方案设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委托有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做好新建、改建道路、广场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施。二是做好工程招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规范选择具有园林施工资质的园林企业施工,确保每项绿化工程都能如期开工、按时完工。三是做好工程监理与管护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苗木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工程施工监理及绿化植物的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及绿化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今秋明春我局重点建设工作场所及所辖区域提升工程,力争建成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道路空地要重点抓好绿化补植,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既有绿量的增加,又有品位的提升。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局办督查处要加大督查力度,进行全程跟踪、全面检查、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对未落实绿化任务或延误工作的单位与责任人责令及时整改,确保今秋公路局绿化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朝真乡林业站在游仙区林业局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社会各界同仁的帮助和村支两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林业工作,现将xxxx年的林业工作计划如下。

1、我乡共有森林面积1224.9公顷,分布9个行政村,森林资源丰富,要认真做好林业资源管理和监控工作。

2、加强农户自用材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制度办理手续,加强监管力度,专职护林员必须到现场监管和采伐工作。

3、做好森林防火的巡查力度,认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在农户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各村要书写2副固定标语,利用广播和会议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强巡山力度,防止乱砍滥伐,严厉打击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1、在巡山的同时加强对各种野生动物的监管和保护,如发现有死亡的动物,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2、对乡境内的各贵重树种,要严加管理,防止滥伐林木的情况发生和严厉打击盗伐名贵树木的不法分子。

1、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使地块的面积保存率和成活率达到100%,不准随意乱占用退耕还林的地块。

2、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发展好蚕桑生产,使农户增加经济效益。

1、各村做好林权改革的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及归档工作。

2、做好林权改革的后期工作,打证和发证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全面结束。

1、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2、多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林业干部要努力学习和认真履职,做好各项工作,为林业发展献计献策。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xx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月28日,任振鹤省长召集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制定出台我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甘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改办)收到州政府批转文件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借鉴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参照学习借鉴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俞成辉同志对医改工作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武同志调研州人民医院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小林同志及副州长王芳同志对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参考了四川省、陕西省和陇南市出台的有关医改的一些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明确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和举措,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将省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为使我州《实施方案》既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又切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拓展和细化:

一是“总体目标”中增加了州人民医院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的内容。

二是“重点任务”中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补充和调整。其中: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版块,在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中增加了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的内容。在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细化增加了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并增加了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的内容。在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增加了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的内容。在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中细化增加了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等内容。

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版块,增加了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在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中增加了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制定一批中藏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藏医新药。在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中调整细化了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的内容。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中修改为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版块,在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中调整为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细化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中增加了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在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中增加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等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版块,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中增加了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在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增加了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中调整为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加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的内容。

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版块,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调整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细化调整为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增加了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内容。

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版块,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中增加了通过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和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以及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版块,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中补充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充实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增加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中细化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等内容。

三是“组织保障”中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在强化考核评价中细化了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等内容。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推动全省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补短强基”和“创新引领”双轮驱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我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制度短板基本补齐,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公共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全省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海南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落实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2.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完善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实现形式,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各级公立医院政事权限清单,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理顺管理职能。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行业管理,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全面落实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医院文化、便民惠民服务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院长职业化和聘任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员聘用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探索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5.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完善设备购置、学科人才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标准,保障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创新投入方式,积极推进“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妇产、妇幼保健和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锁定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债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二)强基扩能,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布局调整。优化省市三级公立医院空间布局,实现部分三级公立医院外迁到主城区外交通干道、自由贸易港重点功能新区。此轮调整后,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从严开展医院等级评定,对超出规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压缩床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2.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县域疾病谱和患者外转情况健全诊疗科目,通过引进人才、改善设施、配置设备、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水平。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持续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千县工程”项目试点医院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3.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建立“省属县用”工作机制,推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1.推进医学、医疗双中心建设。以外转率和病死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建设3—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5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患者出岛就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在海口、三亚和儋州等地级市,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地级市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儋州市政府)。

3.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三级公立医院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关系,推进分级诊疗。(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4.推进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将公共卫生部门设置和履职情况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重要内容,推进省和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重点区域医疗中心和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以及传染病区建设,构建“2+3+n”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5.推动重大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重大慢性疾病防治体系,实施“2+3”健康服务包防治项目,推动重大慢性疾病防治力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推动医学技术创新。加强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全省临床科研水平。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优势,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临床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步开展特许经营;支持按规定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支持参与真实世界数据研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

2.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实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积极推行日间手术。以器官系统疾病为中心,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建立心脏、神经、肿瘤、呼吸、肾脏、消化系统等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充分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项目和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互通、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公立医院参与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管理局,各市县政府)。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例组合标准体系,加强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监测评价。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组织制度和体系,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覆盖人、财、物等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强化预算分析报告和绩效考核,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预算信息公开,提高医院预算透明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多层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医院经济事项全过程管控。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严禁举债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教科防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改善内部管理有机结合。适时整合基于病种分值付费(dip)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的绩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各市县政府)。

1.改革编制管理方式。试点推进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在人员总量内新招聘的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2.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支持公立医院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支持公立医院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支持以人员总量为基数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核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科研项目绩效工资。支持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不断扩大公立医院院领导年薪制实施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卫生人才评价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注重临床实践能力业绩导向,充分应用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等信息。三级公立医院突出疑难杂症临床诊治能力、基层服务实绩和科研水平等业绩成果,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探索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人才发展局)。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的前提下,每年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和调整工作,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部分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降低检查、检验等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开展门诊打包收付费改革,完善精神、康复类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改善行动,推行便民惠民服务,打造舒适的就医环境,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坚持以医护为核心。针对医护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努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平台,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畅通培训、学习和晋升通道。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标准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3.打造特色医院文化。总结提炼具有医院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和崇高的职业精神,践行人文医疗,打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有温度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行动计划,补齐短板弱项,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市县要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政策研究,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坚持示范引领。省卫生健康委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遴选3—5家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遴选若干个改革意愿较强的市县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县。同时,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形成先进引领、示范带动、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四)做好督导评价。省卫生健康委要发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的职责,督促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同时要结合国家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推广。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和培训,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营造有利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详见附件1、2。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全面推进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加大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调研指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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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首都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服务首都功能,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北京模式。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公立医院分级分类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分级诊疗体系更加健全,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疗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提升,在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力发挥牵头作用,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医防协同、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有序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规模,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推进区属医院提质改建。推动优质中医、中西医结合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领域填平补齐资源缺口,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到20xx年,优化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10个以上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项目,努力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资源布局。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推进基层预约转诊,二、三级公立医院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完善基层预约转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肿瘤、肾病等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区办市管”等合作模式,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方式签约服务。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号源供给,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xxxx年,分级诊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进一步提升。

3.健全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善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布局,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做好轻症方舱储备。规划建设北京佑安医院新院区。加强传染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加快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4.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临床服务优质品牌。推广中医综合诊疗等模式,开展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开展攻关。到20xx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攻关50种以上中医专科疑难病种。

5.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医药健康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研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医药健康领域“卡脖子”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疾病防控等关键领域医疗技术攻关,推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等的产出。加强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快医学创新成果落地。支持公立医院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建设。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将医疗新技术等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到xxxx年,在“三城一区”建设1—2家国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示范性研究型病房覆盖主要疾病领域,引领全市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

6.高质量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强化现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争取中医、骨科、综合等更多国家医学中心落地北京,加强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推动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到xxxx年,共争创10家以上引领医疗技术提升、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医学中心。

7.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全面发展,重点发展重症、急诊、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感染、老年医学、儿科、康复、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加快布局建设国际一流临床学科和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项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整体提升公立医院临床学科水平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到xxxx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8.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智慧院前急救,推进院前院中联动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专家团队诊疗,大力推行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加强老年、儿科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上门护理、远程护理等延续护理。支持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9.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和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规范,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健全药学服务,推广应用处方审核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和规范化使用,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10.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医疗卫生项目功能建设标准清单,加强项目规模和成本的管控。健全公立医院科学决策和运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参与委员会,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医疗联合体评价指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2.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推行“一人一码”数字健康管理。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智能医学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ai辅助诊断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护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13.树立健康至上的文化理念。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传播科学的'生命观、医学观,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就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医学人文传播。开展老年友善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4.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强化人文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5.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关心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荣誉激励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安防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等投入倾斜政策,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财政补偿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捐赠管理制度,支持和规范公立医院接受并使用社会捐赠。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理顺比价关系,稳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中医价格项目。逐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标准。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医生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公立医院医护比。到xxxx年,基本形成一支有力支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19.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有效分配方式。合理设置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工资项目及工资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20.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与医学工程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充分发挥特设岗位的引才作用,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水平国际化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并给予相应保障。

21.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下,不断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定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研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探索实施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研究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病种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病组,到xxxx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

24.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动试点示范。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逐步扩大范围,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率先突破瓶颈,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划分,各区、各有关部门依规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

(四)强化科学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三)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五)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十一)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十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